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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征服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零一月
    当然,公平来讲,沃尔夫在和自己的心腹、戴安娜共餐,或者自己吃的时候,都显得差不多,在主张文明慢食上,沃尔夫不反对别人,却也喜欢斯瓦迪亚式的优雅。

    至于衣着……沃尔夫从来没有很在意自己的打扮,战争也由不得穿带蕾丝边的衣袖。很多时候站在泥地里,黑加仑军的将军和一个勤劳踏实的农夫看上去,差别并不是很大。

    但这些小里小去的事情,并不能影响国王之子的声誉。更要命的是他对还保有首领部落制度的同族,毫无遮拦的蔑视和讥讽,而且是那种以高等人类研究猴子的口吻,从不忌讳神与先祖。

    如果不是碍于雷克斯国王可怕的强势,早有人把他的脑袋割下来当球踢。这一点不仅拉格纳、奥拉夫不喜欢,就连他的父亲雷克斯也深表厌烦,曾经不止一次对他大加指责:

    “你**这么喜欢斯瓦迪亚佬,我把你送进城里,给里老小子做礼物好不好啊!!!”

    但毕竟儿子再烂也是自己的,尤其对于五十多岁的雷克斯国王来说,新的继承人人选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为了能让儿子在自己升入瓦尔格拉后,顺利接班掌握权力,还是给他安排了许多职务与助手,强行拎着他进步。

    “士兵,你来自哪里,有什么要报告的!”勒汶斯坐在平日里父亲的王座上,铅灰色的高背大椅几乎把身材瘦削的勒汶斯夹在里面,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国王之子,倒像是一根不知道哪里放好的小香肠。

    那个诺德士兵的头盔与皮甲短袖上沾着紫黑色的血迹,说话的声音非常急促,像是有人在使劲催一样:

    “我是驻守提哈南部的、萨托尔子爵的护卫,我来汇报战争上的紧急……急的事情!”

    勒斯汶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些中层贵族谁是谁,好在身边有合格尽职的书记官点头示意,才勉强地做了几个表示了解的表情蒙混过去。

    “在昨天,我们遭受到了斯瓦迪亚大股部队的袭击!”

    勒汶斯的脑子‘嗡’地响了一下,雅尔们对父亲强硬指挥的不满,不是一两天的事情。这场失败出现在父亲忽视的南部未完全包围封死地区,显得非常糟糕。

    这个王子已经能预见到一脑袋热浆糊的奥拉夫,踢飞凳子站起来大声质问父亲的样子。虽然那些领主又粗野又野蛮说话又难听,但骂起人来还真是好可怕的。

    拉格纳一直就这个问题反复强调,即便大家都厌烦了等待,拉格纳依然嫌准备的不够多。

    即便勒汶斯对这位太具声望的侯爵很是反感,却也无从否认,拉格纳在战争与战略上,是无法言喻的天才,无论是父亲还是他自己,都不具备这种非凡的能力。

    明里暗里怎么抓住拉格纳是个‘篡位者’这一点做文章,也不能改变务实的诺德人,承认拉格纳能力与地位相配的观点。

    “你们遇到了多少斯瓦迪亚人”勒汶斯皱起了眉头,战争是让他头疼的,因为他既不擅长,也没有兴趣去了解“什么样子的部队”

    “前后共计一千多人,我们损失惨重!我们收拾了一夜,尽早萨托尔大人才抽出时间来命令我汇报。”士兵们苦着脸说道“如果您不介意,我可以告诉您——一败涂地!”




第三十四章:刀剑年代(三)
    “这是一个混沌取代王权的年代,这是一个黑暗熄灭光芒的年代,是暴力驱逐秩序的年代,是刀剑毁灭农田的年代。

    如果没有英雄,我们斯瓦迪亚人,该怎样熬过这段苦难”——圣者,st.alpha(圣阿尔法)

    杰里斯凯文,是为数不多的、家世与才能无可挑剔的北方军团将领。如果不是因为时运不济,相信他的名望会更加响亮。

    凯文家族祖传的领地,在哈伦哥斯堡附近的尼美加,过去曾经作为名门望族、哈伦哥斯家族的附庸存在。

    斯瓦迪亚取代旧帝国的时代,哈伦哥斯伯爵和凯文爵士,曾经在城墙上背靠背战斗过。说是生死之交,并不为过。

    但仇恨永远比爱更有力量,在杰里斯与里昂巴赫于帕拉汶帝**官学院,成为志同道合的好友后,凯文家族在效忠哈劳斯的哈伦哥斯伯爵眼中,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讨厌邻居。

