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武侠修真

官场潜规则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乡下小道
不一会儿,马志兵副总经理进来了。董昕主任立即将自己刚刚被赵一局长叫他去问话的情况告诉给了他,然后担忧地问道:“马总,你去物价局那里办得怎么样了?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办下来!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尽快办下来!否则我们就交不了差了。”
马志兵回答道:“我找了人,托了一下关系,应该没有问题。据对方,这一周之内肯定能办下来。只是可能要一笔费用,毕竟现在是补办手续,不打一下肯定是不行的,这也是行规。”
董昕主任回答道:“只要能够顺利办下来,钱的事好,你自己看着办就行了。”
马志兵开心地道:“这样就好办了。请老板放心,我保证一周之内把那个许可证办下来。”
其实董昕主任不知道的是,这个收费许可证已经办下来了,现在就放在马志兵的抽屉里。
马志兵这样做的目的有二个,一是在董昕主任面前表功,让领导感受到工作的难度;二是想搞一零用钱用,毕竟现在福利差手头紧得很。
马志兵的这种做法,是他多年来的习惯,也是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多年来习的惯性。他们只要是出去办事,都会采用这种办法,一方面给领导留下好的印象,同时增加一零用钱。
龚仲调到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后,很快就发现了这种习惯的做法,立即尽自己的能力进行了抵制。
在路遥主任负责时,这种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扼制。但树大明主任负责后,这种现象有所抬头。到了董昕主任全面负责后,这种习惯性的做法发展到了极致。
一时之间,机关后勤保障出现了一种怪现象,那就是大家都乐于采购乐于外出办事,而不愿意呆在家处理内部行政**务,其根本原因就在此。





官场潜规则 第六十章 旧事重提(1)
就这样,由董昕、马志兵等人背后策划草拟的,经龚仲出面发布的《关于实施正气园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引起的风波,在局党组的支持下慢慢平息了。
对于这个停车管理办法,江南局大部分干部职工还是很有意见的。但胳膊又怎么能够扭过大腿呢?他们除了心理不服外,只得老老实实按这个办法停车交费。
还有部分干部职工如龚仲等人不愿意交费的,就将车停到院外周边的马路边,或其他区免费停车区。江南局机关大院停车难问题暂时得到了缓解,董昕主任为此得到了赵一局长的肯定。
在现实工作生活中,老百姓就是这样简单,只要有制度规定,他们不管是否心服,他们一定会按制度办事,一定是制度的真实执行者。这并不是他们的思想境界高,而是他们没有违反制度的能力。
违反制度规定的,往往是那些制度规定的制订者。
不管是在什么单位什么地方,那些真正不执行制度规定,违法违纪的往往都是那些当官的,都是那些手中有权的,都是那些在台上得冠冕堂皇的,都是那些台前一个样幕后一个样的人。
却这天晚上八多,龚仲从外面锻炼身体回来,在江南局大院遇到了以前的老财务处长方圆与老婆。此时方处长已经退休几年了,他们俩老口子正在院内散步。
龚仲主动上前招呼道:“方处长,您好啊!好久没有看到您了!”龚仲边边拉着他的手,同时与方老处长的老婆打一下招呼。
由于方圆不懂财务,担任财务处长期间,当时的副处长树大明没少给他难堪。那时财务上的问题,方圆处长主要依靠马建设科长。马建设也就是那时在他的关照下,后来才被提拔上来的。
那时,龚仲刚刚从白水局调到财务处,方圆给予龚仲只是一般的关照。
但对于老同志,龚仲却是非常的尊重。他与其他机关干部不一样,平时与那些离退休的老同志亲热得很,只要是路上遇到都主动招呼;与那些乡下来的打工人员也走得近,尽自己的能力关照他们。
