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刘稷天生就要高出一筹,如果只是个循规蹈矩的文人士子,哪怕学富五车,同他爹一样名列科举榜首,最终也不过成为一个幕府参军罢了。
谁又能料到,那等簪缨世家出来的人,竟然不好诗书,一心想要在马上取功名,他焉得不喜爱?哪怕有些狂傲纨绔之气,又算得什么?十六岁的年纪,不就是应该飞扬跋扈,纵横肆意吗?
此时的封常清,眼里满满地全是欣赏,那种欣赏,像极了一个看到子辈事业有成的父亲,刘稷只感到背上凉嗖嗖得,不寒而栗。
难道三番五次违抗军令,又是打架又是闹事,都影响不了人家的观感?天哪,您那闺女,倒底长得有多不招人待见。
哥真是出来打酱油的啊。
哀叹中,未来老丈人的话又响了起来:“雪山之上,变数太多,你如果真要去,就需得多些思量,保暖防滑只是其一,医药吃食、兵器甲仗、被服营帐,几十人如何能拿得动,如何能爬得了山,翻得过岭?一旦前路凶险而行,是否能当机立断,得返原路?路上的标识,可要做好,再者,为求稳妥计,最好还是寻到一个熟识的本地人,让他带着,总比你蒙头瞎脑地去闯强。”
说倒底还是不放心,用上了缓兵之计,对此,刘稷并不感到烦躁,一人计短,他其实也并不托底,多一些人参谋,他求之不得。
“公所言甚是,事情要做好,事先就得计划,有不足者,请公多多提点,小子替所有部属,先行谢过了。”
这小子,封常清哑然失笑,一番看似谦逊的话,实则是将计就计,把事实给凿实了,生怕自己会横加阻拦么?
他站起身,哈哈一笑:“好生养伤,明日某再来看你。”
走出刘稷的营地,上马之前,他看着天边的一际白线,那是皑皑白雪在月亮下反射出的光芒,悠悠叹了口气:“去同后营的参军说一声,乾坑戍再要做什么事物,让军中最好的工匠腾出手,先帮他们做。”
第二天,刘稷就能自己爬起来了,虽然背上还火辣辣地疼,不过他把这个当成对于新身体的磨炼,真的是有许久,不曾适应过这种伤痛了。
起来的时候,营中除做饭的伙头,牵马的傔人,治伤的郎中,照料马匹家畜的牧夫,以及执勤的军士,其他的人全都被各自的队官带去操练,这个时辰应该是在练阵型吧。
如果是平时,他会按照自己制定的锻炼表进行体能和恢复性训练,慢慢找到后世的那种感觉,在这个时代,没有一技之长,是无法立足的,以他的年纪,现在去读书考功名,已经迟了,只能在军伍上想想法子。
好在后世的那些知识,至少能在这方面,帮得了忙,他披着件中衣,在几个傔人的扶持下,慢慢在营中走着,方向却不是朝着中军,而是后营。
唐人的军中,金铁、皮料、木器、制陶、甚至造纸的作坊,应有应有,各种老工匠更是手艺精湛,简直就像一个联合加工厂,见到他的到来,一早就有人报了进去,不多时,一个文士打扮男子迎了出来。
“刘果毅,缘何至此,先来个信儿,下官也好去接啊。”司曹参军宇文晟顾不得收拾一下,就这么执手作了一礼。
唐制,上折冲府果毅都尉,从五品下阶,而大都护府司曹参军,则是正七品下阶,可这并不是宇文晟折节的主要理由,新晋节帅的乘龙快婿,又是这般年轻,前途自是不可限量,就算不想攀附,结个善缘也是好的。
更何况,与他的父亲,还有一份同僚之谊在呢?
如今是个什么世道,虽然边将因为那位李相国的缘由,绝了入朝拜相的仕途,可有个立下边功的儿子,看起来,远在京兆府的状元公,未来的前程也是光明一片哪。
盛唐余烬 第五十二章 工具
来到这个时代有些日子了,对于一个陌生人突如其来的热情,刘稷已经有了足够的定力,他根本搞不清楚,这是因为自己的老丈人呢,还是老爹。
不管是哪一种,都是甘之如饴的,二代,无论在哪一个时代,都意味着赢在了起跑线上,如果这个二代还有理想,有拼劲,肯吃苦,那得牛成什么样啊?
