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美井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天然宅
很难说是买豆腐的人心地不好,可人就是有这种毛病,存在着这种侥幸心理,觉得卖豆腐的用那么多豆子,哪那么巧自己就吃到这坏豆子做成的豆腐了。
看三伟殷切的眼神,冬宝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可以是可以,不过要保证收上来豆子的质量,若是不好,我这边可是不收的,而且尽量还是收钱吧。咱们得保证豆腐的质量,不然人家看咱们连那么差的豆子都收,肯定觉得豆腐也不好,以后不来买豆腐了。”
“这个我心里有数,不会收不好的豆子的。那咱怎么个换法?”三伟问道。
冬宝盘算了下,说道:“一斤豆子就换一斤豆腐或者一斤豆芽,他要是嫌贵,就让他拿钱买。”
“好咧!”三伟笑道,农户去卖豆子,一斤顶多卖个两文半了不得了,要是能一斤豆子换一斤豆腐或者豆芽,肯定多的是人愿意。只是自己得多操点心了,要是豆子质量不能让冬宝满意,怕是以后都不批发豆腐给他们卖了。
晚上的时候,冬宝家比往常还要热闹一些,几个人关了大门坐在屋里商量事,连林福和林老头也来了。
几个人是在开会,讨论商量冬宝带回来的三百两银子该怎么花。
李氏想攒起来,等冬宝成亲的时候给冬宝置办嫁妆,盖大房子。李红琴则是建议再买个铺子,因为现在客流量大,铺子里经常坐不下客人。秋霞则赞同李红琴的意见,“好多人想进来吃,看人多没个坐的地方就走了。”
几个人说完,就看向了冬宝。
冬宝觉得这样挺好的,在场的长辈都很尊重她的意见,没有人像宋二叔那样动不动就想越过李氏来做她的主。
“我想买地。”冬宝说道,在这个农耕社会里,没有自己的地,就没有安全感,毕竟粮食才是人生存的根本,像她和李氏现在没有自己的土地,吃什么都得自己掏钱买,不方便也费钱。
李氏点点头,同意冬宝的观点。“我看还是买地好。”她骨子里就是个庄稼人,看什么都不如看土地亲。等冬宝出嫁了,用土地当嫁妆也挺好。
林福笑道:“如今好点的地十两银子一亩,冬宝这回挣的钱够买三十亩地的,足够一家人吃了。要是孬点的地,能买个五六十亩。”
“买好地。”冬宝连忙说道,“不怕花钱,重要的是东西要好。”
李红琴见冬宝主意已经定了,便笑道:“那明儿个让你梁子哥问问,看哪有卖地的,这孩子办事,牢靠,放心!”
冬宝瞟了眼低头不吭声的张秀玉,打趣道:“大姨现在看梁子哥,咋看咋顺眼!”
张秀玉羞红了脸,偷偷推了冬宝一下,轻声说道:“别乱说!”
梁子确实干事又快又牢靠,李氏才拜托他没两天,就寻摸到了一家要卖地的,大约有三十五亩地左右,离沅水镇不远,但离塔沟集有点距离,那家人想卖了地到镇上开个杂货铺子,才急着出手。
“地是好地。”梁子对李氏几个人说道,“我去看过了,庄稼长的都挺好。”
冬宝插话问道:“地里还种着庄稼,我们这会儿买了,庄稼算谁的?”
