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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孑与2
肥九点点头道:“小的知道了。”
云初又道:“你这一遭如果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地回来,我就支持你复仇!”
肥九愣了一下道:”小的没仇要复,郎君不会是找机会把我往外撵吧?“
云初咳嗽一声道:“人家豫让吞炭毁容,是为了报仇,你把脸在油锅里炸了一遍,就为了让别人认不出你来。说真的,没试探你,我这人比较护短,你这些年又显得忠心耿耿的,有要求就赶紧提,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肥九连忙道:“真的没有仇要报,我就是干了一件没脸的事情,就把脸在油锅里炸了一遍,如果说有仇,仇人只能是我自己。”
云初吃完了面条,把浆水喝光,觉得全身都舒坦,就收起大碗对肥九道:“你也不要把话说死,反正把这事办成了,我记你一功。”
肥九起身施礼道:“小的记下了。”
见肥九终于肯接受自己的好意,云初也就心满意足地离开。
他不怎么相信平白无故的忠诚,还是更加相信利益交换。
云初本来还想吃一碗浆水面,可是,当他发现虞修容香汗淋漓地在那里煮面条的时候,他还是退却了。
早就发现云初这个坏毛病的虞修容,这一次并没有退让,还是给云初装了一大碗带着她汗水味道的浆水面。
最终在虞修容的眼皮子底下吃得一滴不剩。
云初也想改变一下自己,如果继续活得这么毒,应该没有人能受得了他。
家庭氛围是需要培养的,只有全心全意地接受对方,将来才好生儿育女地生活一辈子。
看着云初把饭吃完,虞修容反倒有些内疚。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外人,尤其是在你跟娜哈之间。”
“少说这些废话,如果我早早遇见了你,我现在就有两个妹子,而不是一个。”
“娜哈的阿娘好看吗?”
“好看,但不是一个好阿娘,不过,她对我是真的好,我总觉得她想要一个能当盖世英雄的儿子,而不是一个像娜哈那么可爱的女儿。”
“我娘生下我的时候也不喜欢,我阿爷也非常地失望,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希望我能重新投胎一次,变成一个男孩。”
“哦,这不用重新投胎,我听说,在安南以南的国度里的巫师们,就有把女子变成男人,把男子变成女人的巫术,不过啊,他们一般都是把男子变成女的,很少有女子愿意变成男的。”
“净瞎说。”
“我没瞎说。”
“好,好,就算你没瞎说,你又没去过安南,怎么知道人家的事情。”
云初大笑着指着脑袋道:“我经常在梦里旅行,坐地日行三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指的就是我这种人。”
虞修容抱着云初的脑袋摇晃几下,咬牙切齿地道:“真想钻进你的心里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
好不容易等到太阳落山了,长安城里却变得更加闷热了,空中一丝风都没有,矗立在最高处的风车也一动不动。
燥热难耐的虞修容,在娜哈跟公孙的带领下去了澡堂子,希望通过洗热水澡来获得片刻的阴凉。
云初躺在躺椅上,摇着蒲扇,听崔氏有一句没一句的讲述家里的生意经。
丁大有那个贤惠的老婆死了,听说是死于难产,新娶的老婆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
大户人家的妇人很少有像丁大有老婆这么没用的,除过貌美年轻之外,再找不到一点长处。
把好好的粮食生意硬是给干得稀碎,即便是拥有大食堂这种普天之下最优质的的客户,如今也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了。
“怎么个难以为继了?是你们断了和她家粮栈的合作?”
“是啊,那个女人就是一个眼皮子浅的,以前经常送一些陈粮过来,妾身也就忍了,最近居然把一些霉烂的粮食也敢送过来,妾身就下令断了跟丁家的合作。
还告诉掌柜的,如果想要继续做生意,就让丁将军来咱们家谈。”
云初点头道:“你这样做是对的,生意就是生意,还是少掺和一些人情。
我欠丁大有的人情,我自己会还,没必要拉扯上大食堂,谁做生意都不容易,咱们家的大食堂既然有了一个好口碑,就要把这个好口碑保持下去。”
崔氏答应一声,不再说话了,今天为了这个事情,她下了很大的决心,没想到郎君并没有责骂,反而坚定地站在自己这边。
天黑不久,狄仁杰就回来了,一回来就扯掉外袍,甩掉马上封侯的靴子,只穿着里衣一口气喝了大半壶凉茶,似乎才通透了一些。
“怎么,曲江宴上的饭食不好吃?”
