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洪荒明月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耶和静涛
且不说石头会不会打阿咦的坏主意,在路上出现,就说这几年中,已然有很多猿族被驱赶到了东北方的越地,这些部族偶尔都会返身来袭扰楚地边缘的猿族,都是很危险的。
北地的一些信息,也正是这些被驱逐的猿族透露出来的,为此,那寒山和越地的等等词儿,其实都只是鸟语。
阿咦那秀美的嘴唇抿得紧紧的,捏着她小小的拳头到:“有你在,有柴圈在,有哈丝狼在,有婴宁在,我们一定可以的!”
张静涛只得起身,揉了揉很痛的脑袋。
阿咦转身就走,去附近丝族自己挖的小土洞,那小小身影孤单却毅然。
婴宁嘤嘤叫了二声,跟了上去。
柴圈就在张静涛的脚边转圈,还不时嗅嗅他,似乎怀疑他变了。
的确,伏夕很擅长捕猎,只是,这些人不知道他的特点而已,以为他捕捉到一头野猪只是侥幸,才坚定会认为丝族的二人分了他们的食物来源。
可是,这些本事并没有传给张静涛。
张静涛无奈,只有跟上,又想着,天,人类什么时候才会有真正的文明呢,文字又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呢?否则自己一直要用鸟语交流,可是十分难受的。
另外,若有人类能够创造文字,那么,第一个文字,应该是‘一’字吧?
未料,正这么想着,就惊讶发现,识海中那观音上的字,居然就化为了一个‘一’字。
并且,这一字没出现之前,他只觉自己的魂魄有不稳,但这个字出现后,他的魂魄就变得很稳定了。
他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好是坏,只很惊讶了。
这惊讶,并非为了观音的变化惊讶,因这个观音至少是变化过的。
他惊讶的是:
这‘一’字是怎么来的呢?
要知道,这可不是鲁冰逊在荒岛上,在木头上划一横记日子的情况。
那个是不稀罕的。
因鲁冰逊的脑中早已经存在了人类的文明,有了需要记录天数的意识,才会用一横来代替数字1来记日子的,并非创造出了‘一’字,亦没有创造出数字1,鲁冰逊不过是在使用文明而已。
否则,若换作把一只脑中完全没有文明概念的猴子扔荒岛上,那么,这只猴子绝对不会想到要划一个‘一’字来记日子的,就如人猿泰山,就绝不会去记日子的。
这也如几十亿的老外,也并没有哪个创造出‘一’字来的,他们都是在用各种字母来表示一的,比如one。
惊讶之余,张静涛才又观察了一下观音,却不明白这观音起了什么变化。
“这野猪就当是你们二人的报答吧,呵呵。”身后石头说。
张静涛这才想起了野猪是自己打的,但看了身后一眼,发现那野猪也的确不能要了,因凭着这些人的石刀,要处理这只野猪会要好久,他本就没法在短时间内切几块肉带走。
幸好,阿咦妹子对这支亲族的态度有所预料,准备了不少食物,比如只有丝族才有的可以保存很久的烤干的饼食,至少能支持一些天,还准备了十分实用的麻绳、麻网。
可惜,这个人类中唯一一个养着小动物的小族,本有的很多的犬、狗、狐、猫、兔,却在山洪中几乎全死了。
只留下了柴圈,婴宁,以及一条被张静涛即刻叫作了肥哈的二哈。
张静涛只跟着阿咦来到了二人的小小洞穴。
而丝族人,的确是拥有先进的武器的。
那竹盾,长方形,足足有大半人高,超大,分量却不重,坚固度则不用说了,完全不是那些树支盾可比的。
除了竹盾外,竹矛亦很实用,它带有放血的能力,是真正超越了钝击武器的杀伤性武器,分量却很轻,适合持久战。
阿咦还制作过很多长竹片,分量更轻,又用火加工过,韧性和硬度都足够。
有点像加长了的竹剑,为此,她也就制作过很多匕首大小的小竹刀,万一需要近身格斗了,这种小竹刀很适合于刺杀。
