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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高月
天下
作者:高月

重回大唐,争霸天下

天宝五载,大唐建国已过百年,经历的近数十年的治国,已知天命的李隆基有些疲惫了,自从他册封了杨氏为贵妃后,他的心思也渐渐地离开了枯燥而繁琐的朝政。

‘欢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

他开始纵情于音乐歌舞之中,从此皇帝不再早朝......

而就在这年的春天,安西的粟楼烽戍堡来了一名新人,一名后世而来的穿越者,先入戍边军旅,外拒狄夷初现峥嵘,再送公主进京,踏入大唐权利中心。短短的时光,他从一个后世的铁血男儿,变成了一位智勇双全的盛世英雄。

这是一部篇幅宏大的“唐穿”大作,文笔高的著名作者高月,为您呈现的是一出精彩绝伦的盛唐穿越大戏,塞外兵戈渐起,朝堂刀光剑影,坐看江山如画,却又有美人如玉,一时间江山美人,万般盛唐迤逦,波澜壮阔尽在本书。





天下 写在《》之前
本来这本书的名字叫《回唐》,但总觉得这名字缺少点什么,仔细推敲后才终于明白,缺少大气,缺少大唐那种波澜壮阔的气势。
确实,既然选择在安史之乱前后,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种田过小日子的类型,从天宝五年到天宝十四年发生了很多大事,小勃律、石堡城、李杨之争、安杨之斗等等等等,但真正影响到后世的大事却是安史之乱和怛罗斯之战,一个内政,一个外交,前者影响了中国千年历史,后者改变了中亚千年的政治格局。
安史之乱并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制度恶化的必然,安史之乱最直接的原因是府兵制崩溃,内地军府无兵,边疆陈兵数十万。
众所周知,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但中唐以来大规模的土地兼并破坏了均田制,府兵制自然也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了,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没有安禄山,也会有史禄山、田禄山等等。
安史之乱的后果有二,一是藩镇割据,二是汉人彻底丧失了养马基地,藩镇割据导致了五代十国,也导致了重文轻武的宋王朝的出现,而河西、陇右养马基地的丧失,又使得汉民族始终无法取得骑兵的优势,屡败于契丹、女真、党项等游牧民族,政治和军事的不利导致宋朝最终被强大的蒙古人所灭,彻底中断了中国的发展进程。
再谈怛罗斯战役,怛罗斯战役的成因一直众说纷纭,至今没有定论,但老高认为,怛罗斯战役其实是大唐内政事件引发的一次外交军事冲突,因为突骑施人的衰落使唐王朝有了重建碎叶军镇之心,大唐的强势西进必然会引发阿拉伯人的反击,最终导致了怛罗斯之战。
其实怛罗斯之战如果大唐胜了,这完全就可以改变大唐内政的困境,以殖民的方式缓解国内矛盾,当然,朝廷内部愿不愿实施还是一回事。
可是如果有一个强势的现代人介入,历史会不会因此改变呢?本书的架空点就着笔于此。
写到这里,回唐这个书名确实气势小了,所以《天下》便呼之而出,只有《天下》才能一抒老高写一部纵横欧亚大陆的作品的心境。
历史大势是必然的,但历史又有很多偶然性,正是这些偶然性使得历史变得扑朔迷离,变得引人入胜。
这本书不会局限于政治军事,老高会同时奉献给大家一碟碟清新爽口的小菜,使本书能够更加生动有趣,好吧!就请大家随着老高的画面一一展开,一起去畅游那段波澜壮阔的大唐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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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 给大家说明一下
因为存稿实在不多,为了保证上架时爆发,所以今天中午这章老高就不发了,请大家谅解,今天晚上正常一章,明天上午十点上传一章,然后就是晚上零时爆发。
请大家多多包涵!
老高拜上!