    杰里斯像卢瑟追随沃尔夫那样,忠诚地跟着里昂前往苦寒的北方,接手原本破破烂烂的北方第一军团,将其营造为北方抵抗入侵的领军力量。

    如果不是在第一次提哈战争中失去了右臂、断了脚骨,无论如何也不会由他来带领七百人的小运输队。

    杰里斯经历过真正的生死,在最危急的时刻,他和最后一支预备队民兵,用血肉拖延住拉格纳精锐皇家侍卫的盾墙,将崩在线上的局势扭转。

    那从深海航行而来的北方武士恐怖的狰狞笑容,一直在他残余的岁月噩梦中循环,伴随着他的手臂脱离的瞬间反复循环。

    破碎的长枪和崩溃的人群并没有吓到他,那燃烧死亡烈焰的战场牵扯着杰里斯的神经,战争没有放过这个伤痕累累的勇士,决死的雄心依旧在召唤这个残废的军人。

    于是在痊愈之后,他曾三番五次向挚友与上司里昂请求,回到指挥部继续担任老朋友的左膀右臂。但看起来里昂非常绝情,这些信据内部人员透露,看过后直接被拿去烧废纸。

    “杰里斯,你该享受和平了。”这是老友唯一的回答。

    心灰意冷的杰里斯回到家乡,居然过得相当不错。哈伦哥斯伯爵虽然和里昂相当不对付,却也敬重这些北方军团的好汉子,不仅没有为难这个退伍军人,反而处处用管家的名义予以帮助。

    当地的领民尊敬并热情欢迎了荣光故里的杰里斯,视其为英雄,偶尔还能去罗多克逛一圈,去看看那些绿眼睛们的城市。

    即便斯罗关系紧张,但对于不打算参与战争、身怀大把第纳尔的贵族游客,喜欢金钱的罗多克人,依旧暂时保持着欢迎的态度。

    可以说,在欣欣向荣的尼美加,除了要担心过一阵子哈劳斯公爵,和他高贵的征伐大军的马蹄,会不会踩到自家麦子,没有什么好多想的。

    除此之外,杰里斯有一个威风凛凛的年轻妻子,他只说在战争中结识,并没有明媒正娶,却也在神前相许。过去这个女子陪着他南征北战,现在也打算为他生儿育女。听起来一个战士能得到的最高幸福,他都得到了,甚至更多。

    吃饭都不需要自己动手,肉总是妻子切好的,只需要用左臂拿叉子扎着吃。晚上的‘欢愉’时光,也只需要摆个舒服的姿势躺好即可。

    然而习惯了艰苦岁月的杰里斯,用一个月才适应了软绵绵的床榻,之前他一度坚持干草垛睡起来才舒服。不肯享受苹果派之类太软的蛋糕状食物,喝有杂质的麦酒,按照北方操练的时间规定自己的作息。

    直到冬天刚刚开始的时候,他从一个也因残疾退回来的旧部口中知道,老军团长不满五千人的部队死守孤城,北方势如危卵。

    而远在帕拉汶的伊瑞奇国王,除了为里昂定制了一口漂亮的棺材(未必能用上)外,屁用不顶。睁个眼睛的人都看得到,这个老家伙已经开始对自己的首相唯唯诺诺,哈劳斯除了一顶王冠外,缺的真不太多。

    “大人,还知道点害怕的人,都不会留在那个该死的地方。我失去了一个眼睛,但我终于能见到我的孩子了。”

    老泪纵横的杰里斯抱着剑睡了一晚上,他忘不了自己度过青年时代的地方,忘不了那光荣的北方第一军团旗帜,忘不了那个刀子嘴豆腐心的老朋友。

    提哈曾经在梦里呼唤他的敌人沃尔夫,现在也在梦里呼唤他的守卫者杰里斯。

    第二天,他便向哈伦哥斯家族售卖了所有的田产,宅地也一并转让。这些凯文家族最后的资金,招募到了一支由三百个老实肯干的农家兵,以及二百个来路不正、满口黑话的‘山民、猎人’弓箭手之流组成的军队。

