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其他

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安静的九乔
“德·拉费尔伯爵?从来没听说过他。”
店主果断认定了阿托斯是个来吃白食的,坚持要让阿托斯预先付账,否则绝不招待他吃喝住宿。
阿托斯顿时暴跳如雷:“你在这领地上开店做生意,竟然连自己的领主都没听说过?”
“我们的领主是德·拉费尔伯爵夫人。”
店主不屑地说,“别说您这个冒牌货,要是真的德·拉费尔伯爵,踏上这片土地都会被我们打出去。”
阿托斯:……?
“那可不是?”
“这几年里,操心大伙儿生计的一直都是伯爵夫人。听说她丈夫竟然丢下她和领地,一个人跑了。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做咱们的领主?”
店主愤愤地说:“你这吃白食的,趁早别再冒充领主伯爵了,小心出门被人打。”他二话不说,将阿托斯赶了出去。
阿托斯又是气愤又是迷惑:伯爵夫人?
他心思动得很快,晓得只有两个可能:一是他上次根本就没能杀死他的妻子,她活了下来,并且继续在这片领地上作威作福;二是有人冒充他的亡妻,成为这片领地上的伯爵夫人。
无论是哪一个,他都要与这所谓的伯爵夫人为敌。
但阿托斯不知道,他一进入他自己的领地,就被人发现了。有人一面在暗中监视他的行踪,一面把消息传回甜水镇。
很快,圣希刺克厉夫、国王的密探、御用机械工程师和丹麦王子等人都听说了这个消息。大伙儿一合计就派了刚刚“升级”的德·奥涅金伯爵尽快出发,赶到巴黎去报讯去。
第187章 、三剑客位面61
阿托斯回到自己的领地上,他认不得别人,别人也认不得他。
这一部分是由于近两年他的领地上来了很多讨生活的外乡人。随着纺织中心、香料中心的建成,朝圣之路的兴起,整片领地对人口的需求太大了——有不少人拖家带口地来朝圣,最终留了下来。
外来者甚至都没听说过这片土地还有个男主人。
可是连领地上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也认不得阿托斯。
这是因为阿托斯昔年还当伯爵的时候,成天骑马、打猎、玩乐……他的所作所为对领地上人民的福祉毫无意义。人们只知道这领地上有一个领主,但领主是谁,长什么样,与他们又有什么相干?
相反,伯爵走后,领主夫人代行领主的职责,令这片领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也时常带着很多人,在领地上的各镇子之间往来巡视,领地上很多普通百姓都见过她,无不称颂她的美貌与善良。
阿托斯即使回到了自己的领地上,也无人招待收留,供他吃喝住宿。无奈之下,阿托斯只能继续举着那块绘有贝壳的小木牌,随同前来朝圣的虔诚信徒们一起,蹭吃蹭喝蹭住,前往甜水镇。
阿托斯边走边看:这虽是他的故乡,可是这里的变化太大了。
所有的道路都重修过,修成了阿托斯刚进领地时看到过的那样。镇子与镇子之间,依靠这样四通八达的道路交换农产品,原材料和纺织成品。
除了陆路,还有正在修建的水路。
此前阿托斯完全没听说过,他的领地上还有能够通航的河流。
谁知经过两个镇子之后,阿托斯就见到了码头。
运河上往来的是一艘又一艘的驳船,往来船只几乎排满了整个河面,但是却秩序井然,各走各的。
阿托斯找了一个在码头上工作的船夫问了问,才知道这条运河来之不易,是将上游两条支流中的一条硬生生改道、合并,才有足够的水量,修成了这样一条可以用来水上运输的运河。
听完船夫的话,阿托斯目瞪口呆。他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
再回到镇子里,他就更像是做梦了——镇中心原本低矮阴暗的石头房屋已经变成了成排整齐的两层小楼。
这些小楼里住的大多数都是织户,整个镇上似乎都回荡着织机工作的声音,整齐划一的“咵嚓”、“咵嚓”,阿托斯听着听着,脑子里似乎也有一枚梭子,在随着这种噪音飞过来飞过去。
这到底还是不是他领地上的镇子?
他离开领地的时候,还听说北方纺织中心的兴起给这些镇子带来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已经有不少织户打算放弃纺织,改做其他营生。
可他这才离开了多少时候,镇子就依靠纺织业重新振兴了?





