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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武大秦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绾尤

    张仲一口槽憋在嘴里,想说还说不出来。

    “哪里惹恼你了,与表公说说。”张仲刨完桶里最后一口羹,站起身,拍了拍旁边的万斤大石。“表公这身力气,教训教训一个小男子,还不是轻而易举。”

    “就算他父亲,也不过举手之劳。”

    梨抬起头,给了他一个看智障的眼神,并严肃的说了一句。“私斗犯法,身为里正者,加之,罚二甲,并削爵一级。”

    张仲:.......

    还能不能让人好好装一下

    “那你且说说,如何看不上他的”

    梨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那小男子,与我同岁,身高尚不及我。”

    “如何挣得军功”

    “他父亲不是有爵吗”张仲伸手扶住大石的下方,另一只手抓向大石的上方,随口问了一句。“等他父亲死了,他也是有爵者了。”

    “不过才上造而已呀。”

    听得梨这句话,张仲好悬没抓稳,这丫头,眼光还挺高。

    “孙女有志




74,学法
    双桥亭位于山水之间,其左右有两条数步宽的溪流,其上架有两座石桥,故名双桥。

    这一日,亭卒简早早就出了门,去里中捉一个偷羊的亡人,几经追赶之后,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到双桥亭舍。

    刚到,他就听见里面传来的阵阵答问。

    他扯了扯被绑住的小偷,对站在门口淘米的同袍问道。“仲哥儿还未回家去”

    同袍头也不抬,一边洗米一边说。“没呢,今日间恐怕要留宿了。”

    “原来如此。”

    淘完米的亭卒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接着说道。“听说仲哥儿贼律已快要学完了。”

    “过几日恐怕不会再来了。”

    “把你这偷羊的货,还不快点走。”简再次拉了拉绳子上绑着的偷羊亡人,这家伙看见白米连路都不走了,只眼巴巴的望着,一副恨不得上去喝淘米水的样子。

    “那倒是可惜,仲哥儿武艺过人,我等蒙其指点,精进可不少。”

    “是啊,这些时日,仲哥儿可帮了我等许多。”

    将偷羊的亡人绑进亭舍旁边的小屋之后,简再次走了出来,看着一大桶的白米啧啧有声。“难怪你今日淘米,是款待仲哥儿的”

    “那倒不是,这是仲哥儿孙女下午送过来的。”

    说到这里,拿着米准备上釜的亭卒笑了笑,对着简说道。“你我今日,也能混上个饱。”

    而室内。

    “有屠一人甲,杀狗于室,弃脏外,归,人乙持肉,欲走,甲怒,追之,乙持狗以搏,甲持刀杀乙,狗重五十,屠者甲何罪”

    有一个屠夫,在家里杀狗,去外面丢内脏回来,看到有人提着他的狗,正准备跑,于是追了上去,乙看见跑不掉,反身和甲搏斗,被愤怒的甲持刀杀死了,而那条狗重五十斤,该判什么罪

    在秦国,一条五十斤狗的肉,大概价钱在220钱到660钱内,这样的偷窃,会被剃去头发和眉毛,罚为城旦。

    这样的罪是不致死的,按照常理,屠夫杀了他,会被判一个“杀刑人”也就是杀犯罪者的罪名。

    但是这件事情的关键,不在于偷,也不在于杀人。

    而是在于“室”,和“持狗以搏。”

    所以……

    最简单粗暴的秦国律法来了。

    “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意思是说,无缘无故进入别人的房间家宅,上人家的车和船,拉扯别人准备做一些不法的事情,当时,就地格杀他,是没有罪过的。

    这就是秦国对于入室,或者进车挟持之类的罪犯的法律,简单,且粗暴得吓人。

    这一条,不属于盗律,而属于贼律,也就是说,像这样进入别人家中,拉扯别人收高利贷什么的,都是与杀人犯等同的罪过。

    当场杀死他,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而之前问题上所说的乙,最开始只是偷窃,这时候如果甲直接杀了他,是有罪的,杀刑人,不会死罪,但至少会罚为城旦。

    但乙在被主人发现的时候,还反身搏斗,还拿着狗,偷窃就转变成了抢劫,这就属于贼律当中的“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也就是说,在秦国,如果一个人入室盗窃了,主人来抓你,你可以跑,但绝对不能动手,动手的话,打死你,就白死了。

