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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我变成了剑灵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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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后,我终于能向阿昙展示我送给她的礼物。

    阿昙的个性是有恩必报、有仇不饶。以她的地位,纵然胖公主犯下了弥天大罪,她也没有权利和能力处罚公主,所以,这件寻仇的事,就只有不在法度规章体质内的我来做了。

    而现在,我就要带她悄悄离开学院,去看一出好戏。

    月夜之下,我在屋顶上生长出黑色的神翼。阿昙惊艳地用手触摸上面的羽毛……

    “小心。”我制止住她莽撞的动作,自己拔了一根羽毛递给她。“这羽毛很坚硬,小心划伤了皮肤。拔下来后就柔软许多,这一片,留给你做纪念。”

    阿昙轻笑,紧接着她从脖子上拉出她贴身佩戴的项链,上面赫然挂着一根黑色的羽毛!

    “这是……”

    “这是食堂宰黑毛公鸡吃的时候我在地上捡的鸡毛,”阿昙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这样说,爻君信吗?”

    “我羽翼上的羽毛……”

    “是啊,那时我留在沙漠里呆了一段时间,本以为待风波平息后,你会回来找我……所以我不敢走远,怕你回到远处找不到我。”阿昙淡淡道,“但没想到,爻君最终留下的只有几片羽毛。”

    我心中一动:“难道你就不怀疑我真的丧失了本性、一念入魔?”

    阿昙并没有回答,而是踢了我一脚,“蹲下。我只坐过斯摩奇,还没坐过魔王呢。”

    我单膝跪地,恭敬而诚恳地道:“上来吧,我的女孩。”

    阿昙把手递给我的那一刻,我就拉着她飞上了天空。我将她的身子向上一抛,让她有片刻失重,然后再她那声尖叫就快出口的那一刻,紧紧抱住了她,用手掌盖住了她的眼睛、用双唇堵住了她的双唇。

    “嘘!别说话,会吓着星星。”

    等到了夜空的高处,高到地上的人们无法看到我们的身影,我才移开手掌。

    夜的使者如约降临人间。我们的脚下飘着淡淡的云雾,透过云雾,我们俯视着庞大的帝国第一学府,大多数区域已经灭了灯,但少数教学楼里仍旧灯火点点,或许是勤奋的魔法师彻夜练习魔法,或许是志向远大的发明家预感着今晚会有重大的突破,又或许只是精力旺盛的学生偷偷买了酒,聚集在一起开一场地下酒会。

    阿昙认真地打量着康涅狄格堡的大街小巷,令她感到熟悉又陌生。

    ☆、爻妹和昙少

    “飞慢一点。”阿昙搂着我的脖子,细声说道。

    “好。”我低头一笑,“你怕高?”

    阿昙摇头,“不怕。你抱着我呢。”

    我不由地将她抱得更紧了,满天的星光都糅进了她深蓝色的眸子,星星只有晚上才会发光,而只要对上她的眸子,就能看到一直都在闪耀的星光。

    “我说飞慢一点,是因为……”阿昙用手指划过我的脖子,指尖的魔力与那魔法结界相碰,迸发出银白色的光芒。“我希望爻君可以放轻松,不要害怕。”

    我双手一颤:被发现了。她在生存环境严酷的地界磨砺出来的聪慧与敏锐,总是出乎我的意料。

    荒原舞会那一夜后,我无时无刻不在防备着所有人。我学会了用伪装出来的信任来骗取别人的信任、让那些单纯的勇士为我卖命,但骨子里的我,早已失去了相信的能力。

    我同样在防范阿昙——即便我一直告诉自己,全世界她最值得我信赖,她是我爱的人。猜疑俨然已成为我的一种习惯。阿昙是否有一天也会和那时的丽德奥斯一样,为了某些更崇高的信仰或是道义,背叛我?或许我害怕的并非她对我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而是那种再次遭受背叛的绝望的感觉。可现在竟然被阿昙发现我即便在亲吻她的时候,也同时戒备着她、用魔法防护着自己的要害……

    正当我构思着该怎么将这件事瞒过去时,阿昙突然用头狠狠撞了我的前额,“好了,解气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阿昙你的头不痛吗?”

    “笨蛋!”

