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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孑与2
狼来了的故事也是一样,说的次数多了,也就变成真的了。
突厥人的故事更是这样,明明早就被大唐军队杀的差不多了,即便是没有杀死的,也成了大唐的顺民,没想到,大唐刚刚换了一个皇帝,突厥人又开始闹腾了。
站在城墙上的云初非常的感慨。
一个民族习惯强大之后,再让他们低头当孙子的可能性就很低了,尤其是品尝到权力滋味的种族,就算主人对他们再好,他们还是想着独立自主,想着如何独享权力。
城外的突厥人不是一下子就聚集到龟兹城外的,先到的一部分都是骑兵,这些人时不时地骑着马来到龟兹近处,观察如何收拾这座城里的人。
被何远山用铁链子绑在高台上的两个突厥人被突厥骑兵看到了,于是,突厥骑兵群就爆发出一阵阵勐烈地吼叫声,最夸张的是,还有突厥人用刀子割破脸,把血涂抹的到处都是,然后双膝跪在地上,高举双手,用极有韵律的突厥语言唱诗一般的向腾格里发誓,一定要把城里的唐人剥皮抽筋,制作成人肉之酱。
然而,这些突厥人看起来似乎很愤怒,却没有一个人愿意靠近龟兹城一箭之地。
城门洞子里挤满了身着甲胃的府兵,这些人没有任何紧张的意思,只是抱着自己的武器安静的坐在地上,有的甚至闭着眼睛睡觉。
倒是何远山,刘雄这样的人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不断地朝乱糟糟的胡人们发布各种命令,让整座龟兹城里的胡人动弹了起来,如同一锅烧开的水。
“就要让他们动起来,才不会感到害怕!”
何远山看起来越发的像一个大将军了。
而商州折冲府校尉丁大有这个从五品武将却好像消失不见了,以至于让城里的胡人们产生了一种错觉,何远山才是这座城池的最高指挥官。
云初从何远山这里领了一个联络折冲府府兵的差事,开始寻找丁大有。
此时此刻,城里最安全的两个地方,无非就是无人知晓的老羊皮的藏身处,一个就是丁大有待着的府兵指挥中枢。
老羊皮的家就该是老羊皮的藏身处,那么,丁大有的家,也就该在丁大有在龟兹城里的居住地,只是云初不知道而已。
丁大有喜欢胡姬的名声很多龟兹人都知晓,想要巴结丁大有的胡商以及唐人商贾们自然也是知晓的,毕竟,只要出现美貌的胡姬,人人都想着送到丁大有那里去。
送兵营里自然是不成的,就算丁大有是从五品的武将,一旦被军中司法参军知晓他在军中蓄养胡姬,挨一百军棍,流放三千里的惩罚他是逃不掉的。
有了这些成算,再寻找丁大有的外宅,就很容易了。
很快,云初就找到了一座距离军营最近,外观毫不起眼,却占地广博的普通宅院。
门口站着四个膘肥体壮的胡人武士,云初理都不理这四个武士,踩上台阶就径直进了大门。
武士们也好像没有看到云初,任由他进入。
进了门之后,云初就停下脚步,朝两个挎着唐刀的府兵拱手道:“大关令属下掌固云初求见丁校尉。”
原本装模作样站的笔直的府兵,发现进来的是一个唐人少年,身体顿时垮了下来,懒洋洋的给云初拿来一个凳子道:“坐会吧,校尉这时候忙着清理后宅呢,没工夫见人。”
云初也不坚持,就笑眯眯的跟两个把门的府兵聊天。
一人拿着一把葡萄干聊天氛围很好,只是后宅总是有微微的惨叫声,很是打扰聊天的兴趣。
云初足足等了半个时辰,才在一个府兵的带领下走进了校尉丁大有的后宅。
后宅里的血腥味很浓,而七八个府兵正在用铲子铲地皮,一个彪形大汉懒懒的半躺在一张胡床上瞅着云初。
“突厥人靠近城池吗?”
云初摇摇头道:“未曾,只是在城池周边呼号,骚扰。”
“告诉何远山,现在还不到府兵出击的时候。”
云初低头施礼道:“大关令以为,校尉应该出现在城头鼓舞城中百姓的士气。”
丁大有摇摇头道:“我出现的时候,便是陌刀做最后一击的时刻,此时,城头有两个旅帅支撑,足够了。
回去告诉何远山,他战死之后,才轮得到我出征!”