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第246节
阿托斯知道答案在甜水镇,在他那位不知是真是假,是生是死的妻子那里。于是他继续借助“朝圣之路”的种种便利,向甜水镇赶去。
一路上,他体感各家旅店的伙食越来越好,简直好到没边儿。令旅店里所有的朝圣者都众口一词,啧啧称赞:“感谢天主!”
“将来见到圣人之后,我们要好好干活!”
“是的,听说干活的时候也能吃到这么好的食物,而且尽吃,管饱!”
朝圣者们一想到这样的情景,纷纷面露兴奋,手下的刀叉纷纷加快,把盘子里的餐食刮干净。
阿托斯在巴黎住了很久,见过些市面,深知这里的餐食材料很普通。就是因为有各种香料加持,才把最普通的材料,烹饪成为连时髦的巴黎人都不一定能享用的美味。
“这里被称为香料中心,真是名不虚传啊!”
阿托斯心想:难道是那个女人,毁去了大部分庄稼地,让领地上的农民都改种香料?那如果遇上荒年,粮食减产大家都吃什么?
……
他回归故土的心路历程基本上就是这样,他每看见一样,都觉得新鲜无比,可是觉得新鲜之后,他又开始腹诽,觉得这不对也那不对。
但是他又无法否认,那个女人,那个整个领地都在称颂的女人……能够做到这一切,实在是太强大了。
终于,阿托斯抵达了甜水镇——朝圣之路的终点。
他远远望着那座镇中心最高的建筑:教堂钟楼。这座钟楼依旧是镇子里最高的建筑——这一点丝毫未变。
其他的却全变了,如果不是旁人告诉阿托斯这是甜水镇,就凭他自己,已经完全认不出来了。
镇上低矮的石头房屋已经全部换成了他在其他镇上看到的那种。镇子中心的广场似乎大了很多,进入广场之前需要先排队,有不少人在维持秩序,聚拢所有进入镇子的“朝圣者”,让他们有秩序地站在一起,等待见到“希刺克厉夫”的那一刻。
除了维持秩序的人之外,另有一些人在回收那些绘有贝壳的小木牌,他们根据木牌上的标记,发给朝圣者标有不同数字的纸张。
“‘朝圣’结束之后,请各位拿着这个去工程处报道。在那里会有专人分配你们接下来几天的工作。”
敢情这就是当日那个旅店老板说的,用工作来偿还这一路上免费的吃喝住宿。
阿托斯却听见身边的朝圣者都十分激动。
“太好了,能在甜水镇多住几天,离圣人住得近一点儿。让我干什么活都乐意。”
“听说在这里干活,辛苦是辛苦些,但是吃喝住都有专人照料,比家都舒服。”
“谁帮我看看,我这上面的数字写的是几,我能在这儿干几天的活儿?”
顿时有识字的人帮他去看。
阿托斯在一旁心想:这大概是按照朝圣者走了多远的路,就安排他们干多少天的活儿,以补偿这一路上的各种开销。
这还挺聪明。
但是他阿托斯可不是来朝圣的,更加不是来干活儿的。
“这位先生,请遵守朝圣秩序,回归队伍中去。”
有一名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看见阿托斯旁若无人地从朝圣者队伍里走出来,当即上前有礼貌地劝说。
阿托斯却根本不在意:“我本就不是来这里朝圣的……”
他刚想说:我是这里的主人。
却听见身后和他一起来到这里的朝圣者纷纷嚷嚷:“不,他是和我们一样,手持‘贝壳’,一路吃吃喝喝来到甜水镇的。”
“都到了这里了,却说不是来朝圣的,这明摆着是骗吃骗喝。”
“天主啊,世上竟然真有这种不知廉耻的人……”
阿托斯十分无语:他是这片土地上的领主啊,领地上所有人都理应无条件地奉养他,蹭吃蹭喝难道不是应该的?
但问题是,这里没有人知道阿托斯就是本地的领主,德·拉费尔伯爵。
甜水镇上,和阿托斯最熟悉的镇长,此刻正背着手,得意洋洋地在远处的广场上踱步,任由这些“工作人员”来帮助他维持甜水镇的“朝圣”秩序。
一时间,朝圣者们骂骂咧咧,而负责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则着急要把阿托斯从人群里摘出来。
阿托斯突然一甩斗篷,亮出他腰间的一把火铳。一路行来,阿托斯虽然困顿,但总算是将自己的武器保护得很好。
“谁敢碰我?我是国王的火~枪手!”
