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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起天下潮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白夜呐

    中年人举起桌上酒杯道:“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这知己,如何来。不就是这些琐事聊出来的。何况你余半城的事,再小都是我们歌潭城的大事,兄弟但说无妨。”

    青年人剥开一粒花生送入嘴中,几番咀嚼入肚后,又吩咐一声在门外伺候的下人再上些酒水。

    “这事,还得从头说起,且听我慢慢道来。”

    我叫余力。这个名字是我娘给我取的,她说希望我做事能给人留下半分余地。当然,对外说的是,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比起这个名字,更多人喜欢叫我的外号。

    余半城。

    是的,我很有钱。富可敌国不敢说,敌城纵然不足,也相差无几。

    虽然发迹于此,却不是本地人。来此二十年还不会说本地方言,不是不会,而是不愿。即使这让我的买卖一开始遇到了很多麻烦,很多时候宁愿磕头求人,也不肯花半分心思去学这里的方言。

    现在我们余家举家在此,大家都在说江南吴语,只有我一个人说官话。

    原因嘛,大概是因为,我讨厌这里。

    一开始,我的官话是被人鄙视的缘由。

    现在,我的官话却是歌潭城身份地位的象征。如今歌潭的上流人物,已经以说吴语为耻。

    我出生在西北贫瘠之地,从爷爷自立门户分家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住在山脊的窑洞中。

    本来我们是有房子的,但是我的叔叔十分顽劣,在我还未出生时,就把家烧了两次,每次烧完都是我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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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父亲凿山石和泥重新砌一栋出来。

    而爷爷,也就顺势做了石匠。

    我所在的山村是附近最穷的村子,我家又是最穷的一家。爷爷很担心我的父亲和叔叔找不到女人结婚,卖了家里唯一的耕地老牛,从人牙子手里买来了一个女人。

    这个人,就是我的娘亲。

    按照爷爷的意思,家里只有这一头牛,只换得来一个媳妇儿,就做两个儿子的共妻。可是叔叔虽然性格顽皮,却对家人十分重情。

    他说:“我大哥虽然长得没我好看,但是脑瓜子聪明,力气比我大,又比我懂事,孝顺爹娘。大哥生的孩子一定是个好孩子,可不能被我这个泼皮无赖弄脏了大哥的好血脉。我呀,估计这辈子也娶不到媳妇儿了,以后大哥的儿子就是我儿子,我亲儿子。”

    爷爷却如何都不肯答应,钱花了,事儿就要成,一个铜板能换一斤米,就必须换得三斤四斤回来,才叫值当。这就是我们村儿的道理。

    于是叔叔在成亲那天,连夜逃到山外,失踪了五年,杳无音信。

    到第二年,我出生了。

    后来听山里的叔伯说起,我差点就没生下来,娘亲总想着要跑,怀了我也要跑,每次被爷爷抓回来后都要挨一顿毒打,要不是爹爹求情,恐怕我还在娘亲肚子里时,就要被爷爷打死了。

    爹爹对娘亲是极好的。

    这是娘亲跟我说的。她说在成亲那天,爹爹跟她说:“你是我们兄弟两个的媳妇儿,兄弟那份福让我享了,兄弟那份责任也该我来担。”

    她说每次被爷爷毒打,若不是爹爹用自己的身体护着,她早就被打死了。

    所以在爷爷死后,她就不恨我爹了,还教我爹识字。

    爹爹学的认真,很快就认识了不少字,后来山里的老乡都会喊爹爹一声“小先生。”

