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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屠夫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兮非可

    秦素素经常幻想自己也遇到这样一个英俊潇洒、博学多才的书生。然而现实生活中,至今却是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竟然有五大三粗,一脸络腮胡须的举人还有瘦得跟个麻杆,和人打招呼竟然眯着个眼睛的秀才在一次丫鬟打扮下和哥哥参加一个诗会,秦素素甚至看到了脸上敷着,说话捏着嗓子,和一个矮胖粗壮举人打得火热的秀才。难得那些个英俊潇洒、博学多才的书生在话本里才会有

    少女的心事杨炯并不知道,因为他最近在忙着练武,而且是惬意地、任性地练武。每天有厨房做吃的,有地方睡,每月有固定的收入,而且,按照后世的说法,勉强沾上了体制内的边,可以说是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当然,是不是体制内,杨炯并不在乎,他在乎的是有时间、有条件,可以有机会系统提高自己的武力值。之前,为了吃饭,不得不选择杀猪过活,没什么太多空闲时间去折腾练武的事,顶天了通过游泳保持体形和体能。现在,有了条件,杨炯自然要充分利用,好好研究下保命的功夫。

    杨炯分析过,自己身高臂长,




第五章 玉人吹箫
    当上护院个把月,杨炯又渐渐忙了起来。因为秦大公子喜欢使唤杨炯,似乎还对上脾气了。之前,秦光磊因为不能赶考的事而心情郁闷,正巧当时杨炯话说得漂亮,一时舒坦之下便吩咐管家,提携杨炯做了护院。本来,这事过后秦大公子也没放在心上,没想到一次在饭桌上,又听到妹妹秦素素说起了新来的护院。秦素素的话勾起了哥哥的回忆。

    “喔,是那个呆子,很有力气的,杀猪杀得又快又好,还是哥哥我让管家招进来的呢。”秦光磊边吃边回应道。

    “还是大哥有眼光,我在秀楼上经常看他在练武,经常比划着两个斧头。大哥挑中这样一个护院,以后府里周全多了!”

    秦素素看大哥的眼神充满赞赏与崇拜,这让秦光磊很有成就感,顿时生出了几分谈兴。

    “……那个呆子,其实是个苦命的,都不知道自己的爹是谁,因为他娘原是个妓女,嘿嘿,据说十几年前还是个头牌哩。”秦光磊说的语气,有天然的优越感,也有几分怜悯。

    得知自家新护院的身世,秦素素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本来就不是书生,没想到竟然还是个娼妓之家出来的。话本小说里那些书生多好啊,哪怕不是世家大族,也会是出身清白的耕读之家,有个卖肉的娘算什么回事一个女人,毫无廉耻,人尽可夫,还有什么脸面可言不过想到那挺拔的身姿、矫健的动作,远远看去应该是英俊的面庞,好像又与低贱的娼妓子、杀猪汉有点不符合。那些话本小说里也没见过这种的。不过,除了和二嫂说说话以外,秦素素有着太多的时间难以打发,即使杨炯的身份落实成为杀猪汉,但练武的身影和动作看看还是可以用来打发无聊的。

    既然妹妹秦素素都认可自己的眼光,这让秦光磊有些开心,觉得可以给杨炯更多的机会,于是经常使唤杨炯听差。几次下来,秦光磊觉得还挺顺手。在秦大公子看来,杨炯人呆,话不多,但做事倒挺细致的,如果带他出门,杨炯都是大包小包背着,好多零零碎碎的东西都准备了,几乎可以满足自己的一切需求。除了顺手以外,还有就是好说话。

    这次,秦光磊带着杨炯去赴一个诗会。其实在以前,秦大公子文会去得多,诗会倒是去的少。因为在文会上,秦大公子可以与其他的一起研究举业,切磋制艺。相比之下,诗会的主题就不太上进了,大多谈些风花雪月。不过既然不赶考了,还把大好的时光浪费在八股上干嘛人生得意须尽欢,今朝有酒今朝醉,这才对!把不能赶考的郁闷彻底丢弃,秦光磊还是比较喜欢诗会的氛围,有醇酒、有美人,若是大伙诗兴来了,说不定还会做出几首可以佐酒的好诗来。

    这次的诗会定在城外的回雁峰。此时正值初冬时节,旁边的湘江水清浪白,宛若一条玉带,山上却是层林尽染,一片绚烂。衡州府的清流领袖王举人特意选了这样一个妙处来举办诗会。参加诗会的除了像秦大公子这样的衙内,大多是些无意举业的文人。有像王举人这样屡试不第的举人或秀才,也有家资丰厚、不求闻达的书生。为了活跃诗会的气氛,王举人还特意邀请了一些清倌人,其中就有城里名声最大的潇湘楼头牌梅姑。为了请到梅姑,王举人就送了五十两的粉装钱。这还是有平时写诗唱和、交流人生的情分在哩!

