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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的肖像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失落之节操君
血腥玫瑰微笑着对他说:”先生,能不能劳烦你让让座,我们等了老半天啦。”她的声音中有一股魔力,我想起来自己就是这样被她催眠的。
那人唰的一下站了起来,收拾收拾,快步跑开,她朝我招招手,这时,我身后一个小孩儿快步抢上,一屁股坐在空出来的座位上,同时大叫道:”妈妈!妈妈!我抢到座位啦!”一个年轻妇女大呼小叫的冲了过来,撞开挡在前头的血腥玫瑰,将大包小包放在了座椅上。
我心中巨震,一股不详的担忧从心底泛起,她可是血腥玫瑰,鲜血的贵族,黑夜的杀手,连血族王子都忌惮的女妖魔,她能够容忍低等的凡人做出这样无礼的举动吗?
我见到她笑了笑,什么话也不说,眼中满是柔情和善意,那是只有在幼童眼中才闪现过的纯真无邪的美。她扭扭头,转身继续寻找座位,我站在原地,愣愣的看着她,恍惚间,我觉得她的身影变得如此耀眼,仿佛超卓而美丽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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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着食物狼吞虎咽,被她一掌击中天灵盖,她狠狠的说:”不许给我丢脸,不许咂嘴巴,不许胡乱流口水,吃饭要有吃饭的礼仪。”
我噢了一声,刹那间变得举止优雅,慢条斯理,满脸堆出虚伪的笑容。她平息怒气,轻声叹道:”我真不知道为什么找上你这么个笨蛋当奴仆,也不知道协会的人为什么将你纳入协会,更不知道桑树是怎么被你杀死的。”
我吸了口可乐,发现毫无味道,随后我发现,这并非是可乐中掺杂着三分之二冰水的缘故,而是我感觉不到寒冷,因而让其中口感大打折扣而已。
她在桌子下踢了我一脚,说:”我问你话呢!你是怎么杀死桑树的?”随后又碎碎念道:”我找了这么多奴仆,个个儿对我俯首听命,只有你这个笨蛋反应总是慢半拍,难道是因为抢来的缘故?”
我笑着说:”女神阁下,当日在下失魂落魄,随手从路上拾起武器,胡乱挥舞,错手将桑树小姐的脖子斩断,酿成这起人间惨剧,令你俩生死别离,这其中曲折离奇,真是让人嗟叹不已。”
她用玉手撑着下巴,出神的想了一会儿,说:”那天晚上,我让善后的人前去处理尸体,结果发现桑树的头已经被利器割断,想来就是你干的好事了?”
我愧疚万分,只能默默点头。
她笑了起来,说:”你无需自责,其实即使你不下手,我也会亲自将她处死,自从我拥吻她之后,她性格剧变,与身为尸鬼时迥然不同,仿佛末卡维族的疯子那样难以控制,也许我的血统中混杂着这样的末卡维的遗传因子,在下洋的三年间,她已经杀死了二十位无辜的人,以及十位血族猎人。我本来与此地的王子相安无事,可因为她的胡闹而变得势若水火,我已经盘算着将她交给协会的人了。”
我问:”女神阁下,请问末卡维是什么?”
她伸手取过一根薯条,在嘴边轻轻咀嚼,薯条末端的番茄酱宛若零星鲜血,在她嘴边留下一丝红色印记,她浑然不觉,只是笑着说:”你为什么叫我女神阁下?”
