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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刀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黑色的黑羊

    “唰。”的一声脆响,老于整个人一分为二,整整齐齐。尸体已经倒下,血液还未来得及涌出。

    甲长老于和小衙役的死法,如出一辙。

    王讳安一手已负于身后,院落内四面八方,百十来人,没有一个人看到年轻捕快挪移半步。

    “王兄弟,好高的功夫啊。”百夫长罗林一字一字地吐出口,已经愤怒至极。

    县令云泽闭上了眼睛,闭口不语。秋风对他来说,凉飕飕的。此时,再做什么已经于事无补。

    王讳安再一次无视了这位大梁朝从六品武官,他的眼中好像只有明月和秋风。

    令县令云泽没料到的事发生了。百夫长罗林说完,竟带着一干士卒转身离去,甲长老于的尸体被裹起一齐带走。人已死,血已凉。

    曾乞儿见到接引的队伍时,有些小委屈。怎么,这群士兵就这么痛恨杀人犯先是一个个凶神恶煞一般,全都阴沉着脸,将自己的配刀给收缴。而后自己被责罚背负整支队伍的马料,还时不时有士卒过来故意刁难自己。不过曾乞儿从小也没少受人白眼,本就不指望这些人会善待自己。他现在收到的善意,已经足够多了,曾乞儿很满足。

    想到此处,曾乞儿由衷一笑,苦中作乐。曾乞儿扛着比自己还要高上许多的麻袋,跟着这支队伍向西行去。昨日的场面浮现在曾乞儿脑中,独眼刀客的话语和临死的眼神,曾乞儿难以忘记。

    “再锋利的宝刀,也会有卷口的一天。武功再高的人,也会死。”

    宝刀也许会老去,可武功很高很高,比清安镇的清安山还要高的人,也会死去吗曾乞儿不懂,他想都不敢去想,自己能不能成为那样的高手。可万一有幸能见一见,也是极好极好的,到时一定得请他尝尝自己酿的醴酒。那好像是自己最拿得出手的东西了,连师




第二十四章 泣血之鹰
    万牌坊谢乐闲的书房,内饰装修颇为讲究,各式古董收藏,文人墨画规矩放置。本是附庸风雅之地,此时却充满了酒气,如同一个醉汉的卧室。

    韩立轩只是咕噜咕噜地灌着酒,好像已经口渴至极,而这十五年的花雕可以解渴一般。

    谢乐闲陷入了沉思,半响之后,开口道:“韩香主,你真是好手段啊。这些年,在下实在眼拙愚笨。竟然将韩香主当作,那只能武不能文之人。钱权酒色帮不愧是天下第一大帮!”

    谢乐闲还是第一次将韩立轩称为韩香主。这次对话,不仅仅是对韩立轩,更是对韩立轩背后的钱权酒色帮。

    黝黑汉子韩立轩使劲眨了眨眼睛,不知是因为第一次与谢乐闲针锋相对,还是已经有了些许醉意,竟然有些得意之色,道:“谢老板,你一向只做生意。你我联手,必然能将事情做的滴水不漏,这笔生意稳赚不赔。而且,你还有选择吗”

    “韩香主,好一个逼上梁山啊。”谢乐闲转身望向屋外,熙熙攘攘,热热闹闹。那是他亲手打下的产业,“稳赚不赔现在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止损罢了。”

    眼见谢乐闲语气有所松动,韩立轩渐渐放下心来,道:“及时止损,不也是做生意的本事”

    谢乐闲道:“如此一来,在下就陪韩香主走一趟吧。”

    “哈哈哈哈。”韩立轩笑了,笑得十分开心,“有谢老板这句话,这十五年的花雕,喝着痛快。”

    书房的门,被人轻轻推开。一个青石粗布的憨厚汉子,肩上挑着竹扁担,背后背着竹背篓,走了进来。

    韩立轩笑容僵住,混迹江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吃饭手段。谢乐闲很会赚钱,韩立轩能在钱权酒色帮立足,除了武功,还有另外一样本领:只要是他见过的人,他就能牢牢将其印在脑中,永远不会忘记。

    所以,韩立轩知道进来的人,因为他见过。他记着这人是卖豆腐的。

    谢乐闲一脸疑惑,显然他并没有韩立轩的本事,能记下如此普通的面孔。谢乐闲奇怪的是,自己门口的守卫,怎么会放这个人就这样进来。

    憨厚汉子见到书房里的二人,好像有些不好意思,道:“是这里要送的豆腐吗”

    谢乐闲也发现了其中的古怪,还没来得及细想,身旁的韩立轩已经出手!

