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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能臣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黑男爵
第167章 狼多肉少
    一夜的狂欢,一夜的烂醉,一夜的好睡,等第二天早晨,萧逸从宿醉中醒来的时候,他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升官了。

    已经是并州刺史的张扬发来了军令,抽调雁门五千精兵到晋阳协防,晋阳一直是丁原的老巢,虽然现在丁原的人头都已经被风干了,但多年经营下的影响还在,张扬要想真正的掌控住那里的局面,自然需要一支信得过的军队去帮他压住阵脚,所以才有了从雁门关调兵之举!

    除此之外,还有一道军令就是提拔萧逸为雁门关副将,协助主将一起统帅雁门关所有兵马,并负责防备匈奴的事宜,至于那位雁门关主将吗,就是沉寂了很久的玄甲军真正的统领--穆顺,张扬的心腹爱将!

    张扬是个明白人,他知道自己刺史的位子是怎么来的,如果没有萧逸,别说现在的高位,就是能不能从洛阳那个龙潭虎穴里走出来都很难说,可以说,萧逸就是他最大的本钱,也是他最好的保障,有萧逸在,董卓就会对他忌惮三分,出于安抚的目的,也会不断的对他加官进爵,封赏不断!

    同时,萧逸的桀骜不驯也让张扬伤透了脑筋,玄甲军中只听萧统领之令,不闻张刺史之名,这就是最真实的写照,士兵们眼里只有萧逸,根本就不认其他,如果有一天萧逸让他们攻杀张扬,估计士兵们也会百分百的服从命令,下起手来毫不犹豫!

    这样的部下,没有一个领导会喜欢,可又实在是离不开,真是成也萧郎!败也萧郎!

    爱恨交加,这就是张扬的矛盾心理,一方面他确实需要萧逸的才干为他保驾护航,而另一方面,他又必须想尽办法约束萧逸的行为,所以才会有了这份奇怪的命令,提拔萧逸为雁门副将,算是对他功劳的奖赏,对其他部下也是一种激励让大家都看看张刺史的胸襟,而以自己的心腹穆顺为主将,则可以对萧逸加以牵制,省得有一天出现尾大不掉的情况,为了掌控住局面,这位新出炉的刺史大人真是费劲了心思!

    于是乎,萧逸在升官的同时也多了一条尾巴,穆顺就像充足了电一样,天天跟在他左右,无论萧逸做什么,他都要掺和一下;萧逸早起练兵,穆顺就比他起的还早,萧逸晚上巡视营地,穆顺就比他多巡视一圈,萧逸询问士兵们的生活情况,关心一下疾苦,穆顺就天天大包小包的给每一名玄甲军的校尉送礼,拉话谈心那更是家常便饭,反正有张扬给他做靠山,现在兜里也不差钱,收买人心才是最重要的;因为穆顺才是名正言顺的玄甲军统领和雁门关主将,所以他无论做什么事,都有着充足的理由!

    对此,萧逸倒是并不在乎,别的部队他不敢说,但玄甲军对自己是绝对忠诚的,那都是和他一起在战场上誓同生死的好弟兄,那种可以为了战友挡刀的同袍之情,绝不是穆顺每天送点小礼物就可以收买走的,如果真的被收买了,那萧逸就更不在乎了,能被收买的都不是自己的好战友,正好可以帮他甄别一下部下的忠臣度,看看谁是死忠,谁又在金钱和官职面前动摇了,而对那些不是自己战友的家伙,萧逸是从来不会手软的。

    “萧郎!这个家伙实在太讨厌了,用不用兄弟们偷偷的……嗯!”穆顺总是胡乱指点的行为自然惹恼了很多人,一天大牛愤愤不平的找到萧逸,用手比划了一个斩杀的动作,在玄甲军营里做这事,他有十足的把握成功,而且还会做的神不知,鬼不觉!

    “不必,一只随时都可以捏死的小虫子而已,让他再跳几天吧!”正在细细品茶的萧逸摆摆手,断然拒绝了大牛的建议,喝酒有喝酒的乐趣,品茶有品茶的境界,人,有时候也需要换一种生活方式,品味一下人生百态,看看自己的不足处,这样才有利于改正和成长;要杀穆顺,他有的是办法,根本就不用自己人动手,而且还能让张扬咽下这枚苦果却说不出什么来。

    可问题是那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张扬对自己越发的顾忌,弄得雁门关各部大军之间离心离德,最后张扬为了牵制自己,肯定会派一个比穆顺难




第168章 姻缘天定
    “统领大人要给大家发媳妇啦!”这道消息就像道炸雷一样,迅速传遍了整个玄甲军大营,把全体将士的心给劈的颤动不已,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上的厮杀汉,有今天,没明天的,谁不想过几天好日子,回到家里有媳妇疼,有口热饭吃,如果能再有几个孩子,为老祖宗传下点血脉,那真是战死沙场也无憾了。