    他的妻子为他招募来的、那些桀骜不驯的二百名弓箭手,很多人的通缉令还画在各个城市村庄的公告上,但毫无疑问,这些绿林强盗的水准不容置疑。

    对于这支军队的存在,帕拉汶的那些大人物,都是持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毕竟这种能打能闹事的硬骨头,最好能滚多远滚多远。

    杰里斯训练了半年的新兵,便出发前往支援北方的绝望之城。他将最后一波粮食与武器补给,以极其蛮横甚至是威胁的态度,从鲁达堡守军那里‘抢’来。

    这些补给数量惊人,城内很多士兵还在等待着更加结实的皮甲,而不是亚麻布衣。即便有人说盔甲不是战争的决定性因素,但对士兵们而言,这是他们生命的决定性因素,这关乎士气。

    然而大家都有家有业,而且脑回路都比较清晰,不是很想去捞一把北方的兄弟。

    杰里斯不在乎,他赶着马车,一路上迎着散兵和难民方向前行,遇到还有勇气的、带种的,就收编进自己的队伍,想跑的也扒了拿装备,权当废物利用。北方的废物已经屁滚尿流,现在还迎难而上的,只有重度脑损伤患者和长把的斯瓦迪亚爷们。

    “诺德人!诺德人来了!”在诺德人发现了他们的同时,斯瓦迪亚斥候也同样不是瞎子“人数是我们的三倍。”

    杰里斯看着自己穿着皮甲、背着松木长弓的妻子,年轻且健美的身材,让这个女绿林强盗看起来像是一只顽皮的森林小鹿,他轻轻拍了拍在他下巴处晃啊晃的兜帽头顶:“应该……应该是终点了,珀薇。”

    他的妻子扎着短马尾,小小的脸蛋隐藏在宽大的兜帽里,那张英气漂亮的鹅蛋脸上,有一道从右眼深深划到左嘴角下的疤,那是这位夫人在打家劫舍的时候,为自己赚的勋章。

    珀薇似乎并没有听见丈夫的话,少年时不节制的饮酒,让这位夫人的嗓音沙哑另富磁性:“咿呀……去吧你的袍子穿上,很冷的,一会到了提哈,看见里昂大人一脸鼻涕



第三十五章:刀剑年代(四)
    “火把!火把!”萨托尔子爵捂着肩膀流血的伤口,激动之中两眼血红,那道深刻的伤口,是靠近马车的奖励。

    那柄角度刁钻的锥头枪,几乎是顺着他前进的方向,笔直拥了上去,瞬间送给他一记贯通伤。然后在里面甩了甩,才心满意足地拔出来,撕开一圈放射状的碎肉,痛的萨托尔痛苦不堪。

    他临时处理扎了绷带,可鲜血还是从巨大的创口里,伴随着首领激烈的动作,不可抑制地外渗流淌。

    在伤口的刺痛下,这个诺德子爵变得极其危险,且富有恐怖的攻击性。他嚎叫着发布命令:“把这些马车统统烧掉!”

    穿着亚麻布衣服与简易皮甲的轻步兵们,扛着盾牌、举着火把涌了上去。他们防护简陋、盾牌老旧,他们廉价且死不足惜,他们的勇气就是最好的武器。后面的战士捡起被箭射中、被锥头像枪勾倒的同伴掉落的火把,继续嚎叫着冲上去。

    里面的士兵在求生**的刺激下,组织了一小批人手,用铲子拼命掘土,顺着马车将土翻过去,将外围可能毁掉车垒的火焰扑灭。许多诺德人鲜血换来的火种,就这么被一团土拍灭。

    散乱的阵型带来了更大的伤亡,同时也用生命和尸体堆上了马车。从轻而易举就被熄灭的火苗,慢慢升腾成不可抑制的火焰,马车究竟烧了起来。

    诺德人兴奋地持盾准备着,不再分散包围着马车堡垒,而是集中于马车燃烧的那一节,小心翼翼地守候着火焰。盾牌齐齐举过头顶,挡住最后挣扎似的箭羽。

    罗斯骑着斯瓦迪亚军马,埋伏在树林中看向火光冲天的战场。马车在人命的堆砌下被成功点燃,烈火与剑斧,让这位年轻的苏诺贵族血脉喷张。

    风云变幻的战场,他能感受到自己是一个真正的骑士,盾牌,长枪,弓箭,那些武器,那些战斗,在呼唤着自己,他生为此而生。这里有他的归宿,他只想抽出自己的骑士剑,冲上那片壮绝的战场。

