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之名士崛起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水鬼游魂
站在船头,背着双手,王诩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观景而立。远远望去,一座雄城屹立在靠近濮水和大河的交汇之处。大河就是后世的黄河,在战国时期,黄河上游,甘肃等地大部分地区都是水草丰美的草原,进入黄土高原,浓密的原始森林覆盖其上,而到了中下游的韩、魏、卫、赵、齐、燕等国,都有很大的湖泊,或者是沼泽地。黄河从源头到出海口的生态都是一等一的好。
没有被抬高的河床,也没有特别湍急的浅滩激流,大河下游流域对齐卫赵魏等国的贸易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王诩雇的木船行驶在波涛粼粼的大河之上,沿途景色虽不如河西之地险峻,也没有韩、魏接壤地区的湍急,却在平和之中,孕育着万千生机。
“那座雄城就是卫国的戚邑,有机会为师带你去看看,这可是中原一等一的大城。”
王诩有种老年得子,恨不得将一身的慈爱都留给童子的掏心掏肺,连说话的语气之中,都透着溺爱的味道。
跟着王诩的童子,已经算是个半大小子了。年纪不大,却在稚嫩的脸庞上流露出魏武卒的彪悍气息,天见可怜的还要装出一副乖巧的模样,说不出的怪异。
可王诩浑然不在意,他总不能这辈子连个继承衣钵的弟子都没有吧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他中意的弟子,已经是上天的眷顾。唯一让他不满的是,童子只对军事感兴趣,对王诩的其他才学没有丝毫的兴趣。这让王诩很受伤。他可不是以军事能力见长的啊!
纵横术这等天下一等一的绝学,竟然还有人弃之如敝屣,尤其让他无奈的是,这个人还是他新找的弟子。
童子茫然不知的眺望那座视线中轮廓庞大,却带着浓厚商业气息的城市,痴痴地问道:“就不知道会不会比定阳大”
童子出身在河西之地,可以说从他懂事起,他的家乡就是两个大国之间争夺的对象。四战之地算不上,但也是烽火连年的征战。而他出生于这片土地上土生
第203章 萌庞涓
“长生!”
“长生!”
长生是王诩的随从仆人,因为年纪大了,才没有跟着王诩去魏国,留在了帝丘城内。算是留下来照顾王诩名义上的女儿芸娘,可谁照顾谁都不知道了。
反正尽显老态的长生并没有从院子里出现,反而从邻居家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嘀咕:“催什么催,来了,来了!”
走到近前,才发现是主人王诩,这才改口道:“主上,老奴是刚吃完饭出门转转。”
王诩也没有多说什么,都是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要是之前没有遣散仆人的时候,也不会让一把年纪的长生看守院子。推开远门,抬腿走进了熟悉的地方,整个人才精神了一些,而长生去招呼厨娘准备晚饭。
“主人,这是”
长生这才发现跟在王诩身边的半大小子,一开始还以为是路上招的仆人,看着挺机灵的样子。可仆人怎么敢堂而皇之的在家里坐下,还坐在王诩的下手边。这往常都是公孙鞅坐的地方,显然,这半大小子恐怕有点来历。
王诩看了一眼看似乖巧,却实际上有点笨拙的庞涓,这小子一路上装大人,装乖孩子,都落在王诩的眼里。不过进了家门之后,还能保持原来的态度,至少让王诩感觉这家伙的定力还是不错的。招了个弟子而已,也没有什么可说的:“这是我在魏国游历的时候招收的弟子,庞涓,这位是我的家臣,长生。”
“长者。”
庞涓小大人似的煞有其事的一揖,既没有给人过于巴结的感觉,也没有故意轻慢的态度,反正是中规中矩。