    韩立轩双手如钩,就像是空中盘旋寻觅食物的鹰,向憨厚汉子扑了过去。仅仅是第一次照面,韩立轩就使出了自己的成名绝技,鹰爪手。他这一手爪,凌厉如风,能碎金石,不知有多少高手死于他的鹰爪之下。

    韩立轩很快,快到谢乐闲都没有看清他的动作。可有人看清了,不仅看得清,而且比韩立轩更快。

    憨厚汉子猛地将肩上扁担一勾,一边竹箩筐向韩立轩手爪飞去。

    “咔!”韩立轩一手插入箩筐当中,奇怪的是箩筐并没有被韩立轩的爪力震碎。韩立轩感觉自己五指插入某种柔软之物,一陷其中,再也没了声息。

    韩立轩还有另一只手,只见他吸了一口气,整个人在空中直接倒立起来。一招鹰撮霆击,另一只鹰爪手直击憨厚汉子天灵盖。

    憨厚汉子转身将扁担送出,轻描淡写,竹扁担被送到了韩立轩的肋骨处。

    一寸长,一寸强。眼见扁担比自己鹰爪来得更快,韩立轩只能收爪向下一握,紧紧爪住憨厚汉子的竹扁担。

    一股强烈的波动,通过扁担,传入韩立轩手爪之上。韩立轩手爪一麻,忍不住想要松手。

    韩立轩急中生智,抓着扁担,整个人在空中旋转,转到了憨厚汉子后方,一脚朝着扁担踢去。

    “砰砰砰砰!”韩立轩连踢十一脚,想要用脚力,抵消扁担传来的震动之力。

    随着韩立轩的出脚,以憨厚汉子为中心,一阵阵地散发空气波纹。书房的古董收藏,被空气波纹波及过后,无一不碎成裂片。一瞬间,书籍纸张,漫天飞舞,如同天女散花,飘落而下。

    “给我死!”韩立轩五指隐约散发金光,手指之间,渗出血来。

    “咔。”竹扁担终于受不住韩立轩的爪力,扁担头直接被抓碎,韩立轩势如破竹,顺着扁担,一路向下,抓向憨厚汉子。

    竹扁担完全化为齑粉,韩立轩的鹰爪手,来到了憨厚汉子原本握着扁担的手掌之前。

    憨厚汉子一掌抬起,与韩立轩的手爪撞在了一起。于此同时,憨厚汉子另一手一拳轰出。

    韩立轩本以为,竹扁担就是憨厚汉子的兵器。却没想到,憨厚汉子的掌力竟然如此的惊人,自己的鹰手直接被一掌震开。

    憨厚汉子的拳头,轰在了韩立轩的肋骨之上。

    韩立轩整个人向后飞出,他的几根肋骨,



第二十五章 大傻个小丫头
    清安镇河下街,一张简易长桌,招摇过市地摆放在道路中央。长桌周围几名精悍汉子簇拥,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老实敦厚的清安镇老百姓,可不敢惹上这群人,个个敬而远之。平常还颇为热闹的街道,此时却显得格外冷清。

    “他娘的,俺们明明做干的是天大的善事,你们说这群人怎么这么不识好歹,个个躲着俺们。”一满脸胡子的彪悍汉子,开口抱怨道。

    “对啊,对啊,都是些愚夫愚妇。帮派以银换粮,价格那是相当公道。今年收成又这么充足,这种利国利民的好事,偏偏没人来换,真是一群蠢笨之材。”说话这人,豹头环眼,一身短衣劲装,胸口露出一撮黑乎乎油腻腻的胸毛。明明长得比胡子汉子还要吓人,说话语调用词,却文绉绉的。

