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的前世今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美丽的阿朱
大妈妈,你们在说什么?是谁抢走了你的东西吗?女孩忽然眨巴着好奇的眼睛望着我问。
我点点头。
是你的宝贝吗?
是啊。
这人太可恶了,大妈妈,我帮你去抢回来吧。
我看着她天真的样子,感觉又好笑又温馨,忽然,一个主意在我的脑海里冒了出来,也许,这是荒唐的,但可能却是最有用的,顿时,心中又充满了希望。
失忆的前世今生 第1章 最后的晚餐(1)
那天真是阴差阳错。我本来没有想过去莲山。给何方打了几个电话都没有接。他曾经说过,不要随便给他打电话,他可能正在手术中,也可能在家里。但那一天我特别想他,就想跟他说说话,那是从心底散发出来的渴望,自己禁止不住。他不接电话,我有些担心,会不会被他老婆发现了呢?一时百无聊赖就去了莲山。这么冷的天气,山路上一个人也没有,林子里到处弥漫着雾气,看起来好孤独的样子。山不高,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山顶的平台上,站在栏杆前往下望去,却发现此处其实极为陡峭,心中忽发奇想,如果从这里纵身一跃,会不会像鸟一样飞起来呢?就在这时,我忽然看见何方站在另一边,正独自凭栏远望,一副忧伤的样子。我喜欢他这样子,英俊,性感,酷,我又惊又喜,叫了一声,方方!奔到他身后,一把紧紧抱住了他。此时此刻真想把他抱进心里,抱进肉里。我开心的呢喃,方方,你怎么在这里?你是来找我的吗?怎么不叫我一声?要给我一个惊喜吗?我真开心。
从这平台上往下望,整个城市都呈现在眼底。在这个灰蒙蒙的下午,它被一层迷雾所笼罩着,正如我初时的心情。但这时候,天气虽依然,感觉却像忽然出现明媚的太阳,吹散了重重雾霾,心中的忧伤全部都消散了。
何方没有回应,依然双手抓着面前的栏杆,轻轻说,如果从这里跳下去,不知要多久才会到底?有时候我真想跳下去,体验一下飞翔的感觉。
听了这话,我感觉彼此的心真的是相通的,连想法都一样,于是说,是啊,我刚刚也是这样想的。要不,咱们手拉手的跳下去?
他回过头来,用手在我脸上轻轻的拍了两下,微笑道:傻瓜,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跳下去?
如果两个人能一起死,一起飞,那不也很好吗?
我说这话完全出自真心,我觉得从未如此刻这么爱他,却也从未如此刻这么忧伤。心里面就像塞了许许多多的棉絮,满满的,却又空空的。两人相跟着下了山,他送我回家,然后就要离开,我死死拉住他,说什么也不放他走,我从未如此纠缠过他,两人相爱以来,我总是显得那么洒脱,那么独立,就像男人一样,似乎一切皆毫不在乎。他终于还是从了我,两个上楼,一进屋,我就抱住他,把他脱得精光,把自己也脱得精光,在这冰冷的冬日,两个赤裸的身体用拥抱给对方火热的体温,用渴望给彼此心灵以慰藉。
我们直缠绵到天黑了。也不开灯,只是拥抱着默默无言。我忽然想起来,问,方方,今天我打你电话,你为什么总是不接?
