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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前世今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美丽的阿朱
我正想着坐多久走,这时候已经进来几个男人,他们进来便在每个女孩的脸上身上扫过,我感觉有几道猥亵的目光在我身上瞄来瞄去,好像x光,已经把我的浑身穿透,锐利得好似剪刀,把我的衣服从上到下剪破,霎时间,我的脸飞红,好像喝醉了酒。
这个吧。
一个男子指了指我说。我还没说话,冼兰兰倒慌了起来,忙笑说,她不是的,她是我朋友,你找其他的吧。
我就要她,既然坐在这里,怎么不行?拒人于千里之外,不是待客之道吧。
冼兰兰收起了笑脸,说,请你尊重点,她只怕不是你能惹得起的,咱们出来玩,寻的是开心,若得罪了她,只怕你我都承担不起。她飞快的看了我一眼,脸上流露出惶恐的形色,我想她此时不知有多后悔把我带了进来。不过我倒并没有像她预料的那样愤怒,你既然坐在这里,别人误会也是理所当然的,有什么好愤怒的呢?他第一眼就看上了我,倒说明她的眼光,也说明我的美丽远胜于人。这些年来,我曾经骄傲过,也曾经怀疑过,偶尔照镜子,看到眉间眼角的皱纹,甚至有了惶恐。刚刚进来的时候,看着这些女子,虽然脂粉过重,有些眼角发黑,掩饰不了熬夜太过的疲惫,但她们毕竟年轻,靓丽也是明显的。我虽然看不起她们,但心中未免不嫉妒,如果我只十七八,那有多好。可这男子在这么多年轻的女孩之中,竟然一眼看上了我,这说明什么?说明我的美丽是超尘脱俗的,是她们这些庸脂俗粉所不能比的。所以那人虽然讨厌,但我并不觉得愤怒,倒有些得意。
那男子好像喝了酒,醺醺的有些醉态,还要说什么,但他的同伴息事宁人,说算了,这么多年轻漂亮的,何必呢?随便选一个得了。人家不是干这个的,你难道还能强人所难?
那男子偏不,一双醉眼死死的看着我,好像我没有穿衣服似的,说,既然不是婊子,坐在妓院里干什么?装他妈的哪根蒜呀!
冼兰兰顿时脸上变色,说,请放尊重点,什么妓院婊子的,说得这么难听!
尊重?哈哈,婊子倒要尊重!
冼兰兰凑到他耳边轻轻的说了句什么,只见他的脸色顿时一凝,一丝慌乱之情立马布满脸庞,酒意全部化作了冷汗冒出来,连醉态都没有了。他拉了拉同伴,转身就要出去,可看了我一眼,又不敢迈步。
我的心中本来十分愤怒,可不想让冼兰兰为难,她做生意的人,要的是和气生财,何况他害怕的样子让我十分受用,于是冷笑一声,说,滚吧!我心中想的是,看在他还算有眼光的份上,就原谅他的无礼吧。
冼兰兰却受惊不小,不停的道歉。我说,得了,没事。
她说,以后再也不敢让你来了。我说,什么话呢?不欢迎?不欢迎我偏来!不知为什么,每当孤独寂寞的时候,我竟特别喜欢到这里来,我跟店里的服务员也都混熟了,有时聊聊天,有时一起摸几圈麻将。我并没有真瞧不起她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不同的选择,既然用自己的劳动换饭吃,你情我愿,没有伤害谁,又有什么可鄙视的呢?可冼兰兰并不欢迎我,只是她没办法拒绝,有时她说,求求你了,饶了我吧。我说,有那么严重吗?我坐在这里影响你生意了?我没那么丑吧?她连连作揖,说,你是美丽高贵的公主呢,我只怕玷污了你的声名,我就死无葬身之地了,与你的清白名声相比,我的生意算什么?其实我知道她怕什么,她怕的无非是让我爸爸知道,只怕会让她吃不了兜着走。