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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能臣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黑男爵

    周围的人中,包括飘逸若仙的‘无愁子’老道在内,都无法理解萧逸的精神世界,无论萧逸做什么,他们只会认为这个少年很妖孽,与众不同,他们可以信任萧逸,他们可以依靠萧逸,他们甚至可以把生命交托给萧逸,但他们却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的了解萧逸。

    但‘女王’与他们不同,虽然她很小却极其聪明,智商高的让人发指,无论萧逸跟她说什么,哪怕是天马行空一样的想法,她都能做一个很好的听众,跟的上萧逸那种跳跃式的思想步骤,以至于萧逸好几次都差点惊异的问一句:“小妞,你也是穿越来的吗”

    千金易得,知己难求,何况还是一位红颜知己,虽然这位红颜年纪小了点,胸更是一点也没发育呢,可这并不妨碍‘女王大人’成为了萧逸寂寞、空虚时最好的陈诉对象。

    从三皇五帝到秦皇汉武,从百家争鸣到独尊儒术,军事、经济、文化、纵横、阴阳,萧逸几乎是以一种思想大爆炸的方式,疯狂的论述着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真实想法,或者说他在诉说自己孤独和寂寞!心中的苦闷说出去以后果然舒服了很多,可萧逸没有想到自己那些包罗万象的论述,在无形之中把‘女王’慢慢的培养成了一位真正的女王!萧逸更加没有想到自己原本以为种下的是一颗殷桃的种子,最后却会结出一朵妖艳的罂粟花,穿越者也并非万能、万知啊!

    在人类漫长的生命中,快乐和幸福总是短暂的,更多却是忧愁和离别。夏花开尽,秋风来临,今天的‘女王大人’打扮的格外漂亮,却也哭的格外伤心,漂亮的桃花眼都快哭成‘醉花酿’了,没有白雪公主,也不是灰姑娘,荆襄一带的局势已经彻底安稳下来,她那个做郡守的父亲派人来接她们母女南归了。

    “无愁哥哥!你会想我吗”看得出,小萝莉心中有着万分的不舍。

    “会,肯定会的!”这次萧逸没有说谎,虽然他一直信奉着兵不厌诈的信条,但对女人他从不欺骗!

    “无愁哥哥你会去荆州看我吗”

    “会,当然会!”

    “无愁哥哥!我要给你一件礼物!”小萝莉闪动着桃花眼,又一次的露出了那对小虎牙!

    “嘶!……”萧逸第一时间把自己的手臂藏好,这已经快成为他的条件反射了,那个牙印给他的记忆实在是太深刻。

    不过这次,他得到了一个个轻轻的吻,半蹲着身子(否则女王大人够不到),萧逸摸着自己的脸颊,幸福的像朵花一样。收到了礼物,自然也要回礼。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作者:盗版、文抄公、萧逸!

    不过显然‘女王大人’对此是非常不满意的,一首诗词岂能换女王的初吻,虽然小萝莉立刻把这首诗牢牢的记载了心里,但这并不妨碍她进一步的勒索礼物,蛮不讲理本就是女人的特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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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鬼面萧郎
    “冬天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去年冬季的几场大雪给幽州一带的土地带来了充足的水分,到十月金秋时,到处到飘荡着粟米的香味,‘卧虎亭’也获得了一个大熟之年;忙碌了一年的农夫们终于可以把金黄的粟米收到家中;看着满仓满囤的粮食,想着自己一家老小今年不会再挨饿,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对于中国的普通百姓而言,能吃饱肚子就是最大的幸福了,而对于一个皇帝而言,只要能让治下所有的百姓都吃饱肚子,就会被称为圣君,民以食为天啊!……

    与往常一样,在河中练完镗后,萧逸带着‘白菜’回到无愁居准备痛饮几杯,疏通血脉,驱除一下身体的疲劳,见到大老板到来,立刻有机灵的伙计按照老规矩给他们搬来两坛子美酒。

    萧逸喝酒很简单,不需要什么下酒菜,也不用载歌载舞,连酒碗都省了,直接拍开封泥,举着坛子痛饮,现在的无愁酒经过二次蒸馏烈性无比,寻常最强壮的汉子也就是用海碗饮用,而燕赵之地古多慷慨悲歌之士,一向以能豪饮烈酒者为真好汉,如今见了萧逸这种喝酒的气势,那些店里的客人们无不拍手叫好。至于‘白菜’,人家有自己专门喝酒用的宽口木桶,伙计给倒好酒后,边上还得摆上一盆供它下酒用的小菜---白菜心!