二人的武器和盾牌的把手,还都用麻绳包上皮草来用,十分趁手。
这也是如今的伏夕能轻易猎杀小野猪的缘故,甚至来只大的,他都足以用竹盾将其猎杀。
毕竟野猪再厉害,对这大面积的东西却也是无奈,在盾后脚都不露的伏夕,可以用大竹盾轻松晃过野猪,依靠耐心一次次刺杀它们,即便刺不死,那野猪也有可能退却。
甚至别说野猪了,就是虎豹,对这样的大盾牌通常都是无奈的。
当然,大型野兽的力量强大,体重太重,单纯用力量来对抗是绝对不行的,必须靠卸力来晃过猛兽的攻击,若卸力做得不好,被猛兽连人带盾扑倒了,那就会很要命。





洪荒明月 第19章 流氓狗
只有具有丰富经验和技巧的人,才仍可在倒地的情况之下,依靠护盾保护,得到生机。
另外,这盾还有别的用法。
就如第二天,二人在野地里遇到一只黑熊时,张静涛便见到了那种用法。
远远看去,对面那只黑熊不算太大,但其力量绝对可怖。
若现代人,必然以为可以装死来骗熊,或者爬树,可惜,若那样,就几乎死定了。
熊不但爬树比你快十倍,而且绝对不会因为你装死就走开的,那是痴人做梦。
事实上,有很多事情都是没有办法的,只有预先有准备,否则,几乎就是必死的。
不得不说,人类总以为所有事情都是可以挽回的,实则,小到失手打破一只碗,大到人类社会一直黑白颠倒不知反省直到任其出现大问题的话,到那时,都是救不回来的,这包括全世界的人。
而熊,耳朵灵敏,视力较差。
于是,在柴圈和肥哈嗷嗷嗷叫的时候,阿咦就远远横举起了盾牌,以显得她体型很庞大,力量很强大,人却并不前进,也不挑衅,而是慢慢后退,但嘴里却在呼喊,似乎周围有很多猿人一样。
这看上去很大胆,但你因胆怯而不敢发声的话,其实并不能使得野兽放弃捕杀你。
因熊的听觉灵敏,若带有狗宠,那就更好了,嘈杂能给这些猛兽带去难受的暴露感,会让它们不安,急于离开。
毕竟凶兽在猎杀猎物的那一小段时间中,天性就是喜欢隐蔽的。
保持这种习性,它们才能捕捉到猎物,才有生存空间,为此,遇到嘈杂的环境会慌乱,会想暂时躲避开,几乎是它们的本能。
这种方式,也是伏夕教给阿咦的。
张静涛也跟着举起盾牌,大声呼呵着,但却并不让柴圈和肥哈冲过去,也就是不让冲突发展到无可挽回。
婴宁则在远处转圈,快如闪电地跑来跑去,尽管它很害怕,至少并没有跑远。
那只黑熊在三十几米外僵持着。
不要以为三十几米很远,这已经是极为危险的距离,因黑熊看似笨重,但实则,它跑起来的速度,快到了让你不相信。
若这黑熊不退,那么只有一战,别想有任何侥幸。
那时候,若试图转身逃走,必死无疑。
好在那黑熊僵持了十几秒后,终于掉头跑走了。
这一退敌,柴圈和肥哈的叫声也立了很大的功劳的,尽管二哈和柴犬,都非真正的家狗。
它们的叫声,很不专业。
这就是狗和狼,以及犬的区别。
狗,并不会挖洞,养在家里不必担心要发它三百块一天,但是,要注意,它们会很扰民,因为它们善于叫喊,对此,华文文字的狗字中,也就带有了狗类的生物密码,那狗字,正是犭加上了一个表示语言的‘句’字构成的。
却是在远古,这些围绕在猿人周围生活的家狗,会在猿人打猎时,刻意引路叫喊,这样若猿人打猎成功,它们很可能吃到残羹,尽管那时候的猿人并没有驯化这些狗,但它们为了食物,早对猿人早已经变得依赖起来。
猿人也因为它们有利于捕猎和示警,不会刻意去猎杀它们。
为此,如同家狼一般,正是因这种几亿年中形成的依赖,它们才变得对猿人温顺。
所以之后被驯服家狗,更是很清楚知道这一点的,它们依靠的,从来是人类为后盾。
而每次敢于面对凶兽时,更是它们表现出忠诚的时候,哪怕害怕,它们也是要硬着头皮上前去狂叫的。
可想而知,后世居然有人去试着让自己的狗狗单独去对战大型食肉动物,说是看看谁厉害,那么,便是出卖自己的狗狗而已。
家狗当然是必死无疑的,这有什么好试的?