就是单位上新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也特别喜欢与龚仲打交道,以前刚刚调入财务处的伍丹青、那玲珑就与龚仲关系特别好,龚仲没少在工作上给予她们关照。
但龚仲有一个致使的弱,那就是与单位的领导离得远,与那些处长们接触也不多。这并不是龚仲不想与他们打交道,而是龚仲感觉没有必要为了与他们打交道而不要自己的尊严。
在江南正气管理局,干部职工的交往是有潜规则的。那就是处级干部与处级干部打交道,科级干部与科级干部打交道。
如果你是一位想要进步的科以下干部,你就要厚着脸皮不要尊严,做好“热脸贴冷板凳”的思想准备,主动去与那些处级干部特别是局党组成员交往。
就如赵一局长的前任杨文局长,他在位时龚仲从不找他,路上遇到也只是礼节性打个招呼。那时的杨文局长对于龚仲的这种招呼,有时是“哼”一下,有时是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的一下头,有时则只当没有听见理都不理睬。
而有些想上个台阶的人,则钻山打洞,绞尽脑汁,让杨文局长感觉他们象亲人一样。如那时的董昕是一位科长,就与杨文局长亲切得不得了。路上遇见要停下来半天话,甚至还可以相互拍拍肩膀以示亲热。董昕就是那时被杨文局长赏识,被杨文局长亲自提拔为副处长的。
但现在却不一样了,杨文局长退休了,以前那些对他恭恭敬敬,让他感觉到象亲人的人陆续离开他了,就是曾经被他赏识并提拔上位的那些处长也在他面前变脸了,让他饱尝了“人走茶凉”的味道。
如现在董昕主任看到杨文局长时,就象龚仲以前遇到杨文局长一样,最多就是礼节性的招呼一下,再也不会停下身影与他话,更不会与杨文局长拍拍肩膀以示亲热了。
而现在龚仲在路遇上杨文局长时,他们则可以相互拍拍肩膀,能够停下来些话了。
杨文局长对待龚仲的态度,就如他在位时对待董昕他们的态度一样,感觉到龚仲确实是个不错的同志,懂得尊重他人,他不禁感觉有些遗憾当时没有发现。
只是杨文局长没有意识到的是,如果现在他的身边还是象以前在位时那样前呼后拥,他又怎么会与龚仲这样的人话拍肩膀。
日久见人心,路遥识马力,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人只有在走了以后,茶才会慢慢变凉;一个人只有失去了什么东西,眼睛才会慢慢变明亮。
所以我们的领导们,一定要心明眼亮,一定要明白一个人“不求你时对你好才是真正的好”的道理。那些成天围着你身边转的人,并不一定内心对你真正的好;那些在你面前不卑不亢但又不失尊重的人,也并不一定不是你的朋友。
方圆老处长也如其他很多领导一样,当然也饱尝了这种“人走茶凉”的味道,见识了“冰火二重天”的世界。
现在见到龚仲这样热情招呼自己,一时之间不禁感慨万端。
对于龚仲的为人与能力,虽当时一起工作时没有及时发现,但现在却是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是啊!是有好久没有看到了。有时间没有,咱们一起走一走?”方老处长主动邀请道。
“当然没有问题!老领导!”龚仲立即回答道。
就这样,龚仲就陪着方圆老处长老两口在正气园周边的马路边走了起来。
龚仲知道,方圆老处长肯定有什么话要对自己,陪他走一走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在龚仲的记忆中,方处长在位时虽没有重培养自己,但生活上还是很关心自己的。那时自己刚刚从白水局调到财务,与老婆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
方老处长有一次与龚仲谈心时,就曾对龚仲开玩笑地道:“现在工作调动太难了!调一个老婆比找一个老婆难多了!以后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就找我哟。”
龚仲是一个非常懂得感恩的人。
方圆处长的这个玩笑与承诺,也许只是他一时开心而的,也许过之后就很快忘记了。但不管怎么样,方处长毕竟在口头上这样关心过自己,总比那些对自己的工作生活不闻不问,只知道安排自己做事的领导强多了。
因此,虽现在方老处长退休这么多年了,他那一时开心口头上的关心龚仲还是记忆犹新的。
他们二人默默地走了几分钟后,方老处长问道:“现在你工作怎么样?老婆调过来了吧?”
