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孑与2
火箭雨点般的落下,距离老羊皮的房子还远,老羊皮选房子的时候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其实就龟兹这种城池而言,火箭的的伤害并不大,这里的房子都是土坯房,虽然屋顶都是木头梁柱与芦苇铺设的,可是呢,芦苇上还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黄泥。
咻咻的箭雨落下的声音倒是非常的吓人。
云初以前见过的羽箭都不怎么强大,大部分都是一两枝羽箭,现在,箭雨一波又一波的向下落,好像没有止境一般。
箭雨还在急速的向老羊皮的房子靠拢,可见,突厥骑兵正在快速的向城墙靠近。
骑兵是没有办法攻城的,这是一个常识,所以突厥骑兵就是准备用弓箭来压制城头的反抗,好方便后边下马的突厥人扛着梯子带着钩锁一类的攻城器械靠近城墙。
骑兵身上携带的箭矢最多能支持八轮左右,他们就必须快速的后退,否则,就会被城头落下来的羽箭给覆盖。
满弓八轮射,正好给跟上的步卒提供了跑两百米距离的时间。
至于八轮满弓射之后,骑兵射手的双臂已经开始困乏,如果不休息一下,接下来就没有办法作战了。
云初看了一下,有火箭落下来的地方在城东方向,正是何远山他们一群乌合之众守卫的地方。
再过一会,就该有伤员送过来。
他万万没有想到,第一个被送过来的伤员居然是掌固张安。
云初看了张安一眼,就让人把他靠着墙放好,都他娘的一箭贯脑了,那里还有救治的必要。
倒是后面送来的一个胡人少年还有救治的必要,云初剪开他的皮袄,一枝狼牙箭钉在这个少年人的肩膀上,虽然羽箭入肉三分,他还是咬着牙在坚持,且一声不吭。
云初用力拔了一下羽箭,却没有把箭拔出来,少年人嘶吼一声就晕过去了。
仔细看了之后,云初这才发现这枝箭上居然带着倒刺,这就很麻烦了。
云初快速的用小刀割开羽箭边上的肉,少年人即便是在昏迷中,依旧颤抖了一下。
在羽箭边上切开了三条半寸长的口子之后,云初终于看到了箭头上的金属倒刺,这他娘的就不是胡人的羽箭,这是唐人的金属狼牙箭,这种羽箭非常的歹毒,在飞翔过程中微微的旋转,入肉之后,如同一柄小钻头会向肉里钻,箭头后边的两道向外扩出去的小翅膀会把人肉绞的乱七八糟,看似只中了一箭,实际上,这个少年人的肩膀上已经出现了一个血洞。
云初见过军中郎中给伤兵治疗外伤,很简单,把箭头拔出来,再把药膏填进那个血洞里,粘稠的药膏会压迫住破裂的血管,这样就起到了止血作用,剩下的就全看天意了。
云初也是这样的,至少,他的药膏里还有动物油脂,面粉,松脂,收缴来的乳香跟没药,价值上比郎中的金疮药贵了老大一截,味道还好闻。
直到天亮,云初一个人处理了不下二十个伤患,最麻烦的要数六个需要缝合的伤患,这占用了云初大量的时间,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墙根底下堆积的尸体越来越多。
日上三竿的时候,战事似乎停止了,除过冒着浓烟的龟兹城之外,战斗时发出的各种声音全部消失了。
终于不再有伤患被送过来,云初深深地吐了口气,在凉水中清洗了自己沾满血的手,这个时候,如果有一支烟一定是极为美好的。
他点上一炷香,将香插在掌固张安的脑袋前边,经过一夜的热浪袭击,他的脸色已经发黑了。
青烟缭绕在他的面部,把他的脸笼罩起来,这是今晚云初见到的唯一一个战死的唐人。
他死的应该没有任何的痛楚,这一箭直接贯穿了他的天灵盖,入脑半尺有余。
“这狗日的喝酒喝多了,没有戴铁盔。”
云初来到城墙上探望何远山的时候,刘雄说出了张安的死因。
云初放眼望去,城墙底下布满了突厥人的尸体,有些人还没有死掉,在尸体堆里呻吟,却无人理会。
死尸堆里还有一些明显是塞人的尸体,云初没有问原因,刘雄却多嘴道:“昨晚,回纥人的骑兵从城门洞子里的冲出去厮杀了一阵,虽然没有取胜,却也杀了不少下马攻城的突厥人。”
“丁大有那边没有动静吗?”
