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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时光之北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孤宴南飞
“行了,你就别大声嚷嚷了。”有孩子着不住了,他感到自己的耳朵像是受到了一阵猛击,他的头都快要炸开了。
因为,他离她最近。
“哼,我喜欢,要你管。”那女孩眼见自己的表演被打断,有些不悦。
好好的气氛,都被他给搅黄了。
她觉得自己的演技很好,起码可以给九分。
“得得得,我错了还不行嘛。”
“呔,吵什么呢?”
突然,自土堆旁边跳出一个胖子。
他的个头很大。
他此刻演绎的是英雄从房梁一跃而下的场景。
所以他扮演的自然便是爱打抱不平的英雄。
“哪里来的土匪,敢来我守护的地界抢女人。”他又道。
“啊,苍天啊,大地啊。秦老大,快来救救我们呐。”这异口同声的呐喊,演绎的是被匪徒捆绑着的民众。
“呀,我的英雄。”财主女儿看着胖子,略带痴迷的道。
从孩童的视角,她的演技的确算好。
但此时若有成人在场,那么他定会觉得十分的尴尬。
至少,凌云霄是这样觉得的。
“无聊。”
他此刻正坐在远处的石崖,观看着这一闹剧。
十余年过去了,若仔细算下来,那么如今的他刚好十五岁。
可是,他此刻的样貌却像是个四五岁大的孩子。
是的,他长大了。
他的成长自他选择成为男孩子的一刻开始。
然而,相对于平常人而言,他的成长速度却是缓慢得可怜。
“放心吧,有我在。”拔出圣剑,英雄的剑光指向对面的山贼。
“呀,我的英雄好帅呀。”
……
而这位扮演英雄的胖子便是秦天。
他是这里的孩子王,今年十一岁了。
……
“呀呀呀,呐命来吧!”
接着,刀光剑影,一阵血雨腥风。
“噗啊。”
毫无意外的,一场撕杀过后,山贼口吐鲜血,中剑身亡。
英雄得到大家的亲耐,娶了财主的女儿,从此过上没羞没躁的幸福生活。
这便是他们演绎的故事。
最后的结尾,民众欢呼,大家鼓掌。
“秦老大,该是换我来演英雄了吧!”那扮演山贼的孩子建议道。
“这次我们换个新的故事。”秦天道。
“新故事?什么样的新故事呀。”
“这样,我们演皇帝与大臣们的故事。”
“那我要当皇帝。”
这时,女孩发话了。
“咱们大陵的皇帝是女王陛下,女王陛下是女的,所以应当由我来演皇帝。”她得意洋洋的说。
秦天犹豫半晌,最终道。“行,就你演女王。”
于是安排演员和剧本,新的故事又开始上演了。





解禁时光之北 第12章 成长
故事过半,大臣有些颓废,女王却是得意洋洋。
“小李子,本女王要吃果子。”
“可是陛下,皇宫里没有果子。”
“胡说,皇宫里面怎么可能会没有果子。”女王信誓旦旦。
“可您的皇宫里没有。”扮演太监的孩子有些委屈的道。
争执之下,秦天又想到了新的剧情,于是对着崖石之上的凌云霄喊道。“唉,云霄,你要不要来一起玩啊,我给你个女王爱上侠客的剧情。”
凌云霄伸出食指,摇了摇。心想还真是有够无趣。
不知为何,无论白天还是夜晚,他都很喜欢一个人坐在崖石上吹着风,沐浴着月光或者是阳光的感觉。
他觉得那样很舒服。
在这个世界,说书先生故事中的仙人并不会出现。
他也没有幻想过那天就突然从远方飞来一个仙人,然后对着他说。“孩子,我看你骨骼惊奇,可愿随我一起御剑修仙?”等等…诸如此类的情节。
因为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神仙。
相反,母猪爱上财狼,山贼宰了恶霸,阔少欺凌邻家小妹的故事倒是有可能上演。
就像方才他们演绎的那样。
虽然比较浮夸。
就在此时,山间出现两道身影。
凌云霄顺势望去,那是秦叔叔和他的父亲。
他们每天都会出去,直至艳阳西落方归。
在这段时间,凌云霄与秦天一道,由秦明的妻子云桥照看着。
说是照看,也不过是饭做好以后叫他们去吃。
毕竟孩子顽皮,不是谁都管得过来的。
凌云霄看到父亲,脸上并没有丝毫的情绪。
秦天见了却是欣喜若狂。
他跑上崖石,对凌云霄道。“云霄,我父亲和你父亲回来了。”
“我看到了。”
“你就不会感到开心么?”
凌云霄闻言淡淡的道。“他们每天都会出去,然后回来,开心二字从何而来?”
