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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阑珊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沈谖
灯火阑珊
作者:沈谖

年轻的时候喜欢上一个人,林曦她披荆斩棘,奋不顾身追求和守护的爱情,终究像秋季的梧桐叶一样,被风一吹,肆意凋零。林曦无论如何也料不到自己会嫁给程邵岩,别人是青梅竹马,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却是相看两生厌。故人相聚,当一切揭开朦胧的面纱,心是否澄澈依旧。灯火阑珊处,那人是否已走远。





灯火阑珊 第一章
做完最后一台手术,从手术室里出来,长长的走廓里所有的灯光俱已亮起,照在人的脸上,是苍凉的白。
最后一台手术很成功,往更衣室走的李教授用手按了按自己早已僵硬的脖颈,前前后后地转了转,又握拳在自己的腰部敲打了几下,终是叹了一口气,“不过几个小时,浑身的骨头都不像是自己的了,哪能跟年轻的时候比,在手术室里一待就是十几个小时,真是不服老都不行。”
走在一旁的中年医生笑着开口,“老师您可不能服老,您是咱们科室的一把手,这么多病人都是指着您的技术来的。他们要是知道您不在医院了,说不定掉头就走了。”中年医生姓王,年近四十,却依然风度翩翩,行事也很有分寸。王医生当年是李教授带出来的,所以称李教授一声“老师”,王医生在医院工作的年头也不少了,李教授当年就夸奖他是做医生的料,果然不到四十岁的他已在神经外科这一领域小有名气,由于他技术过硬,待人接物又极有自己的一套,所以已然是c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的副主任。即便如此,在恩师的面前,他依旧十分恭敬,紧张的工作之余,也不忘跟老师开开玩笑,缓解压力。
“我倒是想坚守自己的岗位,但是力不从心喽。”李教授用颇不在意的语调感叹了一声,其中却难免掺杂着些惆怅和无奈。对自己的职业不感兴趣的人想尽办法偷懒,数着时间等下班,热爱工作的人却只想将自己的毕生都投进去,不到最后一刻都不愿意离开,只可惜世事并不全有人定,比如衰老,就是人类至今都无法控制的。
“我们这些老家伙就要回家养老了,也该把这个担子交给你们这些年轻人。”李教授说着放慢了脚步,眼光已落在了落后他几步的林曦身上。
林曦依旧低着头跟在李教授的身后,没有注意到他放慢的脚步,就这样不轻不重地撞到了李教授的后背。她抚着刚刚遭殃的鼻头,抬头看了一眼已经转过身来的李教授,带着鼻音,囔囔地说了一声,“老师,对不起啊,撞到您了。”
林曦是李教授带的博士生,现在已经是林曦跟着李教授的第三个年头。李教授是个在学术方面相当严谨的人,平时最爱说的一句话便是“你的一个失误,可能影响到病人的一生。”他不仅对自己严格,对自己的每一个学生也是异常严格的,要成为他的学生不容易,要从他手上毕业更不是一件易事。
林曦以为老师这时会批评她心不在焉,白白占了年轻的优势,做了几台手术就累成这副样子,体力连他这个年近花甲的人都不如。结果李教授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声音也比平时缓和,“丫头,累惨了?今天做得不错,算得上是处变不惊了。”
林曦捋了捋被手术帽压扁地头发,嘿嘿地笑了两声,“老师,您就别寒碜我了,要不是您在我旁边看着,我哪能这么镇定。”
李教授还来不及开口,走在王主任身后的小吴医生就“啧啧”地感叹了两声,“要不怎么说这丫头嘴甜呢,一句话假模假样地谦虚了一番,还不忘拍老师的马屁。教授,您这个学生还收得满意吧?”