“算他的。”梁子喝了口水说道,“地总共是四十五亩,实际上多出来有五六分地,不到四十六亩,那人按四十五亩卖了,只是要现在给钱,秋里他收完庄稼交地。”
李氏点头道:“要是地好,这样也没啥。”那庄稼是人家侍弄出来的,没道理白给别人。
“那小姨你们抽个空去看看?”梁子笑道,“那人卖的挺急,要是晚了怕就卖给别人了。”
当天下午,李氏和李红琴就带上冬宝由梁子领着去了那片地,庄稼长的挺喜人,玉米长的老高了,不少都结了棒子。李氏又蹲下来捏了一把土,揉碎了看了看,满意的点点头,说道:“这地不赖。”
看了地,李氏就相中了。冬宝不大懂这里面的道道,想来李氏既然看中了,那应该不错,就和梁子点头,决定买下这地。
她从安州带回来的银子还不够,又从以前的存银中拿出来补足了,由梁子领着到镇所登记了地契,从此,这四十五亩多的地就是她宋冬凝的了。
冬宝头一次在这里生出了浓浓的归属感,看着那片茂盛的田地,等到明年就能收获她们自己的粮食了。想起在宋家的时候,黄氏不准她们吃饱,给她们盛的面条都是稀汤寡水,现在她们有了自己的土地,就算是不做买卖,也打不了饥荒,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吃饭。
拿了地契,几个人就回了塔沟集,走进村子没两步,就看到一个跟猴子一样的小孩飞快的从一户人家跑了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妇人拎着一根烧火棍,却追不上前头那个小孩,气愤的大骂道:“没脸没皮的猴崽子!再敢偷我家的东西打断你的手!”
看到冬宝一行人经过了门口,妇人有些不好意思,停下来抹了把垂下来的头发,笑着打了招呼,“秀才娘子,你们回来了?”
李氏“哎”了一声,问道:“刘奶奶,这是丢了啥啊?”
这妇人不比李氏大多少,可辈分高,按规矩冬宝要叫她太奶奶的。
“没啥,我家鸡刚下了蛋,就被这手快的猴崽子摸走了,又不是一次两次了,气死个人!”刘奶奶笑道,“也算不上啥事,你们累了一天了,赶快回家歇着去吧!”
李氏宽慰了刘奶奶两句,几个人继续往家赶。
路上,冬宝对李氏说道:“娘,我看那个偷鸡蛋的小孩,像大毛!”虽然小孩跑的极快,只有留一个背影,冬宝还是认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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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田美井 第173章 不长进的校á
第173章 不长进的小孩
秋霞婶子接口道:“人家才不管!宋家老二两口子,看儿子偷回家鸡蛋指不定多高兴,还觉得儿子有出息哩!那两口子自己行的不正,养不出啥好崽子来!最近不少人去宋家吵,明明白白的都说看到了就是大毛偷东西,他们还不承认,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李红琴叹道,“等孩子长大了,想管也管不了了!”
“现在我家里都不敢离人,要是一时半会不在家,也要把家里门给锁上,让他偷一两个鸡蛋没啥,就怕他偷顺溜了,摸进屋里把钱偷了。”秋霞婶子说道,神色既是鄙夷,又是烦恼。
庄户人家大白天一般都不会关门的,虽然算不上真正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也基本没听说过有小偷小摸的,要是出了大毛这种手脚不干净的熊孩子,真是让四邻讨厌。
“搬家前咱也得看紧家里的东西了。”冬宝说道,她们一出门就会把小黑解开绳子,要是有人敢翻墙进来,小黑肯定就会咬上去。
李氏回头看了眼,刘奶奶已经回去了,有些奇怪的问道:“她知道是大毛偷的,咋也不跟咱们说一句啊?”她是大毛的长辈,孩子犯了错,肯定要跟家长告状的。
