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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走,去会会这个息东赞,看看这一回,他还能逃出生天否。”
刘稷跨上马,将陌刀背在身后,大声招呼了一句,四人穿过象雄人大队,他们的形象,立刻引起了象雄人的欢呼,一个强大到令吐蕃人胆寒的庞大帝国,才是他们有胆子冲入吐蕃故地的底气所在。
陡遇强手,息东赞已经忘记了胆气为何物,两军对冲,以众敌寡,以重对轻,竟然还占不到优势,让他情何以堪?
胯下的健马喘着沉重的鼻息,由于没有更换,又经历了一轮冲阵,已经有些不堪重负,此时的他哪里还能顾及,跑死与战死,还不如选择后者,息东赞毫不怜惜地用铁枪的枪柄棒打马身,全力压榨着它的剩余价值。
两骑如飞一般地迅速接近,彼此已经能看清对方的眼神,杨预盯着被包裹在铁甲中的高大身躯,手中的长槊平平地端起,一丈八尺长的槊身由于重力的作用,在高速运动中发出轻微地颤抖,短剑一般的槊刃不住地绘着微小的同心圆,宛如一朵盛开的花朵。
“着!”十步之外,他就已经递出了长槊,双方的加速度使得这个距离在瞬间就被缩离,他有把握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捅穿敌人的铁甲,哪怕是双层。
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高速旋转的长槊被一股大力格开,他用尽全力也只能偏转少许,精钢的刃头从对方的身侧滑过,几乎同时,眼前闪过一道黑影,劲风擦过面颊,就像被人扇了一下。
在电光火石之间,双方的攻击一齐落空,似乎谁也没有占到便宜,杨预的心里生出一股寒气,此人的战技还在自己之上。
遇强则强,他不但没有退缩,反而起了跃跃欲试之心,这样的勇士,一定非常有名,五郎能斩获达囊乞,他为何不能?
错马而过的两人分别冲过了对方的军阵,因为速度的优势,唐人这一次占据了上风,被击落马下的吐蕃人不绝于耳,等到息东赞再度集结手下,一百多人的队伍还余下不到一半。
双方的位置再一次调换过来,唐人冲入了河中,调头不可能像之前那么容易,而吐蕃人的马力接近衰竭,已经无法再承受一次高速对冲了。
息东赞毫不犹豫地跳下马,手下们纷纷效仿,步战,同样是重甲武士的所长,他们一手持枪,一手持刀,结成一个横列,只等着唐人轻骑冲上来的那一刻。
连续两次的全力冲阵,纵然他的马儿是新换上的,依然有些气喘,杨预踏着水花,缓缓拔转马头,借着这一个短暂的时间,用目光点算了一下剩余的手下。
还有十九人,连自己在内!
他们已经干掉了超过自身数量的敌人,看着河岸上,列成一排的吐蕃甲士,杨预狞笑着举起滴血的长槊,冲天一声大吼。
“冲过去,斩死他们!”
“杀!”
十九匹战马在水中缓缓起步,以骑对骑都不怕,何况是步卒,此时的他们,脸上带着无与伦比的勇气,早已不知生死是何物。
水花飞溅,蹄声如雷,马蹄踏上河岸的一刻,长槊被骑兵们一一放平,借着冲力,它们将毫不费力地刺穿面前的一切,无论是人体还是别的什么。
息东赞的眼睛几乎鼓出了眼眶,他还是头一次直面奔腾的战马,一眼就能判断出,哪怕就是穿上铁甲,也无法挡住唐人的冲击,铁枪的长度不够,在捅进战马的身体之前,自己的身体只怕会先被长槊挑开,于是他本能地选择了避开。
“轰!”地一声,仿佛为了印证他的判断,一个重甲武士先是被长槊刺穿,紧接着又被奔马撞飞,唐人的骑兵丝毫不减地冲进了步卒的队伍,他们只需要策马狂奔,保持槊尖朝前,就能简单地冲破单薄的防线,短短的一瞬间,唐人已经破阵而去,他的人又倒下了十多个,余下的也是瑟瑟发抖,眼见着敌人正在回转,即将变成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他的心中一片冰凉,胜利再一次离去,恐怕还要搭上自己的性命,临阵卸甲亡命而逃?息东赞为自己的胆怯而羞愧不已。
那就只剩下一条路,光荣地战死吧!
“他们的战马快要脱力了,冲上去,不要让他们跑起来!”
