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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前世今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美丽的阿朱
他说,你能这样想就好了。
但他不肯喝酒,说要开车呢。好吧,虽然他平时开车也喝酒,不过今天我并不想他喝醉,我只是自己一杯一杯的喝,声音笑得很大,包厢门都掩不住。我故作佯狂,其实心中已经有了主意,只是当数杯酒下肚,看着满桌的杯盘狼藉,还是落了泪。
吃完饭之后,我们依然没有走,在包厢里坐着,听空中响起感伤的音乐。我不喜欢他的沉默,可自己也不想开口。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问他爱不爱我会不会忘记我吗?这时候问这些有什么意义呢?我只是一支一支的抽着烟,他终于说,别抽了,对身体不好呢。
你还关心我的身体吗?
什么话。
我一直忘不了他,虽然此后的生涯中,我也曾喜欢过别的男生,但却没有一个男生敢向我表白,甚至有些畏惧我。我知道自己并非毫无魅力,有时候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得到喜欢欣赏甚至爱慕,但我就像一个有毒的人,别人总是与我保持距离。至于女生看我,除了羡慕嫉妒恨之外,又添加了一些幸灾乐祸。我平素独来独往,目高一切,这些男生也好,小姑娘也好,青涩得像毛还没有褪的桃子,哪在我眼里呢?但那种孤独感咀嚼时似有滋味,其实却是酸楚的。
我后来还是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那是个高高大大的体育生,成绩很差,但篮球打得极好,人却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我喜欢看他打球,纵横驰骋无人能挡的样子。每进一个球后却咧嘴而笑,傻乎乎的。渐渐的,看到他的这种表情便能让我开心,久不看到,心里就像缺少什么,好像总是阴雨绵绵的天气里盼望太阳。
在一次比赛之后,我似不经意的站在他放衣服的地方,其实是特意的。等他过来拿衣服,我便顺手递给他一瓶可乐。他并没有感到惊讶,而是很随便的接了过来,然后一饮而尽。一副畅快淋漓的样子。真好喝。他说,向我咧嘴一笑。那一刻简直是让我沉醉。他并没有像别的男生一样,对我是又爱慕又畏惧,他们的那种表情有时候甚至让我感到恍惚,仿佛自己成了一只漂亮的毒蜘蛛,既美丽又可怕。
他对我却毫无芥蒂,眼光清澈得像春天的太阳。好像我们早已经是多年的朋友了。但他对爱情还显得懵懂,我只能主动把这份懵懂发展得越来越清晰。有一天,他们跟外校打球比赛,最后他以一个远投三分帮助球队险胜。我以庆祝为名,请他吃饭。他自然高兴的答应了,我带他去的餐馆是他这种农村来的孩子从来没有进过的,但他并不局促,所有的金碧辉煌似乎都像灿烂的阳光一样自然。那晚两人开心的喝了几罐啤酒,气氛整得甚是浓烈,不过都没有醉。我还要喝,被他诚恳的拦住了。我心中大骂他是傻瓜,我其实就是想醉呢,醉了才能大胆的抱他,吻他,可他诚恳的样子让我无法撒娇,何况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难为情,羞涩的低了头。第二天他又不见了。就像宋多一样,突然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过了几天,倒是有确切的消息,说他被某某学校看中了,选去做了特长生。如果是这样,那是好事呀,为什么不向我告别?我们已经是恋人了,他虽然憨厚,却并不傻,怎么能这样绝情绝义呢?
