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之庄稼汉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甲青
蜀汉之庄稼汉 第0009章 幺妹
你们想得没错,是全方位的青睐,包括工作和生活,女老板看上他了!
常年练功,让冯永有着远异于常人的精力,体力和……魅力,有过部队服役的经历和一直保持着部队的作风又让他有着不同于人的丝许霸气。这种男人对城市的女人来说杀伤力太大,让不少腐女少妇心如猫挠,可是却又偏偏无从下手。
为什么?
因为冯永从那一次以后就再也没谈恋爱,没办法,大城市里谈恋爱既费钱又费感情。作为从乡下飞到大城市的老大,冯永家里的老父母,弟弟妹妹,哪个不指望他?曾经天真过的冯永很明白,没有钱你哪来的资本谈恋爱?久经商场的风韵熟女老板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用可以活埋他的金钱把他砸倒了,条件是当她三年男秘书。
冯永无所谓,那时的他已经不是那个刚从农村来到大城市的天真而淳朴的他,主要还是家里的情况让他没办法拒绝这个诱惑,而且三年他能等得起。再说了,他的能力摆在那呢,就是老板娘尝完鲜后反悔了,他到哪里不一样能轻松找到工作?
美艳的老板娘确实反悔了,是三年后反悔了,她觉得三年太短了,要冯永再干三年,嗯,各种意义上的干。这回轮到冯永不想干了,钱早就拿够了,家里的事情也解决了,他要是再为老板娘服务三年,那啥时候才能轮得到他给自己活着?
可是还没等他和老板娘完全了结呢,老板娘那个搞房地产的前夫就跑来想跟老板娘复合,然后自然是被老板娘义正辞严地拒绝了,冯永声明自己不为此事负责。
可是前夫哥表示:你说无关就无关?老子的原谅帽,是哪个小瘪三都能给带的?
于是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有十来个汉子表示看冯永不过眼,要打断他的三条腿。冯永有一身蛮力,又有在部队服役的经历,表示我一个能打十个。
后来事情的发展说明他的感觉是错的,他只能打三个,当他打倒第三个汉子的时候,背后就响起了枪声——搞房地产的有哪个是善茬?手底下不干净的多了。连前夫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经常用来当抹布的手下竟有一个是全国杀人通缉犯,身上还带着自制的土猎枪。
后面的事情就可以想像出来了,冯永挂了,魂穿三国,前夫哥锒铛入狱,底子全部被查了个底朝天。唯留下一个美艳的老板娘伤心欲绝,毕竟冯永这种全方位碾压她,让她身心俱服的优秀男人实在太少,少到可能再也找不出另外一个了。
还好那三年里,冯永衣食住行全由女老板提供,给他的钱他基本没动,全留给家里,他挂了以后,家里倒也不用担心。
练完功,再开始绕着诺大的庄子跑步。这个习惯也是被别人当作疯子的原因之一,你说哪个没事大早上的绕着庄子跑的?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不过后来冯永渐渐习惯当地的生活以后,当地的庄户也对主家这个癖好见怪不怪了,毕竟这年头,遇到一个能让人吃上饭的主家不容易,遇到一个大方地给自己吃饱吃好的主家更不容易,所以可以更宽容一些。最多最多,也就是在别人听不到的地方嘀咕两声,拿来做反面教材教育娃子。
当早上的锻炼结束后,开始吃早饭,雷打不动的必须要有一个鸡子。没办法,此时正是长身子骨的时候,没有足够的营养,只能拿鸡子顶一下。按道理应该是早晚一个,但是如今鸡子算是奢侈物,一天吃一个已经算是挥霍败家行为。
不过还好,冯家也就一个冯永,家底勉强够他挥霍。这也是为什么冯永对养鸡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不养鸡自给自足,坐吃山空不说,真当鸡子如后世的满大街都是?收鸡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呐!
吃完早饭后,就到了一天的学习时间。冯永的书房挺大,里面铺满了书简。可是这有卵用?一整个大屋子的书简加起来,其实也就是一本书,那就是《说文解字》。
冯永有没有文化?答案是肯定的。可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又不算是。他会写字,可是有毛用?他写的字别人又看不懂,别人写的字他也看不懂,所以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就一文盲!
