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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天下,便交与太子他们去罢。”
杨玉环万万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想要挣扎着爬起来,却被按住了身子,只能仰起头,雪白的面颊依然带着醉人的红晕。
“陛下!何出此言。”
“莫急,这不是一时半刻的事,你是朕最亲近的人,先同你说一说。”见她珠泪欲泫,忍不住安慰道:“说着说着怎么还哭了,弄花了妆,多可惜。”
“妾本蒲柳之姿,妆不妆得打甚紧,三郎,这便厌了么?”
李隆基叹了一口气,这个女子有着孩童般的纯真,正是这种性子,才吸引住了他,可有些话,不得不说透。
“你那族兄,不是个省事的,一心想着李林甫的位子,也不想想那个位子,是好坐的么?”
听到自己家族的事,杨玉环止住了哭泣,这种事情,皇帝平时很少会说起,今天一定是出了什么变故,她不由得凝神细听。
“杨国忠想同陈希烈,陷李林甫进逆案,没曾想,哥奴早有打算,一个反手连消带打,不光没有了嫌疑,还让杨国忠,不得不出京。”
“这等算计,你那族兄,拍马也赶不上,今日同你说这些,就是想让你劝劝他,不要那么着急,李林甫七十了,他迟早会得到那个位子。”
“出京会不会有危险?”
“李林甫真敢这么做,就是陪上一府的性命,他还不至于这么蠢。倒是你那族兄,若是想要安稳,少打太子的主意,朕,护不得他一辈子。”
李隆基的安慰,没能完全打消杨玉环的担心,但是她也没什么更好的主意,皇帝都说到这份上了,肯定是不会收回成命,天子,也是要讲脸面的。
在长安城中,杨国忠的府邸虽然没有李林甫那么多,可规模之大,却有过之而无不及,足足占据了半个坊市。
今日有些奇怪,原本郎君回府时,面带喜色,不但给府中仆役们加了餐,还另行封赏,一直到晚饭时,都洋溢着喜庆的气氛,而这一切,在宫中来人之后,全都变了。
一间装饰奢华的书房里,几个人影倒映在窗棂上,外面侍候的仆役人人侧目,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下,只听得一声清脆的声响,然后,自家郎君那标志性的怒吼声响了起来。
“气煞我也!”杨国忠摔了一个杯子,犹自不解恨,满屋子找可摔的事物。
“陛下这是何意?”
屋子里坐着他的几个亲信,年已过五十许的鲜于向是刚刚从蜀地回来的,去岁的那场惨败,他带着剑南节度府戍兵加上各羁靡州的客军,再加上各地征发的民壮,足足十万余人,一仗尽墨,他仅以身免。
事后,杨国忠将败绩隐下,与安西高仙芝一样,奉调回京,暂时居于杨国忠的府上。
“仲通,这不是天子的意思,定是李哥奴那个老贼的首尾!”
杨国忠虽然无才,小聪明还是有的,刚刚告了人家一状,马上就来了反击,要说与李林甫无关,他根本不信。
“事到如今,恐怕已成定局,要不,再进宫去求求娘子?”
“没有用,这分明就是陛下借娘子之口说与大夫的,天子都没有法子,进宫又有何用?不如去寻虢国夫人、韩国夫人、秦国夫人,她们的话,或许陛下还能听进去。”
中书舍人窦华摇摇头,他久在御前侍候,对此看得一清二楚。
“没到那个时候。”鲜于向虽然不常在京城,可正所谓旁观者清,有些事情要想得更深些:“陛下的用意很明显了,这一趟怎么也得走,但是走之前,大夫最好进宫一趟。”
“都要离京了,还进宫去做什么?”
刚刚找到一个青瓷花瓶的杨国忠,听着一愣。
“去哭,哭得越惨越好,这样,才能让李相国心生顾忌,不要忘了,他为相二十年,天下有哪个州郡不是出自他的手,只要他不敢下黑手,回到京城,就是指日可待的。”
“这一哭,就是为了提醒陛下,不要忘了对大夫的承诺。”
鲜于向从他手里接过那个花瓶,放到几上。
“高。”
“确实是高!”
窦华与几个亲信抚手而呼,这才是万无一失的做法,让皇帝承一个情,今后得到的,还会少么?