“不是的,是人不对,更可笑的是你们进士科的一个老冬烘,竟然在酒宴上痛哭流涕,感激陛下对他的擢拔,还一口气作了不下十首颂扬陛下的诗。”
云初笑道:“说明人家会做人,你没当场骂人家是屁精吧?”
“如果陛下在,我也就认了,人家为了早早捞一个好官位,这样做也是人之常情,只是,陛下并不在,鸿胪寺也只有一个员外郎作陪,主考官们就在宴席上喝了两杯酒,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这家伙是对着空气,康慨激昂地诗兴大发,拦都拦不住啊,你没看到那个人鼻涕湖满脸的样子,恶心至极。
与此等人为伍,是狄某人平生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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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 有一些说明
写故事写到现在,篇幅基本上就要展开了,此次展开的对象就是吐谷浑,吐谷浑在历史上,是注定被吐蕃吞没的一个羁縻国。
不是说一个失败的国家,就对大唐毫无用处,其实不是的,死去的巨鲸才是最为滋养海洋的,所以才有鲸落,万物生这个说法。
历史上的大唐对于吐谷浑这个即将死亡的国家,没有好好地利用,以至于让吐蕃击败吐谷浑之后,他们的实力又得到了很强的发展,要知道,此时的吐蕃,还处在蒙昧状态中,这种状态的部族,因为原始,所以,打仗真的是勇勐无敌。
对付他们的时候,就一定要给他们多多的树敌,多多的制造障碍,等待部族中最勇勐的一批将士消耗一空之后,就会把他们拉到唐人熟悉的政治,经济,文化上的比拼平台上来继续战斗。
不跟驴子比屌的长短,这就是猴子的策略。
云初既然来到了大唐,那么,再一次面对吐谷浑这头陨落的巨鲸,他必定是要细嚼慢咽好长一阵子的,将原本长在吐蕃人身上的肉,长在大唐人的身上,此消彼长之下,会强大两倍。
这中间难免会出现一些历史错误,请诸位尽量点拨,孑2感激不尽。
还有,这本书站位的立场是站在了一个纯粹的唐人角度,没有站在人的角度去看问题,如果有不喜欢的,请忍耐片刻,毕竟,孑2现在虽然有些神经病特质,还没有到变态狂的程度,尺度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最后,按照惯例再求一下票,我们的均订快要四万了,票数,跟订阅不太匹配,求求我懒惰的兄弟姐妹们了,动动手指,支持孑2一票,万分感谢。
至于更新问题,那是没有问题,以前五更,要在电脑前至少坐十几个小时,老婆不准,再加上行文问题,就减少了一章,现在,每日四张一万两千字的更新时长,正好合适,八小时写作就可以了,这属于正常作息……我的创作热情一日既往的浓厚。
爱你们的孑2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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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 第二十六章一切都是为了张柬之
张柬之再一次毫无意外地被黜落了,这就是狄仁杰在曲江宴上看到那些人狂欢的时候,为什么会狂怒的原因。
那么好的人才,落得一个“落榜大将军”的称号,如今在破败的小酒馆酩酊大醉,而那些脑满肠肥的惯会熘须拍马之辈,却高坐在曲江宴上大言炎炎。
也就是因为这一点,云初更加喜欢这个真实的狄仁杰了,哪怕他刚才还大力揉捏了娜哈的脸,被娜哈提着棒子追打。
年轻人似乎都不怎么待在家里。
早在狄仁杰进京的时候,家里就派来了一个老仆,一个书童,这是进京考试的官宦子弟的标配。
书童负责保护自家公子的安全,老仆负责公子的行为矫正,免得他把带来的钱没有用在读书上,而是全部丢进了平康坊的无底洞里。
自从到了京师,狄仁杰就不准书童跟老仆跟着他,在城外给他们租了一间农家院落,自己独自进城了,那时,狄仁杰腰里就装了不到五百个铜板。
现在,他大概有一百多贯钱,属于非常富裕的进京考试的士子。
云初问起他钱财的来源,他自己都说不清楚,反正干了一些事情,就有人给他送钱,见了一些长辈,也有人给他送钱,三年来日积月累,就积攒下这么多。
“我赚的最大一笔钱,好像是帮一个女人找一只狗,狗找到了,她就给了我一把金豆子……看到女人抱着狗嚎啕大哭的样子,流言兄就说我干了一件对不起女人丈夫的大坏事。”
“流言兄怎么样了?他也参加了这场大比,听说高中了,他准备去那个地方当官?”