小吴医生比林曦年长几岁,这是他们在空余时间开惯了的玩笑,逗得在场几个医生都笑了起来。林曦还不忘朝着小吴横了一眼,“骂谁呢?你才是马屁精。”
这是年轻人特有的活力,李教授被他们这么一闹,刚才的疲惫也去了大半,挺了挺背继续往前面走去。
到了洗手间,林曦打开水龙头,捧着水往自己脸上拍了几下,努力眨了眨眼睛,看到镜子里满是水珠的脸上两个乌青的眼袋。她已经一天一夜没有睡觉,原本是昨天晚上的晚班,早上就可以回家,谁知大清早遇上汽车追尾事件,两人当场死亡,七人重伤被送到医院,医院人手不够,她就留了下来。
她还不能独立完成大型手术,这一天做的两台手术,分别是给王主任和老师当助手。两台手术一共做了9个小时20分钟,被送来的七名重伤患者5名被救活,两名被盖上了白布。走廓里有家属对医生的千恩万谢声,也有伤心欲绝地悲泣声,甚至有人当场晕倒在走廓冰冷的地板上。
林曦不算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但遇到死亡,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无动于衷。犹记得刚来医院的时候,她给教授做二助,十几个小时的手术,结果最后病人一口气还是没有喘上来,教授也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而她一出手术室却连气都喘不上来,跑到厕所里面抱着马桶就开开始吐。虽然早就做好了面对死亡的准备,但再多的心理准备都无法与亲身经历相比拟。教授告诉她,医生不是神,是人,即使有再多的荣誉和赞美落到他的头顶上,他也不会忘记自己所扮演的角。创造奇迹是神的事情,而他只是一个能够尽力而为的人,面对死亡也是医生的工作之一。
经过这几年,在死亡面前,林曦依旧会难过,会无奈,但也渐渐褪却了起初的那种慌张和失措。林曦很庆幸自己遇见了李教授,人人都说李教授对学生太过严苛,半点情面都不留,但林曦知道这是他对生命的负责。她从李教授那里学到很多,无论是技术或者是作为一个医生的心理素质。
从医院里出来已经是明月当空,夜灯璀璨了。初秋的风迎面拂来,带着些微凉意,她将外套的领口拢了拢。在医院门口站了几秒钟,脑袋里确实有些混沌不清,为了生命安全,她放弃了去车库开车的打算,恰巧瞄见顾毓琳的车从地下车库里驶出来,她想都没想就乐颠颠地朝着车的方向走近几步,伸出拿着包包的手,做了一个拦车的姿势。
顾毓琳的车还来不及停稳,林曦已经拉开了车门坐上了副驾驶的位置,双手灵活地扣好安全带,所有的事情一气呵成,却单单忘了征求车主人的同意。
“林小姐,林大小姐,蹭车蹭上瘾了是吧,不带你这样的,下车,自己开车去。”顾毓琳一边说,一边推搡着林曦让她下车。林曦一手抓着安全带,定定地坐着,哪里就肯移动分毫,“你这女人怎么这么小气啊,你反正也是顺路,送我一下怎么了?”
顾毓琳的气也来了,毫不客气地说:“顺你个鬼,你家在城南,我家在城北,送你回家我得绕大半个城,这也叫顺路?”
林曦被她说得气短,只好做小伏低,“顾美女,顾姐姐,看在我一天一夜坚守在救死扶伤的岗位上,你就送我一程,我现在精神萎靡,自己开车在路上要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你心里也过意不去,是吧?”
“啊,呸呸。”顾毓琳皱着眉头剜了身旁的人一眼,嗔怒道:“你还真是百无禁忌,这样的话也拿来乱讲。”说完也不再跟她做无谓的口舌纠缠,反正缠来缠去也缠不过她,踩了油门开出了医院的大门,算她倒霉,谁叫她这么心软,又认识了这么一个比她更懒更能耍赖的女人。
顾毓琳是王主任的学生,跟林曦同一年进的医院,但她们相识其实是在大学里。那时林曦还是顾毓琳邻校的学姐,后来因为林曦休学了一年,她们倒成了同届的研究生,现在又在同一所医院里面,说起来也算是缘分。
橙黄的路灯连成了一串,道路像一条蜿蜒向前的河流,车是一叶叶随波逐流的小舟,狭小的空间里回荡着张学友一如既往醇厚的声音。林曦偏着头靠在一旁的车窗上,顾毓琳看不到她的眼睛,不知道她是睡是醒。车子在红绿灯处停下来,顾毓琳瞥了一眼身旁的人,手指在方向盘上轻扣了几下,没话找话地说:“好久没见着你家男人的影了,你工作这么辛苦也不见他来慰问慰问,献献殷勤,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七年之痒?诶,我怎么觉得你们结婚还没过七年呐。”
顾毓琳是林曦的损友,损友,顾名思义就是没事无聊的时候互相毒舌一下,逗逗乐子。林曦向来神经大条,哪怕开玩笑的时候扯到敏感话题也是一笑了之,从来不曾在这种小事上生过气。这一次林曦没有回应顾毓琳,顾毓琳只当她是累地睡着了,也不再出声,红灯换绿灯,她又踩了油门,专心致志地开车。谁知过了一会儿,身边传来些微动静,林曦换了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声音难得有些低沉,不过口吻倒像是在开玩笑,“什么七年之痒,我跟他认识多少年,两双手都数不过来了,二十年之痒还差不多。”
顾毓琳点了点头,略带玩味地笑了笑,“两个人能在一起闹腾二十几年,也不容易,噢?”
