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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请进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卫小游
阳光请进
作者:卫小游

那真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她曾经有另外一个名字和身分,她是另外一个人,

却因为稚龄的她迷路了,所以换了一个名字和身分,

那段不复记忆的过去从此成为她人生的空白!

‘走吧!走找寻自己吧!’她这么对自己说,

然后毅然抛下求婚的男友来到地球另一端的陌生国度......

但就在一个人情味满满的阳光小镇上,

她居然遇见一个不肯被阳光照耀的人物──

一个大男人把自己关在不见天日的大房子里,

门上还装置六道重锁!

而他那双忧郁到深深的、冰冷的海底的眼睛,

竟把她卷进他那个失控的童话故事里......





阳光请进 序
这是个关于一个女孩、一只猫以及一个男人的故事。也是个关于记忆、迷失、伤痕和治疗的故事。以及,找寻。
谁没有过去,谁不曾在成长的路上跌倒过?比较幸运的人跌倒了能站起来,比较欠缺一点运气的,可能就此一路人生惨绿。
在看这个故事之前,你可能要准备多一点体贴、多一点柔软。
加果你准备好了,那么就请进入他们的故事中吧。
0在那遥远的地方
男人坐在小咖啡馆背对着窗子的位置上,严肃地说:「亚蓓,我们结婚吧。」
心思一直被窗外白花花的阳光迷住的女郎蓦然惊醒过来,讶异地眨眨眼睛。「结婚?」
「我想妳没专心听我说话。」席斯忍不佳皱虽眉。「嫁给我吧!亚蓓,找们交往这么久了,是结婚的时候了。」伸手从西装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
那是一枚很典雅的婚戒,白金戒环上镶着一颗闪亮的钻石。
这枚戒指很贵,她想。但席斯是个珠宝商,准备这样一只所费不赀的戒指不是很困难的事。
「妳愿意接受它吗?」席斯将戒指递向前。
亚蓓绞着手指。「结婚以后,我想你不会同意定居在纽芬兰吧。」
「这是当然,我们要住在温哥华,这两年来我受够了必须搭渡轮到这里来找妳,妳知道我会晕船。」
是,亚蓓知道。而且晕得非常严重。
交通问题让他们的感情面临挑战,她想。
而席斯显然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向她求婚。这可以让她离开纽芬兰岛,他也就无须为了见她一面在两地间奔波。
「但是我在这里的工作才刚刚上手——」
「嫁给我以后妳根本不需要工作。」
亚蓓一楞,笑了笑。「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很多遍了,我需要工作。」
亚蓓就跟他一样地固执。他让步。
「那么换个新环境,温哥华也有生物研究室,妳可以在那里找到一份好差事。」
见亚蓓不语,席斯又说:
「难道妳一辈子待在这里?这个省既荒凉,失业率又高,有一半人口都在领救济金,除了妳那群海鸟以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亚蓓,我从妳还在念大学时就认识妳,我等妳等了这么久,点个头好吗!说妳愿意嫁给我。」
他等着亚蓓戴上他精心挑选的戒指,然而他却看见她的眼底仍有着重重的迷惑。
纽芬兰三月的阳光白花花得令人炫目,亚蓓知道她应该给席斯一个响应,但是她心中一股莫名的忧虑令她无法点头。
她伸手覆住席斯的手,尽可能的温柔。「席斯,把戒指收起来,我现在还不能答应你。」
「为什么?」
为什么?是的,说「不」之后一个必须解答的问题。
「你知道我对这座岛着迷,但这不是主要的原因。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告诉过你,小时候我常常看见一只毛色像雪那样洁白的猫j
见他点头,亚蓓手肘撑在桌子上,眼神迷茫起来
「你能想象,迷了路找不到回家的方向是什么样的感觉吗?」
那是一种很怪的感觉。
那年亚蓓六岁,刚刚进入学校就读。
周遭的同学和朋友无论是发色、肤色或是眼珠的颜色都和她不一样。亚蓓觉得很奇怪。然后她开始注意到一件更奇怪的事——
她的发色、肤色和眼珠子的颜色也跟爸爸妈妈不一样!