杨国忠尽管还有些不甘心,面上的表情却慢慢放松下来。
“老贼欺我太甚。”
“大夫若是还气不过,老夫这里还有个点子,就算弄不倒他,也能恶心恶心。”
“喔,计将安出?仲通可有教我。”
杨国忠一下子来了兴趣,鲜于向与他足有二十年的交情,比之几个族姊妹还要好,对他向来是言听计从的。
“消息上说,朔方节度副使李献忠叛出了漠北,这其中未必没有文章可做?”
“你是说......”
“大夫不要忘了,他李林甫,才是正牌子节度使。”
杨国忠不动声色地想了想,突然一拍大腿:“妙啊,老贼与那李献忠,必定会有交通。”
“就算没有,也可以做一通嘛。”
窦华压低了声音,阴测测地说道。
众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放声大笑,让外头那些仆役听了,俱是摸不着头脑。
这又是怎么了?





盛唐余烬 第三十九章 出塞
岑参清醒过来的时候,只看到一个挺拔的身影。
诗坛,即使是天才辈出的中唐,拥有李白、杜甫、王维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岑参也能占有一席之地。
而其艺术成就最高的时期,就是佐幕安西、北庭的那些年,去岁的那场大败,高仙芝另调他处,大都护府的这些僚属们,离去的离去,别投的别投,他则跟着高仙芝,先是转到河西不成,又来到了长安。
京城的日子,对他来说,度日如年。
南衙不比大都护府,后者犹如独立王国,可以自行招募幕僚,在安西时,他是节度判官,负责甲仗、度支等等琐事,实际是在留后封常清的手下,与其结下了不小的情谊。
高仙芝给他的印象,则是一个严峻刻板、不苟于言笑的主帅,到现在都没弄明白,为何会点上自己同他一道转任河西?
而此时,这个印象已经完全颠覆了。
只见一个身披红绡的女伎,被他紧紧地搂着腰肢,抿了一口酒,带着一脸媚笑,挨上他的唇边,被他紧紧啜住,狠狠一口吸了过去,末了还啧啧而赞。
“好酒,再来,某有赏。”
这分明是五陵侠少狎妓游!
不忍卒视,岑参并不是什么方正夫子,偎红倚翠、眠花宿柳之类的风流韵事没少干过,只是前后反差太大,他有点受不了,侧过头去,一个俏丽的面容,脸上不知道是胭脂擦多了,还是情浓,红红地煞是动人。
“郎君,可还要进些汤饮?”
没等他答话,一个声音放肆地大笑:“喂他,若是不成,学学你的姊妹,也让他尝尝‘肉椟’之戏。”
“郎君?”身边的女子媚眼如波,似乎下一刻就真地会将那对诱人的红唇贴上来。
岑参连连摆手:“某自己来,不劳娘子。”
“哈哈,岑夫子,方才万花丛中,从容赋诗的雅趣,都到哪儿去了?”
惭愧,岑参此时连自己是否吟过诗都记不得了,脑子里一片混沌,就着女伎的手喝下几口汤饮,一股子苦涩让他稍稍缓了过来。
“你二人,一执牙板,一人吟唱,就唱岑郎君那首佳作。”
说着,高仙芝推开怀里的佳人,起身挪到了他的身边,盘着腿坐下,这种坐法传自于西域胡人,如今倒成了长安城中流行的坐派。
“开府今日,是否有心事?”
等到两个女伎都离席而去,岑参放下那盅汤饮,不紧不慢地开了口,事出反常即为妖,他又不是蠢人,给人做幕僚,眼色是很关键的。
“天威难测,诚不我欺。”高仙芝只说了八个字,其中透露的东西,让岑参一下子住了口。
面圣归来,倒底是贬是褒,从对方的表情上,看不出任何端倪,自然也给不出合适的劝慰之语,高仙芝显然没打算同他倾诉,自顾自地酌了一杯,看着他说道。
“老岑,当年你前赴安西,有五年了吧?”