这个,试的其实是自己有多蠢。
为此,养狗,一定要贱养,只可远观,不可近玩。
比如卷毛狗,也最好从小随意扔着养,可以经常扔门口,它虽会来回散步,观察周围的一切,用很骚的狗尿毒死周围的小树,但并不会走太远。
如此,在贱养之下,这样的卷毛会很乖,很懂事,几乎不叫。
因为这可以让它认为,主人从来不需要它做什么,它就会成为贵宾狗,整天昂首挺胸在近处溜达,乖巧又可爱。
谁去摸摸它脑袋它都不会吱声的。
若相反,很宠这卷毛,它便会以为,主人从小就十分需要它打猎,那么,它为了向主人展示勇猛,以表示它很有用,甚至连主人都咬,这样的卷毛,很容易出事,它一条狗命还不够赔它咬人的钱。
这样的话,就会把卷毛养成流氓狗。
尽管这卷毛遇到假想敌时,其实自身是很想beat it,避开它的,对自身的小体格,以为它真不懂么?可是作为流氓狗,岂可怂了?于是它会硬着头皮上去咬人,和流氓打架一样,闯下大祸。
却不知道主人根本不需要它这么做。
另外,狗的群攻能力,也是让猛兽们很忌惮的,这也是猛兽遇到狗通常会撤退的另一原因。
当然,那是说野狗。
而若这只狗熊不退,张静涛和阿咦就会使用矛盾来战斗,还会让这头熊尝尝石头的威力。
是的,石头,看似不算什么,但这可不是打架拿块八五砖吓唬人,真砸了还得怕砸死人,得留着劲儿的用法,这可是把石头当作猎杀工具玩真的,这时候,石头的威力可就不能小看了。
因为石头是有震荡力的,无论那动物的皮毛有多牛,一石头砸在脑袋上,都会很要命的。
想象一下你自己被成年人全力扔出的鹅卵石砸中脑袋有多可怕吧。
有九成的可能就是只要一石头,你就挂了。
而野兽,固然皮毛厚实些,可几石头下去,也就晕了,那么,等待它的,便是锋利的竹矛。
甚至,直接被砸死都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为此,在几亿年的衍化中,很多动物简直是本能对石头有了惧怕,所以,人若遇到一只对其乱叫的狗时,只要做出弯腰捡石头的样子,那狗大多都会惊惧的,至少略退一下,甚至有的就此就逃走了。




洪荒明月 第20章 第二个伏夕
姑苏园林会用上很多卵石,铺作道路,就是纪念远古人类的这一生存之道。
然后你会看到各种才料铺成的路,简直是在展示人类是如何一路走过来的。
吓退了黑熊后,张静涛便把一只比竹盾大,但和竹盾一样轻薄的竹船套在了肥哈的身上,上面有很多日用品,也就是绳子,石刀,石斧,食物,几篓子卵石,和一些分支很多的细竹叉。
他和阿咦则分别拖着一张长方形的大盾牌,带着竹矛,继续赶路。
那盾牌上还各自放着一麻袋卵石。
柴圈很皮,站在了竹船上偷懒,还坏笑,若你去看它,它就一脸天真歪头看你。
肥哈很二,用一双斗鸡眼看了看柴圈后,就拖得兴高采烈了。
婴宁在远处不屑看这一犬一狼,狐狸的智慧就在于竹杖轻芒我独行,但它的危险也来自于此。
就在第三天,丝族二人正在山岭间察看地形,观察方向,稍远处,一条饿极了的大山豹忽而从树丛中窜出,扑向了独自走远了的婴宁。
那速度,十分吓人。
肥哈和柴圈第一时间叫了起来,提醒主人。
张静涛吓出了一身冷汗,立即和阿咦拿起了盾牌时,那山豹已经扑到了婴宁所在的位置。
无疑,狐狸也不是能时时惊觉的,特别是带有天然隐蔽皮色的虎豹,很容易让任何动物疏忽危险的降临。
好在到了山豹近身的时候,婴宁还是惊觉了过来的,反向朝着山豹肚子下一窜,竟然从山豹的肚子侧面窜了出来,闪过了山豹的一扑。
那山豹却死死按着地面,等醒悟过来爪下没有猎物,浪费了足足二秒钟。
婴宁闪过一扑后,立即跑向了阿咦。
这速度十分迅疾,但是山豹也不慢,一个掉头扑腾,追向了婴宁。