    在了解到参加抽签的各种条件之后,凡是有资格的人全都闻风而动,这些在战场上所向睥睨的粗糙汉子们,这时一个个全都变得细腻无比,一天恨不得下河洗八遍澡,把身上的皮肤都搓的泛红了还不罢休,甚至直接让身边的兄弟们拿刷洗战马用的铁刷子使劲的刷,那些没获得资格的士兵本来就羡慕的双眼发红,现在有了出气的办法,那还会客气,全都用出吃奶的力气狠狠的刷洗起来,被刷者一边痛的嗷嗷乱叫,一边还要大声的道谢,声言等媳妇娶到手,一定请兄弟们大吃一顿!

    孔雀到了发情季节会展开自己美丽的羽毛,用来吸引雌性的注意,而男人这种生物到了选择配偶的时候和发情的雄孔雀也没什么两样,爱美同样是男人的天性,衣服换成最好的,腰带换成最新的,连马靴都擦得锃亮,反正前几天萧逸刚给大家下了一场金钱雨,将士们的腰包全都鼓鼓的,这时候全都拿了出来给自己添置行头,务必要把自己最英俊,最雄壮的一面展示出来。

    激动人心的一刻很快就到了,二百多名有资格入选的将士早早的就来到中军大帐,在进帐之前,这些已经双眼发绿的‘狼’们,还不忘吐口唾沫把自己的头发抹的更整齐一点,平时再粗鲁的汉子,这时候走起路来也显得文质彬彬的,说话的声音都低了三度,生怕唐突了佳人。

    大帐内,萧逸自然成为了这次抽签婚配的支持人,二十名绝色佳人就站在他的左手边,一个个都是十六七岁的妙龄少女,有的妩媚,有的娇艳,有的清纯,有的羞涩……,每一个的颜值都在八十分以上,这些女子原本是丁原收集来的歌姬,平时悉心培养,用来款待宾客之用,结果张扬上任后毫不客气地就全部接收了过来。

    因为不知道萧逸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子,所以这位刺史大人干脆就每一种都来点,二十个美女,二十种不同的类型,总有一款是萧逸喜欢的吧,为了把萧逸彻底的放入温柔乡,这位刺史大人也真是费尽心机了。

    “好了,知道大家都已经等的焦急了,都是刀头舔血的好汉子,没有什么多余的废话,现在抽签正式开始!”军营里面最讨厌的就是繁礼多仪,萧逸大手一挥就宣布仪式开始了。

    “诺!”众人齐齐的回以军礼,不多礼不代表没有规矩,控而不死,纵而不乱,这才是玄甲军真正的法度。

    抽签的方式很简单,二百多支白木签,其中有二十枚的一头写有红色的编号,正好对应着那二十名美女,木签全都放在一个大号的签筒里,每个抽签的将士依次上前抽取,谁能抱的美人归,谁会继续打光棍,那就全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请统领大人抽签!”一名亲兵举着签筒恭敬的来到萧逸近前,抽签的顺序是自高而下,萧逸身为玄甲军中实际的第一人,理应从他先开始的;至于坐在一旁的正牌玄甲军统领穆顺,大家直接就把他给忽略了。

    “算了,家师仙逝刚刚一年,我尚在守孝期间,不能近女色,还是留给其他人吧!”一摆手,萧逸直接就弃权了,而且理由充分,古人讲究至亲去世需要守孝三年,这三年里不能穿新衣服,不能吃肉喝酒,最重要的是不能亲近女人,必须过那种苦行僧式的生活才行。

    当然了,在萧逸心里这些什么规矩全是灰尘,他本身就不是一个遵守原则的人,这一年多来,他可是肉照吃,酒照喝,新衣服也没少换,想要纪念自己的恩师‘出尘子’老道,只需要把那份敬意放在心里就好,没必要执着于外表的形式。萧逸这些话其实是说给身边的穆顺听得,就是借他的口传达给张扬,别再给我玩什么美人计了,小爷要给恩师守孝,不近女色滴!

    “哎!”看到萧逸弃权,最失望的不是一众部下们,而是那些娇艳的女娃们,身为权贵的歌姬,她们很早就知道了自己的宿命,一介玩物而已,这些可怜的女子们唯一能祈祷的就是落在一个好点的主人手里,有饭吃,有衣穿,不要受到鞭打,不要被随意的送来送去,能有一个说得过去的归宿,她们就心满意足了,至于未来的主人是老、是丑、还是残废,那就不是她们所能左右的了。

    毫无疑问,萧逸就是她们心中最完美的夫婿人选,年纪轻轻就坐上了雁



第169章 草原围猎
    九月的大草原上,草叶已经开始微微的发黄,此时正是鸟兽肥硕的季节,也是最适合打猎的季节,因为秋天本来就是万物杀伐的时候,春生秋伐,这就是天地自然的规律。

    处理完内部的事情后,萧逸利用外界的自然环境,在玄甲军中下达了草原围猎的命令,围猎不但可以为雁门的驻军提供充足的肉食,还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练兵方法,其实围猎和打仗一样,讲究的就是一个反应迅速,配合有度,是和平时期保持一支军队战斗力的最好方法,萧逸一直认为,一支能围猎的部队,就同样能在战场上猎杀敌人!

