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曰王爷请绕道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兔子酱包包
反正,他有个自来熟的“媳妇”,即便他是个哑巴,都没问题。
走出这条街之后,阿绫脸上的表情,渐渐淡了下来。
就好似,这条街外的世界一样,远离喧闹,重归平静。
这一天早上的收获,可真是超乎她的想象。
一走出这条街,她唇边噙着的笑意,便一点点收了回来。
她周身的气息变化得非常明显,走在她身旁的百里臻,立马变感觉到了。
“你认出来人了”百里臻虽是反问,却语气肯定。
这话里,有两重含义第一,说明说到的那个“人”有两重甚至多重身份,而百里臻显然知道这件事;第二,百里臻发现并且确定,阿绫也知道这件事。
“那个人,就是何旬。”阿绫略略一抬眼,看了眼走在身旁的男人,发现他目不斜视写前走,并没有看她,便微微点了点头道,并不隐瞒。
丽南郡十二年前的郡守何俊的嫡长子,名何旬。
“如何认出来的”百里臻问道,比起“是什么”,百里臻更为想知道的是“为什么”。
“臣见过他的画像。”阿绫说道,而后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然后就记住了。”
何旬是十三年前的进士,且位列一甲,是以宫里的资料库里便有他的画像,就像现代简历上的一寸照片一样,展示人的面貌。
虽然是画,不过这古代的画师技术可是实打实的,人像画得很逼真,是那种即使不认识这个人,拿着画像也能一准儿找到的那种程度。
“亏得你这还认得。”饶是百里臻,这会儿都有些佩服阿绫的记忆了。
十三年前,她不过四五岁,人又不在京中,应是没机会亲眼见到当年何旬的真人的,那么她脑子能辨识何旬的依据,就真的只有那一寸见方的画像了。
更何况,一成不变的东西,记起来并不难,可人是会变化的,十二年过去,历经坎坷,人的面容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了,靠脸找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其实,路过那摊头的时候,臣只有三分把握。”阿绫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比起“认得出”,更像是“懵得出”,其实,内心里远没有表现出得那般肯定,“后来与他说了会儿话,这三分便到了五分、七分,至于后来他说起的那些经历时,臣便肯定,就是何旬了。”
她这话里,一半真,一半假,真的是她当时第一个下意识里,确实是凭感觉懵出这个人的,不过下一瞬,她就肯定,这便是何旬。
答案自然是那个在“靠谱和不靠谱的边缘来回试探”的系统。
倘若百里臻知道的话,不知道该是什么样的表情啊。
------题外话------
沙雕小剧场
阿绫我家夫君和我一样,豆花搁糖。
臻臻再说一遍。
阿绫什么。
臻臻刚刚那句话倒数第九和第十个字,再说一遍。
阿绫夫君
臻臻
第四十一章 情比金坚
关于何旬,最终让阿绫能够肯定下来的,是因为那个“靠谱和不靠谱的边缘来回试探”的系统的判断。
虽然这系统有点坑爹,但,明人不做暗事,系统不说瞎话,至少它吐出来的话,都是真的。
这点信任,阿绫还是愿意给它的。
嘛,当然也就是这么一说
毕竟,系统这傻子若是敢骗她一次,那么它以后就算是想破脑袋,都别想取得她的信任了。她可是个小心眼儿得很的人,眼睛里容不得一点儿沙子的,记仇能记到天边儿去,她的信任也比金子还珍贵。
阿绫量系统没这个胆子。
正因为系统肯定了之后,阿绫便大着胆子,一副死活要将百里臻拉到那个摊头上去,如果他不去就立马原地离婚的架势。
百里臻自然不会是因为怕她“原地离婚”,不过,作为一个文明人,睿王殿下就算是改头换面换了装扮,还是怕人当面撒泼的,他可应付不来这样的事情,于是,方才在那摊头前,便不情不愿地顺应了。正所谓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嘛,百里臻和阿绫对上,也是这样。
不过,系统这种事儿,她自然不能与百里臻说,可他又是个见了鬼的人精,妖得不行,编瞎话他肯定一眼看穿,于是,阿绫索性是往真话里兑点儿水,半真半假的,她说起来也不心虚,听起来跟真的也没啥差别。