幸亏这洪荒中的哈丝狼毕竟不是现代家庭里养的宠物狼,它并没张静涛想得那么怂,很勇敢向前冲了几步,替婴宁挡了一下,以它堪堪对山豹有了威胁的体型,迫使那山豹猛然止步。
但那山豹只停顿了一秒,就杀气勃发扑向了肥哈。
肥哈一闪,被山豹带去了一点肩头的毛发,它张嘴快速对着山豹的脖子咬去。
这一击是肥哈应变中的无意之举,但咬向的位置却太有威胁了。
山豹一击不中,感受到了哈丝狼这一咬的威胁,打了滚闪了过去,再起身,张静涛和阿咦已然赶到了。
张静涛抬手就是一颗石头砸去。
这一石,由于慌张,又怕砸到肥哈,并不是很准,只砸中了山豹的臀部,但就算如此,也足够让山豹吃了一惊。
只是,吃惊归吃惊,这种猛兽的凶猛绝非浪得虚名,它只惊了一下后,就眼中带着凶蛮的杀气,扑向了张静涛。
张静涛驾着盾一卸,避开了这一击,只盾面上被重重抓了一下。
这种竹盾的盾面并非交错编成的,而是像竹榻一样,靠四边的边框和内部的横竹来固定竹片的,盾面就是一顺的竖竹片,这样的竹片并得很紧后,是很滑溜的,那山豹的爪子没有着力的地方,就滑了过去。
阿咦是第一次遇到真正的搏杀,她很紧张,身体不断有些颤抖,但是她还是很勇敢,见了这情形后,立即上前和张静涛一起抵挡。
如此一来,二个人就能形成极好的互相支援,对山豹形成牵制,否则,山豹的速度会对张静涛造成极大的威胁。
又砸了一石头打中了山豹的腰部后,山豹自觉讨不到好,撤退了。
张静涛大大松了口气,不比阿咦好多少,虽然伏夕是有很多狩猎经验的,但这种经验他可吸收不到的,为此,这也是他第一次厮杀,自觉手都紧张得有点发软。
否则,这山豹未必能如此自在。
这一战的胜利,让二人的胆子瞬间大了十倍,张静涛自觉再遇到厮杀的话,应该不会这么紧张。
紧张,是格斗的大敌,紧张之下,人们的实力往往发挥不出十之二三。
必须把紧张压到仅仅是兴奋专注才对格斗有利。
如此,又走了二天后,张静涛在感觉自己二人速度很慢的情况下,本以为必然会循着他们在野地里开路的痕迹找来的石头,却并没有出现,看来这样的旅途,已然可怕到了足够吓住石头。
这个猿人不敢独自远行,来打阿咦的主意。
但是出乎预料的,来了一个憨厚的汉子,正是曾劝阻石头赶走阿咦的那个大汉。
这大汉的自称是楚才,却是学会了楚才编织的,才叫了这个名字,他出现时一脸焦急,见阿咦没事,才松了口气,就说也要当阿咦的伏夕。
却是这伏夕之称,早已被附近的部族当作了驯兽者的称呼。
而会提出这种请求,是因为他竟然带来了几只哈丝狼,和一条母柴犬。
这正是在山洪中失散,却未死掉的家兽,竟被这人找到带来了,也为此,有了哈丝狼的指引,他准确找到了阿咦。
张静涛想了想,知道这人常跟着伏夕学驯兽,大体上能控制家兽。
由于那一群哈丝狼拖了二只竹船来,楚才还带来了很多阿咦因重量,未敢带走的卵石、竹叉、绳索和竹扁,因而,若伏夕死了,那么阿咦应该会让他当新的伏夕,可此刻,却是张静涛弄活了伏夕的身体。
为此,阿咦知道路途危险,劝阻了这人,并决定只带走三只哈丝狼,一只柴犬,和一只竹船,其余的却留给了楚才。
否则,这人回程时会很危险。
阿咦只说,若哪日楚才的部族也必须北迁了,可以去神仙居住的地方找她。
而这,未必是不可能的,山洪也影响了楚才的部族,这个族也变得弱小了很多。
楚才无奈,只得告别,垂头丧气离开了。
而张静涛,自见了楚才后,就没作声,他已然明白了要在这险恶的自然环境中生存有多困难,他认为这人的勇气足以让自己在一边安静等着阿咦作决定,而不是去捣乱,尽管他相信阿咦懂得什么是核心力量的。
见阿咦拒绝后,张静涛还是松了口气,哪怕缺少一个男人后,前途更危险。




洪荒明月 第21章 被围
二人带着七只家兽,二只竹船,又上路了。
这些家兽,也就都有了各自的名字,哈丝狼中,二条母的被张静涛叫作了哈姐、哈妹,那条公的就叫作了大哈,母柴犬则被叫作了柴妹。
