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我变成了剑灵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圣城
利维坦、丽德奥斯、还有我,在精神上都不算是神,只有奥赛德的精神更接近真正的神——绝对的理性。在他眼中,天神一族的统治腐朽不堪,他看待这件事的眼光绝不会带有龙族对于神族的天生亲近感。他至始至终贯彻着他的道,无用的情感对他来说,都与理性背道而驰。
也不知什么时候,方才在火海中幸存下来的人加上陆续赶来的军团人数越来越多,沙丘上尽是敌视我的人。
“魔王出世了!”铜锁站在玫瑰军团的最前方。
我不是魔王!我想这样喊。可是我想,没有人会相信,也没有人会同情我。
在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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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眼中,我是一个苟且偷生的自私者,而在沉默眼中,我或许只是一个扰乱秩序、威胁和平的危险人物。
生命之树的力量让我的背后重新长出了神翼,我听到人们在说:
看,那是恶魔的黑色羽翼!他是预言中的魔王!
可恶!真正的恶魔,又怎会长成‘恶魔’的样子?
剑指向空中,这是进攻的号令。流星雨般的箭矢向我袭来,我张开翅膀,将阿昙圈在怀中。
时间仿佛凝固了,我将箭矢冻结在空中,随后用翅膀扇动引发的风刃,将方才射向我的箭矢尽数还给他们。
死伤遍地,似乎坐实了“魔王”这个头衔。
铜锁比从前的他更勇敢了。他从同伴的尸体身上爬了起来,剑指于我:“你这个监禁伊丽丝的恶魔!你现在又要拿阿昙怎么样!?”
铜锁的呼声激发了骑士们内心保护女性的冲动,他们纷纷挥剑呐喊,让我立刻放开那个女孩。
我对丽德奥斯说:“你们走吧。”
三丫哽咽道:“那你呢?”
她们虽然背叛了我,但我不允许她们死在人类的手上。“收起你那惺惺作态的样子!放心,我会好好活着,你们无法得到我的心脏,帝国也绝无可能,无论是我的生命还是命运,从此以后,都由我自己掌握。”
接着,我放下了阿昙,让昏睡过去的她躺在一块古老的石板上。
是时候该放手了。身为祭司的徒弟、御灵天赋者的她在人类的社会里会过得更好——总好过这时候强行带走她,让她跟我这样的“恶魔”过被世人唾弃的日子。
黑雨越下越大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万神殿中那被茕孑尊为“神雨”的万千光束。
[1] 改自康德《永久和平论》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解释了一些之前的谜题,例如唤醒丽德奥斯、沉默的奇怪之处、生命之树为什么消失、男主为什么会打破平衡守则重生等等。
人物的三观其实没啥对错之分,设计的时候故意在三龙神身上套用了一些哲学观来解释他们的行为和动机:利维坦对应罗尔斯(正义至上,功利主义的对立面)+波伊提乌(命定论);俩头的丽德奥斯代表的是一种沙文主义式的观点吧,为了国家/种族的利益,个人应该为集体牺牲;沉默对应康德(纯粹理性,以人为本)
这是最虐的一章了,之后爻君就想通了(信我
☆、床底下的魔王
中央帝国·康涅狄格堡,奥古斯都浴场——
“听说了吗?魔王和皇室签订了休战一年的条约,条件就是要娶那个暴虐的克洛伊公主!”那高谈阔论的金发青年仅围着一块浴巾,坐在爱神像下的出水口处,用冒着蒸汽的热水冲刷双脚。
在大陆的四大娱乐,戏剧,舞会,洗浴,斗兽之中,洗浴的场合最为休闲。中央帝国的浴场如雨后春笋般发展,逐渐形成了“浴场社交”的文化。基础的浴池分为冷热水和蒸气三种,此外不少浴场还推出了特色浴池。或许光膀子会让人产生“心地也一片赤诚”的联想,在浴场绝非只有洗浴一件事可以做,从和解讼事到交易谈判,没什么是洗一次澡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多洗几趟再加点儿特殊服务。
对于一个常年与人类社会脱节的人来说,浴场无疑是获取热门事的好地方,同时,也是男人八卦的天堂。
在浴场的角落里,聚集了一群洗浴的男人,其中就有我,忠实的八卦听众。这两年来,我变幻成胖子的模样混迹于各地的“浴场情报网”,各色光膀子的汉子构成了我的社交圈中的主力军。
滔滔不绝的金发青年像极了以前的我,渴望成为众人视线的焦点,愤世嫉俗,讽刺一切,头顶上明明没有可以炫耀的皇冠,却总是高高扬起头颅。接下来,他又“理性”分析了当前的□□势、荒山大国的国力和资源、魔王的“秘密”情报等等。
“魔王带领荒山大国的部落和散落的精灵部族以北方为基地建立了反叛联盟,这直接启发了其他被帝国征服的土地上的人民,各地接连出现暴动,这是其一;两年前的“荒原舞会”中有多名宫廷大臣和元老院长老丧生,太后顺势洗牌,在统内阁和元老院安插了许多太后党的人,太后和现任皇帝的不合导致帝国政局不稳,这是其二;魔王神出鬼没、手段阴险,敌人在暗处,我们在明处,正面发动战争的效果恐怕不明显,这是其三。所以,没什么比怀柔政策更好的了!”
