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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能臣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黑男爵
    一匹丝绸在洛阳的价格是一两黄金,而在古罗马城的价格却是整整一百两黄金,在百倍利润的诱惑下,东方的商队出现在罗马的大街上,一坛无愁酒的造价,在中原内地只需要小半袋的粮食,在匈奴人那里却可以换回来两匹没有阉割过的优良战马,之间的利润甚至超过了百倍,所以商队就出现在了塞北草原上。

    汉朝和匈奴人之间打打和和的已经几百年了,可无论是最为紧张的战争时代,还是比较松缓的和平时期,双方之间的贸易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贸易的最主要方式就是走私。

    贸易也是战争的一种形式,汉朝人禁止铁器、食盐、粮食之类的物资出塞,而匈奴人则禁止优良的种马和马鬃、牛角、牛皮等一切可以用于军事用途的物资入关,双方不约而同的施行了物资封锁,以削弱对方的战争潜力,但人类之间的贸易是永远也不可能停止的,越是禁止,物资的利润就越高,也就越加的刺激人心,于是乎这些走私商人也就顺势而生了!

    苏双,张世平是两个眼光毒辣而且行事大胆的商人,自从在‘卧虎亭’发现无愁酒之后,两个人利用先手的优势,南下青、徐二州,西走洛阳、长安,在短短的时间内就赚了个锅满盆盈,发了大财;正在两人准备继续大干一场的时候,形势却发生了变化,卧虎亭毁于战火,蓟县的豪商梁家则接手了‘无愁酒’的酿造以及贩运,从哪以后,两个人的好日子就到头了,生存空间不断的被压缩,面对梁家这个商业圈里的巨无霸,他们丝毫没有还手的力量。

    眼看着金币像流水一样都进了别人的口袋,已经急红双眼的苏双、张世平两人一咬牙,一跺脚,决定重新再闯出一条新的商路来,那就是北上塞外,去匈奴人那里捞金,匈奴人傻马多,牛羊遍地,正是他们这些商人大显身手的地方。

    塞外苦寒,无愁烈酒自从出现在那里以后,立刻受到所有匈奴人的欢迎,在这些游牧民族眼里,烈酒不但是最好的饮品,还是救人一命的良药,在冬季寒冷无比的白毛风来临时,喝上一口烈酒,活血御寒,比穿一件羊皮袄还管用,不知道有多少牧民就是靠着烈酒从寒冬中捡了一条命回来。

    说干就干,商人最忌讳的就是因为犹豫而丧失了商机,苏双、张世平两人在蓟县采办完无愁酒之后,就一路向北,出右北平,偷偷越过长城,而后再转向西,贴着长城沿线行走,一直来到了雁门关外围,这样做不但避开了穿越黄河,翻越太行山的艰难路程,而且还能躲避一路上关卡的盘剥,可以把自己商队的利润做到最大化,说白了他们就是一帮向草原偷偷贩卖货物的走私犯!

    各种行业中最挣钱的就是经商,而商人中利润最丰厚的就是走私商,为了金钱,他们甘冒各种风险,苏双、张世平他们本想在雁门关补充一下物资,再采购一些铁器,然后就一路向北深入草原,用铁器和烈酒去向匈奴人换取马匹和皮毛,只要能贩回内地,转手就是百倍的利润啊,可没想到商队走到雁门关外围的时候,突然被一群边军给包围了。

    “各位兄弟幸苦了,我们都是正经的商人,来雁门不过是做点小生意,还望各位高抬贵手,放我们过去,小人感激不尽啊!……另外,这些钱就送给诸位兄弟打




第172章 萧逸!小易!
    苏双和张世平是幸运的,因为他们遇到了一个贪财的校尉,当他们抱着最后的希望再一次发动金钱攻势的时候,没想到竟然大获成功,百十名伙计不但平安无事,连那几十车货物也原封不动的带了出来,这让他们两个欣喜若狂,那个姓马的校尉真是他们的‘贵人’啊,同时心中也再次确定了一条真理,‘金钱万能,无人不贪!’

    同样,马六现在也是激动万分,倒不是因为桌上这袋子沉甸甸的金子,而是因为自己接受到的任务,代替萧逸坐镇军营,暂行玄甲军统领的一切职权;从这道命令里他能感受到萧逸对他深深的信任,而他也下定决心绝不辜负这份信任,再说那个男儿心里没有将军的梦想,令旗一挥,千军俯首,只要想一想那样的场面,就激动的他浑身颤抖。

    至于萧逸则带着几个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偷偷溜出了军营,而且还是轻装出行的,除了怀里的‘贪狼’刀,其他的铠甲、宝剑、弓箭之类的全被他留在了军营里,现在他需要换一个新的身份,用一张新的面孔,去完成自己的计划!