文盲是可怕的,特别是当你明明不是文盲却又被当成文盲的时候,那就更可怕。所以冯永不想当这个时代的文盲,所以他要学习,至少要认得这个时代的字,然后再努力地学会写这个时代的字。
再一次感谢小学时候幸运地赶到了劳动手工课的尾巴,好歹学过一年的课外毛笔字,虽然整整一年里写出来的字只有一个字能被老师认可,但好歹让他知道了毛笔的基本用法。
纸是很珍贵的,而且质量也不算好,但是有竹简啊。这年头,竹简当然是有卖的,可是更多的都是自己做,做竹简和木简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一项基本技能。
即使不是读书人,很多不识字的人也会这个技能,偏偏冯永没有这项技能。管家是个好管家,大户人家里出来的,点出了这项技能,所以竹简不用担心不够用。
读书是一件很辛苦的事,特别是在没有老师的情况下,自己需要一个人独自摸索《说文解字》上的字,在认出相应的字后,还要把它和简体字一起抄写在空白竹简上。
感谢中华文化的延续性,即使是繁体变化到简体,还是一样有规律可循的,大多数的字都可以猜出它的相应简体字,这样就不至于让冯永变成这个时代的文盲。要真是遇到身毒那样的国家,文化彻底断层,那就死球去吧。
冯永是一个坚持的人,这个从他出了部队几年后还能保持部队习惯的就可以看出来,可是他又不是一个可以为了某个坚持而放弃其他一切的人,这个从他和女老板的几年纠缠就可以看出来。
所以当丁二带着一个小小瘦瘦的女孩站在冯永面前,并且一再坚称这个就是他家里最机灵的娃子,冯永也没有坚持说他的本意最想要的还是可以帮家里做木犁的那几个男娃之一,毕竟他当时也说过,男娃女娃都可以。
后世带来的思维仍在不由自主地影响着冯永,如果是在后世,明确说明了只要男娃,很可能就被人说成是重男轻女,或者是对女同胞的歧视,最后肯定是被喷成狗,所以对丁二带来的是一个女娃他也不好说什么。
事实上到现在冯永都没反应过来,这年头,重男轻女才是正常的,不重男轻女那才叫奇怪。
丁二家里有这么个女娃,活干得没有男娃多,吃得却不差多少,几年后还要赔一笔嫁妆,怎么看都是一个赔钱货。如今主家里要收人,并且还说了男女都可以,丁二家当然直接就把她推出来了。
“这女娃长得不错,”一旁的管家上来摸摸女娃的头,笑眯眯地说,“十岁就这么高了,身子骨还可以。”
蜀汉之庄稼汉 第0010章 卖身契
冯永看看那女娃,头发有些发黄,有些地方甚至打结到了一起,偶尔有虱子爬进爬出,脸上黑黑的,很明显营养不良,身上穿着不太合身的衣服,过于肥大不说,还破破烂烂的,赤着脚,已经看不出原来的皮肤颜色。
全身唯一的亮点就是那双眼睛,不知道是原本就大还是因为脸太瘦而突显出来的,又大又黑,正带着惊恐的目光看着冯永。
这个就叫长得不错?冯永感到一阵心酸。
管家凑到冯永耳边悄声说:“主君养鸡,若是想找人打下手,这个女娃就不错,比男娃好,不用担心这府里的秘密泄露出去。老仆打听过,这女娃平常里干活勤快,年纪也不算太大,进了府里正好调教。”
我是不是理解错了什么?还是管家理解错了什么?为什么女孩进府要比男孩好?还有调教这个词,确定没有说错吗?我原本的意思是想要几个大半小子进府帮忙打下手的啊。
不好反驳管家的话,更重要的是,冯永对这个时代的各种规矩根本没有多少概念,好不容易勉强被当回正常人了,他可不想再次被人认为又突然发疯。
所以一般情况下,管家的意见都很重要,冯永心下也觉得女孩子和男孩子没多大区别,心里虽然有些疑惑,却点点头示意管家做主。
事实证明,冯永和古代人确实有着过于巨大的思维区别。
“卖身契?!”冯永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面目丑陋的牙人,再看着笑眯眯理所当然表情的管家,最后看看弯着腰,诚惶诚恐看着自己生怕自己反悔的丁二,感觉这个世界太过于疯狂。
“你的意思,你是要卖掉你女儿?”冯永指着丁二咬牙切齿地问道。
“主……主家如若不愿意,那……那长契也是可以的。”丁二缩了缩脑袋,低声道,看了看冯永恨不得吃人的眼光,再次退了一步,“那短契?”
