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纪元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这里是楚麟
水晶囚笼看起来十分脆弱,但从上面篆刻的复杂魔法阵,就能看出这个囚笼的防御力有多么惊人。
而且,以小李昂对魔法不算深入的了解,大多数拥有防御魔法阵的囚笼或是监牢,往往都带有受到攻击时,直接毁灭囚犯的作用。
除非有一名对魔法阵理解极深的法师帮助,或是实力能够达到碾压的程度,否则,哪怕是为了维姬的安全,也不能随意触碰水晶。
“我在这里呆的很好,你不用担心。”维姬似乎看穿了小李昂的想法,露出浅浅的酒窝,柔声说道:“你现在的力量太弱了,想要救我的话,等你变得厉害了再来吧。”
小李昂脸上闪过复杂的神色,双眼深处有着一丝挣扎。
和维姬相处的每一秒钟,小李昂都深切地感到,自己正在不断地沉沦。
就好像,维姬是一个魔鬼,拽着自己的双脚,试图将自己拖进深渊,或者地狱。
对于这种感觉,小李昂不但没有抗拒,反而十分享受。
就好像,扑向火焰的飞蛾。
小李昂的意识十分清醒,无论是对身体,还是精神,都没有失去控制的迹象。
很明显,这不是任何魅惑魔法,或者类似的能力。
正因为如此,小李昂对自己的沉沦,有着本能地抗拒,不断地对自己说,应该离开了,不要再和维姬相处下去。
然而,双脚就像在地上生了根。
挣扎,不出意外地失败了。
或许,这也是小李昂潜意识中所期盼的。
“外面的卓尔,可能很快就要死完了。”
小李昂不知该说些什么,再一次试图转移话题,转移的很生硬,气氛有些尴尬。
无论是过去,在亚伯王城与一帮纨绔少爷混在一起的时候。
还是来到地底,在蛮锤部落中的日子,小李昂总是最活跃的一个,永远能够找到所有人都感兴趣的话题。
可在维姬面前,小李昂却词穷了。
好在,维姬并没有受到小李昂的影响,反而因为有个人陪自己说话聊天,而感到十分开心。
“外面在打仗吗难怪今天没人进来。”维姬的小脸垮了下来,郁闷道:“要是忘了给我送饭怎么办啊,天啊,又要挨饿了!”
“……”
小李昂立即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张了张口,憋得脸色通红,半天才憋出来几个字:“我等下出去给你找点吃的来。”
“啊,那真是太谢谢你了!如果方便的话,能帮我找些水果吗这里只有夜光菇,好难吃。”
或许是因为刚刚来到地底世界,就被关起来的原因,维姬显然对这里没有足够的了解,提出了一个在地表很普通,在地底却难以完成的要求。
不过,面对着维姬那双似会说话的大眼睛,小李昂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没问题。”
说出口的瞬间,小李昂就感到后悔。
在这片荒芜得惊人的土地上,上哪去找水果去
只有夜光菇可以吃,待遇好的人偶尔能吃到点肉食,已经是极限了。
甚至,连肉类的来源,都不能有任何的挑剔。
至于水果,在这个见鬼的地方,价值甚至要超出印着帝王头像的金币!