    梅姑的到来,让诗会的规格直接提高了一个档次,一个个顿时眼睛发光。正如某位秀才所言,没有佳人与红颜,诗会宛若没有好酒的盛宴。

    “守拙兄(王举人息考之后取的别号),此次诗会,格调高雅,群贤毕至,乃我衡州府之文坛盛事呀!”

    “是极!守拙兄相邀,整个衡州府八县的文人墨客都闻风而动,可见格局和威望!”

    “今日托守拙兄的福,得见梅姑一面,可谓余生无憾!”一个山羊胡须的大肚子老头贼兮兮地笑道。

    ……

    马屁拍得一个比一个肉麻,也一个比一个真诚。候着一旁听着,杨炯心里有些呵呵,还是那个山羊胡须诚实,若是没有美女,哪有故事,没有故事,谈何盛事

    杨炯胸前挂着个包,里面装有秦衙内惯用的东西,比如文房四宝和茶具等等,背着两柄大斧。考虑到不引人注意,大斧是装在一个布袋里,还故意填了些布团,以免露出形状。在杨炯的打扮的映衬下,秦光磊显得潇洒倜傥,手里摇着纸扇,衣着颜色素雅,却是丝绸的,腰带上挂了个玉坠。若是有行家一看,定然眼睛发亮,好一个翩翩佳公子,而且有来头!

    以诗集会,讲究的是格调,追求的是雅致。虽然秦大公子身份特殊,但是其他文士也是有逼格的,倒是没有像苍蝇逐肉一样紧贴不放,大多不咸不淡招呼应酬一番便构思诗作去了。主要是时机和场合太不对头,这个时候去巴结奉承,太赤果果了。对读书人来说,士林风评还是要讲的。这时的一个不小心,便成了大伙的笑柄和终生的污点,得不偿失。

    秦光磊同样也无心和其他人闲



第六章 送信
    杨炯的劝解,让秦光磊顿生知己之感。不过,几天后,秦公子又开始愤然了。

    你梅姑为了标榜清高无暇,就敢委屈本公子“山南有佳人”,这么妙手偶得的佳句,就跟着蒙尘了这简直是士林之耻呀!

    恼火梅姑的自我标榜,恼火柳秀才的恬不知耻,秦大公子产生了强烈的报复情绪:本公子不但会写诗,还会教诗哩!秦光磊决定了,要打脸,还要打得漂亮!

    于是,秦光磊把眼光盯上了杨炯。这个护院不错,用的顺手,说的话也中听,算是个可造之才,不如就教他写诗吧。等我把家里的护院都教会写诗了,看你们还怎么说,哈哈!

    一段时间的接触,杨炯对秦光磊不反感。说到底,这是个心地比较单纯善良的纨绔子弟,而且纨绔气息也不是很明显。没有秦光磊,也就没有这段轻松快活的护院生活。不过当听说秦光磊要教他写诗,杨炯半天没反应过来。尼玛,这什么节奏

    前世的工作经验告诉杨炯,不管是上司还是老板,最最喜欢的还是听话的。人才容易碰壁,奴才横行天下!现在秦府混饭吃,听大公子的话没有坏处,就当哄老板开心嘛。

    于是,每天秦公子吃过早饭后,都让杨炯到他书房去学诗。去了几天后,杨炯品过味来了。这哪是什么学诗,就是陪聊嘛。每天一去秦大公子那,照例先是教杨炯读一首诗,然后他就扯开了,先是谈朝政得失,接着谈生平抱负,根本就停不下来。杨炯只需要配合着倾听就够了,用崇拜的眼神看着秦公子,谈到处,频频点头称是,让谈话的节奏更顺畅。

    在秦公子激烈的言辞中,杨炯仿佛看到了一位忧国忧民、心系苍生、心怀天下的士大夫。不愧是官宦子弟,不愧是举人文凭,秦光磊的见识不差,看问题、想问题还是比较有道理的。比如,秦大公子就指出,当前朝廷两面作战,一边要抵御东虏,一边还要剿灭流寇,而且还剿抚不定,这就很危险。在秦公子看来,只要能守住山海关一线,东虏就难以有大作为,倒是流寇为祸非浅,袭扰一地,必定会胁裹更多的人马,就像滚雪球一样,最终难以收拾。

    心里默默点了个赞,不过杨炯的经验和体会是:如果说了不算,那就不说;说了不算却还要说,实在没有价值。不过杨炯倒是也没有瞧不起秦公子,有见识、有情怀总是好的嘛!

