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小地主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木子蓝色
做鞋是最费时间和精力的,尤其是纳千层底儿。
“晚上就不用做鞋了,这灯也不够亮,伤眼睛。反正我的鞋也够穿了,做那么多也是放在那里。”李逍有些心疼这个婆娘。
婉娘抬头看了李逍一眼,“你也莫再看书看账了。”
“天还早呢。”
这冬日里天黑的早,大家饭也吃的早,都是趁着天还没全黑就吃了饭,没谁家还特意点灯做饭,灯下吃饭的,费那个蜡和油不划算。
吃太早了也没啥活动,原来没炕的时候,大家还会烧个火塘,围一圈人坐着烤火御寒,现在都有火炕了,谁还愿意再烤那个火吃那个烟和灰啊,都是早早上炕了。
各家上各自的炕,各钻各的被窝。
有媳妇的倒也不闲着,就可怜那些光棍儿了,夜更漫长更难捱了。
李逍合起账本,其实也没啥可看的。李家现在的情况一切都好,既没外债,又没什么危机。
家里名下如今总共有九百亩水浇地,还有二十亩祖坟田,如今是冬季,地里全都荒着呢,也不用理会,都冻的硬实,得待来年开春。
外面天冷,各家的仓里也还有粮食。
上次进贡霜糖脱色秘方赏下的钱也还没动,十贯钱,外加一百匹绢都在,空间里的那些黄瓜最近还在卖,隔两天摘下来送次货,价格如今已经下跌了一点,但差不多每次卖的千根黄瓜,还是能带回来千多文钱的。
这生意基本上是无本生意了,虽然李逍对外说这些黄瓜是从另的商人手里接过来的,但至今大家都从没见过那上家商人,虽然有怀疑,可李逍只字不提,大家倒也没有去深究,这毕竟是东家的秘密。
学堂那里有杨大眼管着,也还不错,李逍偶尔去客串一下,有时赵先生和婉娘也会去上下课。
大彪则主要负责体育操练这块,每天早上的跑步和做操,现在基本上都是由他负责带队和监督,学生们倒也已经跑习惯了,从早初的每天早上跑五里,现在都已经变成跑十里了。
靠着那些自费生收的学费,倒能维持学堂的开支平衡,有了这几十个学生,大院里还十分的热闹。
李逍当初说了,要把这些学生当成侍从骑士来培养,也正是这样做的,管他是佃户子弟还是地主家子弟,只要是学堂里读书的,除了每天早上的锻炼,和上下午的课程外,他们还要轮流值日。
值日的内容包括打扫李家大院的卫生等,等开春后,李逍甚至打算弄些地给学堂,让他们亲自负责种地种菜,自给自足。
家里原来的两个丫环,李逍嫌丑,便让她们去做其它的事情了,而让学生们轮流负责端茶递水这些活,用李逍的话来说,这不是用童工,剥削学生,而是要锻炼他们。
教他们一些日常礼节等。
“我已经打算在蓝溪街上开家饭馆,就让大彪去做掌柜兼大厨,再带几个人过去,凭我们家的炒菜和卤菜,肯定能够一鸣惊人。”
“开饭馆本钱不小吧,而且也不一定就能做的好啊?”婉娘始终觉得守着家里过日子比较好。
“光靠田地收租哪里行,你看哪家地主不搞点店铺商队等,田地收租这是基本,而做些买卖这是活钱活水。饭馆不会亏的,我们守着这条大路,来来往往这么多人,总都要吃饭的。”
“可店子花这么多本钱,你不去哪能放心?”