“人家说了,祖传的风闻奏事本事,千万不敢到他这一代就把祖传的手艺给丢掉,当然是去西台当后备监察御史,听他说,他最喜欢的职位就是巡城御史,走街串巷,吃吃饭,喝喝茶,听听民间的趣闻,就把大事给办了。”
“这狗日的,可不敢弄到万年县当巡城御史,他到哪里,哪里就是官员的灾难之地。”
“那可没办法,人家的阿祖是台院的二号大老,人家的大伯是殿院的大御史,就是那种可以在大朝会上喝退无礼官员,滚出大殿的那种御史。
这样的人家,既然想当巡城御史,还不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你上回提着人家脖领子,把人家丢出窗外的事情忘了?我觉得他不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弄不好就要来万年县当巡城御史。
要不要先弄一个饭局,增进一下情感?”
云初打了一个寒颤摇头道:“你想多了,这种人最拿手的本事就是顺杆爬,你跟他打的交道越多,他就对你越是了解……
除非请他去青楼,否则,就不能跟他一起胡混。”
“你这是胡说呢,“监察六法”之下,他敢去青楼?这是取死之道。”
云初抓抓头发道:“有他在,很多事情就办不成了。”“咦?你又想杀人了?”
“什么叫又?我就没有杀过人。”
“三年间把下半身锯没有的丘神绩不是你弄的?
哦,还有裴行俭,按照大唐律法,你们两个才是导致丘神绩一年锯一条腿,两年锯两条腿,三年当太监,至今吃喝多少,拉撒多少在床上的罪魁祸首。”
“这就是说,没你什么事是吧?”
“当然没我什么事,我当时就吼了一嗓子,说的还是“杀狗”这样的闲话,就算把我拉上公堂,我也没事,最多被抽五下嘴巴,惩戒一下,不准我以后胡乱吼叫,现在我是官身,抽不了我嘴巴,最多警告一下。
说说,你这一次又把谁摆在你的桉板上了?上餐桌的时候记得叫我一声,我也尝尝。”
云初起身从书架上取过一张地图铺在桌桉上,狄仁杰举着蜡烛看了一遍地图,用手指点着地图道:“吐谷浑?你有那么大的桉板吗?”
“剁碎了再在桉板上处置。”
“你准备先从哪里下手?”
“膏腴!”
“先吸走膏腴,留下骨肉,继续与吐蕃抗衡?”
“是的,邀请吐谷浑勋贵头人们来长安定居,支持吐谷浑牧人与吐蕃决一死战。”
“然后呢?”
“等吐谷浑战场被清理干净之后,大唐兵马屯驻,让那些在长安没有土地的唐人,去吐谷浑放牧,屯垦。”
“我觉得可能没有唐人愿意去。”
“只要永业土地给的足够多,几年内不用纳税,再给一定的扶持政策,这世上就没有荒地。”
“你说的膏腴就是吐谷浑勋贵跟有钱的人?”
“是啊,自己有足够多的财富,却没有地方享受,想必这是很多吐谷浑贵人们的遗憾,我打算填补他们的遗憾,欢迎他们带着全部身家来长安定居。”
“如此一来,长安就成了一座胡人之城。”
“你想错了,他们只是带着钱来建设长安的,建设好之后的长安,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呢?”
“如此,恐怕难以服众。”
“这个众人指的是谁?胡人吗?”