云初抬头看看天空中的骄阳,用手捂住鼻子道:“别把尸体丢水井里,坎儿井马上就会被突厥人断绝,我们要用井水解渴。”
丁大有微微有些凸出的两只大眼睛瞅着云初,多少有些不怒自威的意思。
“等你成了司法参军之后再来置喙老子的事情。”
云初摇头道:“没有指责校尉的意思,此时天气炎热,尸体腐败极快,加上城中人多,人吃马嚼的很容易引发瘟疫,校尉不得不防。”
“这么说,你通晓医术?”
云初点头道:“比起军中那几个郎中,高明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丁大有摆摆手,示意云初离开,看得出来他今天的心情一点都不好,也对,不论是谁,把朝夕相处,同床共枕的众多床伴给杀了,心情都不会怎么好的。
云初来找丁大有的目的就在于避免上战场!
尽管何远山他们已经承诺不用云初上战场,然而,在危急时刻,他说了不算。
因为何远山并不是龟兹城里的最高军事长官,他的话不算数,只要丁大有愿意,一句话的事情,云初就要成为军队中的一员,站在最前面举着长矛迎战突厥骑兵。
参加这样的战斗对于云初来说毫无意义,就算能活下来,斩杀再多的敌人,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价值。
可是呢,既然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唐人,那就要做一些符合这个身份的事情。
他年纪小,跟大唐的郎中相比,云初治疗外伤的手段更加高明,因为他会各种包扎,会进行简单的外伤缝合,知道一些人体构造,知晓清洁的环境才是防止感染的重中之重。
知道这些就足够了,再加上他还知晓一些土方金疮药的制作,比如,用猪油、松香、面粉、乳香、没药,这些在西域就能找的到的材料制造简单的金疮药。
这已经非常非常的高级了,大唐折冲府里的军医一般使用草木灰跟石灰来充当金疮药的主要材料。
酒精这东西虽然很好,然而,只要云初把这东西弄出来,以现在的环境来看,他会死的比猪还要凄惨……死后都会被大卸八块煎炒烹炸的那种死法。
下等人就不配拥有好东西,如果拥有,也一定是属于皇族以及勋贵们的,如果反对,肥猪的下场,就是想拥有好东西的下等人的下场。
老神仙孙思邈老人家之所以会被称之为药圣,这跟他老人家允许天底下的所有药家可以用他的名字来命名自家发明的药方有很大的关系。
不信,你去仔细研读老人家一生的功绩,然后就会发现,他老人家传说活了好几百岁的传闻是有一定道理的,不活这么久,就没有办法给后人留下那么多的宝贵财富。
孙神仙的药方没人敢剥夺,云初的药方……程咬金家的狗都会朝他汪汪叫着讨要。
等级森严,这是云初在看过无数文书,以及无数判例之后总结出来的答桉。
个人的能力在大唐无关紧要,宗族的能力才是大唐社会最看重的能力。
云初再一次出现在城墙上的时候,何远山依旧坐在一个破烂的草棚子底下,死死地瞅着城外越来越多的突厥人,云初以为的趁着对方立足未稳突袭对方的场面没有出现。大家都很守规矩,一方等着人多了之后就攻城,一方等着敌人来攻城。
中规中矩的没有半点亮点可言。
随着城外的骑着马,骑着骆驼,乘坐勒勒车,或者步行而来的突厥人越来越多,龟兹城里终于有了一些战争的氛围。
云初准备招募一些人手来组建伤兵营,为此,他刻意去了白羊部。
结果,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说,白羊部的人都是战士,哪怕是女人也不会在敌人到来的时候躲起来。
看的出来,羯斯噶很想在这一场战争中好好表现一下,用来稳固他在族人心中的地位。
塞来玛很想问娜哈这个孩子怎么样了,却被羯斯噶给打断了,他很相信云初的能力,认为他一定会保护好娜哈的,却不放心云初对塞来玛的情感,总觉得这个已经变成唐人的塞人少年,会把塞来玛从他身边夺走。
“照顾好塞来玛,如果她出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我会杀了你。”
云初的声音低沉而冷酷。
“放心吧,我是勐士,一定会保护好塞来玛的,不用你多操心。”
云初点点头就走了,这是一件很没有办法的事情,游牧的胡人们都不怎么喜欢云初描述的活计。
倒是那些在城里以跳舞为生,或者以卖身为生的胡姬们愿意积极地参加进云初的队伍。
所以,云初,就把伤兵营建立在了老羊皮的家里。
他还征用了整座龟兹城里能找到的所有药物,麻布,棉布,以及各色香料,准备在治疗伤兵的过程中大显一次身手。
因为,只有手艺活,才是大唐王朝上层人物允许底层百姓发光发热的地方。





唐人的餐桌 第三十一章该死的庸医
趁着胡姬们清洗整个宅子的时候,云初打开了地道门,发现在一盏昏黄的灯光下,一个瘦小的跟猴子一样的老人正在跟一个胖胖的小丫头对坐,全神贯注的玩着抓石子。
都是一副天真无邪的恶模样,就是在外人看来场面有些惊悚。
“照顾好娜哈,我才会真正的感激你。”云初凑到跟前也加入了抓石子的行列。
“我用不着你感激我,纵观你近日所思所想,你在全力以赴的逃避战争。
小子,你觉得你能逃得掉吗?”
