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声无痕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俇攘
“翌日,中秋之后,江南的天高爽了一些,北风更为强劲,荷叶颜色更浓郁,显得一副添衣御寒的模样,江南,一个连四季都很活跃的地方,此刻,更加不能平静,我更是如坐针毡。所有的豪杰都已知道吴非死于唐家武功之下,吴风雨和吴笙更是要跟我拼命,好在吴二爷拦下来了。正午,花园,两日前,人们以一种敬畏或者无视的态度在此处看我,我是唐家的人,却只是个佣奴,人是势力的。今天,他们将愤怒和仇恨在此处穿透了我的灵魂,我心惊胆战,因为我不是凶手,可没人知道。吴大先生左手紧握着剑,吴晴和吴二爷分别劝着吴风雨和吴笙。群雄没有什么声音,他们除了目光外什么都不敢投掷与我,原来江南武林并没有那么团结,武林人士并没有那么义薄云天,吴大先生并没有那么大的号召力,唐家比我想象中更加强大。吴大先生冷冷的问道:‘据我所知,唐家高手并没有其他人近日来江南,你还有什么要辩解的吗’我不敢说出寒剑的事,也不敢说出那无人听过的毒药,欲盖弥彰,解释再多都没用,人们已经潜意识中认定了凶手,没有证据的解释无非类似于说成是天意使然,命中注定,人却只是当你在垂死挣扎。我却只能回道:‘此事非我所为,我却无法解释。’吴大先生更冷漠了,问道:‘你来江南的目的是什么’‘事关隐秘,无从告之,还祈谅解。’吴大先生没有再问什么,他似乎在运气平静,似乎随时准备动手,他顾不了那么多了,他才五十岁,还不老,他要替儿子报仇,至少现在是最好的时间。吴二爷这时说道:‘二弟,唐兄弟是我请来的,难道我会请人来杀害自己的家人吗再说,唐兄弟已经言明非他所为,此事非他所为,想必此事定有隐情,二弟,还是谨慎处之。’吴大先生怒目而视,憎憎的对吴二爷说道:‘哼,死的又不是你的儿子,你自然是另有隐情,多年来,我一直占据吴家当家人的位置,兄长你早有不满了吧,我本来就怀疑此事是你因不满引唐家杀手杀害吾儿吴非,而我只此一子,将来这个位置势必将是你的儿子吴风雨了,我本不想戳穿,为你留一份情面,此乃家事,我也不愿让吴家在天下英雄面前蒙羞,你却还不知天高地厚,还在保姓唐的,真把我当成傻子不成。’吴二爷怒不可遏,浑身充血,任何人在众多英雄前被这样的冤枉和侮辱,都不会没有任何动作,但是吴二爷却不能有动作,他愤怒的连话都说不出来,只是满腔怒火的盯着吴大先生,似乎有些悲凉,似乎有些怨恨,似乎有些失意,似乎有些杀机。”
“吴大先生还是动手了,他的剑很快,刚拔出便已至我面前,我来不及惊讶,更来不及遐想,木公子已多年不用剑,这是我出川东后见过最快的剑,他的剑跟杀手的剑并不相同,他不是刺喉咙和心脏,而是在空中化成两根刺,直接扫向两只眼睛,似乎如两根梅花枝被冷风扫到人脸边,带着一股深深的寒意,一个人能把剑当树枝来使,定有几十年的辛勤耕耘,我匆忙后退,脚尖轻点,落在湖面的一片荷叶上,然后轻轻一跃,落在了太湖石上。吴大先生也许没有意识到我有如此轻功,微微跟上得迟些,我才有机会拔剑,一招穿林打叶,无数剑影向吴大先生围裹而去,吴大先
第二章 白衣如雪(序一)
序
回忆,漫长的回忆。时间太久,过去的日子只剩下无数个支离破碎的片段,唐佣记得的已不是很多。