“六年,某是天宝五载初,自长安城动身,走了近两个月。”
岑参有些意外,如果不是熟识的人,高仙芝绝不会用如此熟络的称呼,可二人的交情没到这份上啊,如果是封常清还勉强够得上。
“天宝五载,某时任都知兵马使,正欲去征讨达奚部,眼里只有刀兵,你的文才,在某看来毫无用处,就是做个刀笔吏,也是多余。”
这算是交浅言深?岑参有些吃惊,倒不是在意对方的评价,而是思索这其中的用意,高仙芝的视线已经离开了他,手里的酒盅被他不停地转动着,目光瞥向不远处的两个身影。
心太累了,那番时间不长的奏对,处处都要斟酌再三,因为你不知道哪里就有陷阱在等着,文人也许无用,可他们杀人是不用刀的。
“吱吱呀呀”的牙板声响了起来,清亮的音符充满了整个隔间。
“朱唇一点桃花殷,宿妆娇羞偏髻鬟。”
岑参听着也许是自己所作的诗,一时间入了神,直到一个声音传入耳中。
“京城不是你呆的地方,去碛西吧,那里才是英雄地,风云汇聚,男儿当纵马行边,方才不负此生。”
岑参一惊,猛地转过头去,高仙芝似乎陶醉在女伎的歌声里,眼神红得吓人,嘴里嚅嚅地哼唱着。
“心怀忠义的七尺男儿唷,驰驱万里远别家乡,遥遥的边塞夏日来迟,西北的异乡草木初长,疾驰的马儿唷快过飞鸟,奔向天边落下的夕阳。”
诗是他的诗,话却不是汉话,甚至不是通行西域的突厥语或是粟特语,而是极为少见的高句丽话。
已经灭国七十载的亡国之语!
明明是祝捷的歌,岑参却听出了大漠苍茫、英雄末路,那头花白的头发,更是让他想起了去岁的那场大败,这首诗就是作于出征之前。
“都护新出师,五月发军装,甲兵二百万,错落黄金光。”不知不觉他用汉话接了下去。
高仙芝转过头,两人相视一笑,一齐用汉话唱了下去。
“扬旗拂昆仑,伐鼓震蒲昌,太白引官军,天威临大荒,西望云似蛇,戎夷知丧亡,浑驱大宛马,系取楼兰王......”
两个女伎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看着两个男子用玉著敲打着怀盏,唱得声嘶力竭泪流满面,那种悲凉大气就连女子都能感受得到。
等到曲终人散,外头已经禁夜了,高仙芝带来的随从扶着二人朝坊外走去,这一带从宫城到兴城宫外,都是羽林军的巡查范围,他们当然可以通行无阻。
“老岑,今日就在寒舍委屈一夜。”进了自己的府邸,没等他开口,高仙芝就不由分说地安排下去。
被夜风这么一吹,岑参清醒过来,看着这所奢华的大宅子,心里头有些不托底,到现在他也没明白,高仙芝之前那番话的意思,是不是对方又要奉调出京?按理说不应该啊。
“实话同你说吧,让你跟着某,是封二的主意,他也是为你好,想着能有个前程,可是没曾想后来出了变故,才让你蹉跎京师,如今有一个好消息。”
“封二将会接任四镇节度使,跟着他比呆在这里做个小官强,你是否愿意。”高仙芝稍稍一顿,迎着他的目光继续说下去。
“再度出塞?”




盛唐余烬 第四十章 隐情
塞外的五月,寒冬已过,春色正浓,源自雪山的几条河流,水量有了明显的增大,河水带着一股雪峰的冷冽,喝上一口,甘甜无比。
“我的人,在营地里,全都不准喝生水,到了野外,尽量过滤了才能喝,这是老子的命令,做不到的、受不了的,都给老子滚蛋,爱他娘的哪去哪去。”
刘稷的声音,虽然没有杨国忠那么嚣张,可是那种不容置疑的意味,却是一般无二。
在他的指挥下,几个军士抬着木桶,去河边打了水,拉到营地里,倒进足有一人高的大釜,釜底已经架好了柴火,不是为了洗澡,而是饮用。
这个时代,没有那么多抗生素可用,喝生水,极容易得寄生虫病,他还不想年纪轻轻地就挂掉。
“奶奶的,管天管地,还有管着不让喝水的。”
“倒底是大户之家出来的,就是讲究。”
“摊上这么个戍主,能有什么法子,不照做,就被发遣还乡,连份禄米都拿不到,这么些年,舍命出来,不就白做了?”
“他还能扣着咱们的禄米不给?”
