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采臣
作者:小九儿许云鹤
二十一世纪小伙子宁清无意中穿越,成为了倩女幽魂中的宁采臣,熟悉情节走向的他吓得魂不附体,并暗中咬牙赌咒,绝对不会靠近那个可怕的兰若寺。
可事实证明,剧情的惯性是强大的,宁清在极力避免陷入其中的同时,依然一步步的走向了命运之地兰若寺……
我是宁采臣 第一章 宁清
宁清很苦恼,因为他穿越了。
寻常人遇到这种事情,按理说应该会手舞足蹈才对,毕竟能碰上穿越的幸运者,大多在原本的生活中混的不太如意,最好的也只是一般水平,回到古代可以改变历史,当大官甚至当皇帝,去到某个异界的,通常也会发现自己很强大,原本在地球上没什么用的技能,到了那边居然会有人管他叫做大师,这种情况比比皆是。
可他发现自己却没这么好命,虽说他原本只是个苦哈哈的美工而已,但好歹吃喝不愁,还有个谈了很久,并且进入谈婚论嫁阶段的女朋友,小日子一紧一松也还算是不错,在这种情况下穿越,本身就不太情愿,更何况还是穿越到了一个非常恐怖的地方,拥有了一个被杀伤率非常高的身份。
他所在的地方叫做大炎王朝,其实这并不重要,因为这里和古代中国差不太多,连地形地貌和地名都几乎一样,人也都是古装戏中的那个打扮,问题的关键在于他自己,他在这个世界中的名字叫做宁采臣。
没错,就是倩女幽魂里的那个宁采臣,这么个性的名字,他可不觉得除了那收账的书生之外,还有谁会使用,加上来到这里之后的几天,乱七八糟的事情见多了,更加确认这里就是那个倩女幽魂中的世界。
之所以确定是倩女幽魂而不是聊斋中的聂小倩,原因同样非常简单,聂小倩里宁采臣就是个小老百姓,燕赤霞才是书生,而俏女幽魂中燕赤霞成了大胡子侠客,宁采臣变成了收账的书生。当他拿起一本论语,发现自己可以很通顺的读出来,甚至还可以背诵,老娘也整天给他讲述将来如有机会考中,做了官人之后的美好前景,他基本上已经确定了自己所在的世界。
说起来冤枉,他只记得自己某日在二十一世纪的家中睡觉,梦中有个穿着白袍子的洋妞儿,手中拿着一把黄澄澄的金斧头,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看着他,问道:“少年,这个金斧头是你掉在河里的吗?”
宁清当时半梦半醒,整个人迷迷瞪瞪,出于一个碎嘴子的习惯,立刻拿那洋妞儿逗起了贫,答道:“不是,我掉的是那个钻石的,你看着办吧!”
“很好,好久没见到你这么诚实的人了。”洋妞儿将金斧头扔到河里,捏着清脆的指骨,慢慢朝他走来……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二十上下年纪,正在家中耕读的宁采臣……
自己小日子过得好好的,马上就要结婚了,没来由跑到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中来,还带上了一个看起来很宿命的身份,尽管这身份在倩女幽魂中是男主,应该具有一定程度的光环,可在整个大世界中,估计充其量也就是个稍大些的蚂蚁。
而且如果按照剧情走向的话,过些天他将途经命运之地兰若寺,之后走上主角宁采臣之路,这显然是他所不能够接受的,聂小倩的事情另说,好歹按照原本剧情发展,这女鬼对自己没什么坏心,俩人最终还能相爱,万一真赶上个王祖贤级别的,那这辈子算是抄上了。
可除了聂小倩之外,其他角色可够他受的,别说那个强大的黑山老妖,就连树妖姥姥也是随手即杀人,他一个弱质书生,要如何才能去抵挡这些接踵而至的威胁,他可不觉得自己顶着个主角光环,就可以万事不发愁了。
宁清很怕死,毕竟他两辈子的年纪加起来,也不过才不到五十岁而已,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死对他来说还属于比较遥远的事情,更不要说被树妖姥姥吸成人干,哪怕那个小倩真的长得像王祖贤都不行,他如今还沉浸在痛失父母女友的悲哀中呢,哪里还有心思去想一个女鬼,更不要说为此还很有可能搭上性命。
原本的剧情之中,宁采臣可是多次险象环生,能活下来完全是老天爷开眼,可宁采臣有这种运气,不代表他自己也有,他能够穿越过来,本身就是最大的改变了,有这么一个异数出现,还有什么是变不了的?