息东赞准确地判断出了唐军的形势,的确,连续完成了三轮高速冲刺,战马的体力已经达到了极限,杨预明显感到了它的吃力,就连转身都慢了许多。
怎么办?余下的吐蕃人至少还有三十个,一旦被他们缠上,无法动弹的战马反而变成了靶子,就在他不顾一切地拼命转向时,一阵极大的喧嚣声从臧河的下游传过来。
那是再也清楚不过的吐蕃话!





盛唐余烬 第一百八十一章 狂热
从贡塘一路赶过来,吉隆宗嘎几乎没有停留,在中途接到唐人的使者之后,他的作法与息东赞一样,先是派人送他们回城,紧接着又上了路。
他想亲眼看一看,象雄人倒底来了多少,会不会对自己的城堡构成威胁。
城中的守军被抽调之后,只剩了一千五百人,这次出来,他带了五百,又在沿路的部落中召集了同样的数目,一千人,他相信可以应付象雄人的袭扰,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最先出现在视野里的,是一面小小的旗帜。
鲜红夺目。
吉隆宗嘎疑惑了,如果说刚刚送走的唐人使者是真的,那么出现在臧河之侧的这一小队人马,又该做何解释?
最关键的一点,他们和唐人的关系,倒底是个什么情况,眼见着唐人的骑兵与自家的武士在拼命厮杀,上前相帮呢,还是按兵不动?
就在片刻的迟疑中,传说中的象雄人终于出现在他的眼前,溯河而下,就像一片灰色的洪水,一眼看不到边,唯一的好消息就是,那些人穿得五花八门,不像是经制之师。
当然,他的队伍也有为数不少的部民,吉隆宗嘎当机立断,先接应上自己的人再说。
息东赞在看到接应队伍的那一刻,就失去了死战的心思,这也难怪,原本没有别的路可走,突然多了一个选择,他并不想把命丢在这里。
于是,两只拼得差不多的小队,没有再行接触,而是缓缓分离,杨预再猛,也不可能带着十几个人,往敌人的大队人马里冲,那不是勇敢,而是愚蠢。
人疲马乏,死伤过半,他依然有着足够的骄傲,因为目地已经达到,将吐蕃人迟滞在此,等到了五郎的到来。
一进一退,双方离着百步以上的距离对峙着,杨预和他的弟兄缓缓从阵前掠过,停在象雄人大队的中间位置,看着他,刘稷露出了一个笑脸。
“杨鹄子,还有力气冲阵吗?”
杨预仰头大笑,回头扫过自家弟兄:“儿郎们,他问咱们还敢不敢冲阵?”
“有何不敢!”
十几个脸上身上满是血渍的汉子,一齐举起长槊,朗声答道。
“好。”刘稷转头对着小四等人说道:“把你们的马,让给他们。”
方才的战斗过程全在他们的眼中,无论是象雄人,还是他们这些汉人都心生敬意,虽然大队中绝大部分是步行者,可要找二十匹马来,还是没有问题的。
小四和小五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了不忿,那种被人瞧不起的不忿。
他们谁也没有下马,而是用象雄话大声喊道:“难道唐人敢死,象雄人就不敢?度母的慈悲,让我们免受吐蕃人的欺凌,今天,到了回报的时候,冲过去,杀死他们!”
“杀死他们!”
数千象雄人发出声调不一,次序混乱的吼叫,从他们的脸上,刘稷看到了徇道者一般的狂热,他当即催动马匹,举手高呼。
“冲过去。”
杨预不得不着急地拉了他一下:“那我等呢?”
“下马,歇息,还有力气的话,为我欢呼吧。”
刘稷挣开他的拉扯,与陈金等几人一马当先冲了出去,身后的象雄人潮水般地涌过他的身边,如同一场狂欢的盛宴。
杨预没有再坚持,对方是好意,总不能真把人给拼光了,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剩余的骑兵全都跳下马,站在原地,目送着大队人马远去。
“马,给我马。”
息东赞回到自已人的队伍中,迫不及待地喊道,吉隆宗嘎带来的人以骑兵为主,虽然不全是重骑,可马匹是不缺的,在他的吩咐下,很快就匀出了几十匹马,让这些人一一骑上。
重新跨上战马,息东赞来不及同吉隆宗嘎打个招呼,就听到了震耳欲聋的叫喊声,象雄人竟然主动发起了进攻!
这让他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耻辱感,什么时候,这些卑贱的人敢于公然挑战吐蕃人的权威了?