刘稷感觉自己,就走在这样一条光辉大道上,而前提在于,某个死胖子,不要那么丧心病狂地起兵做乱,那他的穿越生涯,该有多么完美。
历史惯性,不是人的意志所能转移的,可如果,这个人的意志足够强大呢?
他在宇文晟的带领下,挨个挨个作坊看过去,那里面,原始之极的工具,挥汗如雨的环境,赤膊汗巾的工匠,都在提醒着他,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什么时代。
“这便是金作处,铁器、铜器、金银器具,你看需要什么,都可以讲与他们听,不是下官夸口,若是这里都做不来的事物,那就只有长安城的将作监,里头的大匠,都是各地的优中选优,那自然不是这里能比的。”
在刘稷看来,这里也就是个大点的打铁铺子,不过好在他的要求也没那么高,东西本身并不复杂,可要让是能让老工匠看得懂,得画出三视图来。
他找不到合适的工具,也就是硬笔,对于毛笔,又没有任何适应的能力,最终只能用刀来解决。
“我需要这样一样事物,有点像是锤子,锤身狭长,前端锋利,下部带齿,锤柄可用硬木,但锤身须得用精钢,坚韧不易折,还要耐得酷寒,一镐子下去,撑得住一个人的体重,这不是说笑的,也许会关系一条性命。”
他在泥地上画出了图样,其实更像是鹤嘴锄,一头尖,一头沉,看着并不复杂,只是材料的要求很高,这个时代,钢材的产量不高,大部分都是用来做兵器的,比如赫赫有名的乌兹钢,哪有人拿来做成锄头的,那不是暴殓天物么。
见老工匠有些犹豫,宇文晟忍不住催促了一句:“行不行?做不做得出,都要实话。”
“照这样式,或许要费些工时,倒也罢了,只是这精钢,咱们也不多,但不知上官需要多少把?”
“五十把,最好多打几把,以便替换。”
此言一出,不光是老工匠有些做难,就连宇文晟也是暗暗抽了一口气,那事物并不算大,一把的用量大概相当于刀子的一半,加上他要求的余量,大概也就三十把的样子,想到封常清特意遣人来的叮嘱。
宇文晟一狠心拍板:“就照果毅说的数目,先打一把出来,送去果毅营中,让你过了目,再造其他的,如何?”
“如此甚好,有劳诸位了。”
刘稷只会提出自己的要求,怎么做他不管,实际上对于冶金这一块儿,他并不比这些老工匠强,甚至具体的工续还根本说不出,哪好意思大言不惭。
这把小工具,是后世登山,特别是冰川地区必备的冰镐,在许多时候,是拿来救命的,因此他才不得不亲自走上一趟。
而这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件,接下来,他还需要一些其他的工具,比如雪撬。
五十个人的用具,不可能全靠人来背,万一有人受了伤,也没办法抬着,这就需要用到雪撬了,造起来毫不废事,也就是几根木头架子罢了,不过强度要求要高一点。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除此之外,还有绳索,攀援、救助、野营都用得上,等到把这一切都定下来,宇文晟将他送出营,拱手做别的时候,刘稷开口问了一句。
“尊驾与前隋的宇文工部,可有渊源?”
“不敢,正是下官先祖。”
原来如此,刘稷也是心血来潮,随口这么一问,宇文恺是隋朝的工部尚书,主持修建了大兴城,也就是如今的长安城,他还有一项非常有名的设计,浮动式舟桥。
“难怪,原来是家学渊源,久仰久仰。”
借着这个由头,结识一个掌管工艺的参军,刘稷当然有着自己的目地,他不是工匠,如果想要自己打造一些特殊的装备,只能找人来做,当然,太过复杂的不可能,材料也无法达标,一般能用的就可以了。
回到营地,张无价和许光景已经带着人返回来,现在开始的每一趟野外拉练,都会采取末位淘汰制,将体力最差的一些人剔出来,他目前还养不起一百名精兵,只能采用这个法子来精简。
从这一百人里面,选出状态最好的五十人,组成一个队,再加以特殊训练,在行动之前,把细节做到最好,现在多准备得充分一点,将来的成功率就会高一分,刘稷不敢有丝毫怠慢,因为这是拿命在搏。
三天之后,按照这个标准挑选出来的五十人,单独列队站在了他的面前,已经好得差不多的刘稷,将做好的装备全都发了下去。
每个人包括一身皮袍,一顶皮帽,一个遮风的口罩,一双长筒雪地靴,一把硬质冰镐,一捆绳索,这些东西加在一块儿,就差不多三、四十斤重了,他们还要带上武器,一把横刀,一壶羽箭或是弩箭,一把弓或是弩,为此牺牲了防护,没有甲胄,没有盾牌。
“今日,咱们不跑河谷,也不上山了,跟着我走。”
没有动员,也没有多余的话,全身裹在袍子里的刘稷一挥手,就像带着他们跑步、打架一样,一马当先走在最前头。
没有人发出异议,这么多天相处下来,他们已经习惯了跟从,每一次,这个年轻的戍主都会冲在最前面,他们还有什么理由退缩呢?
