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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猎人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洛水
柔和缓慢的敲门声响起。
“进来。”高斯说,此刻他神色威严,如狱如海,目光沉静,深邃莫测,肃立的身躯比钟楼更加雄峻挺拔。
头发亮如银丝的老管家走进门,躬身递上一串名单:“尊敬的唐,这是今晚求见您的客人名单。”
高斯一目览过,颇觉意外:“星之国首席**官桑丘?这位德高望重的大人也肯降尊纡贵么?”
老管家笑了笑:“星之国的亲王大人身患重病,拖不了几天了。他死后,大议会议员的名额就空出来一个。桑丘**官一定是想要这个位置,才会上门求见。”





刺客猎人 第二卷 第二十二章唐的圣蛋节(下)
“难怪了。”高斯拉开衣橱,一边换上正式的燕尾服,一边思索。
大议会是众域各国联合大议会的简称,总部驻扎在狮子域的金碧煌,是堂堂正正的官方机构。
大议会由众域最强大的一百零八个王国组成,每一个国家委派一名代表加入,成为议员。议员们负责制定规则,调整律法,仲裁各国,传令天下。无论是猎人工会、武骑士联盟、炼金学会还是把持地下势力的黑暗圆桌,都不敢轻易挑衅大议会的权威。
大议会的一百零八名议员,理所当然地操纵了整个世界。金碧煌因此成为全天下最繁华时尚的中心,名流云集,寸土寸金。那里的居民谈及外乡人,总是高傲地扬起下巴,从鼻孔里哼一声:“乡巴佬。”
老管家跪下身,帮高斯穿上地龙皮鞋,系好蝴蝶结式样的鞋带,口中禀告道:“通常,委派的议员都是各国国王最亲信的皇亲国戚。桑丘**官虽然身具王室血脉,但在国王跟前不算得宠。根据可靠情报,国王更属意于自家的侄子,大将军乔顿。”
高斯弯下腰,亲昵地拍了拍老管家的背:“银古叔,还要劳累你做这种系鞋带的琐事。这总让我想起,自己仍然是那个受你宠爱的小男孩。”
“唐。”老管家银古的喉头哽咽了一下,低声说,“永远都是。”
墙角的老蟾精偷偷撇了撇嘴。只消几句话,高斯就能令人对他死心塌地。许多人晓得高斯城府深,手段狠,但还是忍不住喜欢他,高斯天生就有折服人心的魅力。
“据我所知,威风凛凛的乔顿大将军一向瞧不起黑帮,说我们是阴沟里的耗子。我们只有选择桑丘**官的友谊。”高斯戴上卷曲的金色发套,抹好亮晶晶的发蜡,笑了笑,“大议会,耗子可喜欢这块香甜的大蛋糕哩。”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银古欠了欠身,“需要将桑丘**官安排在首位接见吗?”
高斯淡淡一笑:“不用,放在第三位。”
老管家稍加思索,对唐心悦诚服。放在第三位,这位首席**官难免患得患失,揣测前面必有两位更加位高权重之人,和唐会晤时,自会放低姿态。
定好会客顺序,钟楼迎来了第一位客人。
那是一位打扮古板严谨的老人,系着老套的黑领结,穿着硬邦邦的礼服三件套和长筒袜,每一粒钮扣都扣得整整齐齐。
“尊敬的唐。”老人上前一步,又觉得有些失礼,立即停下,灰白的双颊抖索着,强自压抑住内心的激动,“感谢您,真的非常感谢您为我做的一切。我早该登门致谢,但您只有这一天会在金门庄园。”
高斯主动上前握住对方的手,露出温和的笑容:“尊敬的温莎侯爵,您太客气了,我只是为一名高尚善良的贵族讨回应有的公道。”
温莎侯爵是白羊域皮之国的财务大臣,妻子娇艳动人,被皮之国的新任国师暗中觊觎,偷偷掳去奸淫。温莎侯爵苦无证据,国师又深得国王宠信,自身更是黄金级武者,兼具通灵技,个人战力横扫整个皮之国。温莎侯爵通过熟人指点找上金门庄园,高斯亲自出马,摘下国师人头。
温莎侯爵紧紧握住高斯的手:“您挽回了一个贵族最宝贵的声誉,您要我怎样报答您呢?无论需要我做什么,您只管开口。”
高斯摇摇头:“您能不远万里来探望我,已经是最大的回报了。”
“不,远远不够。”老侯爵固执地说,“我虽然是个没用的老头子,但也懂得知恩图报。”
高斯看了看温莎侯爵:“您确定?不惜一切地回报?”