“如此一锤子买卖恐怕不能长久。”
“相信我,只要长安足够好,天下的胡人多的是,而且有钱的胡人大多是部族中最聪明的一群人,这群人来得越多,留在部族中的蠢人就越多,力量就越弱,可以方便我们继续羁縻那些胡人部落。
更何况只要那些有权,有钱的人到了长安,他们如果想要一直维持自己奢靡的生活,在长安,他们没有捞钱的渠道,只能继续回头去压榨他昔日的部族,或者族人。
以后即便是他们的部族,被他们压榨得民不聊生,百姓奋起反抗,这个时候,百姓愤恨的人并非是大唐,而是那些压榨他们的族长,头人。”
狄仁杰点点头道:“这个时候,只要长安这边,将那些因为压榨族人,弄得战火四起的罪魁祸首的头颅,送还给那些满腔仇恨的人,就能轻易地平息祸乱,是吧?”
“是这样的,不过,我们一定要做得更进一步,以后,大唐在所有胡人心中,不该是征服者,压榨者,像梁建方在牢山弄什么狗屁的京观,还把活人丢进火堆这种低级行为一定要严厉禁止。
大唐在西域的安西军,也应该做出一些改变,以后,他们不再是压制一方的力量,而应该是那里的保护力量,屠杀马贼,土匪,悍匪,保护牧民可以安心放牧,商贾可以安心上路为主要作战目的。
大唐如果想要在西域做到长治久安,应该把自己定性为裁决者,保护者这个身份。
哪怕一定要当屠杀者,也一定要站在西域百姓们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不能动不动就在地图上随便用手指画个圈,就把圈子里的老鼠都杀光。
长安想要兴盛,就必须把触角向西延伸,如果只想着让东边,南边的本族人用举族之力支援长安,时间长了,必定会有怨言出现,这只会让长安日益衰落,最近传出来的迁都洛阳,就是这个局面的一个例证。”
“贞观年间之所以强盛,原因就在太宗皇帝被尊为”天可汗”,是普天之下所有人的可汗,所有有钱的部族首领都愿意把自己的子侄送来长安。
自从太宗皇帝龙驭宾天,来长安的胡人更多了,然,这些胡人都是今天来,明日走的胡商,这些人固然能给长安带来繁荣,不过,这样的繁荣只是昙花一现。
只要胡人找到更好的经商之地,长安就不再重要了,你想让胡人勋贵们定居长安,这个策略极好,唯有如此,才能让你以前常说的财富落地长安。”
“对的,就是这样,钱财不必看在谁的手中,只要钱财在长安城这座大锅里,就成了。
这些钱财可以让长安变得更加繁荣,增加无数的房屋,无数的店铺,同时还会带给穷人无数的活路。
这就是我要全力经营吐谷浑的原因。”
“你跟我说这些恐怕是有原因的吧?我是不可能帮你去吐谷浑布置这样一个大场面的……
哦,你想要张柬之?”
跟狄仁杰谈话真是又省时又省力,三两句下来,总能一把抓到事物的核心,并且还能拾遗补缺。
“张柬之多好的一个人才啊,可惜,再一次被黜落了,而我又知晓,此时的张柬之的心中一定悲愤难平,急于寻找机会来证明自己其实身负盖世才华。
这时候的张柬之,对于生命安危是不会在乎的,此时此刻,只要给他一个可以发光,发热的机会,我觉得他一定会全力以赴,你说呢?”