临近葭月的辽东,很美,第一场雪未下,难水两岸,秋意浓浓,云很高,就像神仙的脚印。小丘,五颜六色,红黄褐蓝绿,胡乱涂抹在植物上,显得格外灿烂和招摇,可是这个季节的北国却有招摇的资本,她就像一位北方的女孩子,带着洒脱和愠怒,御着猛烈地北风,而翩翩起舞,江水似乎是一弯陈酿,她不时弯腰饮一口美酒,霎时红晕了面庞,轻轻柔柔地挥着手臂,留下打马的少年,拥住孤傲的侠客。她款款地走向他,撩开柳丝样的门帘,此时江畔的柳树叶微黄,更像是精致的装饰,她似乎就要扑到他的怀里,顺着他的脖颈去抚摸他厚实的胸膛,他是个南方人,一路风尘仆仆,相比一月前江南的滋润,如今却是又黑又瘦,此刻,早已承受不住这样的凉意,他似乎是病了,可四面都是荒野,不像是有人烟的样子,就一路走着,沿着湍急的难水河岸,在荆棘丛生的荒原里缓步前行,汗珠湿透了衣衫,又被狂风吸干,他在此处将要丧失最后的体温,此刻,唐佣没有再想唐木公子、妻子和江南,他只是需要一碗滚烫的热汤,一大桶热水,一大炉火,一身干净的衣裳,一个浑身炽热的女子,一张床和厚厚的棉被。他应该是迷失了方向,在上一个镇甸,店家告诉他沿江走三日,遇到一个码头,渡河而去,会有一个更大的镇甸,他已走了六日,江的支流太多,所以至今也没有找到码头,可他却只能往前走,他知道回头只能死在荆棘丛中,被野兽瓜分了尸体。天快黑了,远处有几声狼嚎,若是几天前,他一定不会害怕,可如今,他已断粮两日,他知道一只野狗都足以享受他的美味,何况是一群狼,他走不动了,却不忍将宝剑用作拐杖,跌跌撞撞的走着,翻过一座小山,他知道,这可能是他能翻过的最后一座山了,他不相信奇迹,可是奇迹就这样发生了,山下是一片偌大的平原,在江畔的深林里住着一个庞大的部落,隐隐约约有数里地,大都是帐篷,人声鼎沸,有哨塔,有路障,有兵,有武士,有数十条船,数百匹骏马和黑牛,数千人,数万只白羊,他们甚至养了黑熊、狼和老虎,他们的孩子竟然敢骑着老虎四处游荡,他们忙碌着,吆喝着,也许是在筹备着什么,他们看上去并不是那么友善,因为哨踏上还挂着许多风干的人头,可他没有办法,只能跌跌撞撞的走过去,哨兵和武士已经发现他了,吹起牛角,召集周围的武士,数十只弓箭早已满弦,他听不懂哨兵的警告,此刻他再也走不动了,沉沉的倒在了距哨踏一百步外的荒原里,所有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决定前去看看。
唐佣醒来时,已是三天之后,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白色貂皮长袍,背对着他站着,她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唐佣头疼欲裂,没有心思回忆和追问,他想起身,可浑身虚弱无力,他想喝水,却说不出话来,他有时甚至感觉睁着眼都是一种乏力的疲惫,微微的转动了下眼珠,发现自己睡在一间很大很华丽的帐篷里,帐篷很温暖,挂着一把上等的弓箭,床是虎皮铺成的,有梳妆台,有做工精细的屏风,有许多道帘子,这一定是一位身份显赫的女子的闺房。可唐佣没有力气去想这些,他能感觉到的只有四处都弥散着肉香,隐约还可以听到肉汤在铁锅里翻滚的声音,也许这只是幻觉,可是谁能拯救他的胃和
序(二)
唐佣就静静地坐着,他不敢贸然走出帐篷,经历了荒野里的苦难,他对未知的世界充满了恐惧;更无法贸然惊醒一位睡着的女子,经历了生与死大大起大落,他对一场美梦是是多么的珍惜。唐佣第一次细致的看着这位青衣女子,在直爽的漠北公主身边,她并不是个太显眼的女孩子,以至于大多数人都忽略了她的美,她很美,像初夏刚刚展开的荷叶,随着水波轻轻地荡漾,皮肤白皙,似乎是从小便被漠北的羊奶滋润着,一副江南女子的妆容和装扮,配着精致的五官,就像是浓睡的仙子,唐佣距她五尺远,却依然能感觉到她的吐气如兰。洁白如玉的手指轻轻的托着香腮,衣袖褪到手肘,露出完美无瑕的小臂,她很瘦,并没有引以为傲的身材,但也绝非泛泛,另一只手轻轻地放在大腿上,自然而端庄,绣花鞋面有金丝线织成的雏菊,显得很是典雅。