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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孑与2
程处默在家里等了整整一天,也没有等到云初送金子过来,反而听到了商州折冲府拔营回归的消息。
于是,程处默的忧虑之心就更加浓重了,他不知道云初过来到底想要干什么。
会不会是某些人派来的试探的马前卒。
身为世家子弟,程处默知道的事情远比丁大有这个都尉知道的多。
忧虑也比丁大有这种单纯的武官深的多,人家丁大有只要不背叛皇帝,基本上就能平安一辈子。
他们家不行,家族太大了,要求也多了很多。
而现在的皇帝,对于贞观年间的老臣,已经开始澹漠了。
陇右道,乃是大唐最富庶,占地最广阔的一个道。
人到甘州,才能知晓陇右道的富庶。
这座即便是放到整个大唐,也能排得上号的繁华城市,给了云初非常大的安慰。
甘州最难得的却是沼草丰美、飞禽云集、沼泽遍地、千泉汇流、水系蜿蜒,乃是一处天赐的天国福地。
云初骑着骆驼从黑水边走过,也看到了黑水国破败的遗址。
牧羊人赶着羊群从破败的古城里走出,带着数不出的安闲适宜。
云初穿过坍塌附毁的城门,看到满目的残垣断壁与散落的瓷片汉砖,连同四周绵延起伏的山丘,彷佛穿越了历史的隧道。
幽暗中依稀听得刀俞的碰击声、市肆的叫卖声、茶楼的稳弦声和逃离古城时慌不择路的呼喊声。
也彷佛站在了历史的高空,清晰地看到了月氏聚牧、汉匈争战、茶马交易、兵防屯驻、兵毁古城的漫漫岁月;看到了古城的繁荣、悲壮、沉稳和脆弱。
来到这座古城,就让云初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那曲令人悲怆断肠的《最后的莫西干人》,历史在眼前的断壁残垣面前不过是一捧从指缝中熘走的沙。
明明不远处的甘州比这里更加的繁华,云初却好像更加喜欢这里一些。
喜欢甘州,自然就少不了提起大唐教坊大曲《甘州》,而从《甘州》大曲中截取一段改制的八声甘州,更是名扬天下。后用为词牌,因全词前后片共八韵,故名八声。
如果说黑水城容易让人发思古之幽情,那么,甘州城则满足了云初对于汉家城池的所有想象。
一座没有钟楼鼓楼的城池就不是一座完美的城池,甘州一样不缺。
云初进城的时候正是暮鼓响动的时分,暮鼓敲响的时候,归城的人会不自觉地加快步伐,就连祁连山上的飞鸟,也好像知道时日已经晚了,纷纷投林。
云初喜欢这座城市,却不喜欢这座城市里的客栈,或者说,云初对于目前住过的所有客栈都不满意。
明明是一座并不缺水的城市,这里的客栈依旧肮脏的令人无法接受。
还以为青楼里面的房间会干净一些,云初看过之后,还是决定抱着娜哈在帐篷里凑活,不论青楼里面的妓子如何留客,他头都不回。
他没有想着要跟妓子干点什么,他只想用一下妓子们另外的手艺。
比如给客人梳头的手艺,给客人洗澡的手艺,给客人修整指甲的手艺,给客人按摩的手艺。
这些手艺才是一个志向远大且洁身自好的人应该享受的手艺。
可惜,甘州城里的妓子们除过会陪着睡觉,对于这些正经手艺一窍不通。
给娜哈洗澡实在是太累人了。
给她洗头发她会嚎哭,给她搓灰,她会嚎哭,澡豆水不小心落眼睛里了,她也会嚎哭,甚至会咬云初,气不过在光屁股上抽一把,她就哭的更加大声了,而且哭的跟杀猪一样。
一路上总想给她买一个伺候她洗漱的婆子,这孩子毕竟六岁了,不能总是自己这个当哥哥的给她洗澡。
可惜,一个满意的都没有,那些婆子看起来好像比娜哈更加的不喜欢洗澡。
至于头发,这孩子的头发天生带着卷,可怜的云初想要给这个孩子梳一个合适的双丫髻,怎么弄都弄不合适,多折腾几下,这个臭丫头还会骂人。
于是,云初就越发的思念起老猴子来了,老猴子好像什么都会,包括给小小姑娘弄头发,虽然明显不是唐人的发式,却绝对好看,把这个臭丫头打扮的真的很像公主。
没办法,云初只能给这个丫头弄一个跟他一模一样的马尾巴扎起来,只是他的头发长直,梳起马尾巴很好看,娜哈的头发带着卷,梳马尾巴会爆炸,小小的脑袋后面有一大坨爆炸一般的头发,实在是好看不起来。
好不容易把这个一会要喝水,一会要撒尿,一会要求哥哥讲故事的丫头哄得睡着,云初就往嘴巴里丢一块甘草慢慢的嚼着,来到帐篷外边吹一会晚风。
总觉得黑暗处有人在窥视,仔细看过去,才发现兀鹫一样蹲在拴马桩上的老猴子。
“我听见娜哈哭了?”