宁清暗中赌咒发誓,剧情什么的和他无关,无论如何他都不会靠近兰若寺半步,哪怕为此丢掉工作也在所不惜,反正这里看起来和古代中国没什么两样,没事发明点什么小玩意,或者去做个什么私塾先生之类的,而且他目前的身份是个读书人,来到这边也继承了宁采臣的一切学问,读书人终归是饿不死的,没必要为了个收账的工作跑去兰若寺找死。
思来想去,他决定彻底杜绝后患,将这份工作辞职了事,毕竟他家距离兰若寺所在的金华也不算太近,只要没有什么专门的事情,他根本不可能靠近那里,还是把这份差事彻底辞掉来得踏实,顺便可以到县城逛逛,买一些吃用的东西回来,反正他将来是要赚大钱的,这会儿提前给自己和新晋老娘改善一下生活,也是无可厚非的。
宁清是个行动派,想到的立刻就要做到,和家中的单亲老娘交代几句,背上自己的小包袱便进了县城,谁知刚刚走到一半,正巧遇到几条汉子将一名妇人托进了一片小树丛,想要干什么一眼可知,宁清下意识的喊道:“光天化日之下,尔等怎敢强抢民女,还不给我住手!”
这家伙太有正义感了!
宁清几乎要哭出来了,刚刚那句话他只是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而已,喊出来的具体动作绝对不是他大脑发出的命令,而是宁采臣尚未散去的一点魂魄,虽说他现在可以很清楚的感觉到,在喊完这句话之后,宁采臣存在的最后痕迹也消失了,可就这一句却已经将他彻底扔到了坑里。那几条粗壮大汉狞笑着从树丛中走了出来,刚刚还卖力挣扎喊叫的妇人则依偎在为首者身上,脸上神色分外得意,意思非常明显:老娘演技高超,又钓上来一个傻子。
“书生好胆量!”为首的汉子先是扯着嗓门赞了一句,随后几步走到宁清面前,拽着他的脖领子吼道:“想来身上多少带着些银子吧,哥儿几个乃是过境的好汉,如今初来贵地,人生地不熟的,多少短一些盘缠,想必你也不会吝啬吧?”
宁清抖得筛糠一般,飞快的从褡裢中取出了两块碎银子,意图蒙混过关,却见有个瘦高挑走了过来,在他身上摆弄几下,他藏在全身各处的其他银子也全部被人家拿到了手。
“这书生不老实,爷爷要罚你做苦役!”为首大汉威风凛凛,显然是真的把自己当做官家老爷了。
我是宁采臣 第二章 疯狂的江湖
宁清被抓走了,罪名是不老实,被人家判罚了苦役。
所谓的苦役,就是帮着几名贼人老爷拎包,尽管这伙儿贼人真的是流窜作案的,并不应该有太多的行李,但他们毕竟有八个人,尤其其中还有个女人,行李的总量一下子就上来了,平日里这些东西除了老大和女人之外,大伙儿都是要轮流背着的,现如今既然来了个不老实的书生,大骡子大马也就都可以休息了,全部交给书生来做。
宁清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失去知觉了,尽管他这副小身板其实还算不错,但八个人的东西全都让他一个人来背,也实在是够他受的,尤其这些贼人因为要躲避不时出现的地保里正,村户乡勇,还不敢走平坦大道,专门挑拣那些偏僻的小路去走,一路跋山涉水的好不辛苦,宁清最初还要大致分辨一下这是什么地方,后来也慢慢接近麻木了。
什么地方都无所谓,只要能让他从这伙儿贼人的手中逃出去就行,虽说这些人似乎没有杀掉他的意思,但总这么辛苦干活儿,每顿饭还只给一个窝头,早晚也会积劳交困而死。
自己堂堂一个穿越者,来到这么个神神怪怪的地方,不说修仙成道吧,好歹也应该做个官老爷,或者做个大财主才是,若是就这样死的不明不白,过后连个收尸的都没有,岂不是太过冤枉?