但她的好朋友伊莉莎的金发和蓝眼珠却跟她妈妈一模一样。
亚蓓的困惑一直到了有一天,她看了一本叫做《遗传和染色体》的书以后才有了解答——她不是威尔爸爸和茉莉妈妈生的小孩。
威尔爸爸有爱尔兰血统,头发接近红色,眼睛是漂亮的绿宝石颜色。
茉莉妈妈则有一头棕色头发和琥珀色的眼珠,皮肤像雪一样白。
而她却是黑发黑眼的丑小鸭,跟爸爸妈妈长得一点都不像。
她可能不是他们生的这件事,让亚蓓很烦恼。
唯一让她觉得安慰的是,丑小鸭刚生出来的时候也跟牠的兄弟姊妹不一样。
一天,亚蓓忍不住问威尔。
「爹地,我是你的小孩吗?」
威尔一把抱起亚蓓,笑道:「小姑娘,妳当然是爹地的孩子。」
「那我的头发以后会变成红色吗?」扯了扯威尔的胡子,亚蓓期待地问。
威尔笑问:「小鸭鸭,怎么了,黑头发很好看啊,为什么想变成红色呢?」
「因为我想跟爹地一样啊。」
亚蓓有些失望地想:如果她的头发不会变色,那么她大概真的不是威尔爸爸生的。
不久,抱着一丝希望,亚蓓又问茉莉。
「妈咪,妳的眼睛好漂亮,皮肤好白,我以后会不会跟妳一样漂亮?」
亚蓓是希望茉莉能够告诉她,她的眼睛长大后也会变成琥珀色。
但茉莉误解了小女孩的意思。她梳着亚蓓的头发,替她扎出两条可爱的小辫,宠爱地吻吻亚蓓粉嫩的脸颊。
「会的,小鸭鸭,妳以后会比妈咪还漂亮。」
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亚蓓又失望了。
她果然不是茉莉妈妈的小孩。
可如果,她不是威尔爸爸的孩子,也不是茉莉妈妈的孩子,那么她是谁的孩子呢?
为什么她的身边没有跟她一样发色、肤色的同伴?
难道她真的是一只丑小鸭吗?
六岁,在西方的世界里,小女孩小小的心灵世界里充满了疑惑与不解。
除了丑小鸭的故事以外,另一桩萦绕心底的儿时记忆是关于一只小白猫。
亚蓓常常看见那只猫。
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猫,猫儿的颈子上用红绳系着两枚银铃铛。
每次牠一走动,颈子上那两枚铃铛就会发出叮铃叮铃的声音,听起来绵长又清脆。
有时候亚蓓只听到铃声,转过头睁大眼睛四处搜寻却连个影子也没看到。
而有时候牠又静静地出现在那里,每回亚蓓想要靠近,就会立刻跑掉,消失无踪。
小白猫有时候在阳台上,有时候在马路上,有时候还出现在他们家的餐桌上。牠的毛又长又白,眼睛是美丽得不可思议的金绿色。
亚蓓知道那只猫叫什么名字。
牠叫小雪球。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知道,眼睛一闭起来,小雪球三个字就自动从脑海跳出来。
阳光下呈金色的猫眼似蕴藏着无限神秘,亚蓓看着看着,着了迷。
「来,过来这里,小雪球」
「亚蓓妳在跟谁说话?」
还是小女孩的亚蓓转过身去。「妈咪,妳看见了吗?」
茉莉疑惑地问:「看见什么?小宝贝?」
妈妈看不见。那么——「爹地,你看见没有?一只猫。」
「猫?在哪儿?」威尔戴起眼镜四处寻找。「我不记得这附近有人家养猫啊。」
就在他们家的窗台上啊,白花花的阳光照得小雪球眼睛都瞇了起来,一副很爱困的样子。
奇怪,爸爸怎么也看不见?她又再问:「伊莉莎,妳看见了吗?牠叫小雪球,是我的猫。」
伊莉莎纳闷地咬着饼干。「亚蓓,没有猫啊,快回来教我做这个题目。」
可小雪球明明就在那里呀,她真的看到了啊,怎么其它人都看不见?
她大睁着眼睛,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还好在孩子小小的心灵里,不明白不打紧,接受事实就对了。
而事实就是,小雪球是一只只有她才看得见的猫,是她一个人的秘密。
很多年以后,小女孩长大了,当回溯儿时那些记忆的时候,她才开始怀疑当时可能是她在作梦。
白日梦,这不是没有可能。
而印象中她从来没有养过猫。
另外,她的确也不是威尔爸爸和茉莉妈妈亲生的孩子。
她不是丑小鸭,长大后眼睛和头发都没有变色,她是个东方人,是被收养的小孩。
很小很小的时候,她走失了。威尔和茉莉在异国一个拥挤的市集里发现她,直到确定没有人来寻找走失的孩子,他们把她带回自己的国家,收养了她,还给了她一个名字。
亚蓓想,那个时候她一定还很小。可能只有三岁,可能更小一点。三岁以前的事她完全没有印象。
她只记得她曾经身陷在一片黑暗之中,当她睁开眼睛时,威尔和茉莉的脸就烙印在她心底。
在这个世界上,她不确定有谁会比他们还要爱她。
