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刀客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陈国刀客
还没等出发,马大胡子的商队先到了,满载着货物,一路风尘仆仆。
他们像往常一样,从望远镇出发,在兽王镇中转,然后到狄族的核心区域去做生意。
马大胡子惊呆了,他完全无法想象没有他的组织和带领,他的商队还能出关,并且顺利到达兽王镇。
“马大胡子,先让你的商队在这里待着吧,领地发生战争,并不适合你们做生意,等我的军队带来消息之后再说吧!”
留下这么一句话,森马阿迪急匆匆的出发了,陈忘年也得到一匹战马,他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已经在狄兵的帮助下学会了骑马,他骑着战马与两千名士兵混在一起,身上还穿着狄兵的兽甲皮衣,几乎分辨不出来。
陈忘年与韩瑾和马大胡子挥了挥手,有些担心和忐忑,也有些激动和期待的随军出征了。
韩瑾虽然担心自己儿子的安危,毕竟军队是要去和敌人作战,但他的儿子已经十二岁了,是该经受考验和磨难,只有这样他才能够成长。
而且他是一名刀客,刀客是不畏惧战争、不畏惧血火和杀戮的。
镇上的百姓在大军出城之后渐渐散去,马大胡子和他的商队汇合了。
“怎么回事你们怎么能到这里”
马大胡子激动的面色涨红,扑了上去。
他看到了自己的大儿子,今年刚满二十岁的马强。
商队是在马强的带领下行进的,他所有的把式,除了陈昊之外,一个不少的都出现在这里。商队里还有他的老婆和十七岁的小儿子马荣。
这些都是他日夜思念的人,马大胡子觉得自己简直是在做梦。
“我还想着回去找你们呢,你们怎么来了,这太不可思议了!”
马大胡子用力的拥抱自己的大儿子,狠狠的拍他的后背,目光扫过商队的每一个人,每一张熟悉的面孔。
马大胡子喜欢他的大儿子,这家伙继承了他的优良基因,喜欢冒险,喜欢做生意,而且头脑灵活,能说会道。
小儿子则相对沉闷木讷一些,随他的母亲,是个闷葫芦,但是还算沉稳,也不是什么大毛病。
“爹,我们也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你!看到你们在兽王镇生活的好好的,真是太高兴了!”
马强也高兴的恨不得跳起来,热情的回应父亲的拥抱,商队里的人都笑了,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你以为你爹会死在大漠里吗你真是太小看我了!我可是纵横大漠数十载,从未出现过致命的危险,我的运气最好!”
心情放松下来了,马大胡子骄傲的说道。
“爹,你们离开之后,母亲日夜哭泣,我也总是睡不着觉,生怕你发生意外,咱们的把式们也来找我,他们希望能继续出关,以做生意的名义,毕竟这也是很重要的。
但我们最主要的目的还是看看能不能找到你,没想到第一站就相遇了,我们正是太幸运了!”
马强说道。
“原来是这样,所以我的儿子,你就壮着胆子带他们一起出关了你成了商队的首领,继承了你爹的角色”
马大胡子笑眯眯的问道。
“就是这样,我要和爹一样勇敢,我已经二十岁了,我不怕危险!”
马强也为自己的表现感到骄傲和自豪。
“可是你的队伍里没有陈昊,你已经随我出关了很多次,我知道你有足够的经验,而且绝对不会迷路,但你的队伍里毕竟没有陈昊,他才是实力最强的,每次都冲在最前面,你就不怕遇到狄族人的抢劫吗”
马大胡子问道。
“爹,我怎么能不怕呢,但是我不得不来,我要找到你,我相信你还活着,事实证明,我们非常幸运,我们全都活了下来,这是祖宗保佑!”
