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大猛士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木子蓝色
二十余个寨子里那些逃民的田地虽然登记到了官府账上,但也只不过是扔在那荒着罢了。
也唯有罗成才会觉得这地方还有些价值,当他提出驻兵军屯的时候,县尉杜如晦那是一口就答应下来了,根本没有半点犹豫,反正留在手里也是无用,还不如给罗成。若真能屯垦,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也许是刚握手言和,杜如晦表现的非常有诚意。
他不但把山里那些逃民们留下的所有田地都拔给了罗成,还把盗屠牛案的那些贬为奴隶的三百余人口,全都拔给了罗成,算是郡兵们的屯田奴。
又把从这些人家里抄来的不少农具等也都拔给罗成,还从仓库里拔了一些。
罗成带着三百郡兵,又带了三百多屯田奴进山,还带了许多牛马耕具种子等,浩荡的如同是一支迁徙的大军。
第一座兵站,是羊马寨,距离章丘县城最近,离山外二十里,离章丘县城五十里。其实章丘县境不大,但一般情况下是不把长白山区算在内。如果把属于章丘的那片山区算进去,那么这片所辖山区都能有半个章丘县那么大。
因此可以说,章丘一半是无人管的山区,一半才是真正的县乡。
其余五座兵站,分散在羊马寨的北面。
六座寨子其实是把守在三条通往山里的道路上,每条路上隔二十里修了一座兵站。三条路之间,则各相差二三十里左右。
当初罗成选择这六座寨子建兵站,正是看中了他把守入山要道的地理特点。
赵贵带着骑兵队进寨绕了一圈,曾经还算热闹的寨子里空无一人,连只鸡都没有,只有一些麻雀落在屋顶上。
还有几只沦为野狗的土狗守在寨子里,等待着主人的回来。
寨子一角的那座兵站也是空无一人,上次剿匪之后,兵站便无人了。
原计划,这兵站也是要跟那些寨子一样一把火烧光的。
郡兵屯驻兵站之内,那些屯田奴和牲畜可以安排住在外面寨子里,以后郡兵也可以把家眷接来安排在外面住。
罗成对于屯田很重视,他不仅计划着让郡兵屯田自给,而且他还想着给那些郡兵们在这里授田,让他们把家眷带来,然后形成屯堡兵。
先安顿下来,回头要重新规划一下寨子。
罗成指着那空荡荡的寨子,他计划把寨子重新规划,那些乱七八糟的屋子要推到重建,修的整齐一些,还要打井建水渠,另外还要修补寨墙寨门。
寨子不仅是给屯田奴和牲畜们居住的地方,这里还将成为兵站的外堡,拥有一定的防御力,拱卫内堡的兵站。
甚至以后,寨子里还可以建立简易的集市,联通各兵站寨子,让生活在这里的百姓和士兵方便购买东西,或者是出售土产猎物等。
要守好这片山区,让兵站能够长期坚持下去,这里就得充实起来,不能光靠外面输血。
山区里的土地确实贫瘠,但起码也是能自给自足的。
赵贵站在罗成身边,忍不住道,小五,你说咱们之前做的对吗?其实原来这寨子里的那些逃民也挺可怜的。
是啊,如果能够只追究贼匪,而赦免他们是最好的结果,将他们重新编户登记,然后把这里的地授给他们,让他们能够继续生活在这里,也挺好。
只是,做决定的人并不是他。
就如同盗屠牛案一样,罗成对那些偷盗耕牛的家伙也很恼恨,但他觉得追究这些人的罪行就足够了,没有必要还要牵连他们的家人。
可做决定的人依然不是他。
反贼劫匪也好,逃民盗屠牛贼也罢,在官府眼里这都是不可宽恕之人,尤其是这里的逃民大多还是跟贼匪有纠缠不清的关系时。
除了这六个寨子,派人把其它寨子拆了,能用的东西都搬过来修补这六个寨子,加强兵站。其它的寨子全都拆了,只留下一两间可以供郡兵巡逻时临时休息的屋子就行,带不走用不了的都烧了。
山里的寨子很多,有大有小,但罗成只有三百郡兵,一队驻一站,只能驻六寨。多余的既然也顾不过来,干脆就拆了取材料用,剩下用不完或用不上的也不留着,烧了。
至于那边的田地,就近的就耕着,远了的也就只能荒着了。
罗成派郡兵屯驻山中六寨,实行的是轮驻制。既每队半年换一次驻地,基本上半年驻山里,然后半年驻县城。