找不到回家的路对她来说并不是非常要紧的事,毕竟她的泰半岁月都在加拿大度过,而走失之前的那段时间太短了假设真的是走失,而不是被遗弃的话——对一个稚龄的孩子来说,那段时间短暂得甚至无法让她记住母亲的脸。
然而她毕竟走失过,她曾经是另外一个人,有另外一个截然不同于现在的身分背景,这使她无法放开过去那一块小小的空白,专心建立她自己的未来与现在。
对于一个曾经迷失的孩子来说,这种感觉并不很好。
这种感觉就像是,你知道你现在是什么人,你也知道你以后大概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但独独对过去,却一无所知。
彷佛在过去的记忆里迷了路,依稀记得家中的门牌号码,但是,找不到回家的路
不是遗忘,只是想不起来。过去的记忆深处像是弥漫了一层薄薄的白雾,有些东西确实存在,但又始终看不真切。
而愈往深处探寻,雾,就愈浓。
比起那微不足道的三年,她在威尔家度过的这二十三年岁月才是她整个人生最重要的阶段。但是这些小困扰统合起来,就成了她心上一块石头,她始终无法当作它不存在,然后一切重新开始。
她没有办法用简简单单一句「我愿意」,就收拾起一切过往,然后就此跨入人生的另一个里程碑——婚姻。因为她总觉得,现在的她还不够完整。
每个人字典里的「完整」似乎都有不同的含意,每个人所谓的「圆满」可能也都各不相同。
有的人平平淡淡过一生就觉得很满足了,但有的人就会选择比较轰轰烈烈一点的方式。
这二十几年来,她的人生一直都过得很顺遂。她是很安于平淡的那种人,她现在的生活很平淡,她未来的生活大概也可以继续如此。她唯独无法平淡的是她的过去——
偶尔她会绞尽脑汁强迫自己去回忆,尽管结果常常只是一片空白,但偶尔她也会作梦。
有一些片段式的、残缺的画面会出现在梦境里,然后她会自梦中醒来,将现实跟梦境混淆在一起,久而久之,她无法分辨在她脑海中的那些浮光掠影,究竟是梦,还是真的存在过?
就像小白猫一样。她不知道牠是真的曾经存在,抑或只是出于她的想象?
对于一个曾经迷路,而今尚未找到回家的路的人来说,不管她年岁再怎么增长,她的心里有一块地方,永远都会是个无助的孩童。
她竖起耳朵想在空气中寻找银铃铛的声响,但是空气中除了光和庆,什么也没有。
「所以妳拒绝了席斯的戒指。」伊莉莎想象那个景象。「我想他一定很伤心。」
「那天他脸色的确不太好。」可能跟晕船也有关系。
童年好友伊莉莎至今还是她的好友,在医院担任心理治疗师,从事儿童心理治疗的工作。亚蓓曾经跟她谈过她的梦。
伊莉莎认为那些片段式的梦境很有可能跟亚蓓三岁以前所发生的事有关。
幼童在三岁前的记忆常常会随着成长而逐渐隐入深层的潜意识里,并在日后以梦境或想象的方式变相地浮现。
伊莉莎觉得小白猫可能也是亚蓓潜意识中的一环,但事实是否的确如此,她也无法给予肯定的答案。
两年前亚蓓受聘于纽芬兰政府到岛上从事海鸟观察的工作,两人见面的次数减少了,但是她们的感情还是很深厚。
而只要她回到加国本土,她们一定会想办法聚一聚。
「不过他这人做事情一向有些傲慢,让他尝尝挫折感未必不好。」伊莉莎中肯地分析。
「妳想我是不是有点傻?」
「如果我说妳傻,妳会改变主意?」
亚蓓微笑。
「这不就是了。」威尔和茉莉都同意了,伊莉莎也只能无奈地摊摊手。「妳打算从哪里开始找起?」
亚蓓摇头。「我不确定,不过我可能会从香港开始找。威尔和茉莉是在那里发现我的。」
「香港吗?那颗东方明珠?」
「嗯,如果在香港找不到线索,我会到台湾,这几年加拿大的台湾留学生不少,有一次有个台湾女孩以为我是同乡,说不定我还真的是。」
「是吗?提到这个,我倒觉得东方民族看起来好象都一个样。」睁大眼睛细细打量亚蓓。「妳确定妳不是日本人?」
「很难说。」亚蓓道:「不过我华语说的比日语流利多了,可能跟血缘也有关。」
想了想,伊莉莎又问:「如果在寻找的旅途里,妳遇见了一个可爱的男人,妳会拿席斯怎么办?」
好奇怪的问题。亚蓓半开玩笑答说:「那就看谁比较可爱喽。」
真的假的?伊莉莎白她一眼。
若是真的,那席斯就惨了,因为他一点儿也不可爱。他们三人在同一所大学念书,她很清楚席斯的个性一点都不讨喜。
伊莉莎偏过头,只见亚蓓微微仰起头,闭起了眼。
亚蓓闭上眼睛一阵子后又张开,她的眼底充满着坚定与希望。「伊莉莎,给我个爱的鼓励吧。」
事隔多年,在连私家侦探都找不到线索的情况下,亚蓓这趟旅行大概很难能有结果。这是大家心底都很清楚的事,但是没有人能够阻止她寻回失落的那一块拼图的决心。
伊莉莎还能说什么呢。
握住亚蓓的手。「累了就回来,永远别忘了我们爱妳。」