这次比上次不同,除了痛苦之外又多了怨愤。我几乎对爱情失了望。我甚至对自己失去了信心,要说我不美丽,我绝不承认,有镜子为证呢。可这些男生,要么对我敬而远之,要么稍有亲密便无疾而终,难道说我身上有着致命的缺点?比如说身上有一股自己闻不到的臭气,让人无法忍受?不,虽然那些女生对我充满恨意,但却绝没有嫌恶,那些男生紧张的呼吸,躲躲闪闪却偷偷欣赏的样子,也说明我自有魅力。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伤心之外,更显骄傲,每天踩着高跟鞋独来独往,大有虽万千人吾往矣的不屑。
何方不是我第一个情人,我却希望这是最后一个。本来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认真,说是逢场作戏也不过份。可无论别人觉得我有多么的玩世不恭,其实骨子里却是一个多情的人。也许当你拥有的时候,你也并不觉得有多在乎,有多么的无法失去。但他真正要离你而去的时候,你却会有种撕心裂肺的痛。指甲长在指头上,你并不觉得多么可贵,可谁说要把它拔去的话,谁又受得了呢?
只可惜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死缠乱打的人,经历过这么多,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当初相好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他并不属于我。换句话说,我有使用权,却没有所有权。我知道他老婆都是叫他何方,连名带姓的,而我则亲热的叫他方方,更多时候则叫得越加的赤裸甜蜜,叫他老公。我这样叫,他也答应,但其实谁都明白,他并不是我的老公,我不在意,甚至不去刻意的想到这个问题,否则就会感到心酸。其实人生中很多事都是不能去想的,想得越是明白,就越是痛苦。
但我还是做出了一些类似痴人说梦般的傻事。有时恍惚间,我都会以为自己疯了。有一天,我在街边的地板上看到一则做假证的广告――这个城市的街道上,到处都贴着各种广告,担保的,贷款的,开锁的,做假证的,治疗性病的等等,就像这个城市生了疥疮一样。我忽然突发奇想,要做一张假结婚证。虽然知道那只是假的,一点用都没有,可也就算聊胜于无吧。于是我拖着他去拍照,他开始很反感,以为我逼婚似的。后来见我委屈得想哭,总算答应了。结婚证办下来了,一共才花了一百八十块钱,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拿着那有我和他肩并肩照片的大红结婚证,一遍一遍的欣赏。有时候恍惚之间,我会觉得这并不是假证,谁能说它是假的呢?与真的相比,真的没有一点区别。我简直是故意要去忘记办假证这个事,我觉得我们是真的结了婚的,他是我的老公,我是他的妻子。有时候从梦中醒来,想到结婚证居然是假的,我就想大笑,那种笑到疯狂的大笑。我不明白自己经历过这么多,怎么还是这样傻?
现在,他说分手吧。我真想狂喊,说分手就能分手的吗?如果要离婚,那也要签协议,去民政局办手续吧?虽然现在离婚不像以前那么艰难了,但手续毕竟还要呢!但我还没真的疯,所以马上就明白了,我们之间,根本用不着那道手续,不管感情有多深,多么舍不得,其实要分开,真的只需要一句话而已!
我当然不甘心,但我只是冷静的说一起去吃最后的晚餐。在这段时间,也许事情会有所变化。我说这是最后的晚餐,其实我并不相信这真的是最后的晚餐。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往往出乎你的意料之外,否则什么都按部就班,那也太没趣了。可是意外也并不都是有趣的事情,正如当初我跟爱我的男生去晚餐,何曾想到过那是最后的晚餐呢?那种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却只带给人悲伤与绝望呢。
我们来到“相思好味”,这是一家格调浪漫的西式餐厅,上的菜却多是中餐,而且极辣。唯有那环境优雅,琴声悠扬,适合情侣们来。何方一言不发的坐下,我也不说话,等菜上来,却叫了几支啤酒。他说别喝了,酒入愁肠容易醉呢。我说,什么愁肠?谁有愁肠?我只感到开心呢。你失望了是吧?以为要跟我分手,我会悲伤莫名,会痛哭流涕是吧?可我偏不。是你的不会离去,离去的不是你的,有什么好悲伤的?我要开开心心的为咱们分手而干杯,不是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吗?何况人一辈子才活多少年呀,哪里来的天长地久?我才不会去想那不靠谱的事情,不会那么傻呢。
他说,你能这样想就好了。
但他不肯喝酒,说要开车呢。好吧,虽然他平时开车也喝酒,不过今天我并不想他喝醉,我只是自己一杯一杯的喝,声音笑得很大,包厢门都掩不住。我故作佯狂,其实心中已经有了主意,只是当数杯酒下肚,看着满桌的杯盘狼藉,还是落了泪。
吃完饭之后,我们依然没有走,在包厢里坐着,听空中响起感伤的音乐。我不喜欢他的沉默,可自己也不想开口。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问他爱不爱我会不会忘记我吗?这时候问这些有什么意义呢?我只是一支一支的抽着烟,他终于说,别抽了,对身体不好呢。
你还关心我的身体吗?