“说的什么话?什么长契短契的?真要签这个,那还麻烦牙人做什么?”管家脸带着笑,口气却是不容质疑,反驳了丁二一句,眼睛看着冯永,很是疑惑,主君莫不成这个时候又要发癔症?
冯永张了张嘴,刚要说话,看到了管家眼里担心的目光,心里突然想到这是个半奴隶时代,终于闭上眼,无力地摆摆手,“我有点累了,这个事情等等再说。”
神经不正常的人是没有人权的,虽然冯永说了等等再说,可是管家还是自作主张地买下了丁二的女儿。
看着小女娃可怜兮兮地拉着父亲的衣角,眼光里全是乞求和害怕,而父亲却只能弯下腰抱抱孩子,嘴里安慰着女孩,同时又叮嘱她一定要好好听主家的话,冯永只觉得自己罪大恶极,因为自己就是那个让别人骨肉分离的禽兽。
在这个战火连绵不断,无数生灵涂炭的时代,丁二家还算是幸运的,至少能租种上地主家的地,全家还能勉强有个饭吃。而对于他们家的孩子来说,他们家最小的妹妹更是幸运,竟然能进大户人家做事,从此吃穿不愁,这就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管家的想法就更简单,祝鸡翁秘术是不可能外传的,如果主君要人打下手,那只能是府里的人,而且必须是完完全全的府里人。
男娃进府做事,家里一般也就是签个长契,不到最后迫不得已,不会签卖身契,到时候祝鸡翁秘术一旦泄露出去,在管家看来,这对冯府来说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
而女娃就不一样了,大多人家让女娃进大户人家做事,只要价钱合适,是可以签卖身契,从此就是大户人家里的人,生死都是主家决定,没有泄秘之忧。
冯永神经很坚韧,不然他也不会在转生到这个完全陌生的时代后不但想办法活了下来,而且在被周围的人当成神经病后,还在巨大的压力下想办法扭转他人对自己的印象。
可是就算是再坚韧的神经,遇到这种与后世完全相反的扭曲性冲击,让他也有点受不了。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唯一难受的是冯永,第二天他就病倒了,说是病也不太正确,反正就是全身无力,躺在床上不想起来了。
管家在请来大夫后,大夫只说了一句是心虑过度,其他一切无恙,只需安心静养即可。
这让管家放下心来,又吩咐刚到冯府的幺妹,也就是丁二家最小的女儿,让她好好服侍主家,这才转身出去忙活。麦子收完了,可是这几天还要收租子,再往后又要种稻米,这可算是一年里最忙的时候。
“你叫什么名字?”冯永躺在床上看向被重新打扮了全身的小女娃,有些有气没力地问道。
“我……我叫……哦,不,回主家,奴婢叫幺妹,家里,家里都是这么叫我的。”小女娃显得很紧张,很仓促,低着头,皮包骨头的小手一直在扭着衣角。
“妖媚?”冯永古怪地反问了一句。
管家知道自家的主家有些不合常人的癖好,比如说极度爱干净,全府上下必须干干净净,吃饭前都必须要洗手,身上脏了就要浴身等等。所以这个小女孩全身上下都被清洗了好几遍才被送到冯永的床头来。
她的头上重新编了个双环髻,衣服也是新的,挺合身,估计是穿不惯鞋子,双脚还保留着赤脚地习惯,不断地相互摩擦。与前几天的邋遢样相比,如今的她说是完全的两个人,或者说是有了人的样子。即便如此,冯永也看不出她哪里有妖媚的样子。
“进了府,还想不想家里?”
幺妹抬起头看了看冯永,又连忙慌张地低下头,轻声说道:“府里能吃饱,家里吃不饱,衣裳也好看,可是还是有些想家里。”
会说话,确实是个机灵的女孩,这可能也是管家教过她怎么说话。
可能他们都是对的,她进了府里,是要比别人幸运,至少吃穿不用愁。至于生死不由己,难道在这个世道,外面的人,生死就能由自己了?
冯永自失一笑,自己还是太幼稚。历史滚滚向前,自己在历史的车轮下,又算得了什么?自怜自叹,在他人眼里看来,只不过是与疯子无异。
想到这里,自觉恢复了些力气,冯永半躺了起来,问道,“敢捉蝇子么?”
“啊?”幺妹抬起头,显然有些跟不冯永的思维,喃喃回答,“婢子没捉过蝇子,只捉过蚂蚱,蛐蛐儿,还捉过鸟儿,鱼儿虾儿也摸过……蝇子都是直接打死的。”
看不出来这还是个小女汉子。
冯永忍不住笑了,“那怕不怕蝇子?”