宁清心中有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却拿眼前的现实无可奈何,他虽然身体条件不算太差,但也就是个一般人而已,面对七名壮汉的强大武力,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唯一弱小些的女子,恐怕真拼起命来,战斗力也不亚于他,走江湖的女子可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以至于他根本没有一点机会,只要任由对方带着他满世界乱走。
直到第四天的时候,他们在一处荒郊的小树林内休息,那清瘦汉子突然叫道:“大哥,有个衣着鲜亮的肥羊来了,看样子是个练家子,要不要动手?”
“当然要,这等走江湖的最爱多管闲事,仗着自己会几下三脚猫的拳脚,就觉得可以管遍天下之事了,等会儿你和老六带英子出去,把那厮给引到树林中,弟兄们一起动手,估计又能赚一个月的吃喝了!”为首那汉子自信满满的说罢,转头看了看正在地上喘气的宁清,笑道:“小子,你老老实实的待着,若是那走江湖的汉子等会儿没死,说不定可以多个人帮你拿行李了。”
宁清不敢多话,默默的点了点头,心中却在暗自盘算着,能不能趁着一片混乱的时候逃走,最好临走之前再抢把刀什么的,多少能够增强一下自己的抵抗能力,不过这一切全都要建立在等会儿那位江湖人物的武艺上面,若是那厮和自己一样没什么抵抗力,怕是除了多个人帮自己拿行李之外,也就不会有什么别的福利了。
和几个贼人一起躲在树丛中,宁清偷眼朝着外面望去,那清瘦汉子和大胡子老六这会儿正在狂笑,顺便拽着叫英子的女人往树丛里面拖着,不得不说的是,那英子的演技的确非常高超,无论表情还是肢体动作都已经尽善尽美,能够将那种不屈和楚楚可怜彰显到淋漓尽致的程度,若是自己还能再来一次的话,怕是依然会选择冲上去大吼一声。
那走江湖的汉子显然也不例外,见这边有人欲行不法之事,赶忙便冲了过来,此人穿了一身半青半红的武生服,腰上还挂了一口宝剑,相貌威武不凡,最关键的一点是,宁清居然觉得自己看这家伙很眼熟,只是想不起在什么地方见过。
那汉子冲进林子里来,其余贼人立刻一拥而上,老六和英子等人也立刻反扑回去,谁知那汉子警醒的很,刚刚进来便立刻退了出去,堪堪躲过老六的一扑,腰间悬挂的宝剑立即出鞘,将老六脖颈斩断,鲜血顺着腔子喷薄而出,染了他满头满脸,那汉子却不见半点厌恶之色,反倒是满脸的兴奋,那副表情让宁清想起了德州电锯之类的角色。
来人如此凶猛,显然这伙儿贼人没有想到的,宁清也着实没有想到,这个世界的江湖好汉们居然如此疯狂,宝剑不是应该走轻灵路线吗?为什么这家伙明明用的就是那种很典雅很秀气的宝剑,但招数却全都是双手大剑的方法?为什么我觉得他手上拿的其实是一把斧子?