“嘘,小声些,你没听过他的名头么?龟兹城里都横着走的主,还是少惹为妙,不就担几担水,能费多少事。”
这些乱七八糟的议论,隐隐传入他的耳中,听着与后世的军营没什么区别,就花样而言,远不如那些娇生惯养的城市兵丰富,对此,刘稷毫不在意,能让他在意的,只有远处的那片高山,以及山后头的东西。
他的那串头衔里,无论是郎将还是上骑都尉,都不过是虚职,代表的是级别待遇,真正的差遣,则是“乾坑戍主”这四个字。
唐制,边关分别设立了军、镇、守捉、城、关、戍、烽、铺等等单位,戍为倒数第二层,处于军、守捉之下,可以说是最基层那一种,五十人以上为上戍、三十为中戍、不及者为下戍,就以他这个乾坑戍为例,管兵不过一百人,却已经是两倍于上戍的特殊单位了。
一百人,也就是后世一个连的编制,对于刘稷来说,别的倒也没什么,要是有个指导员来帮着他管后勤就好了。
既然是双倍,他的这个戍,便有了两个戍副,一个是西州人张无价,另一人是瓜州人许光景,前者是个四十五岁的中年人,看着老实巴交,比较木讷,许光景的嘴要活泛许多,年纪也有三十七了。
大唐开国初期承隋制,实行的府兵制,天下共分为六百余个折冲府,分别以折冲都尉和果毅都尉分领。
中唐特别是武氏当政的那一段时间,由于均田制被破坏,百姓纷纷逃避兵役,不得已,只能以募兵来代替,好在这个时代,武人的地位不低,到了本朝,皇帝喜好边功,国力又强,从军成了一个比较容易出头的选择。
这一点,从一个例子就可以看得出,目前这支军队的统帅,以节度留后、行军司马执掌军权的封常清,就是以傔人入军中,一步步由戍主,升到镇将、守捉、留后的,哪怕他之前很少随军出征。
傔人并不是奴隶,而是一种雇佣关系,只要有钱,任何一名正式军士,都可以去雇佣百姓出傔,有点类似于辅兵的性质,如果比照西方的采邑制,一个骑士只能算一名战力,可他往往会雇佣两到三名侍从,这就相当于傔人。
封常清,就是先成为高仙芝的随从,然后凭着自己的努力,完成了奇迹般的跳跃,他当初,是以一种极为不光彩的方式做到这一点的,简单来说,就是赖上高仙芝了,让对方无可奈何。
这种奇迹,在这个时代的大唐军中,并不算罕见,程千里和李嗣业、田珍,都是募人出身,也就是从一个普通士卒,积功升上了方面大将。
这是一个尚武的时代,热血男儿投身军营,建功立业,为时人所崇拜,不分出身,不分种族,甚至不分男女,最好的时代!
军中只重一样,那就是实力,当刘稷发现,两个副手一个冷淡,一个敷衍时,还以为是自己太过年轻,被这些老兵油子看不起。
不能怪他这么想,就拿张无价来说,这个四十五岁的老军,军中资历接近三十年,参与了几乎整个开元和天宝朝的战事,光是安西大都护,就历经了七任!
代表军功的勋功,刘稷本人只不过是从五品的上骑都尉,而他,早在五年前就升上了二品的上柱国,已经升无可升了。
刘稷在自己的部下当中做了一个统计,结果惊奇地发现,一百军士当中,勋职比他低的只有不到十人,拿到顶勋上柱国的就有二十三人,其中十七人只是普通军士,不是他们没有资格当军官,而是没有位子。
很显然,这是一支虎狼之师,而他这个虎头,并没有被他们认可。
某人压力很大。
在决定怎么做之前,刘稷担起了一个指导员的职责,只管队伍的后勤,对于训练没有插手,他在借此机会观察,当然还有学习。
唐军重阵形,阵的基本单位是队,一队五十人,他的两个副手正好分别担任两队的队正,每天的训练,阵型操练要占到一半以上,有时候是单独成列,有时候会与其他的队合练,每隔十天左右,还会有一次数千人级别的大合练,有点像是检验各营训练的成果。
整整十天,他都是一个人蹲在田垠上,看着手下那些人列成整齐的队伍,在各自队正的带领下,完成一些诸如转向、前进、后退等等动作,手下们从一开始的不明所以,到后来,就慢慢习惯了,左右戍主只看,从不发表意见。
他的这一奇怪举动,引起了大营中众将的纷纷猜测,大多数人都归之于他身上有伤,还不能过于动弹,只有深知底细的杨预不相信。
杨预是一队游奕的队正,所谓‘‘游奕’’,就是轻骑兵,人马皆不着重甲,以骑射及长矛为主。
这一日,他的队伍从校场边上路过,一眼就看到了蹲在田垠上,如同一个农夫般的刘稷。
“你带人先回营,某随后就到。”将队伍交与队副,自己策马沿着田间小路,很快来到刘稷的身边,后者茫然不觉得盯着前方,杨预用马鞭子打了他一下。
“这种操练有甚可看的,盯得这般紧,莫非又有什么主意了?”