    苏双和张世平并没有急于出发,而是在雁门关外一处比较隐蔽的河岸边驻扎下来,这是一个只有圈内的走私商人才知道的联络地点,塞外不但是苦寒之地,而且危机重重,来去如风,抢掠血腥之财的马贼,随时可能翻脸杀人的匈奴部落,还有潜伏在黑夜中四处偷袭商队的野狼群……,在茫茫的大草原上,一支百十人的商队那就是一叶小舟,随时都有被危险吞噬的可能,所以这些商人们出于安全的考虑,会自发的组织到一起,形成一个较大的团体,共同应付可能遇到的危险;人多力量大!无论到了那里这都是一句至理名言。

    一支,两支,三支,短短两天时间里,在这个河畔的秘密联络点附近就集结了十余支走私商队,这些商队大的人数过百,小的也有数十人,而且成员个个彪悍异常,都随身携带着马匹、兵刃,敢去塞外闯商路的人,就没有一个是好对付的。

    至于人员的组成就更加复杂了,既有燕赵一代的大豪商,也有西凉来的刀客,甚至还有一些是门阀大户们自己组织的商队,论起走私货物,那些贵族官员们同样不落人后,如此肥美的一大块肉,谁不想咬上一口啊!

    商人们走南闯北,消息是最为灵通的,这些来自各地的豪商们立刻聚拢在一起,熟人之间互相打个招呼,交换些情报,脸生一点的也会问候一下,试探一下对方的底线,也好做到心里有数,能当走私商人的就没有一个是善良之辈,那些还心存善念的尸骨早就喂了塞外的野狼,走私商人,平日里自然是以物易物,做些正经生意,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偶尔客串一下马贼,做些黑吃黑的买卖,可以说,每年这些出塞的商队,至少有三分之一是死在同伙的手里,就算你不想杀人,人家也会来杀你,走私固然是暴利,抢劫那可是无本万利。

    “苏老大,张老大,多日不见,二位一向可好!”一名满脸络腮胡子的高壮汉子,领着一只数十人的队伍走了过来,这些人个个身披牛皮铠甲,背着弓箭,腰间插着西域一带惯用的弯刀,个个凶神恶煞一般,尤其是他们看向别的商队的目光,贪婪而冷酷,就像是看着一只只待宰的羔羊!

    “原来是虎爷,托您的福,日子还过得去!”苏、张二人对视一眼,同时摸了摸腰间的佩剑,心中都暗暗升起了警惕的心思,苏双为人老成沉稳,这种事情一般都是由他出面应付的,“虎爷一向都是在西凉附近过生活,今天怎么突然来到雁门,莫非还要和我们这些穷赶马的饭碗里抢口吃的吗”

    “苏老大说的哪里话,你们要是穷人,那小弟这些人就是要饭的乞丐了!……西边的日子现在不好混呀,前段时间西凉刺史董大人突然调动大军,小弟生怕是要围剿各处山头的弟兄,这才跑到雁门一带来避避风头,跟各位老大一起蹭口饭吃,还望苏老大看在故人的份上帮衬一把,小弟感激不尽啊!”虎爷是大家对他的尊称,他原本是西凉军中一名戍边的屯长,因为受不了戍卒那种苦寒的日子,干脆带着手下的一帮士卒落草为寇,干上了没有本钱的买卖,每日里抢劫商旅,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日子倒也过得逍遥自在。

    因为他平时总是表面笑脸迎人,暗地里却四处捅刀子,做些黑吃黑的买卖,再加上他心狠手辣,办事从不留活口,因此大家都管他叫‘黑心笑面虎’,虎爷只是一个客气的称呼,至于他原本叫什么名字,就没人得知了。

    去年苏双、张世平去长安附近贩卖无愁酒,路上遇到了‘虎爷’一伙,对方见财起意,动了黑吃黑的念头,结果双方一场血拼,各自折了些人手,谁也没占到便宜,自此结下了梁子。

    ‘虎爷’一伙即使在走私商人的圈子里也是臭名昭著,经常干些坑害同伙的勾当,因此没人喜欢和他们搭伙;不过这些人全是当兵的出身,不但心狠手辣,手下的功夫也很是硬朗,因此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尽量回避着他们,没想到这次他们却主动的找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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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肥龙锅盔旗
    在是否接纳这个五人小商队的事情上,众人是议论纷纷,有的人认为带上这个小商队只会成为大队人马的累赘,还是拒绝接纳,把他们赶出去自生自灭的好,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力量,在塞外这个危机四伏的地方,多一分力量就等于是多一分保命的把握,还是接纳他们为好!

    众口不一,大家吵来吵去也没吵出一个好办法来,最后众人一致决定,既然是商队,那就用商路上的老办法决定,这个办法也是人类社会中一直最适用的办法----强者为尊!