想到斧子,宁清心中又是一紧,看看周围的人都已经上前迎战那位江湖好汉,而且这会儿已经死了两个,其余人也都被死死压制,只要不是伪装的话,他们应该是没精力顾及自己了。他蹑手蹑脚的从地上爬出两丈左右,见似乎没有人注意自己,便横下一条心,拔起腿来就往树林外面跑去,一边跑一边朝着诸天神佛祈祷,千万不要让别人发觉,无论是这些贼人还是这位好汉,恐怕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其实也并不是没有人顾及到他,至少叫做英子的女子,以及领头的大汉全看到了,只是一来宁清并没有冲着包袱中的银子去,只是孤身逃走而已,他们捕捉的欲*望并不强烈,二来对面这汉子不知什么来路,一手疯魔般的剑术太过可怕,让他们这些只学过些粗浅把式的人难以招架,稍有不慎就会命丧当场,也实在是没有精力去抓人了。
宁清自然顾不了这么多,他只需要逃走就可以了,一路呼哧带喘的狂奔而走,身后则不断传来凄厉的惨叫声,这么刺激的事儿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说慌不择路都是客气的,好在出了这片林子向外奔走一里多后,他总算是看到了一条较为平坦的大路,常看古装片的他知道,自己这是跑到官道上来了,安全问题暂时可以得到保障。
待宁清逃走片刻之后,那疯狂的江湖汉子也将贼人全部杀净,用死尸身上的衣襟擦了擦剑上的血迹,朝着地上吐了口唾沫,有些不屑的说道:“下三滥的东西,这等伎俩也敢来招惹你夏侯大爷!”
我是宁采臣 第三章 论体魄的重要性
第三章论体魄的重要性
顺着官道一路朝前走去,宁清总算在精疲力尽之前,看到了一座还算不小的城门,他见门口站着几名兵丁,不时用兵器撩拨着百姓入城的车子,做着例行检查顺便拿好处的工作,出于对这个时代的不了解,他迅速正了正衣冠,又拢了拢头发,把所有因为逃跑弄乱的地方,全部在最短时间内重整一遍。
片刻之后,邋遢鬼不见了,翩翩书生再次出现在世人面前,门口的兵丁很快发现了这个卓尔不群的存在,并用敬畏的眼神目送宁清进城,有个胆小些的还叫了声公子,这读书人的身份果然是好用得很。
只可惜这终归只是个光鲜的外表而已,连续几天没有吃饱,加上今天还没有开饭,又连续跑了那么一大段路,宁清现在又累又饿,若不是眼下还在城门口,他几乎都想要躺在地上,先睡上一觉再说。
与这种身体疲劳相对称的,则是他的精神疲劳,连续几天以来受的刺激太多,加上本身也在伪装豪门大户公子,真要是哪个经验老道的守兵看了出来,怕是好歹也要挨顿揍,严重些的甚至会把他关到大牢里去。
严重的疲惫和紧张感,让他迅速迈步走进城门,甚至没有仔细去看这城池的名字,金华县。
走入城内,宁清的情绪总算是好了一些,上辈子他只能在庙会感受一下接近纯种的中国风貌,这辈子则一半时间在村子里,另外一半时间在被贼人劫持的路上,如今能够出现在这样一个和古代中国近乎相同的热闹集市,那种感觉是非常难以形容的。瞧着街上热闹纷繁的场景,他甚至想起了八十年代的北京城,那时虽然也有些现代建筑,但整个城市的灵魂还在,就像眼前的这座城一样,到处充满了人情世故的味道,让人觉得很亲切,也很舒适。
走着走着,他忽然闻到一股香气,随即感到自己的肚子已经在发出严正抗议,这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该进行一下生命能量的补充了,否则有可能在这座繁华的县城里饿死,作为一个穿越者被饿死,这可比被盗匪干掉更加丢脸。
吃饭是必须的,但吃饭付钱也是必须的,对于想要吃饭却又没有钱的宁清来说,适当的事急从权,用一些江湖好汉的手段,也就成为了必须要做的事情。
宁公子一脸坦然,凑到一处包子铺前,用轻蔑的眼神看了看店小二,小二则报以讨好的笑容,自家这包子平日里都是那些粗汉来吃,哪里会有一位姿容如此俊逸的公子光顾,也不知今天是什么香风,竟然吹过这么一位大少爷来。
不过想想倒也释然,最近本县的富家公子们正在流行低调风,前些天还有位少爷打扮成要饭的在街上乞讨呢,只是身后跟着八名彪形大汉保护,谁也不敢真的上去给钱,今天这位想必也是要体验一下民间小笼包的,这么好的机缘让自己赶上了,等会儿这位公子若是吃得高兴,随意丢过二两银子的赏钱来,那可是够自己花用好一阵子的。
店小二念及于此,神态更加恭敬,凑到宁清身边躬身道:“这位公子,可是要尝一下本店的包子?”