他沉默不答,忽然点上一支烟抽起来,那充满着性感的烟味便直扑我的鼻端,我把手伸向烟火闪烁处,拿过烟来,吸了一口,然后又塞到他嘴巴里。
我们分手吧。他忽然说。
什么?我没有听懂。
我们分手吧,以后不要再见面了。
他这句话像一块沉重的石头从天空中砸下来,我被砸得有些措手不及。但我没有哭,没有喊,只是拿过烟来,狠狠的吸了两口。其实这个结局早该想到的,与他相好,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修成什么正果。一开始,我甚至是玩世不恭的,但为什么他要在我最爱的时候说出这个残酷的决定呢?也许正因为发现我爱上他了,所以他害怕了,要逃走了?男人常常嘴上说着爱你,也喜欢听你说爱他,可真正爱了,就会逃之不及,像看到毒蛇似的。已婚男人从根本上来说,是害怕真爱的。他们只受得起逢场作戏,只喜欢露水姻缘。这一点我早明白了,但事到临头,我还是感到伤心绝望,愤恨难平。难道今天就是最后的晚餐了?想起晚餐,我忽然感觉饿了,是啊,早过了吃饭时间了。于是我平静的说,我们吃饭去吧。就当最后的晚餐。
就当最后的晚餐……我想起了许多往事,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吃过几回最后的晚餐了?最后的晚餐真是一个忧伤的说法,忧伤到麻木。
如果没有那件事,即使后来与那男生依然不会有结果,但我的人生一定会因此而不同。我的叛逆性格,行事往往出人意表,就是从那时开始形成的,这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婚恋,从而毁了我一辈子。
那男生叫宋多。长得高大帅气,成绩极棒,在各种考试、竞赛的获奖悬榜上总能看到他的名字。更重要的是,他充满阳光,笑起来真有光辉灿烂的感觉,即使是在阴天,也能冲散你心头的阴云密布。我知道,有很多女生都喜欢他,在课间,总是有事没事去找他,借书呀,问问题呀,他也有求必应,很随和的帮助她们。后来她们也渐渐大胆起来,不再找理由就与他去聊天。我坐在他的侧后面,听到他们嘻嘻哈哈的谈笑声,心里很不耐烦。甚至觉得他这人挺讨厌的,一个男人像个八婆似的叽叽喳喳,成何体统呢?我那时在班里高傲得就像个公主。其实我是有资本高傲的,爸爸是本市出名的大老板,朋友圈都是市长市委书记级别的,跺跺脚要响三声,一开初,无论男生女生都想巴结我,与我套近乎,可我的眼睛就像长在额顶上的,对他们正眼也不瞧。这些人变脸比翻书还快,眨眼间,没人再理我。还故意孤立我似的,男生没人再来追我,从前收到后看不看就扔进垃圾桶的情书一封也没有了。改去追那些我根本看不上眼的骚货。女生呢?大家一下课就三五成群,四六成伙的玩乐,或聊天嗑瓜子,或跳绳打羽毛球,总之玩得尽兴的很,背后难免对我风言风语,我略有耳闻,但因为不敢肯定,所以只是不屑的哼一声,有本事当着我面说吧,看我不老大耳刮子打过去。我是骄傲的,对这一切都不屑一顾。我知道,无论别人装得多不待见我的样子,其实他们对我是需要仰视的,心中不知有多羡慕嫉妒我。我每天在校园里走来走去,踩着一双昂贵的红色高跟鞋,度度有声,姿势自是曼妙婀娜的。这是我的特权,别的女生,有爱打扮的也学着我想穿高跟鞋,虽然买的鞋子与我没法相比,但也聊胜于无,只可惜她们刚刚走进校园,就会被管纪律的朱老师给叫住,然后一顿好训,也不管晴天还是下雨,冬天还是夏天,立马叫你脱下来,热也好冷也好,赤脚吧。你还委屈?叫你家长来,小小年纪就像社会上那些不正经的女子一样,穿高跟鞋,一副妖里妖气的。像什么话?你是来读书的,还是来勾引男人的?骂得那些女生往往又羞又气,嘤嘤的哭红了眼睛。也有大胆的反驳,罗婉穿怎么不说?她?你跟她比?她是谁?灰姑娘能跟公主比吗?你有那样一个爸爸,我也许你穿。
别人当然没有那样的爸爸,那样的爸爸就这样一个。就是偶尔有市委书记市长的子女在学校读书,那风头也是无法跟我比的,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有几个市委书记市长是在这当一辈子的?只有我爸爸,在这里土生土长,跺跺脚摇三摇,哪个市委书记市长上任,也要给他三分面子。