云初笑着将石头丢起来,灵巧的用手背接住,再把手抖动一下,石子再次飞起,凌空捉住需要的三颗石子,放在小桌子上道:“只要我足够谨慎,就一定能逃掉,来犯的突厥人没有你说的那么强大,守卫龟兹的府兵也没有你认为的那么软弱。”
“你杀侯三做什么呢?他就是一个奴隶人,你身为强者,应该有悲悯之心,更何况他还是你的族人。”
云初无声的笑了,没有回答老羊皮的话,只要他没有亲眼看到自己杀人,云初就不会承认。
“看样子,你该是一个天生的唐人,我以为你杀他的最大原因是因为他接受了我的收买,背叛了唐人这个光明的名字是吗?”
云初顾左右言他。
“你为何能在龟兹城里来无影去无踪呢?”
老羊皮笑道:“这没有什么稀奇的,这个院子的隔壁也是我的院子,隔壁院子的隔壁,也是属于我的。”
云初心头吃了一惊,瞅着老羊皮道:“为什么我有一种整座龟兹城都是属于你的,这种错觉呢?”
老羊皮同样笑而不答,还伸出自己皱皱巴巴的手往娜哈嘴里填了一颗鸽子蛋大小的沙枣。
云初站起身认真的朝老羊皮施礼道:“如果我战死了,请帮我照顾好娜哈,不为别的,就为了佛爷说的那句有意思。”
老羊皮伸出一根手指在娜哈微微上翘的鼻子上刮了一下道:“如果你死了,她将成为一个尊贵的公主,如果你没死,我想,她以后的日子会过得比公主还要愉快。”
娜哈被老羊皮逗得哈哈大笑,看得出来,她真的很喜欢眼前这个长得很像猴子的人。
云初从地道出来的时候,胡姬们已经把庭院清洗的非常干净,同时,按照云初的吩咐洗干净并且用柳枝水煮过的麻布也被撕成四指宽的布条晾晒在烈日之下。
城外的突厥人似乎还在等什么人,或者在等机会,这让云初非常的不理解。
要知道梁建方大将军就是在等这样的机会,好把突厥人一次解决。
小小的意外,让何远山他们非常的兴奋,只要突厥人多浪费一天时间,他们活下来的概率就大了一分。
“云初喝一杯解解乏!“
刘雄似乎比谁都高兴,见到云初就把自己心爱的酒壶丢过来邀请他喝酒。
云初对这个时代里所有的酒都没有太大的兴趣,主要是酿酒的过程一点都不卫生。
西域人喜欢喝大麦酒,也就是青稞酒,这种酒的度数依旧偏低,大多数合起来甜丝丝的。
至于另一种叫做“阿日里”的奶酒,估计应该是马奶酒的前身,这种酒发苦,发酸,像酸奶多过像酒。
酿酒的过程本身就是细菌转化的一个过程,控制好了是酒,控制不好就是害人的毒药。
仅仅为了品尝那点微不足道的酒精冒这么大的险,不值得。
“突厥人没有攻城的打算。”刘雄见云初不喝酒,就自己咕冬了一大口,愉快的对云初道。
“没有看到突厥人制造梯子,也没有看到突厥人在城外叫骂。”
掌固张安的情绪也非常的高昂,在一边快速的补充。
“他们的骑兵甚至没有朝城头射箭……”另一个掌固更加的兴高采烈。
从这几个人的反应来看,他们其实也不喜欢打仗。
云初笑了,对何远山道:“书上说攻城无非是三个方面,从外边攻进来,派奸细从里面打出来,里外一起攻击守军夺下城池。
既然外边没有动静,我们是不是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城内?”