她一定很爱美,却并不太喜欢出门,不然在这样的地方一定是穿厚重且丑陋的靴子;她一定很纯真,却没有经历太多的苦难,不然她一定不会喜欢雏菊而是独爱梅花;她一定很自然,却懂得照顾别人,不然那一炉炭火一定在她的脚下而不是在我的床边。这样一个女孩子,连小憩都如此安静,若非漠北公主,她一定是独得万花之魁,若非她,更不能凸显出漠北公主的风华绝代。美,本来就是相辅相成的;美,本来就是起源于比较而最终让比较变得毫无意义。渐渐的,大约过去半个时辰,唐佣再次闻到了远处弥散而来的炖肉的香味,如果在以往,在中原,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奔过去,饱餐一顿,他已许久没有吃肉,不算昏迷的这些日子,已至少有半个月,而辽东原始的炖肉,他应该一生都没有吃过,中原人都太小器,将炖好的肉切成小片,来彰显自己的文明,殊不知拳头大小的热锅滚烫的炖了三四个时辰的肉,沾满滚烫的热油,才是最好的肉,至少此刻的唐佣是这样的感想。可是此时,他害怕辽东,他甚至有些不敢独自去面对外面刺骨凛冽的寒风,原来他没有梦里的坚强,他也如此的害怕死亡,他也如此为生命而怜惜,也许很久之前他并非如此,但是他知道,心中有了恐惧,也是成长的一种方式,人总是如此,年纪越大,恐惧越多。以前他不理解江湖,现在他却不想去理解江湖。
她醒了,首先睁开了一只蒙松的睡眼,手臂似乎有些麻,侧身斜躺在椅子上,手臂自然垂了下去,她的眼睛很大,带着一片朦胧的蓝色的黑眼睛,像秋波一样款款的盯着我,再慢慢的睁开另一只眼睛。在她的眼睛里,我分明看见了她的惊讶和欣喜,她几乎像跳一般的站了起来,满脸微笑的扫视着唐佣,开心地说道:“你终于醒了,五天了,你知道吗,我和公主守着你,都好担心,不过现在好了,你可算是醒了,走,咱们去见公主,你一定很饿了吧,见了公主我们就去吃好吃的,跟你说,这里的炖肉和炖鱼还有烤肉和烤鱼都太好吃了,可惜我不能多吃,不过你今天可以一饱口福。”
唐佣款步站起来,一揖到地,略微沙哑的说道:“谢姑娘救命之恩。”
青衣女子笑了,像银质的铃铛在风中摇曳,像暮春的喜鹊漫步枝头,浅浅说道:“你可真有意思,再说,可不是我救的你,我可没那么大面子,是我家公主像赤刃王子求情,才保住了你的姓名,走吧,快随我去见公主吧,公主见你醒了,一定会很高兴,我们家公主可有好长时间没有笑过了。”
唐佣随着青衣女子走出了小帐篷,外面很冷,风还没有停下来,扑面而来,小帐篷旁就是那座华丽的大帐篷,方圆十丈,高两丈有余,数层白色帆布裹得严严实实,在这样的帐篷里,一定很温暖,唐佣知道,因为他在里面待过。森林沿着江岸,极目处,尽在一片绵延数里的谷地,林子里住着一个大部落,绵延数里羊皮缝制的低矮帐篷
序(三)
白袍人轻巧的站立起来,转过身,两月不见,关外的风并没有冷却了她的笑容,她似乎显得更加圆润了,可她分明忧伤过,却让人看不清楚。一双炽热如火的目光凝视着唐佣,略带了些羞赧,不会表演羞赧的人却显得更加真实,至少唐佣是这样想的。白袍人丝毫没有公主的架子,关切的问道:“唐公子醒了可别听青罗胡说,你不知道你沉睡了五天多,这里只有一些巫医,不通医理,只管给你灌祭坛的草木灰,或是用银针刺穴给你放血,还好我制止了,不然你可得吃些苦头。你怎么样了身体没有不舒服吧所谓世事难料,上次太湖碧波万丈,你我匆匆一别,万没料到,不过两月,你我却又如此潦倒的遇见了,想来也是一种缘分,我原以为,纵使重逢,也应该是巴山楚水,大江龙舟,哎,人生如常。若唐公子有些变故,我还在想怎么和木公子交代呢,哈哈哈。”言罢,白袍人尴尬的笑了笑,谁都看得出来,她不是真的能笑出来,至少此时的境况,她并不抱有这些乐观的笑容,但在梦中情人的下属面前,她不得不笑。