天下 上架前感言
上架对于写了这么多年书的老高,或许是顺利成章的事,可对今天老高而言,却别有一番感触,众所周知,老高的另一个孩子《官路金领》就因成绩太差,而没有上架,因此《天下》的上架,对老高就有一种特殊的意义了,它就像一个背书包上学的孩童,将开始一个新的历程。
写书之苦,写书之累,只有写书人自己清楚,那种殚精竭虑,耗尽心血的痛苦老高也一样承受,但看到订阅一天天增加、看见月票一张张累积的喜悦,使老高觉得付出再多的心血也值得,订阅和月票就是书友们对老高的最大支持,是对老高《天下》的肯定。
今晚零点,《天下》要上架了,老高将以爆发来感谢大家,希望大家能够正版订阅,用你们实际行动支持老高,给老高一份收入的来源,使老高写书没有后顾之忧,还有大家手中的月票,新书月票的争夺是残酷的,老高也不能免俗,在此大声疾呼,让订阅来得猛烈,让月票来得更猛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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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 封推感言
《天下》封推了,这是老高的第四本封推书,《大唐万户侯》、《名门》、《大明官途》,现在轮到了《天下》。
说起来,老高也是的老作者了,从2006年7月20日,老高战战兢兢把《李唐传奇》的第一章‘治病’上传后,老高从此便开始了写手生涯,一晃四年过去了,一千五百六十天,这一切都是来自于老高四年前心血来潮的一个念头,‘我能不能写一本书呢?’
于是匆匆上路了,没有大纲,没有主线,甚至老高连笔名都没想好,便开始写了,写了两章便急不可耐地要建立作者号了,这时才想起该起个笔名,在一分钟之内,笔名诞生了,老高姓高,笔下的主角名月,于是,便多了一个叫高月的写手。
那时啊!看到页面上出现了作家高月,便自我陶醉了,咱也变成作家了,现在想想都好笑。
不过就是这种精神鼓励法,使老高没日没夜的写,第一本一直写了八十万字,至今还记得当时的成绩,收藏一千,每周推荐票八十,每周点击六千,写了整整一年,终于写不动了,那时最搞笑的是自己居然不懂什么叫上架,不知道写书还能赚钱,直到一个读者留言:丫真是有病啊!居然还在写。
老高真的伤心了,又开始写第二本书《晚宋》,一直写了五十多万字,别人都在求月票,老高却在求推荐票,可能一些老读者还记得,虽然两本书都失败了,但正是这两本书一百三十万字的积累,使老高的第三本书《大唐万户侯》终于破茧化蝶。
现在想想,正是当年的一念坚持,才使老高一步步走到今天。
给了我一个创作的平台,编辑们给我默默的支持,责编满江,主编安逸,老高深深感谢,还有老编辑小分队长和竹子,尤其感谢竹子mm把月票投给了我。
但老高最要感谢的,还是我的读者们,是的,正是读者们的一步步鼓励,一声声安慰,一个个订阅,是你们使老高能坚持到今天,老高感谢你们!




天下 推荐一本新书
林家成的玉氏春秋,女生历史类小说,用三脚猫的经商能力谋生,用囫囵看过一遍,连名字都记不全的三十六计行事,她一步一个脚印,开始在这个崇向武力,战火纷纷的世界中走出一条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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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 推荐朋友新书《吞天》
《吞天》书号1891186,静夜寄思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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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 老高新书上传,《枭雄》,恳请书友们来
新书《天下枭雄》已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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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2218648
《天下枭雄》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李世民、窦建德、王世充、李密、萧铣、张须陀、李靖、苏定方.....大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这又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隋末天下,群雄争霸,美人似玉,江山如画,唯强者可居。
魂系千年,权门庶子,黄沙百战,气吞万里如虎,对面李唐的强势兴起,他将何去何从?




天下 新书《皇族》已经上传
地位卑微的庶子,身世神秘的少年,十年商战的强者,淡泊名利的懒人,前世孑然一身,无所依傍;今生名门皇族,娇妻满堂。
王朝风云,五龙夺嫡,朝堂争斗,诡异惊心,他一介懒人,又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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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皇族》是老高自《大唐》《名门》《天下》后的又一精彩大作,讲述一个现代人附身于卑微皇族子弟后不一般的传奇。
一个不喜欢按常理出牌,不大讲规矩,喜欢在背后打闷棍的家伙;一个重情重义、说话算话的真正男人。
本书不憋屈、不脑残、不虐主、不悲剧,轻松愉快,老高五年不断更的人品保证。




