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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喔?”李嗣业有些意外,这个五郎的行事,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这种乱象,有什么可理的?”
他站在正门的城墙上,虽然不算高,也能大致看清城里的情形,尼婆罗人的守军和吐蕃人已经溃散,追杀的活交给了荔非元礼,地方太大,他的全军也不过三千人,想要全歼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事先鼓动了喀人山民相助,想要拿下这么大的城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战事接近尾声了,麻烦才刚刚开始,逐出吐蕃人,又消灭了尼婆罗原来的王室,怎么控制全城,他是一点头绪都没有的,没想到,刘稷连这种事都料到了,竟然亲力亲为,难怪他会诧异。
“听说是在当地的官署,接收了他们的户籍民册,想必是要上呈朝廷用的。”
“走,瞧瞧去。”
李嗣业来了兴致,一个多月没见了,方才只顾着厮杀,也没见到本人,确实想同对方聊一聊,接下来该怎么办?
毕竟,他是个十分纯粹的武人,不擅长战争以外的事情。
康提普尔城的官署离着城门不远,是一排很大的建筑群,包含了林林总总的各种功用,一路上到处都是倒毙的尸体,一些屋子还有燃烧过的痕迹,可见战况的激烈。
李嗣业带着亲兵走到大门附近,发现这里挤满了人,有尼婆罗装束的本地人,也有山民,还有许多唐人军士,只是分得很开,看着不像是起了冲突。
看到他的身影,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山民都下意识地低下头,主动让开路,只有麾下的军士,昂首挺胸,目光紧紧追随着自家将主。
谁不知道,守军和吐蕃人的崩溃,全是因为这个杀神般的男子,恶名总比美名流传得要快。
李嗣业大步走上台阶,从屋子里传来的声音,让他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杀戮不是目地,你们要报仇,就要找对人,哪些人才是欺压过你们的,权贵、官吏、富户、士兵,至于那些普通民众,家里本来就没有什么余财,平时也是被欺压的对象,去抢他们,有什么意思?”
“那谁知道,哪家是有钱的,哪家是穷户?”
“这个简单,让当地人带路,全城按区分成片,你们每个寨子负责一片,不准越界,更不准争抢,谁要坏了规矩,不要怪我事先没有说清楚。”
“最后强调一点,王宫、官署都是大唐的,包括里面的人,谁也不准去碰,约束好你们的人,听候命令吧。”
这些声音,无一例外全都是蕃语,他听不懂,不过自有人为他翻译,一听之下,便是心惊不已,因为他们所讨论的,已经超过了自己的职权范围。
李嗣业没有贸然上前,刘稷和他走得不是一条路,时间上也要早上许多天,这里头,是不是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或者说对方是不是怀有密令,至少不能当前质疑。
实际上,对于新收之地的管辖权,在他们出军前,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在战术上,李嗣业肯定不会受任何人指挥,就是封常清亲至,也只会尊重他的意见,这就是资历。
因此,封常清之所以将他所部调至天竺一线,多少出于这种考虑,两人之间,严格来说,属于比较亲密的同盟关系,当然,这种关系会随着双方地位的变化而改变,但在封常清坐稳四镇节度使的位置之前,就是这样。
这也是李嗣业所希望的,能不受辖制地独领一军,就连目标都有着极大的自主权,他没有任何理由推辞,现在结果已经证明了,这个选择有多么正确。
话又说回来,对于他所不擅长的领域,李嗣业的态度也是很明确的,如果段秀实在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扔给他,现在人不在,有个替代的人选,也是不错的,可这个人会是刘稷?
很快,屋子里的讨论就结束了,看样子,刘稷说服了所有的人,从里面走出来的全是各个山寨的头人,经过他的面前时,都敬畏地俯首作礼,李嗣业毫无所动,这些人在他眼里如同蝼蚁一般,根本不值得一个表情上的变化。
“使君,来得正好,属下正要去寻你呢。”刘稷的出现,总算让他那张刻板的脸上,有了一些柔和的线条。
“你小子,颇有些模样啊。”
李嗣业呵呵一笑,同他一块儿进了屋。
这里面没有唐人的官署那般大,更像是一间书房,如果不点灯,肯定是黑漆漆地,当中的一张方桌上,推满了各种质感的册页,有皮的,也有纸的,不过很少。
“这是尼婆罗人的文字?”他随手拿起一张,看着干硬干硬地,像是羊皮,上面尽是弯弯曲曲的符号。
“不,是天竺人的梵文。”
李嗣业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你连这个都会?”