由于不知道方老处长到底想什么,龚仲也不好主动提出话题。这一方面是对老同志的尊重,另一方面,是担心祸从口出。
毕竟现在的江南正气管理局,议论是非是绝对的禁忌。特别是与老同志话要心,他们现在退休了没有任何顾及了,如果有什么话让局领导知道是从自己口里传出来的,那就是自己与自己过不去了。
龚仲微笑着回答道:“工作上还是老样子,主要是做办公室工作,同时也做一些财务管理上的事。我老婆已经调过来了,谢谢老领导关心哟!”
虽自己没有象马建设一样,成为方圆处长“圈子”里的人,方老处长在工作上生活上也没有特别关照过自己,但毕竟是他曾是自己的老领导,特别现在都过去几年了还记得自己曾经两地分居的事,龚仲还是有些感激,真心的感谢方老处长道。
“你是学财务的,怎么改行搞办公室了?”方老处长的老婆听到龚仲这样,感觉很奇怪的,没有待方老处长什么,就不禁在旁边插口问道。
方老处长见到自己的老婆在旁边插话打断自己,不禁有些不高兴嗔道:“你不知道就不要乱问,这是局党组的安排,已经好多年了。”
方老处长完以后又问龚仲道:“树大明现在怎么样了?我好久没有看到他了。”
龚仲听到这里,立即敏感地意识到,方老处长今天要求与自己散步,是想从自己这里打听树大明他们搞出来的“黑山事件”的一些具体情况。
自从“黑山事件”发生后,以赵一局长为首的江南正气管理局党组立即停止了树大明的职务,不久就把他调到江南正气管理局林家港办事处工作。
按赵一局长的想法,在案件最后了结以前,除了树大明不再适应担任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主任外,另外还有二个深层次的意图,一是眼不见为净,将树大明调离他的视线,免得看到他心烦;第二个意思是给树大明一个反省的机会,看他是否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是否有一个正确的心态,对局党组有什么表示,是否会认罪服错。
可惜的是,树大明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自始至终都没有把握到赵一局长给他的最后机会。
他被停止职务调到林家港后,根本没有静下心来想想,自己在这起案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应当对局党组表明什么态度。树大明还是如前一样,除了千方百计推脱责任外,根本不承认自己犯了什么罪,也天真的以为以赵一局长为首的江南局党组拿他没有办法。
当然,这些都是几年后案件了结后,大家才慢慢意会到的。
这些都是江南局的禁忌,更何况龚仲情况更加特殊。
开始是“以当事人的身份”被通报在江南局干部职工面前,后来又有人私下议论龚仲什么“知情不报”,要是他及时报告局党组,树大明他们就搞不成“黑山事件”了,江南局也就不会面临这样大的经济损失了。
龚仲也不好申辩什么,他相信事实终归是事实,事实的真相最后会大白于天下。至于这几年他被剥夺竞争上岗的资格,工作生活甚至人格上都受到影响。这只能是自己命苦,是命中注定有这一劫难。




官场潜规则 第六十一章 旧事重提(2)
“他还在林家港办事处,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对于这些敏感话题,龚仲当然不敢多什么,只是简单地回答方老处长道。
“你被他害惨了。要不是他,你现在肯定不是这个样子,早就上了一个台阶了。”方老处长有些同情也有些惋惜地道。
“这都是一个人的命吧!只怪我命苦,遇上了这样的事,是我命中注定有这一劫。”龚仲有些无奈地道。
对于树大明等人搞出来的“黑山事件”,严格来与龚仲没有任何关系。
但为什么龚仲却又脱不了关系,被江南局党组责怪这么多年,以至于还取消了他这几年的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资格,至今都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后来随着司法机关的介入,以前一些各种各样的法慢慢浮出水平时,以赵一局长为首的江南局党组,也不愿意根据事实真相还龚仲一个清白。
龚仲无辜地绞入这起案件中,就是因为他有二次“接触”了这起案件。
第一次就是树大明在实施这起事情前,将当时正气物业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兼任会计方丽红,还有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办公室主任龚仲,叫到他的办公室道:“现在物业公司账户上有几百元,放在那里不能产生任何效益。现在有一个机会,就是物业公司在黑山建设银行开一个账户,三个月不动用,除了正常银行利息外,还可多得三十万元利息。你们俩人的爱人都是银行的,你们去了解一下这样做有没有风险。”
第二天早晨一上班,龚仲就找到树大明主任的办公室,将昨天晚上去自己爱人商量的意见告诉他:“这样做肯定有风险。树主任,你想一想,资金存在我们物业公司的银行账户上,与对方有什么关系?对方凭什么多给我们三十万元利息?事情没有这样简单,一定要慎重考虑,我感觉做不得!”