温莎侯爵傲然道:“真正的贵族,承诺就像打在木板上的钉子。您请说吧。”
“好。”高斯张开双臂。
他用最古老、最尊贵的贵族礼节,拥抱温莎侯爵。
随后他松开手臂,报以最善意的微笑:“您已经回报我了。”
温莎侯爵愣在当场:“我不明白。”
“这就是我想要的回报。”高斯郑重地说,“一个朋友的拥抱。”
老侯爵感激得双眼发红,嘴唇颤栗着说不出话。离去时,他以自家的荣誉起誓,唐是温莎家族永不背叛的朋友。
“呱!高斯这混蛋应该去当个戏子,保证红遍天。”老蟾精暗自腹诽,高斯对皮之国垂涎已久,苦无涉入机会。老侯爵上了贼船,哪能轻易脱身?
第二位客人走进钟楼,放下笼罩头脸的兜帽,露出尖长的双耳。这是一位来自射手域的森精,白皙俊美,纤长优雅,额头镶嵌的翠露钻显示出上位森精的高贵血统。
他用森精语说话,高斯也以森精语回答,态度既不亲热,也不疏离,恰是森精感觉最舒服的方式。末了,森精送上礼物,高斯表示感谢,并承诺除掉一伙偷猎小森精的奴隶贩子。
高斯和桑丘**官的会面费时又费力,听得老蟾精要打瞌睡。双方一直绕圈子,谈天气谈文化谈人性。最终,桑丘**官不着痕迹地点题,高斯不露声色地点头,约定一个月后打一场高尔夫球。
一个月扳倒乔顿大将军?老蟾精看得出,桑丘**官离去时心怀疑虑。但唐很早就针对乔顿,布局完毕,只需等待一个契机。桑丘自动上门,接过唐为乔顿准备的绞索,完成权力游戏的最后一块拼图。
“铁打的黑帮,流水的政权。”高斯常这么说。
“砰”的一声,门被一脚踢开,第四个客人风风火火地闯进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翘起溅满泥泞的脏靴子,骂骂咧咧:“这么久才见我,真不够意思!”
“你这混蛋,我很忙!”高斯扯掉假发,从酒柜里取出一瓶糟怪酿制的陈酒,抛给对面的大汉。
大汉一口咬掉瓶塞,豪饮而尽,抹抹嘴:“那个爱听墙根,有偷窥癖的臭蛤蟆呢?”
“呱!你才爱听墙根,你全家都偷窥!”老蟾精猛地跳出来,像一只灵巧的云雀凌空翻身,去抓大汉的虬髯。
大汉嘿嘿一笑,五指张开,七彩弓弦的虚影浮出掌心。老蟾精怪叫一声,以更快的速度倒翻而退。
“说吧,罗宾汉,你找我有什么事?”高斯又丢给他一瓶酒。
罗宾汉耸耸肩:“找你还能有什么鸟事?借钱!”
高斯忍不住笑起来:“世上除了你,没有第二个人能把借钱两个字说的如此理直气壮。”
老蟾精翻了翻白眼:“呱!他本来就是强盗嘛。”
“侠盗!”罗宾汉更正道,把第二瓶酒一饮而尽,“老子劫富济贫,惩治贵族,是名头最响亮的游侠。”
“也是被八十三个王国同时通缉的游侠,呱。”老蟾精补充说。
高斯问:“要多少?”