“那怎么可能,请了几个法师翻译,条件是保护他的庙宇不被抢掠。”
刘稷指了指另一个房门,里面是一排佛教徒,他们负责将梵文翻译过来,要说这个国家识字率最高的人群,莫过于寺庙了。
李嗣业对此不感兴趣,随口问一声便丢开了,屋子里有些气闷,他解开颌下的系带,将沉重的铁盔摘下来,“咣”地一声扔在桌子上。
“那些山民,你应了他们什么?”
“事先就答应过的一些好处,没有好处,他们凭什么给咱们卖命?”
要在这城中行事,当然瞒不过这位统兵大将的眼,刘稷毫不隐瞒地说出了一切,李嗣业眼中的惊异更甚,没想到,事情竟然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出格。
“你可知这是什么行径?”
“自然,所以咱们的人不会参与,烦请使君约束部下,特别是荔非镇将,属下怕他犯浑,到时候不好收拾。”
刘稷不躲不闪,目光坦然地说道。





盛唐余烬 第一百二十七章 盅惑
“为什么?”
李嗣业的语气硬梆梆地,其中所包含的意思不只一重。
同为军人,刘稷能理解他的思维,简单直接,靠实力说话,强者才有资格怜悯,前提是支配一切。
康提普尔是唐人打下来的,理应分到最大的利益,眼下,刘稷却将山民摆到了前头,他所担心的,除了日后可能的纠纷,还有自家的军心。
荔非元礼就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他的所部在战争中的损失最大,如果刘稷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只靠职位压服,并不可取,因为他们实际上是一支孤军,最近的主力大军,还隔着一个象雄。
刘稷很清楚他的担忧,处置不当,一场胜利,有可能最后会变成悲剧,他拿起一个银制的杯子,从一个细长的瓶子里倒出一种紫色的液体,递到李嗣业的手上。
“这是尼婆罗人的酒酿,用山里的野果制成,生津解渴,还有些酒味,使君不妨尝一尝。”
李嗣业接过来看也没看,一口就饮了下去,的确如他所说,酸酸甜甜地,酒味不重,不怎么合他的胃口。
“喝不惯吧,这里离着勃律,足有上千里,离着安西就更远了,咱们虽然拿下了它,可能长期驻军?”刘稷给自己也倒了一杯,小口小口地抿着。
“那是自然,安西不可能扯到这么远,太难维持了。”
“那么问题来了,咱们这么辛苦,就是为了跑来劫掠一番,然后将能抢到的事物,打包运回去?等咱们离开了,一切恢复如常,吐蕃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重建他们的统治,说不定,还会感激咱们,替他们换了一茬,可以随心所欲地选一个听话的傀儡。”
李嗣业沉默了,政治本就不是他所长,刘稷考虑的简直和他不在一个思路上,但基本的道理还是懂的。
“你意欲如何?”
刘稷等的就是他这句话,不紧不慢地说道:“贞观年间,李卫公以三千人大破突厥王帐,奔袭数千里,击其众俘其汗,一举瓦解了我大唐北边最大的强邻,画像麟阁、名垂青史,何等荣耀?”
他的话,让李嗣业的心里波澜起伏,手上的杯子轻轻一颤,那是一个武人最为向往的功绩,如何不晓?
“如今,使君,以三千之众,跨越十余国,奔袭数千里,一举拿下吐蕃人最重要的属国,从国王到王子、大相、高官,上百个首级堆积在那里,从王后、嫔妃、公主,数千家属尽数落网,土地名册、山川形胜,这样的功绩,后世的史书,又该如何尽述?”
“难道,你眼中,只有那些财物?”
此时的刘稷,像极了一个盅惑人心的巫婆,却让李嗣业生不出厌恶之心,因为对方的每句话,都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运不走的,咱们人太少,没有长行坊的支持,只靠驮马,走不了这么远的路。”他是行家,何尝不知道,长途行军,意外处处,最要紧的不是财物,而是军需粮袜。
“这便是问题所在,最终退回去,每个军士撑死了带上一包,和山贼盗匪有何区别?”