“所以说我给了大彪两成银股,而且也跟过去的人都说了,去的都会有薪水,只要勤恳踏实,干满一个账期三年,就可以给身股,以后每过一个账期,表现的好的,都还会继续加身股。大家在我们饭馆里干活,不仅仅是我们的伙计,他们也是给自己挣钱,当然会很努力认真干的。”
银股、身股这套来源于历史上明清时期的晋商,银股就相当于真金白银的出钱入了伙,不但有分红权,也还有相应的转让、继承和表决权,这就相当于真正的股东了。
而身股,则是东家有条件赠送给员工的股权,只拥有一般股份的分红权,但不具有继承权、转让权和表决权,而且必须是在店里做事时才能顶身股,如果离开,就自动收回,也不再享受分红权。
给大彪银股,给其它伙计们身股,也是为了让大家更有积极性。给人打工拿死工资,怎么能和给自己赚钱更有积极性呢。
虽然说这样一来,得拿出些收益来分给大家,但李逍始终认为这种方式能赚到更多的收益。
大彪跟他来到这里,但他并不是自己的仆人,他是自己的朋友,如今算是半个李家客人。他今天提出自己的梦想,李逍当然也得重视。自己出点本钱,让大彪帮忙管理,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婉娘,我看你爹最近又在研究他的药方,老爷子是宝刀未老,雄心不已啊。要不然,咱们也干脆在街上给他也开一个医馆好了,我们出本钱,老爷子坐馆,再招几个伙计学徒,这医馆也就开起来了。”
老爷子有些医术,而百姓总是离不开医馆药铺的,蓝溪街上有医馆和药铺,但远没有饱和,先开个小点的医馆,赚钱是肯定的。
“开医馆得不少本钱,又是租铺子又是进药还得雇人。”婉娘道。
“那又有什么,开医馆总不会亏钱的,咱们先开个小点的,这点本钱我现在不是拿的出来的。我们出钱,老爷子去坐馆,五五分成,怎么样?”
婉娘轻笑,“什么五五分成啊,我爹又没有其它儿女,他赚了钱不还是我们的。”
“也不是这么讲,老爷子也还年轻呢,现在也才五十出头吧,再找个女人也不是不可以,这老树逢春再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也是正常啊。咱们先把规矩立好,将来也不会有矛盾。”
这个时代的人都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宗接代延缓宗族血脉是十分看重的事情,若是无后绝代,可是要被人骂的。赵大夫以前是条件不好,死了女人瘸了腿,还带着个年幼女儿没钱再娶,而现在条件好了,李逍认为帮老丈人再娶个年轻寡妇什么的并不为过。
若以后老丈人又有妻子儿女了,那医馆的收益肯定得分清的,不能闹出矛盾来。
“还是你想的周到,明天我就去问问我爹,要是他愿意,那咱就帮他在街上开个医馆。”婉娘高兴的道。
开饭馆和医馆,这是不太容易赔钱的买卖,花点本钱投入,但以后就成了下蛋的母鸡,源源不断的有收益,总比把钱扔在家里埋在地下划算的多。哪怕说这年头的铜钱不贬值没通货膨胀,可不让钱下崽就是罪过啊。
“三郎,遇到你真是我几世修来的福份。”婉娘挪过来,直接把半边身子依偎到了李逍的怀里。
暖香入鼻,真好闻,李逍不由自主的多吸了几下鼻子。
哎,来到大唐这么久了,终于开始过上安稳的日子,这漫漫寒冬长夜里,一盏昏暗的油灯,屋外寂静无比。
简单无比。
“三郎,我身上好闻吗?”
“很香。”李逍很老实的说道,见过无数大风大浪的李逍,突然觉得灯下的婉娘也变得妩媚动人起来了。
皮肤似乎也变好了,变得更有光泽了。
“我身子前天就干净了,今天还特意洗了个澡。”婉娘的声音越说越小,却已经是明示了。
李逍回来后,跟婉娘天天同一张床上睡觉,但还从没圆过房。
今天婉娘终于鼓起勇气直接明示了。
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
“婉娘,你今天好漂亮!”
灯下看女人,真是越看越美丽了,李逍觉得自己好像有些蠢蠢欲动了。
“三郎,要我!”
婉娘闭起了眼睛,好像一朵任君采撷的花朵。
面对这样的邀约,是个男人都无法再拒绝。两个人也一起生活了这么久,不再是两个陌生人,李逍这段时间也一直在适应她就是自己的妻子,余生的伴侣这个事实。
如今终于水到渠成了。
李逍低头,吻上了她的唇。
一声嘤咛。
“三郎,吹灯!”
