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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木子蓝色
老程猛,所以喜欢烈酒。
三勒浆那种酸酸甜甜的酒他不喜欢,绿蚁米酒他更不爱,唯独这烧刀子一喝就对他胃口了。
用老程的话来说,这人嘛,就得骑最烈的马,喝最烈的酒,上最烈的女人!
老薛深以为然,老薛跟老程的关系挺好,说直接点,老薛其实一直把老程当半个师傅对待的,他很尊重这位沙场老前辈,平时没少拜访学习。
老薛觉得老程性子直,但粗中又有细,是个很有智慧的老将,他不太喜欢如李绩、苏定方、薛万彻这些老将,觉得这些人有些太复杂。
“薛公喜欢,小侄回头再弄几瓶来就是。”
“这个烧刀子弄起来麻烦吗?”
“麻烦倒也不算太麻烦,就是得耗费点粮食。而且朝廷有禁令,禁止私人酿造太多酒,所以不敢多酿,酒曲也不太好买。”
薛仁贵一拍腿,“这算什么麻烦,粮食和酒曲,我让你给你送过去,也不用担心官面上的禁令,私人酿造点酒又不出售,不违禁。等会,你带上那瓶烧刀子,我带你去程老将军府上拜访。”
程咬金那是开国名将,还是凌烟阁功臣,在朝中武将里地位尊崇,那是真正的军方大佬,若是李逍能够进到程咬金的府上拜访,那以后李逍就又多了一尊靠山了。
“多谢薛公。”
“谢什么,我就喜欢你的那直性子,程老将军也是那样的人,你到了程府,跟平时一样就好,别太拘束,那样反不惹老将军喜欢了。”





逍遥小地主 第64章 三板斧
“程老将军拿的武器是开山斧吗?”
去往程咬金府邸的路上,李逍和薛五并辔而行。长安的街道很宽,最宽的是朱雀大街,宽达五十丈,长达十里,雄伟气派的不像话。这条天街御道之外,长安还有六街,那是长安城的六条中心大道。
不过越是大道长街,越不敢快马而行。
来往长安也有几趟了,李逍对长安的最大印象还是这里的森严。
整个帝都犹如一个巨大的军事要塞,里坊星罗如棋,一道道的坊墙、里墙,还有那无数的坊门里门,把巨大的长安城分隔成一座座的小城,仿佛那海船舱底的水密分隔舱。
当年设计时的建筑大师宇文恺设计长安城的时候,就是本着一旦帝都遇敌,这座巨城能够节节抵抗。
坚固是坚固了,但就是总觉得太过冰冷,缺了几分热闹。
街道上既没有沿街的商铺,也没有摆摊的小贩,更别提往来如织的逛街购物的行人了,甚至这些大街两边全是高高的坊墙,街道就如同是一条水库的闸道。
唯有权贵才有资格向街道开门开窗,普通人家是没这资格的。
至于开店摆摊经商,更得在专门的东西二市里经营。
长安的街道就是用来行人的,不是购物的。
“开山斧?哪听说的,怎么可能。”薛五对李逍的这个问题不由的发笑,堂堂开国名将,怎么可能拿把斧子当武器?
“程老将军可了不得,当年太宗皇帝还为秦王之府,程老将军就已经是太宗的马军统领了,和秦叔宝将军可谓是陛下一左一右的马军大将。论马上功夫,程老将军的本事可是不凡,一杆马槊那是使的出神入化。”
魏晋以来,但凡有名的猛将大将,基本上都是马上大将,没有谁说步战出名的。而马上骑射,骑和射只是基本功,使马槊才是显真功夫的地方。
哪个大将没有一杆上好的马槊呢。
马槊才是真正展示将领本事的地方,一杆马槊制作极难,周期长,质量好,需要费时三年以上,才能制造好,而且花费极贵。这样的一杆好马槊,对武将来说,就如同是另一只手臂。
那些将门子弟,在成年之时,更是都能得到一把好马槊做为成年礼物。
“但凡大将,都使马槊,不使马槊的,一般都不是将门或大家族出身。例如说前朝之时,隋朝猛将来护儿,后来得封荣国公,战绩彪炳,但来护儿号称铁枪将,就因为他善使一把缠铁枪。也正因为他善使一把缠铁枪,所以就能看出来护儿的出身来,来护儿不是将门,不是名门,祖上虽也是东汉名将,但儿时早就家贫,后来杀仇人亡命江湖,逃奔江北投隋军,军中效力,后来凭军功一路飙升至国公,可始终却还是习惯用一把缠铁枪。”
程咬金祖上是北齐的官员,家里算是个小士族,也是地方上的豪强地主,家里有钱,而且他家是山东人,那边民门彪悍尚武,所以程咬金年轻时就学马槊了。
后来隋乱,程咬金在地方招募壮丁,拉起一支队伍保卫乡里,最后见大隋无望,便带队伍上瓦岗山投李密去了,百战功成,最后成了大唐的国公上将。
“你上次不还说他在你家喝了酒后,差点把你家柱子砍了?”