由于龚仲不负责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也不知道树大明所的“机会”的具体情况,他只是以一个旁人的身份,善意提醒树大明主任。
至于方丽红是怎么回答树大明主任的,龚仲就不知道了。
但后来案情暴露出来后,江南局干部职工包括龚仲才知道,在龚仲提醒并明确反对这个“机会”的一周内,树大明就与方建军、方丽红三人,背着江南局所有人员,当然也包括龚仲在内,以最快的速度去黑山建行,以物业公司的名义开了一个银行账户,将五百万元资金从江南市转到了黑山市物业公司的银行账户上。
这就是龚仲第一次“接触”“黑山事件”的全部经过。
龚仲以前负责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但在此事发生前一个多月,树大明主任在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科以上干部会议上,决定龚仲不再负责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由会计方丽红全面负责。
因此,从工作职责上来,物业公司财务与龚仲没有任何关系,龚仲没有任何权力干预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的权力。而且树大明要龚仲了解能不能做时,并没有多这个好“机会”任何具体情况。
后来案情暴露时,树大明他们三人就以这次机会为借口,“黑山事件”是他们四个人一起商量办的,做之前一起统一了意见。
而且江南局党组书记赵一局长也以此次事件为依据,把龚仲“当事人”的身份改套上了“知情不报”的帽子。他们一致认为,如果当时树大明要龚仲了解那个机会有没有风险时,龚仲向江南局党组报告了,树大明他们就没有办法搞出“黑山事件”了,正气物业公司也就不会面临损失几百元的风险了。
这真的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龚仲根本不知道树大明他们会去实施这个机会,也不知道这个机会的对方是谁,他们是怎么联系上的,具体怎么操作。
树大明没有,龚仲限于身份当然不会问。而且龚仲还是根据自己的见识与理解,提醒了树大明其中存在的风险,明确提出了自己的反对意见。
如果树大明问龚仲这个所谓的机会能不能做,就视为是与他一起商量了,那古代“莫须有”的故事真的又要在今天重现了。
至于以赵一局长为首的江南正气管理局党组,后来给龚仲套上的“知情不报”的帽子,不但与事实真相不符,与制度规定不符,更与组织原则不符,与实际做法不符。
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在没有发现问题的情况下,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龚仲总不能捕风捉影,仅凭树大明的一个法会就去报告吧?
更何况还是越级报告,还是报告自己领导的事情?
在机关里做人做事,是要严格遵守组织程序的,也有很多习惯性的规则是不能违反的。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如果没有铁的事实依据,下级是不能越级反映情况的,也不能过问领导的事的,更不能私下打听领导的事的,更谈不上越级去反映自己领导的情况。
这些都是官场大忌,不仅是组织原则不允许,习惯性的做法更加不允许。如果一个机关工作人员不懂这些,他不仅违反了组织原则规定,也将如过街老鼠处处碰壁寸步难行。
但“官”字里面有二个口,正反都是在那个宝盖头下面进行的,普通老百姓是没有任何办法改变的。
以赵一局长为首的江南正气管理局党组,后来在追究龚仲的责任时,是按照这样的逻辑进行推理的:“一、正气物业公司被骗了五百万元是事实;二、这巨大的经济损失是树大明等人搞出来的是事实;三、树大明搞之前问了龚仲能不能搞是事实,也就是龚仲知道这事也是事实;四、龚仲没有报告局党组是事实;五、如果龚仲报告了局党组,树大明等人搞不成了也是事实。”
对于这种严格的逻辑推理,龚仲除了心理不服外,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后来法院在公开审判树大明时,当法官质问树大明为什么不尊重龚仲的意见,树大明是这样回答法官的:“龚仲是了其中存在风险,也提出了自己的反对意见,但龚仲没有存在什么风险。我以为他的是三十万元的利息有风险,担心对方不会按承诺支付。龚仲根本没有那五百万元存在风险,如果他当时清楚了,我可能就不会上当了。”