就在余下的五十人满含羡慕的注视中,这些装扮奇特的军士们,每两个人拉着一个更加奇特的硬木架子,排成双人纵列,朝着远处的雪山走去。
离着归仁军,也就是后世的吉尔吉特市约一百里的世界第九高峰南迦帕尔巴特。
它的海拔是8125米!
盛唐余烬 第五十三章 派遣
“击鼓。”
随着封常清的一声令下,位于吉尔吉特河谷的唐人军营顿时沸腾起来,在隆隆的鼓声中,一匹匹奔马径相朝着设在河谷高处的中军大帐而去。
无一例外,他们都在中军营门外被全付甲胄的节度使牙兵给拦了下来,封常清的押衙,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瓮声瓮气地声音,透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慑。
“来者下马,通名,解下兵器。”
“四镇节度判官、斥侯府果毅都尉、充军中都虞侯段秀实。”距离最近的段秀实解下佩刀,连同马匹交与自己的随从,唱名而入。
“疏勒镇守使李嗣业。”
李嗣业来得也不慢,进去之后,同段秀实使了个眼色,后者微不可查地摇摇头,示意自己也不知道,等他们进入中军大帐,才发现自己还不是最早到的。
“田麻子,你这无利不起早的狗杀才,是不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让人奇怪的是,平时从不吃亏,一定会反唇相讥的田珍,连茬都没接,只是冷眼打量了一下,就偏过头去,一付高深莫测的模样,惹得李嗣业心痒难当,却又无法发作,因为随着一声唱名,各营的主将正纷纷而入。
“出什么事了?”
几乎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问题,然而却没有谁有答案,等到人到得差不多,整个大帐已经被顶盔贯甲的武夫们挤满,看上去黑压压的一片。
“聚将已毕,有请安西副大都护、摄御史中丞、持节充安西四镇节度、经略、支度、营田副大使、知节度事封公。”
等到一身戎装的封常清领着一个面白无须、身穿圆领襕衫、戴着交领襥头的男子走出来,帐中立时变得鸦雀无声,方才中军的唱名,表明了一个现实,封常清已经正式接到了诏命,成为了安西四镇之主!
很明显,这位身材矮胖,面带微笑的男子,就是前来传旨的中使,同时也是本路监军。
封常清当先走到大案前,目光在众将面上一一扫过,待到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到自己的身上,清了清嗓子。
“本官自即日起,接掌安西四镇诸般事宜,这是其一,其二,中使此行,带来了朝廷的诏令,请宣制。”说完封常清退到一边,把位子让与了他。
那位中使当仁不让地站到了当中,展开一付卷轴,用一种鸭公般的嗓子,缓慢而又抒情地念道。
“制曰:昏迷反道,天地所以制罚,戎狄乱华,帝王所以耀武。吐蕃小鬼,频年犯塞,坏我城镇,虏我边人,言念征夫,良深愤惋。今北军羽骑,万弩齐发;山西飞将,百道争先。扫荡之期,在於晷刻,然赏罚必信,惩劝在焉。号令不明,忠勇何望?若回避纵敌,则咎国刑;如克隽擒凶,须悬军格。其河西、陇右、安西、剑南等州,节度将士以下,有能斩获吐蕃赞普者,封异姓王;斩获大将军者,授大将军;获次以下者,节级授将军中郎将。不限白身官资,一例酬赏;速令布告,咸使闻知。”
众将恭身听完,无不是面带喜色,看来这一回,一场战事是跑不了了,而朝廷为了此战颁下的赏格,竟然如此丰厚,连王爵都开出来了。
“诸位都听到了,朝廷养众,天子恩赐,都在今日,我等唯有奋勇杀敌,誓死以报,为自己也是为子孙,挣下一份光耀门楣的功业,尔等以为然否。”封常清等他们消化了一会,对天拱拱手说道。
“但凭中丞调遣。”
众将异口同声地答道,帐子里响起了一片铁叶子撞击的“嚓嚓”声,封常清与那位中使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一个满意的表情。
士气可用啊。
中使走开,封常清重新据于大案之后,开始分派各路任务。
“此次,五路合围,我安西四镇虽说最为偏远,然,也不可居于人后,吐蕃人就在百里之外,据探子回报,兵不过数千,纵有良将,亦难挡我大军,兵贵神速,本官军令如下。”
“梁宰。”第一个就点到了他的亲信。
“末将听令。”
“你的人,为大军中路,粮草、辎重、匠人、医者,还有中使的安危,俱在你的肩上,不得有失,明白么?”