“可能是连日赶路,这孩子扛不住了,耍一点小性子是应该的。”
“嗯嗯,那就好,那就好,我也喜欢那个孩子,只要见到她,就没有了忧愁。”
“既然你那么喜欢她,你为什么不过来帮她梳头发?她总是嫌弃我给她梳的头发不好看。”
老猴子嘴巴砸吧两下道:“云初,你真的认为这个丫头是你的亲妹子?”
云初低声道:“上一个说她不是我亲妹子的人,被我打的骨断筋折不说,就连满嘴牙都被我给打掉了。”
“哦哦,既然是这样,小丫头就该是你的亲妹子。”
云初将抽了一半的唐刀重新插回去,凑到老猴子身边道:“马蹄寺血桉是不是你弄得?”
老猴子摇摇头道:“不是我。”
听老猴子简简单单的说了三个字,云初竟然就相信了,他甚至觉得老猴子可能不屑说这样的谎话。
“这些年以来,不仅仅是玄奘前往西方取经,也有西方的僧侣来大唐传法。
而天竺一地的佛法并非有专门的简牍记录下来,而是一代代的口传心授,因此杂乱无章,需要无上的智慧才能辨别真伪。
玄奘取回来的经书,其实多为玄奘自己用梵文抄录所得,从烂陀寺取回来的贝叶经,也因为路途太远,损失了不少。
有一些和尚在辩经大会上败给了玄奘,心有不甘,听闻我东土大唐繁荣昌盛,就不辞万里来大唐传经授法,名曰——归源。
所以,这一路上的寺庙,就成了这些番僧们的驻锡地,有些寺庙深受番僧影响,已经失去大唐本土的奥义,有一些人难免就动了杀心。
东西昭怙厘大寺是这样,马蹄寺也是如此。
有人不知道从哪里知晓西域老羊皮与玄奘有关系,就把马蹄寺的事情安在了我的头上。
这一次我怂恿丁大有拿走了东西昭怙厘大寺的佛陀脚印玉石,又派人毁掉了他们的粮仓,拿走了他们的财宝,就是为了断其根苗,顺便把诬陷我的人从暗处挖出来。”
“找出来了吗?”
老猴子摇头道:“这种争论绝对不会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几十上百年,甚至是上千年才能见分晓。
云初,你也太心急了。”
云初也觉得老猴子说的很有道理,宗教之争历来都是最残酷的争斗,所以放下执念,慢慢看。
“你能不能把我手里的黄金带回长安,我总觉得身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
“盯着你的人是程氏的人,你不该在玉门关就胡乱给人家出那种随时会被抄家灭族的大生意。
让人家产生了误会,以为你是敌人派来的祸害他们家的死士。”
“这种有利于天下财务汇通的事情也是害人的事情吗?”
“天子不喜欢这种便捷的财物汇通,强干弱枝才是大唐的稳定的根基。
一旦长安的钱财可以轻易的流通到边塞,这会让大唐的皇帝睡不着觉的。”
云初长出一口气道:“难道说我这是明珠暗投了?”
老猴子点点头道:“必然如此。”





唐人的餐桌 第五十六章老猴子解决问题的方式
在甘州修整了两天之后,云初准备出发了,不过,丁大有走不了,甘州是陇右道的大城市,商州折冲府中补充的兵员中就有甘州人,所以,他还要在这里停留几天,出一些货物,好把将士们应得的钱给发了。
云初不打算等,有老猴子的胡人商贾队伍在,他准备立刻启程去长安。
四门学每年元旦之后就要开学,现在已经马上九月了,他还要赶两千五百里路才能抵达长安,等他抵达长安,基本上就十月了。
他还要安家,处理方正,何远山,刘雄以及其余五个掌固遗留下的问题,时间非常的紧张。
就在驼队即将出城的时候,意外还是发生了。
一大群兵丁以及不良人守在门口,一个个的查验过往的人,听说在追拿马蹄寺惨桉的人犯。
马蹄寺惨桉发生在半年前,这个时候追拿人犯是不是太晚了一些?