可我百无聊赖,也许我只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魅力,每次坐在这里,有男人一进来就选我,我便为自己所体现出来的魅力而得意。然后陶醉在自己拒绝的高傲里。那种感觉,就像收到男生的情书一般让人耳热心跳。想当初,我不知道收到多少男人的情书,我并不去读他们写了些什么,不管文句有多优美,内容有多热烈,是赤裸大胆的,还是隐隐约约的,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爱你,喜欢你,而你却可以高傲的仰起头,冷着脸,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皇。女皇根本不会读这些白痴似的情书,她直接把信扔进字纸篓里,扔信的感觉才是最爽的,如果那男生看着这过程,一开始是眼睛发亮的,心中充满热切的希望,脸红耳热,心跳加速,又是紧张又是害羞,最后变得脸色煞白,低头不发一语,心情失望而羞惭。这一切令人玩味,令人沉迷,让我开心。有时候我也撕开信封,抽出里面折成方胜的信纸,读一下里面的内容。我觉得同在一个教室却还要写信真傻,折成方胜的样子更傻,而信的内容也往往傻不可言。我有时候读得忍不住会扑哧笑出声来,任写信的男生脸红耳赤也不以为意。可惜我没有朋友,所有的女生都只是鄙夷的看着我的表演,让我非常扫兴,否则我会大声读出来。
而宋多和体育生都没有给我写过情书。当你体味过爱情之后,你就会明白,其实情书一点也不傻,再傻的情话从你所爱的人嘴里说出来都是让人陶醉的。当他们突然之间离我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之后,我曾经盼望着有一天收到一封信,拆开来里面是折得美美的方胜,可是我再没收到过情书,连别人的都没有了。我曾经不懂,所以把那些深情的情书直接扔进了字纸篓里,其实敢于表达爱总是让人尊重的,再卑微的人也有爱的权力,当我渴望读一读情书的时候,却再也收不到了。我不知道他们是因为我曾经的高傲与冷漠而觉得我高不可攀,还是因为宋多和体育生的突然消失,因此对我感到害怕。我倒并不是渴望爱情,但渴望被人追求的感觉。被人喜欢被人追求就好像春风,吹过去,草儿能够发芽,树叶能够变绿,花儿能够盛开。没有人问津的女人,就像很久没有下雨的大地,干燥撕裂,尘土飞扬,又像秋天被霜打的茄子,枯焉,萎败,毫无漂亮可言。
多年以后,当我孤独寂寞的时候,第一次收到了何方写给我的情书。那时候,早已经没有人写原始的信了,邮局对于我来说,已经形同虚设,大街上也再见不到那令人一见便心生醉意向往的绿色邮筒,有时候我会想,现在邮局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没有人再寄信了,就算寄包裹,也有各种各样的快递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它们更快捷,更方便,更便宜。而信呢?现在的年轻人根本不知道信是什么,除非你说是“e-mail”。纸还能写信?还可以寄到别人手里?你别逗了,谁会那么傻呢?现在有什么事,要传递的方法太多了,不愿意打电话,不愿意视频,也可以发短信,发微信,发qq,发邮箱,有什么要说的,只须对着键盘噼里啪啦打一阵,然后鼠标轻轻一点,对方就能接到你的信了,他有什么要回复的,一分钟不要又可以回复你。还拿了纸笔去写,然后用信封封好,贴上邮票,巴巴的跑到邮局去丢进傻傻的笨笨的邮筒里?
