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争雄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丰玄机
带队的先锋大将,是突厥右谷蠡王,火拔史冲,是突厥几大王族之一,三十五六岁,身体健壮,眼眶很深,眼底有一层蓝色,如同鹰牟犀利深沉,鼻梁很高,显得桀骜不驯。
坐在九尺高的汗血宝马上,,头戴铁圆装头盔,生披锁子甲,由于身份尊贵,在胸前穿金叶、银叶的护甲,浑身甲胄闪烁寒光。
“谷蠡王,有斥候打探来了重要消息。”
“放缓行军速度,喊他们几个过来。”火拔史冲一挥手,让队伍放缓,他打算听一听情报,再做下步决定。
几名斥候策骑过来,由于队伍还在前行,所以都没有下马,而是在马背上拱手,一名斥候什长开口道:“谷蠡王,我们发现了前面三十里,是洛水,过了洛水,南下二百里,就是上郡了。”
火拔史冲嗯了一声,有所思道:“上郡挨着京兆郡,进入了上郡,我们就可以在这里烧杀掠夺一番,储备一些粮草,等待后面的大军聚集,然后进入京兆郡,直逼大华的长安城。”
斥候什长继续反馈:“另外,我们得到了派往长安城的细作反馈情报,大华的皇帝,御驾亲征,带着大军十多万人,北上要来阻击我们,他们的先锋军,抵达了宜君城外,已经接近京兆郡与上郡的边缘了,后面的步兵行动较慢,到了华原城一带。”
谷蠡王转向身旁一位随行谋士,铁勒人,在草原上素有一些智谋名气,对于行军扎营、细节算账等等,都是由他来辅佐谷蠡王,否则,光凭一个没读过书,并不识字的草原王侯,带兵冲锋还可以,具体公务细节等,他就不行了。
军师瀚良温在旁边说道:“谷蠡王,按照两军骑兵的行军速度,还有地图上的距离,两军先锋,很可能在华池水北岸,洛交成西的位置相遇,大华的先锋军也是骑兵,他们有多少人”
“回军师,有两万人马。”斥候什长回答。
“我们有三万,而且中原的骑兵,如何能够比得上我草原骑兵凶悍”谷蠡王大笑起来,对大华的先锋骑兵,不以为意,甚至希望早点相遇。
“只不过,沿途没有发现多少大华军队阻截,倒是有些意外,只见烽火台不断烧起,但是沿途附近的守军,却没有出来阻击的。”军师瀚良温有些怀疑。
谷蠡王火拔史冲忍不住讥笑道:“这有什么,大华多是步兵,战马少,善于守城,坚壁不出,屯守在城内,即便看到了我们的骑兵队伍,三万精锐,六万战马
第九百三十九章 运筹帷幄之中
突厥在隋代时期是个混合民族,并非单一种族,起源于西海之东,属于白种人和黄白混血种人,是继匈奴、鲜卑、柔然以来又一个重要的游牧民族,实力强悍,对中原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昔日强大的铁勒、柔然等部落,都先后被突厥击败、吞食,有一种当年匈奴称霸草原的架势,征服大兴安岭到里海之间的广袤土地。
隋朝开皇初年,面对突厥的强大,隋文帝和长孙晟施了反间计,使突厥分裂为东西两部,以阿尔泰山为界分立,西突厥已经逐渐融入了西亚之地,只有东部的突厥,依旧在中原北部的草原上放牧、生活,依附了大隋。
但是大隋末年,始毕可汗觉得羽翼成熟,已经对隋炀帝心存不满,发动了雁门之围,后来中原农民起义爆发,十八路诸侯混战,突厥便更嚣张起来,先后扶持了几个诸侯,不想让中原再次统一。