何远山摇摇头道:“我们上一次发现地道,私自劫杀了那些突厥奸细已经是越权了。”
“越权了?丁校尉?”
何远山打个哈哈就把话题给岔过去,只说今晚可以睡一个好觉了。
云初再看看刘雄,发现这个家伙似乎也不想继续说话,把身子靠在城墙上,闭着眼睛假装睡觉。
云初意识到可能问到了人家忌讳的地方,也自然不再询问,既然战事没有开,自己这个专门收拢伤兵的掌固,自然也就无事可做。
眼看着天黑了,云初就回到了老羊皮的宅子里,从地道里抱出已经睡着的娜哈,安置在胡床上,自己也躺在胡床上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一个小小的人数不足六千的龟兹城里破事还真是多。
说真的,他已经有些厌烦这里的破事情了,早日离开回到长安去过一点正常人应该过的日子才是正经。
晚上的龟兹城里因为牲口多,平日里最沉默的骆驼这时候却不怎么听话,看到天上的有了月亮,就会“啊啊啊——”的拖着长音叫唤,声音非常大,一个开始叫唤了,剩下的骆驼只要有事没事都会叫唤,和鸣的声音震耳欲聋,让人恨不得抹掉骆驼的脖子。
就在云初昏昏欲睡的时候,一阵激烈的砸门声惊醒了他,勐地坐起来,而娜哈也第一时间钻进了他的怀里。
临时充作门子的哑巴战战兢兢地打开门,云初已经把娜哈送进地道里去了。
七八个戴着斗笠的黑衣人抬着一张门板走进了院子,走在最前面的一个汉子沉声道:“郎中在哪里?”
说起来,云初新建的这个伤兵营只有一个郎中,这个郎中自然就是云初。
见这些人似乎没有恶意,云初就站出来拱手道:“伤兵营掌固云初在此。”
为首的大汉见出来的是一个面色黧黑的少年唐人,忍不住皱眉道:“没有其它郎中了吗?”
云初笑道:“出门向西走六百步,那里是折冲府校尉的家,诸位可以去那里寻找别的郎中。”
为首的壮汉掏出一面满是纹饰的铜牌,在云初眼前晃一下道:“救他!”
虽然仅仅是一瞬间,云初还是看的很清楚,牌子上写着三个篆字——不良人!
当这三个字进入云初的眼帘之后,他的大脑立刻就进入了疯狂的搜索模式。
很奇怪,他看过那么多的文书,没有一个文书上提及过这三个字。
但是,这个人既然把这面牌子对着他这个二级吏员胡乱晃荡,就只能说明,人家的位置在自己之上。
这也不对啊,云初进入大关令衙门之后,读书,读文书的主攻方向就是大唐的官员配置,至于这个不良人他是真的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思绪只是一刹那,云初接下来就让这些不良人将伤者放在一张木床上,随即,就有五六个胡姬举着油灯出现,将整个房间照耀的亮堂堂的。
能以跳舞出卖色相赚钱的胡姬自然是美丽的,尤其是在油灯下,每个人的脸上被油灯铺上了一层柔和的澹黄色光芒,这就让原本皮肤粗糙的胡姬们的面色变得柔和。
云初小心的用剪刀剪开伤者的衣衫,发现这个家伙的两条腿上全是大小不一的伤痕,有几道伤痕已经能看到骨头了。
大腿血管也正在滋滋的向外喷着血,云初用麻布条子用力的绑住此人的大腿根,断裂的血管流淌出来的血从喷泉状,变成了滴水状。
看看伤者苍白的面容,以及完全失去血色的嘴唇,云初对为首的壮汉道:“伤者身上最大的血管断了,流血太多,可能救不活了。”
“什么叫可能救不活了,也就是说,也可能救活是吗?”
