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医王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草席
要求不高的话,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不过……
用筷子把羊肉塞进嘴里之后,李元嘉伸手抓起一个大馒头,狠狠的咬了上去:“如果能搞到白色的糖,没
第三十章 斗鸡
立春当日,潞州城外热闹非凡。
在举行完了隆重的祭春仪式之后,接下来就是更加热闹,但是却稍显随意一些的鞭春。而一头硕大的泥牛早就被摆放在了一大片空地上,周围彩旗飘扬,人头涌动,潞州官员和上百名士兵的外面,不知道多少百姓簇拥在一起,满眼看去就是一片黑压压的人头。
身着亲王服,李元嘉浑身上下都觉得别扭。
倒不是说衣服不舒服,实际上他身上这套看着普普通通,里面却早已经全都换成了他更习惯,同时也更舒服的样子,比如说平角内裤、秋衣秋裤等等,但是周围那些人死盯着他看的目光,却让李元嘉很不舒坦。
不光是最外面的那些普通百姓,甚至就连里层的潞州官员,以及那些保护他的士兵们,眼神都时不时的偷偷看了过来。
“妹的,怎么都跟一辈子没见过王爷似的”
被这些人看的身上有些发毛,李元嘉心里头暗暗的有些不爽。
不过尊贵的俆王倒是忘了,别说那些潞州的老百姓,或者士绅富商们了,就是很多低级别的官员们,差不多也是第一次见到李元嘉——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能见到一个活生生的亲王,这都是值得吹嘘半辈子的事情。
上午的祭春能看到的人不多,所以下午的鞭春大家就更不愿意放过了。
所以在陈琳主持仪式,嘴里嘚吧嘚吧大声说着的时候,李元嘉是一句话都没听进去,他总感觉自己就像是动物园里的一只什么稀罕的动物,这会儿正被上千人强势围观——如果这会儿有人敢拿一根香蕉出现在他面前,李元嘉绝对会毫不犹豫的一脚踹过去!
至于说咱们大唐南边的香蕉现在根本运不到潞州这种事儿,那不重要……
所谓鞭春,就是一州刺史抽一头用泥做的牛,三鞭子完事儿。
就像之前李元嘉和陈琳所说的,这事儿重要的不是抽真牛还是泥牛,也不是抽三鞭子还是多少鞭子,关键在于一定要把事情搞得热热闹闹的,看得人越多越好!
尤其是那头大泥牛,挨完抽之后还要示众至少七天。
在这个消息闭塞,农民们也没有手机或者日历告诉他们什么时候该耕地,什么时候该播种了。就算是有,他们基本上也都看不懂……甚至于他们一年中大多数时间,连过得日子是几月几日都不会很清楚。
官方的这些活动,其实就是为了农时而服务的。
长安城中的太史局……也就是明代以后的钦天监,每年都会严密的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制订历法,像立春这种重要日子,确定好后会及时通知到各州各县,然后再由刺史和县令们告诉本地的农户——方式就是今天用的这些手段。
当人们看到官员们家里挂上了春幡,头上戴了春胜,然后又是念词祭奠春神,又是抽泥牛鞭子的时候,就知道冬天的懒散日子已经结束,想要吃饱肚子就要赶紧开始准备耕地了……
“所以说,这些事儿都是有存在的理由啊!”
当着上千人的面挥完了三鞭子之后,李元嘉一边心中暗暗感叹,一边随手把鞭子递给了身边的军士。
三鞭挥完,鞭春礼成。
在震耳的欢呼声中,立刻就有差人把被打出了三道鞭痕的泥牛抬走,放在交通要道示众七天。而这一步做完,李元嘉今天的事情也就算完成了,剩下的自然有潞州别架、长史他们一众人解决。
都知道俆王不喜政事,没有人愿意麻烦他。
不过李元嘉正犹豫着一会儿要不要干脆直接回府的时候,在他身后的不远处,几个年轻人正在紧张的讨论着和他有关的话题。
“怕什么去试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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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城外
斗鸡这玩意儿,李元嘉一点也不陌生。
对于大唐人来说,这是一项延续了上千年的贵族运动,早在周朝的时候便已经流行,呆若木鸡这个成语就出自于那个时代。
上千年之后,这项运动依然是经久不衰。
事实上不仅仅没有衰落,斗鸡反而是从宫廷走向了贵族,甚至走到了普通读书人们的中间。哪怕现在大唐初立,但是斗鸡的爱好者之多,气势之盛,甚至比之前隋都要厉害许多,尤其在王公大臣中十分的流行。
作为在长安城中长大的俆王,李元嘉对此再清楚不过了。
而且他知道,当初玄武门事变之后,刚刚被李世民召回来的御史大夫杜淹——也就是杜如晦的叔父大人,曾经写过一首《咏寒食斗鸡应秦王教》,里面就有“花冠初照日,芥羽正生风”这样的句子,让李元嘉的二哥看了之后大为赞叹……
看看,为了赢得斗鸡,古人都想了多少招式!