对于树大明这样的解释,当然不能减轻法律对他的追究,法院也不会如他所想将责任推脱到龚仲身上。
龚仲有一次郁闷时,与财务处马建设处长起此事。
马建设处长是这样理解的:“你是赵一局长派去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树大明主任虽剥夺了你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的权力,但你还是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财务负责人。”
“而正气物业公司是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所属经济实体,从职责上来你还是有管理物业公司财务的权力。更重要的是,这件事树大明多少告诉你了,你也多少知道一,出了事后你当然跑不了,局党组当然会追究你的相应责任。”
龚仲第二次接触“黑山事件”,就是那五百万元按约定到期后,树大明安排龚仲与方建军、方丽红一起去黑山建设银行,将那资金从黑山市转回到江南市。
由于龚仲是第一次为此事去黑山建设银行,也是第一次与对方正式接触。但大家在介绍认识时,除了黑山建设银行解放路支史江生副行长的具体身份外,其他人都没有具体的工作单位与职务。龚仲也因此认为他们与史江生副行长一样,都是银行的工作人员。
经过一番交涉,并电话请示树大明主任同意,方建军总经理等人同意了对方滞后几天还款的请求。
在协调过程中,史江生副行长对龚仲等人保证道:“现在资金由银行统一控制,资金是安全的。”
后来在公开审判这起案子时,史江生副行长在法庭上也承认当时确实是这样保证的。
就是因为史江生副行长的身份及保证,加上其他各方面的原因,龚仲就没有坚持去银行营业间查明具体情况,使案件到当年十月份才被龚仲揭露出来。
后来江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江南正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黑山建设银行解放路支行责任区分时,就以“树大明等人从三月份起就知道资金在不物业公司银行账户上,而到十月份才正式报案,使犯罪分子将资金耗费光了”,作为正气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的事实之一。
以赵一局长为首的江南局党组在追究龚仲的责任时,因此进行了这样的逻辑推理:“五月份以前不怪你,但五月份你与犯罪分子直接接触了,却没有报告局党组。如果你当时报告局党组了,物业公司就不会这样被动了,经济损失也就没有这样大了。”
这就是龚仲与树大明等人搞出来的“黑山事件”的全部过程。
第一次是树大明咨询龚仲那个“机会”有没有风险,第二是树大明安排龚仲去黑山银行转钱。
龚仲的这二次接触是正常的工作,与“黑山事件”案件没有任何关系,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事情。
但江南局党组却做出那样严谨的逻辑推理,先是将龚仲作为案件的“当事人”之一,后来又套上“知情不报”的帽子,并因此剥夺了他参加处级干部竞争上岗的资格。
而江南局部分不明真相的干部职工,甚至将龚仲作为犯罪分子之一对待,共同导演了一幕现实版的“窦娥怨”。
(祝各位光棍节快乐!)




官场潜规则 第六十二章 旧事重提(3)
“唉,你真的被树大明他们害惨了!你的命真苦!”方圆处长听了龚仲简单的回答后,有些同情地感叹了一句。
其实,对于龚仲所受的冤枉,江南局很多干部职工还是知道的,就是以赵一局长为首的局党组也心里明白。
只是没有一个人敢出来句实话,因为这涉及到局党组的面子,涉及到赵一局长的面子。
如果哪个出来龚仲是冤枉的,与“黑山事件”那案子没有任何关系,这不就是以赵一局长为首的江南局党组冤枉了龚仲?
古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在那个物资匮乏生存第一的年代,人们都发出这样的感叹,可见知错能改的难度有多大,更何况在物资丰富人性复杂的今天,想要人们能自觉改正自己的错误,那真的是难于上青天了。在江南局党组的面子前,在赵一局长这个党组书记的面子前,龚仲这个的科级干部的政治生命,又是显得多么轻微多么苍白。
1...2425262728...82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