“兴许他们会给我们带来新奇的东西,或者是好吃的呢?”
“所以?”凌云霄好奇的看着他。
“我发现你这人还真是无趣唉。”
很显然,他们是彼此都觉得彼此无趣。
“呵呵。”凌云霄不以为意,随后对着他轻声道。“你父母说了,你要叫我哥哥,以后还请注意。”
“哥哥你个鬼,话说你真的比我大么?感觉我们之中就你最小,都还没有丫丫高。”
丫丫指的是此刻扮演女王的女孩。
凌云霄沉默不语,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情况。
这时,山间的人影越来越进了。
十年过去,他们的样貌丝毫未变。
每每看到崖石之上的孩子,凌忠多少都会感到有些欣慰。
至少,这也算对得起他死去的妻子。
不管需要多少年,只要知道自己的孩子会长大便好。
秦明拍了拍他的肩,微微一笑。
当初的他不明白凌忠为什么会想要离开洛阳,直到亲眼看到凌云霄的成长。
对于他们来说,一个女婴突然变成男婴那是不可能,也不应该发生的事。
不过,它却是真的发生了。
……
有风抚过山崖,鸟雀飞过枝丫。
一只甲虫张开翅膀,飞向远方,只留下随风晃动的小草。




解禁时光之北 第13章 变换
行至村头,秦明对着崖石之上的两个孩子招手。
秦天又跑了下去。
他很胖,却行动灵活,很是好动。
在这个世界,有些人的身体机能似乎总是与现实相反的。
……
月光照耀山林。
午夜十分,凌云霄又跑了出去。
他这个时候通常都会去白天的崖石上打坐。
闭上眼睛,一呆就是一整晚,直至次日方归。
除非刮风下雨。
睡梦中的凌忠睁开眼睛。
他没有说话,也没有阻止。
直到房门重新闭合,他才翻过身来,叹息一声。
这么多年,无论是多苦多累他都挺过来了。
他的这个孩子真的和其它孩子很不一样。
不像其它孩子一样摔倒了会哭闹,也不像其它孩子高兴了会笑,更不像其它孩子那般喜爱糖果与红烧肉的味道。
他的话很少。
可以说一般孩子身上该有的特征他都没有。
在这个世界上似乎也并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提起他的兴趣。
凌忠知道,这并不是代表着他成熟,而是相比正常人而言,他还缺少了些什么。
……
看着漫天的星斗,沐浴着月光。
每每至此,凌云霄便会感到仿佛有一种奇特的力量正进入他的心海。
有这种感觉是从两年前开始的。
速度很缓慢,缓慢到如果不用心去感受,便会被完全忽略。
……
日子又是一天天既枯燥,又乏味的过着。
这段时间,秦天总是带着村里的孩子捉蛐蛐,掏鸟窝。
只有他,每天都呆在崖石之上看着。
直至两年之后,桃源村里的孩子们明显长高了一些,他们又只得离开,重新换个地方生活。
这些年来他们本就居所不定。
每隔两三年就会重新换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一旦逐渐熟悉了,他们便会消失不见。
凌云霄习惯了,秦天也习惯了。
然而这次离开,他们去到了一个繁华的小城,名唤永安。
原因是秦天该上学堂读书识字了。
凌云霄没法去,就算去了也学不长。
还好凌忠倒也识字,在这方面可以手把手的教给他。
两年过去,已有十七岁的他这两年丝毫未长。
……
“等我进了学堂,以后我们能够见面的次数就会变得越来越少了,到时候你会不会想我?”秦天问。
十三岁的他明显是瘦了下来,稚气渐退,已成长为少年该有的模样。
凌云霄不语。
介时他的同窗,好友也会越来越多。
他们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不,或许自己本就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
这些年来,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原先和自己一样高大的伙伴逐渐成长,看着他身边的伙伴越来越多。
看着他们玩耍,看着他从瘦到肥,再由肥到瘦。
他的个子在不断长高,脸与身形都在不断的变化,唯有自己,始终停留在原地。
他觉得自己无法跟上时代的变迁,无法跟上他人的脚步。
他认为自己应该早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结果,然而在知晓他要进学堂之时,自己的心中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因为身体原因,他无法跟去。
他不是不想跟他们一起嬉闹,一起玩耍。
而是他知道,一旦自己同他们熟悉了,便会离开。
那样的离别,心里的不舍,会让他更加的难受。
