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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起中亚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爱做的事

    以当前的大辽消费水平,赶得上一般平民家庭的十年生活费了。所以这么看来,算是发了一笔小财。

    也难怪古代那么多人喜欢打家劫舍!

    其实也是他赶得巧!

    当天正是老鼠张来收账的时候!所以掌柜的,早早就换好银锭。只是撞见了他们,老鼠张才没有及时拿走。

    这下,却便宜了李承绩。

    便给了李大力一贯铜钱,算是奖励他的功劳。惹得李大力,叩拜不已。

    这让李承绩,顿时有些心虚。因为在他看来,这一贯铜钱,还算少了。毕竟没有李承绩,这钱是一分都没有。

    到底他是个刑警,出于职业习惯,是做不出偷鸡摸狗之类的恶事。所以进望仙楼的初衷,只想着搞点破坏。

    哪知道,这李大力比他狠多了。

    不仅一把火烧了望仙楼,还顺便从柜台顺了点银子。等李承绩发现过来,已经为时已晚。

    尽管他对李大力自作主张之事,进行了严厉的斥责。但是再把钱还回去,已是不可能了。就一不做二不休,将钱收下。

    倒是苦了李大力!

    本以为会讨得李承绩的欢心,却没成想惹来一顿训斥。

    真像极了偷鸡不成蚀把米!

    好在李承绩还是念着他的好,没将其打发出府。

    &




第九章 文武双修
    春日里,光线异常柔和。给粉墙黛瓦的郡王府,生生披上了一层薄纱。

    某间小院里,裸着上半身的李承绩,正在一个老者的指点下,一板一眼的扎着马步。

    这便是萧斡里刺的老部下--萧崇德。

    只见其满头银发,面色肃然。仅静静的站着,就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这便是从军多年,特有的军人血性。

    在李承绩偷偷打听他时,身子下意识的动了一下。结果一颗石子陡然飞来,狠狠砸中李承绩的屁股。同时耳边,也响起一道略为深沉的说教声:“吸气!提气!站着别动!”。

    配上萧崇德不苟言笑的眼神,活像地狱中走出来的阎罗王。

    李承绩便定了定心神,乖乖的顶着太阳,安安静静的扎着马步。

    好在春日的暖阳不大,长时间的晒着,也像置身火炉旁一样。传说中的春困,也就成了李承绩必须克服的敌人。

    这样挨了好几石子后,李承绩才堪堪打消了睡意。

    也是古话说得好,入门先站三年桩。所以但凡华夏武学,都必须从扎马步做起。一是锻炼腿力,二是修炼内功。

    虽然李承绩这幅身体,之前就跟萧崇德学过武术。但生了一场大病,使得身体素质下降得厉害。再加上现代穿越来的灵魂,促使从前的武学技巧,忘了一干二净。

    如今再学,也算是从头再来。

    不过有从前的底子在,使得扎马步,也没想象中的艰难。

    何况李承绩在穿越之前,也好歹在特训队里待过。不说每天一百个俯卧撑,就说周期性的二十公里越野长跑,就极其锻炼人。这不仅是身体,还包括意志。

    所以就李承绩个人而言,对扎马步,是没什么挑战性的。

    便趁这个机会,和萧崇德套近乎道:“太翁,你能说说和曾太公一起征战沙场的事么”。

    一般的老年人,就喜欢给小辈讲述曾经的光辉岁月。一是不服老,二是赢得小辈的尊敬,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特别是一些孤寡老人!因长期找不到诉说对象,就更喜欢逢人说事了。