“如果为难的话就算啦,夜光菇虽然不太好吃,但是只吃一小点就能吃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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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40 运气
在这片土地上,水果,是极为奢侈的食物。
小李昂几乎将整个柯莱温城翻了个底朝天,终于找到两颗有些干瘪的果子,看上去已经放了有些日子,不过倒还没有腐烂,应该……还能吃。
至于在蛮锤部落中难得一见的肉类,在柯莱温城倒是有不少,不至于说随处可见,但储量却也不低。
挑拣着选出几块看上去来历不那么可疑的熏肉,混进一大包夜光菇,连同两颗果子一起送给半精灵。
搜寻食物的过程,用去了近两个小时。期间,杀死了三位数的男性卓尔,和奴隶卫兵,甚至还包括两名拥有完整战力的主母。
无论是时间还是额外的战斗,都远远超出了小李昂的计划。原本的打算,只是献祭,然后离开,仅此而已。
不但时间远远超出预计,在理智看来完全没有必要的战斗,还让小李昂折断了三根肋骨,以及一条手臂。
不过想到维姬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小李昂就觉得,这是值得的。
哪怕,会付出意想不到的代价。
这一次离开的时候,小李昂没有说话,也没有告别。
走出神殿的大门,外面很安静。
远处,两片战场上的厮杀依然激烈。
但这神殿周围,就好像与整个世界隔绝开来。无论是什么,都影响不到这里。
小李昂的身体渐渐变得虚无,像是有一阵风吹过,从血肉到骨骼,乃至于灵魂,都化为尘埃,随风飘扬。
回到原本该存在的地方。
这个过程看起来很慢,然而再慢,也总是有终结的那一刻。
画面似乎定格了一个短暂的瞬间,小李昂的身影彻底消失,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定格的画面上,小李昂嘴角的弧度微微翘起,和平常一样的笑,精确到每一块肌肉移动的幅度。
然而,在小李昂脸上,那片似乎永远不会散去的阴霾,却不知何时已经消失。
像是阳光洒下,温暖,和煦。
…………
城头上的战斗已经到了尾声,真名的力量终究不是万能的。
李昂自身的实力,还是太低。
即使有着元素免疫立场的能力,以及无限接近真正领域的黑暗,李昂也没能在这一场相差悬殊的战斗中,赢得最终的胜利。
从三十分钟之前开始,黑幕就已经开始颤抖,这是已经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征兆,能够坚持到现在,李昂自己都觉得这是一个奇迹。
大片的颗粒状尘埃从远方飘来,融入李昂的身体。
短短几秒钟时间,李昂的身体节节拔高,足足长高了二十公分。
当最后一粒尘埃融入李昂体内的时候,原本十四五岁的少年模样,已经变成了一个成年人。
以大陆通行的审美来看,这具身体偏瘦弱了些,然而隐藏在瘦弱外表之下的肌肉,却有着恐怖的爆发力。
不过,经过长达数个小时的大战,李昂的体力早已见底。
能够撑到现在,还是靠着意志硬生生压榨出的潜力。
原本以为,收回分裂体之后,能够再维持一段时间的战力。
可分裂体却比自己还要虚弱几分,收回分裂体,不但没有得到体力补充,反而有所消耗。
尽管消耗并不算多,但也让李昂原本就濒临极限的状态,几乎快要无法维持下去。
再战下去的念头,不知不觉间淡了下来。
“艹,差点玩脱了!”
李昂情不自禁地骂出声来。
在收回分裂体之后,小李昂的灵魂和记忆,也随之回到李昂体内,一切的经过,李昂都十分清楚。
小李昂虽然只是一个分裂体,但并没有独立的人格和意识。无论是对维姬的偏爱,还是违背初衷的决定,事实上都是李昂自己的意志。
哪怕换成李昂自己去献祭,在遇到维姬之后,后续的发展也不会有什么本质上的变化。
要怪,就只能怪李昂知道的太晚了,直到收回分裂体,才收回这一部分记忆,导致判断上出了差错
章41 一如往日 上
相比于地底世界的贫瘠,地表上的人类国度,则要富饶得多。
位于南方海岸线边缘的亚伯王国在大陆地图上十分不起眼,但也统治着一片相当辽阔的土地。
在国内权势的金字塔上,站在顶端的,毫无疑问是王室。
王室统领着大贵族、大贵族控制小领主、小领主则负责处理领地上的具体事务。
一层一层,自上而下,泾渭分明。
至于数量更多的平民,某种程度上来说,则属于被压榨的对象。
不过得益于伊尼德大陆富饶的土地,以及丰富的资源,即使是平民,只要勤劳一些,也能过上不错的日子。