云初皱眉道:“救活他做什么呢?就算是救活了,他的两条腿都要被砍掉,这可能比杀了他还要残忍,我有一种药,他喝了之后,就会陷入昏睡中,在不知不觉中死去,这应该才是对他最好的治疗方式。”
“你这个狗日的庸医!”其中一个壮汉被云初的一番话刺激的三尸神暴跳,照着云初的面门就是重重一拳。
云初灵活地避开这一拳,再一次对为首的不良人道:“你应该明白,我说的才是真话,任何告诉你说能把你同伴救活的人才是庸医。
如果此时是寒冬腊月,或许有那么一两分活下来的机会,现在是酷暑,他的伤口马上就会溃烂,发臭,长蛆虫……你好好地想想,还要不要让他遭受这样的罪。”
“真的就没办法了吗?”还是那个要打云初的壮汉哽咽着问。
云初来到壮汉身边惋惜的道:“我的本事不足以治疗这样的伤患,再加上这里没有无菌室,没有消毒剂,没有青霉素,没有合适的手术刀,而我的医术还达不到接续血管的水平,再加上我现在还没有办法把你们的血灌注到他的血管里给他续命……
说真的,他没有活下来的可能,在这样的环境里,就算孙神仙亲临,也救不活他。”
云初的话说的极为诚恳,虽然他说的东西这些人闻所未闻,但是呢,任何人都看得出来他说的是真心话。
听了云初的话,那个悲伤的壮汉扑在昏迷过去的伤者身上嚎啕大哭。
“就算孙神仙亲临也救不了他,这是真的吗?”
为首的壮汉沙哑着嗓子确认了一下。
云初考虑了一下,觉得孙思邈应该没有办法救治这个全身血快要流光的人,就郑重的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如果你以后见到孙神仙,可以当面问他。”
壮汉的同伴拉起那个悲痛欲绝的人,为首的壮汉来到伤者身边,替他整理一下凌乱的头发,就一只粗大的手放在伤者的脖子上,低声道:“来世还做兄弟!”
说罢,手上青筋跳动用力的扭动一下,那个伤者的脖子就歪向一边,吐了一口长长的气之后,就岿然不动了。




唐人的餐桌 第三十二章:战争是阴谋者的世界
云初的第一个病人死掉了。
是在云初的劝说下,被他的兄弟或者上官给活活捏死的。
这些人很礼貌的抬着死去的病人走了,最后还主动帮他们关上了门。
娜哈发现没有危险之后又从地洞里爬出来呼呼的睡着了,这些年她跟着白羊部早就习惯这样的生活了。
有时候云初总觉得对不起这个可爱的孩子,她的生活不该是这样的,至少以后不该过着帮她这个兄长一起埋死人的活计。
娜哈,云初准备带走,不能把这个孩子继续留在野蛮的白羊部,她值得拥有更好地将来。
皎洁的月光透过没有窗户纸的窗户落在娜哈跟他一样黑的脸蛋上,云初轻轻撩开散乱的头发,这孩子没有塞来玛说的那么美丽,可是,云初就是喜欢她,喜欢跟她在一起的那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塞来玛养育了他十三年,这种感觉并没有出现在她身上。
孤独的人总希望有一个亲人存在,这让他觉得有了努力活下去的意义。
就在这个时候,大地忽然震动起来,对于这种有韵律的震动,云初很熟悉,这说明,有大群的骑兵正在迅速的向龟兹城靠近。
“敌袭——”云初大吼一声。
原本睡在院子里的胡姬们马上慌乱起来,云初继续大喊道:“准备麻布,准备金疮药,准备热水,铺好芦苇垫子……”
云初的大喊声终于让那些无头苍蝇一般的胡姬们镇定下来,开始按照云初的吩咐做治疗前的安排。
痨病鬼更夫一头闯进院子,冲着云初大叫道:“突厥人攻城了,突厥人攻城了,天爷爷啊,漫山遍野都是突厥人,他们举着火把冲上来了……”
云初冷冷的看着慌乱的更夫,说实话,那些胡姬都表现得比这个唐人勇敢一些。
在云初冷漠的目光下,更夫讷讷的闭上了嘴巴,来到云初面前道:“突厥人来了。”
云初将手里浸泡了丝线的开水盆子放在更夫手上道:“等着吧,我们这里是救治伤兵的地方,不可喧哗!”
土墙外响起一阵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有马蹄声混杂在中间,听动静,应该都是朝城墙位置去了。
云初刚刚安定了院子里的人的情绪,就看见无数道细细的火光从月亮背后突兀的出现,渐渐地拔高,甚至遮盖了月亮,而后就一头朝龟兹城扎了下来。
这该是突厥人的火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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