什么话。
我听话的丢掉烟,却扑在了他怀里,说,再抱抱我吧。他默默的抱了我,久久的。终于,他似乎下了狠心,把我轻轻推开,说,我们走吧,我送你回家。
走出餐厅,外面寒风凛冽,街上行人稀少,已经是半夜了,上了车,我说,这是最后一次送我回家了是吗?
他点点头,无声的发动了车。我沉默了一会,终于说,也好,你还是回到你老婆身边去吧,偷偷摸摸的日子我也厌烦了。只可惜他生下来就没有爸爸呢。老公,你说我要不要给他找一个爸爸呢?
谁?给谁找爸爸?他并不太明白。
我轻轻的抚摸着自己的肚子,说,我的孩子。
罗婉,你别开玩笑了。
我没有开玩笑。
他不语,也许并不相信,我在包里摸索了一阵,然后把一张化验单递到他的眼前。我说,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但既然你是他爸爸,我觉得你有权力知道。不过你知道就行了,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你有个孩子就行,将来我会把他养大,会给他找一个爸爸,让他有个完整的家,他会幸福的。
他接过化验单来,认真的看了一眼,似乎看不清楚,又凑近了看。我看到他的脸色变了,那是一种复杂的表情,似乎是惊喜,又似乎是恐惧。而就在这时,一个夜行的女子从马路上直穿而过,他吃了一惊,猛打方向盘,一声尖锐的声音划破夜空,于是车子就直撞向路旁的一棵梧桐树了。一瞬间里,我想的却是,这女子是刚从麻将馆归来吗?还是上夜班回家呢?





失忆的前世今生 第3章 情书(上)
车子撞在梧桐树上,发出轰的一声巨响,似乎天崩地折了,这让我想起共工怒触不周山的传说,好像真的天柱折,地维绝了。天已经倾倒,日月星辰飞速的移动着,旋转着;地已经塌陷,所有的流水、尘埃、泥流、巨石都滚滚而下。车子发动机的轰鸣声好像一匹狂吼不息的狮子。在我的意识里,仿佛车身在天空中翻了几个筋斗,堕进了万丈深渊似的。这深渊是如此深,如此漫长,永无止尽。但我的头脑却很平静,就好像漫游太空的宇航员穿越星际时的平静,那灿烂的群星,那黑无际涯的太空,都被抛在飞船之外了。就像依然稳稳的坐在车上,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穿行,想着刚刚突然穿过马路的女人。在那一瞬间里,我却记清了她的穿着服饰,是齐耳短发,一件桃红色的外套,里面是紫色紧身衣,背着一个白色的包包,看到小车向她飞速撞过去的时候,她惊恐的扬起了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颗钻戒。她有一张娇好的面容,但因为恐怖而变了形,似乎敷的粉也像受到撞击的墙泥一样纷纷脱落。原来已经老了,至少三十岁了呢,却扮成十来岁的小女生,回头去看她的穿着,便也显得不伦不类,那包包一看就是几十块钱的假皮包,那钻戒暗淡无光,也是假的吧?