“这个……”宁清心里一直在斗争,当然这种斗争不是在抢和不抢之间,而是在抢了之后逃走的两条路径之间抉择,如果朝着东门方向跑,那边倒是一片开阔地,可不知道这位小二哥体力如何,万一赶上个腿脚利索的,自己如今饿的前心贴后心,还真未必能够逃得出去。
若是从西门逃走的话,那边人多倒是便于躲闪,可万一要是陷入人潮之中难以动弹,或者被热心人士一拳撂倒,恐怕最终也难逃厄运,自己虽说是个书生,却是个没有功名的,真被抓到衙门里面,怕是怎么也得关个十天半日,真要是赶上县太爷儿子掉井里了,或是小妾与人私通正酣,一怒之下判个充军发配也不是不可能,这种情况实在让人纠结的很。
思来想去,他还是选择了东门,毕竟那边人数稀少,可以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能否逃出去全看毅力,总比到另外一头被人封堵住,甚至被人民群众围攻的好。
主意已定,宁清双目炯炯有神,冲那小二微微一笑,随即非常果决的朝着距离自己最近的两个包子出手,拿到之后立刻放入口中大嚼,打算趁对方还没反应过来先吃两口,等会儿跑起来也多几分力气。
店小二果然没有理他,反倒是一个劲儿自我兴奋,这位公子爷也不知是真的还是假装,看起来吃得很香嘛,自家这包子他也曾经吃过,味道也就是一般水准,怎么会有人吃的这么香?
再看时,宁清已经风卷残云的吃完了两个,顺手拿过桌上茶壶来一口饮下,跟着抹了抹嘴,双手快若光电一般再次抢过几个,一个塞入口中,另外那些则飞快的放进褡裢内,跟着便撒开大步朝向城东方向飞驰而去,带起好大一阵灰土。
店小二一看,这位公子要玩的还真齐全,买包子不算,居然还想要玩偷包子被人当贼抓的戏码,也不知道这有钱人家的公子哥究竟是怎么想的,不过自己既然想要赚些赏钱,自然也要全盘配合,当即一边喊着捉贼,一边兴奋地追了过去。
宁清前头跑着,见那店小二在后方追赶,脸上神情亢奋,喊人时候的口气也透出那么一股子人来疯的劲头,心中还觉得有些奇怪,怎么自己偷了东西,对方好像一点都不生气,带着一种特别游戏人生的心态,他不得不佩服这江南之地果然不同,连一个普通的店小二都能够将抓贼当做娱乐,果然是文章锦绣地,温柔富贵乡……
两人你追我赶,一直跑出去快有十里地,那店小二细胳膊细腿的实在是跑不动了,只得讨饶道:“前面那位公子,小的实在是追不上您老人家了,您开开恩把包子钱扔地上就行,小的还得回去看柜台呢,不然掌柜的会骂,明天您要是还想玩捉贼,小的拼了命也陪您玩个痛快!”