幺妹摇头:“婢子不怕。在家里的时候还拿蝇子喂过蚂蚁。”
“那就好,你去问厨娘要碗糠麸,里面拌些面粉,用水和匀,我有大用,懂了么?”
“是,婢子记下了。”
幺妹转身要出去,突然又想了什么,慌里慌张地又转回身来行了一个极不规范的侍女礼,这又才急急忙忙跑出门去。
养蛆就要有苍蝇,没苍蝇卵,哪来的蛆?
冯永当然知道自己的身体没病,自己这副样子,说文艺点是心病,说难听点,其实这就是自己的矫情病。一时迈不过心里的那道坎,所犯的矫情。
既然没病,躺在床上装病其实挺累,这年头,又没空调,屋里又闷又热,呆不下去了,翻身起来,开始穿衣服。
用饵料引蝇子产卵,产出来的第一代蛆是不干净的,化出来的第一代蝇子要严格控制,然后再产第二代蛆,一直这样下去到了三四代,就可以放心使用了。这个生产过程,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间不能让蝇子自由进出的屋子。
冯府别的不多,屋子多的是。
蜀汉之庄稼汉 第0011章 识字与读书
冯永没有养蛆的经验,甚至连完整的过程都没有了解过,只能是根据自己前世所了解的一点片断,以及根据自己的推断不断地做试验。
而养蚯蚓,对冯永来说则是简单多了。蚯蚓喜欢肥沃的土地,或者说是它们可以把不太肥沃的土地变成肥沃的土地,是个好东西。
三国的人已经有了土地肥力的模糊概念,已经有了轮耕让土地休息恢复地力的做法,甚至有了把地里的杂草翻到地下做肥料的做法。可是恢复土地肥力最直接的做法是往地里撒农家肥,这一点却还没有人想到。
就比如冯家的庄子,人们随地溺便,路上到处是牛粪,从来没有集中起来处理的概念,这让冯永一开始觉得很恶心,现在又觉得很浪费。
牛粪、树叶或者秸杆锄碎,再按一定比例拌上泥土发酵后,就是养蚯蚓最好的东西,也是肥地的好东西。从今儿开始,就要吩咐管家注意农家肥这件事。冯永在竹简上一边记下养蛆和养蚯蚓的想法,一边想道。
抬头看了看站在一旁等着伺候的幺妹,只见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里满是崇拜的眼神,连呼吸都比平时轻了许多,生怕惊扰了正在写字的冯永。
“识字么?”
摇头。
“想识字么?”
迟疑了一下,摇头。
“知道这个叫什么?”冯永晃了晃手中的笔。
“笔。”
声音很轻。
“那这个呢?”
再晃晃竹简。
“竹片?”
明显地疑问。
“这个叫竹简。这个叫什么?”
“纸。家里供有一个,是阿翁带回去的。”
我去!看来丁二说要把那张纸带回去供着还真不是胡说。
冯永心里想着,同时再晃了一下手中的笔,再问了一遍,“这个叫什么?”
“笔。”
“这个呢?”
“竹简。”
“这个呢?”
“纸。”
“想不想识字?”