而且戴在右手的食指上,你有一颗修女的心吗?我几乎可以断定,这不是留连于牌桌上的良家女子,而是一个刚从夜场下班归来的小姐。女人的心思真是奇怪啊,在这车祸发生的瞬间,没有担心,没有恐惧,也许下一刻自己就将死亡,既然是堕入深渊,再漫长也有到底的时候,那时是不是一切都将结束了?也好,不是想拉着他的手一起飞翔吗?现在虽然没有手拉手,却也是在共同飞翔吧。也许这一瞬间实在太短,所以恐惧还没有那么快侵袭进我的心,也许女人的心思就是这么快,此时此刻,所想到的全是刚刚越过马路的那个陌生的女子,她的惊恐的面容,她的穿着,她的手饰,甚至去猜度她的职业。但这些与自己有什么相干呢?如果我们死去,倒是她的成全吧。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职业,她就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地方,我们就不会翻车,就不会死。所以还是有相干的呢。
有一瞬间,我甚至对这女子充满了感激,我觉得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爱何方,曾经所有的玩世不恭,无所谓的态度全都被淹没在要被抛弃的悲伤里。虽然使了一个诈,但那有什么用呢?假的毕竟是假的,总有穿帮的一天,就算是真的吧,就能挽狂澜于既倒吗?伸出腿给车使绊子,最多能阻得一阻,也许还把自己碾得粉碎。好了,现在一切都归于结束了,不用悲伤,不用孤独,不用想念。我从来没有想到,原来面对死亡,会如此平静。我忽然觉得,这女子有些面熟,但马上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是的,她并不是冼兰兰。我只是忽然想起了她而已。此时的我好像被车撞得脑洞大开了,在那一瞬间里,不知有多少念头,多少往事同时浮上来,就像海水深处的一个漩涡,无论是巨舰大船,还是细叶小草,全部吸了进去。
冼兰兰也是一头齐耳短发,刘海半遮未遮一双浓眉,瓜子脸,大眼睛,笑起来左脸颊上一个深深的酒窝。学生时代,她并不是这样子,而是扎着一个大辫子,总是穿着一身蓝色校服,一双白色平底球鞋。她看着我时,大眼睛勿闪勿闪的,充满了崇拜,我当然看不起她,找我说话爱理不理,偶尔哼一声,还是从鼻孔里发出来的。但冼兰兰是唯一不孤立我的女生,也许因为她自己也没有人喜欢,没有人跟她玩吧,她以为孤独的人理应结成伴,互相温暖,但我却觉得,这简直是对我的侮辱。孤独与孤独之间并不相同,我是飞翔在蓝天白云之上的雄鹰,是耸立天际的雪山峰顶,是刺破苍穹的苍天巨树,是开在天山顶上的美丽雪莲,因为太高所以孤绝,因为太美所以冷艳,我的孤独是高处不胜寒的孤独,在那些普通的女生眼里,是无人能解,高不可攀不能仰视的。而她呢?她是一个肮脏的小女孩,普通得可以忽视,是的,她不是被孤立,她只是被忽视,被厌烦,被遗弃而已。她哪里懂得什么是孤独呢?