    此次围猎,在萧逸的命令下,三千玄甲军倾巢而出,在指定的地点依次列队完毕,远远看去,旌旗招展,队列整齐,人如蛟龙,马似猛虎,虽然还没有开始正式的围猎,但那种冲天的杀气已经惊得草原上的动物们四散奔逃了,比起人类,动物对危险的预知能力无疑要强得多!

    军阵之前,萧逸一身轻便的双层皮甲,手执‘绝影宝雕弓’,正在大声的发布围猎的命令:“此次围猎范围以雁门关为起点,向北绵延三百里,每一百骑为一队,由一名校尉统帅,大牛率领十队人马为左翼,马六率领十队人马为右翼,本统领亲率其余人马居中策应,一切指挥以中军号角为令;此次围猎,期限为三天,任何人除了随身的一小包食盐外,不准携带任何食物,全部以猎物为食,以河水为饮,围猎完成后再按各队功绩评优胜。”

    “诺!紧遵统领大人号令!”三千人马,一个声音,回应着萧逸的军令。

    “好!出发!”随着萧逸一声令下,中军大旗前倾,全军将士就像离弦之箭一样,向茫茫大草原深处进发,在哪里他们要完成脱胎换骨的变化。

    萧逸这次围猎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锻炼将士们在野外的生存能力,中原王朝对战塞北的草原民族为什么屡屡吃亏,就是因为汉人军队对后勤的依赖性实在是太强了,尤其是军粮,一旦后方无法给前线的军队提供足够的粮草支援,那么不用打,汉人的军队自己就饿垮了。

    而匈奴在野外的生存能力就很强,匈奴大军征战,从来不用携带多少粮草,这茫茫的大草原就是他们天然的粮库,匈奴人有一句谚语:在草原母亲的怀抱里,只要有一张弓,一支箭,就饿不死真正的匈奴人!

    这句话很说明当下的问题,而汉人军队在这方面就完全处于劣势了。

    以现在的交通工具和运输水平,从中原内地向塞外草原运输军粮,成本实在是太高了,高到一个强盛的帝国都难以支撑的地步;当初汉武帝发动驱逐匈奴的漠北决战,出动了卫青、霍去病两大军团,共计十万精锐骑兵,而为了给他们运输给养,整个大汉王朝投入了战马十八万匹,牛十万头,另有步卒五十万,全靠肩挑人扛的才勉强保证了前线的消耗,数千里的运输线,损耗在途中的粮草是一个天文数字,而最后到达前线的呢百不存一呀!

    最后的结果就是,匈奴人被打败了,汉王朝也被消耗垮了,两败俱伤啊!

    萧逸现在要做的就是让玄甲军的将士们能够尽量的自给自足,彻底摆脱对后方的依赖,其实在这茫茫草原上到处都是食物,只是看你能不能找得到,找到以后又能不能吃到嘴里,或者说是敢不敢吃到嘴里了,萧逸可是清楚地记得,后世的那些特种兵们,可是能吞噬一切生物的,蛇、蚯蚓、蚂蚱、蝙蝠、各种虫子……,凡是能提供人体所需能量的东西,都在他们的食谱上,既然后世的子孙们可以做到,那么作为两千年前的祖先,起码应该给他们开一个好头吧!

    大队人马不断的向两翼散开,扩大自己的围猎范围,士兵们在向前推进的过程中,用力敲打手中的兵刃,以惊起那些藏在深草中的猎物,过了半个多时辰,一个身上披挂着伪装网的侦察游骑兵急速而来,看他身上占满的尘土和草叶,想来应该是在某个地方埋伏造成的。

    “启禀统领大人,在左翼三十里处发现一个野羊群,约有百余只,另外,在正前方五十里处的一条小河旁还发现了野马的踪迹,看蹄印的数量,也有数十匹之多!”来到近前,游骑兵迅速汇报上自己侦察来的情况。

    “刷!”萧逸迅速打开了一张画在羊皮上的军用地图,这是在围猎之前,他派出大量的游骑兵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才汇集好



第170章 独当一面
    茫茫大草原上,牛皮制成的军帐密密麻麻的连成了营盘,熊熊的篝火燃起,玄甲军的将士们正在享受白天围猎的成果,喷香的烤肉,浓香的烈酒,驱散了白日里追逐猎物的疲劳。