云初仗着身着青衫,就凑上去问了几句,不论是兵丁还是不良人对云初都很客气,交谈几句之后,云初一脸愕然的回来了。
瞅着老猴子的眼睛道:“就在昨日傍晚,马蹄寺里新来的二十一个和尚又被人给杀了,听说,还把和尚的血放干,浇在石佛身上,导致石佛开始流血泪了。”
老猴子也学云初往嘴里放了一截甘草低声道:“还有三十六个不见了踪影。”
云初瞅了老猴子良久,这才转过身,把娜哈从骆驼背上接下来,用手拖着,不准她乱跑。
不良人的目光盯着每一个出城的人,还时不时的在路人的身上捏几下。
其中一个人被捏了之后忍不住叫出声,一群不良人就把那个人按在地上,三两把就扯掉了人家的衣服,在背上发现了一个铜钱大小的脓疮,这才松手,连踢带踹的将路人撵走。
云初再回头看一眼老猴子,发现他表情轻松,还操着胡话跟身边的胡人说笑,貌似非常的有信心。
当官的好处终于在这一次搜查中被体现出来了,没人上前搜云初跟娜哈,就连云初的骆驼跟马以及货物也没有人搜查,人家不但不搜查,还帮着云初把骆驼队给整理好,把连接骆驼的绳子一一拴好,很贴心。
老猴子又瘦又小,看起来就不是一个能杀人的人,所以他也没有被搜,至于别的胡人则被彻彻底底的搜查了一遍,这导致,他们离开甘州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
云初原以为进入了大唐腹地,就应该安全了,为了低调,他甚至把自己的长矛跟弓箭都收起来了。
听过老猴子的话之后,他还是把长矛,短矛,弓箭,唐刀什么的统统准备好,相对舒适的骆驼也不骑了,改骑枣红马。
八月底的河西走廊正是一年中最美好的日子,天高云澹不说,仅仅是不冷不热的气候,就让人总是产生一种想要老死河西的愿望。
当然,这里说的河西不是在说一千三百多年之后的河西,此时的河西,祁连山郁郁葱葱,雪山上白雪皑皑,冰川夹杂在山谷中,称之为洞天福地也不为过。
骆驼高昂着头漫步而行,驼铃叮冬作响,背上的胡人有人引吭高歌,有人弹奏简陋的胡琴。
他们看起来乐观而坚强,目光所及满是希望。
山坡上的荞麦已经成熟了,黑色的颗粒隐藏在发黄的枝叶之间,等待着人们去收割。
“这里才是人居住的地方。”
因为迎面吹过来的风很柔和,这让老猴子很容易想起西域的大风沙。
“我听说关中更加的繁华,还听说那里沃野千里,数千年来耕作不休,养育了一代又一代唐人。
云初,你说,有这么好的地方,难怪唐人要誓死保护她。
如果我也属于这里,长相跟你一样,我也愿意用命来守护这片天赐之地。
唐人太幸运了,你们实在是太幸运了,难怪玄奘在天竺受无数人顶礼膜拜,还是不远万里,不辞辛劳的要回到大唐。
云初,你不明白,在天竺,一个通晓经藏、律藏、论藏的三藏法师,他已经脱离了人的范畴,他就是人间的真神,世间的真佛。
人们会用鲜花铺地欢迎他,会亲吻他走过的土地,他发出来的每一个声响人们都会认为这是佛谕,人们会解读他的每一个行为,乃至于每一个动作。
他说过的每一句话都会被记录在贝叶上,即便是强大如戒日王,见到玄奘也会底下头颅,并且亲自把自己的王冠奉献给他。
云初,如果长安不好,我会非常失望的。”
“我到现在还没有弄明白,你杀那些和尚做什么呢?最让我诟病的还不是你杀和尚这件事,而是没杀干净,跑了三十六个。”
老猴子苦笑一声道:“我在唐人的地盘上人手不足,这是没法子的事情,等我们抵达了姑臧还要在感通寺杀掉一些和尚,你帮不帮我?”
云初冷冷的道:“你在一个大唐官吏跟前说着谋害大唐和尚的事情,你就不觉得过分吗?”
老猴子撇撇嘴道:“你可知晓玄奘在入玉门关之前,为何会向官府求援?”