    但他现在不是一个人,不是意气风发、单枪匹马来到提哈的骑士罗斯。八十骑兵、五百步兵的性命,就在他的号令之间。

    尤其罗斯不像沃尔夫那样,在步兵上没有相对完善的“军官-老兵”体系,战斗力差了一大截。

    而且黑加仑军能够在被击败、击溃后,用较短的周期重新补充兵力,形成完整的编制,甚至以较为均匀的比例混编。他的部队和其他领主的步兵一样混乱,少量重步兵带着征召民兵,连耐用都谈不上。

    他还在摸索变动中,任何一次轻举妄动,都有可能造成灭顶之灾。西蒙斯和莱森还属于集体性领导,士兵也不过是盲目跟随冲锋,下层军官分配混乱,没有统一职衔,没有具体的军事分工……

    率领杂牌的部队,就更要小心谨慎,否则就是一溃千里。

    “打得漂亮!”莱森用相当专业的眼光看着交战双方“如果当初带领我们的司格德骑士脑子有他们一半大小,我也不至于少了个胳膊。”

    “那你的耳朵呢”罗斯问道“也是因为愚蠢的指挥吗”

    莱斯耸了耸肩膀,拎着战剑的手非常平稳,已经适应了独臂的战斗方式。

    少了一个耳朵的莱斯看上去有些狰狞,但对于士兵战友而言,是可靠的象征:“我们的部队是最勇敢的、永不后退的,能战斗到最后一刻,受伤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大家看起来对这场战斗,也持着同样的态度,非常赞同老军士的评价。杰里斯的老辣,萨托尔的刚毅果决,不是每一场战斗都能这般公正精彩。就像是棋局,不是每一次都是高手对决,很多时候是菜鸡互啄,或者是一方面摁着打。

    但现在不是袖手旁观的时候,西蒙斯已经抽出来剑:“我们该去救援了,罗斯。马车的优势一旦被扳倒,我们在这种步战上,是没有机会赢过诺德蛮子的。”

    一想到诺德人的肉搏能力,就觉得一阵子尿急。他们畜生一样健壮的体魄,死战不退的大条神经,以及对武器天生的才智与后天的熟练,让同他们贴身肉搏作战,变成了一件极其可怕的事情,即便是最年老的军士也会闻之变色。何况很多斯瓦迪亚步兵,不久之前还是拿着耙子的农民。

    “再等一下。”骑士的声音冷静地可怕,按住了躁动的人群“现在还远远不是时候,贸然出击者,严惩不怠!”

    诺德人开始大声嚎叫起来,马车迅速的在火焰的作用下,毁败了下去,看起来只需要一点点时间,就会变成一团擦着火星的余烬。

    “一旦马车被掀倒,里面那支运输队可就全毁了!”西蒙斯毫不犹豫地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现在就像是把自己装在笼子里的老鼠,诺德人伸出手就能把他们掐死!”

    “我说了再等一下!”罗斯的声音冷酷且不容置疑“既然已经做好了计划,为什么要改变!”

    所有人都不敢说话了,不仅仅是因为罗斯的命令,更是人们在他的声音中,听到了一种不容置疑的自信。

    战场不是开会,这个人有这个人的主意,那个人有那个人的想法,但残忍的是,最后只有一个人要立刻马上做决定,不管是愚蠢还是明智。

    “他们在准备……”罗斯喃喃自语道“他们在等……”

    “护!”

    突然一声齐喝,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那几架熊熊燃烧的马车,被车垒里面的斯瓦迪亚人,用锥头长枪顶着车盖一鼓作气推到了!

    这一招可谓是极其令人措手不及,那些燃烧的木板碎片稀里哗啦地拍下来,诺德人密集的盾墙如同被咬了一口的馅饼,瞬间死出来个缺口。被砸、被火烧、被冲倒头撞在地上,千奇百怪的死法立刻毫不冲突地展现在了一起。

    “卧槽……”萨托尔被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吓得目瞪口呆,怎么也想不到快被捏死的斯瓦迪亚兔子,竟有这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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