从四面八方赶来朝圣的人,这时看见他佩戴着厉害的武器,顿时忙不迭地往后退。
工作人员却丝毫不惧,突然从腰间抽出一只罐子,冲着阿托斯的面孔就是一按,发出“滋”的一声。
阿托斯顿时感到整张面孔都火辣辣的,流泪不止,喷嚏不停,眼前什么都看不见。
他挥舞着双手,想要令眼睛和口鼻的刺痛感略减。正在此时,他腰间一轻——那柄火铳,已经被人轻轻巧巧地摘去了。
完了!——阿托斯心想。
他现在彻底是任人摆布的羊羔了。
没有了武器,这些人回头把他偷偷宰了,世上都没人知道——这下他的整片领地都要便宜他的妻子了。
谁知就在此刻,有一个人在阿托斯耳边咋咋呼呼地叫了起来:“啊呀,伯爵大人,您可终于回来啦!”
——是镇长,是甜水镇的镇长。
阿托斯在心里感谢天主。
“我这就让人给伯爵夫人送信,她知道您回来,一定非常高兴!”镇长转身就跑。
阿托斯:……
镇长是他的人啊,是他当初一手提拔的心腹,怎么现在,也全倒向伯爵夫人了呢?
阿托斯在甜水镇被人喷了一脸辣椒水的时候,罗兰则在法国北部城市里尔附近,在与比利时交界的一座小城里,她在找一个人。
她向城市里最为阴森的一端走去。走着走着,她越来越犹豫,这是正好见到身边路过了一个小乞丐,罗兰连忙喊住他,递给他一个银币,让他带自己去那个目的地。
小乞丐听她说了地址,顿时打了一个哆嗦,但是看看罗兰那张美艳绝伦的脸庞,年幼的孩子直接把银币塞回她手里,然后拉着她的手,一起往街巷深处走去。
走到街道的尽头,小男孩不敢再往前走,只管深处脏兮兮的小手,指了指远处一栋简陋孤独的小屋。
罗兰点了点头,男孩顿时撒腿就跑,跑出好远之后,才回头喊了声:“小心!”
罗兰笑了,她开始打量眼前的屋子。
这栋屋子,除了门被漆成红色之外,似乎和寻常居民的住宅也没什么不同。
罗兰在门口犹豫了一会儿,不知该不该就这样敲门进入。
谁知“嘎吱”一声突然响起。那扇红色的门自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又瘦又高的人,披着一件红色的斗篷。
他起初有些吃惊,毕竟整座城市里都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于直接上门找人。更遑论这是个女人。
可一旦看清了罗兰的面孔,这个高而瘦的男人突然面露狰狞,磨着牙说:“你竟然还有脸来见我,夏洛特·贝克森!”
罗兰却丝毫不惧,施施然转身,说:“来,我带你去见你的弟弟,弗劳伦。”
作者有话要说: 夏洛特·贝克森是米莱迪最早的一个马甲,她用过的名字还有很多,后文还会陆陆续续提到。这个红色斗篷的形象主要来自原著第六十四章 《披红披风的人》。
第188章 、三剑客位面62
阿托斯终于舒舒服服地回到了他的庄园里。
是镇长的出现挽救了他,终于陆陆续续有人认出了他:“真的,真的是德·拉费尔伯爵大人,是我们的领主。”
“领主大人终于回来啦!”
人们也未见得有多欢喜:领主回来的第一天,就在众多平民跟前露出腰间佩戴的火铳,准备炫耀武力,结果被喷了一脸“防暴”药水。
消息很快被送了出去,庄园的老管家约翰匆匆忙忙地来保人。
最终,喷了阿托斯一脸药水的工作人员向他道了歉,并且把他那只火铳还了给他。
“对了,因为来甜水镇朝圣的人数众多,我们将您这件武器的弹药暂时卸去了,免得走火误伤。”工作人员还枪的时候如是说。
阿托斯:……?
怎么现在什么人都懂枪械了?