我说:”阁下乃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人,在我心中,宛若神祗。”
她似乎有些吃惊,问:”你见过协会中的王子吗?或是近来陪伴在他左右的那个美丽女孩儿,还有那个长发的贝雷特,以及那个体型巨大的壮汉妖魔,这些家伙都可怕的很,我未必能战胜的了他们中的任意一人。”
我说:”他们并非强者,仅仅恃强凌弱之辈而已。所谓真正的强大,便要懂的约束举止,从不殃及无辜,反而悉心顾及身旁的弱者,以己之强,造福身旁柔弱之人。唯有这样的人,才可真正被称为强者而无疑。”
她张着小嘴,双眼惊诧,对着我默然而视。
我指着窗外,一辆巨大的土方车正缓缓通过路口,它刻意绕开行人,以及来往的小型车辆。她看了一会儿,叹息道:”你别打哑谜啦,索性说个明白吧。”
我说:”那辆大车,引擎强大,重量成吨,只要微微一动,便能够地动天摇,行人在它一旁宛若蝼蚁,而轿车被它一碰,也会备受损伤。它身俱如此神威,本可横冲直撞,无可阻挡,可却偏偏战战兢兢,约束自身强大的力量。虽然如此甚是窝囊,但在我心目中,这便是它强大之处。”
她露出微笑,似乎听懂我在说些什么。
我说:”唯有真正的强者,方能有选择饶恕的权利,越是强大的人,所能饶恕的人也越多。这乃是恒古以来,神祗真正的特权,也是它们真正受万人膜拜的原因。因此,女神阁下,我方才见你对凡人心生怜悯,面现慈爱,故而心中倾慕,才以女神相称。”
我滔滔不绝,但这辈子似乎从没说过这么多的话,习惯成自然,一时不慎,嘴巴张大,口水流了下来。
她见状,探出手来,用衣袖在我嘴边轻轻一擦,将衣袖在自己衣服上蹭了蹭,随后哈哈一笑,乐不可支,脸上笑容如雪莲绽放般美丽。
我忙道:”女神阁下,在下口水不净,可莫要脏了你的衣服。”
她笑着说:”连你臭烘烘的血都喝过了,还在乎这些吗?既然你尊称我为女神,我自然要对你慈悲一些,不是吗?”
我见她笑意嫣然,不由得心脏狂跳,但此时大庭广众之下,我也不敢疯言疯语,以免惹她生气。
她说:”好了,回答你的问题。末卡维族,是血族的十三大族系之一,和梵卓、托利多、乔凡尼族等等一道,都是如今血族社会的成员。但继承末卡维族血脉而诞生的人,都会呈现出疯狂的迹象,不是精神分裂,就是像白痴那样愚笨。比如桑树这个女孩儿,她被我初拥之后,醒转过来,原本挺讨人喜欢的姑娘,有时候会突然精神恍惚,说着谁都听不懂的话,产生梦游、恐惧、癫狂甚至歇斯底里的症状。
但即便她如此疯狂,但她对我真心喜爱,忠心耿耿,因而我一直饶恕她的种种罪孽,但随着她症状的发展,她几乎产生了加入萨巴特的倾向。这会惹恼王子,甚至惹恼整个卡玛利拉血族社会,因此我只能狠下心来做个了断。”
我噢了一声,抱起一块大饼猛啃,她十分无奈,只能连连摇头,嘴角却浮现着宽容的笑意,说:”我唠唠叨叨说了那么多,你只回答一个噢,真是太让人沮丧啦。”
我囫囵将大饼呑落,又问:”不知这萨巴特族又是什么?为何女神阁下对其如此厌憎?”
