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渣了死对头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安知晓
他可能已在脑补该怎么弄死整个幽州城的人。
重生后我渣了死对头 第123节
“南归在石头城找到他们?”年锦书心里一怔,“哪里的石头城?”
“幽州城就只有一处石头城,能在哪儿?”夜浓说。
年锦书心跳剧烈地跳动,石头城,南归……
南归,石头城。
她不知想到什么,心里一阵阵的慌,“我想去看一眼石头城。”
夜浓基本上对她有求必应,带她去石头城,幽州城这一天极是热闹,包子把雁回和凤凉筝送到了幽州城一处阁楼里。
阁楼高十米,占地很广,居高望远,由重生殿的人把守,那全是夜浓的人,也是永夜的人,只要凤凉筝不离开幽州城,他就不会有生命危险。
魔王宫。
林半夏正在把幽州城发生的事情告诉素鸢公主,素鸢公主白日里,虽不再沉睡,精神却不算特别好,总是有些犯困。
魔族的医官说,这是离魂症刚痊愈的症状,过段时间就好,她也靠药物吊着一口气,她白日沉睡太多年,哪怕是强撑着,心里焦虑又烦躁,她也不愿意睡去。
“找到了?”昏昏欲睡中,素鸢公主精神一震,一扫犯困之色,唇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意,“风水轮流转。”
林半夏把街上的见闻也说了一遍,他知道公主不开心,还惟妙惟肖地模仿围观群众的吐槽和同情,语气都学得一模一样。
素鸢公主果然被逗笑了。
仇人落到这惨淡模样,自是很开心。
“这凤少主竟这般胆小,被妖兽吓白了脸?”
“是,听说脸色惨白,冷汗淋漓,非常狼狈。”林半夏抹黑凤凉筝,只要凤凉筝够惨,素鸢公主就一定会开心。
素鸢公主大笑,“堂堂大好男儿,胆小如鼠,定是贼眉鼠眼之辈,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林半夏说,“公主,他们就住在重生殿不远的簪花楼里。”
素鸢公主端着瓷杯,喝着魔王宫为她特意酿造的琼浆玉液,脸上看不出喜怒来,林半夏在她面前把凤凉筝又拉踩一遍。
“听闻,是一个美男子,美吗?”
林半夏沉吟片刻,“容貌丑陋至极,瘦小,不良于行多年,身子骨都萎缩呢,能是什么美男子,夸大其词。”
素鸢公主说,“我见过的几个西洲大陆男女,都长得不错。”
就楚莺歌,她不喜欢,却也不否认,长得好看。
林半夏又把街上的言论说了一遍,素鸢公主未见其人,对凤凉筝就没什么好印象,长得丑,坐轮椅,胆小如鼠,贼眉鼠眼,没有男子气概。
就这么一个人,竟敢毁了她的安魂草。
这一颗安魂草都没有,魔界去一趟西洲大陆也不易,安魂草连出生地都被毁了,可见凤凉筝多狠辣,真是一点机会都不留给素鸢公主。
将来有一天,若她离魂症复发,病情若再严重,她会魂飞魄散。
素鸢公主暗忖,她死前,必会拉着他陪葬!
“公主,我们去簪花楼吗?”林半夏已蠢蠢欲动,怂恿公主去惹事,要给公主出一口气,今天他本想先去簪花楼给公主出恶气,可他转念一想,公主更希望亲自复仇,他就到魔王宫相邀。
素鸢公主慵懒地半躺在暖榻上,踏上铺着一层厚厚的妖兽皮毛,柔软而洁白,衬得她肤白胜雪,娇小玲玲。
她叼着一颗葡萄,很有原则,“本公主答应了锦书美人儿,这几天,且让他们过舒心日子,我自会上门讨教。”
林半夏指哪打哪,“在幽州城里,公主随时可以召唤他们。”
素鸢公主剥着葡萄皮,随意问,“听闻他很珍惜那凤栖梧桐,说什么都不肯给哥哥?”
“是的。”
“那有意思了,他毁了我的安魂草,我断了他的琴,是不是很有意思?”素鸢公主睚眦必报,脑海里已想好了无数种让凤凉筝哭泣,跪求她的画面。
越想越有点变态般的爽感。
啧,她是怎么回事?
“公主想要毁了,我一定为你夺来,当他面斩断凤栖梧桐。”
素鸢公主眼皮撩起,“本公主要教训他,岂要你动手?”