“没有,丁大有说这才是开始,如果我们连开始都支撑不过去,这仗就没办法打。”
云初四处瞭望一眼,发现城头上到处都是各种胡人,人数最多的就是塞人。
他觉得在这些胡人没有死光之前,丁大有应该不会主动带着府兵们直面突厥人。
“这些胡人为什么没有跑呢?”看了一会,对塞人有着极深了解的云初奇怪的问道。
“因为裴东风答应过那些塞人,只要此战结束,就把龟兹城赏赐给白羊部。”
何远山淡淡的道。
“昨晚一战,我那里总共死了六十七个人,尸体堆在墙根上不合适,要尽快的处理掉。”
“咦?你哪里只死了六十七个吗?”
云初点头道:“没办法,我的医术还不怎么熟练,时间长了就好了。”
何远山笑道:“郎中那边死的更多。”
说完话,就拍拍刘雄的肩膀,示意他去帮助云初处理掉那一堆尸体。
“今天下午的日子就难熬了,可能要野战了。”何远山站起身,重新勒一下自己的束甲丝绦,他身上穿着一套明显与他身份不符合的山文甲,据云初从文书上得知,这样的一套铠甲至少需要铜钱三万五千钱,要知道此时长安一斗米,十二斤,才价值六文钱。
“谁出战?”
“自然是白羊部骑兵,他们想要龟兹城当永居地,他们不出战,谁出战?”
“他们真的能够得到龟兹城?”云初觉得很不可信。
“能得到,我大唐说话自然是一言九鼎!问题是,他们得能活的到那个时候。”
听了何远山的话,云初基本上就明白了,裴东风这人在干干指头蘸盐的把戏。
把一座城池给一个异族,这不是裴东风一个男爵能办到的事情,莫要说他区区一个男爵,就算是公爵,王爵,也没有这个权力,只要是关系到土地城池这样的事情,除非皇帝松口,其余人等都没有把大唐土地,城池送出去给外人的权力。
哪怕龟兹城唐人并不在乎,哪怕唐人已经把这座打下来的城池闲置了四年之久。
昨晚基本上没有睡觉,云初的两只眼睛红彤彤的,他沿着城墙来到了塞人驻扎的地方。
白羊部很大,羯斯噶率领的两百帐塞人只是其中一部分,找到羯斯噶的时候,他正悠闲的躺在塞来玛的大腿上晒太阳,塞来玛则打散他的头发,帮他捉虱子。
这是太阳底下能干的最让人愉悦的事情。
云初的脚步才接近,塞来玛就抬起头,给了云初一个灿烂的笑容。
“娜哈想你了,我带你去看看她。”云初没有理会羯斯噶警惕的目光,径直对塞来玛道。
塞来玛抚摸着自己的小腹对云初道:“你把娜哈照顾好就成了,我离不开羯斯噶,云初,等天山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你又要当哥哥了。”
云初还要说话,羯斯噶打断了他,有些不满的道:“你现在是唐人,不是塞来玛的儿子。”
云初瞅着塞来玛看羯斯噶的温柔模样,就叹口气道:“你要是想娜哈了,就来那座有黑色大门的宅子来看她。”
说完话,云初轻叹一声,就直接回到了老羊皮家。
唐人的餐桌 第三十三章:战斗呀,战斗呀
“看——白——云——啊,才看清我自己。
看——山——川——呐,才看见了美丽……”
娜哈坐在哥哥的腿上,认真的听哥哥唱歌,哥哥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唱过歌了。
原本痛苦呻吟的伤员们这个时候也好像忘记了疼痛,闭上嘴巴认真的倾听云初唱歌。
云初唱歌的样子真的很美,歌声也非常的好听,虽然听不懂他唱的唐人歌谣,仅仅是哀愁委婉的曲调,就让人想要永远听下去。
墙角堆积如山的尸体被刘雄用牛车运走了,那些死去的人除过留下来一股浓烈的臭味之外,再什么都没有留下来。
伤员中也有三个人的状况很不妙,他们的伤口正变得红肿……
“哥哥,我们今天还吃包子好不好?”娜哈抓着云初垂下来的一绺头发,用糯糯的声音祈求。
娜哈的汉话说的不好,很多时候用词的顺序也是不对的,好在,她颠三倒四的话,云初还是能听懂。
“我们现在出不了城,找不到沙葱,全牛肉的包子一点都不好吃。”
娜哈眨巴着大眼睛道:“那个老爷爷说,我如果有需要,可以去找他,他一定会帮我。”
云初抚摸着娜哈柔软的头发小声道:“当然可以,自己办不到的事情,找人帮忙是正确的。”
娜哈立刻从云初的腿上跳下来,自顾自的跳进了那个半开半合的地道。