罗宾汉搓搓手指:“先来一百万金币吧。最近风声紧,我的兄弟们都被赏金猎人盯上了,被迫困在山区,没法进城。”
高斯让银古管家去准备金币,盯着罗宾汉看了一阵,看得他不自在地低下头。“你的兄弟太多了,你有多少时间去分辨真伪?”高斯缓缓说道。
罗宾汉咕哝了几句,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反正白朗宁是这么跟我说的。”
高斯的脸色立刻变了:“你搭上了白朗宁?”
罗宾汉洋洋得意:“没想到吧?这家伙很有趣,和我在酒吧里一见如故……”他瞥见高斯越来越阴沉的神情,识趣地闭嘴。
“你到底有多蠢,和白朗宁做兄弟?”高斯厉声道,顺手抓起一瓶酒,狠狠砸向罗宾汉。
“砰!”酒瓶在罗宾汉的额头炸开,汁液洒了他一脸。这个令贵族闻风丧胆的游侠变成了乖宝宝,缩手缩脚,一声不吭。
高斯怒气未消:“你知道白朗宁的处境吗?这个人看似风光无限,其实是坐在火山口上,随时会被喷发的岩浆烧死!他今天一个发明,明天一个创新,挣金币比喝水还容易,谁不想把他连皮带肉吞下去?大议会、武骑士联盟、炼金学会……所有的大势力都在等,等别人先动手。但谁也没那么蠢,所以白朗宁暂时还活得光鲜亮丽。”
他冷冷地盯着罗宾汉:“你有几条命,可以交这样的兄弟?至少我交不起,眼镜蛇家族交不起。”
罗宾汉抬起头,恍然道:“难怪白朗宁总显得那么——孤独。他是被那些肮脏的大势力表面逢迎,暗中孤立的吗?”
高斯叹了口气,掏出手帕,擦去罗宾汉额头的酒水:“我们这样的人,兄弟本来就不多。死一个,就少一个,难道你要逼着我,有一天去和大议会拼命?”
“不!”罗宾汉愧疚地抱住头。十年前,他被兄弟出卖,关进大牢待斩。高斯单枪匹马,杀入重围,救了他的命。从那以后,高斯是游侠心目中永远敬畏的兄长。
“听我的话,断绝和白朗宁的一切关系,立刻!”高斯接过银古递来的钱箱,声色俱厉地瞪着罗宾汉,“能做到吗?回答我!”
罗宾汉站起身,毅然点点头。高斯用力拥抱了他一下,彼此亲吻面颊,拍肩告别。
“真是个不省心的混蛋。”高斯重整衣冠,银古收拾屋子。
“可你还是喜欢这个混蛋,比亲兄弟还喜欢。哪怕他每次借钱从来不还。”老蟾精吹掉手心上的一根胡须,“呱!他就像萤火虫,不是吗?黑暗中的人需要那么一点光亮。”
前前后后,高斯接待了数十位访客。凌晨六点,最后一位客人走进钟楼。
他打扮得像个标准的贵族,面色苍白,蓝眼金发,一进门就死死盯着高斯,一言不发。
高斯身后的一片阴影倏然飘出,抓向对方。
“不用。”高斯摆摆手,冲贵族威严地笑了笑,“是囡囡来了。”
那片阴影瞬间缩了回去。
贵族露出笑容,眼角缓缓渗出一滴鲜血,飘散成一片人形血雾,缓缓蠕动殷红的触手。
“呱,是囡囡这个怪物!”老蟾精噤若寒蝉。这是怪类中最诡异的血影怪,不但智商极高,而且能力可怖。无论什么生物,只要擦破一点皮,血影怪就能借助血液附身其上,像傀儡般操控对方。除非对方开辟出精神海,凝聚灵种,否则难以幸免。
年轻时众人结队探险,撞见这只刚出生的血影怪。别人都要将其斩杀,唯独高斯力排众议,收养了它。成年后,高斯亲自把囡囡送回荒野。
“囡囡,我需要你帮我做点事。”高斯开门见山地说。
血影怪点点头,亲热地用触手搂住高斯。
“我要你去我的家族,查一查六位元老的动向。”高斯道,“特别是老三。他最近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都要查得一清二楚。”
血影又点点头,高斯轻柔地抚摸着它。过了许久,囡囡才重新融入贵族体内,依依不舍地离开。
“呱!”囡囡一走,老蟾精的八卦之火立即熊熊燃烧,急不可耐地问道,“你怀疑六个元老有问题?”