唐佣看不到她的笑容,甚至看不见她的脸,只看见一双美得让人沉默的眼睛,沉默,是对美最好的回答,她还戴着白色的面纱,青罗都摘下来了,她还戴着,她或许只是为自己的梦保留一分神秘和自私。唐佣很是感动,却又不知从何说起,颤颤巍巍的回道:“谢公主,小人氓隶之身,感公主折身救援,虽万死难报,公主有任何差遣,我必当竭尽全力。”
白袍人和青罗相视一笑,她们没有想到这个看似卑微的人,却腹中有墨,但是唐佣看起来万万不像一个很有才学的人,所以她们笑了。青罗眼珠一转,以一种微笑看着白袍人说道:“我说唐公子,你真傻还是假傻呀,不都跟你说了嘛,公主啥也不要,只需要你在木公子面前美言几句就好了。”
唐佣尴尬着,不知如何作答。只是握着那把宝剑,紧张得说不出话。
白袍人有些娇怒,啐了青罗一口,转身对着唐佣,强装很平静地说道:“别听青罗胡说,我没……”
青罗略带淘气的说道:“我可没有胡说。明明……”
“青罗,你再插嘴,我让你这辈子都休想嫁出去。”
“我才不要嫁出去,我要陪公主一起孤独终老。哈哈哈。”
“就你能说,哼。别在唐公子面前丢人现眼。”
唐佣看着她们打趣,他如此平等的接触的女人太少,不知如何说话,所以他选择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站着,眼中有些失落,又有些惊讶。
白袍人打断了青罗的话,认真的说道:“唐公子不要太客气了,还有,我叫龙漫,大家都叫我公主,但我不是真的公主,最多只能算是个漠北公主而已,至于你要帮我的忙,我暂时还不知道,暂且欠着吧。”
唐佣木木回道:“谢公主。”
龙漫公主看似有些倦了,大概是伤身太久,抑郁缠身,也担心唐佣身体未康复,需要多休息,或是因为唐木公子话题的尴尬。于是,就想要送唐佣先回去休息,等都恢复再聊其它。刚准备开口,青罗轻声对龙漫公主说道:“唐公子许久没有用餐了,想必早已饥饿难耐,要不
序(四)
他只能坐下来,也许他不能改变什么,却只能坐下来。约一盏茶功夫,青罗带着三个仆人模样的原住女人走了进来,他们衣衫褴褛,却很严实,她们的一身装备,甚至可以抵挡整个冬天的暴雪,她们的脸很粗糙,所以难以分辩出年龄,眼睛只是盯着手中的碗,然后轻轻的将三只大碗放在了案上,轻轻的退了出去,她们不懂得礼仪,无声就是他们的礼仪。三只大碗,木制的大碗,一只碗可以盛下一斗左右的粮食,然而并不是盛的粮食,一碗满满的热气腾腾的肉,有鹿肉、熊肉、羊肉和鱼肉,和两个半碗的热汤,汤,棕褐色的,像一碗滚烫的热油。青罗看着唐佣直勾勾的眼神,浅浅的笑着,拽过唐佣,在案前的草蒲团上坐了下来,唐佣太饿了,抓起案上的一把匕首,挑起肉便吞了下去,他吃得很多,不管是鹿,羊还是熊和鱼,都顺着喉咙咽了下去,肉,只放了盐,却异常的美味。这也许是他一生中一餐吃得最多的一次。青罗却吃得很少,只吃了一小块羊肉和一小块鹿肉,喝了两口汤,剩下的被唐佣全部一扫而光,甚至青罗喝剩下的汤,也被他喝光了,他太饿了,直到咽下留着油的肉时,他才知道自己有多饿,才发觉自己的胃有多空,甚至于自己的身体也是空空如也,他不是一个可以为食物拼命的人,是饥饿却迫使他放下固执的尊严,如同一个乞丐般,粗鲁,他突然理解了帐篷外的那群人,他和所有饥不择食的人类一样,但是,那群野蛮人在食物面前却懂得尊卑,唐佣深感惭愧,他也许不如他们,他也许被文明毒害了,也可能是毒害的不够深,他不能饿死在首阳山上,所以,他惭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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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夜宴 (第一段)