他的火铳被卸去弹药,就像是老虎被拔了牙,也就看着威风。
但是没关系,阿托斯的伯爵身份已经被认出来了,他又成了这片领地上权力最大的人,能够主宰一切的人。
但是,但是……阿托斯回到庄园之后细细品味,又觉得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镇长是第一个认出他的人,第一反应不是上来邀功,而是赶紧去报告伯爵夫人。
阿托斯:……原来连镇长都不爱拍他的马屁了。
镇上的人自不必说,都将“圣希刺克厉夫”当成了他们的精神领袖——虽然阿托斯听管家约翰说起,这个希刺克厉夫原本只是投奔到他庄园的骑士。
除了“圣希刺克厉夫”之外,镇长还对另外一个叫安德烈的家伙马首是瞻,说他是国王派来的密探,还说他的爵位至少也得是个公爵。
阿托斯心想:怎么感觉他在甜水镇什么都不是了?
庄园的人也都变了。
老管家约翰是陪他一起回来的,回来的一路上,约翰满口就光顾着提夫人了。
“这条路是夫人修的。”
“这片花圃是夫人带人开辟的。”
“庄园里的厕所和浴室是夫人命人新修的。”
“这大厅里的地板是夫人命人翻新的。”
“什么?地毯?夫人说地毯不卫生,都拖出去烧掉了……”
阿托斯胸口有如重击,不是可惜那些地毯,而是他当初那样草率地离开,竟然把自己的领地整个儿拱手让给了那个女人……
而那个女人,竟然也确实有这种能耐,给他的领地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止是老管家约翰,就连一向对阿托斯忠心耿耿的骑士们,现在看他们的领主,也多少有些不顺眼。
阿托斯刚回到自己的庄园时,觉得小腹鼓胀,水喝得太多,当即随便找了个墙角“方便”了一把。他舒畅了,回身却看到老管家和闻讯一起出来迎接的骑士们变了脸色。
“怎么?”
阿托斯不满地大喝。
“伯爵,厕所,其实,就在……那边!”




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第247节
顿时有人向阿托斯指点。
四面看来的眼神都有点儿鄙夷。
后来,得知是伯爵夫人曾严令众人不得随处“方便”之后,阿托斯郁闷地心想:明明他回来可以“解放”大家,不用再被那些繁文缛节约束,却无人响应,大伙儿都非要听那个女人的。
晚间也是,和阿托斯同坐一桌,享用美餐的骑士们,一个个端正地手持刀叉,系着餐巾,见到阿托斯以手抓肉,吃得汁水淋漓的样子,个个目瞪口呆。
但是晚餐用过,阿托斯由老管家陪着,去他的书房查看这两年领地的账目,他看见账目上那个税收总金额的时候,才真正目瞪口呆——
伯爵夫人打理领地的这两年,领地上的岁入是原先的十倍都不止。
阿托斯突然从心底生出一个念头:他是不如她的,他做不到像她这样。
但是,阿托斯继续往下看,领地上的支出也比原先多了十倍不止。领地上修建各种工程、盖房子、开旅店招待来往的朝圣者,也都是领地自己在朝外掏钱。
这样一进一出,作为领地的领主,阿托斯的财富其实并未增长多少。
可是老管家约翰却一再地夸奖伯爵夫人。
“伯爵夫人为打理这片领地可是费尽了心思,小人在这庄园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看过那样尽职尽责的女主人……”
阿托斯忽然怒从心头起:合着他就是这片领地上最没用的男主人了是吗?
阿托斯将手中的账册朝桌面上重重一丢,双手撑住书桌,冲着老约翰就要发作。
谁知老约翰一点儿也不惊慌,他抬手就拿出一枚罐子,冲阿托斯一“滋”。
阿托斯马上想起了他在镇上被喷辣椒水的经历,大骂着伸手去捂脸。
谁知,罐子里喷出的喷雾,细细的柔柔的,混合着幽淡的花香,十分好闻。
阿托斯顿时向后仰,倒在他身后的高背扶手椅中。花香之中,他开始觉得浑身上下、四肢百骸,无不舒畅……眼皮也十分沉重,向下耷拉。
“伯爵大人,这可和您今天在镇上遇到的那种‘防暴’喷雾不一样,咱这是日瓦戈医生专门开出的药方,配置的‘镇静’喷雾,您现在一定觉得困了吧……”
“您这爆脾气一定是长途旅行造成的,您只要好好休息,睡上一觉,明天早上起来一准心情就好了……”
“过几天,伯爵夫人也就回来了……”
阿托斯满心想要打听自己妻子的事,却实在是敌不过上下眼皮打架,终于,他坐在这张高背扶手椅上,就这样沉沉地睡了过去。
他在梦中又梦见了妻子,那张美丽纯真的脸孔,碧蓝如天空的眼睛,皎白如雪的皮肤……他心中顿时充满了诗意的情感,他不惜屈尊放下身段求娶……
忽然,他再次看清了她肩上的那枚百合花烙印。
原来她是个女犯人,是个贼……他不能容忍这种耻辱,不能让“拉费尔”这个高贵的姓氏被一个女贼所侮辱。于是他伸手去掐她的脖子,一边哭一边用尽力气要把她掐死,他看见她脸色发青,已经没了呼吸,她是被他亲手所杀的……
——你是个罪人!