这口风儿,听起来似乎什么地方不对劲啊……
宁清人也不傻,相反来到这边之后的种种遭遇,让他变得比从前还要警醒许多,立刻反应过来这是店小二把他当成闲极无聊的富家公子,以为在玩什么游戏呢,总算是松了口气,假模假式的在身上摸了几下,朝着地上随手一扔,边跑边喊道:“钱我扔地上了,你等会儿过来捡走便是,本公子还要去下一家呢!”
“公子您走好!”小二脸色狂喜,可惜体力实在不济,只得慢慢悠悠的走了过去,人到地头儿的时候,宁清早已不见踪影,地上更是看不到一文铜钱。
宁清心中也有些歉疚,这小二回去之后保证会被掌柜责骂,虽说不至于为这点事被辞退,但惩罚之类的恐怕免不了,可是他如今自身难保,不得已出此下策,只能留待将来发达了之后,再去找那小二补偿一番,同时也暗叫一声侥幸,幸好自己体魄不错,硬是比对方能跑一些,否则真要是被赶上了,怕是必然被拿去见官。
我是宁采臣 第四章 命运之地
顺着小路又向前走出几里地去,宁清终于确定了自己的安全,找了处小树林坐定,摸出褡裢里的包子来,狼吞虎咽的全部吃下,又寻了一条小溪,把清澈的溪水饮驴似的往腔子里灌,总算是吃饱喝足,天也逐渐黑了下来。
宁清叹了口气,这日子过的也太苦了些,他上辈子虽说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好歹也是吃喝不愁吧,如今出来被人抢劫,即便回了家也要谨小慎微的过日子,也不知道究竟熬到什么时候才是一站,好在前任宁采臣书读的还算不错,算是给他留下一道进身之阶,将来如果有机会,还是老老实实考个秀才,如果运气好能中举人的话,生活基本上也就不必发愁了。
正琢磨间,忽然不远处的树林中传出一阵动静,宁清这人属于好奇心很重的,虽然知道这是个神怪世界,但好奇心上来之后全部忘之脑后,随手捡了一根木棍,偷偷摸摸的朝向里面走去,见里头貌似有个女子,正半蹲在地上做着什么,而地上则有一个平趟着的男人,这种情形似乎不需要再过多描述,明眼人都能够看出些端倪来。
谁说古人都是老封建的,人家不是很放得开嘛,这种行为文气一些叫做野合,说白了就是滚小树林,滚麦子地,所谓饱暖思y欲,宁清倒是没有什么别的过分想法,只是出于一个正常男人的心态,出于一个跑路者被人追赶十几里地的福利,多少总想看到点什么,哪怕用批判的角度去看一看也是好的,至少能够让自己对万恶的旧社会有个比较直观的认识。
蹑手蹑脚扒开树丛,宁清屏住呼吸,朝向里面探着头,只是那树林中似乎刚刚经历了一场风暴般,到处都是断肢残叶,灰尘漫天,连带着视线也被阻隔住。
不过越是这样,越能激发起宁清的好奇心,当初他可是参加过城市探险的主儿,虽说没去过什么正经地方吧,但好歹也练了些胆量出来,尽管不敢面对女鬼,但摸个树林子还不成问题,将身子慢慢放低,顺着断裂树枝铺成的小路便走了进去。
走到近前一看,宁清的瞳孔猛然放大……
树林中的画面很简单,一个带着几道剑伤,浑身是血的美貌女子,正在很认真的啃食着一位死掉的老道,其专注程度堪比高考生,除了啃食之外,那姑娘似乎还在张嘴吸收着什么,总而言之是非常过瘾的样子。
这么美好的画面,宁清当然是掉头便跑了,只是在跑路的前一秒,他好死不死的大叫了一声,来衬托此刻的惊喜心情,女子正啃得来劲,猛然间听到这么清脆的一嗓子,当即便转过头来,露出沾满血肉的牙齿,朝向宁清背影妩媚的笑着,身子微微一纵,已经追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