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刀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黑色的黑羊
一般的江湖剑客,无一不爱惜自己的佩剑。有些痴迷一点的用剑高手,甚至会成天抱着自己的剑,夙兴夜寐,只求能达到一个人剑合一的境界。
锦瑟却很不一样。
她除了练剑感悟和出剑杀人,就再没有额外碰过自己的两把剑,连看都没有多看一眼。
“西北王张瑞文胸无大志,喜好收集良驹宝物。凉王卢艾韬光养晦,这些年故意疏远中枢,消弱自己的权力。”锦瑟将手从白马的脑袋上抬起,她的手指很长很细,手心手背手指,全都长满了茧子。一双修长好看的手,却相当得粗糙,让所有看见这双手指的人,都会忍不住叹上一句可惜。
首领汉子,牙齿微微颤抖,道:“女侠,我们只想着整个玉门,王爷最大,献了宝马去讨好王爷,还没有想好要献给哪个王爷。”
“我很好奇,到底是哪位王爷,会养着一群马匪。”锦瑟的手,已经放在了那柄不带剑鞘的宝剑之上,她从不多余去碰剑。
所以,她是要出剑杀人。
首领汉子瞳孔一缩,他并不了解锦瑟的习惯,可他却能感受到眼前白衣的杀气。
锦瑟的杀气,和首领汉子这种手上茫茫多人命的杀气,完全不同。那不是可以用杀人数量,去衡量的杀气。那是一种一往无前的气息,代表着少女的决心。
首领汉子一咬牙,反正都要死,汉子此时倒是释然了。他此时想到的最后一个人,竟然是那个死于他锤下的剽悍骑士。剽悍骑士跟了他七年,一直口无遮拦,却把大哥错误地当作了兄弟。
锦瑟叹了口气,竟然有些落寞。她的手指,从宝剑上移开:“我很不喜欢杀人的,你告诉我想知道的,我就放你离去。”
首领汉子声音微微颤抖,道:“女侠,你说的是真的吗”
“你叫我什么”
“女侠……”
“哪里有言而无信的女侠”锦瑟将目光偏向一侧,吐了吐舌头。
恍然间,首领汉子产生了一种错觉。他竟然会有觉得,眼前的白衣女侠,有一点点俏皮可爱。
首领汉子连忙抛开不切实际的错觉,这可是他唯一活命的机会,忙道:“是卢王,我们是卢王的手下。”
“柱国大将军……卢艾吗”锦瑟轻咬嘴唇,这是她进入思考的习惯性动作,“五年前,卢艾上书,主动裁西北军十万。原来他裁的兵,都变成了匪。”
首领汉子压根没听过这些朝中权斗,生怕被女侠误会,因此改变主意,连忙道:“女侠,我们可不是什么兵。我都当了十多年马匪了,一直在玉门一带活动,是王爷收编了我们,发钱发粮。”
 
第三十章 骕骦,春秋
小溪之水,涓涓东去,溪中石子折透着粼粼波光,更加显露着溪水的甘甜。
再甜的水,甜不过少女的笑。
少女没有笑,她第一次被人用这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曾经,她对上过毒蛇一般的眼神,对上过枯萎糜烂的眼神,对上过充满智慧的眼神。