管纪律的朱老师没人叫他老师,大家背后都叫他老朱,顶上只剩下三根头发,光光的头皮像长年四季被风吹过的黄土高坡,成了铁红色。同学们对他又怕又恨,他对校长巴结得很,对学生却严厉得变态,看见谁吃一个红薯,也要罚五块钱。
没有男生敢留长发,那时正流行四大天王和古惑仔,好多男生喜欢郭富城和郑伊健那种飘逸的长发,说起话时,头轻轻的一甩,遮住眼睛的黑发便随风而动了。那是多潇洒多酷的劲头儿。但因为老朱,谁也不敢留长,稍微遮住了耳朵,他看见了拿起剪刀就剪,剪得你的头发这里秃一块,那里秃一块,烂糟糟像被牛马践踏过的麦田。再好的理发师也无法修整了,只好理一个他们从不愿理的平头。他好像剪刀都是随身带的,有些男生头发稍长没剪,看到他便会惶恐不安。既怕自己的头发遭殃,更担心祸及池鱼,不小心耳朵也被他剪出一个缺口。
而女生没有人敢染指甲,即使用红色墨水在课间偷偷的染了之后,也会马上用纸小心的擦干净。当然也不敢涂口红,有一个女生涂了口红被老朱抓住,那女生强辩说,我的嘴唇天生就这样红的。他竟然就用手去擦她的嘴唇,样子像一个流氓,把个女生气得当时就哭了,几天没有来上学。女生们都老老实实的穿校服,着平底球鞋,所以看到我每天踩着高跟鞋,婀娜多姿的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她们是又妒又恨又羡慕。太美了。她们觉得不是我美,而是我的鞋美,如果她穿这样的鞋子走起路来,一定比我更漂亮动人。
所以那天我不小心歪了一下脚,高高的鞋根啪的断掉了,摔倒在地,痛得掉下了眼泪时,没有人同情我,大家都幸灾乐祸的远远围观着,就差没有鼓掌了。我知道,他们若不是因为怕我,早就欢呼雀跃起来了。我甚至能够想像,她们等下回到寝室,一定会互相击掌庆祝的,当她们拿了饭盆去食堂打饭的路上,甚至可能用筷子调羹敲击饭盆,因此发出清脆的欢乐声。我仿佛看到她们又笑又跳的样子,搂抱着倒在床上,压塌一床帐子。
而就在这时,宋多走到我面前,问我:怎么样?你摔到了吗?我当时的感觉并不是温暖,而是不耐烦,说,你的眼睛不会看吗?
宋多没有生气,笑了笑说,我扶你吧。伸出手来拉住我臂膀。我甩开他,说,不用了。挣扎着想自己站起来,终究力不从心,依然坐倒在地。宋多说,别逞强了,看,脚都肿了。于是扶我起来。我看到自己两只脚红红的样子,有着曼妙的丰姿,但确实肿了,我没有再拒绝,于是由他扶着到了教室。
我已经记不起后来的事情,当时,我绝对没有爱上他。可后来不知为什么,我们就好上了。我有时努力回忆,也想不起当时的过程。只记得在一个周末,我要请他吃晚饭。他当时开心的笑了,但说,怎么能让你请呢?要请也是我请呀。
今天必须我请。我说。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斩钉截铁的说。直到一场温馨的烛光晚餐之后,服务员送上一盘蛋糕来,他才似有所悟,问道:今天是你生日吗?我气得直拍额头,没见过这么笨的男人,可他读书成绩却那么好!我忍不住说他,难道你竟然记不得自己的生日吗?你真是太笨了。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是啊,自己的生日都忘了。可这么些年,他从来没有过过生日,每次想起,都是在过去之后。他这样的家庭,母亲早逝,父亲艰难的抚养他,哪有那份奢侈呢?我明显看得出他的感动,虽然他脸上的神色依然淡定。我有些怪他的矜持,女孩子似的,像什么男人啊,你抱我啊,吻我啊,那才能表现你对我的感激呢。我仰起头,闭上眼睛等待着,却久久等不来那轻轻的一吻,我睁开眼睛,发现他正呼哧呼哧的吃着刚送上来的长寿面。额头上全是晶莹的汗滴。他终于舒了口气,抬头看了我一眼说,这面真好吃,像我妈妈煮的。我好久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面了。他的眼中似有泪水。他说,你要不要吃一些?你闭着眼睛干嘛?是不是困了?昨晚没睡好?我马上就吃好,送你回去睡觉。
当他说到妈妈的时候,我本来感动得要哭,没妈的孩子是不是总是让人爱怜无尽呢?可当听到最后一句话时,所有的感动便都化作恼怒了。但他一脸无辜的样子,弄得我又气又恨,终于也无法发作。算了,也许爱他的,不就是这副傻气吗?于是我干脆豁出去了,再次仰起头来,说,吻我!