姑且,也算是自我解释一番,她刚刚为什么突然“当街耍泼”了。
理由充分,动机合理,表演真实。听了解释说明之后,仿佛她之前的行为,不仅具有了计划性,不是一瞬间拍脑袋决定的,而且一瞬间高大上了,仿佛和吃不吃油墩子没有半毛钱关系了似的。
嘛,想吃油墩子的心,也是有的。
而且,还不小。
毕竟,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嘛。百里臻是仙人是喝露水吐仙气的,大早上出来这么兜一上午无所谓,她就一大俗人,吃喝拉撒一样儿也不能略过。方才她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能为自己谋口福的时候还不谋,那不是傻子嘛。
百里臻果然没揪着她的话继续问下去,也没再说什么,只是默认了她的说法。
倒是阿绫回头细品了一下方才他说的话,有些好奇了。
“殿下是如何认出何旬的呢”总归不会是和她一样的途径吧她是说看画像认人,毕竟她一个修编史书的倒腾这些倒无所谓,这位爷可时间金贵着呢,又要体察民情,又要寻医问药,正事儿都没时间做,哪还有时间关注这个永远无法被朝廷录用的曾经的进士。
要么是为了查当年东裕皇后的死因时,查到了何旬,要么就是这何旬身上,还有些什么别的她不知道的事情,引得百里臻曾经特别关注过。
诚如阿绫所想,百里臻确实为着十二年前东裕皇后蔺维熙的事情,细查过时任丽南郡郡守的何俊一家,只不过,他并不是因为着手查了,才知道这个人的。
很早之前,他便知道了。
“何旬殿试之时,本王在场。”百里臻回道。
他这一世醒来之时,是十二年前,何旬殿试是再前面一年。
真若细究的话,便是上一辈子的记忆了。距离那个时间点,上一世经过了十五年,这一世经过了十二年,整整二四七年,确实,已经很久很久了。
“原来如此。”阿绫听后,点了点头。
百里臻是元帝独子,殿试时在场很正常。一来,他可以从中学习一二;二来,以他当时的年纪,待他长到如今独当一面之时,当年那些进士,亦在朝中磨砺多年,一些人刚好可用。只是不知道,当初是元帝让百里臻去的,还是百里臻自己提出来要去的,亦或是二者兼有。
咦,以他当时的年纪
他当时也才七八岁吧,现代七八岁的娃娃,刚好是开始入学,接受九年义务制教育的年纪,他却已经需要考虑若干年之后朝中官员格局的问题了。
虽然说一早儿就知道为帝者之不易与艰辛,可如今实际面对的时候,还是觉得现实实在惊得人不人多想。
话虽如此,彩虹屁还是要吹的“殿下爱才,何旬也是有幸,如今能能劳殿下记着。”
百里臻听了这话,却是将一直看着前方的目光收了回来,不轻不重地落在了阿绫的身上。
阿绫被看得心里直发毛,这好端端的突然啥情况,难道她马屁拍到马蹄子上了不能够啊!谁不爱听漂亮话呀!
“很假。”
百里臻看了她一会儿,凉凉地吐出这两个字。
刚才那小摊头上时,她虽然有目的地跟何旬套近乎,随口编瞎话,但不知道为什么,百里臻却觉得她的笑容也好,她的语气也罢,都是真心实意的。她与京中那些王孙不同,是实实在在地愿意与老百姓打成一片。
可现在这会儿,她倒是跟真的戴上了个面具似的,让人看不出她说话的真心,还不如方才呢。
看着她用一副公式化的口吻对他说话,他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阿绫听了他的评价,小脸立时垮了下来。好吧,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她还真是马屁拍到马蹄子上了。这也罢了,居然还当场揭穿他们俩之间的“塑料君臣情”,这让她怎么接啊。
不过,不用她回复,百里臻就自己先问了起来“还有,你方才叫本王什么”
“诶”阿绫一时没反应过来,这人这问题怎么听起来跟他得了失忆症似的,这才前脚刚说完的话啊,“当然是叫您殿下啊。”
“本王是问,方才在那摊头前。”
“夫夫君啊。”
“你倒是叫得顺口。”
阿绫
百里臻很难搞。
百里臻真的很难搞。
百里臻简直是非常难搞。
方才,她明明是亲眼看着百里臻喝了一碗加了糖的甜豆花,怎么也不见这人口儿甜点儿啊。
不仅不口甜,还吹毛求疵了起来,说好的少言寡语呢。
先是说她的彩虹屁吹得假,而后又说她方才“夫君”叫得太顺口。真真是
好像她占了他多大便宜似的,哼!
他以为她愿意占他这个破便宜啊!她根本不稀罕!