却从没对上过少年的眼神。
少年就这样痴痴凝望,溪水继续流淌,流云继续漂浮,少女却不见了踪迹。
“喂,乞儿,你到底有没有在听俺说话啊你说你一直瞅瞅瞅,瞅啥呢,这么好看”铁娃突然跳到了曾乞儿面前,伸出拳头锤了锤发呆的曾乞儿。
曾乞儿这才收回目光,可那般风光,他却再也忘不了了……
有句话说的好,行百步者半九十。罗林虽然没读过什么书,现在却对这句话深有感触。
几柱香之前,罗林收到斥候禀报,有几队不明来历的精锐骑士,紧紧地咬着队伍。罗林将能派出的斥候,全都派了出去。连铁娃,也不再监视曾乞儿,不知被调往了何处。整支队伍,如同汹涌激流中的一叶扁舟,一不小心,就会泯灭于漩涡之中。
一名斥候骑马风尘而来,斥候面带愁容,还没来得及下马,就冲罗林开口道:“夫长,方圆五里,仅仅是骑士,就有六股之多,对方七八人一股,佩刀持弩,虎视眈眈。步卒更是不计其数,具弟兄们估计,约莫有近千人。”
罗林嘴唇干裂,他此时已经下马,眺望远处,不知所想何事。
“我们有多少弟兄”罗林平淡道,作为队伍的百夫长,罗林不可能不知道问题的答案,可他还是问了。
斥候也知道,罗林要的不是答案。可他还是回答果断:“弟兄们九十一人,弓箭手五人,骑士七人,长枪剑盾俱在。”
斥候顿了顿,深呼了口气,坚定道:“夫长,弟兄们可以一战。”
罗林抬头看着斥候,斥候跟了罗林三年,罗林从甲长变成了百夫长,斥候却还是那个斥候,斥候家中有妻有儿。长官在马下,士兵在马上,这本是在军伍之中,绝不该发生的场景。
斥候神色肃然,视死如归。
罗林想去拍一拍斥候的肩膀,却发现自己根本够不着骑马的斥候,笑骂道:“你一副要全军覆没的样子,晦气得很,你是要咒死老子啊这是大梁的天下,老子还穿着大梁的军服呢。我罗林不信,连着撞见两次袭击朝廷军队,老子能有这么倒霉!”
斥候跟着百夫长罗林一起,没心没肺地露出了笑容。
“李茂。”百夫长罗林突然收起笑容,厉声道。
“属下在。”斥候这才想到自己还骑着马,连忙翻身下马,单膝跪地。
“速乘快马前去玉门,将此事禀报给太守大人。”
“大人,请让属下同兄弟们一起杀敌。”斥候抬起头,有些哽咽。
罗林向前几步,他这下总算可以,去拍一拍斥候的肩膀,轻声道:“老子和九十条兄弟的命,就交给你了。”
这天下是大梁的天下,更是强者的天下。
越临近玉门,包围队伍的马匪越来越多。马匪也不动手,步步逼近,不停压缩着百人队伍的空间。
一时间,人心惶惶,所扣押的囚犯,也已经蠢蠢欲动。
一队百来人的骑士,呼啸着来到队伍面前,如山流崩塌,压得所有人都喘不过气来。
一面向凶恶的骑兵,策马而出,对百人队伍喊道:“你们这儿,谁是管事的,还不滚出来,拜见寨主。”
罗林一袭银甲,手握五尺大刀,骑马走了出来。罗林一人,仿佛就有了与百人骑兵抗衡的气势,只见他怒喝道:“大胆匪贼,竟敢堵截朝廷军队,还不丢掉武器,速速散去。否则朝廷的天威,你们怕是承受不起!”