    精壮汉子们纷纷抱怨起来,横眉立眼,嗓门洪亮。老百姓们远远望一眼都瘆人的慌,哪里敢靠近

    一十五六岁的文弱少年,肩上扛着一小米袋,怯怯懦懦地朝几名精壮汉子走了过来。小小的米袋在他瘦弱的肩上,摇摇晃晃,似乎随时就要将少年压垮。

    “几位大哥,请问是这里以银换粮吗”少年喘着粗气,紧张地问道。少年的爹突然病倒,一家子人,一下子垮了顶梁柱。爹爹还等着银子救命,少年实在没有了办法,这才硬着头皮来换银子。

    一群钱权酒色帮的帮众,杀气腾腾,围着少年。少年低着头,双腿一直打颤。

    “换,换,换。来,好弟弟,哥这就给你换银子。哈哈。”胡子汉子一把抓住少年肩膀,前后摇晃。少年瘦弱的身子,就这样被一群精壮汉子,不停地折磨。

    “你听说了吗陈家的狗蛋儿用粮食换到银子了!”

    “这事儿到底靠不靠谱呀好像张老汉家,也给换银子了。”

    “我家那口子,刚才也去拿着粮食去了,不知道能不能换到唉。”

    同样的场景,在清安镇各个街道上演。钱权酒色帮以银换粮,价格实诚,童叟无欺的消息,一下子就在整个清安镇传了开来。

    名叫张三的傻子,今天却没有去古井打水。只见他蹲在古老榕树下,双手撑着脑袋,正在欣赏树下蚂蚁搬家。

    “傻大个儿,你怎么在这里,今天怎么不去打水。”一个小丫头,鼻子上挂着青色鼻涕虫,一蹦一跳的来到了张三旁边。

    小杏本来欢天喜地,手舞足蹈的过来。可看见已经有人占了自己绝佳的位置,小脸蛋瞬间就耷拉了下去。这人还是镇上出了名的傻子,他哪里看得懂蚂蚁将军们的威风。

    张三没有搭理这个小丫头,目不转睛,盯着地上的蚂蚁。蚂蚁们排成一条长龙,有条不紊地进入榕树下的泥土巢穴,搬运着什么**食物。

    小丫头看到蚂蚁将军们,立即来了兴致,很快就忘了还有个碍眼的傻大个。她蹲在张三的对面,伸出一只指头,想要掐断这条运输长队。

    张三在小杏伸手的同时,也伸出了同一根指头,抵住了小杏的指头。大指对小指。

    丫头小杏狠狠瞪了一眼张三,激起了玩性。小丫头飞快地移动自己的指头,想要绕过张三的阻拦。

    可张三连头都没有抬一下,他的手指,不快不慢。却刚刚好能抵住,小丫头胡乱移动的指头,就是不让小丫头的毒手指向蚂蚁长龙。

    “喂!傻大个,你欺负人!”丫头小杏是那争强好胜的性子,眼见始终摆脱不了张三的阻挡,生气道。

    “我怎么欺负人了”张三淡淡道。

    “你你…….你手指比我的大,才可以挡住本将军的进攻。你等着,等我长大了,一定可以绕过去的!”

    张三收起了手指,道:“那你明明比蚂蚁要大很多,却要破坏它们,算不算是欺负人”

    丫头小杏显然是被张三问住了,她依然逞强道:“蚂蚁是动物,怎么能算是人呢”

    张三抬起了头,清秀帅气的脸,朝小丫头靠了过来,大眼瞪小眼。

    “那你告诉我,人和动物又有什么区别呢同样生存在一片天地,同样需要吃饭呼吸。难道就因为我们是人,所以就要比其他动物特殊”

    如果是其他街坊听到张三这番言语,肯定会嗤之以鼻,果然傻子就是傻子,尽说疯话。可丫头小杏听了以后,竟然嘟了下嘴,也不去看蚂蚁将军了,思绪神游万里。

    张三也不去管小丫头,继续去看那蚂蚁搬家,痴痴呆呆的。

    “喂,你还没回答我呢,怎么不去打水了难道你个傻大个



第二十六章 西风折朽木
    静江路,是大梁十四路之一,地处大梁中南,因为一条滔滔不绝的静江,而得名。沿静江西去,沿途树木开始慢慢变淡薄,山路也变得蜿蜒崎岖。天地之间,不再是丛山密林,和风细雨。取而代之的是崇山峻岭,天高海阔。