花冠的意思就是在鸡冠上面戴上一种装饰,一般用红绸子上面的,既可以显得美丽,又能保护在斗鸡中被主要攻击的鸡冠;而“芥羽”的意思就是在鸡翅膀上涂上芥末粉,战斗时向对手发动生化攻击……
李元嘉的那些兄弟,好多都是斗鸡的忠实爱好者。
所以这会儿陈志一说想邀请自己去看斗鸡,李元嘉马上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只不过虽然李元嘉不是什么圣母,但是也没兴趣看两只鸡被人类逼着互相残杀,所以想了一下就想张口回绝对方。
不过就在他张口欲言的时候,陈志接着说道:“大王,这次斗鸡来的都是咱们潞州城中的青年才俊……您不是想要多一些的铁料吗正好有一个人有门路,大王不妨去见一见。”
陈志的这句话,一下子抓住了李元嘉的心思。
虽然刚才过来之前颇有些忐忑,不过毕竟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刚才被小伙伴们那么一撺掇,陈志这心里是真想把李元嘉给邀请过去,这可是大有面子的事情。不过他看到刚才李元嘉的表情之后,顿觉不妙,猜测俆王可能对斗鸡兴趣不大,所以眼珠子一转,立刻便想到了对方需求量不小的铁料。
光靠一个陈家,可给不了他多少。
果然听他这么一说,李元嘉的眼神瞬间就亮了起来。陈志是给他送来了不少铁块,不过李元嘉如今对这玩意儿的需求量那是越来越高,只嫌少不会嫌多。
所以犹豫了一下之后,李元嘉点了点头道:“也好,那明天我就过去看一看吧……”
……
第二天上午,陈志自然是早早的便来到了潞州衙署。
“陈参军,请先进来吧!”
在门口见到了陈志之后,韩山上前见礼,然后微笑着伸出了右手:“大王正在里面用早膳,请陈参军直接进去……陈参军,可要一起用些”
“不用了,多谢韩先生,我早上已经用过了。”
对于俆王府上的大管家,陈志自然是不敢怠慢,连忙客客气气的还礼道。
不过就算是不愿意在王府用早餐,陈志也不能在客厅里傻坐着,自然是跟着韩山一起到了李元嘉的餐厅。好在早上刚刚锻炼了一会儿的李元嘉胃口很好,这会儿已经吃完了肉包子和小米粥,正在满足的进行餐后的清洁工作。
“呼噜噜……”
“噗!”
看到李元嘉喝下去一口水,然后仰起脸发出一阵奇奇怪怪的声音,似乎是让水在自己嘴巴里来回的搅动,然后再噗的一口吐掉,陈志顿时一脸的懵逼。
这……
看到陈志脸上那奇怪的表情,韩山很想伸手捂住自己的脸!
平时府上没有外人,大王做出这些不雅的动作来自然是毫无顾忌,韩山和春烟她们早就习惯了。但是今天请这位陈参军进来的时候,韩山一时间忘记了李元嘉每次吃过饭后都要来这么一出!
嘴角抽了抽之后,韩山赶紧上前恭敬道:“大王,陈参军到了。”
“哦,早啊,陈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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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马蹄铁
从潞州衙署出来到本出潞州城,不过才花了七八分钟。
但是从潞州城的大门口抵达陈志口中的庄子,却花了至少三倍的时间,让李元嘉不由得感叹这年头道路之烂,全是泥路不说,整个路上也都是凹凸不平,胯下的骏马就算是想要跑快点,他都不怎么敢用鞭子,生怕一不小心就从上面摔下来喽。
所以抵达目的地,拉住马缰让速度慢下来的同时,李元嘉也是暗暗松了口气。
抬眼一瞧,远远便看到七八个年轻人从庄子里快步迎了上来。
“陈参军,这就是你的朋友吧”
李元嘉一边催动胯下的枣红马缓步向前,一边随口问了一句。
“是的,大王!”
让李元嘉有些奇怪的是,陈志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只是随口的回了一句之后便再也没有说话。然后等到了庄子前面,大家纷纷翻身下马之后,陈志更是没有第一时间为李元嘉介绍那些纷纷开始行礼的朋友们,而是忍不住开口道:“大王,陈志斗胆,敢问能否让下官看看您的坐骑”
“嗯你要看火云”
听了陈志这个要求之后,李元嘉非但没有觉得奇怪,反而是颇为赞赏的看了陈志一眼。与此同时,本来要交到旁边卫士手中的缰绳也被他收了回来。
这个家伙,心挺细的嘛!
“是的,还请大王恩准!”