昨晚那些人鏖战了一夜,今天上午的时候,龟兹城就显得格外的安静。
下午三点,正是太阳最猛烈的时候,白亮亮的阳光杵在地上,热的让人喘不上气来。
黑色绣着金字的大唐旗帜软塌塌的垂在旗杆上,天空中一丝风都没有。
城里的人统统都有气无力的倒在阴凉处喘着粗气不断地喝水,只是喝了那么多的水,却没有半点尿意。
原本流入城里的坎儿井水,没有了,只能依靠城里的六口水井。
这六口水井平日里供应龟兹城里的两三千人口还是充裕的,再加上大家平日里都喜欢用坎儿井流淌进来的水,井水基本上没有人用。
现在坎儿井水没有了,城里又多了折冲府的军队,以及更多的战马,牲畜,一时间,排在水井边的打水队伍就排出去老长。
城里酷热,城外其实更热,那里只有大片大片没有了青稞的平地,在太阳的炙烤下,田地里的水汽以肉眼可见的模样一缕缕,一丝丝飘向空中。
城外的突厥人在平地上搭起来了很多的帐篷,炙热的天气下,他们的皮袍子再也穿不住了,一个个就光溜溜的躺在仅有的几处阴凉地里吐舌头。
云初总以为丁大有这个家伙是靠不住的,因为他亲眼见过这个家伙是何等的贪花好色,还他娘的贪财。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下午两点半左右,天气最炎热的时候,带着他仅有的五百骑兵出城了。
五百匹披着漆黑马甲,屁股上部还插着一根火把的战马,刚刚离开城门,就组成锋矢阵向突厥人的营地冲杀了过去。
何远山紧紧捏着拳头,对云初吼叫道:“擂鼓,擂鼓,擂鼓,为大唐擂鼓。”
云初才想去拿鼓槌,却被刘雄抢先一步,这个家伙抡起鼓槌,就凶猛的敲击了下去,一时间,鼓声震天。
唐人的骑兵真的如同一支利箭射向了突厥人的营地,在他们身后两百步的距离处,云初看到了一马当先的羯斯噶,没错,塞人骑兵也在同一时间杀了出去。
眼看着就要抵达突厥乱七八糟的营地了,那些光着身子躲阴凉的突厥人却一哄而散,随即,在连绵不绝的帐篷后边,钻出来了,同样披挂整齐的突厥骑兵。
“糟了,这是一个圈套!鸣金,鸣金……”何远山撕心裂肺的吼叫,却被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丁大有一脚给踹到一边,从呆傻的刘雄手里夺过鼓槌,继续敲击,这一次,鼓声不再凌乱,而是整齐有序。
黑色的利箭一头扎进了突厥人土黄色的队伍中,就像一柄黑色的热刀子扎进了黄油中,以说不出的丝滑敢侵入进突厥人的骑兵队伍中,似乎感受不到任何阻碍,生生的在土黄色的突厥骑兵群中切开了一道缝隙。
听不到厮杀声,喊叫声,耳朵里充满了马蹄踩踏大地的巨响,只看到那支黑色利箭,这一刻化作一柄黑色的匕首,在万马群中努力向前。
不等突厥人被切开的队伍合拢,羯斯噶率领的一群戴着尖帽子的塞人骑兵也勇敢的顺着唐军踩踏出来的血路杀进了突厥人的军阵之中。
如果说唐人的骑兵队伍是一柄利刃,那么,塞人的骑兵群就是一柄凿子,利刃开路,凿子拓宽,而这种难得一见的配合竟然发生在一瞬间。
云初看的血脉贲张,张大了嘴巴大声嘶喊,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在嘶喊,凡是站在城头的人都在嘶喊。
丁大有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敲鼓,冷漠的对何远山道:“出城,接应他们回来。”
何远山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沫,就对身边的几个呐喊道:“长矛手,盾牌手,弓箭手,随我出城,接应猛士们回城。”
说罢,就匆匆的下了城墙,一群人在城头位置匆匆的整理好了队伍,就扛着巨盾,举着弓箭,一步步地向突厥军阵靠近。
何远山走到一箭之地的时候,回头看一眼城头。城头上的丁大有又开始敲鼓,何远山只好继续向前走,两箭之地鼓声未停,何远山只好战战兢兢地继续向突厥人的军阵靠近,与此同时,突厥人的军阵中,也有一支骑兵脱离了大队伍,开始向何远山靠近。
丁大有停止了敲鼓,看了一眼战场,就回头瞅着云初道:“你为何不出去?”