因为同一的中原政权,如同铁板一块,没有好果子吃,突厥人虽然张狂、凶悍,但是也知道中原王朝一旦强大,发展平稳,不论是财力、国力、人口等,绝对要压过他们草原民族,所以,那时候他们对中原并没有多大优势,相反劣势很多。
各种天灾,如旱灾、雪灾、鼠疫等等,牲畜大量死掉,草原又没有粮食,这些游牧部落的人,只能依靠南下中原,要么用牛羊、皮毛等换取粮食,要么直接去粮食,别无他法。
罗昭云看着地图,听着斥候不断回馈的信息,掌握了突厥先锋军的路线、行军速度等,指着地图上的一点,说道:“战场就定在这里,是突厥先锋军必经之路,地形曾经是洛水分支的一个河床,但是百年前已经干涸,形成碱性沙地,一片荒芜,没有山岭制约,在这里交战,比较开阔。”
来护儿道:“陛下,此次兵部携带了大量黑火药,这里可提前埋下一些火药吧,把这支突厥先锋都给炸上天。”
罗昭云摇头道:“突厥人已经吃过这样的大亏,估计也会长记性了,说不定先派马队蹚雷,或是用火把射出,逐步排除炸药雷区。”
“如果是这样,黑火药的作用就会减弱了。”
罗昭云轻笑道:“那倒未必,我们可不用埋炸药包的手段,改成投射,利用车弩强大的射程,捆绑黑火药的炸药包,射入突厥骑兵的范围内,仍然有大杀伤力。”
“陛下英明,老臣倒是想的肤浅了。”来护儿对于黑火药的应用,还处于萌芽状态,有些思维僵化,远不如罗昭云这个现代人懂得多。
罗昭云神色从容,看着沙盘地图,自言自语道:“这次裴仁基父子,带着两万兵马,看似人数不占优势,但是都是西北边军、京城禁军两股精锐组成,兵强马壮,武备先进,加上,朕已经派人通知薛万刃,会从背后打伏击,使得突厥先锋腹背受敌,到时候,要剿灭这支人马,并不困难。”
来护儿虽然是老将军了,但是说到运筹帷幄,以及这
第九百四十章 骑兵阵法
华池河,又名葫芦河,古称陇水,水质微咸,因河床狭窄多曲折,形似“葫芦“得名。在天水三阳川与渭河交汇,是渭河的第一大支流。
大华先锋铁骑,兵甲蹡蹡,旌旗飘着,分批乘船渡过这个形似葫芦的河水,抵达备案,整军队形之后,继续向北奔去。
他们在赶时间,要提前抵达作战地点,熟悉地形,搭建弩车,投放黑火炸药等。
三百里距离,全是骑兵赶路,一天的行军,就差不多到了。
“父帅,按照这个行军速度,晚上就能抵达指定地点扎营!”裴元庆策骑来到裴仁基的身侧,禀告了行军之事。
裴仁基算是三朝元老,从隋文帝、隋炀帝,到大华开国皇帝,老当益壮,带兵有方,为这次先锋军的统帅,在马背上点头道:“很好,全速前进,抵达指定位置扎营,提前派出斥候营的巡骑卫队,夜里向前继续探明情况,要提前发现突厥的先锋队,不能让他们夜里偷袭我军答大营!”
“明白,父帅!”裴元庆加快速度,去跟左虞侯营的都尉交代任务。
这支先锋军有条不紊,继续前进,马不停蹄,到了夕阳落幕,天色已晚的时候,终于抵达了落川岭的一个丘陵地带。
绕过这座山坳,前方就是干涸河床走向沙垣地带,地貌稀松,植被多是西北耐寒的植物,在这阳春三月,远处的山脉背脊处,也开始郁郁葱葱起来。
不过这里的土壤带咸,干旱少雨,所以不利于植被生长,山上白杨、松柏较多,地面的野草都很少。
“迅速安营扎寨!”
“各虞侯营主注意了,小心戒备!”
“提防夜里有突厥骑兵来袭!”