“我是为公主分忧。”
“上一次你自作主张去夺凤栖梧桐,坏我名声,我还没找你算账,夺也就罢了,又高调又失败了,你笨死算了。”
林半夏一直挨她骂,也不痛不痒地,傻乎乎地笑着,素鸢公主也生不起来,“我的事你少管,你管好自己吧,那私生女都拉拢幻月山庄好几名长老,你一点危机感都没有,上一次擂台赛你狗屎运赢了她,也不知道谁在帮你,你需自强,方能自立,难道希望一辈子走运都有贵人相助吗?”
第279章 南归啊
公主和林半夏算是青梅竹马长大,心智却比林半夏成熟多了,简直是恨铁不成钢。
“你多花心思在幻月山庄上。”素鸢公主说,“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别爱我,没结果,怎么就说不听?”
林半夏也不伤心难过,就愿意在她身边,哪怕当一个小跟班也开心。
公主又不喜欢旁人,那最喜欢的,必然是他。
逻辑完美!
林半夏被她骂走后,回了幻月山庄,别人的话他不会听,可公主的话,林半夏总是听到心里去的,一名长袍深v衣着暴露的青年男子缓缓而来,脚下如开了黑甜的花朵,男子面容俊美,有一双妖邪深邃的眼眸,身量颀长,常年位居高位那种不怒自威的尊贵威严,令人不敢逼视。
魔王——雪永夜。
他一来,整个公主殿都蔓延着一股冷凝又幽暗的气息。
霸道而强大!
知道他真名的,除了素鸢公主,无人知晓魔王真名,他一出声,就是魔王,魔界中人提起他,就是王。
“哥哥……”素鸢公主是二十四孝好妹妹,她算是魔王带大的,感情极好,魔王在素鸢公主面前,也有几分温和。
她跳下来,也不行礼,拉着永夜坐过来,把林半夏打听来的事情说一遍,听林半夏抹黑凤凉筝的形象,永夜沉默片刻,摸了摸妹妹的头,“传闻未必是真,眼见为实。”
“多半是真的,常年坐轮椅,心里阴暗,会是什么清风朗月的君子。”素鸢公主拉着她哥的袖子,“哥,我真的不能杀他吗?”
“不能!”雪永夜眼底有一片暗色,杀气深藏,他也不想留一个隐患,可若杀了他,凤凉筝那孤绝的性子,也不知道临死前,会不会拿着凤栖梧桐陪葬。
他看了一眼素鸢,“你若有怨,教训即可,切不可伤他性命。”
“哥哥,他回了安魂草,将来我会魂飞魄散。”
这仇,如亲自杀她,有什么区别?
永夜冷笑,“鸢儿,你放心,哥哥穷尽一切,都会救你性命。”
若救不了呢?
雪素鸢也不愿为难她哥,她一手撑着下巴,戏谑地问,“哥哥,你那么喜欢锦书美人儿,想要讨好她,所以不杀她朋友吗?”
永夜轻笑,“鸢儿喜欢她吗?”
“喜欢!”素鸢公主是真心话嫡传弟子,“哥哥,仙魔不两立,你喜欢有什么用?又不能在一起,你还能引她入魔?”
“有何不可?”
“她若不愿,你强求,那不是……怨偶吗?”素鸢公主不太能理解这一类感情,强求的瓜能甜吗?何苦呢?
永夜垂着眼眸,也不知道想什么,他对素鸢一贯纵容,素鸢公主是世界上唯一和他亲近,又不惧怕他的人。
素鸢公主说,“哥哥,魔界的女子又热情,又好看,任君选择,你若愿意,一天换一个女子,多新鲜啊,何必吊死在锦书美人儿身上呢。”
一天换一个女子?
多新鲜?
永夜轻笑,素鸢不懂情爱,童言童语逗笑了他。
“记得哥哥的话,不伤他们性命。”
“知道了。”
素鸢公主心想,不伤性命的刑罚,她也能想出十几种!
石头城是幽州城的贫民区。
魔界强者为尊,强者划地盘,占资源,都是幽州城最好的,实力最差的魔啊,身份尴尬的妖啊,基本都会齐聚石头城。
石头城,大多房屋都是岩洞,只是栖身之所。
这里居住环境十分简陋,杂草重生,居所却不算密集,毕竟幽州城大,石头城这一片岩洞也大,夜浓见年锦书熟门熟路的,甚是好奇,“你为何对石头城这么熟悉?”