各队都参与轮驻。
第一批驻扎六寨的是长枪队长矛队盾枪队钩镰枪队轻骑队和弓弩队,名单是各队头抽签抽出来的。
相比那些逃民们,咱们算是跟对人了。长枪队头辅三叹道。
是啊,咱们跟着小五,这才多长时间,如今也是骏马得骑散阶到手。我几次得的赏金拿回去买了不少田地,还翻新了宅子,这些全都靠小五,要没小五,我估计还在为交不出县里要求的鹿皮和野鸡毛而发愁呢。赵贵也道。
你们也不用谢我,我只是带你们走了这条路,但能得功立赏,也是你们拿性命拼来的。
老贾在一边道,只要你们好好跟着五郎干,以后可不止是得赏拿钱这些了,将来早晚也能得个一官半职,光宗耀祖的。
他这么一说,大家也更是有了干劲。是啊,以前他们哪敢想象如今这样的日子,刚得了散阶,又拿了很多赏,日子过的别提多带劲。
第168章 雇佣兵
在山里呆了十多天,眼看着六队郡兵都安顿下来了,罗成才骑马回到了县城。本来快过年了,郡兵也应当放假回家。
可罗成与队头们商量许久,觉得刚搬过去,这转眼又解散回家,那山里的六站可能就要废了。
而临近过年,想临时征召一批郡兵轮换,更不现实。
骑马回城的路上,罗成一直在思考着一个问题。
那就是现在他虽然统领五百郡兵和一千乡兵,可始终有个问题卡着他,那就是郡兵和乡兵的轮流征召当值制度。
郡兵乡勇不比府兵。
府兵是三年一点选,只要选中为府兵,那么就终身为府兵,要当到六十岁老了才算退出府兵。成为府兵,官府授给田地,府兵们平时种地,闲时受训,每年还要上番入京宿卫当值,遇战事则点兵出战。
府兵虽然也隶属民籍,但他们居住在军府附近,称为地团。
不管是去军府训练,还是上京宿卫,都是轮番,按距京远近分为几番,一年去当一两个月值。
平时他们的田地收了粮食也不用交租纳赋,收入比较稳定,条件较好。
但郡兵乡勇不同,郡兵乡勇根本算不得正规军,只能算是一种民兵。
民兵嘛,就是轮流服役,来当乡勇那是一种差役。按郡兵乡勇的规模来征召,再根据郡县里的丁男数量来轮,有可能几年轮一次,或一年轮一次,若是丁多,那么几年轮一次,一次可能也就轮一两月。
这种轮流当差,对百姓来说当然是好事,几年或一年去当个把月差,也影响不大。但对罗成来说,要是隔个把月队伍就轮一遍,那他的郡兵营还谈何战斗力?
到了县城,罗成直接去找张仪臣和杜如晦商议这事。
一路上,已经能感受到一点年末的气氛,不少百姓在准备年货。
辛苦一年,日子好也罢坏也罢,这年总要过的。
你想延长郡兵乡勇们的当值时间?
杜如晦听完罗成的想法,皱起眉头来。
可百姓岂会愿意?杜如晦反问。
本来几年轮次差,当个把月,已经多少也影响到些生活了,毕竟郡兵乡勇又没钱粮可拿,遇到剿匪若得胜立功还能得点赏钱,若是平时,那就纯是耽误一两月时间。
我觉得可以把轮番的规矩变一下,假如说我们章丘一年六番,也就是说县中壮丁若轮到服役,一年要当两月差。我们可以更改一下,改成六年一番。就是本来一年要轮一次,一次当两月,现在我们改成六年轮一次,一次当一年。
一年轮一次,一次两月,跟六年轮一次,一次一年,听起来似乎差不多,总的来说六年里都要当十二个月的差,只是前者是六年里分开来当,每次只当两月,而后一种是六年里的差事都凑一起来服役,一次服满一年。
没有这种先例啊。
杜如晦说到。
他一下子听出了罗成话里的意思,一次当两月跟一次当一年,对罗成的郡兵营来说关系重大。
我觉得这只是一种变通。
杜如晦也跟罗成算起账来,按我们县户籍名册,把所有丁男数量统计一下。比如说我章丘县大概有户一万一千余户,那么有丁男两万四千余人。则我县郡兵营五百人,若一月轮一番,则一年需六千人轮完,全县男丁轮完一遍,要四年。
县里两万四千男丁来轮郡兵营的差役,一月一番,就是要四年轮一次。四年里,只要当一个月就行了。
而若按罗成说的,一次当一年,那么全县男丁轮完一遍,要四十八年之久。
这明显就不现实了,四十八年,时间太久了。
罗成还真没这样算过。
那么可否这样呢,县里郡兵营雇人服役,然后轮到当差的百姓花钱代役,你看行吗?