阳光请进 第一章
失去阳光的人
这不有趣。
佟夏森打开他赖以维生的冰箱,发现里头空无一物,连瓶矿泉水也没有。
不信。
再检查过一遍冷冻库和冷藏柜,确定前天下腹的可能正是最后一颗冷冻水饺,半年份的泡面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吃完最后一包,整间屋子里彻头彻尾找不到一丁点可以果腹的东西后,他诅咒了一声,甩上冰箱门,摊坐在厨房的地板上。
他已经两天连一粒米也没进肚,此时肚子大唱空城计,再不吃东西他真的会饿死。
他设想过很多死亡的方式,唯独没有想过这一个——这种死法太可笑。
饿死?!在一个奢侈浪费的社会?连水沟里的老鼠都比非洲的难民有营养。
突然,他灵光一闪。
勉强地、有些吃力的,他倚着墙站起来,摸索着打开橱柜的门。
有即溶咖啡。太好了。
他抖着手旋开玻璃罐,却发现里头的咖啡粉不仅仅潮湿发霉,而且还长了虫。
「天要亡我?」将整罐咖啡丢进垃圾桶里,他苦笑着走回东西堆得乱七八糟的客厅兼工作室里。
一眼望去二张大大的桌子上堆满了纸张、书本、报纸,以及一台传真机。
个人计算机占据了另一张大桌子,周遭也堆满了许多有的没有的杂物,和用过没洗、已经脏了不知道几个礼拜的泡面碗。
穿过的衣服扔得满地都是,地板上有干掉的啤酒渍。
毫无疑问,这是一间名副其实的「狗窝」。
再不请欧巴桑来整理一下不行,住在这种地方,连瘟神都会生病。佟夏森痛苦地想。
如果要请欧巴桑来,就意谓着他得跟清洁公司联络,所以最最最起码他得打一通电话。
但是他痛恨打电话。
偏偏他还没找到愿意接受网络或传真申请的清洁公司,而他又不愿意雇用定期的清洁人员。
那么也许他该自己动手整理屋子。
好主意。但再看了一眼他的狗窝,他开始觉得这个主意可能没有那么好。
最起码在清扫屋子前,他需要好好填饱肚子。
可是冰箱空了,泡面也吃完了。
天啊,他怎么会胡涂到忘记早一点补货的。
假如他现在上网络下单讲毛配服务把他的食物送来,等食品公司收到订单、把货品装箱,然后快递到他门口,起码也需要两天。问题是如果再等两天,他可能已经挂了。那么现在有一个方法就是
目光飘往桌上的传真机。
传真给老张,让他带食物过来。
问题是,如果他不在他的办公室里呢?
打电话给他?如果是别人接的怎么办?
那么结果还不是跟叫披萨来一样下场。
他最坏最坏的打算是打一通电话。
考虑了大概有半小时那么久,佟夏森觉得自己饿到快不行了。
额上冷汗直冒。
他咬着牙拉开抽屉,翻找了半天后,终于找到一张披萨店的名片。
然后他抖着手翻出被弃置在层层杂物底下的电话机,拿起话筒,手指迟缓地按着号码。
两秒后,电话接通了。
是披萨店。
佟夏森声音低的不能再低,他的喉咙发出近乎蚊纳的声音。「喂送一个披萨到靛蓝路晴巷18号来」心脏开始扑通扑通地跳,跳得很拼命。
「什么?我没有听清楚,抱歉可以再重复一遍吗?」披萨店的员工问。
好黑,眼前一片黑,停电了吗?