第一次来石头城的魔,或许会迷路。
这里地势一样,岩洞几乎也一样,道理崎岖,且大多数道路一模一样,没有标识,你若说住在石头城,外人来寻,那必然是寻不到的。
年锦书熟门熟路是因为她在石头城住了三年,最后一年里,她心情好一些时,南归会带她在石头城里走一走。
她眼睛瞎了,五感却更敏锐了,一脚一脚丈量过石头城的土地,自是熟悉。
“我天生方向感就好。”年锦书睁眼说瞎话,夜浓也不戳破她,带她到雁回和凤凉筝所居住被发现的地方。
年锦书站在岩洞前,铺天盖地的回忆随之而来。
是她居住过的岩洞。
雁回和凤凉筝在她居住过的岩洞被发现了。
南归……
桃林酒馆的南归,会是照顾她三年的南归吗?
那三年里,南归分明说他一名少年郎,声音也很清爽,他像一个哑巴,不常讲话,可她听过几次,音带不像南归那么沙哑。
且……少年南归的脸平平整整,他摸过。
并无大火灼烧的痕迹。
会是南归吗?
她的心跳得极快,那三年里,其实她和南归很亲密,虽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可她瞎了,疯了,发病时就是一个神志不清的疯子。
她那状态,比雁夫人更惨。
她每次发疯,都会伤到南归,他总是沉默地纵容她的伤害,哪怕在他肩膀上差点咬落一块血肉,他也从来不喊一声疼。
不管她怎么嘶吼,暴躁如野兽,南归总是温柔地抱着她,陪她度过了那段阴暗的岁月,是世上唯一知道她所有黑暗和狼狈的少年。
重生后我渣了死对头 第124节
她甚至怀疑过,那少年郎是不是喜欢她。
非亲非故,却待她温柔,包容,陪伴她长达三年,不管她想做什么,想要什么,他都想尽办法,为她寻来。
若非深爱,又岂会如此?
年锦书苦涩一笑,那一年她模样狼狈,披头散发,性情阴鸷,易怒,疯魔,就是一个疯婆子,她都不喜欢那样的自己,为何会得到一名少年郎的倾心?
这就是自作多情,太难堪了。
人都会触底反弹,她已跌落谷底,那是最狼狈,最黑暗的一段时光,是她一生都忘却不了的伤痛和绝望。
可有一个人,陪着她从黑暗,走向了光明。
那是她生命中,最亮的一束光。
这一束光把她从濒死边缘拉回来,让她有了求生的意志,绝望中的一个拥抱,饥饿中的一口热饭,寒冬里的添衣加火,无数次温柔地抚摸着她泛疼的眼眶。
第280章 清风知我意
她总是想起南归,又总是刻意忘了南归。
那曾经为她付出一切的少年,在心上,又被她刻意去遗忘,因为那是一段她不想回首的疼痛记忆。
温柔又沉默的陪伴,让她从死到生,长达三年时光,无怨无悔。
南归……
她一直想要报恩。
却又不知道他是谁。
站在岩洞前,所有的回忆,温柔的,惨痛的都涌上来,年锦书后退了一步,眼睛有些泛酸,会是南归吗?
那三年,他那么沉默,什么都是他说的,她毕竟不曾眼见为实。
可若真是南归。
上一世的记忆,这一世又怎么记得呢?
可记忆力,沉默又温柔的少年南归和见色起意,作风放荡的南归实在画不上等号,可这岩洞,又是怎么回事?
“我要见一见包子!”年锦书转身离开,夜浓一头雾水地跟着她,“怎么了?”
年锦书步履匆忙走出石头城,仿佛背后有什么东西追赶她,令她十分狼狈,上辈子有些记忆,她一点都不想掀开。
她只想,好好地过这一辈子。
这一辈子多好啊。
有雁回,凉筝哥哥,哥哥和阿岚平安,萧长枫死了,楚莺歌半魔,她有很多人疼,不再是上辈子孤零零的一个人如浮萍飘荡。
唯一愧对的人,是南归。
深恩难报!
她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年锦书问夜浓,“夜浓,如果一个女孩子眼睛瞎了,身体废了,人也疯了,无数次想要寻死,已经没有了生的希望。可有一个少年,陪着她,护着她,为她添衣增饭,为她燃尽温暖,为她倾家荡产,陪着她从死到生,她要怎么报恩?”