罗成很快想到一个解决的办法,百姓就算四年轮一次,一次只当一个月,但当差也还是会影响生活的。
如果允许百姓出钱就可以代役,那么比如说你不当值的时候自然不要你出钱,轮到你当这个月,你就出这个月的代役钱,然后县里拿这些交上来的代役钱,雇佣一批人长期当差,岂不一举两得。
朝廷没有这种纳资代役的先例,但是有纳绢代庸的规定。大隋推行均田制,实行租庸调的税赋法,有田就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庸就是一种正役,丁男每年需要为朝廷免费服二十天的劳役,这是正役。但若是朝廷不需要百姓服役,这一年没服满二十天正役,那就需要缴绢代庸,规定是每丁按每天纳绢三尺中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来缴。
反正你别想占朝廷便宜。
不过也只有庸可以纳绢布来代,其它的杂役差役之类的没有这种先例。
如何纳资代役呢?
按折庸的方法来吗?杜如晦问,折庸是一天纳绢三尺,这样算一个月的差役,就要纳九十尺绢,一匹绢是四十尺,这相当于两匹多点。
纳一次钱,四年不用再轮当差,听起来还不错的样子,但归根到底还要看得出多少钱。
两匹绢值多少钱?
绢在隋朝属于第一货币,但绢跟钱一般不直接挂钩,挂钩的是粮食。粮食有丰年有歉年,因此粮价起伏不定,绢价也起伏不定。
绢价好的年头,能换到十石左右的粟米,而若是灾荒之年,一匹绢才能换一斗米。
米价贱时一斗才几文钱,而贵的时候一斗得几十文。
因此可以说绢价好的时候,大概是一匹三四百文,而价低的时候,也就值一百来文。
现在是年末,秋收过去不算久,还没到青黄不接的时候,章丘今年的粮食还算丰收,因此粮价不高,这导致绢价也不算高,之前是匹绢大概百多文左右,现在到年底了,差不多能到一百五左右的样子。
一尺绢折约三文多不到四文的样子,九十尺绢按现在的价折钱就是三百三十八文。
交三百三十八文钱,保你四年内都不用再轮值当郡兵营的差,听起来好像不错啊。
三百多文钱,只怕大多数百姓宁愿服役而不愿意交这个钱。杜如晦道,三百多文钱,对不少普通的百姓来说,这都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第169章 养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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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县尉,其实不然。若是让寻常百姓一下子拿出三百多文钱来,确实不是一笔小数。但是,这个当值是四年一轮,平均下来,一年也不过纳钱八十文左右,若是一年分夏秋两次缴,那么百姓在卖粮之后,一次只需缴四五十文钱,则就不算什么了。
罗成算的却是另一笔账。
一次性掏三百多文钱,跟半年掏四五十文钱,确实相差巨大,但总的结果其实还是一样的。
甚至,我们可以按季缴或按月缴,如果按季,一次不过二十来文,按月的话一月更是才六七文钱啊。
杜如晦想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夏秋两季缴就比较合理,正好是收获之后,百姓手里也多少会有点余钱。还应当允许百姓以粮或绢来缴,不应当强求纳钱。
大隋帝国总是缺钱的,缺的是铜钱。
大隋天下一年生产的绢是相当庞大的数量,高达几千万匹绢帛的年产量,可以说大隋从南到北,遍布桑树,家家种桑养蚕,正因为绢有了巨大的产量,所以除了做衣服后,还拿来充当货币,还成了大隋最主要的货币。
可隋朝的铜产量却极低,就算天下设铸钱炉百座,可一年得钱不过几十万贯而已,铜钱的发行量太低,远远不够满足朝廷和民间的经济所需,特别是好多不法商人还总喜欢把铜钱熔了去铸铜器卖,倒手就能赚七八倍的高利,因此朝廷屡禁不绝,使得铜钱极度稀缺。
若是让百姓都交钱代役,就会给百姓增添负担。到处钱荒,百姓为了纳钱,就得把粮食绢这些自产的东西拿去卖钱,可能被不法商人坑一笔,所以杜如晦以为,可以直接让百姓用粮食或绢布来折算。
朝廷征税都是这样,田租就是交粮食,户调则是交绢布,种什么就交什么。
张仪臣在一边听着两人在那里算来算去,提醒了一句。
如果以资代役,百姓或许会答应,可一天二尺绢能雇佣的到人,还能供的了日常开销吗?
一尺绢折钱才不到四文,二尺绢折钱也不过七文多点钱。
这么七文多钱,够雇佣一个郡兵一天的开销吗?毕竟要是雇佣一个郡兵,首先得供饭,还得有工钱。
这当兵的吃的又多,总不能饿着他们,卫府军的标准是士兵训练做战时一天两升米,另外还有规定数量的盐菜这些。
而既然是募兵,就还得有饷钱。
边关有戍卒,一年的军费标准是绢布十二匹粟十二石。一个月就是一匹绢一石米,这个标准不能说高,但这只是月粮和衣赐,另外还有杂赏。此外,这三项是士兵拿到手的,他们平时吃喝用度还没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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