    谁的拳头大,谁就说了算!这个办法适用于从古至今,从中到外,一切有人类文明的地方,任何矛盾、是非、争端都可以用它来解决,而且公平合理,童叟无欺!

    商队中最有实力的有三支,一是苏双、张世平这一队,他们常年四处奔波,走私行商的经验极其丰富,手下百十名伙计也是饱经风浪的老手,势力不容小觑!

    第二队就是白衣小公子那一队,他们自称来自河北‘贾’家,这一队人马最多,货物也最充足,本钱雄厚,自然而然的占据了一定的话语权。

    至于最后一支,就是西凉来的虎爷那一队了,虽然他们人数较少,只有几十人,但个个嗜血成性,能杀惯战,真要论起战斗力来,还属他们这些人最强悍。

    三支最强的队伍共同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公平合理!

    “他们太弱了,遇到危险恐怕连自身都难保,还是不要带着了!”第一个表态的是一身白衣的‘贾’公子,说话的声音清脆悦耳,一点也没有男孩子粗糙的感觉,反而带有一丝女儿的娇柔,他的意思很明确,塞外危险,这样的小商队恐怕是有去无回,还是把他们留下的好;拒绝者,却是出于一片善意!

    “大家出来行商都是为了混口饭吃,谁也不容易,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咱们路上多照顾一下就是了!”虎爷倒是一脸义气的模样,胸脯拍的震天响,执意带上这个小商队,在虎爷看来,蚂蚱再小也是肉啊!只要有肉吃,他是从来不嫌弃肥瘦的,再者说有这样一支小商队在,遇到难关可以让他们先探路,有了危险可以留下来断后,怎么盘算怎么合适;帮助者,反而是包藏祸心!

    一比一平,最后的决定权就落在了苏双、张世平一伙的手中,一言可去,一言可留,就看他们的态度了!

    “让他们留下来吧,多个人,就多一份力量,大草原茫茫无边,最后到底谁照应谁,还很难说呢!”苏双沉思了片刻,又在小商队几个人的身上仔细打量了一番,最后表态同意他们留下,但言语之中却似乎在暗示着什么!

    “多谢各位照顾,多谢了,都是好人啊!”小商队的首领曹胖子立刻跑上前,向众人一一道谢,就连出言反对的贾公子那里都一连鞠了好几个躬,狗腿的不得了,似乎丝毫也不知道,自己的小命已经被别人给惦记上了。

    看到曹胖子那副蠢笨的样子,贾小公子被气的不轻,一张白嫩的小脸涨的通红,见过笨的,可没见过这么笨的自己硬往死路上撞,白辜负了自己的一片好心,哼了一声,扭着小腰回到自己的花车上,再也不肯出来了。

    “大家今夜就在这里宿营,做好最后的准备,明日一早出发,直奔漠北草原!”最为公推的领队人,苏双大声的安排下行程,然后回到自己的营盘区,坐在那里默默沉思起来。

    “大哥,今天你是怎么了,为什么同意带上那个累赘小商队啊就他们那几个人,路上只会给咱们带来麻烦,还不如仍在这里,让他们自生自灭呢!”回到营盘,张世平立刻找了过来,这对结义兄弟一向无话不谈,刚才苏双同意留下小商队,他本来就不赞成,只是为了维护义兄的面子,这才没当着众人面说什么,现在一回到自己的地盘上,立刻就过来询问。

    “二弟呀!这次你和众人一样,恐怕是看走了眼了!”望着同样在生火做饭的奇葩小商队,苏双的眼中精光四射,似乎是看出了点什么,“如果我这对招子还没瞎的话,这个小商队可一点也不简单,区区五个人就敢往大草原上闯,如果他们不是疯子,那就一定是扮猪吃虎!”

    “嘶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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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没用的小易
    人在共同经历艰苦的时候总是很容易建立起深厚的友谊,至少是表面上的,三天艰辛的草原行程,五人的奇葩小商队很快就融入到整体当中,并焕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彩。

    第一个被大家认可的是曹胖子,做为这只小商队的首领,他每天都是笑脸迎人,获得了大家一致的好感,经过交谈,大家发现这个胖子很不一般,不但具有极其灵敏的商业头脑,而且对大江南北,黄河两岸,几乎所有地方的商业情况是了如指掌,那的生意好做,哪有出名的土特产品,那的税赋最重,哪的交通最便利,他都能一五一十的说出来,而且言之有物,很是让人深省。

    因此各支商队的首领对曹胖子那是刮目相看,常年行商的他们可是知道,没有多年的商业熏陶,没有十年以上的行商经验,是培养不出曹胖子这样的能力的;私下里甚至已经有人偷偷的递出信号,希望曹胖子以后能到自己的商队里入伙,至于身价吗,三个字--好商量!