一道道军令传开,每一个千人队都在扎营了,半个时辰后,一朵朵白色帐篷犹如盛开的花朵,在山坳一带绽放。
裴仁基父子,已经十几个裨将、数十个都尉,全都聚集在帅张内,分析明日作战的策略、方案。
“如果所料不差,明日正午,我军先锋,就要与突厥先锋军碰面了,敌方有三万铁骑,六万战马,轮番换骑,从草原奔袭到上郡,超过千里,肯定也疲乏了,按照突厥人的性子,得知我们先锋军只有两万,肯定不放在眼内,打算小去吃掉我们,所以,心急,轻敌,狂妄,是突厥人的弱点,我军当好好加以利用。”裴仁基开门见山,直接点出了明日作战的主题。
“将军,不知明日战法,如何安排是偃月阵,还是鱼鳞阵、锋矢阵、方圆阵。”副将赵陇锋询问。
“关于阵法,陛下提前已经交待过,就用汉代冠军侯的车悬阵,不过,被陛下和李靖将军重新推演修改过,这次正面跟突厥铁骑来个硬碰硬!”裴仁基冷峻说道。
“车悬阵!”账内的众将士,都点起头,他们在训练时候,也曾排练过,只是还没有大规模使用,尤其是针对突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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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一章 上阵父子兵
落川岭。
一杆大华军旗,上面绣着着“裴”字,在风中飘扬,被吹得猎猎作响。
大旗下面,是两万骑兵排好的方阵,井然有序,手持长刀、长枪、长戈、滕盾等各不相同,但兵甲森森,雄壮威武。
这支精锐中,有那么三千骑士,穿戴了明光铠甲,属于重铠,负责冲锋陷阵的,连坐骑战马,都有甲片包裹,行头雷人,几乎如同铁甲包括了人和战马一般,出来眼睛那里露着,其它地方都是甲片、甲胄裹住。
明光铠在汉末三国时代就出现了,但因为制作技术要求高,比较昂贵,只有大将才穿,直到南北朝后期,明光铠才开始大量生产,但它毕竟是一个逐渐发展完善的过程,直到唐朝中后期才普遍使用。
在隋朝的时候,明光铠只是将领、贵族子弟,以及宫城近卫、将领亲卫、重甲兵、精锐甲骑才穿,因为太烧钱了,如此一副甲胄,加上战马,足以养活二三十个步兵的军饷了。
大华发展工业,采矿石,炼制钢铁等,打造了精锐铁骑队伍,这三千铁骑就是罗昭云挑选了三千精锐,负责冲锋陷阵,打压突厥的士气。
在隋朝时,普通的骑兵和徒步甲士,都是穿这种相对简单又价廉的‘裲裆甲’,前胸挂一片,后背覆一片,肩部用带子串起来,腰部再一束,看上去像家背心马夹一样,穿着也灵活敏捷,它是隋军护具的主力。
大华在这个裲裆甲’加以改进,前胸与后背的甲片也相对质量高一些,头盔尽量铁盔,可以减少一些伤亡。
裴元庆、赵陇锋、张古力等将领、都尉,耐心等待。
根据斥候探子刚才回报,在前方十里外发现了突厥先锋军的迹象,以快马行军速度,一炷香的时间就能杀到跟前。
时间一点点流逝,大战之前的各种心态,都在每一位壮士心中翻腾。
忽然间,极远处像是刮起了沙尘暴,凝聚成乌云,从山塬的地面线一段,快速移来。
“来了!”