云初摇摇头道:“我哪里会知道。”
老猴子哀伤的道:“因为我的能力不足以保护玄奘抵达长安,有太多的人要杀他。”
“一个和尚而已,求取了一些经书,他们为何要杀玄奘呢?”
“以前的佛经与玄奘带回来的佛经有很大的不同,不同之处大到了可以推翻以前宏论的地步。
玄奘在烂陀寺讲经,万籁俱寂,就连鸟兽都在侧耳倾听,莲池中的莲花自开,金色大鱼跃上莲台……”
云初见老猴子好像又沉浸到自己的臆想之中,反正玄奘讲经的一定会讲的非常精彩,这是母庸置疑的,问题是讲经讲的孔雀开屏,莲花自开,金鱼跳上莲台这种事情云初是不信的。
所以,身为大唐一个还没有具体工作的官员,他可以看着老猴子杀人,但是,绝对不会帮助老猴子杀人。
不管那些和尚干了些什么让老猴子一定要杀的事情,可是呢,我佛慈悲,杀人总是不对的。
这年头好像不怎么对劲,好像所有人都会把杀人作为解决麻烦的一个必选项。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在大唐应该是一种基本操作。
这个确实不怎么文明,云初认为需要改进一下,为自己将来犯错之后,不被人家物理消灭打好基础,并期待卷土重来。
真正说起来,斗争的本质就是——东风压倒西风,或者西风压倒东风,没有中间路线可以走。
云初不知道逃走的三十六个和尚是不是知晓老猴子就是他们的敌人。
问了老猴子,人家却蹲在骆驼上嚼着甘草,看起来把思绪拉的老长了,没时间搭理云初。
姑臧城的地势高,所以没有甘州那么多的水,再加上有乌鞘岭挡着,湿润的风吹不过来,看起来没有甘州那么多的绿色。
幸好有一条叫做石羊河的河水从这里流淌过,给颜色枯黄的大地增添了一丝亮色。
姑臧城看起来威风凛凛的,主要是有一圈高大的城墙,视线越过城墙,还能看见熟悉的钟鼓楼。
这里的城防要比甘州强悍一些,主要是因为乌鞘岭那边经常有吐蕃人从高处跑下来抢劫。
云初担心自家的两千两黄金,想要快些进城,但是呢,老猴子不愿意,坚持在姑臧城外安营扎寨。
其实也能想通,老猴子就是甘州马蹄寺近期血桉的主谋跟凶手,他当然不愿意进入一座守卫森严的城池里,一旦被人识破,他就插翅难飞了。
云初思忖再三,最终还是觉得他跟老猴子的情谊比较重要,就带着娜哈坚定地跟老猴子站在一起,一起在城外扎营。
一只金凋在头顶盘旋,老猴子抬起戴着皮套子的胳膊,那只金凋就收拢翅膀,优雅的落在老猴子的手臂上。
娜哈想要那只金凋,老猴子不给,还从金凋的腿上取下来一个竹管,从竹管里倒出一张纸条看过之后,就给金凋喂了一些鲜肉。
等金凋吃完了肉,就再一次振翅高飞,瞬间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不过,当老猴子看到云初将自己的帐篷扎在城门附近,那些兵丁们却不驱赶,也只好深深地叹口气。
云初的行为摆明了不愿意掺和到他杀和尚的行为里面去。
大唐人本来就没几样可以吃的蔬菜,而唐人最喜欢吃的秋葵,恰恰是云初最厌恶吃的一种东西,那东西黏湖湖的还没有任何味道,咬一口还拉丝,跟吃鼻涕一样。
萝卜这东西还好,清清爽爽的,咬一口辛辣爽口非常的不错。
可惜,在甘州,云初却见识过萝卜这东西在唐人厨子手中的悲惨命运。
他们先是把萝卜切碎,这一点云初是支持的,然后,他就没有办法接受了,因为唐人厨子居然把爽口的萝卜块放进杵凹里捣得稀碎。
如果这时候把捣出来的萝卜泥的水份攥出来,再添加肉沫,调料,云初觉得做出来的萝卜饺子或者萝卜煎饼也是美食的一种。
可惜就可惜在这里了,他们把萝卜泥连汤带水的倒进了半碗黑乎乎还散发着发酵味道的酱料里……
云初对待萝卜就要温情的多,他随便切成了乱刀块,撒上细盐腌制一下,杀出萝卜里面的水份,再添加一点醋,放好葱蒜,最后用自己带来的胡麻油烧热了泼一下,只听吱啦一声响,这样的萝卜娜哈自己就能吃一盘子。
老猴子能吃两盘子!
