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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明圣之君

    花椒从五脏殿里走出来招呼道:“饭好了,可以吃饭了。”

    只有在这里,元正才能体会到两位剑侍的厨艺是何登的过人,需要食材,别说是江湖上了,就连大内皇宫里都没有。

    五脏殿一如既往,安静神秘,三个人坐在一张大桌子上,食无言寝无语。

    元正不知晓师尊鬼谷子有什么心事,也不知晓苏仪有什么心事,但他自己是有心事的。

    这一顿饭过后,元正就要再度离开秦岭,也不想要去大魏了,那里太熟悉了,他想要去大秦看看。

    无端想起了那一位读书人,钟南现在也许在大魏,也许去了其余的国家。

    人家一个武道修为并不如何的读书人,都有着遨游天下的勇气,元正也要有这样的勇气才行。

    这一顿饭,元正吃了很多,平时他可以吃两大碗,这一次他吃了五大碗,都是大补之物,也没有觉得肚子涨。

    一个人老了之后,对人世间的事情要是没有了心气儿,来鬼谷门庭里养老,度过余生,那还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可元正也没有老去,还不到及冠之年,这样的安逸,拥有片刻,就应该感觉知足。

    吃过饭后,花椒打开剑匣,将木剑开花重新交给了元正。

    元正插在腰带上,一柄是拔不出来的木剑, 一柄是没有剑鞘的斗鬼,颇有些矛盾。

    “公子接下来修行的是诸侯剑,我们也不是很懂,不能继续陪着你了,若是觉得孤单寂寞的话,我们也没办法,只能公子自己一个人受着了。”花椒说道。

    元正满脸无奈的回道:“听上去你像是在安慰我,可我一点都不觉得这是在安慰我。”

    花椒也没有嫣然一笑,平淡如初的说道:“饭吃饱了之后,总得做些事情,总要对得起肚子里面的东西。”

    元正微微点头,笑了笑,他想起来了一位穷酸秀才说过的一句话。

    我都不敢出恭,害怕肠道里面没有要出来的东西。

    也不敢去喝西北风,肠道里面本来就没有要出去的东西,被西北风在刮一下,肠道会出现裂口。

    “我大概什么时候回来,我也不知道,希望我下一次回来的时候,两位姐姐可以继续给我做好吃的。”元正说道。

    茴香没有出来,一个性子冷淡的女子,很理智,她知道元正还会回来,等到日后修行天子剑的时候,元正必然会回来的。

    既然还要再相逢,又何必去做出多余的送别之礼呢

    这也是茴香对花椒最为无奈的地方。

    花椒道:“那是一定的,我们这一次不能陪着公子,可我们是公子的剑侍,一直都是。”

    元正没有苦笑,而是欣慰,作为剑侍,最起码她们是真的给自己持剑了,也给自己做饭了,尽到了本分。

    “日后相见吧。”元正淡然一笑便骑着万里烟云照离开了鬼谷门庭。

    苏仪和鬼谷子没有出来送别元正,有些冷漠啊。

    苏仪道:“师弟走了之后,必然是去其余的三国,绝对不会在大魏境内转悠了。”

    鬼谷子道:“国家与国家虽然人文习俗有所不同,可江湖,永远都是江湖。”

    苏仪也没有下文了,只是有些担忧,得到了本经阴符篇的修行法诀之后,元正会不会操之过急,走火入魔

    就像是毒药,是会上瘾的。

    &




正文 第九十九章 入秦混饭
    一座茅草房,夏季来看的话,显得有些荒凉贫瘠。

    可在冬季,房顶上覆盖一层白雪皑皑,和远处的雪景遥相呼应,自然而然的融入了银装素裹的世界里。

    临近跟前,是一扇木门。

    锵锵锵…

    敲门的那几下,元正的心里起伏不定,他以前大概也没有想到,会在年关将近的日子里,来到异国。

    渭河没有清平江那般浩荡,可胜在绵长。

    大秦的气候,入冬就是入冬,寒冷入骨。

    约莫过了半刻钟,一位老汉打开了木门。

    老汉皮黑黝黑,一脸沧桑,裹着一声兽袍,看其样子,应该是熊皮所缝的。

    手里端着一碗面,面很宽,元正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这大概就是大秦鼎鼎大名的裤带面了。

    这里荒无人烟,只有这一户人家,并不存在炊烟渺渺的村庄。

    老汉大概是很久没有见过生人了,一脸木然的看着元正,说道:“看公子的打扮,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孩子,怎么来这种地方了。”