但他们何曾明白原始的信虽然笨傻,却自有一种现代电子通讯所没有的意趣,朴实,清新,像大鱼大肉吃多了之后尝到的野菜,像突然在山野间见到红红的点缀于青草中的野石榴,野草莓,像看厌了都市中的烈焰红唇,金黄烫发,忽然见到一个美得脱俗的农村小家碧玉。其实电子邮件除了传达意思之外,再没有了信的味道,那种浓浓的纸墨清香,那种撕开信封时的激动猜测,那种盼望着信的急切心情都没有了,写在纸上的信是带着写信人的体温的,有写信人的味道和情感,你读着可以看到对方的音容笑貌,可以听见他心跳的声音,可以感觉他对你热切的喜欢,甚至有拥抱的感觉。而电子邮件却像是一枚火箭落了地,只留下黑色的炭,冷冰冰的好像机器人发出的讯息。





失忆的前世今生 第4章 情书(下)
我想我对情书的渴望就好像一个曾经天天山珍海味大鱼大肉吃腻了的人,似乎对这些美食已经厌恶到看都不想看一眼的地步,可突然有一天,没得吃了,这时再回想起来好吃的滋味,忽然之间口中生津,口水直流,怎么想怎么美,可你就是得不到了。我甚至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读一读呢?如果读了,我至少可以回味那些甜蜜动人的句子,也许依然能让人耳热心跳红了脸吧。宋多和体育生都没有给我写过情书,但他们那无邪的笑脸,傻傻的话语,还是让我记忆清晰,那其实也是一封封动人的情书,当面发给你,好像以电波的形式,而我回他们嫣然的一笑,不知是否保存到如今?
亲爱的阿婉,我不知道这样叫你,你是否感觉突兀,甚至反感,如果是的,你就当这是一种礼仪,好像外国人相见时的拥抱,相别时的亲吻一般,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对于我来说,这样叫你,绝不仅仅是一种礼仪,像小时作文学写信,抬头一定是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妈妈那样,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这种情感的真诚度就像万米之高的雪山上生长的一朵雪莲花那样纯洁,就像冰封千年的雪原中一粒雪珠子那样透明,这种情感也不只是随随便便的一个称呼,而是发自我内心深处的呼喊,就像旷野里照射在一株杨柳上的血红夕阳,就像春雨后那片布满蔚蓝天空的绚烂彩霞,如此热烈,如此深情,我感觉我必须这样叫你,否则那种深爱的殷殷,会炙热到像水在沸腾一样,会像火山爆发时那熔岩奔突的焦灼,把自己烧成灰,化成粉。我感觉到自己就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我给你写信,担心这纸也会被烧起来。当它通过绿色的邮筒,通过陌生邮递员的手,千转百折,终于放到你的眼前,你似乎还看得到那腾腾的火焰吧?是否还能感觉到我爱你的温度呢?也许它会灼烫你的纤纤玉手的,也许它会刺痛你美丽的眼睛,这也是我之所以选择给你写信,而不是亲自去见你,我怕我心中强烈的爱的火焰会把你烧伤,会让你熊熊燃烧起来,我还是先让自己燃烧吧,虽然烧得很痛,可这种痛是我愿意的,被爱所灼,总比被恨所灼要好。
也许我说错了,亲爱的阿婉,虽然我是一团燃烧的火,但我们相见,并不能让你也燃烧起来,因为你是一泓清水,是一块坚冰,你不会跟我一起燃烧,却能把我扑灭。我如果想要不葬身在爱情之火里,就需要你的帮助,你可以救我的命,让我回复正常,不,可是我并不愿意,如果我不能让你跟我一起燃烧,我宁愿独自化成灰,化成烟,也不愿意扑灭对你强烈的爱之火。
那天第一次见你,你的美便让我震憾,当时我的心巨烈的一痛,就像有人用一把大铁锤给了我重重的一击。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人能美到如此动人心魄,如此击中我的灵魂。你就像一只利箭,远远的射来,我明明知道那是致命的,却无法躲藏,不,我根本不愿意躲避,我不但不躲避,还急切的迎上去,那致命的箭射在心口,剧烈的痛楚让我陶醉,让我癫狂,让我如疯似傻。你的眉儿弯弯,像那隐隐的远山,你的眼睛黑亮,像一泓清泉流水,你的鼻似琼瑶,你的嘴若樱桃,你的脸庞,好似那十五的月光,轻柔,光洁,明亮,动人。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蓉出绿波。洛神不如你美,玉环不如你亮,应惭西子,实愧王蔷。而真正惭愧的是我自己,我站在你面前,甚至没有抬头看你一眼的勇气,好像你是一颗刚刚升起的太阳,足以亮瞎我的眼睛。我就好比一块冰,没有你我感觉到寒冷彻骨,可靠近你,我又会被融化,化成水,化成气,直到无影无踪。有人说爱情就像火柴,只有燃烧才有意义,火柴因为燃烧自己而完成,爱情以失去自己而成全,我在失去自己的痛苦中迷茫,因为我并没有得到你的心,你的爱,甚至你多看的一眼。