毕业后我就把她遗忘,也许她从来没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任何痕迹,就像一只丑小鸭从清波碧水中游过,之后连划痕都没有一丝。但没想到的是,十多年后重逢,我竟然一眼认出了她。她也一眼认出了我,她惊喜得睁大了双眼,叫道,公主,你是公主。然后捉住我的双臂急烈的摇晃。那一刻,我心中充满疑惑,好像我们是在拍一部电视剧,像很多电视剧中所演的情节一样,落难的公主与忠心的丫环久别重逢,于是丫环喜极而泣。我并不知道我上学的时候有一个外号叫公主,这个外号让我感受到当初自己的冷艳与高不可攀。冼兰兰说,当初女生都叫我公主,并不是一种尊敬,而是因为当时正在播出的一个连续剧,里面的公主漂亮却心如蛇蝎,她爱上的男人只睡一夜,然后就命人杀掉。当时的女生们都讨厌我,有人给我起外号叫蜘蛛,嘲笑我的两个男朋友都突然消失,她们在寝室开玩笑说,肯定被我睡过然后杀掉了。比起蜘蛛来,冼兰兰更喜欢公主这个名字,她并不觉得这是恶毒的鄙视,而是一个高贵的赞扬,在她心目中,我确实就是一个公主般的存在,高贵,冷艳,气质优雅。也许吧,其实小女孩们哪里懂得什么叫气质,什么是高贵和优雅呢?她们总以为衣服穿得漂亮时髦就是气质,家里有钱、用的东西比别人好就是高贵,高傲冷漠我行我素就是优雅,其实我知道,自己从来不是公主,更谈不上高贵,我只是用高傲和冷漠的外衣把自己包裹起来,不让我脆弱的心受更大的伤害。
我穿得好,用得好,别人没有手机的时候,我已经有了,别人还在穿校服,我已经拥有名牌裙子,但我曾做过好几次梦,梦里我站在高楼,下面人群如蚁,就像电视上常上演的那些想要跳楼的人,大家仰望着我,像一群追星的孩子仰慕着他们喜欢的明星,而此时我确实是耀眼的明星,因为我不是要跳楼,却是在撒钱。我的手中摸着一叠叠红色的百元大钞,双手轻轻挥洒,那些美丽的纸币便在空中轻轻飞扬,落在人群中,像落下一场红色的雨。人群欢呼着,尖叫着,疯抢着。我的脸上浮现在出迷人的微笑,仿佛一个女皇,戴上了皇冠,站在权力之巅,享受着所有臣民的山呼万岁。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有这样奇怪的梦想,也许我只是对富有的渴望,和对别人因为我的富有而崇拜的期待,当有一天我真的拥有了可以站在高楼向人群抛洒的财富,也许我的心才会真正知足。
那天在街上碰上冼兰兰,是我正寂寞无聊的时候,虽然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可秋风吹落枯叶,我的心也特别萧索。失恋已经很久了,悲伤早已经离我远去,我甚至也不是觉得孤独,只是有些百无聊赖,就像一只离群的蚂蚁,在漫无边际的高楼顶上爬行,无论阳光照耀,也只是感觉茫然无措。
冼兰兰抓住我的手不住的摇晃,口中叫着公主,公主,我惊诧而怪异,感觉街上人的目光刷刷的射了过来,好像对准犯罪嫌疑人的聚光灯,我本能的想撒开她的手,可她的力气那么大,我甩了几次都没有甩脱,心中有些犯疑,难道说她是一个疯子吗?当初女生背地里叫我的外号,我其实并不知道,但她说起后,我倒想起来了,当初确实听见一些女生看见我的时候表情怪异,神神秘秘,偶尔嘀嘀咕咕,说到什么蜘蛛,公主。听到蜘蛛的时候,我本能的知道这是在骂我,但别人并没有当着你的面骂出来,你心中纵然恼怒,也只能充耳不闻,至于公主,则又让我迷惑,她们没有道理这样夸奖我,虽然在她们面前,我就是一副公主的面孔,比起他们来,我自有一种公主似的骄傲,但敌人怎么可能真心的夸奖你呢?
解开了疑惑,虽然公主当初并不是作为一个褒义的称呼加在我头上的,可我倒并不反感,就算是蜘蛛吧,那也是很美丽的,即使你们恶毒的诅咒我,可也不得不承认我的美丽,这就够了。至于恶毒,其实就像一面镜子,每一个看到别人恶毒的人,不过是在镜子中映出他自己。所以我又何必生气呢?
冼兰兰热情的邀请我去她那里坐,我本来还想矜持,但她那副巴结的样子让我很受用,仿佛我是真正的公主似的,那么我就临幸一下她的寒舍,就当是公主给一个丫环的恩赐又何妨呢?