天穹之上有个声音在大声谴责。
阿托斯争辩道:我不是。
——你杀了她!
阿托斯大声为自己辩护:她原本就是个罪人——看,她肩头上有一朵百合花,烙印的百合花,只有被审判定罪的犯人才会被烙上那样的印记……
——不,你杀了未经审判之人。
天穹之上的声音回荡着,这声音令阿托斯心中觉得恐怖。
你没有资格,取代上帝和法官的位置,对她进行审判……你更加没有资格,夺去她的生命。
阿托斯猛地醒来,发觉自己已经躺在庄园里自己那张大床上。他睡得不好,心跳得很快,额头上涔涔的都是冷汗。
梦境唤醒了阿托斯的记忆:事实上,他来到巴黎之后,曾经借助在高等法院的一个朋友,调阅了法国各地所有的卷宗,查找了所有在女人肩膀上施烙刑的记录——但是他从来没有找到任何一项记录符合她的年纪和容貌。
他的妻子,是个从未经过审判定罪的女人。
为此,他的行为应受到天主和良心的谴责。
里尔附近的小城,高而瘦的男人眼含恨意,望着罗兰。
“当年,弗劳伦为了追随你而越狱,而我代替弗劳伦,在牢里服刑。”
“但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原因,他万念俱灰地回到了这里。发现我在代替他坐牢之后,他主动投案,让我得以被释放。而他自己则吊死在牢房的栏杆上。”
“你说弗劳伦还活着,你是在开玩笑。”
罗兰站在这男人对面,冷静地开口:“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如果我是你,在听见了弗劳伦的消息之后,至少会敢于迈出这一步,亲眼去看看他。”
男人低头思索了半晌,说:“好!我这就去磨快我的鬼头大刀。如果让我知道了你这是在戏弄我,我会抬手就在你脖子上来一刀。”
罗兰稳稳地回答:“你不会的。”
那男人拿她也没办法,只能干瞪她一眼,然后转身回到自己屋里,带上那道涂上红漆的门。不多时,里面霍霍的磨刀声就响了起来。
罗兰披着的斗篷一动。露娜从她的帽兜里爬了出来,蹲在罗兰肩膀上,后怕地说:“里尔的刽子手真吓人。”
罗兰安慰她的猫猫:“别怕!”
她撩开她的斗篷,给猫猫看她随身带着的手铳:“安德烈公爵的最新作品,有这件东西在,就是十个刽子手一起来我也不怕。”
露娜则悲天悯人地说:“就算是这样,兰兰,你还是有点儿冒险。毕竟他是弗劳伦的哥哥,当年也因为弗劳伦的事伤透了心。万一你伤到了这个无辜的人,会影响到你在观众们心中的好感度。”
猫猫竟然是在为眼前这个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刽子手而担心。
罗兰:“……好吧,我只能说,你的担心有点儿道理。”
一时那名高而瘦的男人从自己的小屋里走出来,他已经披上了一件颜色猩红的披风,披风之下掩着的是一柄形状奇特的宽刃大刀。
“走!”
里尔的刽子手从不多说话。
罗兰和猫非常自觉地转身,离开这条狭窄街道之后,她们登上了一驾马车,车夫挽起缰绳,驾马往城外驶去。
披着红披风的刽子手则不徐不疾地跟在马车之后,似乎他随便动动腿,就能跟上正在行驶的马车,并且就这样一路跟到甜水镇去。
1...116117118119120...142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