“那是人家知道,他们跟咱们不是一路人,不算一家人了。”冬宝笑道,“既然咱们跟那边井水不犯河水了,她也没必要说出来给咱们心里添堵了。”
经历了宋柏那件事,她们虽然不说,可村里人心里明白的很,都有一杆秤,背地里可没少数落宋老头和黄氏办事刻薄不地道。她们站得直坐的正,不怕那些不走正道的人。
又过了两日,木器店派伙计给冬宝家的铺子捎来了消息,说是家具已经上漆晾干了几日,可以搬了。
冬宝和李氏连忙请了梁子和林福过来,帮着拉了两辆架子车,把家具都拉回了铺子后面的屋里,按照冬宝的安排,一一放置归位。
搬家的前一天,正好赶上林实沐休,前一天林福和秋霞婶子来挑豆腐的时候,就说了,要请李氏几个到家里吃顿饭。虽然两家人还是天天见面,可毕竟住的远了,不在一起了,吃个饭也算是送别。
这天学院休息,冬宝便没去铺子里,留在家里收拾东西。一大早,她就去了林家,这会上林家只有林实和林老头在,秋霞婶子去铺子里上工了,林福带着全子去赶集买东西。
冬宝来的时候,林实正坐在院子的树荫下凝神屏息练字,冬宝凑过去看了看,暗暗惊讶,林实如今的字可比他没去书院前的字好太多了,端正文秀。每写一个字前,林实都要拿另外一支秃了毛的笔沾了水在石板上写熟练了,才拿笔沾了墨端正的写在纸上,一张纸正面写完,等墨迹干了之后,翻过来继续写。
这是为了节省纸墨,毕竟纸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看出点什么了吗?”林实突然问道。
冬宝还以为他没发现自己在后面偷看,没想到人家早就发现了,走到了林实前面笑道:“比以前写的好看多了。”
林实放下笔,抬起头看向了冬宝,微微一笑,说道:“那就好,不然我这些日子可就白浪费这些笔墨了。”
读书真的让一个人改变很大,至少冬宝觉得林实比以前多了几份儒雅内敛的气质,已经和原来那个背着篓子拉着她打猪草的农家少年不一样了,只不过看向她的那份柔和目光未变,依旧让人感到安心。
“来摘菜的?”林实笑着问道。
冬宝点点头,扬了扬手里的菜篮子,“我娘让我先做几个菜出来,等她们回来就能开饭了。”
林实点点头,领着冬宝去了后院的菜地。
这会儿太阳才刚刚升起,清晨的院子里洒满了金黄色的明亮阳光,葱郁的树枝上似乎还缠绕着晨雾,鸟儿叽叽喳喳的在大桐树上欢快的叫着。
林家的菜地被林福和秋霞婶子收拾的很好,一畦畦的栽种着豆角,南瓜和冬瓜,蔓藤上结的到处都是。
冬宝今天穿了一件白色暗花的细棉布小褂,下面是一条蓝底碎花的裙子,臂弯里挎着一只竹篮,站在碧绿的菜畦里,说不出的好看。
这段时间,冬宝也长高了不少,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逐渐长成了一个含苞待放的农家少女。
林实微微笑着看着冬宝,心里突然痒痒了起来,拉着冬宝的手指在冬宝手心里恶作剧似的挠了挠。
冬宝忍住笑,伸手挠向了林实的腋下和腰间,林实猝不及防,被冬宝挠了个正着,剧烈的笑了起来,慌忙跳出去老远,站在冬宝两步远的地方,摆着手笑着,全然没了往日稳重的模样。
“看你还敢不敢挠我!”冬宝嘻嘻笑道,她还是头一次知道,林实居然怕挠痒痒,都说怕痒痒的人心软,看来是真的。
林实笑过了,帮着冬宝摘了豆角和南瓜,放到篮子里,挎着出了菜地,临出后院的时候,林实心里一动,拉住了冬宝,在金黄色的晨光中,轻轻将唇印到了冬宝的额头上,又闪电般放开了。
冬宝刷的一下就红了脸,抬头看林实,脸已经红到了耳朵根。她都能感受到少年贴在她额头的嘴唇的颤抖和火热,其实两个人都还小,严格来说,这还不算是吻,只是让她觉得很温暖,很甜蜜。
两个人默不作声的回了前院,冬宝把菜篮子提去了灶房,林实则是坐回去练字了。现在他每天都坚持练一个时辰的大字,柳夫子告诉过他,字是读书人脸面,倘若想在考试中脱颖而出,一手让人认可的好字是必须的。