夜浓摊手,“以身相许咯。”
年锦书,“打扰了。”
她就不该问夜浓。
夜浓说,“不以身相许,还怎么报恩?”
“女孩已有心悦爱慕之人,不是什么事情都能牵扯到感情。”
“那就开后宫,全要了。”夜浓打了一个响指,“多简单的事情,不是深爱,为何要陪你从死到生,为何要忍你疯魔,又瞎又废的,没点数吗?”
年锦书,“……”
那一直被她刻意忽略的真相,就这么被撕碎在她面前。
是啊,又瞎又废,可不是爱,为何要陪伴你。
那三年里,她曾无数次感受到少年浓烈的情感和心疼,克制又隐忍,她再怎么把所有人孤立于世界之外,她依然能感受到少年那一份沉重的爱意。
是她故意忽略了。
少年南归,也从未说过一句爱她。
他的爱,很沉默。
不为人知。
他为什么躲着她?
还魂铃觉醒后,为何她要躲着她,她来了魔界数次,都没找到南归,少年南归去了哪儿,她怎么就找不到了?
“锦书妹妹,你脚踏两条船哦。”
年锦书炸裂,仿佛被人戳到痛处,像是一条被踩到尾巴的猫,瞬间跳起来,“啊呸!我没有。”
夜浓吓一跳,“没有就没有,你吼什么?”
心虚!!!
“我举个例子,又不是我。”
夜浓反应冷淡,“哦……”
两人到了桃林酒馆,年锦书问包子,“南归呢,我要见他。”
包子吓了一跳,迅速反应过来,“锦书姑娘,你已有未婚夫婿,不要缠着我们公子,我们公子已不爱你,为花楼姑娘一掷千金,与你已成陌路。”
年锦书,“我又不纠缠他,就有点事情要问。”
“你有什么事情,问我也是一样。”
“不一样!”年锦书抿唇,有点没耐心,“我家夫君天下一绝,惊才绝艳,我多想不通看上你家公子,你放心,我又不瞎。”
包子,“……”
包子心情真是相当复杂,欲言又止。
“行吧,我安排,你等通知。”
夜浓吹了一声口哨,“你家南归公子可真大牌,见一面还要等安排?”
包子面无表情,“我家公子忙得很,姑娘排队着见,今天排满了。”
年锦书皱眉,心里有点把少年南归和南归划等号,“我怀疑你在黑他。”
夜浓大笑!
夜浓和年锦书回到重生殿,晚上就接到了包子的通知,南归三日后见她,还真是排期的,夜浓无力吐槽,这人比她还要大牌。
年锦书心神不宁的,这几日幽州城也风平浪静,没什么事情,她没有去簪花楼,夜浓一直都不限制她的行踪。
可她克制自己想见雁回的欲望。
夜里,年锦书做了一梦,一个很怪异的梦。
在梦里,她和雁回吵了一架,雁回双手掐着她的肩膀,眼底一片暗红,他像是一头发怒,又狂躁的野兽,焦虑又疯狂地嘶吼。
“年锦书,你为什么移情别恋?”“
“年锦书,我恨你!”
“年锦书,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南归,我要杀了你们。”
“我宁愿死,也不会放手,你休想和他双宿双栖。”
……
在梦里,年锦书痛苦,又冷静地挣脱雁回的手,她像是残忍的刽子手,就这么一字一顿地戳着雁回的心。
“我爱南归!”
惊鸿影迎面斩过来,年锦书惊醒,吓出了一身冷汗,她脸色惨白一片,一脸茫然,她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
这么毫无逻辑,又残忍的梦。
她怎么可能舍得伤害雁回,又怎么可能会移情别恋。
绝无可能!