所有人精神一紧,知道这是突厥的先锋军赶来了。
肉眼可见一条黑线,在不断的扩大,就如同潮水汇涌而来,惊涛骇浪,浓云翻滚。
此刻,有一种山雨欲来的压迫感,所有大华将士的神经都在绷紧,紧紧握着武器,盯着前方大敌,血战就要开启了。
“轰隆隆——”
马蹄踢打着大地声开始隐隐传来,越来越急促,如同闷雷滚滚,铺天盖地,压顶而来。
地动山摇,三万的骑兵制造出的声势非常震撼,给人所向披靡的错觉。
距离越来越近,数里的距离,很快就飞驰而过,已经能够看到了武器寒光,与骑士的身形了。
裴仁基神色镇定,毕竟一生经历了大小战很多,心态磨练得如同铁石一般。
“传令,击鼓备战——”
“喏!”传令官挥动令旗,开始传令。
“咚咚咚——”十面牛皮大鼓在敲响,声音雄浑壮烈。
所有大华将士听到之后,那浑身的气血都被调动起来,情绪激动,热血激昂。
第九百四十二章 王牌对王牌
突厥的先锋军发动了冲锋,号角吹响,沉重凛冽,带着一股厚重的杀伐之气。
“杀啊,杀啊——”
这些骑士正值壮年,眼眶深陷,带着一抹深蓝,高鼻梁,络腮胡,轮廓大,显得桀骜不驯。
此时,无数雪亮的弯刀、大斧,高举在突厥骑士粗壮的手臂中,喊打喊杀,壮着声威和胆气,兵刃在日光照耀下,闪烁着幽冷寒光。
眼看就要进入一箭之地了,所有大华将士,精神都绷紧起来。
裴元庆、赵陇锋等人都跃跃欲试,有些迫不及待了。
看到这种场景,任何人都忍不住呼吸急促,热血沸腾,男人胆气,被激发出来。
“弓箭手准备!”裴仁基喝令。
有三千弩兵早已下马,拉好了弩机,三千支新型神臂弩,弓身长三尺三,弦长二尺五,射程远达二百步。
左右两侧有长弓手,各有三千人,拉开了弓,用于近射和直射,射程是一百二十步左右。
按照裴仁基的策略,先引突厥骑兵进入一箭之地,然后正面射击,伤了突厥骑兵冲锋的锐气,然后神臂弩射击,以四十五度仰角射出,将二百步外的突厥骑兵给阻断,造成突厥骑兵的后继无力,断开冲锋的连续性。
如此以来,前面冲锋的骑兵,就成了无根之木,短时间内成为孤军,便于大华骑兵的正面反击。
这种策略与以往不同,将远弩机、长弓射击的顺序颠倒了,是因为这次是骑兵对骑兵,而非以往的步兵对骑兵。
轰隆隆——
突厥的骑兵排山倒海奔袭而来,马蹄声震耳欲聋,尘土飞扬,携带着滔天杀气。
“放箭!”
裴仁基用单目望远镜筒,将突厥骑兵踏入一箭之地的射程,看得清清楚楚,下令射击。
“咻咻咻!”
长弓正面射出,箭雨从队伍的两侧呼啸而出,密密麻麻,席卷突厥的骑兵队伍。
“噗噗噗!”
这些狼牙箭后劲力很大,加上草原铁器少,突厥人身上的皮甲不如铁甲的防御力,所以,被箭矢射中,基本都能穿破衣甲,洞穿胸膛、手臂、喉咙、腹部等位置,血花喷溅,瞬间不少骑士中箭落地,人仰马翻。
那些落地的骑士,哪怕只是受伤,没有毙命,但后面的骑兵踩踏而过,造成的伤害更大,踏成了肉泥一般。
也有骑士一手提着滕盾拦挡,抵挡流矢,或是用武器来拨打箭杆,挡住了一轮的射箭,只要进入八十步区域,他们也可以拉弓还击了。
与此同时,突厥的第二波、第三波骑兵滚滚压上来,兵力逐波加强,前面只是蹚路来挡箭的,后面才是真正的精锐。
“弩射!”裴仁基发号施令。
“喏!”
无数大弩箭矢,猛烈地倾泻了出来,如蝗虫般铺天盖地,射程更远,两百步前后十米的范围,都是弩机笼罩区域,把这段给切割空,打断突厥的冲击连贯性,否则,一旦让突厥铁骑源源不断的加力,排山倒海的威势,那就很难阻挡了。
长弓再次射出两轮箭矢后,突厥骑兵已经进入了八十步内,离着冲到阵前,只需要十多个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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