“那是喝了酒之后,再说了,谁去别家做客还披着铠甲,提着马槊去的啊?程公当日是把我家下人劈柴的斧子夺了去的。”
李逍哦了一声,看来演义还是有很多地方不能相信啊。
隋唐演义里,程咬金可是一个相当无赖的混世魔王啊,而秦琼则是忠义无双的大孝子。演义里说老程早年是个混混无赖,靠卖私盐过日子,但据李逍的了解,大唐开国以来,其实并不禁私盐。
干脆点说,其实自隋到唐朝如今,其实朝廷并没有实行盐专卖和征盐税这么个政策,盐这东西,朝廷允许商民去制盐贩卖的。没有专卖和重税,自然也就没有私盐的暴利,所以也就没有什么私盐贩子。
历史上唐朝的私盐贩子,最有名得是晚唐之时,黄巢、王仙芝这些反王,而那也是因为中唐之后,朝廷开始盐专卖和十倍盐价之重税导致的。
程咬金既没贩过私盐,家里也没穷过,人家是地方豪强,大地主出身。
如今程咬金是卢国公,还是左卫大将军,兼检校屯营兵马。
这两个官职表示什么呢,左卫大将军,自然是十二卫之一的左卫军总司令,而检校屯营兵马更不得了,盖因如今的这个屯营兵马,正是皇帝准备改编为羽林军的那支御林军。
薛五正是呆在这支屯营的飞骑中,而程咬金正是亲自统领这支御林军,可知皇帝对他的倚重了。
当初太宗驾崩,程咬金自翠微宫奉敕统率飞骑军护卫皇太子李治回朝继位,并在左延明门外连续宿卫三个月。
开国大将中,李绩如今是宰相,位在中枢,实际上却等于是交出了兵权,不过问军事。
唯程咬金,那就是京畿御林军的大统领啊。
程家和薛家住的相隔有点远,程家的府邸在长安的东城,长安东贵西富,程咬金住的还是东城的上半城,号称勋贵云集之地。
骑着马一路不敢快,缓缓的骑了有小半个时辰,才总算是到了。
“程府好气派啊!”
“可不是,独占一坊四分之一地,先帝和陛下厚爱,几次将相邻之地赏赐,于是程府始有今日之规模。”
做为大唐军方的几座山头,程咬金享受着极高的待遇。
右领军卫中郎将薛仁贵到了门前,都立即下马,派随从奉上帖子求见。
程府中。
六十五岁的程咬金大白天的却在家里喝酒,只不过自从那天喝过一次烧刀子后,老程再喝其它酒都觉得寡淡无味,跟喝水一样的没劲头。
什么三勒浆,酸酸甜甜的,什么葡萄酒,同样是酸的。
“公爷,薛仁贵将军求见。”
“小薛啊,不见。”程咬金不耐烦的挥手。
那管家好像早料到程咬金会这样说,“薛将军说,今天特意带来了一瓶烧刀子,还把那位酿出烧刀子的人带来了。”
“哦,那赶紧把人请进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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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 第65章 跟我走
程家的门子客气的请薛仁贵一行入府,打开了侧门。
这已经是很高的待遇了,毕竟他们走的是正门,虽不是从最中间的大门进的,但如程家这样的高门,他们家的大门可不是谁都能走的,也就是皇帝亲临,或者是中枢的几位宰相到了,才可能让程家打开中门迎接。
一般的文武官员,只要不是穿紫绯色官服的,连从这大门侧门进的资格都没。
李逍感叹着程家的朱漆大门和门上的大铜钉泡,还有门前的那两排戟时,一道长长的大笑声已经在耳边震响。
“哈哈哈哈哈哈!”