    “啊?”这好像没骂到点子上。

    “笨蛋!经历了这些事,爻君当然会变得更谨慎、更老成,我怎么会因此而责怪你?你可以有防备之心,当然也包括对我,毕竟这都是为了你自己好,而你更应该坦坦荡荡地这样做,不需要对任何人感到抱歉!”她大声完后,声音又变得轻了,就像是自言自语。

    “我不认识什么‘万神使徒’,也不认识什么魔王,我认识的爻君,可能只是你很小的一部分。不过,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我觉得至少——至少看到的是真实的你,你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这次回来,我感觉得到,爻君的核心没有变。一直以来,都辛苦你了。”

    飞到了郊外的荒野,眼底里还残留着康涅狄格堡繁华的略影,大地却一下子空得浩瀚而深远。

    我猛地吸了吸鼻子,“阿昙,没事说这种话干嘛,爻君要被你感动到哭了。”

    阿昙勾唇一笑:“那爻君快哭给我看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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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双金眼珠子哭起来应该像是滚了水的琥珀珠子,肯定特别好看。”

    “滚了水的琥珀我可以给你弄来一屋子,但想看我哭是没机会了。”我冲她咧嘴一笑。

    其实,在我最难熬的时候,阿昙也一直以另一种方式陪伴着我。生命之树的力量觉醒后,与我本身的力量融为一体,我同时具备神的创造和魔的毁灭之力。

    我集结了巨人和精灵的残部、还有所有蠢蠢欲动的人,多次向帝国挑起战争。我终于拥有了不再受人摆布的力量。这世上多得是信奉弱肉强食的人,曾经的我也将力量奉为真理,以为只要绝对强大,就没有值得烦恼的事了,生不知,在力量到达顶峰之后,人也会面临着巨大的考验。用奥特兰迪大陆上最通行的真理来说,就是万事万物的“平衡”。人间处在未可知的天堂和地狱之间,是至善和至恶的平衡点——只有人间才能长久存在。我着手打破了大陆维系了一百年的平衡,终于有一天,我蓦然想起阿昙对我说过的那句话:

    “爻君,不要让我从小到大的梦魇,那个永远无法抹去的厄运诅咒,变成现实。”

    这句话好像一直躲藏在我脑海深处,在我成功复述出她的每一个字之前,我对此毫无印象。第一次回忆起这句话的时候,我刚刚打完一场胜仗,占领了帝国在边荒的一座军事堡垒。我擦拭着阿列侬双剑,无聊地坐在城墙上看着大漠暴烈的风沙掩埋满地的尸体,就在那个时候,我重新召唤出我又爱又恨的命运宝石,看到了战争的未来。在未来里,我的战争胜利了,但我也看到了生灵涂炭的未来,在那个未来里,阿昙所说的梦魇,变成了现实。

    烦躁地闭上眼睛,却听到两个自己做着激烈的辩驳。

    这是我的宿命。我的诞生本来就伴随着“厄运”,人们杀我、恨我、利用我、背弃我,我要报复他们,让他们尝尝我的痛苦

    报复应该是战争的正当理由吗?如果我杀光了霍布斯皇族、颠覆了百年来帝国统治的制度、甚至自己当上大陆的王,我希望有一个怎样的国家?我应该制定怎样的制度、又该如何让人民迅速从浩劫中恢复元气?

    这些问题,我从没想过。也不需要考虑,眼前的事,是战争。

    就算不想其他的问题,至少有一个问题,每个人都必须找到答案!你想做哪种人?

    我被自己内心的这个问题问住了。

    犹记得那时黄沙漫天,巨人部族将战场上的尸体堆起成一座小山,炎之巨人用手点燃了那小山,瞬间燃起熊熊烈火。刺鼻的臭味熏得我飞上了高空。不管生前是怎么样的人,死后的气味都一样恶心,一杯黄土,不分你我,还是活着好歹有趣些。

    如果只有一个最本源的条件,那就是——我想做一个快乐的人

    然后——做我自己。

    我也许会变成真正的魔王。我可能会被困在那无助的狂怒之中,被埋葬在荒原每日的死寂和戾气之下,被过去现在和未来那无休止的诡诈所掩没,终其一生都找不到出路。

    但很幸运的是,我找到了出路。

    在那一场胜仗后,无论是我的下属还是敌人,都很奇怪作为战胜方的我,为何主动提出签订休战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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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水之滨,公主被放在了高高的祭台上。谣言像入夏时的蚊子一样,一夜之间就遍布了每个角落,人们都以为今晚我要迎娶那名公主。

    “爻君,你作为今晚的大反派,这样搬了把小板凳坐在暗处看戏真的好吗?至少遵守一些反派的操守啊,比如飞到天上放狠话什么的。”

    又过了五分钟……“爻君,你确定我们要开始野餐吗?”

    我满斟美酒,举杯道:“生日快乐,阿昙!”

    阿昙勉强地与我碰了一杯。

    “阿昙你说如果一个人变成了一头肥猪后,发现自己很快就要被宰了,会有怎样的心情?”

    阿昙:“这是什么比喻?”

    “这不是比喻,而是一个计划。”我指了指高台上的公主略有感叹,“那高台多像当年斗兽场上的审判席。”

    阿昙微垂眸,似也陷入了回忆。“不久前我去探望过当初救下的那群姑娘。她们问我你的去向,都很感激你呢。还有阿藻,她跟我说,有一样东西要还给你。你给过她什么东西吗?”