    像萧崇德,今年八十有一,乃是仗朝之年。身下又无儿无女,待在没落的萧家,应该最是孤独。

    身为刑警,李承绩就对揣摩人心之事,进行系统性的训练过。再加上长时间的办案经历,积累了一定的实用经验。便想通过这方法,拉近彼此的关系。

    其实萧崇德心底,本就爱屋及乌,对李承绩有颇多偏爱。只是从前教李承绩练武时,被其闹得快没了耐心。所以此次重回李府,就故意板着脸,疏远和李承绩的关系。

    如今被李承绩这么一问,却是正中下怀。就清了清嗓子,回忆着曾经征战沙场的岁月。

    根据他的说法,自己并不是契丹人。而是早些年,逃到塞北云内州的汉人后代。因东边女真人崛起,北方的草原部落,纷纷脱离大辽的掌控。

    临近草原的云内州,就这样被部落劫掠。还是幼年的他,便被掳到了草原。

    后来适逢德宗耶律大石败走可敦城。因没有粮食,便将他给那颜养的羊充军了。

    为了逃避那颜的处罚,他就请求耶律大石等人将他带走。

    当时萧斡里刺见他机灵,就将他带在身边。

    这么些年,他跟着萧斡里刺南征北战。生生在西域,打下了一片天下。只是他一心忠于萧斡里刺,所以自始至终,都甘愿为萧斡里刺的家奴。

    在整个萧家人丁凋零后,也依然舍不得



第十章 神秘钻戒
    “阿--阿-勒”,李承绩拿着一本回鹤语拓本,结结巴巴的念道。

    “是阿牙勒,少爷。”,教书先生语重心长的提醒道。在回鹤语里,阿牙勒是女人的意思。可惜李承绩,就是记不住。

    “哦!”,李承绩淡淡的应了一声,就指着男人的单词念道:“爱--巴”。

    “是爱尔!”,教书先生再次纠正。

    李承绩顿时有些不耐烦了,抱怨道:“阿西吧!”。

    教书先生以为他又念错了,跟着纠正发音。

    这下,李承绩想撞墙的冲动都有了。实在是他没想到,这学一门语言,竟是这么艰难。不说那满是类似汉字,却一个都不认识的契丹文。就说那全篇蝌蚪状,像极了后世蒙古文字的回鹤文,就让他一个头两个大。

    即使曾经考大学时,煞费苦心的学习英语。也不像现在这样,让人这么头痛。

    也是他在这之前,从没有接触过相关文字。使得学习起来,就颇感压力山大了。

    看出了他的不耐烦,教书先生带着勉励的语气道:“李少爷,令公李中书,可是通宵汉、契丹、回鹤、波斯四类文书。在大辽,乃是名满天下的大学士。作为嫡子,可不能折了令公的颜面啊。”。

    听到这话,李承绩也佩服起他这素未谋面的便宜亲爹了。

    毕竟无论是契丹文、回鹤文,还是波斯文,都必须下一番苦功,才能熟练掌握。而要担起‘大学士’这一名头,则要用这些语言,吟诗作对,出口成章了。以后世的语言等级划分,至少是八级以上。

    这么看来,他亲爹当这中书令,还真有两把刷子。

    能被他太公萧斡里刺看重,也就顺理成章。

    不过佩服归佩服,他的学习压力,可是一点都没减。就跟着教书先生,继续念着晦涩难懂的回鹤文。和熟悉的汉文不同,这回鹤文念着,舌头就跟打架似的,总是含糊不清。

    这样学习着,一下午的时间就没了。

    根据课程安排,每天下午,都只学习一门语言。这样间隔着,既提高学习效率,又留了充足的时间温习巩固。也避免了李承绩,在三种语言之中,快速来回转换。

    万幸的是,李萧氏没给李承绩安排教授波斯文的先生,不然他的学习压力,就更大了。

    便在教书先生布置了一定的抄写、背诵任务后,李承绩顶着稍稍头疼的脑袋,离开书房。

    待回到自己的院子,李萧氏已让人备着饭菜等候了。

    看到这,李承绩心里,不自觉的有些感动。因为在现代的时候,他父母因五.一二地震,而死得早。所以九年多来,也没体会到母子间的亲情。

    如今被李萧氏这么宠着、护着,倒是有些不习惯了。

    就埋头吃饭,用以掩饰自己的情绪。在这期间,李萧氏照例问了他的学习情况。不仅有身体上的,还有学问上的。得知李承绩感觉疲累,李萧氏还关心的问着,要不要休息几天。

    对此,李承绩是连连摇头。

    因为万事开空头难!等适应了这一过程,就不会觉得什么了。何况他的身体里,可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论对新事物的理解能力、接受能力,都远远不是同龄人能比。

    所以累虽累,却完全没到吃不消的地步。

    看到李承绩这么努力,李萧氏也欣慰不已。便告诫李承绩要向对太公一样对待萧崇德,并对教书先生,也要多注意礼数。且还信誓旦旦的保证,只要这样下去,李承绩承袭郡王之位,肯



第十一章 重大发现
    “难道,这就是促使我穿越的真正原因”,李承绩想着,就径直往手上戴。可惜的是,没有半点反应。

    便丧气的摘下来,寻思着原因。

    只是他对钻戒的来历一点都不了解,所以无论怎么想,都理不出头绪。就郁闷了好一会儿,才突发奇想的,将钻戒和断指,一起拿到了屋外。瞬时银光四起,钻戒像磁石似的,迅速将星星点点的月光吸引过来。