李逍扭头猛吹一口气,灯火摇曳了几下,终于灭了。
室内陷入无边的黑暗,只剩下两个清晰的喘息声。
喘息声越来越重,越来越粗。
逍遥小地主 第68章 独此一家
早上,一不小心就睡过了头。
新盘的火炕睡的实在是太爽,再加上昨天晚上开垦了块地,也累的不轻,这一觉都睡到了日上三竿。
睡觉睡到自然醒,伸手打个哈欠,枕边已经无人。
“夫君醒了。”
门推开,婉娘走了进来,今天的婉娘显得格外的精神和妩媚,面如桃花,细看,才发现她今天居然还抹了腮红,擦了胭脂,头上也插着那个李逍送的金钗,头发盘的也格外的利索。
特别是身上那套大红的裙子,更让人显得妩媚。
李逍发觉,这么一收拾下,婉娘也不再是那个朴素的样子,立马焕发了光彩来。
“你今天好漂亮。”李逍夸赞。
婉娘微微一笑,端上来一个托盘,“看你睡的觉,就没忍心叫醒你,让你多睡了会。肚子饿了吧,这是给你留的早餐,蒸饼和鸡子,还有粥。”
带着热气的包子,还有两个煮鸡蛋,一碗粥,浓浓的爱心早餐。
这日子,让李逍都有些沉迷了,真是温柔乡啊。
地主的生活其实也是可以非常的逍遥的。
包子咬一口,油流了出来,韭菜猪肉馅的,汤汁鲜嫩,那叫一个好吃。特别是这个包子皮薄而且还很松软,比起寻常的大唐版蒸饼不知道好吃多少。
“今天的包子真好吃,娘子你也吃一个。”
“我吃过了。”婉娘笑道。
李逍看着手里的包子,知道她肯定没吃,这可是白面做的包子,这个傻女人哪里舍得吃,何况还是肉馅的。
“一人一个,我吃不完。”
推辞不过,婉娘才接过一个包子小口的咬了起来。看她吃东西,真的很斯文,跟个小猫似的,李逍吃东西则很有几分饥民的感觉,跟狗抢食似的大口吞咽。
“夫人厨艺这方面真的是很有天赋,这包子的做法我就跟你说过一回,你如今就已经做的比我还好了。”
大唐其实也有包子馒头甚至是花卷,不过基本上都叫蒸饼,而且做法上还是有些区别的,如李逍的这种包子很少有。
“我觉得夫人可以在家里找两个机灵点的仆妇跟你学做这些包子馒头,然后让她们跟彪子去街上饭馆里。只要她们能活到你们六七成的手艺,肯定能让店里生意更红火。”
“哪有这么夸张。”婉娘一脸幸福模样。
“我说的可是实话,咱们家的这个包子、馒头确实不一般,长安城的蒸胡我也吃过,味道只能说是一般。对了,咱们饭馆里以后就叫包子、馒头、花卷、馍馍,不叫什么蒸饼蒸胡的,咱们得独此一家。”
“大家都叫蒸饼,叫包子馒头别人会不会弄不明白是什么东西啊?”
“这叫品牌意识,咱们还可以把咱们的包子馒头前加个蓝桥名,或者直接叫李家庄包子,这样以后大家吃过后就记住了。别人以后想学我们,也学不来。”
大家做的都是蒸饼,独李家卖的却是包子馒头,这就是不一样。
做生意嘛,就得差异化经营,比如李逍要开饭馆,就没想着开普通的,而是打算以炒菜为主,兼卖包子馒头这些面点,面向的顾客群也主要以过路的商旅宦官等为主,做杂不如做精。
只要做好一群客户,其实就已经足够了。
“如果店里也卖白面的包子馒头那也不容易的。”
这年头,在北方地区,尤其是关中地区,种植最多的粮食还是粟和糜,也就是小米和大黄米,其实才是麦。
而且普通人种的麦子收获后,也基本上是直接去壳后煮麦饭吃,磨成白面的少之又少,主要原因还是磨面费用比较高。
这年头,地主豪强和那些士族大户才能占据河渠,修堰拦水建水碾磨坊,这些水碾磨坊碾米磨面的加工费不低,如长安城的的水碾磨坊,一座一年甚至能赚上千贯钱,可知利润之巨大。
利润大,自然也意味着加工费用高。普通百姓哪愿意费那个钱,于是大多直接煮麦饭吃,味道虽然差,可毕竟不用再额外花钱,何况麦磨成面,还得耗费不少呢。
婉娘认为,如果李家的饭馆以后也做白面包子馒头花卷这些,那磨面的开支又得增加一笔。
若再算上炒菜的油钱等,这新饭馆开业后的成本比普通饭店就要高出许多了。
“有投入才有产出,咱们开饭馆的不用怕这些,不管面粉多少钱,咱们做出面点来,都是加价卖出的,总不会亏的。况且,咱们针对的顾客本就是比较高消费能力的人群,既然能吃的起炒菜,还会吃不起白面包子馒头吗?”
