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曰王爷请绕道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兔子酱包包
阿绫吸了吸鼻子,嗯,真香。
这并非是来她随便乱夸自己的茶艺,想顺势往自己脸上贴金。事实上,她觉得,无论是谁来沏这壶春竹,都能至少达到这种水准。
因为,茶好。
略略晃了晃茶壶,阿绫便伸手拿过百里臻面前的杯子,给索赔方的大爷先倒了一杯,而后,又给自己也添了一杯。
「那便赔一杯你沏的。」
方才,百里臻说出这话的时候,阿绫的心中,蓦地感觉到一阵轻松。
倘若,他要故意刁难,让她赔一杯他自己沏的茶,那她自然没法说他什么“有意针对”之类大不敬的话,却定要为这个要求难秃头。
尽管百里臻已然放宽了“赔偿要求”,阿绫如今想破脑袋也没想明白,他故意计较这杯茶,究竟是为了什么。
百里臻看了眼面前重新满上的茶杯,并不急着品茶,而是抬起头看着对面垂眸深思的小人儿。此时,她的小脸儿上的红晕逐渐褪去,只残存些淡淡的粉红,如今猛的一看,倒像是被面前茶水的蒸汽熏红了似的。
“如果,本王要你赔一杯与方才原模原样的茶,你当如何”
百里臻清浅的声音突然响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的面前也有一杯茶,茶水也朝着空气中咕嘟嘟冒着热气,以至于他说起话来惯来的那份凉意,也被热腾腾的雾气给过滤开了去。
阿绫手下一僵,她没想到,百里臻刚巧戳中了她心之所想。
她当如何她能如何啊撒泼打滚求放过吗
阿绫不得不调整一下自己那一脸被看穿的神情,而后,努力以一种不经意的方式抬起头来。
一抬头,便看见男子隔着一层雾气在看她。
白的肤,红的唇,黑的眸,模糊又清晰,迷离又深刻。
一想起自己方才在不经意之间摸了他,阿绫的脸,又不争气地红了。
她没谈过恋爱,也没有过喜欢人的经验,但这不代表她是个清心寡欲无欲无求的人。事实上,像这么一位资质非凡的男人,天天在她面前这么晃来晃去,时不时的还来个亲密接触,就算她念什么毫无卵用的清心咒,次数多了,也要屏不住的!
阿绫十分后悔自己刚才如获大赦一般地从地上爬起来,坐到百里臻的对面,以至于如今与他面对面,承受着如此强烈的视觉冲击。
要是还蹲在地上的话,至少换个角度,百里臻的脸
不,别想了,这个男人是360°无死角的盛世美颜,就算看他的鼻孔,都比别人的鼻孔好看。
世人常说,红颜祸水,还以红颜专指美丽的女子。阿绫觉得,这简直是明显的性别歧视,事实上,好看的男人,同样是祸水,杀伤力一样巨大。就比如她面前的这位,就是祸水中的祸水,祸水中的航空母舰。
见惯了这个男人这副又仙又妖的模样之后,阿绫真的不确定,未来的哪一天,自己得幸回到现代之后,还能不能保持正确的审美了。
没错,她注定得不到这个男人,却不幸要因认识他单身,这简直就是作孽。
阿绫的心思已然飘远开去,就在这时,不知道时不时因为水雾扭曲了他的面容,阿绫隐隐觉得,他的唇角微微勾了勾。
一个词从阿绫容量不太大的脑子里自动蹦了出来。
妖孽!
------题外话------
沙雕小剧场:
阿绫:卧槽百里臻这是不是没吃药!
臻臻:按时吃着呢,怎么了
阿绫:那你为何如此胡搅蛮缠
臻臻:是时候该让你见识一下更胡搅蛮缠的:)
第三十二章 盛世美颜
不知道时不时因为水雾扭曲了他的面容,阿绫隐隐觉得,百里臻的唇角微微勾了勾。
她她看见了什么!
这是什么妖孽的盛世美颜!
天哪!
看在上帝或者佛祖或者别的什么神明的面子上,放过她吧!
这个男人,知不知道他这是在犯罪!不仅自我犯罪,还在勾人犯罪!
——不行,得想办法得到这个男人!【减智100__
“嗯”
百里臻又轻轻发出一个语气词,提醒面前开小差的人赶紧回神。
阿绫确乎如百里臻希望的,回了神,她的手指扭捏在一起,使劲抑制自己心中的咆哮。
这这这这一波,居然是声音攻势!