亚伯王国的历史并不悠久,建国至今也只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在前面的数百年中还长期处于战争状态,直到将领土扩张到令君王满意的面积,才逐渐转入和平安稳的阶段。
和暮气沉沉的千年帝国相比,亚伯王国朝气十足,在制度上也给了底层更多晋升的机会。
在不算悠久的历史中,从底层崛起的新晋贵族不在少数。
跟不上时代发展,逐渐没落下去的贵族,则更多一些。
若是没落下来的时间不长,依靠着家中的底蕴,族人的日子还能过得好一些。
但有些没落已有数代,甚至十几代人的家族,除了空有贵族的头衔以外,可能比富裕些的平民还要穷。
罗德里格斯家族,就是其中的一个。
据说在祖上曾经阔过的日子里,罗德里格斯家族单单嫡系成员就达到三位数,最高者甚至混到了侯爵的顶端,只差足够的领地,就可以被册封为大公。
不过,经过了近千年的岁月,如今的罗德里格斯家族,在李昂失踪两年之后,只剩下了区区两个人。
里弗斯躺在病床上已经近一年时间,由于经济上的问题,家中的侍女和仆人早已被遣散,只剩下年迈的管家照料者重病的里弗斯。
以人类的平均寿命而言,仅仅五十岁出头的里弗斯正值壮年,但却苍老得像是垂暮之年的老人。
同样是白发苍苍,年龄已经接近八十岁的老管家,看起来还要比里弗斯年轻一些。
里弗斯所剩的时间已经不多了,随时都可能被死神带走,这一点,两人都心知肚明。
在这个时候,还能留下来,照顾着没有丝毫自理能力的里弗斯,老管家约翰的忠诚毋庸置疑。
家族中能够变卖的珠宝和名画早已卖光,没有足够的金钱,去聘请高明的医师,购买昂贵的药剂,老管家所能做得也有限。
有些吃力地将里弗斯抱到轮椅上,推着里弗斯走到花园中。在里弗斯身上,可以挑出一万个与贵族气质不符的缺点,然而,肥胖绝对不在其中。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体重相当于两三个成年人的里弗斯,都十分符合传统意义上,靠着趴在平民身上吸血养活自己的贵族形象。
尽管,罗德里格斯家族早已失去了自己的封地和领民。
温暖的阳光,对于大多数病人来说,多少都会有些帮助。
至少,也会让病人感到心情愉悦。
每天,在温暖的午后,推着轮椅,陪里弗斯在花园中晒晒太阳,就成了老管家每天必做的事情。
这栋带花园的宅子不算多么豪华,但在寸土寸金的王都,价值也不会低到哪里去。
至少,换回几分价值高昂的魔法药剂,缓解一下里弗斯的病情,并不如何困难。
这是罗德里格斯家族最后的财产,老管家曾经劝说过几次,但里弗斯无论如何也不肯将其卖掉。
“如果搬走,等李昂回来了,找不到家怎么办”
这是里弗斯的原话,尽管,在两年之后,无论是里弗斯,还是老管家,都不再认为未来的某一天,李昂会回来。
章42 一如往日 下
很难想象,一个没落已久的家族,竟然还存在这样忠诚的仆人。
对于里弗斯来说,这,是罗德里格斯家族的运气,也是自己的运气。
“推我去书房。”
里弗斯犹豫了许久,终于下定了决心。
老管家没有提出现在应该是准备晚餐的时间,主人的要求,无论合理也好,不合理也罢,都不是自己这个仆人能够质疑的。
除了忠诚之外,在恪守贵族传统这一点上,老管家同样对自己要求严苛,近乎于挑剔。
书房在二楼,推着肥胖的里弗斯,对于年近八十的老管家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费了好大的功夫,两人才爬上楼梯,老管家的衣衫已经被汗水浸透,修身的燕尾服变得有些褶皱。
这显然不符合“礼仪”的范畴,甚至可以说有些失礼。
在这个时候,一向对礼节十分挑剔的老管家,没有第一时间去换上一件干净的衣服。
没有身份尊贵的客人在场的时候,相比起衣衫不整,会显得失礼这件事来说,完成主人的要求,优先级要排在前面。
打开书房的门,点亮蜡烛,让烛台柔和的光芒照亮整间屋子之后,老管家才回到里弗斯身边,推着轮椅走进书房。
“老爷,您想看书,还是写信”
里弗斯肥胖的手指在桌面上敲打着,沉默不语。
老管家始终谨记着自己的身份,并以此严格要求自己,只询问了一次,就不再催促。
耐心,对于任何一个贵族家族的管家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品质之一,老管家的耐心尤其充足,体力也可与年轻人比肩,即使上一天一夜,也不需要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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