罗林言毕,面向凶恶的骑兵,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似的,哈哈大笑道:“朝廷尽是像你这样的酒囊饭袋。我们的大寨主,才是当世第一英雄豪杰。你跟皇帝老儿熟不熟回去和他打个商量,叫他把皇帝的位置,让给我们大寨主坐上几天。”
还没来得及等罗林怒斥,一道浑厚的声音传出:“铁熊,退下。”
名叫铁熊的凶恶骑兵,对声音的主人,敬畏恐惧至极。听到声音,立马骑马退下。
一位道士走了出来。道士一身在大梁道观常见的道袍,道袍不知被清洗了多少次,已经泛起大片大片的白斑。宽大道袍之下,是道士枯瘦的躯干,显得极不合身。
道士并没有骑马,四十来岁,面带笑容,慈眉善目的模样。只见他左手不停掐拿窍诀,混迹在一群凶悍骑士之中,相当的扎眼。
罗林看见,道士背后,背着一把剑。
道士开口了,声音从容浑厚:“这位长官,贫道乃凉州七十二寨寨主之一,段须瓶。此番前来叨扰长官,实在是愧疚。只不过受贵人委托,贫道不得不来。”
这古怪道士,又是自称贫道,又是自称寨主。罗林暗暗称奇之余,在脑海中不断回忆。自己是静江路的调防部队,对于西北路凉州的江湖势力,实在所知有限。可这凉州七十二寨的凶名,连他一个静江路的百夫长,都有所耳闻。罗林的心,一瞬间沉到了谷底。
道士见罗林没有回答,毫不在意,接着娓娓道来:“贫道前来的目的,长官心中已经知晓,应该不用贫道多余
第三十一章 白衣如血
白衣的剑,并没有去向道士段须瓶。而是如同清晨天空,落下的水滴,“啪”地一声,滴在了队伍不远处的马匪步卒之中。
周银川一副马匪卒子扮相,混迹在人群之中。直到白衣出现,他本就不算帅气的脸上,浮现出极端扭曲的神情。
周银川很想报仇,他也有这个实力报仇。名叫锦瑟的剑客,是第一个看到他狼狈模样的人,所以,她没有理由继续活着。
周银川一路马不停蹄,凭借多年在凉州的经营,也不回去禀报叔叔周伏虎。直接找上了据此最近的寨主,段须瓶。
周银川很怕死,作为凉州七十二寨大寨主周伏虎的亲侄子,他没道理不去珍惜自己的命。他知道名叫锦瑟的女剑客,剑很快。所以他找到了出尘剑段须瓶,这个在七十二寨也能排上前十的高手。他吃过锦瑟一次亏,所以这次,又有高手压阵,又有千军万马包围,他不信,锦瑟不死。
他并不需要出头,他要做的,就是在远处,好好欣赏白衣夭折。
突然,周银川心往上一提,一股从来没感受过的寒冷,席卷他的全身。
“大胆!”当段须瓶意识到要发生什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锦瑟的剑,确实很快。
周银川的眉心,出现了一点嫣红。红色慢慢晕开,白衣降落在周银川眼前,如天外飞仙。
周银川死了,在马匪云集的中心。除了段须瓶,没有人知道周银川隐匿在这里。周银川死也想不通,锦瑟是怎么发现自己的。
段须瓶也想不通,他也来不及去想通,他的剑,已经递到了白衣背后。
出尘剑,说的是段须瓶本人,也说的是他的剑。一柄出尘剑,不知杀了多少尘世中人。
这一次,当然也不会例外。出尘剑在段须瓶手中嗡嗡颤鸣,仿佛已等不及,去将白衣染成血红。
白衣却没有去看背后如毒蛇般的剑,她仅仅是看向倒下的周银川,默默一声叹息。就在出尘剑距离锦瑟后心,不足五寸之时,锦瑟右手拇指抵住骕骦剑柄。如剑如刀的骕骦,轻灵地向后一转。不偏不倚,正好用剑锋,抵住了出尘剑的剑尖。
段须瓶一剑未成,人还停留在空中,又是一剑送出,直击锦瑟的手腕。
一柄骕骦,就像长了眼睛似的,带动着锦瑟的手,又一次用同样的位置,挡住了出尘剑。
“叮叮叮。”段须瓶连出十二剑,白衣依然没有回头,却恰恰好挡住了段须瓶所有的出剑。好像不是锦瑟在拿剑,而是剑自己,在引领着剑客。
段须瓶一惊,哪怕自己浸淫剑道二十余年,此时也有些怀疑:“莫非这剑是活的”
段须瓶已经落于地上,他一手负后,一手持剑,神色凝重异常:“哪里来的妖女,西北路什么时候有这样一柄女剑了难道她的境界,比我还要高上一层”
出尘剑段须瓶愈发坚信,眼前的白衣,已经超出了自己的境界。他又是一剑递出,这一剑,又轻又慢,不带一点点风声。对于背腹受敌的人来说,看不见,只能用听了。而段须瓶的这一剑,却连听也无法听到,阴毒至极。
果然,锦瑟毫无动作。
就在段须瓶以为一剑得手,暗喜之时,锦瑟缓缓转过身子,随手挑开段须瓶的暗中杀招,摇了摇脑袋,竟然有些笑意道:“你这臭道士,竟然想到用这种方法对付我,可我又不是瞎子。就你这般模样,还配剑客二字”
段须瓶为了递出刚才那一剑,连握剑,也是相当轻巧。被锦瑟一剑格开,再也握不稳自己的剑,出尘剑脱手而出。
听了锦瑟的嘲讽,段须瓶脸不红心不跳,整个人如蜻蜓点水,向后弹射了出去。
“伤白袍剑客者,赏金百两。杀白袍剑客者,赏金千两,封寨中三当家。死于其白袍剑下者,亦赏银钱。弟兄们,给我杀。”
前一刻还道貌岸然,高人风范尽显的段须瓶,这一刻完全展露出山寨寨主的匪样。连出尘剑也不要了,消失在人群之中。
罗林亲眼目睹了道士与白衣的交手,大喝一声道:“弟兄们,亮出你们的刀剑,让这群西北蛮子,见识我大梁的军威!”