“谁稀罕跟他闹。”林曦是真得困了,低低地自言自语了一句,便又转过头去闭目养神,也无心理会顾毓琳有没有听到。




灯火阑珊 第二章
林曦住在c市人民医院西南方向的一处别墅区,到医院是半个小时的车程,虽然顾毓琳面上老大不情愿,但依旧尽职尽责地把她送到了家门口。wwwwcom和顾毓琳挥手道别,并嘱咐她小心开车,林曦便向大门走去。
身体的疲累让她自动忽略了停在房子旁边梅树下那辆与夜融为一体的黑小轿车,以至于用钥匙开门的刹那,她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带上乖巧地笑容,很自然地跟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妇人打了一声招呼,“妈,您来了。”
“是啊,你和邵岩好久没有带念念回家,我心里老惦记着孩子,所以就过来看看。”
被林曦称作“妈”的妇人其实是程邵岩的母亲,也就是林曦的婆婆,多年从事法律工作,如今是g大法学系院长,年过五十,但保养得当,一个发髻往后梳起,看上去不过四十出头的样子。程母是好教养,好脾气,又是从小看着林曦长大的,待她便像待亲生女儿差不多,即使话语里带了对儿子儿媳经常不回家的抱怨之意,却依旧是语速适中,声音平稳,完全没有要发火趋势。
林曦在玄关处换好鞋子,便笑嘻嘻地朝着程母的方向走去,原本坐在程母身边陪着程母看电视的李阿姨见林曦回来,打了声咋呼,便回了她自己的房间。
林曦拿起茶壶倒了一杯茶给程母,在程母旁边坐下来,原本因疲惫而搅得像浆糊一般的脑袋又被迫迅速地运转起来,脸上依旧是自然无比地笑容,“妈,念念睡着了?”
程母轻抿了一口茶,又将茶杯放回了茶几上,提到孙女,她脸上的表情也缓和不少,嘴角还漾起了笑意,“是啊,闹腾了大半天,给她讲了两个故事才肯睡觉。”
林曦见婆婆心情不错,忙趁热打铁,“妈,这几天我医院的工作比较忙,邵岩公司的事情也不少,所以。不过我本来打算这周末带念念回家的。”仿佛是怕婆婆不信,林曦又很认真地强调了一遍,“真的,我不骗您。”
程母注意到灯光下自家儿媳妇顶着两个大黑眼圈,一脸孩子气的模样,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最后也只是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地嗔怪了一句,“你这傻孩子。”
“那您这是,不生气了?”林曦试探着问了婆婆一句。
“我什么时候当真生过你们的气?只是你们搬出来住,事事都照料不到,心里难免挂记,你和邵岩又成天忙着工作,自己都还是小孩子心,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还要照顾念念,叫我怎么放得下心。”
林曦在一旁听着婆婆的教训,附和地点着头,心里还膜拜着各路神仙,期盼婆婆千万别把话题转移到他家宝贝儿子身上,结果祷告无效,婆婆终于还是想起了她的儿子,“邵岩这几天又去哪里了?”
林曦扯了扯嘴角,刚想为不知道正在哪里快活的老公开解,早被英明的婆婆果断地堵住了话头,“刚刚我问过念念了,她说邵岩好几天没回家了,小孩子总不至于撒谎吧?”
林曦的脑袋又马上转了个弯,舌头也跟着打了个转,“嗯。他出差了,到上海,据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会议,非得亲自去不可。”为了增加可信度,林曦硬着头皮又添了一句,“好像连陆意南都一起去了。”
“意南也去了?”程母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那看来还真是挺重要的,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这次林曦连想都没想就胡乱报了一个时间:“总得再过一周左右吧。”
程母点了点头,仿佛是相信了林曦的说辞,一边起身一边对林曦说:“那好,周末你带念念回家一趟吧,她爷爷也怪想她的。你也忙了一整天,早点休息吧。”
林曦答应了一声,跟着婆婆走到玄关处,拿起婆婆的外套帮她穿好。就在程母拿起包包想要往外走的时候,大门的钥匙孔突然开始转动。林曦蹙了蹙眉头,有种想死的冲动,但怎么也阻止不了程邵岩推门进来。
程邵岩手里的钥匙还来不及收起,看到客厅里站着的两个女人,也是微微地一愣。林曦在婆婆的视线之外狠狠地白了程邵岩一眼,什么时候回来不好,偏偏要选这个时候,将她至于这种尴尬的境地。要知道她刚才那些精心策划的谎言就这么被他给打破了,可能还在程母眼里落个不诚实的印象。程母惊讶地看了程邵岩半晌,又回过头来看了林曦一眼,林曦只得讪讪地笑了两声。
程邵岩又扶着程母到沙发上坐下,他坐在程母的旁边,林曦则坐在旁边的小沙发上。这一次程母不再问林曦,而是将矛头对准了程邵岩,仿佛是横了心要拆穿他们的小把戏。
“这几天去哪里了?”依旧是刚才问林曦的问题,再一次问程邵岩,口气却生硬了许多。
程母此刻面对着程邵岩,林曦就正好坐在她背对着的位置,她举起右手,往头上比划了一下,做出一个叉发钗的动作。
程邵岩不动声地将眼光从林曦那里移回来,规规矩矩地回答母亲的问题,“出差去了。”
“去哪里出差?”