刘稷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勃律已经为我军拿下,若是封帅止步象雄边界,你我,便没了后援,就此退回去,使君甘心么?”
“不甘心又能怎样,区区三千人,攻城不易守城无望,难不成困死在这里?”
李嗣业能想像封常清的选择,大功已经在手,求稳才是一个节帅最理智的思路,象雄之地,是吐蕃人的腹心,贸然进兵,很可能遇挫,要知道所谓主力大军也不足万人,这样的规模,是支撑不了长久的战事的。
更何况,战线拉得越长,后勤的压力就越大,对于安西唐军来说,勃律之地,已经是远征的极限了。
两人都清楚,打从一开始,封常清对于李部这路偏师,就没做太大的指望,在他想来,他们能起到的最大作用,不过是在吐蕃人的后方,造成一些混乱罢了。
可刘稷不这么想。
史书上写得很明白,封常清没有进入象雄,倒底是什么原因,已经无从猜测了,但只要李嗣业所部还没有消息,他们就不可能马上退回去,这就是刘稷的打算。
让一场已经注定无果的战事,进入他的影响中,小小的蝴蝶翅膀能掀起多大的浪,就要看如今能做到哪一步。
至少,李嗣业已经动心了。
“使君,我安西大部驻于象雄之侧,吐蕃人纵然还有些余力,也会将注意力放到那一头,尼婆罗至少在短期内,不会有太大的危险,你我的机会就在于此。”
“计将安出?”不知不觉,李嗣业已经进入了他的思维模式。
“方才使君说,咱们只有三千人,某不这么认为,使君可知,康提普尔城内外,有多少人口?”
李嗣业摇摇头,他只知道很多,但具体多少,哪会了解。
“城里有八万居民,附近山谷,不下三十万。”刘稷拍拍那张桌子上的册子,这只是已经翻译过来的数目,尼婆罗整个国家,只怕最少也有五十万人。
“那又如何,咱们可是他们的敌人。”
“那就要看如何说了。”刘稷一付胸有成竹的表情:“叛乱的是山民,镇压他们的是吐蕃人,咱们只是适逢其会,大唐与尼婆罗人没有宿怨,反而有不错的交情。”
“在咱们到来之前,吐蕃人在这城中驻军不到五百,全国各处也不会超过千人,使君手中足有三千之众,依属下看,不光不少,还多了呢。”
李嗣业听得眼睛都睁圆了,他虽然性子直,又不蠢,刘稷把话说到了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所谓的交情,指的是当年的王玄策,孤身一人,只凭着一根节杖,一块印信,就从这里借出了五千兵马,一举平定天竺的叛乱,比起这位传奇人物,他手里的资源不要好太多。
只是做为一个纯粹的武人,这样的谋略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脑洞,看着这个熟悉的陌生人,他的眼神不知不觉变得有些复杂。
五郎,这么处心积虑,倒底想做什么?




盛唐余烬 第一百二十八章 清洗
“如今的康提普尔,城防在手,山民在侧,王室高官连同吐蕃人被一扫而空,当地人无不是战战兢兢,他们纵然有什么别样的心思,也缺乏领导者,我让山民去做的事情,就是将潜在的领导者连根拔起,我们唐人才能在其中游刃有余。”
刘稷毫不在意他的眼光,自顾自地说下去。
“用鲜血和财富填补山民,用秩序和安全满足百姓,当鲜血流得永远都无法再弥合双方的裂痕时,咱们就成了所有人的依靠,而使君则是最高的仲裁者。”
“因此,与山民的暴乱相比,咱们必须表现得像一支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军纪严明,秋毫无犯,才能这些当地人的眼中,成为拯救者,天神般的存在。”
“一旦到了那样的地步,这片土地,将成为大唐牢不可破的藩属,就算以此为中心,再建一个新的都护府,也不是不可能,使君将是它的开创者,永载史册,这样的情形可行否?”
李嗣业已经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了,脑子里嗡嗡一片,到最后只剩了一个念头。
“疯了,真是疯了。”在他眼里,和闻名遐尔的程疯子相比,此子才是最大胆的那一个,人家所说的,他连想像都想像不到。
“人不疯狂枉少年。”刘稷自失地一笑,将杯中的液体一饮而尽。
时间不允许他按部就班,只能一次次地冒险,这是一个天才辈出的年代,些许疯狂根本算不得什么。
“某只是个守捉使,没有处置的权力。”过了良久,李嗣业终是摇摇头。
“在出战之前,封帅可有嘱咐,不得如此行事?”