她说:”萨巴特与卡玛利拉是两个庞大的党派,就如同某些国家的政党一样,两个党派持着截然不同的理念,每个党派都有不少族系的人支持。”
她略微停顿,似乎在等待我给出反应,但见我只顾着吃,似乎颇为郁闷,只能继续说:”萨巴特又被我们称为魔党,他们认为人类不过是奴隶,是饲养的家畜,因而提议血族肆无忌惮的虐待凡人,用血腥的方式来统治他们,他们行事有些明目张胆,甚至凶残的过了头,往往造成巨大的恐慌。他们随意制造出一些初生者,让这些家伙在世界上自生自灭,胡乱猎食,给咱们卡玛利拉制造了大量的麻烦。他们疯狂猎食,制造大量的子嗣,以至于这些子嗣的力量非常弱小,仅仅比凡人具备一些体能优势罢了。”
我想:难怪那些萨巴特的小混混会来寻找我的踪迹,他们通过微·博找到了我,认为我是个白痴猎人,是软柿子,是毫无抵抗之力的弱者。他们杀了我,可以大肆宣扬,建立自己的名声。





面具的肖像画 十七 魔
快餐店内人来人往,欢笑声、谈话声连绵不绝。我却似乎深陷在某个独特的空间内,这个空间里唯有我与她两人,以至于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这世界的全部。
这就是拥有女朋友的感觉么?我听着她谈话,心情愉悦而狂喜,忍不住泪流满面。
她见我这样,不由得慌了手脚,拿纸巾擦去我的眼泪,低声问:”你哭什么?你又不是女人!”
我叹道:”这儿的饭好贵,我这辈子从没吃过这么贵的饭!”而且她是用我的协会专用银行卡付账的,我连最终的账目都不清楚。
她苦笑了几声,说:”得了吧,别哭穷了,我亲爱的男朋友。我让你获得了新生,这点钱你都不舍得吗?”
我碎碎念道:”不,不,不,你把我的心夺走了,我什么都不在乎了。你拥有了我整个生命,我的女神。”
她害羞起来,转头望望四周,又说:”我还没说完,被你一哭打了岔。先别闹,让我把话说说清楚。”她喝了口饮料,继续说:”而我们这一个党派,叫做卡玛利拉党,又被称为密党。相比较魔党而言,我们做事可就低调许多啦。我们的势力比魔党要强大,有非常多厉害的不得了的血族成员。
我们密党有着七人的长老会,他们统治着整个密党。而所有密党成员都笃信着六大传统,从而做到隐于闹市而不为人知。这六大传统被称为血族六道,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被称为化妆舞会规则。就仿佛戴上万圣节或者狂欢节的面具一样,行走在世人之中,却无人知晓你的真实面容,更不知道你神秘的来历。”
我感到一丝激动——那可真是巧了,我为自己命名为面具,恰好与卡玛利拉的化妆舞会规则不谋而合。
她说:”我现在也不啰嗦着向你介绍六大传统啦,因为你只不过是我的宠物,是我的奴仆,是我名义上的男友罢了。等将来我与此地的王子沟通之后,只要你愿意,我会将你转化为我的孩子。”
我忽然问:”女神阁下,你是否就住在我楼上?是众人口中的那位。。。。。”
她捂住嘴,露出可爱的表情,嚷道:”讨厌,你别听别人瞎说胡话啦。我可不是什么傍大款的二·奶,也不是什么心机重重的外地人。那都是我捏造的身份,我为了不惹人怀疑,只能用这种方式,把自己弄得可悲而可恨。”
我问:”那你的前夫,那位与我。。。。。。那位独自吸·毒的男人。。。。他。。。。”
她叹道:”他也是我的奴仆,糟糕透顶的男人。他去临山出差的时候,路过我的巢穴。。。。。嗯。。。。。也就是我住的旅馆啦。我在那儿找了份服务员的工作来遮掩身份。他虽然没有工作,生性懒惰,但父母有钱,因此喜欢拈花惹草,不知怎么的,看上了我,想要与我约会。我一直向往着下洋这儿临近江岸的生活,于是假装同意,在约会的过程中,偷偷将他变成了我的尸鬼。
等我来到下洋之后,我与他登记结婚,取得了此地的长久居住权。但当我与他离婚的时候,他的父母却凶巴巴的威胁我,要我为他们家生下孩子,整天来我的住处争吵,我气恼不过,于是找此地的一位富豪血族帮忙,他用威胁的手段帮我解决了麻烦,可谁知今后流言四起,说我傍大款,耍心机,始乱终弃,弄得我自己也焦头烂额的呢。”
我心头一阵温暖,说:”女神阁下,你简直太善良啦。你完全可以将他们玩弄在鼓掌之间,用血族的法术整治他们,但你并无意如此,反而选择忍耐躲避,以至于沦落到这等不堪的地方。”
她拍了拍脑门,低头笑着说:”而且刚巧不巧,刚好就住在你楼上。真是家门不幸。”她表情突然变得神秘起来,说:”其实你的主人,也就是本姑娘,口袋里有钱的很,本以为在这儿买一套房子毫不困难。谁知道本地的房价贵的惊人,我的存款都存了五十年定期,等闲无法支配。你可得好好挣钱,将来伺候你的主人住上洋房豪宅,享尽荣华富贵,听懂了吗?”