林曦又伸出一跟手指,往天花板上指了指,左右摆动了三下,程邵岩的答案就随即脱口而出,“上海。”
程母朝着身后看了一眼,林曦忙收回了手,老老实实地放在膝盖上。程母转过来的时候,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小曦说你还有一周才回来,那你是因为想家想得厉害,所以日夜不停地赶完工作,陪老婆孩子来了?”
程邵岩自然知道瞒不过自己英明的母亲大人,却依旧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要不怎么说您是我妈呢?还是您最了解我。”
“那什么。”林曦从沙发上站起来,“妈,你们先聊着,茶凉了,我去厨房泡壶茶过来。”说完林曦便拿着茶壶快步进了厨房。
林曦前脚一踏进厨房,程母就用食指在程邵岩的额头上狠狠地戳了一下。程邵岩忙用手挡了挡脸,“邵女士,君子动口不动手啊,要动也别动脸。”
程母恨铁不成钢,但还是压低了声音抱怨,“你程少爷原来还知道脸面啊,瞧你这一身的酒味,又到哪里鬼混去了?还让你媳妇帮着你扯谎,你不要脸,我和你爸爸还要脸。”
“谁让她帮我扯谎了,那是她自愿的。”程邵岩晚上应付客户,在酒桌上喝了几杯,原本就不清醒,这句话倒是脱口而出的,却忘了在程母面前辩解他今天晚归的原因,连程母说他在外面“鬼混”这件事情他都自动过滤了。
“混账东西,这种话也说得出口,要被你爸爸听到,看他不抽死你。”林母往厨房的方向看了一眼,转而又对程邵岩说,“你也知道我们家和林家的关系,你要是敢亏待林家的姑娘,你爸爸是不会放过你的。况且林曦又这么肯护着你,换成别人,指不定怎么向我抱怨。”
程母说完,见程邵岩半天都没有动静,也不回应她,便恨恨地踹了一下他的脚,“我说的话听到了没有?”
程邵岩“嘶”地吸了一口气,程母那一脚踹在他的小腿骨上,其实没用几分力,但为了让程母结束今天的这番教训,程邵岩故意放大了痛觉效果。程母到底是嘴硬心软,也盯着他的小腿处蹙了蹙眉,却不再说话。
林曦捧着茶壶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程母已经走了,只余了程邵岩一人,两手摊着,靠在沙发背上闭目养神。他的领带扯下了一半,耷拉在胸前,领口解开了两颗扣子,眉目并不舒展,脸上微微透着红晕。林曦知道他喝了酒,他刚进门的时候,她就从他身上闻出了浓重的红酒味道。
林曦将茶壶重新放回茶几上,并没有理会程邵岩,径自朝着楼梯的方向走去。只是没走几步,身后便传来程邵岩有些喑哑的声音,“你今天大意了,说谎之前也不打电话跟我串好口供,也不怕穿帮。”
林曦原本不想跟他有口舌之争,只不过她顶讨厌他这种阴阳怪气的口气,所以还是回过头来回了他一句,“凭我们这样的作战经验和默契,我还以为是用不着串供的?是我太高估自己还是高估了你?你在外面怎么样我管不着,可我希望你能做得干净一点,不要把麻烦带到家里来。”
“生气了?”程邵岩仿佛来了兴致,从沙发上起身朝林曦这边走来,他的眼睛微微眯起,嘴角也带着一丝笑意,不像是装出来的,倒更像是被林曦给逗乐了,“原来程太太也是会生气的,是因为我吗?”