高斯沉吟道:“我曾经为高登挑选了毒牙。”
老蟾精不解地道:“呱!那颗毒牙不是去血狱会卧底了吗?”
高斯语含深意地说:“是啊,我选定毒牙没多久,他就被元老们派出去执行九死一生的任务。”
老蟾精迟疑地说:“这只是凑巧吧?呱!”
高斯淡然道:“老瓜,如果我相信世上有巧合这种事,我早就躺在棺材里了。一个瘫痪的继承人,你以为家族没人敢打高登的主意?若是高登一直瘫痪下去,我会把六个元老全部清洗,省得麻烦。”
这时,银古敲门进来,神情犹豫不决:“唐,刚来了一位未经预约的新客人,闹着求着要见你。也不知他是从哪里打听到您的名字。”
通常,未经预约的客人意味着身份普通,不值一谈。但银古特意汇报,必有原因。高斯蹙眉问道:“这个人什么身份?”
“水瓶域的橡树商会会长,史柏文。”银古解释道,“他说他的女儿史翠珊被血狱会绑架,橡树商会也被血狱会把持,所以向您求教。”
“血狱会?”高斯微微一愕,嘴角露出一丝深沉的笑意。“请他进来,橡树商会需要我的友谊。”
此时,遥远的沙穴族遗迹中,高登开始了新的猎杀。




刺客猎人 第二卷 第二十三章旧相识(上)
拨开覆盖的枯叶堆,高登从地上捻起一小撮焦黑的灰烬,伸手搓了搓。
这是生火的柴灰,应当是血狱会的人留下的,还特意堆上落叶,掩藏行踪。在一丛灌木下,高登又找到一堆吃剩的野兽骨头和干硬的人类粪便,估算出对方离开的时间大约在一周前。
在这片地域,生火是必须的。一开始高登并不了解,像过去一样捧起河水畅饮,三小时后上吐下泻,发起低烧,才明白河里藏着无数肉眼难辨的寄生物,一定要把水煮开方可饮用。
这里的野兽也因为常年饮用河水,体内寄生了大量异物,同样需要烧熟进食。
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危险。火光就像一个亮晃晃的靶子,不仅吸引凶兽,还会引来同行的觊觎。
高登捡了一些干枯的树枝,堆在灰烬上,又用几块砂岩搭出灶架,也打算在这里生火进食。血狱会的人显然精心选择了生火地点,这里地势低凹,四周灌木葱茏,上方树冠浓密,遮蔽了大部分火光。
高登先用匕首在灌木上刮出许多碎屑,再找来一截干木头,在上面挖好眼,周围堆满木屑,然后把一根削尖的木棒顶在木眼里,飞快揉搓着,开始钻木取火。
片刻后,青烟袅袅,木屑先被点燃,跳出微弱的火苗,继而枯枝燃烧,火光伴随着烟雾摇曳。高登拿出一个猎获的大龟壳,盛满河水,搭在灶架上,放入剩下的龟肉。
随后他跳上树冠,搭好弩弓,谨慎地向四周观望。
无论吃饭、睡觉还是行走,他都无法真正安宁。整个人要像一根绷紧的弦,时时刻刻保持警觉。
长此以往,这根绷到极限的弦终会断裂,但高登把这也当作一种修炼。
“高登……高登……”他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叫唤自己的名字,那是丛林深处的勾音怪发出的声音。
勾音怪是灰锡级的怪类,相貌丑恶,嘴如弯弯勾起的鸟喙,又长又尖,声音出奇的亲切,天生就能感知其它文明种族的姓名。一旦被叫名字的人开口回应,哪怕相距再远,也会招来勾音怪无休无止的追杀。相反,如果置之不理,即使面对面,勾音怪也如睁眼瞎一般,对猎物视而不见。