马强擦了擦汗,和自己的父亲分开。
“对了,那些朝廷的鹰犬呢陈昊呢事情的结局是什么样的”
马大胡子好奇的问道,在一旁安静听着的韩瑾也下意识攥住了衣角,她的手上还沾着面粉。
“陈昊死了,他自杀了,为了让那些朝廷的鹰犬不迁怒我们望远镇的百姓。老九他们原本准备和朝廷的鹰犬拼死一战,但陈昊阻止了我们,他自杀了。朝廷的鹰犬带着陈昊的头颅返回都城复命去了,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
马强有点激动,他还没注意到人群中站着的韩瑾,说话也没有什么拘束,完全实话实说,而且声音很大,马大胡子再阻拦,已经来不及了。
他扭过头去看韩瑾,眼神中满是歉意和悲伤。
韩瑾的表现还算平静,她甚至都没有哭,只是身子在不住地颤抖。
“夫人……”
马强这才发现了韩瑾,他是聪明人,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
马强称韩瑾为夫人,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当他们意识到陈昊是真正的
第九章 绽放的野心
空气有点凝固,森马阿迪毕竟只是将军,而且不再领地任职,而是兽王镇的守将。
虽然大家都知道他和首领的关系不错,但是下属这样质问自己的首领,而且裹挟着指责和恶意的揣测,这都是不合礼数的。
这要是在领地,这要是俺酡部落仍然像以前一样强大的话,单凭这一句话,任何一个文官武将都可以就此参森马阿迪一本,托亥也多半会重重的治森马阿迪的罪。
但眼下是特殊时期,俺酡部落刚刚吃了败仗,几乎覆灭了,只留下二百余人,唯一强盛的力量就是兽王镇的这两千守军。
而兽王镇的守军和领地、和首领之间的关系并没有那么牢靠,他们真正听命的是森马阿迪。
兽王镇是森马阿迪的地盘,这里又是他的将军府,这些早就被苏和部落吓破了胆子的人怎么敢在这个时候给森马阿迪找不痛快呢。
就算是首领托亥也不敢。
“森马阿迪,你怎么能这样说呢领地发生了战争,我们被攻击了,而且吃了败仗,大家都仓皇逃窜,谁也顾不上谁,你的家人战死了,这是我也不想看到的,但你怎么能将这件事怪在我头上呢”
托亥说着话的时候腰杆子挺得很直,说的理直气壮,但他的眼神躲闪,掩饰不住的心虚。
森马阿迪说对了,慌乱之中,仍然有人为托亥卖命,保着他的家眷一起离开,托亥在儿子康措的提醒下,救出了乌日尼,而对森马阿迪的其他家眷弃之不顾。
康措喜欢乌日尼,在俺酡部落并不是什么秘密,喝多了酒的时候,托亥还拍着森马阿迪的肩膀叫他亲家呢。
“乌日尼,你喜欢康措吗”
森马阿迪根本不在乎托亥有什么样的说辞,他早已经有自己的判断。
乌日尼接连摇头,康措太霸道了,而且他长得虽然强壮,但并不帅气,是很粗鲁的那种人,仗着自己的父亲是首领,做了很多蠢事,没错,乌日尼对康措的评价就是蠢,她讨厌这个十五岁的男孩。
托亥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因为他有七个妻子,加上霸占了大丞相乌拉干的妻子,他一共有八个女人。
此时此刻,森马阿迪内心的火焰在熊熊燃烧,一个大胆的想法从心底里冒出来,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清晰。
“坡雷!”
森马阿迪喝令自己的军团长。
“去把马大胡子、韩瑾和陈忘年三个人给我叫来,叫到这来!”
买图得令,转身就走。
森马阿迪要实施自己的伟大计划,但这个计划有点疯狂,他心里很没底,冥冥中他觉得,自己命运的剧变,必须有这三个人的见证,他们会带给自己好运。
很快,在帐篷外面卖肉夹馍的马大胡子和韩瑾,以及已经回到军营的陈忘年,都被叫到了将军府内。
看到这三人,森马阿迪做了一个深呼吸。
“马大胡子,我派出去打探消息的坡雷已经返回大漠了,你告诉我的事情全都是真的,陈国的国王的确已经不再是昭王,而是武王,武王也的确迎娶了郑飞燕做自己的王妃,你们都城的很多人都知道郑飞燕的故事。
我所遇见和听到的陈国人大多狡猾虚伪,但你是例外,也许因为你住在望远镇,又经常在大漠来往,你是个有信用的人。”
森马阿迪先把马大胡子夸了一顿,马大胡子有点飘飘然,心里更是长出一口气。
“即使没有你的带领,你的商队竟然还能够安然无恙的来到兽王镇,而如果他们再早来几天,很有可能会赶上领地的战争。
但一切都是刚刚好,我不得不相信,你的财运太旺了,而你说过,韩瑾是一个能给人带来财运和官运的女人,你说是这样吗”
森马阿迪问道。
“是的,沙漠中的猛虎,尊敬的森马阿迪将军,你说的很多,韩瑾绝对就是这样一个人,连我自己都想不到,我的商队可以自行穿越沙漠,来到兽王镇,而且他们来的时间实在是太巧了。”
马大胡子挥舞着双手说道。
“韩瑾,你能给我带来官运吗大大的官运”
森马阿迪突然把目光对准韩瑾,一字一顿的问道。
韩瑾也直视着森马阿迪的眼神,她从森马阿迪的瞳孔深处看到了**,强烈的**。
韩瑾实在是个聪明的女人,尤其对政治上的这一套,她虽然十年未曾触碰,但是十年之前,她处在权力的中心,见过了太多太多的权谋。
结合眼下的情况,她一下子就明白了森马阿迪的意思。
韩瑾平静的点了点头。
“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你就怎么做吧,老天会保佑你的。”
韩瑾又补充了一句。
森马阿迪心中一震,韩瑾居然看透了他的心
聪明透顶的女人。
“来人。”
森马阿迪的声音有些颤抖。
“有!”