点头,然后突然想到了什么,慌张地又摇头,再看到冯永意味深长的笑容,幺妹连忙低下头去,声如蚊呐,“婢子不敢……”
“去找赵叔要个沙盘来和树枝来,就说是我吩咐的。”
读书识字,自古就是贵族的特权,到后来,才渐渐普及到一部分普通地主。至于普通百姓,从来就不在读书识字的包括范围。
后世所说的那些所谓寒门子弟,至少带了一个门字,寒门也是门,至少也有读书的资格。至于普通百姓,那叫黔首,从来不被当作完整的人看,至少到三国为止不会。
没有资格读书,没有资本读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教蒙童识字,对于古代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只能让蒙童不断地重复背诵,只有让小孩掌握了足够多的字,才能切韵,最后才是“开讲”,“开讲”就是讲文章内的意思。
这种方法效率极低,不但需要大量的资源,而且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普通的人家不可能担负得起。
即使对许多有条件读书的人家来说,孩子长到十多岁,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识字,而是学习一项生活技能。
无论是最卑贱的经商,还是一项手艺,亦或者是管理田庄,只有学会一项生活技能,这样到了十四五岁能成婚的时候,才能有一技之能来养活自己和妻儿。
所以这个年代,识字和读书,是分开来说的。富足之家的孩子,可能会写一定数量的字,可能会认得大多数的字,甚至可能可以写出一封能让人看得懂的家书,但若要说写出一篇文章,大多数人都不一定能做到,这就是识字,但已经算是读书人了。
而真正有条件有能力再进一步的,也不是全能达到继续读书的地步。因为有些不够聪明,或者有些没有读书天分,又会再被淘汰掉。
剩下的,就是最精英的一类人。所以说,这就是古人把读书看作是一件神圣的事情的原因。读书能读出自己的见解确实已经算得上是最聪明的人材了,至于立传写书,那已经叫流芳百世了。
新中国成立前后,文盲率80%以上,到了2000年,只有7%以下。这其中,夜校扫盲功不可没,就是在冯永前世上小学的时候,在离学校大门最近的那个教室,还挂有夜校扫盲的牌子。
而这扫盲的成功,有一个因素的不可忽视,那就是汉语拼音,这个原本用来消灭汉字的东西,最后却成了普及汉语的大功臣,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汉语拼音对以前汉字只能用直字或者反切的方法来注音是一个极大的进步。而冯永,如今就握着这个大杀器,虽然古今读音不完全相同,可是拼音的用法却是一样的。
教幺妹读书只是一个突然而来的想法,也是一时兴趣所在,冯永想知道,用汉语拼音的方法来教人读书识字,会不会比这个时代的方法快一些,至于幺妹自己能学到多少,那就看她自己的天分了。
得知冯永要沙盘是为了要教幺妹识字,管家看向幺妹的眼神都变了,不知道这个又让他想到了什么,只见他点点头赞道:“这个幺妹看来真是个有福气的,竟然能蒙主君另眼相看。府里要真能多个识字的,别人也会高看咱们一眼。这以后冯府真成了耕读传家,也不枉老主君用命去博来的这一切。”
这话冯永没法接,可是又不能直接否认管家的话,只能点点头,“赵叔来了正好,这养鸡还有一个事需要赵叔操心一下。”
当下说了牛粪积肥的事,还特地说了以后无论人畜,都按这个办法集中处理。
赵管家听完,看向冯永的眼光极是古怪,若不是有祝鸡翁之术这一层说法做掩饰,只怕当场就会觉得冯永神经病又犯了。
如果说锦城是作为蜀汉的唯一中心而存在,那么锦城城内的中心,则有两个存在,一个是名义上的中心,皇宫。一个则是实际上的中心,丞相府。
丞相府里,诸葛亮跪坐在案几前,一丝不苟地批阅着手里的文牒。四十二岁的他面容清瘦而俊朗,气度不怒而自威,锐利的眼神对案上的竹简一扫而过后,右手“刷刷”就直接写下了自己的意见,然后卷起,放到一旁,再拿起另一边的竹简……一目十行,手不停顿,几乎没有犹豫的时候。
马谡脚步匆匆地捧着一卷书简进来,神色有些忧虑,对座上的诸葛亮急急道:“丞相,南中急报!”
诸葛亮“嗯”了一声,指了指旁边,一边低头批阅竹简,一边说道:“放这里吧,待我批完此文书再看。”
“丞相还是先看南中来的急报吧?”马谡虽然依言把竹简放好,嘴里却劝道,“南中反了!”
“南中久有不服之心,东吴又新得荆州之地,必生窥蜀之心。今先帝驾崩,主上年幼,东吴若与南中勾结,南中必反,有何怪哉?”诸葛亮说着,手里不停,把批完的竹简往旁边一放,这才抬起头来,淡淡说道。
马谡一怔,这话好像有些耳熟,前些日子,是不是有人似乎说过类似的话?
“可是丞相,南中之反若与东吴有关,则东吴必有动作。北方曹魏势大,介时趁机而入,蜀中三面皆敌,到时如何是好?”
听到这个,诸葛亮手中的动作这才停顿下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是啊,自先帝驾崩,我就一直都在想,若介时三面受敌,当如何是好?”
蜀汉之庄稼汉 第0012章 南中之乱
世上最令人绝望的不是想得而不可得,而是得而复失。亲手制定了隆中对,眼看着它一步步变成现实,却又眼睁睁地看着它突然一朝而灭,诸葛亮心中究竟没有感觉到无数只草泥马奔腾而过,冯永觉得十有八九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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