不过,长生对庞涓的感觉不太好,这小子没多少眼力界,公孙鞅都是叫他仲父的,就是伯父的意思。忽然间被称为长者,他都不明白了,他除了年纪大了一点,难道就一无是处吗
王诩坐在堂屋之中,发现家里空落落的,连一点人气都没有。平日要是芸娘在家,就会过来请安。公孙鞅在的话,也会来王诩面前陪坐一阵。可是他已经进门大半天了,眼瞅着天都要黑下来了,发现家里就一个长生,加上自己,庞涓,外带一个在后厨忙碌的厨娘,似乎家里已经没人了。
忍不住问道:“长生,芸娘和鞅儿呢”
“他们一起出门了,要吃完哺食之后回来。”长生不经意的回答道,其实他说的是公孙鞅,芸娘的话住在边子白家里,根本就不会回来。
哺食,也就是晚饭的意思,一半申时吃。又称食余,指将朝食吃剩下的食物热一热吃完的意思。不过这是穷人家的做法,有钱人,贵族不这样。一般贵族会吃三顿饭,朝食、饷食、和哺食,这三餐。饷食中午吃,也成为昼食。而且,贵族一般也不怎么吃剩饭。
加上贵族吃宴飨的机会很多,动不动就摆宴席,搞。所以,贵族哺食同普通人的哺食不太一样,主要是时间上,大都会晚于申时以后再吃。
王诩果断理解错了,他还以为芸娘和公孙鞅好上了。两个人一同出去吃好,看不上家里厨娘做出来的初茶淡饭,恋爱中的男女可能都这样。王诩理所当然的想到,可惜……他似乎没有恋爱过,主要是女孩子看到他的样子,都怕他。可即便这样,王诩也不认为芸娘应该和白圭一起出去吃哺食。
从骨子里,王诩也是贵族。他怎么可能会认同白圭这个苦力出身的家伙呢
至于公孙鞅能够娶芸娘,王诩倒是觉得没什么,至少对他而言,这是一段不错的姻缘。算了,等会儿吃哺食的时候就不等他们了。
虽说对公孙鞅的性格不太喜欢,这主要是公孙鞅太过耿直的性格,不适合学习王诩最得意的学问——纵横术。但是王诩作为老师,还是很负责任的,开口询问起来:“最近鞅儿在忙些什么,可有游学的打算”
“大少爷最近当官了。”长生说起公孙鞅,顿时高兴起来。相比庞涓,公孙鞅才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感情要深厚的多。再说,公孙鞅父母双亡之后,一直住在王诩这里,将长生也当亲人看待,自然会博得他的欢喜。
王诩纳闷不已,他就想不明白了,公孙鞅这等毛躁的性格,怎么可能当官
卫国的官场他再清楚不过了,那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官职授予,这让他有种处处透着古怪的不解。
“在那个衙门担任何职”
在王诩看来,上士已经是公孙鞅的极限了,这家伙的性格要是不改,这辈子在卫国也别想要出头。在他看来,公孙鞅出仕,绝对是浪费才能。尤其是在毫无升迁指望的卫国出仕,绝对是自暴自弃的表现。所以,他问话的语气一种带着颇为不满的味道。
可惜长生一点都感觉不到王诩的不悦,反而欣喜道:“大少爷在内史府担任少令一职,已经快一月有余了。”
“少令”
王诩愣住了,内史八柄,是大宗伯府最为重要的属官之一。说是大宗伯的属官,更像是国君的近臣书办。内史八柄,其实更多的是彰显了国君的权柄,内史府主爵、禄、废、置、杀、生、予、夺,八个权柄件简直就是生杀大权集于一身,是国君身边最为重要的官职之一。
可以说,内史府发布的公文可以封爵,定俸禄,废除官职、安排官员职务、诛杀、赦免死罪、剥夺贵族头衔等等。要不是这些发出去的公文,内史府都没有最终的裁定权。要不然,内史府的权柄甚至要比国相都要大。可以说,内史府肯定是国君的近臣,同时也是国君对外宣誓权力的机关。放在明清时代,内史府顶一个翰林院,半
第204章 小心思
王诩在路上,光听雇佣的车夫夸耀了,说什么《千字文》通篇一千个字,字字不同,却文章天成。属于天下难得一见的美文,却没有说过《千字文》中蕴含的道理。只是说,帝丘城内的启蒙学童都以《千字文》作为认字求学的基础。
摆在王诩面前的是三卷书,《千字文》上下两卷,另外一卷是《劝学》。
王诩纠结起来,该先看那一卷