他一呆,终于明白过来。毕竟不是傻子。他艰难的咽了一下口水,这才笨拙的把嘴伸了过来,重重的映在我的唇间。我感觉一痛,好像被咬了一口似的,想嗔怪他的鲁蛮,却终于没有出口,只是反手一把搂住了他的脖颈。
第二天醒来,阳光明媚,很奇怪,在记忆中,那时还有鸟儿在窗外欢快的歌唱。但我们家住在九楼,从来没有看到鸟儿飞过。也许是我心中欢快的鸟儿在吟唱吧?我那天走起路来简直像要飞起来似的。想起昨晚的事情,又想笑,又羞得不好意思笑。
走向学校的时候,我是蹦蹦跳跳的,好像要飞起来。进教室的时候,我又期待又羞涩,却发现他的位置还是空的。真是个懒鬼,这个时候还没有来。我在心中甜蜜的骂了一声,坐下后,不住的往门口望。我记得他是一个从来不迟到的人,我不知道他一般什么时候来,因为每次我来的时候,他都已经坐在那里了。今天他更应该来得早些呀,难道他不渴望早点见到我吗?我想着等会要不要不理他,装作生气的样子?嗯,至少要批评他。就问他,你是不是不想见我呀?所以故意磨磨蹭蹭的?可是直到上课,语文老师夹着一本书进来,站在讲台上的时候,他还没有来。我真有些生气了,却又有些焦急,他是不是病了呢?我希望老师会说点什么。他应该向老师请假了的吧?但老师只是轻轻的说,上课。等同学们起立说了老师好,重新坐下后他就开始讲课了,对那个空空的座位竟视如不见。这可不是他的风格呀。平时谁的座位若空的,他必定马上问班长,怎么回事?然后不管是什么原因,请假与否,他都要大谈一通纪律问题,有时候东拉西扯,没完没了,可以从迟到扯到家国民族的生死存亡上去,半节课就这样过去了还不罢休。
下课了他还没有来。我虽然有种要去问问班长的冲动,但还是忍住了。我这么关心他,别人会怎么想呢?可直到第三节课下课还不见他来,我终于忍不住了,走到班长面前,装作不经意的问,宋多怎么没来?
班长是个女生,长得并不漂亮,而且明显的家里穷,穿的衣服虽然干净整洁却难掩寒酸,却偏要一副傲然之气,好像成绩好就可以目空一切似的,平时我们从没说过话。这时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冷冷的看着我。那透过厚厚眼镜片的眼神似乎泛着清光,让人很不自在。
看着我干嘛?没看过美女啊?
我自认为这话说得俏皮,可班长根本没有理我,这让我既扫兴又恼火,这是从没有过的屈辱,我真恨不得一个耳光打过去。心想牛什么牛呢?是我不愿干,否则这班长哪里轮到你呢?捡别人扔掉的破烂,还把鸡毛当令箭,真真恶心!但因为爱情的甜蜜让我不愿太过跋扈,到时他会怎么想呢?没有男生喜欢野蛮的女生,还是温柔点吧。
放学了,我真想去找他,可我不知道他的家住哪里。也许可以叫爸爸的司机帮忙查,但还是算了吧,爸爸若知道我在恋爱,会不会雷霆震怒呢?