“那倒没有。”
“这不就结了,岂不闻,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何况,又没有辖制,就算报上朝廷,天子也只有欢喜的,当年的高开府,使君应当比我清楚。”
这话倒是不错,如今他们与主力大军隔着一个象雄,就算遣人回去请示,一来一回也是近月的功夫,哪里耽搁得起。
刘稷举出高仙芝的例子,他岂能不知,当初讨伐小勃律,得胜之后,高仙芝没有知会夫蒙灵察,径直上奏了朝廷,惹得后者大怒,指着鼻子破口大骂,留下一段史上少有的记载。
正如对方所言,只要事情顺利,就算封常清有所不满,最多也就是骂上一顿,两人之间的交情还不至于让他有性命之忧,他之所以迟疑,是因为对方明明是封常清的准女婿,为何处处都在为自己打算,难道是看上自家那个未及笄的小女了?
一时间,他的目光变得有些晦暗不明。
这种眼光,跟封常清的小眼睛太过相似了,偏偏是从一双铜铃般的大眼里射出来,让刘稷感到了阵阵寒意。
最终,李嗣业也没有应下,不过从那天开始,唐军的行动被严格限制了,除了城墙、城门等必要的地方,就连日常的巡逻都交与了山民,真正做到了秋毫无犯。
这样一来,就为山民的行动提供了便利,一队队被组织起来的山民,在城中贫苦人家的带领下,挨家挨户地找出那些大户,抓走了所有的人,抢走了所有的东西,很快,这股风潮就蔓延到了全城,就连当地人也参与了进来。
打砸抢杀,每天都在上演着,受害者无一例外都是有钱人家,位于中心广场的台子下,在提莫被杀的地方,密密麻麻摆满了头颅,全都是高过一个木桩的男子。
恐怖在一瞬间传播开去,所有居民人人自危,生怕哪一天,就有人闯进家门,将他们杀死当场,终于有一天,这些人的家门被敲开了,当他们战战兢兢打开门,站在门外的,并不是一脸杀气的山民,而是本地人,只不过他们每个人的袖子上都绑着一根红带子。
“据查,你们家中不富,也没有什么血债,为了安全起见,每个人出门的时候,都要绑上一根红带子,有了这个标志,外面的人就不会动你们,在家门口插上一面红旗,他们就不会闯进来,千万记清楚了,小孩子也不要错过。”
居民们接过送来的红带子和一面小红旗,像他们一样绑到手臂上,再将旗子插到门口的墙上,果然,即使有山民队从门前经过,也没有片刻停留,而他们大着胆子上街,发现城里到处都是同样装扮的人,只要绑着红带子的人,都可以自由出入,连平时的盘问都省了。
这种变化,让居民们既好奇,又吃惊,直到有一天,他们偶尔经过城门附近,看到竖立在城头上的那面硕大的红旗,才心有所悟。
原来保护他们的,不是一个小小的标志,而是那个叫做大唐的国家。
这种心态,在细微中影响着他们,每个人都不知不觉,从心里靠近了那个国家,毕竟城里发生的一切,与这支纪律严明的军队关系不大,他们几乎从来没有骚扰过百姓。
这一点就连当初的吐蕃人都不曾做到。
一场遍及全城的杀戮,变成了百姓的狂欢,山民针对的,只是从前的大户和官吏,这些人,其实也为底层百姓所厌恶,事不关已,还能得到一些好处,参与的人越来越多,被揪出来的人也越来越多,广场上垒出了一个巨大的头颅堆,为此唐人有一个专门的名词来形容。
京观。
很快,这种行为就扩散到了城外,同样在本地人的带领下,那些拥有很多土地的当地豪强,一个接一个地被清洗,灭门,整个加德满都河谷,到处都是烽烟,宛如地狱一般。
富人的地狱。
刘稷每天都在统计着结果,顺便处理一些过火的事件,人性的丑陋,在这场狂欢中暴露无遗,做为始作俑者,他只能尽力去控制,保持一个基本的稳定,不至于太过失控。
总得来说,还是不错的,有了唐人的军队在一旁监视,山民们并没有太多出格,偶尔发生的行为也被及时处理,随着事情的进展,城里慢慢开始恢复秩序,他也有了更多的休息时间。
这天,处理完事务之后,回到居所的他,突然发现房里多了一些不样的东西。
准确的说,是一群女人。




盛唐余烬 第一百二十九章 姓氏
作为一个穿越者,最大的愿望就是实现以前的梦想,良田大宅,美女如云,都应该是标配。