    “一块盾牌罢了。难得她还记着。”黑风暴中,我曾将尼基金盾给了阿藻,保护她平安度过风暴。如今刀枪都无法伤害我,我也不再需要盾牌来保护自己,就当那块盾牌丢失在黑风暴中了。

    夜,越来越深,我依旧不出动。公主与暗中观察的护卫也只能静静等待。

    “最恐怖的不是恐怖本身,而是等待恐怖降临的那种心情。我要让那胖公主,也尝尝这种滋味。”我默念咒语,用一片飞向公主的羽毛承载魔王的诅咒。

    一声响指后,华美的衣服散落了一地,从衣服堆里钻出来的,是一只“呼噜噜”直叫的大白猪。

    阿昙“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是我见过的最差的一届魔王!”

    作者有话要说:  爻君:这一章标题什么鬼,作者打错字了吧?

    阿昙:没毛病啊

    明日八卦头条:求亲亲求虎摸的爻妹和强势护短的昙少

    ☆、穿书之师承李白

    作者有话要说:  任性、随时掉节操、可能无脑爽。

    文案和封面都是随手写/做的,大纲还没敲定,随时都可能修改

    可进入作者专栏看到预收文

    -----------------------------正文无关,新书介绍-----------------------------------

    这是一个穿书者导致时空错乱的、彻底崩坏的仙侠文。

    穿书。非正统古风仙侠,世界观是古风+工业+朋克的架空时空。有修士宽袍广袖唱摇滚;有御剑飞行也有飞船;有诗人业余玩饶舌;有法术和科学;有长剑也有手枪。

    - 为什么要这样设定?

    - 因为作者某天突发奇想“既然已经决定写唐宋文人大乱炖了,那么为什么还要在意古风这个设定呢”。不想要世俗礼教、血统尊卑,想要宗教自由、选择自由,想要爽,特!别!爽!

    男主版文案:

    传说,七百年前屈子挥笔于洞仙石上写完《离骚》,落笔时天边霞光骤现,屈子乘凤凰破云而去,从此脱离八苦,羽化飞升。

    七百年后,有个叫做李白的少年散修,曾经离飞升就差一步。飞升之时,他喝得烂醉,将凤凰当做野鸡要烤了下酒,凤凰侥幸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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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段无从考据的故事留了下来。修仙界人人皆知凤歌城有个不想成仙,抱着吉他浪迹江湖的李白。

    女主版文案:

    明秀一朝穿成哥哥写的玄幻爽文《文道仙途》中的黑化女三花月如。

    然而,穿书者的存在已彻底扭曲了书中的时空——

    由于修仙者众多,交通管理局不得不限流以规范御剑飞行的轨迹,给飞船腾出空间;地下传道士嘴里讲的不是玄学,而是科学;唐朝后现代天团横空出世……

    某天,某青衣剑仙喝醉后,不小心把投壶之矢扔到了她的头上。

    那之后,十级碰瓷高手明秀逢人便说:“我,师承李白。”

    ------------------------关于八大门派-----------------------------

    修仙者相信创下千古奇篇者,便会飞升成仙。陆地上八大仙门各修其法,谓之:文有道,可通天。

    痛饮狂歌青莲剑,

    磊落气沉少陵宗。

    桃李成溪一醉翁,

    语落惊人有三苏。

    塞上戎马惊鸿客,

    章丘尺素漱玉仙。

    和气载柔逍遥笔,

    绝壁奇峰鬼仙书。

    凤歌城,剑仙李白;少陵宗,少门主杜甫;符离宗,师祖欧阳修;眉州苏家,家主苏洵;落照府,陆游;玉簟祠,仙师李清照;琅琊王家;鬼王谷,李贺

    -八大门派都本本分分修仙吗?

    -不,都不大本分。

    ------------------------关于穿书-----------------------------

    原书男主尉迟走的是“宁负天下人”的黑化路线,标配两位“正宫”,一位“神仙姐姐”,一位“妖女妹妹”:青梅竹马的书圣之女,“斐然仙子”王神爱,超然物外,冷若冰霜;被囚五年的修魔者,“髑髅香妃”揽芳华,媚骨天成,敢爱敢恨。而花月如的人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天真浪漫小师妹时期,为爱叛逃师门、仙骨尽废的逃亡时期,最后是因爱生恨直到为男主而死才洗白的伪反派时期。

    明秀对这个小师妹印象深刻,因为在常见种马文中,男主家的后宫都是姐姐妹妹一家亲,但花月如在经历了身心双重打击后,性格变得越来越偏执,并开始修魔道。表面上楚楚可怜,实则因争风吃醋,多次陷害女一女二,每次她一出场,书评区就冒出一堆“心机婊”、“白莲婊”的恶评。直到她最终为男主试毒而死,才勉勉强强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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