“吉隆宗嘎,你还在犹豫什么,难道,你想让他们一路追着,直到贡塘城下,让所有人的人都看到你的怯懦?”
“闭嘴,息东赞,我的行为,轮不到你来评判,不要忘了,是谁一路丢弃了勃律,象雄,跑到这里来的。”
吉隆宗嘎刺了他一句,沉着脸盯着远处的人群,看上去,他们杂乱无章,与普通百姓没什么差别,可那种不顾一切的势头,让人有些忌惮,自己的手中只有五百士兵,这五百人已经很久没有打过真正的仗,更不用说那些临时征召的部民。
可是息东赞的话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就此退却,这些象雄人会一路尾随,直到贡塘城下,难道真的让他们烧杀抢掠,自己只能凭着城防来守住?
这不是勇敢和怯懦的问题,而是职责所在,他不仅仅是贡塘的城主,也是这一带所有部落的召集人,他必须要表现出一个保护者的样子,才能维持住自己的权威,否则,说出去话,就不会再有人听。
也许,先将他们的势头打退,再返回去是个稳妥的办法?
就在吉隆宗嘎打定主意的时候,越冲越近的身影让他一下子愣住了,在无数奔跑的象雄人身前,是十多个骑马的男子,而其中的三个人,穿着整齐的甲胄,上了漆的甲叶闪着精光,铁盔顶端的红缨像火焰一般地跳跃着,马上的武士面对上千人毫无惧色,甚至带着一种诡异的笑容。
唐人!
难怪他们敢如此深入,原来有唐人在后头撑腰,这些卑鄙的唐人一面派出使者和谈,一面鼓动象雄人侵入吐蕃辖地,这里头会不会有什么阴谋在等着。
如果朝着最坏的方向,那也许之前一切,都只是一个圈套?太像了。
吉隆宗嘎不敢再深想下去,他狠狠地瞪了息东赞一眼,然后举手高呼:“勇士们,让敌人看到你们的英勇,天神在上!”
“天神在上!”
上千吐蕃人一齐高呼,在他们的首领带领下,迎向扑面而来的象雄大军。




盛唐余烬 第一百八十二章 杀神
刘稷骑马的功夫一半得益于后世,高原山地,国境线上的哨卡,很多时候都不通公路,驮马要比汽车好使。
至于另一半,就是这具身体的本能了,白刃战已经经历了多回,可大都是防御为主,像这样的临敌冲阵,还是头一次,心里只有兴奋,身上只有热血,随着距离的接近,一点点的沸腾起来。
莫非在自己的潜意识里,就是一个嗜血如命的狂徒?
刘稷不知道,也不想去探究,意外的穿越经历,让他有了许多以前根本不敢去想像的,对于死亡,有了全新的认识,或许,那只是又一段人生的开始,有什么可怕的?
胯下的战马,并不是利于短途冲刺的高大型,而是擅长山地的矮种马,这样的马耐力强,负重高,速度却不是很快,不过在一、两百步的距离内,还是足够了。
象雄人的大队人马中,骑马的也就几十人,刘稷带头冲锋,顿时鼓舞了这些人的士气,他这么做的目地只有一个,缩小战场空间,让敌人的骑兵失去冲刺的距离。
敌人的犹豫造成了良好的态势,他们这些骑马的,已经接近了敌阵,冲在最前头的刘稷朝着敌人中间最厚实的那一块,一头扎了进去。
他并不擅长马战,不过马与汽车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具有自主性,两马相向都会有意识地避开,刘稷稳住身形,看准时机,一把扯开背上的带子,在陌刀下落之前握住了刀柄。
陌刀在手,他便想像之前一样持刀横扫,越是密集的阵形,重器的杀伤力就越大,他做为全军的箭头,必须要打出一个令敌人胆寒的气势出来。
可是这一次,全力之下整个身体突然间往下一沉,刘稷心知不好,马儿失蹄了,他来不及收紧缰绳,只能猛地发力,狠狠地踩住镫子,在战马前仆的一瞬间,纵身往上一跳。
“噗!”
高速奔驰中的战马一下子仆倒在地,带着一股巨大的惯性撞上了迎面而来的敌骑,将猝不及防的敌人战马撞得失去了平衡,一下子翻倒在地上。
在他们的身前,一个高大的身影落到了地上,前冲之势让他没有来得及站直身体,密密庥麻的马蹄子已经到了头顶上。
“踩死他!”各种各样的吐蕃话响了起来,全都朝着他的方向疾驰而来。
“戍主落马了!”