我毫无犹疑,猛然点头,指天誓日,大表忠心。就在这必输客快餐店之中,我的人生忽然有了重大的意义,我的女神为我指引了人生的道路,也让我的研究首次变得如此迫切而紧要。
她见我这般认真,不禁婉然发笑,说:”我在和你开玩笑哪,我可不是那种拜金的女人。我已经活了七十多岁啦,什么事儿都看得很淡了。其实,我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贫寒但充实,似乎艰苦,但充满乐趣。隐藏于陋室之中,却又能体会到都市的喧嚣。遥望着远方黑夜中的繁华,心中充满着超然的欣赏,并且随时可以将其变为现实。啊,唯一的遗憾,我多么想像你那样行走在阳光之下啊。”
在她说话的当口,我的心情大起大落,仿佛向万丈深渊跌落,又被什么东西抛入空中,如此反复,折腾不休。我本以为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但她却轻描淡写的将其否决,我既感到轻松,又无比懊恼。似乎抓住了什么,可它转眼却从我手中消失了。
她突然凑过脑袋,在我耳边轻声说:”我还没问你的名字哪。”
我说:”女神阁下,在下名叫面具。”
她一皱眉,说:”别骗我,我是认真的,你的真名呢?”
我搜肠刮肚,在记忆之海中苦苦寻找,但我的真名虚无缥缈,若有若无,我想了半天,说:”似乎是叫墨慈。但我的身份证上却是另外一个名字。。。。我等会儿回去翻翻抽屉,也许能。。。。”
她惊呼道:”墨慈?墨慈!天哪!”
周围的人看了看她,但却很快显露出漠然的神情。这城市始终如此,虽然人人都在追求社交的快乐,但却有各扫门前雪的传统。
我问:”也许不叫墨慈,而是其余的名字,在下罹患疯病,因而时常颠三倒四,以至于连本名都忘了。”
她惊魂未定,似乎墨慈这名字代表着某种魔咒。她再一次抱怨说:”你这个奴仆真是混账,非但不听话,连脑子都有问题。我真是。。。。真是不知道看上你哪一点。”
但她随即又忍不住发笑,说:”似乎我找的奴仆都不怎么样,不是窝囊,就是疯子。这也算是一种传统吧,我得习以为常才行。”
我问:”女神阁下,先前你听到墨慈之名,似乎颇为惊慌,这墨慈又是什么人?”
她伏在餐桌上,用谨慎的声音说:”墨慈是一位昼行者,可以在阳光下行走的血族,历史上可以摆脱阳光诅咒的血族极为罕见,他就是其中之一。”
她似乎极为恐惧,在顷刻间变成了一位惧怕黑夜的小姑娘,她说:”你知道史上最强大的血族是谁吗?”
我摇了摇头,不想乱猜,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也。如要勉强回答,只不过徒惹耻笑。
她说:”我其实是一位该隐教的教徒,这个教会在血族之中有如基督教对俗人一般,教导教徒们要相亲相爱,善待世人。根据教会神父的理论,夜之魔女莉莉丝为最早的吸血鬼,但该隐却是吸血鬼的先祖,莉莉丝将血之力量传授给该隐,而该隐为了排遣孤寂,创造了三位子女,他们为第二代血族。之后产生了十三位第三代的血族。这十三位元祖,就是十三个族系的创始者。”
我问:”在下了解,这么说这该隐或莉莉丝,该隐的三位子女,亦或是这十三位元祖,乃是古往今来最强大的血族了?”