冬宝知道林实勤奋,他比同时期的张谦还要努力,柳夫子来吃饭时三句话离不开对林实的夸奖。她也知道林实内心的焦急的,虽然面上看不出来,心里却是急切的想要赶快学出点什么来。他起步比别人晚,家境又不富裕。
像小旭,只有六岁,已经是妥妥的童生了,而他已经十四岁了,真是人比人急死人。
其实有压力不是坏事,冬宝想着,手里不停的掐着豆角两端的根,新鲜摘下来的菜散发着一股清香,豆角端头处水灵灵的,墨绿色的南瓜嫩的正好,切成丝不管是做饼还是清炒都很好。
她是希望林实能考一个秀才回来的,毕竟这个世上,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支撑门户要比一个庄稼汉容易的多,没人敢来招惹。但同时冬宝也不想让林实压力太大,即便林实什么都考不中,只要他还是那个对她温柔照顾的正直少年,她还是会嫁给林实,和他一起平安喜乐的过完这辈子。
没过多久,林福也带着全子回来了,两个人在镇上买了一篮子排骨,一只咸水鸭,还有一条肥大的草鱼,林福又张罗着杀鸡,被冬宝拦下来了,“咱们又不是外人,这些菜就够吃了,鸡还是留着吧!”
林福笑着示意全子把冬宝从鸡圈里拉出去了,麻利的逮住了刚才捉住的鸡,爽朗的大笑道:“这鸡是公鸡,光吃不下蛋,留着也没用。再说了,林叔请冬宝丫头吃鸡,不行啊?”
话都说道这份上了,冬宝也不好拦着了,只笑着点头,脆生生的应道:“行,当然行!”
林福呵呵笑了起来,看向冬宝的目光全是满意。被林福揪住翅膀和鸡冠的公鸡一身五彩的羽毛,平日里也是在鸡圈里作威作福欺负母鸡的料,如今被逮住了,估计是知道大限将至,扑腾的尤为厉害。
林福杀鸡相当利索,把鸡脖子上的毛揪下来,拿着菜刀就往鸡气管上割了上去,血就滴到了早已经准备好的瓷碗里,瓷碗里还放了一把切的细细的葱花,等会烧鸡的时候鸡血就凝固了,放进去和鸡块一起炖,也是极好吃的。
待血放的差不多的时候,林福就将鸡丢开,任鸡在地上扑腾,最后等鸡扑腾不动了,就可以扔到热水盆里褪毛了。
褪下来的鸡毛也是很有用的,可以扎鸡毛掸子,可以做垫子,总之,冬宝瞧着那只还在地上扑腾的公鸡,全身上下都贡献给了主人。
全子从井里提了一桶水,将公鸡在石板上扑腾出来的血迹冲刷了一遍,接着就是从灶房里提热水出来。
因为用热水褪鸡毛的时候,会散发出难闻的腥味,所以一般来说,只要家中的男主人还算勤快,褪毛的活都是男人干的。
冬宝想凑上去看的时候,被林福笑呵呵的撵走了。
等李氏她们回来,桌子上已经摆满了饭菜。“咋恁破费啊!”李氏摇头道,“咱都不是外人,弄这么多菜干啥?你们家现在正是花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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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田美井 第174章 搬家
第174章 搬家
几个人热热闹闹的吃了饭,林福还开了一坛酒,正是冬宝他们第一次去安州时给他带回来的酒,花了一百二十个钱。塔沟集这边喝的酒,大都是从老成的杂货铺打的烧酒,两文钱能买上半斤,相比之下,这坛酒算是相当高档的了,林福一直没舍得喝,直到今天才拿了出来。
一拍开酒坛上的泥封,一股浓烈的酒香就飘了出来,林福给每个大人面前都倒了酒,又额外找了个小酒杯给林实倒了半杯,笑道:“你也算是大人了,跟着喝杯酒意思意思吧。”
林实笑了笑,痛快的应了一声。
李氏则有些腼腆,笑道:“我不能喝酒……也没喝过。”她也只是出嫁那天喝过一次交杯酒,辣的她眼泪都出来了,可不是什么美好的记忆。
“喝一口试试,这酒喝惯了就不觉得辣了。”秋霞婶子劝道。
李红琴也在一旁劝她,“抿一口尝尝,喝酒还能解乏!”