    于是,杨炯就像个乖乖学生一般,认真听讲,时不时捧上几句,这就是对有情怀的老师最好的肯定与回报。

    另外,学诗自然需要写字。杨炯第一次接触了古代的书法教学。看着秦大公子的毛笔龙蛇飞走,纸上便呈现出后世学书法用的碑帖。这次,杨炯是真心服了,情不自禁拍手叫好。秦大公子成就感更甚,龙蛇飞走更加流畅通达。趁秦大公子一次开怀之下,杨炯请他帮自己写了一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虽然有些疑惑错愕,不过,慷慨大气的秦大公子还是满足了杨炯的请求。杨炯视若珍宝,请人裱好,挂在了自己的床头。秦大公子听说后,大笑不已。

    由于能够出入秦府大公子的书房,算是半个学生了,这导致杨炯在秦府的地位也间接有了提升。最明显的改变就是,那几个挂名护院都不再对杨炯呼来喝去了。

    上午要去学诗,只能下午练武了。哪怕这个护院当稳了,杨炯也不敢放松。后世的知识告诉他,平和的生活只是暂时,神州陆沉之前是一场空前的战乱。

    挥舞着手里的大斧头,汗水湿透了单衣,斧头运动轨迹成了一片雪光。用力量、速度,还有发力的准确度来衡量,杨炯感觉自己的斧头基本可以用来搏杀了。以前,杨炯主要是以力取胜,自从有段护院的指点,实战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一招毙命成了训练追求。一定要把大斧练好,这才是真正的安身立命本钱哩。杨炯把斧头收起,正准备回房间擦洗身子,突然感觉有人在看自己。

    杨炯一仰头,一张如画般精致的脸蛋进入眼帘。这张脸蛋的主人没想到会被发现,脸上还是保持着偷窥的好奇与欣喜。不过四目一对,杨炯自然条件反射,习惯性咧嘴笑了笑,算是打个招呼。

    这下可好,那白皙的脸上顿时染上红晕,眼神一阵惊慌,然后整个身子从窗台边消失了,像只受惊了的小白兔。

    杨炯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秦府的千金秦素素,估计是待在秀楼里太无聊,看自己练武打发时间吧。杨炯笑了笑,拎着斧头回自己房间了。

    砰砰砰——秦素素感觉自己的心从来没有这么样跳得厉害。太不好意思了!自己一个黄花大闺女,秦府的千金大小姐,竟然这么不知羞,去偷看下人练武!偷看也就罢了,竟然还被当场发现了!不行了,要死了!秦素素发现偌大的闺房里,都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躲避这种发自内心的羞愧,于是,脱了修鞋,径直钻进了被窝。钻进被窝后,秦素素仿佛有了点安全感,开始分析这件事。自己偷看他练武,他会不会告诉别人如果告诉别人,会是什么后果如果他没有告诉别人,他又是怎么想的

    心里一团乱麻,秦素



第七章 雪白的斧头
    这天早上,杨炯吃完早饭,正准备前往大公子那学诗,秦府大管家找上他了。秦福拿出一份封好了的信,感觉很郑重的样子,要他马上出发送到虎头山去。

    杨炯有些纳闷:虎头山,跟秦府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自己专门去送信关于虎头山,杨炯还是听说过的。没当秦府的护院之前,不管是没事啃老在市井里溜达,还是当屠夫听别人说话,还是知道虎头山就是个匪窝。也不知是哪里冒出一伙人,在虎头山上占山为匪,仗着山高林密,官府几次去清剿,也没有抓到人。好在这伙匪贼还算本分,不捞过界,也就是劫道抢些财货,而且主要还是针对南来北往的客商,没怎么吃窝边草,名声不是太臭。于是,衡州府上下也就没太当回事,剿了几次没个结果,也就算了。

    不管怎么样,去这样的匪窝里送信,十之**不是什么好事。但管家的话还得听,杨炯只得应下这个差事。可是等杨炯收拾好家伙,准备出门时又被管家叫住了。

    “怎么还带着斧头”秦福一脸不悦。

    “背着斧头出门踏实。”杨炯没有理会,回答一声就出门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杨炯对这次去斧头山送信就是不踏实。一个堂堂知府,需要跟一个不入流的匪窝有什么联系么这又不是什么瓦岗寨,或者什么梁山泊,有招安价值的。事有反常即为妖,得小心为上。