平时总嫌午间休息的时间太短,这个中午却觉得是如此漫长。午餐我食不甘味,随便扒拉了两口就放下了,然后早早的出门去学校。此时的太阳也变得那么讨厌,晒得我像毒日下的嫩草,恹恹的。下午他依然没有来,我再也忍不住了,问他同寝室的男生,他哪里去了?昨晚在寝室睡的吗?我想,我早恋了,迟早会让别人知道的,也用不着刻意去隐瞒,知道就知道吧,让大家都知道的幸福才是真的幸福,就像一件美丽的新衣裳,收在衣柜里有什么意义呢?
但那些男生都说不知道。昨天晚上就没见他回来了。我真的担心起来,昨天晚上他送我回家后,是不是在路上出了事?遇到坏人了?遇到车祸了?各种念头像冬天的风吹进门缝,挡都挡不住。这是一个煎熬的下午,接着是一个失眠的夜晚。而第二天依然不见他,他就这样消失了,像从来没有存在过。如果不是那个空空的座位依然在眼前,我真的会怀疑,曾经有过他这个人吗?是不是那一切都只是梦?
失忆的前世今生 第2章 最后的晚餐(2)
我一直忘不了他,虽然此后的生涯中,我也曾喜欢过别的男生,但却没有一个男生敢向我表白,甚至有些畏惧我。我知道自己并非毫无魅力,有时候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得到喜欢欣赏甚至爱慕,但我就像一个有毒的人,别人总是与我保持距离。至于女生看我,除了羡慕嫉妒恨之外,又添加了一些幸灾乐祸。我平素独来独往,目高一切,这些男生也好,小姑娘也好,青涩得像毛还没有褪的桃子,哪在我眼里呢?但那种孤独感咀嚼时似有滋味,其实却是酸楚的。
我后来还是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那是个高高大大的体育生,成绩很差,但篮球打得极好,人却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我喜欢看他打球,纵横驰骋无人能挡的样子。每进一个球后却咧嘴而笑,傻乎乎的。渐渐的,看到他的这种表情便能让我开心,久不看到,心里就像缺少什么,好像总是阴雨绵绵的天气里盼望太阳。
在一次比赛之后,我似不经意的站在他放衣服的地方,其实是特意的。等他过来拿衣服,我便顺手递给他一瓶可乐。他并没有感到惊讶,而是很随便的接了过来,然后一饮而尽。一副畅快淋漓的样子。真好喝。他说,向我咧嘴一笑。那一刻简直是让我沉醉。他并没有像别的男生一样,对我是又爱慕又畏惧,他们的那种表情有时候甚至让我感到恍惚,仿佛自己成了一只漂亮的毒蜘蛛,既美丽又可怕。
他对我却毫无芥蒂,眼光清澈得像春天的太阳。好像我们早已经是多年的朋友了。但他对爱情还显得懵懂,我只能主动把这份懵懂发展得越来越清晰。有一天,他们跟外校打球比赛,最后他以一个远投三分帮助球队险胜。我以庆祝为名,请他吃饭。他自然高兴的答应了,我带他去的餐馆是他这种农村来的孩子从来没有进过的,但他并不局促,所有的金碧辉煌似乎都像灿烂的阳光一样自然。那晚两人开心的喝了几罐啤酒,气氛整得甚是浓烈,不过都没有醉。我还要喝,被他诚恳的拦住了。我心中大骂他是傻瓜,我其实就是想醉呢,醉了才能大胆的抱他,吻他,可他诚恳的样子让我无法撒娇,何况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难为情,羞涩的低了头。第二天他又不见了。就像宋多一样,突然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过了几天,倒是有确切的消息,说他被某某学校看中了,选去做了特长生。如果是这样,那是好事呀,为什么不向我告别?我们已经是恋人了,他虽然憨厚,却并不傻,怎么能这样绝情绝义呢?