    说话的时候,还看了一眼跟随在元正身后那匹黑色的高头大马。

    元正柔和说道:“我来自于咸阳,跟着父亲他们秋日狩猎,四处浪荡,一时贪玩,和父亲他们走散了,这才流浪到此地,不知可否在这里混一顿饭吃。”

    元正的肚子是真的有些饿了,本来想找一家客栈,但他自己离开秦岭,朝着大秦而来,不知不觉间就跟着渭河一路往上,然后便来到了此地。

    老汉让开一条路,说道:“进来做吧。”

    进入屋子里,当下就被炉火的温度涌来,元正的心里生了一丝暖意,刚架了柴火,火坑里的火燃烧的不是很旺。

    侧面有一间小灶房,一口大铁锅,里面还有着面汤。

    元正感谢道:“多谢老人家的招待。”

    老汉平静道:“山野人家,不存在招待不招待的,我倒是好奇,听公子的口音,不太像地地道道的老秦人,敢问公子是做什么差事的”

    元正淡然应道:“父亲在大魏和大秦的边界苍云城开了一家客栈,我也常年在大魏境内和魏人打交道,沾染了一些大魏口音,老伯能听出来,我也很意外。”

    老汉笑了笑,问道:“你能吃多少”

    元正看了一眼灶台旁边摆放的碗筷,那口碗真的是很大,比人头还要大,简直就是一口小锅。

    柔和道:“这么大的碗,我也只能吃一碗面了。”

    老汉几口吃完了自己碗里的裤带面,这才接着去给元正下面。

    火坑里的火逐渐旺了起来,元正烤火的时候,很安分,没有添柴,静静的等着老汉给自己下面吃。

    不多久之后,老汉就端了一大碗面过来了。

    传说中的裤带面,元正是第一次见,拿起筷子嗷唠了一口,香味刺鼻,面条劲道入味。

    老汉在一旁说道:“看来公子是真的饿了啊,我这里可以招待公子,可是公子的坐骑,我就没办法了,入冬了以后,不久之后,就会大雪封山。”

    “想要给你的坐骑找口吃的,不太容易了。”

    在秦岭深处养成了食无言寝无语的习惯,也导致元正在吃饭的时候不爱说话。

    直到将一大碗面吃完的时候,元正才应道:“无妨,这匹马喜欢吃肉,渭河里有鱼,带会儿出去给他抓些鱼上来吃就行了。”

    老汉愣住了,吃肉的马儿,还是头一次见。

    不过看那黑马油光水滑的,也的确像是一头吃肉的马儿。

    元正吃完,放下碗筷后说道:“这里荒无人烟,老人家一个人在这里住着不寂寞”

    老汉也不着急去收拾灶台上的残局,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人,说说话也好。

    言道:“那也没办法啊,我一个人守着渭河,没事儿可以钓钓鱼,去远处的山里打打猎,一个人的日子也能过活,在这里没有是非,也不用看官差的脸色,寂寞归寂寞,可也自由舒坦。”

    元正问道:“老伯家里几个儿子”

    老汉言道:“三个,都是当兵的,说是在战场上杀一个甲兵,就可以得到一大笔银子,还能当官,一股脑的扎进军伍里面,也不肯出来了。”

    秦人尚武,寻常百姓唯一的晋升之路,那就是去当兵,杀人。

    至于秦国的寒门学子,也要去走当兵的路子,肚子里有点墨水,可能在军营里面还能混一个好差事。

    在秦国而言,不存在寒门难出贵



正文 第一百章 规矩与世故
    元正对大魏雪景的印象是皎洁浪漫的。

    不曾见识过大秦其余的风景,起码是渭河周围的雪景,是苍凉雄壮的。

    银装素裹,山脉起伏不平,渭河之水滔滔,哺育了不知多少秦人,若是没有渭河,大秦不知多少百姓,会饿死。

    老汉收拾碗筷的速度是麻利的,也许平时没有这么麻利,但出去打猎,还是和人一同出去打猎,收拾碗筷的速度大概比平日里快上了三分。

    走出屋子,背负着长弓箭矢,腰间还跨了一柄小斧头。

    说道:“可惜啊,我家的猎犬,在不久只前与世长辞了,也没留下个崽子,方圆百里,就我这一户人家,我的猎犬想要传宗接代,也找不到一个对象。”

    元正笑道:“无妨,我们两个人一起,既是猎人,也是猎犬。”