他也不是不喜欢吃他们喜欢的红烧肉,而是他明白,即便自己吃太多的东西,身体也不会同他们一样的长大。
“唉,我问你话呢?”秦天有些不悦。
“不会。”凌云霄说。
“这么多年的兄弟,你丫的真是有够绝情的。”




解禁时光之北 第14章 青梅
锦绣二十年春,秦天开始进入学堂听课。
凌忠与秦明这对十多年的邻居也在此刻真正分开,至此以后,他们的家便不会在有机会挨在一起。
两个完全不同的家庭,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即便一路风雨相伴,也终究是要分道扬镳的。
……
锦绣二十一年夏。
秦天在学堂听课非常的认真,十四岁的他已经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少年。
他才华横溢,风流倜傥,据说在学院里还有很多的仰慕者。
再过些年,他应该能够成为永安城大街小巷都熟知的才子之一,随后考取功名,飞黄腾达,娶妻生子。
这一年来就算是节假日他都会在学院里温习功课,因为里面有很多有学问的老师,有很多有趣的同学。
他只有春节回家住过一次,还特意跑去城东看了一下凌云霄,陪他住了两天。
锦绣二十一年秋。
凌云霄在一家米店门前呆呆的坐着,他的父亲现在是米店的伙计,在里面帮工。
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不知为何,他竟有点思念秦天。
想着,他笑了起来。
他以为这种思绪应该永远也不会出现在自己的脑海。
他想做到绝情绝性,可是他似乎做不到这一点。
因为他也是一个人类,他就只是一个“孩子”。
足有十八岁的他如今还是一个孩子头,四五岁大的模样。
米店周遭自然很热闹,因为买米的人有很多。
走进去的很快便会出来。
他看着天空的流云,不知不觉间,似有什么东西捅了捅他的后背,那感觉软软的。
他回头望去,眼里出现的是一个看上去与他同大的小女孩。
“你在这里做什么呀。”她问。
那声音娇滴滴的,很好听,也很可爱。
“发呆。”凌云霄答。
“什么是发呆呀。”
“就像这样看着天空,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
“哦。”
说罢,那小女孩便在他的一侧蹲下,学着他一起发起呆来。
不过才过半晌,小女孩似乎觉得这样很无趣,于是又用手指捅了捅他的胳膊,道。“可是这样很无趣耶,我娘亲说这样时间长了,人是会变傻的,不如我们来玩游戏吧!”
“什么游戏。”凌云霄问。
小女孩很认真的想了想,道。“嗯?剪刀石头布,如果你输了就给我一颗小星星。”
“可我没有小星星。”
“自己折呀,用纸折,我可以教你。”
凌云霄觉得很无趣,不过他现在的确也很无趣,问道。“那如果是我赢了呢?”
“那我便亲你一下。”
凌云霄闻言有些吃惊,他认为不管怎样,最后的结果似乎都是自己吃亏。
就在这时,小女孩的母亲从米店走了出来。
“兰兰,我们走,该回家了。”
“娘亲。”小女孩闻言猛地站起,很听话的跑了上去,扑在母亲怀中,然后扭头对着凌云霄说。“我要回家了,我们下次再玩吧!”
小女孩的母亲也看了他一眼,笑了笑。
随后,两道身影便大手牵着小手,渐行渐远了。
“等一下再去买一些我们兰兰最喜欢吃的水果吧!”
“好呀。”
凌云霄看着,听着,也笑了笑。
心想,当然,如果还能再见面的话。




解禁时光之北 第15章 竹马
锦绣二十二年,凌云霄又要搬家了。
不过他这次只是从城东搬到了城西。
永安城虽然不是很大,但从城东到城西还是有一些距离,所以如若不是刻意使然,城东的邻居他们可能永远也不会遇到。
出乎意料的是,他这次便住在那个小女孩家的隔壁。
她叫蒋兰,小名兰兰。
挺可爱的一个小女孩。
虽然只是一面之缘,但相遇的一刻,她们都还记得彼此。
“王子,是你呀。”小女孩看着凌云霄,没有惊讶,有些欣喜。
她蹦蹦跳跳的奔了过来,很主动的帮助凌云霄提东西。
凌云霄看着她,一年不见,她似乎又长高了不少。
十五岁以前,女孩子的成长速度通常会比男孩子的要快很多。
在这段其间,那些与她们同大的孩子在她们眼里还真的就只是孩子,个子小小的,似乎一推就倒。
然而十五岁以后,她们会渐渐的发现,原先在自己眼里个子小小的男生会在一个暑假的时间突然变成高大威猛的帅哥,更气人的是他们还在成长,而自己的个子似乎永远停留了下来,再也无法追上。
“王子?”凌云霄好奇。
“兰兰,你朋友啊。”有伙伴问她。
她对着那个女孩点了点头,随后对着凌云霄道。“我不知道你的名字,所以就叫你王子咯。我叫兰兰。”
“我叫云霄。”
这算是正式认识了吧!