    第二个被大家接受的是厨师胖刘,一手出神入化的厨艺施展开来,很快就征服了大家的肠胃,试问,在远离家乡的茫茫大草原上,有什么能比吃上一顿地地道道的家乡饭更让人温馨呢,结果每到要用餐的时候,总是有大批其他商队的成员跑过来蹭饭,原本一次五个人的饭食,现在则至少要做出五十个人的量才够吃,幸亏胖刘带的那口锅够大,否则还真做不出这么多人的饭食来。

    另外胖刘还有一项奇特的本领,那就是找水源,无论在哪里宿营,无论多荒凉的地方,胖刘总是能根据周围的地貌特征在第一时间找到新鲜、干净的水源,这为商队的行程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常年行商的人都知道,在经过水源奇缺的戈壁沙漠时,一口水那就是一条命啊!

    当人们问起他是怎么练出这项神奇的本领时,胖刘先是甩甩肚子上的肥肉,然后相仿某人习惯的摸摸下巴,这才酷酷的说道:“身为一个厨子,如果连水源都找不到,那还是一个好厨子吗”

    小斌和大牛也很快被大家认可,甚至是有些惧怕了,因为两个人都表现出极强的武力,大牛手里那杆六十四斤重的狼牙棒就是最好的证明,有识货的护卫私下评估过,要想使用这么沉重的兵刃,双臂没有五百斤以上的力气休想做到,否则不用上阵杀敌,舞动两个时辰就先把自己累死了!

    小斌一手快箭堪称是百发百中,无论天上的飞鸟还是草丛里的野兔,在他手下就没有能逃得性命的,尤其是当他骑在马上,一箭把远在八十步外的野狐射了个对眼穿,得到一张完美的狐狸皮时,在商队里甚至引起了轰动,这样精准的箭术,即使是在以骑射著称的匈奴人那里也算得上是神射手了。

    一个小小的商队里竟然有这么多人才,大家在吃惊之余全都起了拉拢的心思,这要是能拉过来一二个收为己用,那绝对是一大助力,于是每到宿营的时候总有大量的说客过来,有意无意的提起能力,薪酬之类的话题,以上四人还经常被其他商队邀请过去聚餐,态度好的不得了,人才,无论到哪里,都会受到重视的。

    五个人的商队,有四个都是人才,那么剩下的最后一个呢按照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古老原则,大家把目光都投向了小商队的最后一名成员,小易,希望看看他有什么出奇的本事……

    几天的观察下来,大家都失望了,因为这个叫小易的伙计实在是太平凡了,他每天坐在货车上似乎只有三件事可做,吃饭,睡觉,看风景!

    吃饭,比谁吃的都多,人头大小,二分厚的夹肉锅盔,别人一顿最多吃一个就饱了,小易一顿能吃三个还不停嘴,这份



第175章 河北甄家
    “嗨!没用的小易,你除了睡觉和吃锅盔以外,到底还会不会别的了”草原上的旅途是空虚寂寞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总要找点事情做,中午休息时,一身白衣的贾公子迈步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块熏制的鹿肉,做为一支大商队的首领,他的伙食肯定要比其他人好得多,那个叫‘小竹’的贴身小厮,也亦步亦趋的跟在一旁,看向小易的眼神中同样充满了好奇。

    “你把手里的鹿肉送给我,就告诉你还会做什么!”看着眼前的两个好奇宝宝,小易露出一副天然呆的模样,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满是纯真、善良、可爱的神色。

    “真是个吃货,好,给你!”看着眼前这个奇葩,贾公子非常大度的把手里的鹿肉递了过去,然后一脸好奇的等着对方的答案。

    鹿肉在手,小易先放在鼻子前面闻了闻,鹿肉的香气很是浓郁,但隐约中还有另一种香气缠绕其上,那是一种特殊的体香,对这种香气小易并不陌生,很久以前,在‘女王大人’的身上他就闻到过,在貂蝉的身上也闻到过,都是那么让人迷醉----处子之香,男人最喜欢的味道!

    “别就知道吃鹿肉,你还没说到底还会做什么呢”看着小易几口就把一大块鹿肉吞了下去,贾公子连忙出声询问,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看到那面‘肥龙锅盔’旗之后,他就对这个‘没用的小易’充满了好奇心。

    一边咀嚼着鹿肉,小易一边指了指‘小竹’手里捧着的水壶,后者先是看了看自家公子,这可是公子专用的水壶,自家主子有洁癖,他的东西从来不给外人用的,但今天太阳却从西边出来了,只见贾公子俊脸微红,然后轻轻的点了点头,小竹这才把水壶递了过去,眼中满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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