那是在五月街上的一幢豪华高楼,她带着我乘电梯上了七楼,正要走出电梯井的时候,她忽然显露出为难之色,说公主,我糊涂了,我不该带你到这里来,这不是你可以来的地方。
我莫名其妙,说,为什么我不能来?心中很是不悦,你央着我求着我叫我来,到了门口却要拒之于门外,有什么毛病吧?
她说,我弄错了,这是我工作的地方,我们还是到我家里去喝茶吧。
我说,工作的地方就工作的地方,既然来了,顺便看看你做的工作也好。
我做的工作不好参观啊。
是怕你们领导骂人吗?
嘿,那倒不是,我就是老板,我就是领导,谁能骂我呢?
她得意的样子让我非常的鄙视。同时好奇心起,倒非进去看看她开的什么店子,当的什么老板了。在我眼里,她就是一只乌鸡,永远都是黑不溜秋的,纵然你当了老板,难道就变成了凤凰不成,看笑成那样!
公主,你饶了我吧,这真的不是你进的地方,你若进去了,非得杀了我不可。咱们是同学,是朋友,我可不想得罪你。
我的好奇心就像肚子里的馋虫闻到了特别的香味,更是无法禁止,我说,是我自己要进去的,不怪你。心想,她是做什么的,至于这么怕我进去吗?难道开的是黑店?我一进去就会被砸上一闷棍,然后被做成人肉包子卖?难道说她在贩毒?里面全是飘飘欲仙的瘾君子,正在吞云吐雾?……各种奇奇怪怪的想法像春风吹过之后的绿芽,全冒了出来。但冼兰兰还是不让我进,她说,公主,我真的是为了你好,你就别进了。到时你真的会怪我的。
我站住了,定定的看着她,她仰头而笑,我神色严肃的说,冼兰兰,到底怎么回事?你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至于这么怕我吗?
不是,我只是怕对你影响不好。
那你天天在这上班,怎么又没影响呢?
反正……
别反正了,就算你在里面杀了人,今天我也要进去看一看,你放心,无论你做了什么,我都会为你保密的。
好吧,你到时可别骂我。她终于让了步。没想到里面却金碧辉煌,大白天的,却拉了窗帘,开着霓虹灯,地板上铺了红色的地毯,一股脂粉香扑鼻而来,与冼兰兰身上的味道相同,与她相遇后,她身上的香味总让我有种想打喷嚏的感觉,鼻孔发痒,却打不出来,现在就好像有几千个冼兰兰站在面前,我狠狠的打了两个喷嚏,鼻涕都流了出来,赶紧从包中拿出纸巾擦了,倒舒坦了许多。里面陈设极为简单,除了几块大的玻璃镜外,就是一排沙发,几个穿着妖娆的女子坐在沙发上,还有一张麻将桌,四个年轻的女子围在一起战得正酣,见我跟冼兰兰进来,她们并不搭理,仍然忙自己的,只有一个穿着黑裙子的女子甜甜的笑了笑,问兰兰,妈咪,又来了一个姐姐?
什么姐姐,我同学,读书的时候,人称公主。
我透过两块大大的镜子,看到我这时脸上的表情,冷如冰雪,凝若寒霜,确实像公主一般高不可攀。我没有理会那女子的笑脸,也没有看别的人,但一时进退失据,不知该走还是该坐下。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但却在瞬间便明白,冼兰兰是干什么的了,心中后悔不该没听她的话,硬要进来。可既然进来了,如果转身就走,未免让人笑话,我便坐一坐又如何?我身自洁,出污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就算掉进臭泥坑中,也无损我的清香分毫,若吓得转头离去,真要被冼兰兰笑话了。
要不,公主,我们还是到别处去吧?
就在这坐坐吧。
我坐下来,眼光无处可放,干脆放肆的打量起这些女孩来。呸,什么女孩,她们哪里配,虽然她们小的不过十七八岁,大的也不过二十五六,全都比我小,可那又如何?我才是真正的女孩,她们,连女人都算不上了,那她们算什么呢?我想起了一个字,也许这个字是最好的形容,是唯一的形容,那就是: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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