有人问:“太后从前不是从来不插手政治上的事吗?怎么反倒是越老越来劲?”
青年压低嗓音:“听说——那首席祭祀厄瞳,一直秘密负责着太后的青春计划,她常年服用秘药、甚至还使用换皮魔法,至今仍保持着六十岁的样子!还听说,祭祀借此一直在暗中掌控太后!”
众人窃窃私语,怕是有好几个都信以为真。我对魔法和灵术的了解恐怕要高于这世上绝大多数人,可就连我也从未听说过有什么魔法能够战胜衰老,可见这换皮魔法是那青年信口胡编的。我曾远远见过帝国的太后一眼,看上去也就是个垂老的妇人,只是由于常年养尊处优,比寻常百岁老人显得年轻许多罢了。
有人又问:“怀柔政策是什么?”
消息灵通的听众立刻回答了那位“无知”的人:“当然是通过公主和魔王和亲来稳固两方关系啦!”
“噗。”
众人纷纷看向了我——一个不怎么说话、疑似患有社交恐惧症的胖子。
我委婉地问:“你们为何认为公主会嫁给魔王?”
浴场的八卦角落顿时炸开了锅。有的说是谈判的时候魔王亲口告诉帝国使者的;有的言之凿凿说自己在停战条约上看到了结婚那一条;甚至还有人说魔王是个色魔,网罗各色美女,就缺个胖公主了。
由此可见,只要是男人多的场合,国家大事总是会成为话题榜的首选,其次是女人的话题——要是能把这两者结合起来,那就再好不过了。
金发青年道:“休战只是表面上休战,我们英明的君主早已想好了计策!”
连自家老婆的心都摸不透的男人,总以为聪明的自己能摸透懂统治者的心。澡堂里得到的消息十条里有九条是胡编乱造的,虽不足为据,却也是了解民心、民意的好办法。
“那就是派公主和亲,施展美人计!”
我尴尬地摸了摸双下巴,“那个胖公主……美人计?”
“喂,胖子,这里最没权利这么说的就是你了!”
“太后当年可是一介平民,能嫁给霍布斯三世依仗的就是名动天下的美貌!她的小孙女,纵然胖了点,也应该继承了风韵美!”刚刚说过公主暴虐的人又开始臆想公主的美貌。
当年胖公主在斗兽场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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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恶嘴脸我至今记忆犹新,即便她有美神般的样貌,在我心中她又怎么可能与“美”字沾边?
“说不定,魔王娶公主只是一个谣传,他索要公主,有别的理由。” 我轻描淡写,“说不定,魔王只是想当着世人的面羞辱公主,然后杀掉呢。”
众人:“……”
今天的浴场话题大多围绕着魔王娶公主这个伪命题,我听着索然无味,便早早离开了。
走到浴场门前,我又见到了伊丽丝。
自那日荒原天降黑雨,已过去了两年,地狱般的两年。
伊丽丝是在一年前找到我的,在这一年间,是她为我创造了许多身份,使得我能在大陆上不以魔王的身份而通行无阻。她固执地想要帮我,甚至陪伴我。我一度怀疑,就像我附身在一把剑身上那样,她的身体里早就换了另一个灵魂。可是,无论我怎样测试,都无法检测到恶灵夺舍的情况,而且她也一直咬定自己就是伊丽丝·琼。
伊丽丝的性格变了许多,但不变的是,她对自己的**毫不掩饰。看得出她不在乎道德、渴望权力,只要魔王能给她带来好处,她便可以为魔王效命。她时间久了,我也就不再执着于探寻她到底是谁,极有可能是我想多了,毕竟这个年纪的少女本来变化就很大,之前并不了解她的我很容易会将这种变化当做异常。
她如今也在霍布斯学院修行,经过一年的通识课程,今年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制药学院。她翩然走来,说:“爻,终于在这里等到你了。”
“这都能认出来。”
“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能认出你来。”
我刚想问她为什么,就见她莞尔一笑,“其实是你自己懒得设计衣服,无论变成谁,衣服翻来覆去那几套,记熟了就很好认的。爻本身高大英俊,却热衷于变化成普通的样子呢。”
“皮相而已,早不在乎了。”
“你现在到底还在乎什么?”伊丽丝突然问。
本来,我在乎生命之树,在乎重返茕孑,在乎拯救我的故友。然而自从火龙与冰龙背叛我后,我的记忆渐渐恢复了它去除美化后原本的样子。我的神父与神母并非如我想象中那般爱我,对他们来说,我更重要的使命是作为延续种子的容器在一百年后再度牺牲。为了赢得胜利,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我的同盟曾一次又一次伤害我,这不禁让我开始模糊同盟和敌人的界线。
我到底还在乎什么?好像每一天,我只是活下去、无论谁想杀死我我都要活下去、顺便也让我集结的荒山大国的部落子民活得好一些罢了。
“阿昙……最近怎么样?”