    略一打听,搞准了虎头山的具体位置,杨炯才出了城。虎头山距府城有一天的路程,也就是大概70里左右,不过路还算好走,沿着官道一路向北就行了。天有些阴沉,无风也无雨,只是空气中饱含着湿冷,是那种能钻进骨头的冷。好在是运动,走了一炷香的功夫,身体逐渐暖和起来了,脚步也更加轻快。相对于城里的世界,杨炯还是喜欢这种乡下野外的风光。城外是湘江两岸的平原,现在水稻都早已收割,连片的水田里都是枯黄的禾茬,不时还可以看到一小块翠绿的菜蔬。冬日没有什么活,这个时节农民大多宅在家里烤火,路上大多是南来北往的客商。

    就这样,一路走,一路看,杨炯心情渐渐好起,竟然想到了在这个世上的娘。前世的杨炯是个孤儿,不到两岁的时候,在南方打工的父母在一次建筑事故中丧生了。先是年迈的奶奶,之后是姑妈以及相邻帮衬,杨炯是在孤苦中长大的。如果不是穷,杨炯也不会选择上军校成为一名军官。没想到在到这个世上,虽然还是单亲家庭,不过还有一个关心爱护自己的亲娘,也算是非常不错了。现在杨炯的心里,格外想着能有点社会地位,能多点钱,能够让娘过得好点。自己有好些日子没回去看杨西施了,真不知道最近过得怎么样。

    将近傍晚时分,杨炯才上到了虎头山。一杆脏兮兮的虎头旗,一片破烂烂的窝棚。杨炯楞了一下神,这就是匪窝,还是屡剿不灭的匪窝。真不知道是官府太无能还是匪贼太厉害

    杨炯楞楞地在窝棚前的空地上呆了好一会,这时才有个年轻汉子从窝棚里朝他走来,手里拿着一把刀。

    “你干什么的怎么闯到我们虎头山上来了”年轻汉子故作大声喝问。

    “贵人相托,我来给你们送封信。”听到杨炯的回复,年轻汉子竟直接带杨炯进了一个大的窝棚。

    一入窝棚,光线竟然还亮了一些。原来窝棚中间有个灶台,里面正烧得正旺,把整个房间照得亮堂堂的。眼光一扫,整个房间有十来个人,大多吵闹着围在一张大桌旁,桌上散落着牌九和一些碎银子,原来是在赌钱。还有几个围坐在灶边烤火,一边说着话。见到杨炯进来,房间里慢慢安静下来。

    “大头目,来了个送信的。”带杨炯进来的年轻汉子朝着一个头目模样的人抱拳行了个礼。说是头目模样,只是因为相较一群穿得破破烂烂,全身都是补丁的汉子们,头目穿着一件羊皮袄,脸上也是明显的倨傲神情。

    杨炯又盯着头目看,发现他的个子比较矮,但很是粗壮,肚子明显地向外凸起,像是有七八个月的身孕一般。只是眼神明显有些不善。

    “把信拿过来。”矮头目朝杨炯吭了声。

    杨炯本能觉得不安全,并没有向矮头目靠近,而是从怀里掏出信递给了带他进来的年轻汉子。

    见到杨炯没有亲自递信,矮头目瞬间怒了,吼道:“是个聋子是叫你拿信过来。”吼完,朝其他人使了个眼色。

    立即有人向杨炯这边靠来。杨炯一瞟,竟然还有拿着刀的。

    这时没法多想,总之是对方不怀好意。杨炯立即从背后拿出双斧,同时向矮头目冲过去。两道白光闪过,两柄斧头就架上了矮头目的脖子。

    “说,谁指使你们害我”杨炯逼问,右手轻微一趁,黑不溜秋的脖子上画上了一条红线。

    一下其他人都呆住了,不由面面相觑。怎么这么快,头目就被陌生的后生给制住了。

    “饶命,饶命!小爷饶命啊……”矮头目吓得直求饶。

    “赶紧说,谁指使的”杨炯声音低沉,但带着压迫感。

    “小爷,昨天有个人上了山,给了二十两银子,说是今天会有个后生来送信,让我们把他做了……”

    只见两道雪光一交错,一个丑陋硕大的脑袋从脖子上滚落下来,几乎同时喷起殷红的血柱。

    明白了!当整个事情的脉络清晰后,杨炯心里涌出无边的怒火和冲天的恨意!尼玛!老子啥也没干,你们为啥要置我于死地!凭什么!狗日的,你们也太猖狂,太歹毒了。一条命就是二十两银子

    杨炯心里极度憋屈。穿越成娼妓之子,整日受人,我忍了;抛下面子去当屠夫,还是被人讥笑




第八章 何处可为家
    第二天起床,杨炯竟然有些恍惚,不能确定昨天的事是否发生过。送信,杀人,成为匪贼的当家。即使前世是个军官,也打过枪开过炮,但却没有真的杀过人。难道昨天自己真的就用那对大斧头把那个矮头目杀了还顺便剁成了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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