有时候想想,我甚至有些恨你,咱们萍水相逢,不过同坐一辆公交车,好吧,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也许一切的缘分都是前世修来的,也不知我修了几千年,还是几万年,竟会让我们同坐一条椅子上。而你,竟然靠在我的肩膀上,你也许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具有致命的杀伤力,就算只是看你一眼,就算只是坐在你身旁,闻到你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清香,已经足够让我瘫软,无力逃离,何况你还要靠在我的胸口呢?你难道没有感觉我那时心跳的速度,足以让我死去一万次吗?你难道不明白,那轻轻的一靠,对于我来说,就像谋杀一样有效吗?我有时恨你,恨你为什么如此美,为什么让我如此沉迷,不,我不恨你,我只是恨我自己,为什么不能让你也爱我呢?为什么没有早能认识你呢?现在想想,从前的生活全是虚度,全是浪费,遇见你是我人生中的分水岭,没有认识你的人生,就像没有太阳的世界,阴暗,潮湿,冰冷,而当初,我并不明白,就像没有架电的时候,我们何曾体味到煤油灯的昏暗呢?没有体味过爱情的人,是不会懂得爱情的美丽动人的,没有穿过绫罗绸缎的人,是不会明白粗布衣服的粗糙咯人的,现在你终于让我体味到了,什么是爱,虽然我就像刚从沙漠里走出来的人,来到一眼清泉旁边,看着清澈甘甜的泉水汩汩流淌,却因为隔着一道无形的铁丝网而无法品尝一口,但我已经明白,什么叫甘霖,什么叫玉露了。望梅可以止渴,画饼能够充饥,我原来不明白,而现在,我终于懂了。
我不知道你对我是否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我想,那一车的人,你不选择别人的肩膀,而独独选择我,我的肩膀是何其有幸,被你依靠,给你温暖,这难道是随意的吗?这难道不是天意?天意从来高难问,人间真情如许多,你对我这个陌生人没有畏惧,没有猜疑,没有排斥,没有犹豫,说明什么?说明你把我当成老熟人,当成老朋友。不错,就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第一次相见,彼此都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们何尝知道,其实前生他们就有过生死相依的缘分,一个是赤暇宫的神瑛侍者,一个是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一株绛珠草,因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便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谁又知道,我们前生有着怎样的故事呢?也许你也是一株仙草,而我是一个农人,曾对你浇灌,你因此感激我,让我今生得缘相见;也许你前生是我心爱的女儿,到如今仍对我情牵依依;也许……谁知道呢?
我曾对自己说,如果我们再不相见,那就说明我们的缘分很浅,你并不是上帝从我身上抽出的肋骨,不是你身上的骨头,失落了也不会感觉痛,如果痛了,只是出于一种误解,也许只是踩到了一颗钉子,踢到了台阶,或者只是胃痛又犯了而已。我极力说服自己,那只是一个女人年少轻狂的玩笑,那只是两片叶子被风刮着到处飞翔时的擦肩而过,没有一片叶子会记得与它相遇的叶子,没有两片叶子会因为一次偶然的相逢而刻骨铭心。忘记吧,你一生也不会再看见她了,你会慢慢淡忘她的样子,就像在电视上曾经看到的某个明星,杂志上偶尔一瞥的封面女郎,再美,你也不会记在心上。也许下次相逢,你已经忘记她的模样,前生没有过故事的男女,今生又怎么可能互相牵挂呢?
