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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吾同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羚羊520

    “提这干嘛。现在大家都回来了,晚上让后厨做顿好的,为小树和一众年轻人接风洗尘,团团圆圆,大家都高兴起来。”

    长房夫人吾澈母亲开口,慈善的眉目中带着不容质疑。

    “是该如此。”各房老爷看着厅堂中的一众年轻人应声。

    高堂之上的吾老爷子和吾老夫人点了点头。

    吾同发现吾明镜抱自己抱的很紧,迟迟不松手,不由挑眉伸出手指戳了戳他的腰,“吾明镜,抱够了没”

    吾明镜被她戳的没脾气,一把将她放开,白皙温润的脸上有些红,明亮的眸子盯着她狭长的凤眼,抿唇轻笑:“刚刚还叫明镜哥,怎么这会又直乎其名了。”

    吾同冲他扬了扬下巴:“那是看你们舟车劳顿辛苦,给你们点面子,你以为我乐意啊。”

    活脱脱一个任性的少女。

    吾明镜盯着她精致漂亮的脸蛋,摸了摸她的脑袋:“你啊,还是这么任性。”

    吾同不答话,眼睛膘向一旁的吾明心:“你们还是赶紧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吧,一身汗臭味,一大厅人都被熏的够呛。”

    此时正是炎热时期,吾明心这些人又都是骑马而归,自然会出汗,汗干了身上也自然有了异味。

    “你、”吾明心瞪了她一眼,咬牙向一众长辈说了声便吩咐人去备水了。

    其余少年也听到了吾同的话,脸色微红赶紧回房去洗澡了。

    “这……”一众吾家长辈看着吾同一句话就将人全赶走了,有些啼笑皆非。

    吾同纵使人看着变文静了,性子却一点没改,还真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吾同见其余少年走了,抬头看向吾明镜。

    吾明镜还有很多话想和吾同说,有些不太愿意走:“小树、我……”

    吾同笑,凤眸温和:“洗干净了再和我说话。”

    “那我待会儿找你。”吾明镜脸一红,猜到是自己身上的味道熏到吾同了,忍着臊意咬唇也走了。

    待一众少年全




第九十三章:歌曲
    吾老爷子和老夫人在琴声起时脸上便带上了笑,眼里俱是欣慰。

    刚开始的琴声并不剧烈,缓缓若那日落的夕阳,带着点淡淡愁心。

    “这乐曲,似乎从未听闻……”

    可毕竟是琤,哪怕是带着愁音的柔弱之声,也声声敲击着人心。

    琴声渐渐由轻柔变高音,就在这时,一道带着沧桑的少女音向屏风传入厅堂一众人的耳中:

    “拥抱着亲人的时候,多希望时间就停止

    如今我对自己的故乡,像来往匆匆的过客

    总是会想起你给予我的一切……

    ……窗外天空掠过的候鸟,又让我想起你

    ……在漂泊的岁月让我坚强。”

    少女的声音独特,曲调跌宕起伏中尽是情感的宣泄。

    那一句句词曲,莫名含着一丝追悔和执着,更显无尽的孤独。

    那一句“你给我的一切,让我在漂泊的岁月,让我坚强。”更是触碰到了众人心里的柔软处。

    “这孩子……受委屈了。”一众吾家人鼻子泛酸,大半眼里已含上了泪花。

    吾明镜凝视着屏风处的身影,握紧了拳头捂着胸口,脸色涨的通红,更是心疼的无以复加。

    他从未想过,那个从小到大没心没肺的少女,如今心中竟已布满了悲伤和孤寂。

    到底要经历怎样的痛苦,才能让她开如此多愁善感

    曲唱尽,琴音缓缓消声。

    吾家厅堂变得一片安静。

    良久,也无人开口击散这片沉默。

    “怎么都不出声难道我弹的难听唱的难听”

    正当众人无言时,少女疑惑的声音自屏风内传出。

    “哈哈,怎会难听,小树,没想到你还会这曲艺,简直动听至极啊!”