    白天的围猎中,大牛统帅的左翼各部因为疏忽大意,指挥不当,致使一部分野羊溜出了包围圈,因此被萧逸下令责罚,为大家烤羊肉,看着大牛赤膊着上身,拿着剔骨刀忙碌着剥羊皮的样子,萧逸除了黯然一叹外,心中还若有所思。

    今天的围猎虽然获得了成功,同样也暴露出了玄甲军内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指挥上的问题,长久以来,玄甲军的将士们已经习惯了听从萧逸的命令,因为事无巨细,几乎所有的东西萧逸都为他们提前想到了,大家只要按照命令去百分百的执行就可以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萧逸在军中的权威如日中天,一声令下,数千将士遵从无误,指挥起作战来,如臂使指,异常的得心应手!

    可这样做的弊端也出现了,那就是全军上下只有萧逸一个人在思考,大家都只知道执行,有萧逸在,还没什么问题,可萧逸一旦脱离了指挥的位置,众将士立刻就会群龙无首,变得不知所措起来,白天的事情就是最好的证明,当萧逸带领亲兵营脱离中军,全力支援右翼时,左翼的大牛所部就立刻慌乱起来,合围网接连出现漏洞,这才让一些野羊溜了出去。

    “军中缺乏能独当一面的将才啊!”看着将士们忙碌的身影,萧逸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再英明的统帅也不可能独自指挥一支庞大的军队,现在玄甲军的规模尚小,所以弊端还没有显露出来,如果有朝一日,他麾下统帅的不再是几千人,而是几万,乃至几十万将士的时候,那该怎么办就算萧逸把自己累死,也不可能一个人把所有的事情都扛起来。

    乱世中什么最宝贵人才!

    可人才这个东西,天上不掉,地上不长,怎么办

    只有自己用心培养了!

    从这一刻开始萧逸诞生了锻炼手下将领指挥能力的念头,雏鹰在父母翅膀的护佑下是永远也长不大的,只有让它们去经历风雨,日后才能笑傲风云;要想让这些玄甲军的将校们人人都能独当一面,就必须让他们离开萧逸的庇护,或者萧逸自己离开一段时间也好!

    马六正在试着驯服一匹枣红色的野马,白天的围猎中他指挥的很好,数十匹野马无一漏网,全数生擒活拿,在草原上作战,如果能抓捕一些野马来补充军队战马的损失,那无疑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更何况这些野马生的高大威猛,奔驰如飞,又自幼生活在这片草原上,对周围的环境早已经适应,即使没有人的照顾,它们也能自己找到食物和水源,而且抗病性极强,与那些人工驯养的战马相比,这些野马才是天生的草原‘战士’!

    “嘶溜溜!”枣红马连踢带咬,不让任何人靠近它,不远处被围的野马群也在嘶鸣回应着,为自己的首领助威,马是群体动物,服从性很强,只要能驯服为首的马王,那么其他野马就是散开它们也不会跑掉的,熟知马性的马六知道这点,因此才拼尽全力的试图驯服枣红马。

    枣红马是一匹彪悍的儿马子,也是这群野马的首领,白天时为了抓住它,马六不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被它踢伤了好几个手下,不过马六知道,越是脾气暴躁的烈马,就越是能征善战的千里良驹,作为一个爱马之人,长久以来,他一直没有合适的坐骑,看到‘白菜’和萧逸亲密无间的样子,他可是暗暗地流了不知多少口水,今天,当看到枣红马王神骏的身影时,他的心终于动了,这就是老天留给自己的坐骑啊!

    几次努力全都无功而返,有一次马六甚至都跃上马背了,可又被枣红马连蹦带跳的甩了下来,还差点咬伤他,野马这种动物,除了不吃肉之外,与草原上的其他猛兽并没有什么区别,最彪悍的儿马子甚至能咬死野狼,端的是彪悍无比;要想降服这样强悍的草原生灵,只有比它更强,更勇,更加无畏才行!

    “马校尉威武!马校尉万胜!”马六为人谦逊,在军中的人缘一向很好,看到他在驯服烈



第171章 走私商队
    如果问这世界上最勇敢的是什么人答案是:商人。

    如果问这世界上什么人最具有冒险精神和开拓的胆量答案:还是商人!

    无论是乌烟瘴气的南荒沼泽,还是茫茫无际的塞外草原,只要能带来足够的利润,就都会留下商队的足迹,从东方的大汉王朝到西方的古罗马帝国,中间要穿越狭长的玉门古道,翻越高耸的葱岭,走过号称死亡之海的戈壁沙漠,还要躲避大食人的铁蹄弯刀,就是这样一条几乎不可能通行的路程,硬是被追求利润的商队走出了一条赫赫有名的大道---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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