以后的两年里,他们彼此相伴。
……
锦绣二十五年,二十二岁的凌云霄依旧如初,他的个子让人看不出他有丝毫的成长。
十八岁的秦天却已是身高八尺的才子,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开始准备着进京赶考。
他结识了很多富家才子,通过那些才子,又认识了很多官场大人。
他们对他都很满意,有意提拔一下,将自家女儿许配之。
三年来凌云霄只见过他五次,他不在视他为唯一好友,而他在落寞之余,难免也会替他感到开心。
“我要上京赶考了。”他说。
“你一定可以高中的。”凌云霄说。
秦天有些诧异,随后道。“谢谢。”
于是三个月后,他又要搬家了。
这次不是简单的从城西换到城北,而是离开永安城。
凌云霄知道,这一走,便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而他,也已经在这里测底的安了家,不会在跟随着自己的脚步离开了。
……
坐在草坪之上,看着村头小河中游动的鸭子,凌云霄有些难受。
“听说你要搬家了,为什么?”蒋兰走过来问。
九岁的她虽然依旧稚气,却是长高了许多,看上去就像是他的姐姐。
一头的长发,明亮的眼。
再过些年,定会出落得落落大方,亭亭玉立,很是美丽。
凌云霄突然很想看看她未来的样子,就像亲眼目睹秦天的变化,成长,然后再到飞翔一样。
“因为这里不属于我。”他说。
很难得的,他看着她眼里发红,其间蓄满泪水,似要哭泣。
他这二十多年来一直都在迁移,然后流浪。
“为什么不属于?可不可以不走。”她也红着眼说。“你走了,我会很难过的。大不了以后我不要你叫我姐姐了,我可以叫你哥哥。”
“其实,我也不想离开的。”说罢,他竟真的哭了出来。
对于他来说,离别,便是永别。
她也好,秦天也罢。
在这个世界,他们就只是互相擦肩而过的两颗流星,只能看上彼此那么一眼,随后便会了无音讯,无法再次相遇。




解禁时光之北 第16章 光阴似箭
含泪挥手告别了秦天。
然后又告别了九岁的蒋兰,凌云霄又要开始漂泊流浪了。
这一次,他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不舍。
离别时流泪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当再次相遇的时候,能够见你更好的微笑。
这一次,他们只是一直走。
没有方向,不知归途。
这一路他的心情不是特别的好。
他甚至有过不想继续活下去的念头。
某一日,父亲抱起了他,将他举过头顶。
“你干嘛,虽然我的身体长不大,不过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他挣扎着说。
“在我眼里,无论大小,你永远都是孩子。别担心,这一路有父亲陪着你,你不会孤单的。”凌忠说。
一个月后,他们到达一座无名的小镇。
为何无名?那是因为这座小镇是新建的,还未命名。
在这里,他们遇到了一件麻烦事。
迁移到这里的人家,大多数都是大角村的。
那是锦绣十四年他们呆过的村子。
刚刚落户,便有人认出了他来。
“那是?凌叔和云霄?不对呀,已经过去十一年,他怎么还是一个小孩?”
当年的伙伴已经长大成人,还成了家,有了孩子。
于是三天以后,满镇风雨。
有个孩子过了十年还是孩子的传闻传遍了小镇的每个角落,一时间人们看向凌忠与凌云霄的眼神诡异异常。
有很多小孩子只要一听到这个故事就会被硬生生的吓哭。
这一次,他们是被赶走的。
那些人看向自己的眼神,凌云霄一辈子都记得。
是的,那是害怕与歧视,赤裸裸的歧视。
……
锦绣二十六年。
凌忠带着凌云霄回到了那个山头,回到了那个草屋。
行至山下时,他还特意去当年那产婆住过的木屋看了一眼,发现并没有人。
估计是被她的女儿接走了吧,他想。
山顶的坟头,凌云霄看着母亲的墓碑。
这时的他二十三岁了,却依旧还是个孩子。
他的心海震荡无比,就连一向坚强的父亲也在他的眼前流下了泪,哭得像个孩子。
凌云霄能够清楚的感受到父亲的心,很痛苦,也很煎熬。
以后的日子,他跟着父亲一起种农活,挖草药,然后拿去三十里外的小镇上换银钱和食物。
生活过得很无趣,不过他可以写信出去,给秦天和兰兰汇报自己的点点滴滴。
每每收到对方的回信他都会很开心很开心,他觉得这样就很好。
兰兰给他的回信持续了五年,很简单的字据,因为她识字不多。
之后便再也没有回复过了。
她也并没有说是什么原因。
送信的人后来告诉凌云霄,她已经不住永安西城了。
是的,她成亲了。
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也拥有了属于她自己的家庭。
出嫁时的她一定很美丽,凌云霄不禁心想。
而秦天的情况几乎也是一样的。
……
锦绣二十七,秦天高中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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