    “然也。”石木点了点头,将手上的竹简放下,欣慰的对着张仲说道。“十数日间,你已将捕律,贼律学完。”

    石木起身,自身后的简架上拿下几卷竹简,递给张仲。“杂律,囚律,徭律的内容不多,吾最近恐怕也将有事要忙,汝便自己学了。”



75,箭出即中
    秦国的律令,可不是如现代一般,由国家发放下来的。

    而是由各个县的法家官吏,从咸阳一点点抄下来,再带回来的,低下的官员,上至县狱曹极其佐吏,下至亭长里正,但凡有律法竹简的,也都是从县法官那里,以律法原件,一个字一个字抄下来的。

    并且,抄完之后,还会有专人进行核对,如果有错漏,还需要重新抄,假设官员没有检查出来,被人带了回去,出现了冤假错案。

    抄写律法的官员,及检查律法的官员,都是死罪,要被处以弃市的刑罚。

    是故,张仲与石木虽然交好,也不可能贪了人家辛辛苦苦抄的竹简。

    毕竟,律法这般多,石木肯定也不能全背下来,他一旦拿走,要是石木再次抄写出现了错漏,就是害长者身死的罪过。

    是以,他便干脆在双桥亭留宿,准备于夜间自行抄录这些竹简。

    但以毛笔在竹简上书写,是件十分麻烦的事情,尤其是张仲这时力量暴涨,更是恼火。

    连续写错了几根竹块之后,他一边以刀削去错字,一边看着这些竹简陷入了沉思。

    这要抄到什么时候去

    明天天亮能不能搞定都是个问题。

    转身出了门,张仲迎面就看见了正在和人吹牛的亭卒,简。

    他身上甲胄都还没有脱,仍旧是去捉盗贼时全副武装的样子。

    “借弓一用。”

    简愣了愣,随后双手将长弓递上,待张仲拿好之后,他一边解开腰间挂着的箭囊,一边好奇的问到。“仲哥儿是要教我射术吗”

    “这天黑了,我看不大清啊!”

    看了一眼这个学习**甚强的小伙子,张仲老气横秋的说道。“弓术须得练,风向的变化,箭支的落点,距离的远近,这些都太过于繁复,唯有手熟方能生巧。”

    “是故,没人能教得了,我也不行。”

    简一如当初的张仲,被这一番话瞬间说懵逼了,愣愣的问道。“那仲哥儿是要”

    “射只雉鸡。”

    “天黑至此,雉鸡恐怕不好.......”简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崩的一声弦响,惊得他整个人一抖。

    “中了。”张仲将弓随手丢还给简,人已经如同风一般冲了出去。

    独留满脸不可思议的简,如同当初的他一样,站在风中凌乱。

    “仲哥儿射术,竟然厉害如此”

    当张仲提着雉鸡回来时,简正眉飞色舞的对着另外几个亭卒,和出来的求盗讲解着张仲射杀雉鸡的速度。

    听得众人一愣一愣的。

    张仲内心为自己这个无形的装暗暗点了个赞,随后,将雉鸡尾巴上的长毛取了下来,再顺手将其递给了简。“煮了,晚上一起吃。”

    简被打断了吹嘘,脸上还残留着意犹未尽的神情。

    神思略有些不属的他,伸手将雉鸡接过之后,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唯。”

    不再理他,张仲转回房屋,将已经开始凝固的墨再次研好,顺手将雉鸡尾羽上的血迹抹掉,以这原生态的鸡毛沾上墨便开始了抄写。

    用惯了现代硬笔的他,使用鸡毛杆写起来,果然顺手了许多。

    唯一的缺点就是,空心的鸡毛管吸不进太多的墨,时断时续。

    但比起之前的毛笔,却好用了许多。

    “毛笔字以后再慢慢练习吧,先解一时之需才是。”张仲心中想着,便沉下了心,一个字一个字的抄写着律法。

    无论是囚律还是徭律,字数都不算多,只有二三十枚竹简,条文也十分简洁,每一卷往多了数也不会超过千字,杂律要多些,也不过千把字。

    比起后世律法条文,可以说是十分的少了。

    但内容却并不简单,每一句都可以分解出很多的意思,好在张仲生活这一段时间,勉强能明白秦国的古文内容,倒也不至于看着这些字两眼抓瞎。

    不过,仍旧需要细想,才能完全想清楚其中的意思。

    &



76,还真有这种狗血的桥段?
    “你甲胄上的剑伤,我已经修补好了。”张母一边为张仲系好甲胄的带子,一边轻声说道。“出门在外,夜间不可卸甲。”