只有他,从醒来的那一天开始,就没有停止过战斗,唯一碰上的女人,还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妈,当然,人家保养得当,浑身充满了诱惑,还算得上养眼。
这具身体只有16岁,哪一天满17,他不知道,后世,也不过是个24岁的年青人,又经历过一段感情,对于异性,特别是美丽的异性,当然会保持兴趣。
可如果这些女人的脸上都是同一个表情,惊恐,那是再高的颜值也撑不起的,刘稷回头叫了一声:“卓玛。”
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嗖”得窜出一个小小的身影,像只灵猫一样,突然出现在眼前。
“这些女人,是谁送来的。”
卓玛用双手攀着门框,伸着小脑袋朝里头望了一眼,又飞快地缩了回去。
“是你们的人,有这么高,这么宽。”
她拿小手比划了一下,刘稷现在已经能看懂了,一定是个唐人军士,比自己还要高,还要壮,这样的人在唐人军队中为数不少,李嗣业的亲兵大都是,会是他送来的?
刘稷甩甩头转了话题:“你阿爸上路了没有?”
“昨天夜里就走了。”
“嗯,去找那个山民老伯,帮我打听一件事。”
卓玛飞快地消失了,就像她刚出现时的一样,刘稷现在的人手太少,可以信任更是寥寥无几,亲手掌握这么大一座城市,才会明白行政事务有多么繁琐,秩序恢复以后,无数的麻烦接踵而至。
由于旧政权被一扫而空,行政事务陷于瘫痪,他一天到晚忙得分身乏术,却不知道找谁来帮忙,只有亲力亲为的人才会明白,后世那些小说写得有多么可笑,城市不会自己运转,它由无数的人来管理,也就是后世的公务员。
打倒一个旧政权很容易,建设一个新政权却是难于登天,特别是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后世,我们的党储备了那么多的干部,最后依靠的还是大多数的旧人员,改造他们以为已用,逐渐摸索出一套成熟的方式,可惜在这里行不通。
每一天回到这里,都累得像条狗,或许因为这样,李嗣业才会弄了些女人来伺候自己?
这么一想,他就明白了,这些女子全都是城中那些大户人家的眷属,他的命令只准山民杀死成年男子,妇女儿童会另行处置,怎么处置,就有讲究了,这是一个失败者失去一切的时空,没有人权可言。
比起那些被分到军营的女人,她们可能还会庆幸自己的遭遇,对于自己范围以外的事情,刘稷不会强出头,就算要当圣母,也应该在掌握了绝对的权力之后,天真,在他从军之后就从思想里被剔除了,生存才是一个战士头脑中最该紧绷的那根弦。
刘稷走进房中,走近那些女人,她们脸上的惊恐之色更甚,没有一个人敢抬起头来,从裸露的肤色,可以看出,这些人是被精心挑选的,在这个时空里,也只有大户人家才能孕育出肤白、干净的女孩子。
“不要害怕,都抬起头来。”
后世的尼国主要语言尼语属印欧语系,他试着用印语说了一句,这些女子毫无反应,想了想又换成吐蕃话,果然,有几个人抬起了头。
看来,吐蕃人作为他们的宗主国,有着很大的影响,这些出身大户的女子,多少都学了一些,以便将来伺候那些吐蕃贵人。
让刘稷奇怪的是,位于最后的一个女子始终低着头趴在地上,一头长发挡住了她的身体,当其他的女子都依言抬起头时,她只是浑身颤抖了一下,却没有任何动作。
“到了这里,你就安全了,让我看看,你的样子。”
刘稷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不那么咄咄逼人,从外形上看,这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女子,听到他的声音,慢慢抬起头来,长长的发丝从她的脸颊分开,露出一张稚嫩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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