“她自然是越来越好。她聪明、出众、又有个顶配的直系导师,除了一如既往得孤僻……哎,或许不能用‘孤僻’这个词,她自己很享受安静的生活。”伊丽丝说道,“看来,你最在乎的还是她。”
是的,我在乎她,可我是她的“厄运”,不,我是全天下的“厄运”。那一天我生出了黑色的羽翼,天降黑水,从此以后,各地起义频发,大陆纷乱不断。
我说:“没有,只是随便问问。”
伊丽丝苦恼地抓了抓头发,“拜托,你连她学的课业都背得滚瓜烂熟了吧?”
我:“我也不是刻意记住,只是过目不忘。”
“好吧。其实我今天特意来找你,就是为了说一件事。”她微微停顿,“今天是阿昙二十岁的生日——”
她说完这句话,仿佛用尽了她积攒了许久的力气,突然转身,就这样走开了。
阿昙已经是二十岁的大女孩了。我立刻决定今晚去霍布斯学院看她,并送上我的贺礼。
我向来是个行动派,这个念头一出现在脑海中,我等不及到夜晚,下午的时候就早早赶去了霍布斯学院。学院中高手云集,不能再使用障眼法,我便在用隐身术潜入结界后,隐去羽翼、改变瞳色,以原本的样貌在校园中行走。
在世人眼里,魔王是个外表和心灵一样丑陋的家伙。真正见过我的样貌的人,在这个学院中,应该不会超过一掌五指的数量。
可现实的戏剧性再次出乎我的意料:还没等我走进学院中心,我就被一群年轻人团团围住了。
我尽量拉低斗篷,但围观者不减反增。我在手中暗暗汇聚了光箭,心想,一旦他们见了鬼发现我的真实身份,我就只好用光箭拖延时间,然后迅速逃离。这里的孩子虽为帝国子民,但本身并没有罪,决不能在这里伤害无辜。
渐渐地,我放弃了手中的魔法,原因是,我发现围住我的大多是女的。这种莫名被陌生人围观的情况,在我印象中只有神赐隐藏身份到大陆游玩的时候遇到过,那时候都是男人围观美女,没想到现在没见识的变成了女人。
人群中有个女孩尖叫:亚兰!
我头皮一紧:谁在叫我的姓氏?瓦西里奥斯·巴卡·亚兰,怎么会在这里听到我前世的名字?
又一个女孩响应:想起来了,我看过他的演出!他就是两年前风靡首都又神秘隐退的名演员!当年想要抢一张《神之殇》的门票,我花了三百金币,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真人!
差点忘了,那时候我为了赚钱喂养阿昙,还扮演过几天“万神使徒”。看来我现在可以直接利用那个身份,无需再构造新的人设了。
我避开人群,拉着那个看起来比较蠢的戏迷女孩走出一段路,问道:“你知道御灵学院的宿舍怎么走吗?”
“那、那边……然、然后左转……”女孩指了一个方向后喘着气问,“亚兰为什么要去御灵学院?”
“因为……诶?”我发现那女孩似乎身体欠佳,竟然直接晕了过去。把她扶到花园里的秋千上,我默默回答:“因为我想要潜入一个人的住所,藏在她的床底,给她一个惊喜。”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浴场,历史上的罗马帝国真实存在着比现代浴场还要规模盛大的浴场,“澡堂子里的社交”,“光膀子下的交情”。
作者是个伏笔狂魔,求调戏
☆、房间里的喵(1)
看着林荫道上、城堡中、花坛小溪之间穿梭的年轻学子,青春那股傲得要上天的辛辣味道直冲鼻腔,呛是呛了些,但也有着把微凉的血重新暖热的力量。霍布斯学院——这就是阿昙做梦也想进的学校,我离开她之后,她的人生才终于走上正轨。
只听远远传来一声嘶鸣,紧接着就见一男子驾马在林荫道上飞驰而过。这人敢在校园中超速驾驶,我便有道理暗中给他使绊子,于是,下一秒,他的马就在喷泉脚下停了下来,任凭他怎么拉动缰绳都不动。我定睛一看,才知这不是普通的马,而是一匹罕见的雄性白色独角马,而骑马之人也不是普通的人,而是我的旧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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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锁。
又或许,他现在早已抛弃了铜锁这个象征着低贱的名字。
他完完全全脱离了我心中那个叛逆、有些小滑头的奴隶小子的形象。虽身着一身过分华贵的红黑制服,但他的气质里依旧没有那些贵族与生俱来的笃定、自信和高贵。大概童年的经历会在潜移默化中决定一个人性格的最深处,成年后只能隐藏,却无法彻底改变。他顶着一副黑眼圈,眼神既暴躁又乖戾,独角马不走了,他便狠狠地抽着鞭子,一下又一下,只怕这马要是再不走,他也可以当场将它抽死。
当然,他的巨大转变也在情理之中。换做任何一人在他的处境下,都不可能不觉得不甘心。这两年来,我通过情报网得知铜锁其实是最小的皇子,而他的生父正是中央帝国的皇帝,霍布斯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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