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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野心家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最后一个名

    这一场最开始因为《鸱鸮》而让商人有些紧张的宴会,在一种振奋而又感激的情绪中结束。

    虽然最后的结果还未揭开,可市贾豚确信这件事能够做好。

    对于提出这件事的适,市贾豚心中也是愈发折服。

    原本天下可是并没有这样的办法,物质基础不足,这种办法也根本不可能实现。

    最多也就是有些商人跟随在出征的士兵之后,兜售一些货物,或者暗中经营妓院,从而获利。

    这件事在市贾豚看来最大的意义,其实也算是一种“因粮于敌”,只不过可以往那种掠夺乡众的方式不一样。

    适提出的这种办法,是出于此时物质基础的条件考虑的。

    本来出征就要花钱,这笔钱怎么也省不下。

    但是将出征用的粮食




第九十一章 惟害无罪
    费国都城。

    民众集会之处,人声鼎沸。

    选出的贤人们坐在一起,下面是旁观的民众,一个身穿丝绸的富商站在场地的中央,旁边站着一名说话带着郑国口音的人,正在说着些什么。

    这个说话带着郑国口音的人,师从于邓析之后。

    当年邓析是郑国有名的讼师,自己在民间打官司打的太多,以至于郑国的民众只知道邓析子的“竹刑”,而不知道郑国官方的“鼎刑”。

    后来驷喘执政,杀死了邓析子,但却无法扭转邓析子的《竹刑》通行郑国的局面,只能承认邓析子的竹刑就是郑国的法律。

    邓析子死后,其弟子们还有再传弟子,主要以与人做讼师为生、与人辩论为乐、寻找各种理论百家学说中的自相矛盾之处为骄傲。

    这郑国口音的人在泗上生活过一段时间,也参与到了这一次费国之变。

    而他今天站在这里,却是以一个讼师的身份,为身边那个身穿丝绸的富商辩护。

    面对着众人的目光,他倒是丝毫没有恐惧,冲人行礼后缓缓说道:“诸位民众推选出的贤人、费国的民众,今天我站在这里,你们也知道我是要做什么。”

    “天下要有法度,要有规矩。你们既然认定众人之义为法,也认定墨家的道义中关于法、令、罪、禁的定义,那么诸位请听我一言。”

    “原告的确囤货居奇、民愤极大,也的确操控了物价,从中谋利,侵害他人,这是我都承认的。”

    那富商一听这话,心中顿时一慌,心中暗骂。

    自从费国变乱之后,这富商和一些人操控物价,囤积一些日用品用以提高物价从中谋利。

    只是民众们已经组织起来,暴怒之下,又有力量,于是冲破了这富商的庭院,将这富商捕捉。

    而正在这时,这名有着郑国口音的讼师找到了富商,声称可以为他辩护,富商正是溺水之时如遇稻草,当时民众激愤,没有人愿意触碰这个霉头,却偏偏有这样一个人站出来,他连连感谢,只说若是事成愿意以珠玉金铜为谢。

    郑国口音的讼师这番话说完,也激起了民众的呼声,不少人纷纷喊道:“既然知道,何不审判”

    乱哄哄的场面下,有人敲了一下铜钟,这才让场面安顿下来。

    那郑国口音的讼师高声道:“可是,即便他这样做,难道就有罪吗”

    “墨子言:惟害无罪。造成了危害,如果没有禁令的话,并不是罪。犯禁才是违法。”

    “我想问,在他投机囤积之时,可有法令说,不准囤积吗既然没有说不准囤积,他就算是造成了危害,又怎么能够说他犯禁,又怎么能够用法令来惩罚他呢”

    “惟害无罪,在禁令没有指定之前,我认为他的做法是让人愤怒的,但却是无罪的。”

    他刚说完,已经成为了“贤人”的柘阳子起身道:“此言大谬。如今所言,也没有法令规定,国君就不能勾连别人屠戮民众,那么难道国君就无罪”

    “难道民众们起来反抗暴政竟然是错的难道我手刃暴君的行为,竟然是罪”

    “毕竟,你说惟害无罪,犯禁为罪。可是,杀死国君之前就有法令说要承受极刑的。”

    他面红耳赤,仿佛对于这种投机囤积、损害了民众之利的商人深恶痛绝。

    又不断地提及自己手刃暴君之事,民众们纷纷喊道:“柘阳子说得对!照你那么说,难道我们都是错的”

    那郑国讼师面对滔滔民意,看了一眼手刃暴君而为贤人的柘阳子,面带微笑。

    冲着台上台下再度行礼之后,大声说道:“不是这样的,你们做的很对。但为什么是对的,且听我言。”

    “老聃言:人法天地、道法自然。”