夜,来的好快,申时过半,便目不见物,营地中央的大道每隔二十步会生一堆火,夜晚,风来的更急,柴火烧得更快,火却显得更小。赤刃王子今夜要宴请龙漫公主,也请唐佣作陪。唐佣走出帐篷,四面的景色如同无数魔鬼,张牙舞爪的晃动着,树像是锋利的长矛,土地似乎是盾牌,四面都安静着,无人,羊皮帐篷渗不出光亮和人声,天冷了,还未到晚餐时间,他们可能在帐篷里喘息,也可能在野外未归,唐佣不在乎这些,公主和青罗早已被请去,此时,一位衣着干净,头戴绒帽,身披绒袍的女子引着唐佣,女子面容冷峻,也不失几分娇美,半月以来,这是唐佣见过的唯一的辽东少女,一个被称为少女的女人,皮肤一定很好,面容一定端正,礼仪一定周全,穿着一定优雅,恰巧,这位便是如此。女子引着唐佣,走进祭坛下神秘的山洞,山洞,在一整块巨石里凿出一道精美的缝隙,洞口很小,约十步,走进一间长十丈,宽三丈,高一丈三尺的大堂,大堂中央有一口径三尺的圆形坑,约三尺深浅,上立一四足大鼎,鼎足高三尺,深陷石中二尺有余,故,鼎出石面仅三尺上下,鼎宽二尺五、长三尺五,中烹有两只全羊,一根熊腿,四个仆人欠身立于其侧。十二将军分两侧而坐,赤刃王子正面危坐,王子容貌坚毅,双目炯炯有神,很是伟岸,终日与野兽为伍,想必有一身横练之功,约莫而立之年,一身灰色,头戴貂绒帽,着一身羊绒袄,披着貂皮大衣。龙漫公主居左侧上首之位,青罗次之,右侧上首三席空座,想必安排唐佣之位,两面各有五间石室,虎熊兽皮掩其门,内中各有幻乾坤,人间世事纵无常,不及侯门瓦巷深。
洞顶上石壁吊挂着十余盏鱼油灯,将大厅照得极为明亮。
唐佣欠身坐下,引路少女坐于唐佣身侧,唐佣起身面向赤刃王子长揖,说道:“小辈氓隶之身,蒙王子不嫌,据上宾之位,不甚惶恐,于兹,感王子救命之恩,款待之情,特此致谢。”
赤刃王子大笑起来,以一口不甚流利的汉话回道:“你们南人就是礼数太多,条条款款,不及我这部族来得自在。你作为龙漫公主的朋友更添是唐家人,此位坐得,坐得,哈哈。唐兄弟切莫推迟,前些年本王游历南国,也听许多英杰之士谈及唐家,诸多轶事,天马行空,本王甚是神往,今日有缘见唐家人,本王也算是了却一桩心愿。不过,令本王好奇的是,江湖客谈及唐家,大多带着惊惧,言及唐家武功,无不描述得几近妖魔,本王有个不请之请,望唐兄弟展示两手,让我等蛮荒粗人长一番见识。如何”
唐佣甚是不愿,只好推脱道:“王子盛情之下,但小人只是唐家奴仆,微末之技不及唐木公子万一,此番若有纰漏,只会贻笑大方,更令唐家蒙羞,所以还望王子莫怪,小人着实功夫粗浅。”
此时,唐佣身侧的女子一双柔情却冷傲的眼神凝视着唐佣,恰似冰河的水,被一层坚硬的冰盖住了柔软的流清,她的眼睛似乎是美丽的装饰品,装饰着自己,却装着别人。她开口了,略显吃力的汉话,冰凉
第一篇 夜宴(第二段)
“听闻你冬至大婚,我岂敢迟来,今日特送你一坛药酒,熊胆、虎鞭、豹尾和老参泡制五年而成,为你补补气血。哈哈哈。”言罢,轻轻一推,酒坛径直飞向赤刃。
赤刃双手运功,一推一送,刚好接住坛子,安置在身侧。笑脸回道:“你这张嘴,真是吐不出象牙。来,给你认识下,这位便是漠北龙漫公主和青罗小姐。”白衣公子轻轻的作揖,龙漫和青罗回礼。
然后赤刃转向唐佣,只见白衣公子径直向唐佣而来,赤雪自从白衣公子进来后便坐立不安,此刻更是满脸羞容,原来辽东的女豪杰也有羞怯的一面,不过只是在她暗慕的人面前。此刻她的目光不再是冰凉的河水,恰似柔柔的冬日,足以让一颗冰冻的心找到慰藉,心,只能是白衣公子的心,然而白衣公子却不在意这份温暖,只是径直走到唐佣跟前,作揖道:“万没想到,竟在此处再会唐兄,万般荣幸,前些时日,苏州一别,今日重逢,我必尽地主之谊,与唐兄开怀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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