    ‘白菜’把大头伸进桶里,喝起酒来犹如黑龙吸水一般,喝口酒,再吃口白菜心,美的它不停地甩动长长的尾巴……话说现在‘白菜’的酒量越来越大,竟然可以和萧逸喝个旗鼓相当,如今这一人一马痛饮美酒的场面已经成了卧虎亭的一景,人人见之称奇不已。

    痛快的喝完酒,萧逸才发现今天酒店里只有掌柜曹胖子带着一些长相俊秀的伙计在忙碌着,而大牛、马六和其他的人则不见了踪影;好奇的询问以后,所有的伙计全都垂头丧气的沉默不语,一个个就像落选的公鸡一样,只是齐刷刷的指着卧虎亭中心小庙的位置。

    在卧虎亭的中心位置有一座小庙,常年大门紧锁,也从未有人去上香许愿,弄得萧逸到现在也不知道哪里到底供着何方神灵,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骑着‘白菜’来到小庙前的的广场上,原来牛、马二人带着无愁居里其他的伙计竟然在这里练习跳舞,而这种姿势整齐划一,动做粗犷、古朴的神秘舞蹈立刻吸引了萧逸的目光。

    因为今年庄家大熟,喜获丰收,加上无愁酒的生意火爆,使得卧虎亭的百姓大受其益,老亭长和三老们商议过后,一致决定举行一次‘大傩’,以示庆祝。

    大傩是民间一种击鼓驱除疫鬼的传统仪式;傩舞的表演者,披头散发,身披兽皮,手执戈盾,口中发出“傩傩”之声。人人赤发彩衣,手执数尺长麻鞭,甩动作响,并高呼各种专吃恶鬼之神的名字,伴随音乐锣鼓起舞。表现驱邪捉鬼、驱除疾病等内容。在中国古人心里,神是可以请的,鬼是可以吓得,典型的欺软怕硬……

    而大牛、马六等人正在练习‘大傩’上的舞蹈,傩舞必须由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来跳,而现在卧虎亭里所有优秀的年轻人基本都在萧逸的无愁居里工作。

    自从穿越来以后,除了打猎、钓鱼以外就基本没什么娱乐可言的萧逸,立刻对这种民间晚会式的娱乐爆发出极大的兴趣,并积极的希望参与其中,可这个愿望刚一提出,立刻遭到牛、马二人为首的所有伙计的坚决拒绝。

    堂堂的‘无愁居’大老板竟然会被一群伙计拒绝,让人很是郁闷!

    而被拒绝的理由更是让萧逸哭笑不得,原来跳‘傩舞’必须要选那些身材魁梧,长相狰狞丑陋的男人才行,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跳出那种原始、粗犷的气势,所以这次挑选演出的都是些身材魁梧、满脸横肉的家伙,至于那些模样清秀的奶油小生们都留在无愁居里端盘子呢,‘大傩’的时候,那些人也只能在台下做个最好的啦啦队了,而现在16岁的萧逸长得剑眉鹰目,狼背蜂腰;绝对是英俊型的,尤其是脸上那两个‘酒窝’更是给这种英俊平添了几分可爱……

    终于弄明白为什么那些留在无愁居里的伙计一个个像斗败的公鸡后;萧逸立刻满脸的黑线,原来长得帅有时也是一种原罪呀……

    有困难要上,没困难就制造困难,克服以后还是要上,摸摸自己的小脸,要是在上面割几刀确实能立刻变丑,不过萧逸实在有些舍不得,毕竟是自己的脸,还是很有感情的,于是萧逸又开始蹲在地上拔头发了……

    确实,脸帅的人也许适合读书,适合交际,更容易得到女孩子的喜欢,可是唯独不适合战场;打仗是天地间至阳至刚之举,越是长的丑陋的将军,在战场之上越能给敌人带来心理压力,最好是长得青面獠牙,还没开打就把敌人吓个半死那种,才是军人中的极品,而那些小白脸将军,美其名曰:“儒将!”可即便是百战百胜,也很难让敌人从心底深处产生恐惧,试问,谁会害怕一个小白脸呀

    蹲在地上摸着自己的小脸想了半天后,萧逸终于想起历史上一个同病相连的人物,曾经有一位军神,沙场之上勇冠三军,可谓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可就是因为天生长得相貌柔美,堪比绝代佳丽一般,敌人总是不怕他,还经常以取笑他的俊脸为乐,给他带来许多烦恼,最后他想到一个绝佳的办法,让敌人见到他后无不闻风丧胆,而那位统帅的名字就是---兰陵王!