“老将军来了。”薛仁贵转头提醒了李逍一句,也大笑着迎了上去。
大唐的老中二代猛将走近,然后程咬金直接越过了薛仁贵,走了过来。
“小薛说带了那位酿出烧刀子的人来,嗯,他今天就带了两个人来,总不可能是薛小五,那肯定就是这位了。不过这么年轻,怎么可能,小薛,你不会是耍我老程吧?”
堂堂右领军中郎将薛仁贵,皇帝跟前第一御用打手,居然被程咬金左一句右一句的喊小薛,可薛仁贵还没有半点不高兴,脸上一直带着笑。
“我如何也不敢欺骗老将军啊,这位是我的小友,也是五郎的朋友,蓝田秦岭北麓山中的一位妙人。之前老将军喝的烧刀子正是他所酿,而且透露个小秘密给老将军,如今你府上新从宫里得赐的霜糖,其实也是这位小友的秘方改进的,要不然哪有那么白。”
“嗬,还真是人不可貌像啊!”
程咬金听了围着李逍打转,一双眼睛左瞄有瞧,一边看还一边摇头道,“年轻,实在是太年轻了,宫里近日赐下的霜糖确实比之前的更白,不过口说无凭,得有实证才行。”
李逍也在打量着程咬金。
国字脸,红脸膛,浓眉大眼,鼻子有点塌,嘴很大,一把年纪了牙齿却都还很整齐而且挺白,关键是他的那脸络腮胡居然还带点金色。
也不知道这究竟算是缺少微量元素呢,还是因为带有点胡人血统,毕竟魏晋以来,北方胡化很厉害,尤其是当时的河北河南之地,汉胡通婚联姻,混血的情况不少。
程咬金长的高大壮硕,犹如是肚子很大,听说隋朝时大将王世积肚子更大,号称腰围十带。
“小子,叫什么名字?”程咬金问。
李逍微笑着躬身拱手,“小子李逍,家中排行第三,关中蓝田县蓝溪乡人,乡野闲人一个,今日得薛将军提携,得以前来拜访战功彪炳天下闻名的程老将军,实是三生有幸,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小子幼年之时就曾听说过许多程老将军的威名事迹,想不到如今老将军身体还是如此雄健!”
“别说那些有的没有,酒呢?”程咬金没有半点帝国宿将名臣的架子,倒像是个老酒鬼一样。
哪有这样的主人,客人上门,急着就问人家带来的礼物的。
不过人家身份尊贵,这倒可以称之为洒脱率真了。
薛仁贵似乎对这一切早就习以为常了,直接把准备好的那瓶烧刀子拿了出来。酒是李逍酿的,但酒器却已经换过。
李逍酿酒的时候,是直接拿一个葫芦装的,这东西乡下人自家地里种的,根本不要钱。
到了薛仁贵的手里,当然不可能拿这么粗鄙的东西装酒来送礼,他换了出自河北邢窑白瓷坊出产的名贵白瓷瓶装酒,瓷瓶很白,瓶身上还画了一副仕女图。
一看就高端大气上档次了许多。
不过老程明显不是爱这口的人,看到这瓷瓶还不满的道,“上次那烧刀子不是用葫芦装的吗,怎么这次换这瓷瓶了。”
“酒还是一样的烧刀子,烈火一般。”当年辽东战场上威名震慑高句丽人的白袍大将薛仁贵,此时却跟个弟子一般的客气着。
程咬金接过,打开。
顿时一股子酒香扑面而来。
他不由的精神一振,“好酒,就是这个味!”
李逍在旁边陪着笑,其实这只是用最简单的蒸馏法蒸出来的酒,取名烧刀子,是因为这酒没有经过窑藏,酒气很重,一般说这种酒是生酒,酒得经过窑藏之后,才能沉淀,会变得淳香。
真正的好酒不是那种扬于表面的烈,而应当是饮的时候口感好,不辣人,但饮后却自有后劲醇香起来,那才是好酒,而且还喝了不上头,第二天不头痛。
而李逍现在的这种烧刀子,只算是最初级版的白酒。本来他就没打算用来喝的,最开始的目的就是打算蒸一些烧酒出来,用做消毒以及酿点花露水什么的,也就没追求什么口感之类的。
谁能想到,会被薛五撞上,还捎了瓶给薛仁贵,薛仁贵又被程咬金给撞上。
一口酒下去,火辣辣的感觉升上来。
酒入喉咙,流入腹中,感觉从丹田之处升起一团火,直升腾而上。
程咬金的脸更红了。
他长吐一口酒气,拍着大腿,“对,就是这个味,就是这种喝下去肚里烧刀子一样的感觉,爽!”