一个语气词已经让阿绫恨不能想拿个录放机录下来,而后循环播放个百儿八十遍的了。
这个浑身上下散发着魅力值的男人,真的好烦哦!
阿绫一凛神,小嘴轻轻一撇,有些赌气地问道:“殿下是说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百里臻眸色一深,应道。
阿绫是个他无法摸透想法的存在,就如现下这般,之前扭扭捏捏的她,突然变了神情和姿态,他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
“殿下可曾听过这样的话世上不可能有两片完全一样的叶子,同样——”仿佛终于找到了什么能在百里臻那般拿下一城,阿绫的语气不自觉也有底气了些,只见顿了顿,继续道,“人一生中也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所以”
“所以,即便是本王,也无法复原出一模一样的茶,你是这个意思吗”百里臻虽没听过她说的话,不过很快便反应了过来,反问道。
“是。”阿绫点了点头,又低头作出一副退让半步的姿态,“请恕臣妄言。”
百里臻看了眼那毫无诚意低垂着的小脑袋,真是狡猾,正话反话都让她说了去。那么,他呢,让他作何回答
“偷换概念。”但却是很有意思的说法。
见百里臻并没有进一步苛责的意思,阿绫便放下心来。仿佛像是掩饰自己又愉快又忐忑又侥幸的心态一般,她用手碰了碰面前的茶杯,待觉得温度应该能入口之后,便捧了起来,轻呷了一口。
在水刚入口的瞬间,阿绫整个人仿佛炸了毛一般,抖了一下。
她真是高估了自己的猫舌,同时暗自抱怨自己,不过因为百里臻在一旁盯着,一时全部精力都在戒备他,就不由地懈怠了。尽管她杯子里的茶水比之于方才确实是凉了一些,可对她而言,这热度还是有些烫的,烫得她整个人都精神了。
百里臻此时也慢条斯理地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虽不知茶究竟有多好喝,不过,单说他喝茶的姿势,就看起来很是让人享受。和对面的人的狼狈样儿,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继偷换概念之后,又开始欲盖弥彰了,不过,依旧像是个小猫儿一样。
百里臻不算多喜欢动物,他爱干净极了,一向觉得这些猫猫狗狗的不太干净,平日极力避免接触。不过非要比较一二的话,比起猫科动物,他自然更喜欢犬科动物,因为后者是那种显而易见的忠诚。
但很难得的,对于面前的小猫儿,他不讨厌。
一只,伶牙俐齿的小猫儿。
不仅嘴巴厉害,还喜欢时不时伸出小爪子,不痛不痒地挠他一下。
百里臻不禁想,得亏这丫头是碰到了他,脾气好,若是遇着那些脾气极端恶劣的家伙,早把她的小爪子给剁了。
他这话,若是让外面的面瘫无风听见,只怕都会忍不住翻白眼的。
看着面前这个像笨蛋一样喝水的人,终于缓过劲来了,百里臻便轻轻放下手里的杯子,问道:“说吧,来找本王,到底是要作什么”
下棋是他方才无聊,突发奇想提的,后面折腾出了一堆事儿之后,也是他要求她做这做那的,真要说起来的话,她进来唯一主动提的事情,就是要吃他的红豆团子
百里臻打死都不信,阿绫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进来,就是为了问他讨东西吃。
“啊”阿绫轻呼了一声,亏得百里臻提醒,不然方才这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一个接一个,她险些又要被岔开了,“殿下果然英明。”
百里臻没接茬这种例行恭维的话,等着她自己说下去。
阿绫见状,也不绕弯子了,直言道:“其实这事儿本不该臣多言,只是臣到底被一页书的毒给毒倒了,怎么说,臣也算是个被害人,和这事儿有了点关系,不问清楚,心里实在有疙瘩。是以,臣斗胆来问殿下,当日臣昏过去之后,那一页书”
虽然据春杏、秋桃她们的描述来看,一页书昨天是放了毒就跑,可阿绫怎么听都觉得,这种行为无论于情还是于理都不太可能。
废那么大阵仗,拖个半残废的身体,结果连个水花儿都没激起来不说,还在百里臻这里拉了仇恨,这家伙要么就是脑回路清奇嫌命太长,要么就是对百里臻抱有别样的情愫,以至于连命都不要了。
尽管她对一页书所谓的了解,只停留在楚子寻当时匆匆给她科普的人物设定的程度,但是,这些内容,足够她粗粗地下个判断了。
反正要是她,肯定不会做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是假的。”
百里臻也没卖关子,吊胃口,直接对阿绫公布了答案。
“臣之前就猜”阿绫听到谜底,眼睛“噌”得就亮了起来,她再将这个已知的答案里放到她的逻辑链条中倒推,发现在一瞬之间,很多想不明白的疙瘩,一时间都解开来了,“果然如此!”