“救人。”身后是自己的弟兄,惊呼不已的声音。
不必抬头,刘稷也明白自己的处境,这个时候再站起来,要么被踩死,要么就是被撞死,他将心一横,单膝跪地,做为支撑,另一条腿猛然发力,蓄劲于腰,长长的陌刀腾空而起,完成了方才在马上想做,而没有做出来的动作。
旋风斩。
随着他的动作,整个身体原地转了一圈,就像是平地刮起了一阵旋风,那些前前后后冲过来的吐蕃人骑兵,在一瞬间就遇到了与他同样的遭遇,奔马失蹄。
不是普通的撅折子,而整个前蹄都离开了身体,几匹战马哀嚎着倒了下去,将背上的骑士重重地摔了下来,正好倒在他的周围。
刘稷在这片小小的圈子里站起身,一脚踩在最近的一个吐蕃人头上,将他的脸踩得变了形,深深地埋进了土里,叫喊声都发不出来。
至于其他的人,连看都没有看上一眼,他们的下场只有一个,被自己的弟兄踩在马蹄下,就和他们想对自己的做法一样。
“杀!”
刘稷大步向前,踩着敌人的身体腾空而起,长长的陌刀举过了头顶,双手合一,带着惊人的气势直劈而下,直取一个吐蕃重骑的头顶,那人只来得及举起手中的铁枪横着一档。
“咔嚓”一声,铁枪从中间断开,那人眼睁睁地看着一道白光在眼前闪过,巨大的刀锋破开铁盔,从眉骨滑落,冰凉的感觉直入骨髓,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长虹贯日。
一击得手,他已经拖刀而去,息东赞的双眼通红,他已经认出了这个有过数面之缘的杀神。
不能让他再得逞了,否则这里的一千人也会马上崩溃,他扔掉手中的铁枪,从马背后摘下一柄六尺长的铁骨朵,样子有点像金瓜锤,前端呈莲花状,是羌人和党项人最喜欢用的兵器。
对付重器,只能用同样的重器。
就在这时,刘稷已经劈倒了另一个重骑,将对方连人带马横翻在自己的脚下,跨过去,那些重重叠叠的人影,慢慢变得清晰起来,在他们的脸上,充满了畏惧,似乎面前站着的,就是传说中的死神。
而他的目光,直直地盯上了其中最为醒目的一个,息东赞,他此行的最大目标。
刘稷的英勇,将吐蕃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为后头的大队人马开辟了空间,陈金与另一名唐人军士,紧紧地守护在自家戍主的身后,为他挡下那些正面以外的攻势。
趁此良机,小四和小五分别带着象雄人冲了上去,与那些还没有来得及加上速度的吐蕃骑兵纠缠在了一起。
数千人在臧河之滨打成了混战,吉隆宗嘎终于明白了息东赞的恐惧,源自何处。
这些他们口中的贱民,是真的不要命啊,一个个高喊着怪异的口号,朝着奔马就扑了上来,哪怕被踩死,被砍死,都死抓着不放,还不曾摆脱,紧接着下一个人又来了。
那些临时召集来的牧民哪见过这种阵势,跟在自家军队的后头打打顺风仗,他们还算可以,真到了拼命的时候,那股子心气一下子就矮了下去。
军与民的区别就在于此。
吐蕃人虽然实行的是全民皆兵,也会分得出精兵与菜鸟,这些菜鸟们上阵的第一战,就遇到了如此难缠的对手,是吉隆宗嘎万万没有想到的。
可此时的他,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向前,否则,将会一溃千里。
他不得不带着自己的人,冲上前去,以求遏制住象雄人的攻势。
放手一搏。




盛唐余烬 第一百八十三章 对决
宿命般的一战,终归不可避免。
息东赞知道,自己不能再逃了,再逃这一生都会抬不起头来,哪怕在梦里,都会鄙视自己。
此刻,两人的身前再无余子,横在这个距离上的,不是死人就是死马,他的对手,踩着他最忠心的部属,正在等着他冲过去。
“啊!”