爱是爱,恩是恩。
不能混为一谈。
她已然清醒,却又睡不着,年锦书走进了蔷薇花园里,在宛平城也有一座白蔷薇花园,毕竟是年家的族徽,整个宛平城都有白蔷薇。
她想雁回了。
近些日,他和凤凉筝在幽州城,引来很多人的好奇,追逐,放肆观望,雁回也很忙,要照顾凤凉筝,又要想办法修炼,找办法回西洲大陆,她想他,却又不想他分心。
年锦书眼睛一亮,倏然找来宣纸,提笔写字,鸿雁传书,也是一种情趣。
月光清冷,满园蔷薇飘香。
年锦书只觉得书信都带了香。
簪花楼里,雁回收到了她的情书。
*
夜长闲看蔷薇,遥寄相思入梦。
心有千千结,春远又见秋。
花开花谢宜相忘,浮尘若梦又相知。
云中锦书来,留香笔墨间。
年少初遇,已在我心,清风知我意。
重生后我渣了死对头 第125节
第281章 合作?你不配
在不夜都时,他哄着年锦书,写了很久的情书,一直对年锦书和萧长枫有书信来往耿耿于怀。可她总是作怪,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他钟情这么多年的心上人,只要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已是上苍的恩赐,他总是纵着她,允许她在他的世界里,各种放肆。
没想到,在幽州城里,各自被囚禁,相隔不足两公里,他站在簪花楼顶端,就能看到重生殿的灯火,近在咫尺却不相见。
他收到一封情书。
正儿八经的情书。
年少初遇,已在我心,清风知我意。
少年人的意气风发和潇洒扑面而来,她的爱放纵,恣意,又热烈。
年锦书表达爱意也很骚,信笺还压了花纹,她用花瓣压出了痕迹,贴在词句后,落款的名字写到花瓣上。
信笺还附送了一朵开得鲜艳的白蔷薇。
这些附庸风雅的手段,西洲大陆少年郎都会,玩弄风雅,恣意潇洒,哪家少年郎没有撩妹的看家本领。
没想到……年锦书竟也会!
雁回心情雀跃,兴奋,又有点吃味。
这么多撩人手段,经验十足,萧长枫收过不少她的情书吧。
一名魔族青年进来,“公子,幻月山庄有人来找。”
“谁?”
“楚莺歌!”
雁回神色一冷,他仔细叠好了这一纸信笺,放到自己的储物袋,最珍贵的盒子里,敛尽一身柔软,“她在哪?”
楚莺歌自不会约在簪花楼,她在魔族根基不稳,她约在血池旁的茶楼里,两岸繁华,灯红酒绿,极其是热闹。
雁回来时,楚莺歌已在雅座厚着,她一手撑着窗台上,看着血池对岸的热闹,一群男女在台上跳舞,管弦丝竹声不断,这是西洲大陆见不到的狂放。
她气质大变,少了我见犹怜的脆弱,多了一丝妖媚,举手投足都有魔界女子的妖异,见到雁回时,她收回了手,露出一抹恰到好处的笑容。
“表哥。”
她仍喊着旧时称呼,雁回眉目冷淡,杀母之仇,不共戴天,他与楚莺歌并无什么血缘亲情,这一声表哥,更是讽刺。
“楚莺歌,别攀亲,在我心里,你从来不是妹妹。”雁回坐下来,半点也不客气,“半魔血脉,苟活于世,只会玷污他人门楣。”
“半魔又如何?雁回少主,出身不是我们能选择,半魔也好,魔也好,人也好,仙也好,都无贵贱之分。”楚莺歌轻笑地看着他,“我心悦你多年,曾经一心只想和你白首偕老,我也想当一个乖巧伶俐又善良的女子,是你不给我机会。”
在暗处的守着雁回的魔族侍卫都听笑了。
这逻辑,他服了。
公子被这种人爱慕,也是蛮倒霉的。
雁回冷漠,无动于衷,他是不夜都少主,成年后,不夜都虽落败,可表达过爱意的女修,又不是没有,他几乎是在女子爱慕的目光中长大,却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么不要脸的言论。
“若早知你是半魔血脉,会引出这么多风波,会害死我娘,我早就该杀了你。”雁回眼角的泪痣因杀意越发潋滟。
容貌过盛的人,越是情绪激烈,越是夺目万千。
雁夫人对白灵和莺歌都还算不错,特别是她没疯魔前,很疼宛平城三位姑娘,对有血缘的白灵和莺歌更好。
楚莺歌嘴巴甜,讨长辈喜欢,雁夫人曾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疼。
谁又曾想,这份疼爱会反噬她。
楚莺歌眼底露出几分悔意,“我是迫不得已,年锦书步步紧逼,大哥也不听我辩解,你们只疼年锦书,只信年锦书,从来不信我。我能有什么办法?除了听命于萧瑾,依附九云山。这一切,都是年锦书逼的,姨母的死,她也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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