    吾家一众少年笑着开口夸奖,除了一脸复杂神情的吾明镜和吾明心。

    “那就好,刚刚那道《家》是送给各位长辈的,接下来这一曲,是送给咱吾家倾国倾城的少年儿女~”

    吾同笑了,立马声音嘹亮说道。

    “女儿家才用倾国倾城形容,小树、你这、”

    吾家少年“吁”了一声反驳。

    可不待他们说完,琴声再次响起,他们立马闭上了嘴。

    这次的琴声极为欢快喜乐,前奏更是极短。

    当少女歌唱的声音传出屏风外时,一众少年皆涨红了脸。

    “月儿在手中开呀怀儿笑,云儿在那眼前睡得早

    春风吹不倒,我的杨柳腰,在这桃花源里蹦蹦跳跳

    少年你莫要归心太早,燕儿它也双双飞来了,桃之夭夭,还绿了芭蕉

    ……停半晌我整花钿,花似人心乐悠闲。”

    在吾同曲子唱的欢快时,吾家一众长辈也是展了笑颜,脸色红通通一片。

    待歌声唱尽,吾家一众人便纷纷问了起来。

    “吾同,你打哪学来的,这般、这般的曲子”三房夫人吾明镜的娘羞红了脸对着屏风询问。

    “咳咳,世外高人处得来的三舅母你就别问了,这首《桃花笑》不是正配一众哥哥吗,欢喜快乐,无忧少年嘛~”

    “还是,你们联想到了别的什么地方”屏风隔挡的吾同挑眉,一脸不怀好意,语气却是一本正经。

    “你这孩子……”三房夫人被吾同反问的哑口无言。

    “小树,你还会别的曲子不你刚刚弹的唱的曲子我们听都没听过,快来几首让我们开开眼界!”

    “还不知道你会弹琴呢,快多让我们见识见识!”

    一众年轻少年虽然听到那首《桃花笑》觉得不好意思,但奈不住曲子太过特殊,太过好听,他们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臊意开口请求。

    “小树都弹了两首曲子了,也累了。你们这些当哥哥的消停点,待会儿菜该凉了。”吾老夫人说着,转头面上带笑看向屏风处,“小树,出来吃饭了。”

    吾同听见外祖母的话却没有出去,而是拨动了一根弦,顿了一下。

    “你们差不多都快成年了,也罢,我受累再弹一曲你们听,往后找媳妇儿可以将这曲子弹唱给人姑娘听。”

    “外祖父外祖母,各位舅父舅母



第九十四章:易欢病重
    吾澈因为昨日被流川国王上留在王宫问话,归家已晚,怕扰家人好梦,便跑到吏部凑合着睡下。

    此时还是未时,天色暗沉沉一片,吏部大门紧闭,便是守夜的侍卫也昏昏欲睡。

    “叩叩叩”吏部后院偏僻处的一方小侧门突然有了响动。

    院中靠着门眯眼睡觉的小厮听声立马睁开了眼:“何人”

    门外传来低声回应:“爷的人。”

    小厮闻言面上带着严肃,立马将门打了开来,见来人是一穿着普通麻布衣的熟悉大汉,赶紧将其迎进。

    “有何要事竟找到了这里,可有引人注意”小厮栓塞上门后便紧挨大汉往里走,警惕询问。

    “我有急事要禀告主子,若是晚了,怕出大事。放心,不曾引人注意。”大汉哑声回着,似乎对小厮颇为尊重。

    “主子在偏房,小心点进去,别让护卫察觉。”小厮听言神色松动了几分,送大汉到后院入口处,便停下了脚步。

    大汉也未多言,点了点头往内院走去。

    若是有懂武功的人在此,必会发现身形健硕的大汉,脚步轻盈,走路鞋碰沙石黄土地,连一丝磨擦声都未传出,内功极其深厚。

    “吱~呀~”

    吾澈是个觉浅的人,木门刚开一条缝他便从睡梦中清醒过来,立马坐了起来。

    “主子,是我。”

    屋内黑漆漆一片,大汉却能看清屋内的场景,见吾澈起了身,赶紧上前单膝跪拜。

    吾澈内功虽不深,却也不错,夜晚视物还是可以。

    看见来人,不由出声疑问:“可是有那两人的消息了”

    “属下之人收买的乞儿在距离王城六百里处的梦欢城,看见两个身形年龄都和您描述一致的双生子,梦欢城距离王城太近……主子,属下能动手吗”

    吾澈听言,眸中已闪过厉色:“照原命令行事,做的干净点,别留痕迹。”