不过《千字文》对他的冲击实在太大了,王诩还是决定先看这本书,反正书都摆在书案上,也跑不掉。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
不得不说王诩很挑剔,尤其是看书的时候。总会找茬,可这本《千字文》,似乎字字珠玑,让他有种狗咬刺猬,无处下嘴的难受劲。而且,他从《千字文》之中不仅仅看到的是一本启蒙读物,还看到了不少天地万物的道理。
包括天文地理,农学历史,总之包罗万象,可以说一本可以总受收益的集大成者。后世很多书法家,都会对这篇启蒙的读物倾心不已。甚至用各种字体创作《千字文》的书法。甚至《千字文》的书法作品,甚至可以排名前三的位置。
不过看到后半卷的时候,王诩感觉到了一丝牵强的味道。就像是羊肉汤里,吃到了羊毛的别扭,浑身难受。
“后半卷难道是后补的”
“去,把长生那个老家伙给为师叫来。”
捧着比脑袋还大的钵盂,筷子上下翻飞的庞涓放下了饭盆,拔腿就跑。庞涓现在是很满足的,家里穷,主要是因为父亲战死自后,断了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武卒的待遇好,也不过是相对的,真要靠着一个武卒小军官的俸禄和职田,养家也颇为不容易。
跟着王诩每天都能吃饱饭,对庞涓来说已经是非常幸福了。
他顶着一个落魄贵族的头衔,挨饿也不过是稀松平常的事,却还要维持贵族的狗屁尊严,颇为不容易。再说,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俗话说,半大孩子吃穷老子,也就是他现在的年纪。
长生不急不缓的走到了王诩的面前,总给人一种提心吊胆的错觉。抬眼看了一眼王诩,刚要开口说话,就见王诩抬手阻止了,聚精会神的看着手中的书卷。
《千字文》已经看完,王诩正在研读《劝学》。心头却已经骂开了:儒生空谈误国,这等文章看似满满都是道理,可说白了,什么干货都没有。既不能富国,又不能强军,连富民都办不到。可让王诩抓瞎的是,他虽说心头千万个看不起,但却找不出任何一个反驳的理由来驳斥《劝学》这篇文章的立意不正。
相反,《劝学》通篇都是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感觉,可真要说学到了什么
任何一个贵族,都有极为痛苦,或者说漫长的求学道路。这是知识传承必须要经历的过程。王诩也经历过,坚持是必须的,是基石。可真要说坚持到一定的程度就能拨云见日,成就一番大事业,真不见得。
王诩只能说,哄骗自己,总有一天窥视大道的轮廓。
可这对于人来说,真的有用吗
不得不说,《劝学》绝对是战国一来华夏最大的鸡汤文。至少在眼下,《劝学》是解决不了命运问题的。阶级,才是眼下禁锢各种知识的门槛,对于贫民来说,求学的机会都没有,谈什么‘驽马十驾,功在不舍。’
王诩不是儒生,自然看不上儒家经典的文字。放下《劝学》之后,他也开始琢磨起来。能够写出这两篇文章的人肯定不简单,而且还是大儒。三卷书上都恭敬地写上了‘边子’这个人名。显然,确有其人。不是儒生,读此篇文章有味同嚼蜡的难受劲,可他读的时候还是给他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王诩觉得《劝学》这篇文章有毒。儒家最强的不是传承的文字,而是嘴炮无敌。别的学派,要么是强词夺理,要么是故弄玄虚。可儒家不一样,孔子将道德的最高标准列出来,然后告诉天下人,爷们的道就是做一个圣人。
文采真他娘的好,可就是通篇文章没有一点有用的东西。文辞华丽,却言之无物。和这个时代务实的风格格格不入,却透着红一种积极向上的气息,让他好不懊恼。可真要说起玄妙和空洞起来,《老子》绝对要比《劝学》玄妙了去了。可这种玄妙暗合天地真理,附和时代对神化的向往。
有门户之见的王诩,对《劝学》这篇拥有着浓厚儒家气息的文章很不待见,但是他对《千字文》的感觉还是很好的,是一篇难得一见的好文章,既能够作为蒙童的教学之用,也能解决蒙童对很多问题的解答。就算还摸不到千古奇文的境地,也不会差太多。