    一想到在大秦的疆域里,和一位老秦人一起游猎,也是一番趣事。

    当初骑着万里烟云照,带着一大批随从,驱车猎鹿,在南山彻夜不归,现在想来,有些胡闹。

    纨绔子弟的风采,在元正的身上逐渐的消磨殆尽。

    老汉有些遗憾的说道:“打坡没狗,不如讨口,到时候就指望公子的剑了。”

    打坡没狗,不如讨口。

    意思就是说,打猎的话,若是没有猎犬,不如端个破碗出去要饭。

    元正安怀道:“我们两个人,又是弓箭,又是长剑,就不信还打不到一些猎物了。”

    老汉乐呵呵的,在这里一个人居住的时间长了,稍微有点小热闹,就会变得乐呵呵的。

    一老一少顺着渭河一路向上,半路上,不用元正自己动手,那匹黑马便去了渭河里面,自己抓了几条鱼吃了起来,吃的津津有味。

    老汉说道:“我年轻的时候,见过甲等战马,公子这匹黑马,依我看来,比甲等战马还要威武神俊,起码能自给自足,也能给主人少添点麻烦。”

    这年头,能有甲等战马为坐骑的人,那可都是混得不错人物。

    心想这位公子哥的家族,能在苍云城那般鱼龙混杂之地开一家客栈,有甲等战马为坐骑,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元正没有骑马,有老伯在,他也不方便。

    二者,还指望这匹黑色的马儿,归来的时候背负猎物呢。

    一个时辰后,元正和这位老汉上山了。

    山里的路很滑,刚下过雪,不管是什么牲口,都会地面上留下清晰的脚印。

    老汉在打猎这件事上也是老手了,一个人住,没事儿打猎,也别有一番滋味,起码对得起自己的五脏庙,当官有啥好的,搁着战乱年代,当官的还不见得顿顿都有大鱼大肉呢。

    秦人喜欢吃面,老汉若是愿意的话,可以顿顿吃肉,可他是秦人,一天不吃一碗裤带面,心里就憋得慌。

    这个生活习惯,大概每一个秦人都有。

    渭河是大秦帝国的母亲河之一,重要关口,都有重兵把守,几乎没有妖兽敢来渭河附近栖息。

    老汉居住的地方,真的计较起来,还是一个风水宝地,可也只适合老人居住了。

    若是年轻人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住着,别的不说,就算想要去青楼里热乎一下,连花钱的地方都没有。

    想喝口酒,怕也只能喝自家酝酿出来的包谷酒了。

    走着走着,元正在一片小山坡上,看到了野猪抛出来的大坑,一行清晰的野猪脚印,往东面的山头而去。

    元正刚准备提议去猎杀这头野猪,老汉却说道:“这是一只落单的野猪,不能动。”

    以前打猎的时候,元正也没怎么遇到过野猪,几乎都是以猎鹿为主,偶尔捎带些羚羊,山牛。

    虚心请教道:“落单的野猪,不是正好下手吗”

    老汉耐心道:“这一怕孤猪,二怕群狼,三怕猛虎,遇上这三种猎物,尽量要避开。”

    “尤其是孤猪,落单的遇见猎人,会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不计代价的和猎人拼杀,两败俱伤的可能很大,甚至早年间,有人猎杀落单的野猪,还没干过,反倒是被野猪猎杀了。”

    “这还有一层原因,落单的野猪,通常都是给自家崽子外出找吃的,故此比平日里更有灵性,杀这样的孤猪,容易惹怒山神。”

    “更不能当着野猪的面,杀了人家的崽子。”

    “我以前一位老兄弟,就是杀了一头野猪崽子,说来也怪,从那以后,每一次他上山,都会遇到一个头角峥嵘的野猪找他报仇。”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也不知道是第八次,还是第九次,那位老兄弟就被那个头角峥嵘的野猪给伏击了,索性只是断了一条腿,没有伤及性命。”

    “可转念回想,两条腿走路多气派啊,一路腿自己心里难受,别人也会看不起。”

    元正没有想到打猎里面的讲究这么多,看来自己以前的驱车猎鹿,是真的瞎胡闹。

    看来这头落单的野猪,是不能下手了。

    雪地里的脚印五花八门,有飞禽,有走兽,有些时候脚印多了,元正都有些迷糊,到底都是什么牲口留下来的脚印。

    元正提议道:“若是猎杀猛虎呢在下不才,也修行过剑道,一个人面对几头猛虎,还是有相当大的把握。”

    老汉却又是摇了摇头说道:“老虎这种东西,最是记仇,谁若是把它得罪了,它也会想方设法的血债血偿,不过这片山林里面,倒是没有猛虎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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