看着弯腰施礼的陈志一脸的急切,李元嘉顿时哈哈大笑,把手中的缰绳往陈志怀里一扔道:“哈哈哈,无妨,随你看吧!”
不用想,他当然知道这家伙是想要看什么了。
这匹叫火云的高头大马,是李元嘉的舅舅宇文士及亲自送给他的,据说是花了高价从别人手上买的,绝对算得上“神驹”两字。只不过李元嘉同样知道,自己这匹马最大的价值可不是它本身,而是马身上的那些东西!
高桥马鞍和马镫什么的,自然不是什么稀罕物,几百年前就已经有了,不过李元嘉相信就算是李世民用的那套家伙什,恐怕也比不上自己的这套舒服!
千年后的成品,可不是唐朝的设计能比的。
上辈子有一次科室组织出去玩的时候,李元嘉在坝上草原上骑了整整两个小时的马,一路上还和黑心的马夫聊了好多,所以这些玩意儿那是记得清清楚楚,很容易就设计了出来。
只不过……
当李元嘉看到陈志没有去关注那些千年以后的马具设计,而是径直走向火云的前腿,并且不顾身份的直接蹲了下来的时候,脸上的欣赏之色越发的浓厚了!
果然,这家伙已经发现了。
李元嘉虽然心中有数,但是陈志这奇怪的表现却让他的朋友们顿时大为不满。
本来见到李元嘉终于到来的时候,这帮人可是既紧张又兴奋。紧张的是李元嘉的身份,毕竟大家的地位相差太远了;但是与此同时,虽说大家都知道他不喜政事,但是能够与潞州刺史……更重要的是一位亲王相交,谁又能不感到兴奋
但是谁也没想到,所有人都眼巴巴的等着陈志介绍自己的时候,那家伙竟然蹲到大王的那匹马马腿下面去了!
“这该死的混蛋,到底想要做什么!”
就在所有人都既愤怒,又奇怪的时候,陈志却突然一把抓住了火云的右前腿,试图把它给抬起来……
“唏律律……”
“火云!给我站好了!”
眼看着十分不爽的火云抬脚就想给陈志一下,早有准备的李元嘉立刻开口喝住自己的坐骑,然后走过去拍了拍它的脖子笑道:“你这家伙,脾气还不小!人家不过是想看看你脚下的鞋子而已……大方点,给他看看嘛!”
“鞋,鞋子”
听了李元嘉的话之后,陈志的双眼瞬间瞪直了!
就在刚才火云抬起脚的那一刹那,陈志可以说看的清清楚楚,就在这畜生的脚底下似乎钉着一块黑乎乎的东西……
那是它的鞋子俆王竟然给一匹马穿了鞋子
第三十三章 陆明
“在遥远的极西之地,曾经流传过这样一个故事。”
在陈志那个叫陆明的朋友庄子正堂,李元嘉笑眯眯的给一帮人讲着故事:“少了一枚铁钉,掉了一只马掌。掉了一只马掌,失去一匹战马。失去一匹战马,失去一位国王。失去一位国王,败了一场战役。败了一场战役,毁了一个王朝……故事里讲得马掌,就是刚刚你们看到的那东西。”
“……”
听了李元嘉的这个故事之后,一群人顿时表情各异。
有若有所思的陈志,也有觉得这故事惊奇无比的陆明,当然也有一脸不以为然,似乎隐隐还有不屑之意的其他人。
当然了,李元嘉绝对不会为此感到生气。
因为就连他其实也不怎么相信这个看似玩笑一般的故事。不过有一点他倒是可以肯定,那就是马蹄铁这东西在欧洲确实不是什么稀罕物,罗马人早早就设计出了“马凉鞋”,而公元前一世纪的遗址里就已经很常见了。
不过在遥远的东方,马蹄铁的大规模应用却要等到元朝的时候!
作为一个曾经因为好奇去查过资料的人,李元嘉对此深为不解,因为他真心觉得这玩意儿并不算复杂,而且好像也不是那么的难以想到,为什么中国人就一直不用呢难道真的像网络上说的那样,因为欧洲是石板路居多,而中国古代一直都是泥路,所以这种保护马蹄的装备并不是很急需或者是因为钢铁产量太低,铜又太宝贵,不愿意浪费在马蹄铁上面
不过不管是什么原因,李元嘉都不在乎,自己做出来就是了。
除了自己的爱马火云之外,徐王府上卫士们的战马……实际上应该是所有的马匹,全都被铁匠们装上了马蹄铁。然后时间会告诉那些抱有疑问的人,这马穿上了鞋子之后会有多么大的作用!
至于说现在的话,李元嘉并不着急。
他发现自己自从来到这个世界,然后在长安城里面,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在皇城里困了三年之后,不光是耐心变得异常之好,而且心态也变得极为佛系——成固可喜,败亦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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