李氏看一桌人都劝她,有些不好意思了,爽利的笑道:“成,那我就喝一口。”
几个人举杯碰了,喝干了杯子里的酒,宴席就开始了。
冬宝连忙贴心的给辣的眨眼的李氏夹了一大筷子菜,说道:“娘,你吃口菜就不辣了。”
这段日子没有宋家人来打扰,铺子里的生意顺顺当当,加上家里又买了四十多亩地,李氏心情好的不得了,再看冬宝这么乖巧,李氏高兴的一把搂住了冬宝,笑道:“哎,我的好闺女!”
秋霞婶子在一旁嫉妒的眼都红了,恨不得立刻叫林实娶了冬宝回家来,她做梦都想要个贴心小棉袄,如今看样子是生不出来女儿了,有个贴心的儿媳妇也好啊!
这顿饭并没有吃太久,李氏她们还要忙着做下午的豆腐,吃完饭后,便回去了。
明天她们搬家,冬宝提前就把家里需要带过去的东西收拾好,衣服被褥叠好后放到了一起,等明天搬家的时候拿布打一个包袱,挑着担子就能搬家了。
这些日子生活宽裕了,李氏也添置了不少家用,看起来家里还是空旷的很,可整理起来,零零碎碎也不少东西。
“明儿让林福过来帮你们挑一担子,我们走的时候再带一挑子,就差不多了。”秋霞晚饭的时候来看了一眼,说道。
李氏也没和秋霞客气,说道:“我盘算过了,还真得麻烦你们,等到明儿下午,我去刘胜家借他们家的大车,让驴拉着,两趟也就够了,叫大实他爹给我们赶车就行了。”
“那成。”秋霞婶子笑道。
到了搬家那天,村里不少人都来帮忙了,不用李氏去借车,刘胜媳妇主动把车推到了冬宝家里头。
冬宝打量着刘胜媳妇推过来的车,比普通的架子车大一些,轮子上也钉上了铁条固定,一看就十分结实的那种。
宋老头和黄氏一直没出现,倒是宋二婶挺着肚子扶着宋招娣过来了。
宋招娣是头一回上冬宝家的门,进门后就开始东张西望,待看到屋子是破旧的,院子是杂乱的之后,脸色好看了不少,神情是理所当然的鄙夷和幸灾乐祸。然而等她扶着宋二婶进门后,看到一堆堆叠的整整齐齐放在床上的被褥衣裳时,宋招娣的眼都直了。
“哎哟!”宋二婶惊叫了一声,推开宋招娣,上前去拿起了放在行李最上面的一条小被褥,抖开之后翻来覆去的看,啧啧笑道:“大嫂,你这针线好啊,看这针脚细的,这小被子儿好,用来包孩子多合适!大嫂,你看……你看,我这,我这都要生了,啥准备都没有……”
宋二婶抱着那条崭新的小被子不撒手,一个劲的看着李氏笑。她没敢要那些一看就是新做的被褥,知道李氏肯定不会给她的,便开口要了这小被子,想来李氏脸皮薄,不会拒绝的。
今天不少人过来帮李氏搬家,都是存了交好的意思来的,屋里院子里站的都有人。这会儿上李氏不想和宋二婶多说,免得叫旁人看了笑话,只瞄了她一眼,说道:“这小被子是冬宝盖过的,不大好再给小娃子用,你想要,等孩子出生了,我再给你做一条。”
宋二婶看上的这条小被子是李氏做完被褥后剩下的一点棉花和棉布做成的,是留着给冬宝夏天睡觉的时候盖肚子用的,等到冬天了,冬宝坐在那里也能盖个腿什么的,李氏可不想给宋二婶。
“不用不用,恁麻烦干啥!”宋二婶笑道,她生怕李氏嘴上说给,实际上只是推脱,还是把东西先要到手最实在,“咱们乡下人哪那么多讲究啊?这又不脏!”