梁宰一愣,这不是保姆的活吗?封常清却不容他多想,一迭声地追问,语气也严厉了许多:“怎么?做不了。”
“末将领命。”梁宰赶紧应下,封常清冲着军中掌书记示意了一下,后者将这第一条记上。
“归仁军使田珍可在?”
田珍面色一整,抱拳出列:“末将在。”
“你的人在本地颇有些时日,可为大军前部,最迟明日午时,要进抵婆夷川左近,但不可靠近藤桥,亦不可让守桥的敌军发现踪迹,听清楚了么?”
“末将明白了,定当不负所托。”
“于阗镇守使杨和,你所部为大军右翼,一定要保证山林间,大军之侧,不受吐蕃人的威胁。”
“下官遵命。”
杨和不紧不慢地一抱拳,恭身应下,他只有两千人,这个活正合适。
正如刘稷所言,这一带河谷纵横,大山环绕,根本没有大军展开的余地,李嗣业眼看着前路、中军、右翼都已经有了,自己难道只能殿后?
果然,接下来的命令让他连礼貌上的敷衍都做不出来。
“疏勒镇守使李嗣业,你所部为大军后路,须得小心提防,吐蕃人狡诈多端,未必没有奇兵四伏。”封常清一边说,一边冲他连连眨眼。
伏个鸟!他差点就喊了出来,这种地形,一边是河流,一边是高山密林,吐蕃人除非插上翅膀飞过去,否则哪来的伏兵。
可没等他开口,突然感受到了封常清的暗示,令他赶紧将到嘴的话又给咽了回去,面带疑惑地拱拱手。
“属下领命。”
那种不情不愿的勉强味道,帐子里是个人都看得出来,就连初次到这里的中使,都好奇地看了两眼,这位明显是个猛将,封常清何以会弃之不用呢?
难道,其中还有别的什么因素,所有人第一时间想起的,就是几天前的那场斗殴,这个时候,熟知内情的杨预才猛然发觉。
刘稷,这个始作俑者,根本就没有到场!
盛唐余烬 第五十四章 战狼(一)
在后世,从吉尔吉特到巴尔蒂地区,有一条捷径,那就是被巴国旅游部门开发出来的一条徒步路线,因为大部分地区都位于冰川带,被称为“冰湖徒步路线”。
这条路,从罕萨河向东南而行,溯纳加尔河一直走,到达南迦帕尔巴特峰脚下时,便能看到成片的冰川,连绵不绝,仿佛整个天地都变成了白色。
它,就是希斯帕冰川带,华巴喀刺昆仑山公路的一段要从此经过,一旦碰上恶劣天气,经常会发生灾害,因此,刘稷曾经不只一次走过,到了后来他甚至可以为别人当向导,而不再借助其他工具。
眼下,带着五十人的他,就跋涉在这条冰川带上。
五月的吉尔吉特河谷,已经有了一丝夏日的炎热,可是仅一百多里之隔的希斯帕冰川区,狂风呼啸,大雪漫天,就像是另一个世界。
绕过南迦帕尔巴特峰脚的那一刻,刘稷就明白了一点,困难只怕比他想像的最恶劣情况,还要多。
因为同他印象中的冰川区相比,眼前所看到的,面积不知道大了多少,四下里都是白茫茫地一片,在没有gps的情况下,他只能依靠感觉、经验、太阳和手里一个不知道准不准的罗盘。
和沙漠一样,在这里一旦迷了路,下场就是变成天然的木乃伊,或许会被后世的登山爱好者找到,成为博物馆里的珍藏。
五十个人,排成一个单列,每个人的腰间都捆着一圈绳索,绳索的另一头,则绑在前方同伴的腰上,如此一个串一个,一步步踩着前方留下来的脚窝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张无价走在最后一个,他的身后,拖着一架雪撬,上面是各种吃食和营帐,同样的雪撬,他们这五十人,一共拖了二十五部,两人一部,每人拖上一个时辰,而他的这一部,已经拖了快两个时辰了,自己都茫然不知。
几十斤的重量,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真正忧心的,还是对于前头方向的恐惧,这条路,没有人走过,就连这种天气和环境,他和这五十多人,只进行过两天的适应。
简直就是拿命在赌!不是一条命,而是五十条,哪不敢有丝毫地大意。
正当他打算踏出步子的时候,身前的绳子突然间晃动了两下,他赶紧停下脚,努力睁开眼睛,果然,前方的军士打出一个暂停前进的手势。
他收脚回去,双腿慢慢蹲下,手从皮袍子里伸进去,握住了横刀的刀把,准备应付可能的危险。
队伍最前头的刘稷,几乎同张无价的动作一模一样,半蹲于地,双脚一前一后呈八字形,硬木靴底在冰面上“吱吱”作响,他微微张开眼睛,透过风雪,盯着远处的一个身影,丝毫不让。
那是一头身高一米五,体长近两米的动物,全身雪白,只有一双眼睛像黑漆漆的珠子般转动,细长的嘴角不时张开,露出尖利的獠牙!