她叹道:”原本的研究也是这么认为,但在十四世纪的时候,有人发现了一本被称作《血夜圣契》的经书,这本经书详细描述了第三代吸血鬼——也就是十三位元祖——掌握了如同天神般强大的法力,他们合力创造了一位名叫亚克·墨慈的血族,这个血族拥有毁灭世界的力量,从古至今,从未有任何血族,没有任何生物、甚至没有一位天界之神或地狱之魔能与他匹敌。”
我慌忙道:”在下不过胡思乱想,实在从未听过这墨慈之名。也不知为何忽然张口说出此人姓名,真是古怪至极。”
血腥玫瑰似乎对这等古代轶闻非常感兴趣,她安慰我说:”其实,亚克·墨慈之名原本为ark·mercy,英文原意为慈悲方舟的意思,也许正如你所说,真正的强者所拥有的权利,便在于慈悲宽恕的心灵吧。不管怎样,当在十四世纪,西方的血族通过蒙古崛起而入侵本国的时候,《血夜圣契》被翻译成了本国文字,墨慈之名便由此而来。”
我恨不得狠狠敲自己的脑袋,逼问自己为什么会说出墨慈这个词,可我随即又觉得古怪——我这人胡言乱语,可谓司空见惯,为什么偏偏对这个名字如此追悔莫及?
血腥玫瑰又说:”原本所有人都以为,墨慈这个人,便如同该隐、莉莉丝以及十三元祖一样,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的时候,在2018年的伦敦,发生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恐怖事件,几乎毁灭整个伦敦、森波里、沃特福德以及附近的区域,有人说,那一天发生的事情,简直如同地狱降临人间。灭绝的天使在空中飞舞,收割着世上的罪人。自诩为无辜的灵魂在这一刻接受天国的审判,而那位手执审判之剑的裁决者,就是亚克·墨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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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洪水先民——指在圣经中的大洪水降临前便已经存在的血族,包括夜之魔女莉莉丝、祖先该隐、第二代血族以及第三代血族。但目前主要指代第三代血族,也就是十三位元祖。据说他们是血族之神,掌握的力量甚至超越了他们的父辈。据传说几乎所有的元祖都已经陷入难以醒来的长眠,但任何一位元祖复活,都将造成毁灭性的天灾。
该隐——亚当与夏娃的长子,杀死了自己的弟弟亚伯,因犯下人类的首次谋杀,受到诅咒,成为了血族,他是所有血族的祖先,注定永世流浪,不死不灭。
莉莉丝——夜之魔女,在红海旁与该隐相遇。据传说,她早在伊甸园中就已经存在,与人类之祖亚当交·媾之时,由于莫名其妙的原因惹怒了天父,成为了史上首位血族,随后被天父放逐。




面具的肖像画 十八 劫
我对2018年的伦敦大骚乱有些印象,那大约是七年前的事情了。但由于我沉迷于自我认知的研究之中,我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无比充实,以至于那一年的事对我而言,恍如隔世。
我说:“在下记得,当年新闻中说伦敦产生了暴·动,恐怖分子引爆了核弹,核辐射从伦敦郊区扩散至市中心,泰晤士河畔旁被遮天的烟尘笼罩,整个伦敦以及周边几乎无人生存。时至今日,伦敦依旧是一派末日般的景象。灾难的始作俑者,名为救世者的恐怖分子也已经销声匿迹了。”
血腥玫瑰眨眨眼,说:“你还真相信新闻中的每一个字吗?”