    想到办法后,萧逸立刻回到无愁居拿出笔墨开始构思脸谱面具;“必须得威武、神秘还得让人看了有恐惧感才行,而什么才最让人害怕呢”

    “午



第42章 匈奴人的生存法则
    一鸡鸣,一鸡死!一个人正在享受幸福的同时,往往有另外一个人正在痛苦不堪,看着卧虎亭里盛大的傩舞晚会,一河之隔的盘龙亭里的‘紫木公子’却嫉妒的快要发疯了,往日的穷乡僻囊如今来了个‘鲸鱼翻身’,一下子变得富甲一方了,在连摔了10个盘子,6个茶杯,又狠狠的扇了扫地的侍女一巴掌后,紫木公子对着卧虎亭方向连连冷笑:“无愁居、小道士、萧逸,咱们看谁笑到最后……”。

    第二天一支马队来到了卧虎亭里,在收购了大量的无愁酒和带有牛头标记的铁器后,非常低调的离开了;这样的马队现在经常光顾卧虎亭,所以也就没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有梁家的扶持后,如今无愁酒已经远销河北各地,甚至连都城洛阳中也开始有人贩卖了,但今天这支马队却很奇怪,他们没有去南边更加富庶的内地,反而一路向北,越过长城,向草原深处进发了……

    塞外草原如今是匈奴人的地盘,如果说内地是瑞雪兆丰年的话,那么草原上的牧民则经受了一场残酷的‘白灾’,去年的大雪冻死了匈奴各部无数的牛羊牲畜,视牛羊为生命的牧民们立刻陷入了饥寒交迫之中,每天都有人冻死在茫茫的荒野上,甚至于一场大雪过后,一些小型的匈奴部落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匈奴是中国北方的古老游牧民族,一向以强悍善战而闻名;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命大将蒙恬率领30万秦军北击匈奴,“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收河套,屯兵上郡。正式拉开了匈奴和中原王朝之间的斗争序幕。在两族连年的战火中,一位匈奴英雄横空出世在这片混乱杀罚的古老草原上……

    冒顿是当时的匈奴单于头曼之子,不过他的父亲头曼单于非常不喜欢他,就把他派往敌对的国家‘西域月氏’做人质,随即发兵攻打‘月氏’,想用一招‘借刀杀人’除掉冒顿,然后改立小老婆生的儿子为匈奴太子。

    老子心狠手辣,做儿子的也不含糊;冒顿得到消息后连夜盗得好马,单人独骑用了30天从遥远的西域逃回了匈奴王庭;如果是在现代,这位横行万里的冒顿绝对是个一流的野外赛车手,估计能得个‘大漠孤狼’之类的称号,可惜那个时代没有冠军的奖杯,有的只是王者的金冠!……

    冒顿知道父亲不喜欢他,靠着自然顺序继承王位根本就无望,于是这位‘大漠孤狼’干脆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决定依靠‘铁与血’兵变登位;匈奴是一个游牧民族,上至贵族,下到奴隶全都喜好打猎,而他采取的办法是相当的简单、直接、有效,概括起来就是四次射猎,步骤如下:

    他首先制造了一种叫‘鸣镝’的响箭,规定:出猎时,他射出鸣镝,随从部下有不随鸣镝射往同一目标的皆斩。

    第一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宝马,左右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二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老婆,左右仍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三次打猎,他以鸣镝射头曼单于的宝马,左右无一人不射。

    第四次打猎,冒顿用鸣摘射头曼,左右皆随之放箭,射杀头曼。

    随后,冒顿又诛杀后母及异母弟,尽杀异己之大臣,自立为匈奴单于。

    高手就是高手,方法虽然简单,但绝对直接管用,也许在中原人眼里杀父弑君是大逆不道的行为,绝对是道德上最大的污点;可在信奉狼群法则的匈奴人看来,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草原之上,强者为王!

    单于就像是匈奴人的头狼,当头狼强大时,所有的部落百姓都会忠心的拥戴他,可以为了他的一个命令出生入死,在头狼的带领下为部落的生存而奋勇作战。

    可当头狼一旦出现老迈的症状,无法再带领狼群捕食猎物时,就立刻会有年轻强壮的公狼站出来,挑战狼王的位子,可以说每一任狼王都是踏着前任头狼的鲜血登位的,并且会立刻受到所有臣民的拥护。

    说白了,匈奴人和狼群一样,在茫茫草原的恶劣环境下,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首领带领他们才能生存下去,这就是游牧民族的悲哀,当生存和道德产生矛盾时,他们选择了生存。同样这也是游牧民族强大善战的原因,以鲜血为代价的选拔赛肯定能给他们选出最强大的狼王。

    在强大的狼王冒顿带领下,匈奴向西征服了楼兰、乌孙、呼揭等20余国,控制了西域大部分地区。向北则征服了浑窳、屈射、丁零、鬲昆、薪犁等国,向南兼并了楼烦及白羊河南王之辖地,重新占领了河套以南地。至此匈奴居有了南起阴山、北抵贝加尔湖、东达辽河、西逾葱岭的广大地区,号称将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拥有能够骑马作战的控弦之士三十余万,成为北方最强大的民族。