还不是因为他们俩在设定中是对儿“临时夫妻”嘛,她不叫他“夫君”,那叫什么
老公现代人说法,不行。
相公官人老爷那不是和“夫君”一样儿一样儿的意思嘛,哪个说出来,还不是都得被他怼回去啊。
或者冤家噫这个说法太腻了,想想都直打抖,她这种女汉子可说不出这么打情骂俏的油腻词汇。
那么老头子他长得这么俊,明显和“老”字不搭界啊。
诶呀,烦死了,她好端端为什么要为这种事情死脑细胞啊!
真要说的话,这事儿里头,她才是最冤的那个吧。好好一大姑娘,还没谈恋爱呢,就先想着怎么和一个男人假扮夫妻。
这天底下,哪有这样没道理的事情。老天爷用这种事情作弄她,也不怕被捅菊花。
注意个屁!
“那殿下觉得,依着方才那种情况,臣该如何称呼殿下,才算是合宜”阿绫不答反问,语气里带了些故意没有收敛起来的赌气。听起来,一点儿也没“不耻下问”的意思,倒是有点儿像是在和百里臻吵架。
反正依着这人的性格,肯定不会屈尊和她斗嘴,她就是图个“说出来一时爽”罢了。毕竟,再不说,真要被憋死了。
百里臻斜睨了她一眼,就看到她大概在那易了容的面皮底下,气鼓鼓地鼓着脸颊了。
倒是还知道生气,倒是还敢对他发脾气,胆子真是越来越了得了。
不过,这样也总比方才那种假惺惺的模样,要强些。
大抵她自己也不知道,她生气的样子,还挺好玩儿的。
阿绫没有得到百里臻口头上的答案,只不过,他方才斜睨的那一眼,已经作出了回答。阿绫觉得,这个男人是在告诉她,她最好闭嘴,别说话。如果,她还惜得她这条小命的话。
哼。
她以为谁都跟他一样臭屁啊,整天一副高深莫测的仙人模样,不说话怎么混入人群探听消息啊。
见百里臻这会儿又目不斜视直视前方,没在看她,或者说根本不屑于去看她,阿绫更加气愤不平,又狠狠瞪了他一眼。
却不曾想,她这一眼还没来得及收回来呢,便冷不丁和突然侧过头来的百里臻对上了眼神。
!!!
阿绫整个人忽得如过电了一般炸了毛,以肉眼看见的频率颤抖着,惊得连移开眼神都不会了。
百里臻瞧着阿绫一副瞠目结舌的呆模样,一时也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了。他才刚刚“夸”她胆子大,她就这么急急地证明,自己不仅胆子大,而且胆子肥。
才怪!
瞧她现在这个可笑的怂样,这不知道她是聪明还是蠢笨了。
“殿下”阿绫被百里臻惊出窍的七魂六魄,这会儿才回过来,一回神,她便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啊”的最佳时期,百里臻不瞎也不傻,这会儿盲目地选择低头,只能证明自己心虚,于是她心一横,开始进行“(编)创(瞎)作(话)”,这短短一句话,九转十八弯地变了不知道多少个调儿,起头犹豫,中间挣扎,随后决然,最后愤怒,说出口就变成了,“殿下您衣服上,居然落了个蚊子!”
这蚊子,可真可恶,黑不溜秋的,居然还落在了那白衣上,别提多醒目了。更可恶的是,它居然还敢消想这“大汉第一美人”的细皮嫩肉,它也不照镜子瞧瞧自己的模样有多丑!
一个丑蚊子消想美男子的故事,瞬间就在阿绫的脑子里,活了。
为了证明自己行为的正义性与正确性,她那双本就瞪着百里臻的眼睛,一时间瞪得更大,眼神也瞪得更凶狠了些,仿佛要身先士卒,为百里臻灭了那该死的蚊子。
太史公的眼睛里,可容不得一只蚊子!
百里臻
真是见了鬼了,他到底是为了什么,将这么个会作妖的丫头带在身边啊是嫌自己活得太长了,还是嫌自己康复得太好了。
偏生,这小丫头的谎话虽然一眼就能看穿,但是她编谎话的水平可高了,至少她自己当了真,当着他的面说瞎话都不带脸红的,还是一副义正言辞、忠心耿耿的模样,那架势,好像他若是非难她了,倒是自己的不是了似的。
真让人头疼。
“”百里臻索性也顺着她扯得慌,朝自己身上瞧了瞧,问道,“蚊子呢”
她若是找得出来,算他输!
“殿下气势非凡,直接将它给震到九天云外了。”阿绫一如平常一般假模假样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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