天下 第一章 戍堡新丁
肆虐了三天三夜的暴风雪终于停了,一架直升飞机从茫茫的雪原上飞回了搜救基地,两个小时后,电视台插播了一条新闻:被暴风雪围困的射箭集训队已经找到,失踪一人,据悉,失踪者是全国射箭冠军李庆安,目前有关部门正全力搜救.....
一周后,搜救队找到了李庆安的训练弓箭,但人已经踪迹皆无,由于又一场暴风雪将至,搜救队不得不放弃对李庆安的寻找。
一年后,李庆安这个名字便渐渐被人们淡忘了。
......
‘剑河风急云片阔,沙口石冻马蹄脱。’
天宝五年二月的安西依然是冰天雪地的世界,白雪皑皑的凌山山脉耸立在大唐的边陲,白云在雪山半腰浮动,一座座雪峰仿佛是一颗颗蓝色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在凌山中部有一个叫勃达岭的山口,这里是大唐安西四镇通往碎叶的一条捷径,被称为碎叶道,当年玄奘西行取经,就是从这里翻越凌山出境,艰险惨烈,遭遇雪崩与暴风雪,和死神对抗了七天之后才走出了凌山。
在勃达岭以南三十里处,便是粟楼烽戍堡,戍堡高约五丈,用凌山的巨石砌成,分上中下三层,底层住马,中层睡人,上层是眺望作战塔,在戍堡顶上还有三锅烽火,另外在戍堡一旁还搭有几顶帐篷,平时士兵们都住在帐篷内,若遇紧急情况,大家都会躲进戍堡内,粟楼烽戍堡驻扎四十五名唐军,连同凌山烽火燉的五名唐军,一共有五十人。
这天上午,两名胡商带着几辆马车来到了戍堡,马车后面的一匹马上驮着一名男子,他装束奇特,穿着一件白色短襦,脚下是皮靴,头发也很短,软软地伏在马上,随着战马停下,他手指微微动了一下,人似乎醒着。
见有商人到来,唐军们兴奋地从帐篷里跑了出来,这里方圆几百里荒无人烟,一年四季枯燥无聊,每个月的商人到来,是唐军们最开心的日子,犹如过节一般。
大家纷纷掏钱向商人购买酒肉等奢侈品,但所有士兵的目光都热切望向一辆挂有花边的马车。
这时从帐篷里走出一名军官,身材高大魁梧,脸色黝黑,一脸络腮大胡子,他粗野大笑道:“乌勃达,女人带来了吗?”
“带来了!”商人讨好似的指了指花边马车笑道:“里面两人可都是拔焕城名妓。”
“狗屁名妓,你哄谁,是你从黑窑子里带来的劣妓吧!”尽管如此,军官还是咧嘴大笑着走近马车。
忽然,他看见了马车后面驮着的人,不由楞道:“这是什么人?”
“是我在路上捡到的,准备在奴隶市场上卖掉。”
“路上捡到的?”大胡子军官疑惑地走上前,用马鞭挑起他的脸,这是一张轮廓分明的年轻脸庞,尽管变得憔悴不堪,但仍然可以看出他从前硬朗英武的男子之气。
“是个汉人!”
大胡子军官回头问商人道:“是在哪里发现他的?”
“在胡芦河边,这人命大,居然没被野狼吃掉。”
这时,年轻人慢慢睁开眼,嘶哑着声音道:“给我一点水。”
“喂!你是哪里的汉人?”
“我是....洛阳人。”年轻人断断续续道。“东都人,呵呵!我最喜欢东都的女人。”
大胡子军官捏了捏他粗壮的胳膊,一挥手道:“把他抬进戍堡去,给他喝水。”
立刻过来两名士兵将年轻人卸下,胡商急了,连忙道:“荔非戍主,这可是我的奴隶。”
“狗屎!你竟敢用来历不明的人做奴隶,当心老子宰了你。”
胡商不敢吭声了,其实他也担心这个男子救不活,回去还有二百里路程呢,若死了,岂不是空费他的粮食,他心中一阵后悔,早知道先把他身上那件质地上乘的短襦扒下来就好了。
大胡子军官咧嘴一笑,拉开了花车门,“美人们,出来吧!”
“来了!”
一声娇呼,从里面出来两个又黑又矮又肥的胡娘,她们多情地向唐军眨眨眼睛,羞涩地笑道:“先说好了,一百文一次。”
她们这种货色在拔焕城顶多五文钱一次,可这里却是连只母鸟都看不见的戍堡,没有办法,物以稀为贵。
尽管两个女人不堪入目,但大胡子军官还是欣然地搂着她们笑道:“好!好!请到帐篷去,我要你们两人一起伺候。”
......
戍堡里,年轻人静静地躺在干草堆上,一匹战马不时亲热地用嘴来拱拱他的脸,这种温暖而带一种酸臭的气息,使年轻人渐渐地清醒了。