云初在丁大有狼一样的目光下也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心虚的道:“我是郎中。”
丁大有冷漠的道:“我说的是全军出击,这一次我放过你,下一次胆敢怯战,我就把你五马分尸,以儆效尤。”
云初一点都不怀疑这家伙能干出这种事,正要保证的时候,丁大有也下了城墙,云初俯身看过去,只见这个家伙从随从手中接过一柄两米多长的陌刀,这种兵刃在大唐军中数量并不多,据说能碎马。
那支黑色的骑兵队伍已经杀入了帐篷区域,然后,帐篷区域那里就燃起来大火,直到此刻,云初才知道马屁股上部为什么会有一根火把。
天干物燥,加上突厥人的帐篷为了防雨,大多都涂抹了一些动物油脂,此刻,动物油脂早就被太阳晒化,刚刚接触到火把,立刻就燃烧起来。
骑兵们没有停止,而是在帐篷区域跟突厥骑兵玩追逐战,不管他们走到哪里,那里就会燃烧起大火。
带着白色尖帽子的塞人骑兵去陷入了苦战,他们努力的向前突进了一大半,终于被突厥骑兵给挡住了,开始在突厥人的围攻中苦苦支撑。
何远山的步卒军阵早就被巨盾包围了起来,密密匝匝的长矛从巨盾的间隙出探出来,直面狂奔过来的骑兵。
云初知道,当狂奔的战马像你奔跑过来的时候,它的身形会在眼中逐渐变大,最后笼罩住整个天空,宛若远古凶兽。
“放箭,放箭……”何远山大吼,将铜锤插在腰上,捡起一柄足足有三米长的长矛呈三十度角斜放,长矛柄杵在地上,静静地等待战马撞过来。
云初观战的角度极好,可以看到被羽箭射落马下的突厥骑兵,也能看到巨盾后边紧张的人。
箭如飞蝗,马如龙腾。
尘土被战马甩在身后,战马的脖颈努力前伸,已经把速度提升到了极限。
“放箭,放箭……刘雄举着长矛大声吼叫。
“格纳斯,格纳斯……”
“巴律,巴律……”
各种要求放箭的声音交织在战场上,即便是站在城墙上的云初也听得清楚明白。
弓箭手的手从未停止,羽箭一枝接一枝从长弓上射出,可是不论他射出了多少羽箭,射死了多少突厥人,迎面冲过来的战马依旧没有丝毫的减少。
“握紧长矛,握紧长矛,不要躲,不要躲……”
何远山一只脚踩在长矛尾部,他身体抖动,泪水横流,口中大喊,却把长矛握的死死地,双脚没有后退一步。
透过巨盾缝隙,何远山看到了一匹雄壮的战马喷吐着粗气用自己宽阔结实的胸膛撞上了他长矛,锋利的长矛轻易地刺穿了战马的胸膛。
战马前进的脚步没有停止,先是撞飞了巨盾,然后它的身体连同骑士的身体一同被刺穿,坚韧的长矛杆子猛地弯曲,而后从中折断,前半截被死去的战马带着从空中落下,轰隆一声响,就不再动弹了。
而剩下的半截去重重的敲击在何远山的胸甲上,明亮的护心镜顿时被敲碎,何远山吐一口血之后,踉跄后退两步,手已经抓住了插在腰间的铜锤,冲着从眼前掠过的黑影砸了下去。
铜锤砸空了,无数柄弯刀从他的山文甲上划过,发出刺耳的声响,一柄狼牙棒砸过来,何远山连忙缩头,头盔却被狼牙棒带走,绑缚头盔的带子生生的被扯断。
何远山再次后退两步,随即口中就发出野兽一般的嚎叫声,将双锤向前,快速的向前奔跑,锤子砸在一匹马的脑袋上,那匹战马哀鸣一声就轰然倒地,何远山从战马尸体上滚过去,抡起锤子将倒地的突厥骑兵的脑袋生生的砸碎。
唐人的餐桌 第三十四章大唐都尉
刘雄的刀子耍的很好。
以前在桑林地闲暇时分他耍过,当时刀风嚯嚯的之见刀不见人,堪称威风八面。
现在不一样了,一点花架子都没有,来来回回就是劈,砍,剁,扫,撩,刺。
尤其是在狂奔的战马被盾阵,长矛挡住之后,这个家伙就像熊罴一般仗着自己力大,兵刃好,铠甲好,不管不顾的在人群中辗转腾挪,几乎每一刀下去都有收获。
残存的四个掌固也是好手,结成小队,相互掩护着紧紧跟随何远山跟刘雄两人的身形向前趟。
他们带出去了五百人,一炷香之后,活着的已经不到一半了,而战斗进行的愈发激烈。
而站在何远山他们两箭之地的丁大有还是没有上前救援的意思,五百个身着黑色甲胄的府兵冷漠的看着战场。
何远山用哀求的目光回头看了一眼冷漠的丁大有,又抬头看看站在城墙上的敲鼓的云初,一时间悲从心来,一锤子将一个偷袭他的突厥人的脖子砸断,一把折断插在胸口上的羽箭嚎叫一声道:“死战!”