    “墨子言:我有天志,如匠人之有规矩。”

    “天志即为自然,人要法自然。”

    “也就是说,他们都确信,人可以用理性去发现永恒的自然、天志、天道。然后依据这个制定律法,才能够使天下大治、大利天下,是这样的道理吧”

    这是整个墨家学说关于法的根基,也是关于推翻贵族统治合法性的来源,这一点没有人反对。

    郑国口音的讼师见众人都支持,接着说道:“这样的法,称之为自然之法。自然之法的根源,是天道、天志。那么对人有利,就需要符合人的求利本性,这也是没有错的吧”

    “那么,这自然之法却有一个大问题。”

    “我做了一件事,即便违法了,那我认为这个法是恶法,那我只要认为这个是恶法,是违背我个人利益的,我就不认为这个法是正确的,难道这样是可以的吗”

    他这番话,引来了众人的思索。

    因为这涉及到每个人的利益,如果说他说的对,那么自己反抗暴君就是无罪的。可是那个商人也就是无罪的,求利之心,正合于人性,又怎么是罪呢

    如果他说的不对,商人的罪就可以定下,可是每个人实际上却都是犯了罪了,因为之前的法令上可没说允许民众造反。

    这怎么看都是个悖论。承认自己无罪,那么商人就无罪;承认商人有罪,自己就有罪。

    正在众人无言以对的时候,卫让起身道:“你说的不对。”

    “墨子言:上古之时,百人百义,天下混乱。义即为利,人人求利,便是人人求害,因为每个人为了自己的私利都可以伤害别人,这对于‘兼’之下的天下人而言,这是不利的。”

    “在论法是否符合天志自然的时候,要论的是天下人,而不是个人。我求利无罪,可我若求利,伤害了别人的利,那就是有悖于自然的。自然生天下人,便是要让人过得更好,这里面的人是每个人,但却不是某个人。”

    郑国的讼师冲着卫让行礼后道:“您的话,是有道理的。也就是说,您认为法有一部分是人定的,而人定的法是对是错、是好是坏,是要以是否符合天志、合于自然为准。”

    “不合的,就是恶法,是可以不遵守的。”

    “合的,那就是善法,是必须要遵守的。”

    “那么,既问到这,商汤代夏、武王伐纣,是不是违法呢”

    “虽然,上古之时并无纸张,记载极少,可是我想,那时候夏桀与商纣,都制定了法,法中一定规定了不能谋反,这应该是没错的吧”

    卫让思索之后,迅速答道:“商汤、武王,这都是违背了人定之法。但是那时候的人定之法



第九十二章 墨道分歧
    邓析子之学,本就以善于找寻漏洞著称于天下,这一口郑地口音的讼师言辞也处处把持着法的合理性,听上去并没有什么可以反驳的地方。

    台下不远处,作为旁听的孟胜、徐弱等墨家人物跪坐于地,或有点头称赞的,或有埋头思索的,也有咬牙切齿的。

    徐弱嘴角不停地抽动,嘴里嘟嘟囔囔地暗自咒骂着什么,一旁的孟胜伸出手轻轻拍了一下徐弱的肩膀,示意让他不要说话。

    徐弱不是不同意这个郑国口音讼师的话,也认可这些话中的道理,可是他觉得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讨论这些屁事