    张仲看了看胸口,秦国的皮甲不是一整块,而是一片一片加厚的皮缝在一起的,张母所说的修补,便是将那原本被他用长剑捅了个对穿的位置,以新的厚皮换掉。

    除了颜色新旧程度不太一样之外,几乎完全一致。

    果然,家中还是有女人才行,换做张仲自己,完全是抓瞎的。“多谢阿母。”

    棠摇了摇头,只盯着张仲的脸,看了好一会儿,突然眼睛一红,她转过头,再次叮嘱道。

    “去县上须得小心,路上要是遇到蛮人劫道,就高呼。”

    张仲捂了捂脸,以自己的体格武力,遇到蛮人劫道,确定不是蛮人该高呼求援吗

    果然,还不等张仲反驳,张季立马就插了嘴,打断了自己母亲的话。“兄长可是能生擒虎豹,单杀八名贼寇的壮士。”

    “蛮人有什么值得惧怕的”

    好嘛,这生擒,看来是改不掉的了。

    “那也须得小心。”张母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似乎下定了决心,她转过身,朝着门外走去。

    “阿母何去”

    “去找仲父,让他陪你去。”

    得,儿行千里母担忧,这句话当真不假,哪怕张仲勇力过人,更兼全副武装,棠也仍旧放心不下。

    要去找张仲叔公陪他去县上。

    一把拉住棠的手,张仲认真且严肃的说道。“儿已成年,此次亦是去县上考核亭长,来日当缉拿贼寇。”

    “如此庇护于叔公羽翼之下,岂非幼雀”

    “吾常听闻,夫鹰隼之属,幼时,其母必先折其羽翼,抛之以悬崖,置之死地而后生,方有翱翔天际,纵横云间之能。”

    “母亲是欲孩儿为幼雀,还是为那翱翔天际,纵横云间之鹰隼”

    棠张了张嘴,一句幼雀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她咬着牙,眼中含泪,却一时间无言以对。

    “说得好。”

    赞赏的高呼声惊动了在场的众人,也惊动了张仲。

    他回过头,只见全副武装的张礁和他的表兄,正满脸赞赏的看着他。

    见得张仲回头,张礁哈哈笑着解下了腰间的长剑,将其掷于地上,慷慨的说道。“仲儿既有如此志气,吾等岂能成为那投之以食的老雀”

    “且去吧!”

    “唯。”

    “兄长。”张仲走出不远,张季突然跑了上来,他将一颗犬牙放在张仲的手上。“这是兄长赠与弟的黑犬牙齿,弟因此岁岁平安。”

    “兄长带上,必然平安归来。”

    这颗狗牙......

    张仲想到了前身杀死的那条黑狗,这不过只是前身一时无聊带在身上,忘了扔,回家正准备丢弃,却看见了张季。

    于是哄了他罢了。

    没想到,这小家伙,竟然视如珍宝。

    不过,从今天起,这颗狗牙,也确实当是珍宝。

    张仲小心的将其收好,放在贴胸的地方,随后,才对着一脸期待的弟弟说道。“兄长定当随身携带。”

    “表公。”

    张仲心中一叹,还让不让人走了

    不过出个县而已呀,后世**岁的孩子,都可以开车跑出几百公里,怎么到自己这里,就这么麻烦

    “梨有何事”

    梨摇了摇头,走到了张仲身边,将一卷竹简放在了张仲的手里,轻声说道。“孙女昨日问过石木亭长他当初的答问。”

    “并将其答问全数记了下来。”说到这里梨嫣然一笑,垫着脚帮张仲整理了一下头冠。“表公带上,或能有所助益。”

    这.....是小抄

    我一个后世十几年教育的人,需要小抄这种东西吗

    不过,这丫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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