他泛白的嘴唇抖颤着又重复了一遍。「一个披萨,靛蓝路」
「好的,先生,一个大号披萨,请问要什么口味?」
口味?他瞪大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珠。「随随便。」他要把电话挂了,他要挂电话了,他真的要
「先生,那么我推荐你我们的新口味如何?」披萨店的员工热心地提议。
「随便。」他只想赶快把电话挂断。手抖的几乎握不住话筒。
「先生,我们现在外送披萨买大送小,加六十九元还附炸鸡一份,请问你要加六十九元附炸鸡吗?」
扑通!扑通!大滴大滴的汗从发际处滑下脸部轮廓,滴进早已汗湿的襟口,衣衫濡湿成一片。
不、不行,他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见了。
「随随便,只要快点把披萨送来。」
他咆哮一声,将话筒用力挂上,将整具电话扔到一边后,他蜷缩起身体,彷佛身处在空气稀薄的高山上一般,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毫无血色的嘴唇仍在颤抖。
他紧闭着双眼,觉得刚刚恍似走过地狱一遭。
他甚至不确定自己已经平安归来。
而最困难的事情还没开始,他还得等送披萨的来。
带着痛苦恐惧的神色,他抱着头,将自己埋进好深好深的黑暗中。
那是什么声音?
雨?是雨水滴在铁桶上的声音?那么必定是一场很大的雨了说不定不是雨,可能是冰雹。
不、也不是冰雹。听起来更接近踹们的声音。
踹门?踹什么门?有人在踹他的门?
有人试图要闯进来?!
这个念头将他自深沉的黑暗中推出来,佟夏森想要睁开眼睛,却发现眼皮重的像是被拳击手狠狠打过。
勉强睁开一条眼缝,他看见他的门在不敌几个重踹后,门锁被踢坏了,门板往内弹开来。
入侵者像熊一样壮硕,杀气腾腾的冲进来。
眼神迅速在屋中搜寻,最后在一堆旧报纸中找到狼狈又邋遢的目标物。
「老天,佟夏森,看看你把自己搞成什么样子?」
什么样子?
看起来像三天没吃饭的样子?还是四天?
「我叫了披萨,我在等。」不过送披萨的不是迷了路大概就是被车撞了。
「看来你是等过头了。」挖苦的语调中带着不容错认的苦涩。「幸好我怀疑你可能已经饿晕了过去,在路上买了一点吃的带过来。你有没有办法吃?还是要我送你去医院注射葡萄糖?」
视觉和听觉都模糊了,嗅觉例依然敏锐。嗅闻到一股食物香味,他渴望地道:「我我要吃」去医院,那才是真正要命。
凭着一股不知打哪出现的意志力,他支撑着自己摇摇晃晃地爬起来,靠着桌沿坐着。
看他连坐起来吃东西都如此吃力狼狈,大熊男人忍不住红起眼眶。「我真恨你这副要死不活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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