可是,我们居然又相逢了,我想当时我的喜悦,就像跳下绝情谷底的杨过发现小龙女竟然没有死一样,是如此的欣喜若狂,无法言语。因为无法言语,所以我沉默,因为无法表达,所以我唱歌,你不知道,我平静的外表就像无风时的海面,而内心里却已经波涛汹涌,暗流翻腾,我再不能欺骗自己,说她不是你前世就已经认定的情人,我不能欺骗自己说,你们只是萍水相逢的两片树叶,我不能欺骗自己说,她并不是你身上抽出来的肋骨,所以会痛,也许只是你有了结石。我必须勇敢的表达出来,不管你是怎样的态度,我必须写这封信。
亲爱的阿婉,我必须告诉你,我在燃烧,因为与你相逢,就像火柴遇上了磷,纵然烧得粉身碎骨,我也心甘情愿,正如燃烧是火柴的宿命,爱你就是我的宿命,可以为之生为之死,但不可以不相逢。
亲爱的阿婉,如果我是一棵久旱的枯树,你就是我盼望已久的雨露,降不降下来,滋不滋润我是你的事,但我必须告诉你,我对你的渴望,你对我的重要!当我看到你在空中飘舞,我是多么兴奋,心中充满了希望。你来,或者不来,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看见了你,呼喊过你。爱你是我的宿命,枯死还是复苏,由你决定。
至死无悔的何方。




失忆的前世今生 第5章 探险
天在旋地在转,一秒钟时间里,不知有多少念头像电一般穿过我的头脑,倏忽而来,倏忽而去,等我感觉猛的一震,车子停下来的时候,时光好像已经过去了几千个世纪,我很奇怪,我没有被翻车弄得晕头转向,懵懵懂懂,反而思绪纷繁,上下五千年,纵横百万里,如果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就是一篇很好的意识流小说,可以媲美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我忽然觉得,也许我具有文学的天分,只可惜这么些年来,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没有一本书激起我心头对文学的喜悦,没有一个人引领我走向这条路,没有一首诗激起我心中的诗情涌动如水。
我躺在车上,不知自己是否还活着,不知何方怎么样了,没有一个地方传来痛楚的感觉,要么我没有受伤,但我想这不太可能,要么我已经死了,死了是不会知道痛的。如果死了能像聊斋里的鬼那样有情,死倒也没什么可怕。小时候喜欢听大人给我们讲述聊斋的故事,虽然有时候害怕到躲在桌子底下去,却还是禁不住想听的诱惑。那时候我甚至常常幻想,自己就是一只狐妖,就是一个小鬼,可以千变万化,可以来无影去无踪,笑起来格格格嘻嘻嘻,天真活泼,美丽可爱,看谁不顺眼了,就在他睡梦里去挠它痒痒,用狗毛草挠他的脚底板心,看谁可爱了,就去伴他读书,给他端茶送水,红袖添香,想走就走,无人能留,想来就来,无人能阻。如果我跟何方已经死了,便没有人再能分开我们,已婚未婚不再是障碍,有情无情才是前提,我们可以携手浪迹天涯,像双剑江湖的神仙侠侣,不,比他们更快乐,因为我们将不再有拘束,不再有负累。
小时候,我不像其他的女孩子那样,沉迷于琼瑶,亦舒,岑凯伦,却喜欢金庸的武侠世界,还有三毛的撒哈拉,比起琼瑶的哭哭啼啼,我更喜欢金庸故事里的爱情,江湖儿女,爱就爱得热烈,恨也恨得缠绵,大漠草原中连骑奔腾,刀光剑影里生死相依,所以何方自比杨过,而把我比之冰清玉洁美若天仙的小龙女,我的心中是何等狂喜,就好像小龙女教杨过练功时撒出去的麻雀,在我的心头乱飞乱撞,只有当他拥抱我,亲吻我时,这些麻雀才像杨过使出“天罗地网式”后,一一被捉住,被收伏。有时情到深处,我会傻傻的说,方方,要不我们私奔吧。看着他愕然的表情,我会噗嗤一笑,但我的心情其实是痛的,好像被蜜蜂蜇了一口似的,隐隐的痛,尖尖的痛,我说,傻蛋,逗你玩呢。