没过多久,水“嘟嘟”沸腾,龟肉汤颜色乳白,香气扑鼻。高登立即跳下去,扑灭火堆,以最快的速度吞咽完毕。
为了减少危险,两天后他才会再次生火进食,平时就以树上的野果和青蛹虫充饥。青蛹虫手指大小,肥厚多汁,虽然味道腥苦,难以下咽,但青蛹虫身上没有寄生物,营养丰富的肉质和水分足以维持身体需要。
掩埋好火烬,高登向丛林深处进发。经过一周休整,他的伤口已经结痂,正在慢慢恢复。蝉蝉只能止血,伤势的复原仍要靠自身体质。
一路上,他数次发现了血狱会诸人留下的蛛丝马迹,也频繁遇险,不得喘息之机。一棵生有眼纹的古树忽然裂开树腹,要把他一口吞掉;六头黑铅级的沙狼群起围攻,穷追不舍;一只灰锡级的铁爪鹰始终在他上空盘旋,逗留不去,寻找扑食的机会……
每次遇险,高登总是先行逃避,对手再弱也不硬拼。随后他暗中潜回,观察良久,猝起偷袭。那棵古树被他扎中树干中心的眼纹,干裂折倒;六头沙狼被一一干掉;最后他引诱铁爪鹰飞近,一箭射穿鹰喉。
一个月后,高登在河边舀水时,对面的树丛里倏然冒出几缕青烟。
他立刻绕过去,借助草木的掩护,蹑手蹑脚地接近烟火升起的方向。为了不留足音,高登索性脱掉靴子,光脚而行。
相距三百米左右,高登停下脚步,俯低身子。透过枝叶的缝隙,他望见一人身披斗篷,罩起兜帽,背对自己而坐。此人对面,一堆篝火熊熊燃烧,火堆旁放着一只牛皮水囊,边上还躺着一头血淋淋的猞猁,皮被扒光,内脏也被掏空。
高登以极慢的速度,架好弩弓,缓缓上弦。这里接近河流,哗哗的水声淹没了上弦的轻微响声。
调整弩箭的角度,他对准对方的后脑,手指搭上扳机。
正欲发射,高登忽然心生一丝不妥。那个人至始至终,都不曾动过一下,仿佛陷入了沉思。
身处险地,一个血狱会的老手怎会冒然发呆?他应该以最快的速度进食才对!
高登蓦地一凛,松开扳机,不敢轻举妄动。他先向四周打量一番,确定好撤退的线路,随后一动不动,静静观察对方。
半小时过去了,火光渐渐微弱,快要燃尽。那个人还是没有动,身上的斗篷没有一丝起伏,似乎连呼吸都停顿了。
又过了片刻,一道身影突然从火堆旁的灌木丛里跃出,他身躯魁梧,满脸刀疤,双手套着墨绿色的拳刺。
“出来吧,现在哪还有傻蛋会上这种套?真是浪费时间!”疤脸大汉仰头嚷道。另一道身影从高耸的树枝上跳下,身材消瘦,目光阴冷,双手紧握匕首。
这两个人居然是高登的老相识,在兑换铺,他们差点和高登发生冲突。
“还是小心点好。”削瘦男子扫视四周,往火堆里添了一些干树枝,顺手抓起边上的斗篷。斗篷下,赫然是一个树桩雕出的木头人。
高登心中恍然,这两人担心生火会引来强敌,暗中埋伏在侧,以木人和猞猁尸体吸引对方注意。如果是凶兽,自会冲着猞猁而去。如果是趁火打劫的同行,必然误中木人,招致两人夹击。
疤脸大汉抓起猞猁,一边架在火上烧烤,一边留意四周。削瘦男子站在他对面半米外,同样不停张望。两人的视角恰好构成一个圆,相互补齐了对方视线之外的角落。
这就是刺客的封锁全视角。依靠彼此的配合,不漏过周围一点风吹草动。