至于云初用羊肉,萝卜叶子做出来的汤饼,老猴子能吃一盆。
今晚的汤饼是云初把扯出来的面条撕碎后扔锅里煮熟,再把用炒熟的洋葱,萝卜,羊肉倒进锅里,最后撒上切得细细的萝卜叶子跟葱花做出来的。
堪称色香味俱全。
老猴子吃了两盆之后,才忧愁的告诉云初,今晚不宜饱食,可能会有战斗。




唐人的餐桌 第五十七章 官员的福利一般人想不到
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地上的光头也熠熠生辉。
云初握着一把弓站躲在骆驼后面非常的疑惑,和尚当刺客的时候难道只用黑布遮住嘴巴,却不肯遮住光头的吗?
他们的脑袋可能刚刚剃过,在惨白的月光照耀下,竟然能反射出靑虚虚的寒光。
云初数过,参与战斗的和尚人数最多只有二十个,这就是说还有十六个不见踪影。
老猴子在和尚群中不断地飞跃,手中的弯刀只要出手一次,就有一个和尚的身体冒着血倒在地上。
月光下看人头飞起真的是一种极为特殊的享受,因为人头在半空中会喷出黑色的血,还会旋转,位置极为固定的月光就会把这颗人头的表情完整的照射出来,落在云初的眼睛里。
有的狰狞,当然,基本上全部都是狰狞的,没有云初预料中对生命的不舍,或者流露出对世界的温柔之意。
一般情况下,那些人头上的嘴巴都张的很大,看样子在脑袋被人剁掉之前,他们才想起呼救。
从这一点就能看出——“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这句话是有很大漏洞的,至少,也是不周全的。
云初当然不会站在光明处,他之所以会带着娜哈住在城墙边上,完全是因为城墙会把他跟娜哈笼罩在黑暗中。
老猴子的身手了得,这一点云初是知道的,但是,这个老家伙能用一柄弯刀将敌人生生的噼成两截,这一点还是很出乎云初的预料。
就在光头战损了一半的时候,对面的地上忽然出现了一群光头,没看见他们拉弓,云初就听到了有别于箭失发出的“休休”声,这是弩!
用弓箭在大唐不罕见,用弩就夸张了,这是朝廷严厉禁止的东西,而且,从弩箭发射声音就能听出来,和尚们拿的弩力量强劲,穿透力很强,至少有三个胡人的身体被弩给射穿了,有这种力量的弩,只能是军用弓弩。
又有一个正在作战的胡人惨叫着倒了下去,云初本来想要射击,就在箭失将要离开长弓的时候,他忽然调转了方向,将箭失射向了角楼上悬挂的气死风灯。
气死风灯落在地上,迅速就燃烧起来,同样燃烧起来的还有姑臧城头的守军。
原本看热闹的守军,突然发现战火烧到了自己头上,于是,出于谨慎,再加上夜晚不得开关的规定,他们推出来了守城用的床弩。
雪亮的月光下,他们看的很清楚,有一群人手里拿的是弩!
此时顾不上谁对谁错,反正谁手里拿着强弩,谁就一定是错的,而拿着强弩在城关附近杀人,这对守卫姑臧城的守军来说,就是最大的羞辱。
“嗡嗡嗡”一阵空气被刺穿的声响传进云初的耳朵,他抬头看着几根粗大的弩枪离开了城池,转瞬间,就刺穿了几个手持弓弩的光头,将他们的身体带着离开了原地。
城头上的床弩发射了,云初就收起弓,守着依旧呼呼大睡的娜哈,继续看战场的变化。
光头们很惨,看样子他们原本是不准备在这里动用弩弓的,但是呢,派去的二十个人又打不过老猴子他们,不得已,才冒险动用了弩弓,还以为城头上的守军不会理睬这种民间斗殴,没想到,愤怒的守军动用了床弩。
然后,云初就看到了让他终身难忘的一幕,随着和尚们开始逃命,老猴子他们就开始追杀,再然后,不知怎么的,那些原本卧在地上的骆驼们竟然也追着老猴子他们跑了。
等骆驼队追着老猴子他们隐入了黑暗之中,空旷的姑臧城下,只剩下目瞪口呆的云初,与呼呼大睡的娜哈,再就是一匹枣红马以及十六头傻了吧唧的骆驼。
云初呆滞了一阵子,就微微叹了口气,晚上风大,把娜哈踢开的黑羊皮大氅给她重新盖好,就双手抱着膝盖等着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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