列阵在他面前的士兵在团长的带领下齐齐应喝。
士兵们给了森马阿迪更大的勇气,让他心里的底气更足了。
“我们俺酡部落的首领托亥,喜好酒色,昏庸无道,带领整个部落走在了覆灭的边缘,我们的家人被敌人杀死,我们的家园被敌人占领,这一点无法忍受,这是难以原谅的罪过!
今天,我,森马阿迪,俺酡部落现在唯一的将军,手里有兵有马的,真正的将军,要替部落所有死去的亡魂,和所有活着的百姓,杀了托亥这个罪人,杀了这些在部落面临厄运时只知道自己逃难的胆小鬼,成为俺酡部落新的首领,带给俺酡部落新的希望,你们,我的将士们,支持我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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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锋芒初展露
屠杀了托亥一众的第二天,森马阿迪就正式成为俺酡部落新的首领了,他特意举行了小小的仪式。
就在他的中帐内,森马阿迪坐在他的将军椅上,现在已经可以说是王椅了。
森马阿迪的原意是想打造一把像陈国的龙椅一样奢华的椅子,来作为他首领地位和权力的象征,但这需要时间。
现在这把将军椅和以往的不同就是,椅背上盖了一张虎皮,猛虎是俺酡部落的图腾,他把虎皮挂在身后,他也就是图腾的一部分了,甚至图腾都只是他的背景了,族人们跪拜他、崇敬他,就和跪拜图腾、崇敬图腾合为一体了。
这个好主意是韩瑾给他出的。
在以前,狄族人普遍都有在椅子上挂兽皮的习惯,但没人敢挂图腾的皮,如果哪个首领敢这样做的话,他的臣民一定会强烈反对,甚至发动叛乱,认为他亵渎了神灵。
但森马阿迪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担心,现在他的野心正在极度膨胀,他的狂傲已经冲出了身体。
韩瑾正是抓住了这样一种心理,而就实际情况而言,森马阿迪的俺酡部落,现在只有兽王镇里的不到三千人了,这三千人都是以他为首的,森马阿迪在这里的威信的确无人能及,自然也就没人会介意他亵渎神灵什么的。
反而会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王者之风。
所以森马阿迪对韩瑾出的主意十分满意,他现在相信了,陈国人似乎的确是比狄族人更聪明一些,尤其是陈国的女人,他们读了很多书,想法更多,也更好。
“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森马阿迪在王椅上坐下,他的属下跪在地上,磕头,高呼万岁。
这当然也是韩瑾的主意,她把陈国王室的那一套搬过来了。
在以前,狄族普遍的礼节都是用右手重重的锤击胸口,发出咚的声音,然后欠着身子,说出对对方的敬称,比如沙漠中的猛虎,末了加上一声萨朗。
现在,森马阿迪进行改革了,他的下属对他实行叩拜之礼,还要山呼万岁。
韩瑾是这样解释的,她把下属的高呼和称颂称为信仰之力,只要下属在称颂时候的内心足够虔诚,就会产生信仰之力,这种信仰之力会祝福他们的首领,肯定不会真的活一万岁,那是不科学的,但是的确可以活的久一些。
森马阿迪相信了,当他居高临下的坐在椅子上,看着一群人跪在地上,匍匐在他脚下,那种感觉,他一下子就爱上了,简直无法自拔。
现在还说什么呢,韩瑾,这个女人,就是他的幸运之神。
既然称王了,成为部落的首领了,那就也得有自己的朝廷,有自己的文臣武将。
森马阿迪第一个正式封的官吏居然就是韩瑾,而且让她做自己的大丞相。
大丞相是文官之首,而且还有监管军队的权利,可以说是一人之下千人之上了,毕竟现在森马阿迪管辖的地域只有兽王镇,治下的臣民只有三千人。
韩瑾是陈国人,但森马阿迪没什么好担心的,她是逃难到兽王镇的,她的男人死了,她唯一的牵挂只有这个儿子,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只要他照顾好这母子二人,他们就会一直为自己效力。
这是森马阿迪新组建的朝廷里唯一一个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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