私奔是琼瑶小说里才爱出现的词语,金庸是不屑用的,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以去浪迹天涯,虽然没有马骑,可我们有车,不像骑马那样浪漫,却比骑马更轻松。我想像我们到处旅行,哪里有美景就停下来,去观赏,去留影,饿了就到饭馆吃饭,付帐时用现金,或者刷卡,不像武侠电视里的英雄侠女们拿出一锭黄金白银掷在桌子上那样潇洒,却更轻松方便,夜里,住宾馆,借宿农家,甚至荒山露宿,相拥着看明月升起在苍松之后,看星星撒落在蔚蓝的云海里。可他对老婆怕得厉害,根本不敢跟我出去,仿佛跟我去旅游一次,就会被我扣押,被我拘禁,一去不复回似的。
在我的纠缠下,利用出外学习、培训的时间,跟我也去玩过一两次,每到一个风景名胜地,我都喜欢留影,把自己漂亮的样子永远留在仙境似的山水间,宫殿似的屋宇旁,是我旅游最大的乐趣,胜过旅游本身。但他却不喜欢拍照,叫他给我拍照,他也乐呵呵的,我给他拍照的时候,他也还勉强,可每次当我把相机递别的游客,叫他们帮忙给我们俩合影时,他就老大不乐意的皱起眉,我于是适时的嘟起嘴,一副随时准备生气的样子,他终于也没能走开。每张相片里他都是如此严肃,可我觉得男人就应该这样冷峻,我欣赏这些相片中他英俊的脸,像山一样高大,像石一样坚硬。
我记忆最深刻的一次出游却没有相片为证。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会没有拍照,这不符合我的性格。但却真的是没有,我翻箱倒柜,找遍所有的角落,在电脑里,相机里,手机里一遍一遍的查找,没有,既没有洗出来的,也没有电子的,我努力回忆,是否当时拍过了,却不小心被删除了?我的相机是否被人动过?我甚至怀疑,是不是何方他自己偷偷的删除了?但我明白,这种怀疑是可笑的,何方绝不是那种人。他是真正的男子汉,不屑于任何偷偷摸摸的勾当。但我记得当时的所有场景,甚至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我真希望自己的头脑是一台电脑,可以把里面所有的画面截图保存下来。
那与其说是一次旅游,不如说是一次冒险。那个地方是在一个山村,好像是何方的老家,听说这山村有一个石岩,里面非常深,非常美,只因为偏僻而没有开发,我性好探险猎奇,听说后便总想去里面玩一次,他却总不愿意,说那有什么好玩的,我说,岩洞其实是非常好看的风景,越是这种没开发的,越是值得去探险,弄不好还能找到宝藏呢,像《雪山飞狐》里的胡一刀一样。我五次三番的纠缠不休,他没有办法,只得答应了。我们开车来到那个小山村,刚刚下了一场雨,此时却天晴了,太阳像新开的菊花,嫩嫩的,雨后的天空碧蓝纯净,山色如洗,我们把车停在村中,叫村民带到洞口,村民说他就不进去了――因为传说里面有鬼。
这个岩洞非常隐蔽,在一个山窝里,看到满山遍野的绿意盎然,我的心也仿佛那些绽放的花朵。洞前桃李芳菲,蜻蜓在阳光下翩跹而舞,有两只黄色的蝴蝶背靠背的飞,我想那是否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呢?禁不住叫起来,山伯,山伯,英台,英台。追着它们在树丛间穿来穿去,两只蝴蝶对我并不惧怕,有时几乎飞到我眼前,我并不捕捉它们,只是喁喁而语,山伯,英台,你们蝴蝶双双飞,好幸福哦。来,吻一个给我看。但蝴蝶听不懂我的话,翩翩飞走了,我走到何方面前,猛的抱住他,在他脸上轻轻一吻,何方一直沉默不语,这时也禁不住笑起来,说,真是疯丫头。我喜欢他说我疯丫头时的口气,那就像一个父亲对自己女儿的溺爱,爱到随便你怎么顽皮他也只有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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