现实生活里,变态虽然可能比故事里的更变态,但不可能倒霉到步步都碰上这种极品变态。结合之前这个一页书不合常理的举动,除非他真的是个疯子之外,那么也就只有假冒的这一种可能了。
可是,那人干嘛要假冒一页书呢而且,先前那些跟随他一起来的杀手,带给阿绫的窒息的杀意,确实实实在在的。
“一页书是假的,凌云阁的杀手是真的。”
似是看出了她的疑惑,百里臻又补充了一句。
朔方郡是大汉最北边的一个郡,再往北走,就是北翟了。
朔方县是朔方郡的首县,位于朔方郡的东北方,若要从大汉进入北翟,必须走朔方县经玉龙关取道。是以,作为南来北往一个重要的通商要地,朔方县常让累月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一改北部郡县地广人稀的萧条之感。
百里臻一行的车马抵达朔方县城下的时候,已到了这一日的下午。
现下并不是非常时期,出入朔方县无需经过严格盘查,守城的士兵们只略略检查了一下,便放人过去了。尤其到了下午,进城的人和车不如早上那般密集,通行速度很快。
因为百里臻在外不愿意太过张扬自己的身份,因此一行人便排着队按次序通过。
阿绫坐在车上,还在想前一日她问百里臻的事情。
“一页书是假的,凌云阁的杀手是真的。”
一页书是假的,她能猜到,毕竟除非他是疯子,否则很难用正常人的逻辑去衡量评判他那吃力不讨好的举动。可凌云阁的杀手居然是真的
“那位夜雨迟夜阁主,倒是不怕殿下记恨了”
想不通啊,既然夜雨迟因为一页书的事情,扬言不再与百里臻为难的话,那又为何要会允许自己的手下做这种事情。而且,本来因为一页书是假的,阿绫还曾猜测,是不是哪个缺心眼儿的家伙要榜凌云阁在百里臻面前拉仇恨的,虽然这做法傻得可以就是了,可如今这仇恨却是真真实实的拉了,根本不用费脑子。
阿绫一时觉得脑子不够转,以正常人的逻辑,已经扭不通其中的弯弯绕绕了。
“你想得太复杂了。”百里臻意外地非常好脾气地多解释了几句,“这事情很简单,对于夜雨迟来说,只要不是一页书亲自动手,本王便寻不到他头上,一页书也就自然安全无虞了。至于凌云阁的那帮子人,夜雨迟他那个蠢弟弟虽然蠢,但好歹也是个小阁主,他自己的手下要做什么,夜雨迟自然也不能问得太细。”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也就是只要保住他那个蠢弟弟的狗命,对于夜雨迟而言,凌云阁兄弟暂且不考虑。
等等,等等,他那个蠢弟弟
“结拜的”阿绫突然没头没尾地反问道。
武侠小说里,这种有志一同的小兄弟在效忠一个门派的时候,不都会义结金兰吗这种没有血缘的兄弟姐妹情,常常铁得让阿绫觉得比绝世武功还要迷幻,仿佛结拜的兄弟姐妹情深似海,亲姊妹亲兄弟都是豆腐渣。
她一直觉得这种情况不是没有,但应该实属个例,可小说里隔三差五就能碰到一个这种案例,就有点让人毛骨悚然了。谁曾想,今天居然还让她看到了个现实的。
啧啧。
“亲兄弟。”百里臻依然能轻松跟上阿绫的脑回路。
“啊”阿绫方才想的那些东西,仿佛瞬间就被百里臻给打碎了,“亲兄弟夜雨迟和一页书”
不是结拜兄弟没有义结金兰
凌云阁居然是个亲兄弟组成的干杀人勾当的杀手组织
小说,骗我。
“一点也不高明的起名方式。”百里臻接着还提示了一下阿绫可以注意他们二人的名字,顺带鄙视了一番凌云阁的两个人。
不高明的起名方式
夜雨迟和一页书
“夜雨迟和页”阿绫试探性的开了口,问道。
夜雨迟和页一书
夜雨迟和页书一
随意排列组合吗
总该不会是她想的这样吧
“夜雨舒。”百里臻道。
阿绫无语。
还真是毫不矫揉造作的起名方式,一页书,啊不,夜雨舒同志,你也太随便了吧。
就这,江湖中对他的真名还停留在传说呢!江湖上的各位,你们这不是脑子不太好,是太不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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