高登仍旧一动不动,直到猞猁烤得金黄流脂,肉香四溢,他才重新搭上扳机,弩弓缓缓瞄准疤脸大汉的脖子。
削瘦男子显然比同伴更警觉,或者说是更紧张。他眼角跳个不停,匕首一直在掌心飞旋,仿佛随时准备刺出。比起他来,疤脸大汉才是最好的目标。
“这个鬼地方连酒都弄不到,他娘的,再干满一个月就回去。”疤脸大汉舔舔嘴唇,撕下一条猞猁大腿,张嘴就啃。
高登冷静地扣动扳机。
白光激射,贯穿疤脸大汉咽喉,将他钉在背后的树干上。与此同时,高登丢开弩弓,向旁急滚。
“啪!”一柄匕首从削瘦男子手中飞出,打在高登刚才的位置,迸溅的碎石溅在他脸上。




刺客猎人 第二卷 第二十四章旧相识(下)
“嗖嗖嗖!”不等高登反击,一片蓝汪汪的光点呼啸卷来。暗器密如雨点,紧追着高登翻滚的身影,碎草泥屑四处激飞。
高登的速度骤然加快,风孔吞吐呼吸,身躯轻灵如风,以眼花缭乱的姿势向外移动,拉开距离。
削瘦男子盯着涌动如浪的树丛,心中忌惮渐生。双方相距太远,对方的动作又灵巧多变,暗器完全无法锁定。更重要的是,他不清楚对方到底是孤身一人,还是另有同伙窥伏,打算趁他不备,突发偷袭。
一片寒光再次射来,覆盖四周。高登急速后退,避到暗器射程之外。忽地,四周围全无动静,高登抬头望去,削瘦男子窜入草丛,头也不回地掠向远方。
这是刺客最合理的应对:不和陌生的对手交战,不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纠缠,更不会为了同伴要死要活。
高登立刻翻上树藤,一路纵跃,远远蹑着削瘦男子不放。他行踪暴露,就必须干掉对方,否则反会被削瘦男子盯上,陷入被动,永无宁日。
只有一个人!削瘦男子奔跑中扭头,望向高登追来的方向,一时犹豫不决。他本打算暂时退走,找机会暗中潜回,察看对手虚实。但高登紧追不舍,摆出硬拼的强势,逼得他不得不做出选择:究竟是逃,还是返身迎战?
抓住一根垂荡的乌藤,削瘦男子向前扑出,半空中突然身躯横移,折向西南方。
高登不紧不慢地跟在后方,拉开足以躲避暗器的距离。削瘦男子忽高忽低,忽快忽慢,一次次变向,始终无法将他甩脱。
双方一前一后,不停歇地穿过鬼母林、冬青林、乌藤林、浆果灌丛,淌过一条条河溪,翻过连绵起伏的砂丘……整整持续了三天。
高登的双腿渐渐沉重,肌肉酸胀发痛,源力大幅消耗。但他的体力不曾减退,图腾心血就像骆驼上的驼峰,为身体提供了充沛的能量,使他拥有惊人的耐力。
削瘦男子突然跳下树枝,顺着斜坡向下急滚,冲入南面的草丛。前方火红色的怪草及腰,巨大焦黑的乱石成滩。再往前走,两边砾岩陡峭,犹如巍峨高耸的夹壁,形成一条深邃的峡谷。
乱石滩崎岖不平,极不好走。削瘦男子剧烈喘息着,脚步越来越慢,他抹了抹额头的汗水,不时慌乱回头张望。一不小心,他失足被砾岩绊了一下,扭崴脚踝,身形越发虚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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