狄仁杰思考片刻道:“我觉得你说得很对,如果让张柬之就此消沉下去,是对他一身才华的浪费,也让他无颜见家乡父老,毕竟,他来长安上太学的时候,可真正是举族之力送来的。
所以,他在长安,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云初瞅着狄仁杰钦佩地道:“孟将兄,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正是三生有幸啊。”
狄仁杰笑道:“我辈读书人此生只求建功立业,不论生死,就让他去吐谷浑吧,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也是我这个做朋友的,能给他的最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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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 第二十七章给一点阳光就灿烂
“这边走,那边走,只需折花柳。
这边走,那边走,且饮金樽酒。
啊——这边走,那边走,莫厌金樽酒。”
张柬之狼藉一片,倒在胡姬怀中举着一个酒壶往嘴里倒酒,一口酒,才下去,又是一阵鬼哭狼嚎。
这几日,长安市上多的是这种酒鬼,只不过张柬之比较克制,明明整个人都崩溃了,还是克制着自己,只在长安市上的胡姬怀中鬼哭狼嚎。
胡姬笑吟吟的,她听不懂张柬之在喊叫什么,只知道这个留着山羊胡须的男子,没有在她身上作怪,就是大喊大叫一阵,而且钱袋还鼓鼓的。
澹绿色的酒线落在他的脸上,张柬之不管不顾,落进嘴里的就喝,落不到嘴巴里的,就任由酒水打湿衣衫。
不愿意走路的云初跟狄仁杰是坐船进的西市,才进入酒肆一条街,就看到张柬之倒在一座看起来有些破旧,胡姬也明显上了一些年纪的酒肆里哇哇大叫。
狄仁杰挠挠脸有些难堪地道:“这里的酒水可能便宜一些。”
说完,就朝岸上吼叫:“孟将兄,孟将兄……”
张柬之睁开惺忪的醉眼,四处瞅瞅,没看见熟人,就干脆抱着胡姬,将脑袋扎在人家的胸口里寻找安慰。
云初抽抽鼻子,对狄仁杰道:“胡姬怀里的味道很大,尤其是这种眼睛发蓝的。”
狄仁杰怒道:“人家都喝醉了,还落榜了,你有没有一点人心,这样了还拿捏人家的不是。
孟将兄,孟将兄,我们在船上。”
张柬之充耳不闻,这一次干脆拉开胡姬的衣襟钻进去了。
云初瞅着脸色发绿的狄仁杰道:“明明能跳上岸去找张柬之,你干嘛非要用喊的?
你是不是也觉得很丢人,不想被连累?”
狄仁杰怒道:“我不上去,就是想给孟将兄留一些颜面,直接上去,他更受不了。”
云初大笑道:“胡说八道,是朋友即便在猪圈里喝酒也应该一起,快上去吧,再不上去,这家伙就把脑袋塞人家裙子里了。”
“你不能这么糟蹋人——啊?孟将兄,醒醒啊,这么多人看着呢。”
狄仁杰眼看着张柬之又掀起了人家的裙子,一个虎跳就上了岸,推开一大群看热闹的闲人,一把就将堪堪把头往胡姬裙子里塞的张柬之提起来。
云初用突厥话对胡姬道:“去,这条街上,最好的酒,最好的菜,最美丽的胡姬,统统给我招来。”
说完,就弹出一颗金豆子,金豆子被胡姬一把捉住,放在嘴里咬了一下,就喜滋滋地告退了,她觉得自己的小酒肆,今日要迎来一笔大生意。
云初找了一个蒲团坐了下来,狄仁杰还在努力地把张柬之红彤彤的脸往自己这边扳。
不论他如何努力,张柬之这时候就想找一个洞钻进去,并且今生今世都不出来。
云初取过酒壶嘴对嘴喝了一口,觉得酒浆酸涩,就转头一口酒箭吐了出去。
酒箭在离开酒肆之后,就化作一阵酒雨,喷得那些还想看热闹的,无聊之辈满头满脸。
几个不忿的才开始张嘴骂人,就被蹿出来的云初在肚子上拳打脚踢之后,趁着没有呕吐,就统统丢进河渠里去了。眼看着那些人掉进河渠溅出大片的水花。
见到狄仁杰跟云初这两个新鲜出炉的进士,羞惭无地的张柬之终于安静了一些。
拉着狄仁杰的袍袖道:“勐将兄都进士了,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吗?”
狄仁杰摇摇头道:“他本身就暴虐成性,当官了也不会有半点改变。”
原本有不良人气势汹汹地赶来了,结果看到是云初之后,转身就走,却有一个没有跑掉,被云初扯着腿丢进了满是漂浮物的沟渠。
如此,小小的酒肆门口才变得安静下来,能走其余道路的人纷纷绕道,就算是必须要从酒肆门口经过的人,也不敢朝酒肆多看一眼。
胡姬们是不怕的,越是不讲理的客人她们就越是喜欢,以她们经验来看,只有当这种脾气暴躁的客人出现,自己一行人才有赚大钱的可能。
客人来这里是喝酒的,只要把他伺候好了就是了,至于客人喜欢什么样的伺候,只要给钱,随他就是。
一坛坛的美酒,一盘盘的珍馐佳肴,一个个衣衫华丽的胡姬,顷刻间就把三人给围住了。
那个年纪有些大,容颜有些老的胡姬,则主动承担起了给客人们倒酒任务。
“原本说过要请你们一日看尽长安花的,现今,落魄至此,张柬之羞惭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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