“长生,这个边子到底是何许人也却确定一无所知,鞅儿也没有提起过吗”
王诩郑重的问道,在他看来,公孙鞅已经开始研究儒学了,这绝对不能忍,这是欺师灭祖,就算是灭祖算不上,欺师可定算了。王诩自认为博取数家之长,却唯独没有儒学在其中。并非是他没有机会接触儒学。
而是他压根就看不上儒学。眼下的世道是强者为尊的时代,谈什么礼仪仁义,能富国吗能强军吗
富国强军都办不到,任用儒学强国会变弱,弱国会消亡,将来祭祀祖先都做不到了,还谈什么礼仪仁义之说
作为王诩的老仆,还是当成家人看待的老人,长生和公孙鞅的关系很近,当然知道这两卷书是出自何人之手。可问题是,自己家的主上根本就听不得那个人的名字,一听就要火冒三丈,他该怎么办可既然问了,不说也不好,总不至于让公孙鞅一个人顶着王诩的怒火吧
想到这里,长生才谨慎的提醒道:“这人主上也认识。”
“我认识”
王诩惊住了,他不记得自己有痴呆症,连认识的人都想不起来。从认识的儒生之中一个个排除,白胡子的……不是,中年人……恐怕也没有这等文采。
王诩怒了,他觉得长生的脾气越来越大,以至于敢糊弄他这个主人了:“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认识……边子……哎……”
王诩似乎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头顶张长脚底流脓的混蛋小子,一肚子的坏水,曾经还让他天真想要收他为徒,却被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子给羞辱了。他不是没有想过这两篇文章出自边
第205章 孙膑VS庞涓
“长者,等等我。”
长生老胳膊老腿的,哪里跑得过庞涓这样半大小子。这个年纪的半大小子,是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就算是累个半死,睡上一觉,立马生龙活虎。
老头没有回头,眼神的余光中都透露着些许的不满。
可庞涓对此毫不在乎,他虽然不敢和王诩一样直呼长生其名,可对于长生,他哪怕没有一丝一毫的敬意,反而有种莫名其妙的敌意。家道中落的小贵族出身,还是子边远地区的小城邑里的小门小户,处处透着小家子气的冷漠。总觉得家里头的仆人偷盗者他家里原本就不充裕的食物,欺瞒他这个主人。加上庞涓又是在异常敏感的年纪,脆弱的如同是冬日里的冰凌,挂在床沿上剔透,却谁也不知道会什么时候再看到就是碎裂一地的场面。
长生也不管庞涓的小心思,他原本是想着一个人去边子白家里,然后将王诩回家的事告诉公孙鞅。
还有就是芸娘,让她最好今晚上就回家。要不然王诩晚上还要怄气,谁能想得到,王诩的脾气在遇到了边子白之后竟然坏了很多。
穿过内城之后,需要穿过一个不大的坊市,不过坊市内售卖的货物却很高级,也是内城唯一的一个坊市,样式精美的青铜装饰品,甚至还有金器和银器的店铺,当然最让人痴迷的这里是帝丘城内,乃至整个中原地区最大的绸缎方式。
卫国本来就有很大规模的丝织业,出产的绸缎延续了上千年的辉煌,一直到汉代之后,蜀地的丝织业发展迅猛,才渐渐的没落了下去。到两宋之后,南方的丝织业崛起,让中原出产的丝绸彻底没了销路。
可惜不是白天,要是天气好的时候,绸缎店的伙计,会将绸缎拿出来,放在太阳下,那种柔和的光色,如同洒落的金银一样,让人欲罢不能。这也是绸缎店招揽顾客的重要手段。不同于贵族自己家用的绸缎,坊市的主要顾客是商队,所以规模更大,反而品种不会太多。
但这也足以让乡下小子庞涓张着嘴连大气都不敢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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