“虎虎虎。”士卒们也沸腾了起来,面对十倍于自己的敌人,发出了呐喊。
“老韩你说的果然没错,什么江湖道义,什么高人风范,都是狗屁。入了江湖,岁数越大的,越不要脸。”见识到了段须瓶的逃跑技术,锦瑟用只有自己能听清的音调,轻轻地骂了一声。
一袭白衣飘飘,越过罗林的百人队,抢先迎了上去。同样是高手,同样是剑客。一个用自己手下的命,去填补无尽缺口。另一个,挡在了仅仅一面之缘的士卒之前,一人对千人。
匪浪如潮水,将西北黄沙仅存的那一点白色,淹没......
“将军。小人乃静江路江陵府开临镇田国陶将军麾下斥候,百夫长罗林领兵奉命调防,护送江陵秋后发配囚犯。一个时辰以前,队伍在玉门城外受到悍匪袭击,小人领罗夫长之命,请大人速速增援。”李茂一路快马加鞭,在包围还未形成之时,砍杀了几名马匪,冲了出去。他火速赶到最近的一个玉门哨所,跟哨长简单说明情况之后,被领到了一个营帐之中。
李茂所跪拜之人,未曾披甲,身
第三十二章 江湖之大,说与谁听
段须瓶之所以被称作出尘剑,三分是因为他道士出身,剑意飘零于尘世之外。七分却是因为他的剑,尽斩尘世中人。只有越无情,越出尘的剑,才会越快,越好杀人。少女锦瑟,恰恰是死在他手上的第一百位高手。
“喀...”仿佛有什么东西,从血腥迷雾深处,苏醒了过来。
春秋,剑鞘剑柄,皆是木成,让人觉得这柄未曾出鞘的剑,一定朴素至极。事实也是如此,这柄剑确实很朴素。
黑黝黝的剑身,如同一个黑洞,不会泄露出丝毫光辉。好像连日光不小心落在剑身之上,也会被它吞噬一样。剑刃看起来有些厚重冗余,似乎未曾开锋一般。这样的一柄剑,不带一丝剑气。
可就是这样一柄剑,洞穿了段须瓶的胸口。鲜血并没有喷涌而出,而是顺着朴素的剑,滴滴答答地滴在干燥的土地上。
润物细无声,滋润西北路贫瘠土地的,是人的鲜血。
段须瓶不是不知道锦瑟有两柄剑,比较起骕骦,他甚至对那把从未出鞘的朴素之剑,更加忌惮。作为一个江湖老手,段须瓶能活到现在,从一个道观小道士,变成了名震凉州的段寨主,不是没有他的道理和资本。
所以当段须瓶意识到,锦瑟的剑意比自己更浓、剑气比自己更盛的时候,他选择了另外一种击败锦瑟的方式,这当然是最正确的方式。
段须瓶一直在等,等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剑客,油尽灯枯。段须瓶以为自己等到了机会,所以他果断出手。哪怕出手的瞬间,段须瓶的注意力,也还是集中在那把从未出鞘的春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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