息东赞狂怒不已,战马被他死命地催动,以求在短距离内奔跑起来,借着冲力,很快就到了近前,反观对手,那柄长长的唐制大刀被举过了头顶,只等着他的到来。
蹄声雷动,全身铁甲的吐蕃武士在战马上现出身形,如同一片乌云,黑压压地从天而降。
刘稷矗立如山,眼都不眨地盯着来骑,在刻不容缓之机,手起,刀落。
这一刀并不是直劈而下,那样的话爽是很爽,可自己却十分难受,而且会在短时间影响视力,身处敌阵之中,这是十分要命的行为,于是他选择了斜击,身体绕过奔马,一刀砍向马身。
距离太近,闪避已无可能,息东赞早有准备,在战马中刀的一刻,离鞍而起,手中的铁骨朵募得挥出,直奔对方的头部而去。
刘稷已经来不及回刀格档,只能偏头闪过,息东赞不等身体落地,另一手上抽出佩刀,追斩急至。
刘稷不得不后退一步,打了这么久,还是首次被人逼退,出名之人果然有真本事,他不敢托大,回身拖刀,避开对手一击,同时将陌刀归到起手时的位置。
息东赞一手执刀,一手擎着铁骨朵,迈着沉重的脚步,步步紧逼,他深知对方的兵器特点,长而重,只有近前才有机会。
敌欲动我先动,刘稷挑刀入怀,平平地刺出,将刀当成剑用,息东赞挥动铁骨朵,准确地击在刀头上,两者相交迸出一阵火花,简单的一招,便止住了他的进逼之势。
一招得手,刘稷再无保留,不等刀势变老,双手一拧,长长的刀身如麻花一般翻了个转,在空中急转而下,划出一道美妙的弧线,逼得敌人去挡。
“铛!”
金铁相交之声再起,火花四射中,他放开双手,失去掌握的刀柄被反作用力弹起,又被他一把抓住,刀起再落,这一次的力量更大,息东赞的单手已经无法支撑,只得弃刀用双手持住铁骨朵。
沉重的刀身加上大力的挥击,让他的虎口一下子迸开,手臂也开始发麻。
“好,再吃我一刀!”
这句话,刘稷是用吐蕃语说出来的,巨大的刀身从头顶上滑过去,被他砍出一道旋风,呼啸着落下。
息东赞肝胆俱裂,心知这一刀,无论如何也是挡不下的,可是方才那一下,他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双腿有如灌了铅一般动弹不得,只能是一咬牙,聚力于腿,双臂猛地上撑,将手中的铁骨朵迎向皓月一般的刀锋。
“砰!”
巨大的撞击声有如地动山摇,息东赞感觉整个人都好像矮了下去,虎口鲜血长流,全身酸麻难当,既无力动弹,也无力逃脱,精铁打制而成的铁骨朵,竟然从当中弯了下去,可见这一击的力道之大。
刘稷同样双手发麻,不过他知道对方的情形决计好不了,提着陌刀,他信步走到息东赞的身边,一脚将他手中的铁骨朵踢飞,然后蹬着他的身体,将他踩在地上。
重甲革靴,压得息东赞几乎喘不过气来,只能本能地用双手试图推开,可是那只脚,就像山一样重,根本无法撼动分毫,其实是因为他方才连续挡了三下,早已经脱了力。
“你就是那什么息东赞吧,也不过如此。”刘稷扯掉他的铁盔,拉开面甲,露出一张还算年青的脸。
“要杀就杀,不用废话。”息东赞看着这个比自己还要年青得多的唐人,不禁心如死灰。
“不服?”
“当然不服,没有那把刀,你未必是我的对手。”息东赞毫不退让。
“没有这把刀,你只会死得更惨,达囊乞可没你这么多话。”刘稷讥讽地一笑,他问这些话,只是为了确定此人的身份,如今问清楚了,也不需要再多说什么。
刘稷站起身,眼神在四下里扫过,方才这一战,打出了骇人的威势,无论是息东赞幸存的那些手下,还是吉隆宗嘎所带的吐蕃守军,都气为之夺,因为息东赞是有名的勇士,却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怎么,你们的息东赞贵人就在这里,都不敢上前来救吗?”他的声音配合那只踏在身上的脚,让息东赞恨不能马上挖个地洞钻进去。
只听得年青的唐人又发出一声大喊,声音在每个人的耳中回荡着,就像一个惊雷炸响。
“吐蕃男人都死绝了?”
这句话,让敌阵中顿时沸腾起来,那些原本有些投鼠忌器的吐蕃人,纷纷摧动马匹逼上前去,哪怕救不出人,也不能让他这么侮辱。
刘稷成功地将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到了自己的身上,他毫不畏惧地直面敌人的攻势,微笑着举起手中的陌刀,一只脚仍然死死地将息东赞踩在地上。
“护住戍主。”陈金和另一个手下冲上前来,三个人背靠着背,准备迎接潮水一般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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