    爷爷是在我四岁时死的。山里穷苦人,大多不长寿,爷爷死的很痛苦,因为他自知时日无多后,便找了老先生为他写下死期。他只要按照那个时辰死,子孙就会有享不尽的福禄。

    如今想来,不论是巧合还是注定,爷




第三十四章 断刀斩长安(忆三)
    那支玉镯最后落到了我的手上。娘亲说这支镯子她从小就看着她的娘戴,外婆总是说,等娘亲以后嫁人了,这就是嫁妆。

    娘亲被人牙子拐走之后,偶尔想起此事,只觉得最后应该会传给几位嫂嫂,没想到外婆一直珍藏着,等着娘亲回来。

    起先爹爹是不同意给我的,尤其在他得知,这一支镯子,能换下十五头耕牛以后,就更不肯让我戴着。

    他这一生,见过最值钱的事物,就是家里那头老牛。

    这头牛,给他换了一个更加宝贝的媳妇儿。

    爹说,一定要好好藏起来,以后给我换十五个媳妇儿。

    又说,不对,给我换五个就行了,剩下的给叔叔再换十个。

    娘亲又气又笑,对着爹爹的后脑勺就拍了一巴掌,然后执意戴在我左手上。

    并跟我说,左手养心,右手养颜,还能保平安。戴上玉镯,以后就不是那拿苦力赚血汗钱的劳碌命,阿力以后要做个读书的相公。

    爷爷死后,家里就没人再欺负娘亲,爹爹和叔叔都很听娘亲的话,尤其是叔叔,只要娘亲开口,他从来不会拒绝。

    所以当娘亲提出要离开此地,外出谋生时,全家都同意了。

    毕竟这是娘亲长大的地方,总有人会认得出来,总有人会说三道四。

    在叔叔这几年积累的稀薄人脉帮助下,我们一家人,在我十岁那年,来到会稽郡下的歌潭城,从头开始。

    父亲在母亲多年授业下,写得一手还算工整的字,在街边摆摊做起了替人写家书的捉刀营生。会稽郡地处江南富饶处,又多出风流文士,但凡有个识文断字的本事,都一心扑在功名上。毕竟只要中了秀才,就有朝廷的俸禄供人读书,哪还有读书人愿意做那贩夫走卒的行当。所以捉刀这样的贱业,在文风盛行的江南道,反而是个吃香的活计。

    父亲很快有了积蓄,在城中置办了一处三房小院,虽然简陋,终于也让我们有了归处。

    叔叔起先靠着伶牙俐齿给人摆摊算卦,虽然赚不了什么钱但也能勉强养活自己。他自然是没什么真才实学,就是靠着说些吉祥话,讨个好彩头,求几分打赏。

    有一次城中大户家祖病危,请了大夫都束手无策,只是交代早早准备后事,便请叔叔去算个良辰“忌”日。

    老太爷一息尚存,看见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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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身道袍,竟然回光返照,起身吩咐人拿来狼毫,在叔叔手中写下一个“活”字。

    叔叔坑蒙拐骗久了,就真以为自己冥冥之中有那神佛相助,又见老太爷面色红润,便对那户人家的家主说:

    活字三点水,千口舌,只要广布稀粥,施足千人,老先生自然可续命。

    却不知,他装模作样的神棍风采还没好好显摆,身后老人就已闭目长辞。虽然极力辩解说都怨这户人家动作慢了,没来得及给老人多积福缘,却还是被一通乱棍打了出去。

    道士的名声臭了,叔叔就改行当和尚。修罗帝国尊佛抑道,佛教是国教,山间野庙都是香火鼎盛。

    会稽郡下有传说的修罗道场,修罗皇帝也要每隔三年过来此地盘陀山同济寺上祭拜一次。

    几番波折之下,叔叔终于想办法混进同济寺,出家做了和尚。

    从小沙弥,到执事,靠着伶牙俐齿能说会道,叔叔的“僧途”十分通畅。

    而我呢,在娘亲的强烈要求下,上了私塾,在全家人的殷切期盼下,踏上求学之路。

    可是这一条路,行得十分艰涩。

    江南道的吴语,我总是听不太懂。而我习以为常的晋语,也无人肯听。我努力学习的吴语,每次说出口,都被同窗嘲弄,称之“邯郸学步,东施效颦”。

    起初一些蒙读书籍跟着先生朗诵总也是能学会,到了研习诗文时,晋语和吴语的字角韵律终于成了难以攻克的天堑。

    无论我如何认真学习吴语,都会被同窗少年奚落,最后沦为笑柄。

    这样的矛盾,如果只是被讥讽嘲笑,纵然时值年少轻狂时,终究还是能忍得下来。

    于是我更努力的学习吴语,也更努力的背书读书。家中没钱买油灯,我就借着月光读书。若是阴雨天气,我就去大户人家门口的灯笼下



第三十四章 断刀斩长安(忆四)
    出来时,我再次看到娘亲哭红的双眼。上一次见她哭,还是爷爷去世时。

    我不知道她是心疼我,还是心疼镯子。

    亦或是,心疼那好不容易出现,而又转瞬破灭的希望。

    我再也无法参加科举了。

    衙门有案底,就不再是身家清白之人。

    这一次,娘哭了很久。

    她最后也没有告诉我她为什么哭。她只是流着眼泪,继续做着以往那些活计。

    而我却在心里偷偷下定决心,今后,我一定不会再让娘亲如此伤心。

    那一晚,叔叔从寺里翻墙出来,带着我去到荒郊隐秘处,从一个树坑里捞出一个麻袋。打开麻袋,里面是被绑得结结实实,已然昏迷的刘少爷。

    叔叔将刘少爷的左手袖口拉开,露出里面玉镯。

    那是我的玉镯,我娘的玉镯。

    叔叔说,从我手上丢的,要我自己去拿回来。

    我上前去取我的玉镯,可是刘少爷双手被绑在一起,不解开绳子就拿不下镯子。

    叔叔递给我一把匕首。

    我将匕首对准绳索,问叔叔,他要是跑了怎么办

    叔叔伸出手指将匕首推移,落到刘少爷的手腕处,说:那就不要解开他。

    看我好像不懂,叔叔又说:

    把他手砍下来。

    我看着刘少爷的手腕,火折子照亮了他白皙的血管。不知道是我们说话的声音,还是刀刃的冰凉,刘少爷终于醒了过来。

    他先是迷茫,然后是愤怒,最后才变为恐惧。

    他恐惧的看向了我。

    不得不说,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别人这样看我,竟然没有感到的慌乱。

    甚至,有点难言的享受。

    这样的眼光,虽然也是看怪物的眼光,却比之前那种鄙夷和憎恶,好看多了,刘少爷也显得可爱了许多。

    叔叔见我迟迟不动手,便说,算了,脏活还是他来做吧。一家人里,总需要一个在人前风光的面子,也需要一个在人后办事的里子。

    我并没有把匕首还给叔叔,只是对他说,再给我点时间。

    是的,给我点时间,我心里也很紧张,我需要准备准备。

    同时,我也很喜欢此刻刘少爷哀怨祈求的神情。

    不知道过了多久,刘少爷眼里的恐惧和哀求渐渐减少,慢慢又浮现出那让我讨厌的轻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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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是吗,你以为我不敢下手是吗我对刘少爷说,声音冷得不像是从我喉咙里发出来的。

    然后将刀尖抵住刘少爷手腕上跳动的经脉,一点点的用力。

    刘少爷终于又有了哀求的神色,还有那让我喜欢的恐慌。

    这样的刘少爷,可比平日里趾高气昂的样子可爱的太多了。

    匕首切入血肉,刘少爷拼命挣扎,就像一条蚯蚓在地上蠕动,口中还发出好听的呜咽声。

    我问叔叔,可以将他嘴上的绳子解下来吗。

    叔叔说,你有什么想问他的。

    我说没有,我只是想听他的哀嚎和求饶,想听听他说他是怎样的痛苦。

    叔叔罕见的拒绝了我,他看了我很久,才皱着眉说,怕路过的猎户听到。

    我没有强求,继续一点一点将匕首插入刘少爷的手腕上,鲜血在他的挣扎下流的得到处都是。

    刘少爷终于痛的无法忍受,再度昏厥过去。

    真是扫兴呢。

    我问叔叔,怎么让他再醒过来。

    叔叔好像不愿意面对这样的我,说没有办法,昏过去就醒不过来了。

    我说,切到骨头了,切不下去了。

    叔叔说,趁着他昏过去,现在给他解开绳子,直接从手上取下来吧。

    我说不行,万一他是装的呢。

    然后拿自己的膝盖抵住他的手腕,全力一掰,来回好几次,终于将他的骨头折断。

    这一次,刘少爷又醒了,感受着手腕处剧烈的痛苦,满头大汗的在地上挣扎。

    我割下剩余的血肉,将他的手切了下来。

    拿回染血的镯子,叔叔就说走吧。

    我说那刘少爷怎么办。

    叔叔说这么多血他一定活不下来。

    我说他一身都完好,唯独手腕被切下,任谁都知道是我来取回玉镯了。

    叔叔终于有些恼怒,问我还想怎么样。

    我说,



第三十六章 断刀斩长安(忆六)
    一切都如我所愿,事态发展的很顺利。

    三天后,我如约来到大牢。

    是的,我和人约好了,如果一切顺利,我还要回来。

    问出我一直疑惑的问题:

    你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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