这次比上次不同,除了痛苦之外又多了怨愤。我几乎对爱情失了望。我甚至对自己失去了信心,要说我不美丽,我绝不承认,有镜子为证呢。可这些男生,要么对我敬而远之,要么稍有亲密便无疾而终,难道说我身上有着致命的缺点?比如说身上有一股自己闻不到的臭气,让人无法忍受?不,虽然那些女生对我充满恨意,但却绝没有嫌恶,那些男生紧张的呼吸,躲躲闪闪却偷偷欣赏的样子,也说明我自有魅力。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伤心之外,更显骄傲,每天踩着高跟鞋独来独往,大有虽万千人吾往矣的不屑。
何方不是我第一个情人,我却希望这是最后一个。本来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认真,说是逢场作戏也不过份。可无论别人觉得我有多么的玩世不恭,其实骨子里却是一个多情的人。也许当你拥有的时候,你也并不觉得有多在乎,有多么的无法失去。但他真正要离你而去的时候,你却会有种撕心裂肺的痛。指甲长在指头上,你并不觉得多么可贵,可谁说要把它拔去的话,谁又受得了呢?
只可惜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死缠乱打的人,经历过这么多,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当初相好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他并不属于我。换句话说,我有使用权,却没有所有权。我知道他老婆都是叫他何方,连名带姓的,而我则亲热的叫他方方,更多时候则叫得越加的赤裸甜蜜,叫他老公。我这样叫,他也答应,但其实谁都明白,他并不是我的老公,我不在意,甚至不去刻意的想到这个问题,否则就会感到心酸。其实人生中很多事都是不能去想的,想得越是明白,就越是痛苦。
但我还是做出了一些类似痴人说梦般的傻事。有时恍惚间,我都会以为自己疯了。有一天,我在街边的地板上看到一则做假证的广告――这个城市的街道上,到处都贴着各种广告,担保的,贷款的,开锁的,做假证的,治疗性病的等等,就像这个城市生了疥疮一样。我忽然突发奇想,要做一张假结婚证。虽然知道那只是假的,一点用都没有,可也就算聊胜于无吧。于是我拖着他去拍照,他开始很反感,以为我逼婚似的。后来见我委屈得想哭,总算答应了。结婚证办下来了,一共才花了一百八十块钱,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拿着那有我和他肩并肩照片的大红结婚证,一遍一遍的欣赏。有时候恍惚之间,我会觉得这并不是假证,谁能说它是假的呢?与真的相比,真的没有一点区别。我简直是故意要去忘记办假证这个事,我觉得我们是真的结了婚的,他是我的老公,我是他的妻子。有时候从梦中醒来,想到结婚证居然是假的,我就想大笑,那种笑到疯狂的大笑。我不明白自己经历过这么多,怎么还是这样傻?
现在,他说分手吧。我真想狂喊,说分手就能分手的吗?如果要离婚,那也要签协议,去民政局办手续吧?虽然现在离婚不像以前那么艰难了,但手续毕竟还要呢!但我还没真的疯,所以马上就明白了,我们之间,根本用不着那道手续,不管感情有多深,多么舍不得,其实要分开,真的只需要一句话而已!
我当然不甘心,但我只是冷静的说一起去吃最后的晚餐。在这段时间,也许事情会有所变化。我说这是最后的晚餐,其实我并不相信这真的是最后的晚餐。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往往出乎你的意料之外,否则什么都按部就班,那也太没趣了。可是意外也并不都是有趣的事情,正如当初我跟爱我的男生去晚餐,何曾想到过那是最后的晚餐呢?那种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却只带给人悲伤与绝望呢。
我们来到“相思好味”,这是一家格调浪漫的西式餐厅,上的菜却多是中餐,而且极辣。唯有那环境优雅,琴声悠扬,适合情侣们来。何方一言不发的坐下,我也不说话,等菜上来,却叫了几支啤酒。他说别喝了,酒入愁肠容易醉呢。我说,什么愁肠?谁有愁肠?我只感到开心呢。你失望了是吧?以为要跟我分手,我会悲伤莫名,会痛哭流涕是吧?可我偏不。是你的不会离去,离去的不是你的,有什么好悲伤的?我要开开心心的为咱们分手而干杯,不是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吗?何况人一辈子才活多少年呀,哪里来的天长地久?我才不会去想那不靠谱的事情,不会那么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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