    怕动静太大,引起旁人注意。李承绩又赶紧将钻戒拿回屋里。银色的光芒,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收敛下去。再套回银色断指,颜色很快变淡。

    一分钟后,更是彻底消失不见。

    李承绩用手摸了摸,也没发现断指上的钻戒。这就像隐身似的,让人完全发现不了它的存在。

    如此奇异的事情,李承绩还真是头一次瞧见。所以整个人,也是处于迷糊状态。

    等回过神来,就再拿到屋外。断指立即在月光的照耀下,重新显现出来。

    这下,李承绩算是大致明白二者的关联了。

    就很干脆的将钻戒取下,然后慎重的考虑了好半天,才一脸郑重的戴在自己的中指上。因为他心里,已经认定这枚钻是促成自己穿越的重要媒介了。所以戴在手上,重回现代的可能性很大。

    至于这之前,钻戒一直没反应。很可能是钻戒没有能量,陷入了某种程度的休眠。这就像手机一样,没有电能之后,就彻底歇菜了。

    这样想着,他给自己披了一件棉袍。并找了一块白手绢,包住钻戒。

    再次来到屋外,月光又聚拢过来。只是因白手绢隔着,使得光芒暗了不少。

    一阵阵像电流一样的酥麻感,也不断从中指传来。促使夜里的凉意,淡了不少。

    也不知道等了多长时间,早已被电得麻木的李承绩,猛然被冻醒。

    这才发现,自己正靠在石桌上睡着了。而手上的钻戒,也再次消失无踪。

    这可把他紧张得,还以为有人见财起意,给偷走了。

    不过环视一圈,他又觉得不对。因为当前天还是黑的,只是头顶的月亮,已被乌云层层遮蔽。使得整个夜色,都暗了不少。

    所以这么看来,钻戒应该是失去月光后,又隐没了。

    便放下心,回到房间。尝试着用烛火的光芒,代替月光。但遗憾的是,戒指对烛火的光芒完全不感冒。就绞尽脑汁,再做它法。

    突然想起自己大病初愈时,宫里以及朝廷命妇,送来的礼品。

    李承绩就赶紧来到后面的库房,好一番翻找。

    也幸好当时李萧氏没收走,不然的话,他就是想拿,也要费好一阵功夫了。

    这样蹑手蹑脚的,像做贼似的,生怕吵醒睡在左右偏房的竹青和李大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很快就找到皇后送来的夜明珠。虽然只有米粒大小,但是异常珍贵。

    毕竟夜明珠,向来是皇室贡品。拿来赏赐人,足以体现出皇家对李家的重视。

    就马不停蹄的打开锦盒,拿出夜明珠。

    还不待有其它动作,中指上的钻戒就主动现身了。

    米粒大的夜明珠,也像碰到磁铁一样,瞬间被吸了过去。

    便见一大片银光宣泄出来,照亮了整个房间。但很快,又趋于黯淡。同时李承绩的脑海里,也响起机械性的指令。

    只听:“种族:初代人类

    血性:o型

    生理年龄:13

    心理年龄:33

    身体发育:正常

     



第十二章 感染风寒
    “好了好了!别解释了。说了半天,就跟废话似的。”,李承绩很不耐烦的打断精灵的解释。

    听到这话,精灵也只能一脸委屈的闭口不言。

    这样过了近一炷香的时间,李承绩才眼珠子一转,出声道:“你实实在在的告诉我,长生不老药有吗”。即使回不到现代,活到现代也可以啊。说不定,还可以凭借这漫长的岁月,自己制造出时光机来。

    “有!但是”,一听到这转折的话,李承绩的心就不自觉的提了起来。然后事实,果然如他所想的那样。必须达到三十世纪的科技水平,实现人类基因转换以及智能机械身体的有机结合,才能让人类,永远保持长生不老。

    “那黄金能制造吗”,李承绩没好气的问道。心里已对万能神戒的期待值,降到了最低。

    精灵顿时有些为难,弱弱的回道:“根据二十九世纪的国际法则,不允许个人和或组织,制造具有货币职能的贵重金属。违者”。

    “那白银呢”,李承绩接着追问。

    精灵又把刚才的话机械性的重复了一遍。

    “大炮总可以吧”,李承绩的声音带着火气。

    “可以制造,只需要”。

    听着如此复杂的条件,李承绩真是有些火冒三丈。就忍着怒气,再次问道:“枪不会也没现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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