哪有什么主意,军心都没收拾呢,两个手下一定要收入手中,可方法呢?他还没有想到,哪有心思搭理杨鹄子。
杨预见他不说话,干脆蹲下来,并排一块朝那边张望,瞧见一个中年男子的身影,不禁说笑了一句。
“老张没趁你睡着下黑刀子?”
“他干嘛要下黑手?我又没抢他娘子。”
“你是没抢他娘子,你抢了人家女郎。”见他一脸的痴呆样,杨预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诶,不是不记得了吧,也难怪,抢了那许多小娘子,忘却一个两个也是自然。”
不是吧,哥们还有这么彪悍的事迹?
等等,那种欺男霸女的恶人,怎么可能被称为‘四俊’呢,这里头莫非另有隐情。
自诩奉公守法良好市民的刘稷,凌乱了。




盛唐余烬 第四十一章 发难
刘稷拔脚就跑,倒是唬了杨预一跳,看那背影,直接朝着校场而去,这又是要闹哪样?他赶紧站起身,追了上去。
“脚撑开,趾抓地,下盘才会稳,手抖个什么劲?某又不是那蕃虏,没见过血吧,上得几次阵就好了,可要是想活下来,就得多练练,莫要怕,越是怕,越是死得快,敌人的箭矢,专盯胆小的。”
五十人的阵,列阵之时,一共分为八列,队正一人居前,第二列三人为执旗手,第三列到第七列为战兵,每列从七人开始,依次递增,第四列八人,第五列九人,第六列十人,第七列十一人。
这七列一共为49人,最后一列只站一人,队副,手执陌刀,执行军法。
此时,队正张无价就是在训练站于第七列的那十一人,其中有一大半都是新募,也是这支队伍中最弱的一环,他不得不多倾注一点心血。
否则这些人,万一临敌怯阵,不是造成阵型崩坏,而是会先死于队副的陌刀之下。
他的声音不算高,却自带着一种威势,那是三十余年从军,见阵无数所铸成,铁血之气!
“咱们是战锋队,左右俱是同袍,后头是中军大营,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踏破敌阵,踩着他们的尸骨,提着他们的首级,活下来。”
张无价眼睛的余光瞥到一个身影,心中有些腻味,一边说一边背着手,走向相反的方向。
“张折冲,张戍副。”刘稷见他装作听不见,打算走远,又大喊了一声:“张无价!”
张无价的官职全称是:游击将军、守左威卫同谷郡夏集府折冲都尉员外置同正员、乾坑戍副、上柱国赐紫金鱼袋!
对方停下脚步,慢慢地转过身来,眼神冷漠地看着他。
就在一百人的战阵之前,刘稷步履平稳地走到他的身边,看都没看那双眼睛,侧过身在他耳边轻声说道。
“老子是不是抢了你婆娘?这般不受待见,军中没有教你吗,见了上官该当如何?”
张无价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怒火不可自抑地升起来,双手不自觉地握紧,还不曾有所动作,身后被人拉了一下。
“戍主恕罪,他耳背,没听清楚。”许光景拉着他后退一步,小声提醒道:“犯什么混,激得他动了军法,死也白死。”
张无价强压下火气,圆睁着双眼,冲着刘稷一抱拳:“见过戍主,请吩咐。”
刘稷斜着眼睛,嘴里一声冷哼:“也没什么事,就想问问你,你家小娘子,可还好?”
此话一出,许光景不禁张口结舌,手上一松,一个身影猛地向前窜出,快如闪电。
“欺人太甚,某杀了你!”
声到人到,就连早有准备的刘稷都面色一变,拳风几乎擦着脸过去,刮得面上生疼。
人家动真火了!
“老张!莫要动手。”
反应慢了一步的许光景,不顾一切地扑了上去,合身将张无价的腰一把抱住,后者犹自狂怒不已,张牙舞爪,嘴里骂骂咧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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