“老将军,这酒性烈,火气重,后劲也大,得细品慢喝,切莫贪杯啊。”
老程却不理会,又喝了一口。
一边喝,一边还皱眉苦脸的,可表情虽如此,心里却高兴。
连叹好喝。
“这酒真烈,喝酒就得喝这样的烈酒。男人嘛,尤其是我等这般从伍军中,征战沙场的将领,就得骑烈马喝烈酒。小子,你倒是个人才,先弄出霜糖更白的秘方,如今又琢磨出了水酒更烈的法子,了得。干脆,来我屯营里当个差,我保你个飞骑军的职差,你也不用担心吃苦受累,到了屯营,你就负责指点酿酒就好了。”
之前薛仁贵说要收李逍做亲卫,安排他进右领军卫。如今程咬金又开口了,一说话就是让他进屯营做御林军。
“多谢老将军好意,我之前得薛将军提携,陛下已经让我在少府寺里领了个府史的职事了,恐怕无法受领老将军提携。”
“少府寺?那不过是些工匠呆的地方,有啥出息。要来,就来屯营,天子亲卫,将来建功立业,百战封侯,岂不痛哉?”




逍遥小地主 第66章 一条捷径
(感谢一顿大餐、柱书虫虫两位的打赏,谢谢。)
“哎呀,多少人想当府兵还当不上呢,何况你还有薛将军和程老将军亲自提携,多好的机会啊。这一进去,就是屯营飞骑呢!”
李家大院,大彪有些遗憾的道。一边叹息,他一边拿屠刀砍着猪筒骨,其实大彪家里世代都是屠夫,一辈又一辈,虽说也是拿刀的,但跟人家拿军刀的府兵们比起来差远了,起码人家当府兵,有机会建功立业,封妻荫子,而他们除了挣点猪下水吃,还有什么。
当初江南造反,大彪倒不是那种真的吃不下饭的人,他是主动投的义军,就是因为心里有一份功业梦。可惜加入义军不到三月,虽说也封了个将军,但不过是场转瞬就醒的梦而已。
“当兵有啥好的?”李逍搬了个靠椅躺在一边晒着太阳,“都说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如今可好不容易是太平盛世呢,一般人都能远离战争和杀戮,咱又为何还要往那刀兵上凑?”
“打仗可是要死人的!”李逍拖长着声音点醒大彪。
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薛仁贵、程咬金等这些名将的功绩背后,哪个不是无数白骨铺出来的。
这年头,打仗可是高危职业。
冷兵器战争,刀兵无眼,谁知道哪根弓箭不长眼就射你身上了。就算运气好点,没中刀没中箭的,可也难保不会因为断粮之类的饿死,或者说因为水土不服得病死,甚至可能因为一场寒流就感冒死了。
要让李逍总结个什么古代士兵的一万种死法,估计都没问题。
据说,古代士兵真正在战场上战死的极少,更多数是死于伤口感染,还有瘟疫、疾病、断粮、缺水、冻饿等。
反正,能活下来,还能建功立业的,不一定是最强健的战士,但肯定得是运气极好的,运气不好的,也根本不可能一场场战斗中活到最后。
李逍上辈子总觉得自己运气不太好,买奖票就没有中过五块以上的。
刚穿越而来的时候,那一段江南逃亡的日子李逍可还记忆犹新,如惊弓之鸟,又如丧家之犬,惶惶而不可终日,东躲西藏,朝不保夕,每天吃不饱睡不好,人都快崩溃掉了。
现在好不容易稳定下来了,让李逍去当兵,去挣什么功名,他还真不愿意。
其实说到底,当兵有什么好?普通穷苦百姓,希望的是通过当兵能挣得田地钱财赏赐,地主子弟们想的是能够有个上升的途径,希望借当兵立功能够进入仕途。
那些勋戚官员子弟当兵,是为了家族的名誉,也为了自己的前途。
而李逍自己现在已经有九百亩地了,田地、宅院都有,还有妻子、妹妹这样的亲人,还有不少朋友,生活挺安定。他又没有其它兄弟会跟他争产业,这些产业都是他一人的。
日子这么逍遥,何况还去拼命呢。
那些百姓们想去当兵拼命的东西,他都拥有了。
“我是不想当一辈子屠夫,杀一辈子猪。”大彪一刀砍断一根大筒骨,语气里透露着一丝落寞。他们家祖祖辈辈杀猪,他甚至都记不得是从哪代开始的了。
“那你想做什么?”李逍问。
虽然大彪在院里是个好帮手,但李逍也愿意帮助他成就梦想。
大彪有些茫然,他似乎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他看了看李逍,眼睛亮了亮。
“其实我挺羡慕你的,从江南回来,这里还有一个家。有等你的妻子,有可爱的妹妹,如今你在这里立下足,有田有宅有家人,衣食无忧,受人尊敬,挺好的。”