由于队伍足足有了四只哈丝狼,远远看去,还以为他们带了大小七匹狼。
并且,正因为哈丝狼就是狼种,为此,沿路最大的好处就是,二哈们能轻松获知狼的踪迹,便会带着二人避开狼群。
而遇到小狼群时,狼见了它们后,更不会来试图袭击这丝族的二人。
因为哈丝狼在野狼的眼中,是很强壮的同类。
并且,这可不是家养的二哈,它们在真正需要拼命的时候,一旦打斗起来,还是有一定的攻击力的。
因而那些野狼当然就不会来袭击同类。
这也的确就是丝族的神奇之处,看似能与狼共舞,才被人也叫作了狼族。
只有当一群野狗攻击队伍的时候,丝族二人才是真正的奋起反击了。
野狗,也叫才狗,并不是家狗,它们的野性是不会退化的,它们连虎豹都不怕,很凶残,和狼群之间,也互为猎杀者。
这一战,由小狐狸早早逃走为示警,以十三条野狗同时扑来为开端,十分凶险。
这时候,张静涛才发现,犬这种动物,绝对是让任何动物都很忌惮的,因它们的反应能力和追咬速度,是大多数动物都比不上的,简直是快到了让人吃惊。
为此,二只柴犬在打斗中,竟然不落下风。
在那口对口的僵持中,让野狗几乎无从下口。
野狗每每咬去,遇到的都是柴犬张开的獠牙。
而柴犬的反击,每每一口咬去,都能让它们惊惧,其中一只野狗都已被咬中了几口,皮毛都被撕裂了开来,若非群战之下,柴犬松了口又游斗,论单挑,单只野狗竟然不是体型较小的柴犬的对手。
可见,有人称犬能猎熊,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至少它们的协助能力是很强的,一旦熊倒地,被它们扑上去,恐怕就不会有活路。
倒是哈丝狼,攻击力并不算强,它们依靠张静涛二人为后盾,又毕竟也有狼的习惯,小队间的互相配合尚可,才让对方的攻势缓和了下来。
之后,那些野狗的主攻方向,居然全转向了哈丝狼,把二条柴犬挡在了外围。
而张静涛和阿咦在心跳中,连忙架起了大盾,开始了生死搏杀。
这一场搏杀,十分凶险,因这种野狗的重量,比哈丝狼要重一些,体型上首先占据了巨大的优势。
为此,牵制住柴犬的,必须要二条野狗,而牵制住那些哈丝狼的,却只不过占去了三条野狗。
于是,能对张静涛二人发动攻击的,居然有八条野狗之多。
然而,这些野狗却没有获得任何优势。
它们的体重在大盾面前,却艮本没有优势了,它们的数量优势在二块盾的护卫之下,也发挥不出来,甚至一照面,就被激起了血气的张静涛刺杀掉了一条。
这一场血战,维持了大约十分钟后,野狗虽完全牵制住了家兽,但这边,却被二人灭杀掉了三条。
当又一只巨狗再一次扑来时,阿咦在微微战栗中,晃盾骗过了它,挥出一矛,扎在了它的腰肢上。
鲜血映红毛皮,这样的攻击虽不是很致命,但也有一定的效用。
张静涛冲上,替阿咦挡住了一条侧面过来的野狗,迅即无比一矛刺入那只中招野狗的侧颈,甚至把这条足有五十多斤的野狗甩飞了出去。
二条柴犬本就被甩在外围后,其中一条见势立即扑了上去,咬住了这条野狗的脖子,不让它有任何最后的反击机会。
又有野狗试图去攻击它们的时候,有了一些和野狗战斗的经验后,张静涛和阿咦立即冲上,二人合击,刺死了一条。
而其余几只野狗,因跑位的关系,却无法救援。
二条柴犬便又跑向了外围,去抵挡住野狗。
等这边攻击丝族二人的只剩下三只野狗后,对二人哪里还有丝毫优势,但它们见一边不远处哈丝狼中的哈姐的臀部被同伴咬住了后,认为必须拦住张静涛这边,给那边的同伴创造机会,却并不退却。
这或者也是杀红了眼的缘故。
结果,却在二条柴犬的内外牵制中,被杀狠了张静涛三下五去二,突进刺杀了个干净。
1...45678...360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