说罢,就丢弃了铜锤,抽出唐刀大喊大叫着胡乱劈砍着向前突击。
所谓死战,就是彻底放弃了防守,只进攻!
战场上的尸体逐渐多了起来,而头顶的太阳越发的毒辣,刘雄忘记了太阳,也忘记了时光,逐渐与何远山分开,那四个掌固也分散开来,投掷出最后一柄短矛,放弃了指挥身边不多的几个胡人武士,跟着何远山,刘雄杀出来的血路,一路向突厥人军阵冲锋。
云初敲击战鼓的双臂已经酸软无力,他不敢停下敲鼓的差事,就算双臂再痛,再无力,鼓槌还是一次次的落在战鼓上,发出一声声闷响。
何远山的战锤丢了,唐刀也在无数次猛烈地撞击,劈砍后也变成了一柄长锯。
丢弃了砍不断敌军脖子的唐刀,从地上捡起两柄满是血迹的短矛迎向似乎永远都杀不光的敌人。
一柄狼牙棒重重的砸在他的肩膀上,肩膀上的保护肩头的狮子头被砸瘪,何远山身体颤抖一下,勉强将手里的短矛别在战马的前腿中间,那匹战马哀鸣一声一头栽倒在地上,何远山拖着一条胡乱甩动的左臂,扑在被战马压住双腿的骑士身上,右手高举着匕首,一下子就扎进了骑士的脖子。
杀死了敌军,何远山看到刘雄从他的身体上跨过去,用他沉重的身体从侧面撞在一匹战马肚子上,刚刚跑起来的战马失去了平衡,轰然倒塌,刘雄用尽全身力气唐刀横着扫过,刚刚昂起来的战马头颅,以及骑兵的头颅,赫然被这一刀一斩两段。
何远山看着刘雄的身体被另一匹战马撞飞,不知为何,他不想再站起来了。
胸口撕裂一般的疼痛,胳膊如同火焰灼烧一般,嘴巴里满是尘土,却连一丝丝口水都没有,就连吞咽下的空气也如同烧红的铁水一般灼热。
“就到这吧,老子就这点本事了。”
何远山摊开四肢,看着两匹战马正向他跑过来,他知道,下一刻,马蹄子就会踩踏在他的胸口上,踩断他的胸骨,折断他的肋骨……
“嗡嗡……”像是有一群大黄蜂从他的上空飞过,那两匹战马像是触电一般软软的倒在地上,马嘴就在何远山的脚边,吐出来了好多的血。
丁大有那张丑陋的脸出现在他的头顶,俯视着何远山喝骂道:“一群废物!”
说完就挟着那柄陌刀大踏步的迎着飞奔来的突厥战马,以左脚为圆心,右脚随着身体旋转一圈,吐气开声,两米长的陌刀顿时就旋转着杀了出去,没看到他怎么用力,匹练一般的陌刀就出现在半空中,刀光到处,四米范围之内的不论人马,皆被斩成两截。
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就站在圆心,陌刀高举,像是在迎接漫天飘落的血雨。
突厥人的战马在他面前纷纷驻足,惊慌的迈着碎步向后退,不论突厥骑兵如何催促,也不敢向前一步。
野兽的本能告诉它,向前就会死。
几道粗大的弩枪从他的身后飚射而出,不多的还敢发起冲锋的突厥骑兵被弩枪穿透身体,被弩箭巨大的冲力带着脱离战马远远地掉在地上,有些人无力的握着弩枪想要拔出这东西,最终,无一成功。
丁大有抖掉陌刀上的血,缓步向前,所到之处,突厥人纷纷后退,胆敢有马头出群者,立刻就会被后方飞来的弩枪所杀。
无数条腿,从何远山头上跨过,男人跨间被捂了几天的骚哄哄的味道充斥了何远山的鼻端,何远山却从未像这一刻这般安心。
云初早就被眼前这一幕惊讶的停止了擂鼓,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贪财好色,残毒又无情的丁大有上了战场之后,居然有这种睥睨千军的本事。
看到丁大有把战场当成他们家后院,杀人如同摘花的样子,他忍不住张大了嘴巴,这他娘的仅仅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折冲府校尉啊……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