衣食无忧,受人尊敬,也许这就是大彪想要的那种生活。
“如果仅是这样,其实这并不是很难的,你也不一定非要通过当兵才有机会得到这些。”
“可如果不上沙场拼命,我一屠夫,又哪有机会改变如今的身份呢?”大彪不解。
人与人的身份阶层似乎生来就已经注定了,父亲是屠夫,儿子将来也会是屠夫,父亲是佃户,儿子将来也会是佃户。
只有极少数的机会,把握住了可以改变这种命运,一是当兵立功,一则是读书科举。
不过科举这条路极窄,并不适合大多数如彪子这样的人。对他们来说,唯有当兵,才是一条出路。
可他们想当兵也难,府兵征选条件严格,他们很难入选。
李逍倒是有机会当兵,可他却拒绝了这么好的机会。
“改变命运的机会有很多,路也有很多条,相信我,你是我的朋友,我们一起努力,我会帮你实现你的这些梦想的。其实我可以教你一条捷径,这条路要轻松的多。”
‘还有捷径?’大彪愣了,然后有些兴奋。
“捷径就是钱,就是你腰里袋中的孔方兄,钱不是万能的,但却能帮你解决很多问题。比如说,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买田置地。当你有了足够的田地,你就成了一位地主,成了地主,你就能受人尊敬。”
“这么简单?”
“对啊,就是这么简单,其实并不是多难。”
“可是如何有很多钱呢?”
“哈哈,这就是我们要努力的啊。”李逍拍拍腿道,虽然说其实在古代,金钱的作用没那么大,但也确实是一个打破阶层固化的一种捷径了。
许多人都是走的这条路,赚钱,然后买地,成为小地主,再租地经商,积累家业,扩张实力,然后寻找靠山,稳固地位,再花钱供家中子弟读书或习武从军,将来有机会出一个真正的官员后代,这样家族就从地主晋升士族。
这条路会很漫长也很艰辛,但无数人也确实就是这样一步步过来的。
像刘大脑袋,如今家有良田千亩,还有牛马行,钱财也不少,蓝溪乡里也算是数的上号的大户了,但人家年轻的时候,给地主放羊的,到十八岁的时候都还没穿过一双鞋。
“我只会杀猪。”彪子有些失落的道。
“其实你可以改行啊,比如说当个厨子,你做的菜其实挺不错,尤其是你弄的大骨头汤和炖猪头更是一绝,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已经远超我这个师傅了。我们上次不是说要到街上开个饭馆专做炒菜吗,我觉得可以让你去做掌柜的,我给你两成身股,不用你出一文本钱,你帮我盯好店里,亏了算我的,赚了我们二八分成,可以吧?”
彪子觉得嗓子眼堵的厉害,什么话也都说不出来了。
“不用说什么客气话,咱们在江南的时候,那都是互相救过对方命,还不止一次了。说那些客气话,就显得太矫情了。把店开好,有钱大家一起赚。若是生意红火了,咱们以后再开分号,开到长安、洛阳去,有钱了,你也买田置宅,也当个员外老爷!”
“中!”彪子猛点头,这副未来画卷的描绘简直太美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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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 第67章 美人
大院新房的卧室里已经盘上了火炕,在李逍的坚持下,夜里还会点上个把时辰的灯。
都是良田千亩的地主老爷了,总不能天黑就睡觉吧,那这冬天的夜晚也太漫长了。
火炕好烧也很暖,摆上松木打的炕桌,炕上铺着芦苇编的炕席,披上一件羊皮袍子,坐在炕上在油灯下看会书。婉娘则坐在另一边做着鞋,女人的手里无论什么时候总是没有闲的时候。
虽然家里如今有了粗使婆子,也有了使唤丫头,甚至厨房里还有厨子和火工,可婉娘也不肯闲着。帮李逍做衣服,里外的她都要包了,甚至是袜子也由她自己做。
还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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