喜马拉雅雪狼!
多年在西羌边境上执勤的他,对于这种有着漂亮毛发的动物,又怎么不记得,那时候,没有谁会害怕,因为它的数量已经大大减少了,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对于拥有现代武器装备的特种兵来说,根本够不成威胁,他们有时候还会在雪狼活动的区域,投掷一些吃的东西,以期望能挽救这种珍稀物种。
可如今是八世纪!
此时的他,早已没了拍上一张发朋友圈,和女友炫耀一番的心情,心里想的是,千万不要来一大群,千万不要来一大群。
“嗷唔!”
那头雪狼和他对视了一会儿,眼神中充满了好奇,似乎在估量着他们的意图,过了一会儿,突然仰头发出一声长长的嘶鸣。
坏了。
就在刘稷心里嘣出这个字眼时,身后的绳索猛地动弹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被风声吹入他的耳中,急促而有力。
“敌袭,收拢,列阵!”
他的身后,不是毫无见识的徒步客,而是浴血数十年的百战老兵!
五十人的队伍在张无价的指挥下迅速靠拢,25部雪撬,分成八份,每个方向上摆出三列,不是为了阻挡,而是减少雪狼的攻击路线。
“变阵,战锋在前,跳荡于后,奇兵居中,弓弩准备......”张无价说完,才发现自己已经同刘稷站在了一块儿,于是语气稍稍一滞:“戍主,这么行事,可使得?”
“你来指挥。”
刘稷毫不迟疑地下令,一边说一边同手下一样做出战斗准备。
他的皮袍子下,除了一把标配的横刀,手上是一杆用于支撑的长枪,背上则备着一把唐军制式弩,他将长枪交与一个军士,把横刀连鞘拿出来,插进皮袍外的革带,拿起那具弩,倒着夹在双脚上,手上用力,随着“嘎吱”的声响,藏于机匣里的机簧被缓缓拉动,将青铜筑成的板机顶起。
刘稷从一架雪撬上取下一捆弩箭,这种无羽弩箭有点像是枪头,棱形的箭头刻上了深深地血槽,半米长的箭身扣进弩机里,只余了一截闪着精光的箭头在外面。
大唐第一远程杀器,可射至三百步远的伏远弩,被他像一个玩具般地拿在手上,手指挨上被人摸得光滑溜丢的花梨木弩身,刘稷甚至找到了一丝,狙击手的感觉。
这种弩上头,带有一种名为“望山”的简易瞄准装置,有点像是栓动式步枪的觇门,可以进行三点一线式的弹道校准。
这可是一千二百年前!
张无价忙不迭地指挥着手下列阵,他自己,只是简单地从背上解下一柄长兵,这是一柄长达两米的重器,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这两米的长度中,有一米五左右都是刀身。
它的整体形状,有点像拿着数码相机从剑头去拍一把宝剑,三棱状的刃尖,富有立体感,斜长而直的刃身,闪着亮白的寒光,近半米长的手柄,被一圈圈麻绳紧紧箍住,将近四十斤的重量,被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张无价一只手这么提着,简单往那里一站,立刻给人以极具冲击力的感觉。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