李氏皱了皱眉,只能加快了手上的速度,尽快把还没有打包的东西用布包起来系成结。
宋二婶便当李氏同意了,三下两下麻利的把小被子叠好了夹在胳膊底下,又四下里看李氏没系成包裹的衣裳。
“哎哟,这可是好料子啊!”宋二婶叫了起来,摸着床沿上一叠整整齐齐的衣裳,虽然一眼便能看出是旧的,可料子摸起来绵软舒服,都是细棉布的好料子。“冬宝是不是不要了?给招娣穿吧,她们俩身材正好!”说着,就把衣裳拿起来塞到了宋招娣怀里。
冬宝原本是没有宋招娣高的,可分家这几个月,冬宝的个头快速的蹿了起来,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觉得腿在抽筋长个头,比宋招娣矮不了多少。这些衣服是冬宝穿着小了的,李氏洗干净了准备剪成鞋底子用。
李氏气的瞪了宋二婶一眼,还没完没了了!要不是今天秋霞她们都在店里忙活,至于让宋二婶进来吗?也不好当着一院子拿着礼物来道别的乡亲的面吵起来,谁脸上都不好看。
这个时候冬宝正好进来了,看宋二婶这架势,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问道:“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被冬宝鄙夷的看着,宋招娣脸上火辣辣的,她一向是瞧不起冬宝的,可如今居然要捡冬宝不要的破衣裳穿,脸上十分挂不住,忍不住撇嘴嘟囔了一句,“有什么了不起,当我稀罕?”
“不稀罕就放下,那是我的东西,谁让你们拿了?”冬宝当即就恼了,沉声说道。
她不喜欢宋招娣,没分家的时候宋招娣就变着法欺负她,动不动就使坏,分了家又天天跟村里头差不多大的闺女嚼舌头,说她和张秀玉的坏话,说她和张秀玉整天和林实全子几个男娃混一起,不要脸啥啥的,当她不知道么?
满堂婶子的俩闺女常跟着满堂叔来批发豆腐,都一五一十的跟她说了。
宋招娣的脾气多少有些随黄氏,骨气只体现在嘴皮子上,有骨气说不稀罕,却没骨气把手里的旧衣裳放下来。
宋二婶有些不乐意了,尖着声音叫了起来,“大嫂,你看冬宝这闺女,咋回事啊?恁尖酸个性子!拾两身你们不要的破衣裳,就使脸色给招娣看?你咋也不管管?”
院子和屋子里头来帮忙的妇人立刻安静了下来。
李氏看了宋二婶一眼,当着所有人的面,直接说道:“我看该管的人是招娣,都是大姑娘了,还管不住自己那张嘴,想到哪说到哪。咱们是亲戚,事情过去了就不计较,等将来到人家家里头,可不会这么容忍着她!”
“秀才娘子说的对。”隔壁的槐花奶奶开口了,“当姑娘的不能不讲理,眼看就该定亲了,再这么下去吃亏的是自己。”
宋二婶讪讪然笑了笑,暗中使劲推了下宋招娣,让她赶紧抱着被子和衣裳回家去。宋招娣被屋里几个妇人看着,低着头抱着东西就要走。
来帮忙的刘胜媳妇看不下去,笑道:“招娣,得了你大伯娘的东西,咋一句谢谢都没有啊?”
宋招娣脸涨的通红,不搭理别人就跑走了。她当然不是羞愧,而是生气,如今冬宝家多有钱啊,在乎这点她们不要的破烂玩意?不给她们新的也就罢了,拾点破烂还得道谢?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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