程邵岩娶了一个好老婆,他的父母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林曦从来不在他们面前抱怨打小报告,甚至时常帮着他打掩护。朋友们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林曦不矫情,不做作,平时在外面请客喝酒应酬,别人的老婆偶尔打个电话试探或者查岗,只有程邵岩的电话永远不会响起,这就充分体现了一个妻子对丈夫的信任,哪怕程邵岩凭空失踪了几天,她林曦还是该干嘛干嘛,工作生活两不误。




灯火阑珊 第三章
林曦还没来得及换衣服,身上依旧是工作时穿的高领羊绒毛衣和牛仔裤,刚刚过肩的直发随意地扎成一个马尾,她的皮肤很白,是天生的白。wwwwcom小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她像一个洋娃娃,因为她的眼睛很大,睫毛又很长,两腮还带着一点婴儿肥。那种婴儿肥一直带到大学里,程邵岩也曾经因为这个嘲笑她,“你也算美女,有见过‘这样’的美女吗?”说到“这样”两个字的时候,他经常会将语气加重,怪声怪气的,甚至会故意鼓起腮帮。林曦不是忍气吞声的小媳妇,通常身边有什么,就拿什么招呼他。可程邵岩的身手是极灵活的,十次有九次砸不中他,那剩下的一次砸中了,却发现原来只是一个抱枕,将软绵绵的抱枕拿开,还是那张笑得贱兮兮的脸,仿佛深怕别人不知道他笑起来的样子有多招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林曦两腮的婴儿肥突然不见了,在程邵岩的记忆里这仿佛是一夕之间的事情,只剩下一个尖尖的下巴。在客厅透亮的灯光下,她脸上的皮肤显得更白了,仿佛有些透明,不知是不是酒意带出来的错觉,他觉得她的肤就像不久前他从英国带回来的那套骨瓷餐具,他甚至想用手试试触感是不是也和那套餐具一般,光滑细腻。这样想着,他的手竟也诚实地伸了出去,只是刚刚触到她的耳边,林曦就警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堪堪避过他的触碰。她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情绪意味着什么,程邵岩并不太懂,是畏惧或者是嫌恶,不管是什么,结果是最终程邵岩还是颓然地放下了尴尬地举在半空的手,无所谓地挑了挑眉,便从她身旁经过,踏着台阶上楼。
程念的房间在主卧对面,林曦轻轻地踏在白的地毯上,软绵无声。程念已经睡熟,脸上透着两抹淡淡的红晕,和林曦一样长长的睫毛附在眼下,在床头灯微落的光晕下微微闪动着。林曦小心地将念念露在外面的小手放到被子下面,将她嘴角的一缕头发撩开,抚了抚她的额头,在那里印上一个晚安吻。程念在被子里面扭了扭身子,林曦还以为把女儿吵醒了,没想到她只是低低地咕哝了一句,又安静了下来,不知做了什么好梦,嘴角溢出一丝笑意,两颊的酒窝也若隐若现,林曦看着女儿的笑容,之前的烦躁也去了大半。
洗完澡已经将近十一点钟,林曦实在疲累,头发吹到半干便倒头睡觉了。程邵岩很识相地没有过来打扰她,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林曦讨厌他满身的酒味,所以但凡他喝醉了酒,他们便不会同房睡。
起初喝醉酒被林曦赶出房间,程邵岩还肯在客房里凑合一晚上,后来他索就住在外面,第二天一早酒醒了再回来。她知道他在外面另有房产,只是不知道有几处,在哪里,反正狡兔三窟,总不怕他没有住的地方。
不久前,程邵岩在生意上的一个朋友金婚举办晚宴,难得他心血来潮要林曦和他一起出席,结果林曦工作一忙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他打电话来的时候,她正准备进手术室。程邵岩大概是真的生气了,一句话也没说,只冷哼了一声便挂了电话,之后就无端端消失了几天。念念倒是每天都跟他通一个电话,讲些什么她不知道,只见念念趴在床上,拿着电话咯咯地笑。
林曦是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她更不希望长辈因他们的事情烦恼,所以今天跟婆婆撒了个不大不小的谎,没想到那人偏偏挑这时候回来,谎言也不攻自破。她索就借着泡茶躲到厨房里去,随程邵岩自己怎么瞎编乱造,蒙混过关。
闭上眼睛不久,林曦便沉沉睡,她做了一个梦,梦境里是一片没有边际的水,在夕阳下闪着粼粼的金光,风从远处吹过来,带着潮湿的咸味,水上泛起一圈一圈的涟漪。有一个身影立在岸边,手上拿着一粒小石子,侧身弯腰,手肘往后上方一抬,一用力,那小石子便在水面上一纵一纵地跳跃起来,一直跳到她看不见的远方。那人背对着夕阳,夕阳的余晖在他身上镀上一层绒绒的光晕,使他的面容变得柔和,却也模糊起来。她一步步地靠近那个人,想要看清楚他的脸,可那人明明就在眼前,却如海市蜃楼一般,离她越来越远,无论她如何努力地迈开步子,结果都是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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