吃完早餐,李逍来到院里开始迟到的晨练。
大彪早在那里候着了。
“三郎,我想好了,我愿意去蓝溪打理饭馆,不过两成的银股我不能收,我没本钱投,说实在的,从江南来到这里,能够改头换面重头再来,我已经不知道多感激三郎了。那边饭馆我帮着管,当个掌柜的就行,拿份工钱就好。”
李逍蹲了个马步,吐了口浊气。
“大彪,咱们都是过命的交情,死人堆里趟过来的,好不容易才活下来,所以不要讲那些客套话了。我让你一起干饭馆,并不是可怜你,而是觉得你有这个能力干好,虽然我拿的本钱,但你出面打理,咱们二八分成,有钱一起赚。你若觉得占便宜了,那你就好好经营,让饭馆多赚钱,那你不就是还了我这个人情了吗?到时我还跟着赚了呢。”
“那我还是拿身股吧,两成身股,赚了钱分红,不赚钱我就不分。”大彪坚持。
“一家人就别说两家话,你又不是普通的掌柜,你是我的合伙人。两成银股你愿意就干,不愿意,我找别人去。柱子、二狗,他们估计都愿意干。”
大彪一听不乐意了,“柱子和二狗这俩小子还太年轻了,他们去我都不放心。除非老杨去还差不多!”
“大眼得替我管着私塾呢,还得管账,哪有空去管饭馆,再说老杨吃饭还行,做饭开店这块还真不在行。你也别说了,这事情就这么定了,你家里挑两个人跟你过去,先去找店盘店,然后我给饭馆规划设计一下,你按采买各种东西准备开业吧。”
话到这份上,大彪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三郎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亏本的。”
“我相信我的眼光,明年我们开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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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 第69章 老匹夫
朝会结束,百官退朝。
金殿之外,左武卫大将军兼检校屯营兵马一脸不快,他一双大眼怒瞪着旁边同行一人,这人同样高大魁梧,却是比程咬金年轻不少。
“姓薛的!”
“程老匹夫!”被喊做姓薛的那位也不客气的喊道。
“有种出去大战三百回合,手底下见真章!”
“谁怕谁啊?”
满朝之中,敢跟程咬金这样叫阵的还真没几个,不过这个姓薛的自然也非同一般。
程咬金眼下是左武卫大将军,这姓薛的则正好是右武卫大将军。程咬金爵封卢国公,薛万彻爵封武安郡公。老程的儿子尚太宗公主,而薛万彻更是直接尚了高祖的公主,论辈份那还是当今皇帝的老姑丈。
薛万彻向来恃才傲物、盛气凌人,不过有脾气的人自然也是有本事的。太宗晚年的时候,曾经当今名将,唯李绩、李道宗、薛万彻也。可知道李世民对他的评价之高,据说当初程咬金因为自己没被点名,还一直耿耿于怀。
程咬金觉得薛万彻本事不如自己,自己当年在秦王府效力的时候,薛万彻那个时候还是在太子建成的手底下呢。玄武门之变,薛万彻可是被自己打的狼狈而逃的,有什么资格骑到自己头上。
而薛万彻呢,也有些资本。他父亲是隋朝的大将军薛世雄,自己兄弟四个,在唐朝那都是爵封郡公,各个都是当朝大将,又娶了公主,当然有些得意的。
本来就不怎么对付的两人,今天在朝上又怼上了。
皇帝早朝决定将屯营改编为羽林军,从十二卫府中独立出来,这个羽林军的大将军一职,自然得是一员资历老,本事强的大将来当。可有资格的也就程咬金、薛万彻等几人而已。
程咬金自认为本就是原屯营检校,自然应当是自己当大将军,结果薛万彻不服,认为程咬金老了,这羽林军大将军应当由自己这样的年轻人来当。
本来板上钉钉的事情,经薛万彻一搅,皇帝便说要再考虑下做决定。
然后皇帝又决定派兵征讨高句丽,这个时候薛万彻自信满满的请求统兵,皇帝也同意由这位大将来当平壤道行军大总管,结果程咬金马上跳出来反对。
最后,皇帝也没马上决定让薛万彻统兵,只是先定了右领军中郎将薛仁贵和左武卫中郎将苏定方为副将,主将待定。
朝会结束,两人一出金殿,就恨不得撸起袖子干上一仗。
“程老匹夫,你还能骑的动马吗?”薛万彻叫嚣。
程咬金嘿嘿冷笑,“老夫六岁开始习武,八岁开始骑马,二十岁时便上阵杀敌,砍下的人头都比你整个薛家人都多。如今虽然六十有五,但论战阵功夫,却怎么都比你强的。不像你,自吹什么名将,还记得当年你随罗艺征讨窦建德却兵败后被人家俘虏剃光头的事情了?”