    大汉听言,也不再问,立马退出了吾澈房间,消无声息的出了吏部。

    吾澈被他这么一扰,哪里还有半分睡意。

    他是真没想到,那对双生子聪明至极,察觉到他的杀意后装混甩了他派去追杀的人,连水牛村都不曾回去,竟真寻到了王城来。

    吾同那边,纵使失忆,以绿衣的能力也能够说动她,勿需他多忧心。

    只是这双生子,过于狡猾,他得多上点心。

    就在大汉离开吏部出了城时,两个跟踪大汉跟丢了人,又守在城门处装流浪汉的人,一个立马跟了上去,另一个却直往王城内某处奔去。

    背靠石墙而眠的易喜因为走路累了一天,睡死过去至方才突然惊喜,就着月光看见倒在草地痛苦出声的易欢,立马上前将他扶起。

    “哥,你发烧了我背你去找巫医。”

    皱眉摸了下易欢的身体,感觉他身体烫的吓人,心中一惊,扫了一眼周围,见当下没有被子房间给他捂汗,马上决定背他去找巫医。

    这几天省吃俭用一通下来,他身上还有十四两多银子,看个病应该是够的。

    就是看完了病,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找吾同还不知要花多少时间……

    可他现在顾不了那么多。

    用力将意识不清的易欢搬至背上,易喜舔了下干裂的唇用力将其背起。

    “梧桐……梧桐……”

    昏睡中的易欢苍白着脸,口中不知在昵喃着什么,易喜侧耳细听才听清他是在叫梧桐的名字。

    “放心,我们一定会找到梧桐的。”

    向来开朗无畏的易喜听言面上一片愁容,似是在安慰易欢咬牙低语了一声,便抿唇背着易喜往巷子外走,不发一言。

    易喜背着易欢在梦欢城找了很久,才找到有个医字的牌匾,先将易喜放下,才赶紧去敲门。

    “巫医!巫医!开门!我要治病!我要抓药!”易喜



第九十五章:刺杀
    “你哥哥是否最近一年都脸色发白,脑袋还会时不时犯晕”大夫盯着易喜仔细询问。

    事实上若是病人自己醒着,他问的会更仔细。

    病人的脉象微弱,唇紫舌发白,很明显就是重度贫血之症。

    危及易欢性命,易喜也不敢乱说,回想了一下近几月易欢的面色,还真是脸色发白,而且就像面前的巫医说的,还晕过,马上点了点头:“是,你说的没错。”

    “有晕过吗”大夫盯着他追问。

    “四月初晕过一次,后来还受过伤。”易喜一一作答。

    “还真是。病情太严重了,等下我包点治风寒的药你带去煎给他吃。接下来我说的话你听清楚。”

    大夫说着“蹭”的站了起来去药,面色有些凝重。

    “你哥哥这病得赶快治,再拖下去他真会没命的。”

    “你记着,在他烧退了之后,每日饮食上多给他吃猪肝鸡肝,红枣红豆多给他吃些,一两天不行,你得让他好好养个一两年,兴许还能捡回条命。”

    “重活一两年内别叫他干了,这是富贵病,得好吃好喝供着不能受累,待会儿我会另外包一些补血的药给你,等他烧退后,你一日三餐煎给他吃。”

    大夫在药柜前打转拿药,边抓药边提醒易喜。

    易喜听了心里难受的厉害,鼻子一酸,低头去看被他扶着的易欢,“哥,我们还要去找梧桐,你一定不能有事。”

    他之前怎么也不会想到看着只是体弱的易欢实际上已经病到了这种地步,死亡,那是一个离哥哥易欢这个年轻小伙多远的词……

    差一点……

    若不是易欢这次害病来了这大城里,只怕不要多久他们这对双生子就会天人永隔了。

    许是双生子天生心近,易喜发现在想到易欢差点就要死掉时,心里抽痛的厉害。

    拿了药付了银子,易喜借医馆大夫的药罐熬了一包药喂易欢吃过后,折腾了半天后,便拿着药,背上易欢去找客栈。

    易欢的病需要好好养,他得吃好的不能受累,住客栈是他唯一的选择。

    看病抓药花去三两多银子,易喜身上现在只有十一两多一点了。

    但他不心疼钱,他只发愁怎么去弄更多银子给易欢买补身体的东西……还有吾同,他不知道该怎么去找吾同了。

    在寻找客栈时,易喜庆幸他认识蓝白相间旗子上的客字。

    客栈早已打烊,易喜瞧了一眼周围黑漆漆的天色,准备像叫醒医馆大夫那般,用力拍门把人吵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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