    罗林的百人队,至离开清安镇到今天,已经将近一个月了。队伍一路走走停停,出了静江路,向玉门开进。

    队伍一路走来,又接管了其他几个沿途城镇的囚犯。队伍规模迅速膨胀,八十来人的士卒,押送一百来人的囚犯,浩浩荡荡,曾乞儿如今也不再寂寞。

    因为县令云泽的吩咐,曾乞儿是唯一几个没有佩戴枷锁的囚犯之一。他此时的工作,也从身抗军资,换成了手推独轮小车,着实轻松了许多。

    曾乞儿此时正推着他的独轮小车,灰头土脸,行走在队伍之中。由于山路并不好走,加上独轮小车的独轮,实在过于粗糙破旧。几百斤的物资摆放在小车上,给其他人,还真不见得是个轻松的差事。

    可曾乞儿现在已经是稳扎稳打的一品武人,他很快就掌握了独轮小车的平衡。曾乞儿一边推着小车,一边神游天外,不断推演着《伯安二三式》上的刀法。曾乞儿自从发现能够如此“练刀”,他每天几乎没有停止过脑中的推演,如疯魔一般。

    百夫长罗林在几天之前,收到了某位大人传来的消息:袭击队伍的钱权酒色帮香主韩立轩,已经伏诛。此事完全由韩立轩个人贪恋引起,钱权酒色帮已经将这等叛徒,开除帮派,捉拿其亲族,男性充军,女性发配教坊司,以儆效尤。

    百人队对于曾毅的怒火,也随之消失。罪魁祸首已经伏法,自然没有人再去难为,一个毫无关联的少年。

    可这个世界上,总存在着这样一种人。他们或生活不顺,或受人压迫。平时唯唯诺诺,逆来顺受,遇到谁都矮了一截。可当出现了一个比他们更加低等的存在,他们就会抓住机会,死死去欺压那个“低等生物”,比其他人都来得更狠。仿佛这样做,就能发泄他们的某种情绪,改变他们自己的地位一样。

    刘炜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刘炜世代军籍,父亲和三个哥哥,全部死于十一年前的那场巨变。由于父兄的原因,百夫长罗林也对他颇为照顾。刘炜入伍不满一年,没打过什么硬仗,可他刘炜并不是什么孬种,手上也是有过人命的。

    刘炜依稀记得,几个月之前,自己在火光和哭喊之中,随军队攻入匪寨。刘炜第一个冲进匪寨内院,大杀四方。死在他手上的匪中妇女余孽,就有足足七人之多。每次回想起自己这段光辉岁月,特别是最后那个被自己活劈的小姑娘。小姑娘无助的眼神、不敢反抗的脆弱、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的身躯,都会让刘炜身体充血,陷入兴奋。

    一个月前对韩立轩的围攻,正是刘炜第一个表率,将队伍带入了围而不攻的状态。杀杀匪孽可以,开玩笑我刘炜怎么可能跟一个恐怖的武夫拼命。

    那个瘦弱少年的到来,无疑又一次让刘炜陷入了兴奋。开始自己的几次挑逗试探,少年都是丝毫不敢反抗。再加上整个队伍都相当不待见少年,刘炜更加可以肆无忌惮的宣泄自己的情绪。

    这些天来,刘炜从言语到行动,用他自认为宣泄的方式,一天天地羞辱着少年。几天前,百夫长罗林隐隐透露过些许消息,队伍的其他人,也不再难为少年,刘炜也跟着消停了几日。队伍陆陆续续加入了其他囚犯,个个凶神恶煞的样子。虽然刘炜是士卒,他们也不敢去明着反抗刘炜,可刘炜还是觉着欺压那个瘦弱少年,要舒坦得多。

    刘炜这几日无从发泄,着实心痒难耐。终于被他找到了机会,此时瘦弱少年身边,并没有其他士卒。

    刘炜昂首挺胸,摇头晃脑地到了瘦弱少年身边。四下张望了一遍,刘炜突然猛地朝独轮小车踹出一脚。

    两人同时一愣。

    曾乞儿正神游万里,突然感觉撞上了什么东西,抬起了头,一脸疑惑。

    刘炜震惊地望着瘦弱少年,在自己的这一脚之下,独轮小车并没有意料的翻倒。相反,独轮车正稳稳当当地,停在了自己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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