“对了,当年高祖皇帝将丹阳公主许给你,可你呢,新婚之夜,结果却蠢得连夫妻之事都不懂,气的公主数月不与你同席。后来,还是太宗皇帝召你入宫,让我和叔宝、敬德等人一起教导你之事了?”
揭人不揭短。
这席话,让薛万彻面红耳赤,彻底怒了。他平身最气的三件事情,一是当年随罗艺在幽州时征讨窦建德叛军,结果却全军覆没,兄弟几个被俘不说,还被剃光了头发,奇耻大辱。
第二件事情,则是当年他在废太子建成手下,结果玄武门之变被打的狼狈而逃,逃到终南山许久不敢出来。
这第三件事情,自然就是当年尚高祖的丹阳公主,结果丹阳公主嫌他粗鄙,不肯与他同房,还反而对皇帝说是他蠢甚,不懂得夫妻之事,太宗还把他召进宫,让程咬金、柴绍等一群人教他,弄的他极没面子。
现在程咬金当众他揭伤疤,如何能忍。
“住嘴,无耻老贼!”
两人边走边吵,眼见得都要动手了,旁边的一群文武官员都无奈的上前劝说。
这两人,一个程咬金,那是凌烟阁功臣,帝国名宿老将,资历老。一个薛万彻,则是向来盛气凌人,人家薛家几代的将门,军界大佬。
两人吵架,大家都不知道要怎么劝说。
最后,还是李绩走了过来。
李绩在军界那也是声名赫赫,当年仅次于李靖的军方大帅。太宗晚年重李绩之才,特意把他按在河东十几年时间,就为了将来太子继位之后可以提拔重用李绩,示恩于他。
李治继位之后,果然重用李绩,将其请入朝中拜相,如今不统兵,却入中枢为相,算是出将入相的典范。
“老程、老薛啊,这可是宫中,你们这样吵,成何体统啊,要我说,你们也别这样吵吵了,有什么事情要吵成这样呢。都是大老粗,不如我请客,大家喝顿酒,也就罢了。”
李绩的面子得给。
程咬金跟李绩的关系更近些,当年都是瓦岗的老战友,还都是太宗的心腹臣子,不比那个薛万彻,向来不是一个圈里人。
“既然英国公开口,我老程自然得给这个面子,这样吧,只要姓薛的愿意跟我一起喝三杯酒,我就与他和解。就是怕姓薛的没这胆,也没这酒量。”
李绩一看程咬金那眼神,估计这老家伙又心里死坏。
“你这三杯酒,是多大的杯啊?”
“我知道姓薛的酒量不好,喝几口就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我也不为难他,就那三两的杯子来上三杯吧。”
三两的杯子,三杯不过九两,半斤多点儿。
一般人喝上半斤酒,倒不是什么问题,就算薛万彻酒量不好,应当也是没问题的。
“敢还是不敢?”老程对着薛万彻挑衅道。
薛万彻看了看老程,又看了看李绩,冷哼一声,“好,看在英国公的面子上,就陪你喝三杯。”
“老程,你看老薛也同意了,那就这么定了,酒后把手言欢,莫要再这样纠缠不休了。”
程咬金呵呵的点头,当下说好各自离开。
出了宫,程家叫来随从,“赶紧回家去找五郎,让他去蓝田找李三郎弄两瓶烧刀子来,一定要烈,越烈越好,这回看我不搞死姓薛的这个匹夫,跟我斗,他还嫩了点,哈哈。”
一想到酒量不行的薛万彻到时被烧刀子弄醉后丑态,他就忍不住大笑起来。
逍遥小地主 第70章 家鱼
架子上的黄瓜藤依然茂盛,一条条青翠的黄瓜从藤叶中垂下来,青翠欲滴。
已经收获了五茬黄瓜了,看样子还能收获个好几茬,一茬黄瓜现在能够带来稳定的一贯半钱左右,再收个五茬还能为李逍带来七八贯钱。
不过现在七八贯钱在李逍眼里已经算不得什么了,虽然相较起家里的佃农们来说,这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
这段时间,那眼灵泉似乎长大了一些,水更清澈而且好像更深了一些,前些天看到的那群小鱼苗,如今也长大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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