第43章 群狼南下
    汉灵帝中平五年,秋,河套匈奴王庭。阵阵的牛角号声响彻整个草原,所有南匈奴各部族首领、仆从部落酋长都率领各部族最精锐的骑兵来觐见南匈奴的大单于---于扶罗。

    于扶罗今年四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此时这位大单于正坐在自己的宫帐里用恶狼一样的眼神看着一副用牛皮绘制的粗糙地图,外边连绵不绝的号角声丝毫没有影响到他那冰冷的目光;地图上一条代表长城的线条清晰可见,这条长城就像一条铁链,百余年来死死的拴在匈奴人的脖子上,如今经过数十年的休养生息,自己手上已经拥有二十余万部众,精锐骑兵五万,弯刀闪闪,铁蹄铮铮,现在到了挣脱这条该死的铁链的时候了。

    一个个披着狼皮的匈奴贵族陆续进入到宫帐内,都一言不发的坐在地毯上,立刻有女奴送上了浓烈的美酒,如果说汉人对烈酒是喜爱,那么匈奴人对烈酒则是疯狂,在冰天雪地的塞北草原上,喝一口烈酒不但是最大的享受,而且关键时刻还能救人一命,所以自从这种烈酒一出现在草原上,立刻受到所有匈奴人的热烈欢迎!

    现在这种烈酒已经成为匈奴贵族们聚会时必不可少的东西了,为了得到一坛子好酒,他们不惜把自己视若生命的牛羊、马匹都拿出来交换,而一些贫苦的牧民甚至能扛着自己的老婆,追在商队的后面,只求换回一小坛子好酒,对了,这种酒还有一个非常美妙的名字--无愁酒!

    一边品尝着手中的美酒,年老的酋长们开始互相打着各种眼色,用一些微不可察的手势,交换着大量的信息,其手势之众多,内容之丰富,恐怕连后世的那些聋哑学校的教师都要黯然失色。虽然这些匈奴贵族基本都不识字,可这并不妨碍他们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肢体语言,在大单于的钢刀下,多掌握一门语言,就多一分活命的机会啊!而那些年轻一些的部族首领则更多的把目光投向了大单于的宝座,只要上面坐着的于扶罗单于露出一丝衰老的迹象,恐怕立刻就会有人跳出来发出挑战!

    当最后一位年轻的匈奴贵族--左贤王刘豹拎着一个包袱走进来时,所有的人都到齐了。而大帐外,数万匈奴精锐铁骑已经整齐的列队完毕,打着各个部族的旗帜,就像一条条凶恶的草原狼,等待着狼王发出狩猎开始的嚎叫……

    见所有贵族都已到齐,于扶罗猛地站起身来,一张典型的匈奴宽阔脸型上,布满了刀霜的痕迹,宽厚的身体上穿着由三层野牛皮缝制的皮甲,粗壮的臂膀和布满老茧的虎口,无不证明着这位大单于随时可以跨上战马,举起马刀带领部族的勇士们上阵厮杀。在王者气息的威压下,诸多贵族首领纷纷低下头,俯下身子,以额头触地,表达对这位狼王的臣服。

    “大匈奴的各部首领们!”于扶罗将冰冷的目光投向宫帐中每一个贵族,用低沉的声音说道:“现在到了决定我们大匈奴命运的时候了,去年的大雪灾,各部都受到极大的损失,冻死人畜无数,再不出去劫掠,我们的部族将无法度过下一个寒冷的冬天,现在我需要听听你们的意见!”

    偌大的宫帐中鸦雀无声,大家都明白,“劫掠劫掠谁那些北方的部落所受的雪灾更大,根本抢不到什么油水,反过来,这些穷邻居不来抢自己就不错了,那目标就只有一个了,南方的邻居--富裕的大汉王朝。”

    “伟大的于扶罗单于!”满脸皱纹就像草原上枯死的白树皮一样的‘白羊王’站了出来,这位老人是所有匈奴贵族中资格最老的首领,因为草原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加上战争、疾病、天灾等原因,匈奴人一般活不过50岁,而这位‘白羊王’今年已经70岁了,经历过无数的风雪,也见识过无数的刀兵。

    “南方的大汉王朝是我们的宗主国,正是靠着他的护佑,几十年来我们才能在河套平原上自由自在的放马牧羊,一旦做出反叛的行为,恐怕会给我们的部落招来比大雪灾更加可怕的报复,当初狼居胥山下,‘冠军侯-霍骠骑大将军’立在哪里的‘人头京观’你们都忘记了吗”

    霍去病--一个所有匈奴人都不敢提起却又无法忘记的名字,当初漠北一战,冠军侯霍去病带领自己的精锐骑兵军团,大胆穿插北出两千余里,直接打到了瀚海,斩首七万余,在匈奴人祭天的圣地狼居胥山下筑起了由人头垒成的‘京观’,威震的草原上所有部落向长安方向俯首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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