    这费国的“国民”政府已经成立了一个多月了,可是这些人整日扯皮,根本不知道眼下的当务之急是什么。

    贵族们现在明显是在拖延时间,明着说各个封地的贵族都可以来都城进行商量,又说应该按照土地划分推选贤人,这样他们也能够成为贤人一同议政。

    可事实上从各方面传来的消息看,贵族们就是在拖延时间准备武力,甚至有贵族出访齐鲁等国。

    民众最关注的土地、税率、劳役这些问题悬而未决。

    这些贤人们却整天在争论是不是应该限制最高粮价、贵族们是不是可以被选为贤人一同议政、费国都城的政策是否可以推广到都城之外的封地……

    甚至今天为了一个囤货居奇的奸商,还要贤人们一起来讨论到底是不是罪。

    徐弱觉得咬牙切齿的地方,不在于这个奸商的行径,事实上他在墨家多年,对于这个奸商“惟害无罪”的判定是支持的。

    但是他觉得这些“贤人”们的行动能力和组织能力,实在是和墨家的那些同志差的太远。

    这时候要做什么

    这时候要做的,是立刻将都城的民众组织起来,完成收获后,利用民心高涨的时候直接出兵到贵族的封地,强行推广授田于民分期赎买的政策。

    若不同意,那就是违背了费国的律法,收回封地,驱逐了事。

    若是同意,那就迅速实行,开始选拔一些通晓九数、田方的人才,准备最好授田工作。

    春耕的牛马、种子;盐货的买卖、运输;军队的组建、城墙的修筑……这才是此时的当务之急。

    可如今一天天的都在扯皮,这些当务之急基本上没做什么。

    不少人还心存幻想,觉得只要不触动贵族封地的利益,那么自己这些人在都城的变革就不会受到诘难和贵族的反对。

    到时候事实上等同于费国都城行一部律法,而都城之外的封地上还是实行井田礼制。

    徐弱心想,你们和贵族们讲义、**、讲理、讲道……可是贵族们让你们服劳役、耕公田的时候,可曾和你们讲

    一些只在都城附近有田的人,想的便是自己身边的这些事,只想着现在公子峦已经承认宫室公田分与自己,那么都城之外的那些人便和自己无关。

    要不然又要触怒了封地贵族,到时候也不好收场,不少人觉得最好的局面就是都城自治,其余贵族的封地依旧实行旧法,或是以仁义劝告那些贵族实行仁政。

    徐弱心想,这都是一些什么样的蠢货。利己不是这么利的,利己也要分长远和短视的,这哪里是利己这是害己。

    你今日不管都城之外的那些封地之民,将来贵族们一旦翻脸的时候,那些人又岂能支持你们

    前几日听说今日要审判,本想着借着今天的事,这些贤人们能干点正事,赶紧盘算一下需要多少精通九数田方的人组织在春耕之前分地、赶紧给贵族们下最后的通牒让他们立刻实行新法否则就是违法……

    可结果到现在为止,还是在干这件不疼不痒的事。

    徐弱心想,定下法令,不遵守的就按违法处置,那些贵族若不同意,那就是违法,这么简单的事,难道还做不成吗

    既然人人平等,那就靠人数胜过那些贵族,你们学学我们墨家



第九十三章 借题发挥
    道家认为,要退回到最完美的自然状态,就应该:“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墨家认为,退回去是不对的,国和法本身没有错,错的是谁的国、法是否合于天志天道,要“选贤人为天子、集众义为天下法。众义即众利,法合于众人之利,以天志为规矩衡量法之善恶”。

    今日的审判,其实就是那天费国国都酒肆之争在道义层面上的延续。

    所谓局限性,就是以前的法,都是贵族的秘密法,在礼法规矩之下,法维护的是贵族的利益。

    所以民众们很容易产生一种想法:法本身就是不对的,正是因为法令孳生,才导致盗贼多有。

    墨家认为,错的不是刀剑,错的是持有刀剑的人。法本身没有错,错的是法的内容。

    因为以前的法,是贵族制定的,而且可以论证这损害了天下多数人的利益,所以这法不合于自然之道,因而造反是正确的。

    法是善法还是恶法,要以理性去推论是否合于自然、天志。相近合于,就是善法;不近不合,就是恶法。而天志自然对于人而言,最大的一点就是人性本身,天生万民,既然生了万民,既然人性无善无恶只是人性,那么就是说人性本身合于天志,所以人趋利避害的一切,就是自然法的基础。

    墨家要推翻旧的规矩、旧的时代,这就必须要用自然法。

    自然法是“造反”的法。

    墨家发现了“天志”,发现在铁器火药牛耕时代之下,分封建制贵贱有别这一切都不符合于众人之利;发现人的权力和义务相对这是自然之道……所以墨家不是在“造反”,而只是在复归国和法的真正意义,合于天志自然。

    但是墨家要建立天下归一的国度,这又必须要用人定的成文法,因为国家在墨家的定义中,是人们同义之后,出让了一部分权力授权于公共权力,出让的这部分其中就包含执法权。否则的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义”,都有自己的执法权,在不确定每个人都能理性的理解“自然之道”的情况下,执法权必须归公共权力所有。

    在人定成文法的基础上,墨子提出了“惟害无罪”的说法,也就是说你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但如果没有法令禁止,那么你就不是犯罪。犯罪要在法令制定之后再违背,这才算是犯罪。

    因而,孟胜可以听那个郑国口音的讼师谈的津津有味,就在于这一切都是合于墨家道义的。

    墨家不能舍弃自然法,因为这是造反有理的基础。正如商汤、周武一样,他们不是造反,虽然夏桀和商纣制定了法令不准谋反,但因为夏桀和商纣的法,违背了天志和自然之道,所以这是恶法,是可以不被承认的,因而他们有权起兵推翻恶政。

    但墨家又不能舍弃人定成文法,因为这是执政的力量。犯了罪每个人都有执法权,必然会造成无政府的混乱,不能指望现在每个人都能理解“道法自然与天志”,又不可能舍弃“奇技利器”退回到“完美”的自然状态,那么人定成文法就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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