我叹道:“在下无暇顾及其余,当时在下忙于。。。学业,这等大事,虽然令天地变色,全球恐慌,但毕竟与在下甚为遥远,在下便心有好奇,也是无力调查。”
玫瑰叹道:“猜猜吧,事情到底是怎样的?”
我如同将死的鱼一般张开嘴巴,颤声问:“亚克·墨慈?”
玫瑰摊开身子,疲软的躺在座椅上,苦笑道:“那一次,魔党与密党,也就是萨巴特与卡玛利拉,该隐与莉莉丝的信徒,十三大家族,甚至整个基督教统治的世界,所有知晓事情真相的人头一次联合起来,面临令人绝望的血之恶魔——亚克·墨慈。包括我在内,世界各地所有强而有力的血族躺入钢铁制成的棺材,挂在降落伞上,用高速的轰炸机投往伦敦。我降落在沃特福德的郊外,随后偶然与同伴汇合,怀着敬畏而颤栗的心情,踏入了血腥的国度。”
我问:“发生了什么事?你们战胜他了吗?”
玫瑰笑着说:“我们要面对的可不仅仅是墨慈,而是整个伦敦曾经的人类。人类被墨慈的血液感染,成为狂暴的尸鬼,而且具备极强的传染性,凡人若是被尸鬼的血液溅射,顷刻间便会成为受墨慈驱使的尸鬼。我和该隐教的同伴:主教马基特、神父盖尔、血使者尤杜里、修女曼宁、血腥处·女达利·沃特森、传教士金丽雅并肩作战,他们每个人的战力和当时的我不相上下。但他们每一个人都死在了墨慈的手中,或者死在了源源不断的尸鬼爪牙下。
我们估计错误了形势,这导致了噩梦的产生。我们在出发前没有选择任何战术,因为我们相信自己的武术、法术或体能,我们每个人携带了充足的血源,这通常是我们三个月的粮食。我们丝毫不畏惧重伤,因为只要吸食血液,我们的伤口能在顷刻间痊愈;而那些尸鬼们,他们不过是凡人,此刻成了毫无智慧的动物。
我们的计划很简单,全球合计有一千位血族投入战斗,各个儿的名字都能令凡人在噩梦中颤抖,加上人类世界投入的秘密部队——他们被称为黑色骄阳,原本是用来震慑血族的王牌——我预计至少有三千人进入了伦敦的腹地,寻找亚克·墨慈的行踪。”
我问:“诸位打算将他杀死?”
“没错,半点没错,我聪明的仆人,我们打算这么做,但对我而言,却出了意外。
我们用英语沟通,但我的英文很烂,根本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现在想想,还真是相当好笑,因为那偏偏拯救了我的性命。我路上分神,走上了岔路,又没有听清楚他们所说的集合地点,而对讲机和手机又偏偏失灵。我在伦敦郊外转悠了整整一天,这才找到了通往伦敦的大路。”
我喃喃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女神阁下,是命运让我今日有幸与你相逢。”
她温柔的笑了笑,说:“正因为我察觉到自己是个笨蛋,所以我决定万分谨慎。我小心翼翼的潜入伦敦,看着曾经贵为基督文明的巅峰殿堂,如今却呈现出令人惊骇的破败和凄凉——我见到血色的肿瘤覆盖在整栋建筑上,充满古典气息的街头满是凸起的红色菌类,汽车被粘稠的血液凝固在地上,即使拥有血族的眼睛,也无法看透三十米之外的血雾。
更可怕的是,空气中弥漫着血腥气味儿,我阅读过灾难初始传出的情报,知道那是亚克·墨慈施放的血咒,人类吸入这样的气体,只要微乎其微的剂量,顷刻间便会开始变化——有的人身体裂开,变成红色的老鼠;有的人头颅长出螃蟹般的脚,从躯体上跳了下来;有的人被掉落的苍蝇和飞鸟附体,细胞融合,成了闻所未闻的怪物。
但这些怪物,虽然恶心,但却远远比不上几百万的尸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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