他就是二00七年在天山暴风雪中失踪的李庆安,当他走出暴风雪被几名商人救起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穿越时空,回到了大唐。
天宝五年,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时光溯流了一千三百多年啊!
这时,一名老军端着一碗粥走来,他坐在李庆安身旁笑道:“兄弟,我看你是饿极了,吃点粥先补补身子。”
粥熬得很浓,弥漫着浓郁的麦香,李庆安也饿极了,他挣扎着坐起,“谢谢大哥!”
老军一边小心给他喂粥,一边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到凌山来?”
热粥暖了内腑,李庆安有了点精神,他早编好了一套说辞,低声道:“我叫李庆安,乳名七郎,父母早亡,我无所事事,半年前被胡商所雇,护送他们去碎叶,不料在凌山遭遇劫匪,财物皆失,我拼死才逃得一命。”
老军叹了口气,点了点头道:“应该不是什么劫匪,是突骑施人,你能活下来,是你命大,不过听你口音不像洛阳人,倒像相州那边人。”相州也就是今天的安阳,李庆安并不知道,他含糊道:“我祖父是相州人,我从小跟他一起长大。”
“这就对了,我娘子老家也是相州邺县人,和你口音一样,我姓孙,是戍堡的马夫,你就叫我孙马头吧!”
“孙大哥。”李庆安吃力地喘了口气,道:“能不能让我留下来,我不想被卖作奴隶。”
“你放心吧!我们荔非戍主既然把你抬进来,你就不会被卖了,再说我这里也缺个帮手,我会给他说,让你留下来养马。”
“谢谢孙大哥!”
李庆安吃完粥,一阵难以抵挡的困意袭来,他眼前一黑,便坠入了黑沉的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李庆安被一阵大嗓门吵醒了,“他怎么样了,能干活吗?”
“戍主,他没事,就是饿狠了,吃两顿饱饭,再睡一觉就好了。”
李庆安睁开眼,见那个大胡子军官站在自己面前,他连忙坐了起来。
戍主的全名叫做荔非元礼,是一名胡人,天宝初年从军,积功升为戍主,他和两个妓女快活一场,心情格外舒畅,见李庆安醒来,便笑道:“不错嘛!上午还像死人一样,现在居然能坐了。”
他蹲下来打量了李庆安一下,伸手摸了摸他身上的白色短襦,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胡服,手感不错啊!”
李庆安穿的是一件白色羽绒服,他脱下来递给荔非元礼道:“这是胡商送我的波斯服,我转送给戍主。”
荔非元礼毫不客气地接过来,穿在自己身上,觉得十分轻巧暖和,不由咧嘴一笑道:“好!这衣服就归我了。”
他拍了拍李庆安的肩膀,点点头道:“兄弟,你若是胡人,我肯定会把你当做是突骑施探子一刀砍了,不过既然你是汉人,那就留下吧!做孙马头的副手,从明天开始,干活赚粮食来养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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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 第二章 难掩金色
无边无际的戈壁滩上,几十匹骏马在尽情奔驰,其中一匹栗色的战马上,李庆安拉着缰绳纵马疾驶,远方是皑皑群山,耳畔风声呼啸,他兴致高涨到了极点,不由仰天长啸一声:“大唐!我来了。”
在离戍堡还有十里时,他渐渐地放慢了步伐,在戍堡已经呆了一个月,他已完全恢复了体力,同时也爱上了养马这份工作,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带领马匹们在戈壁滩上奔驰,以锻炼它们和自己的耐力和体魄。
在后世,他也是一名军人,是军队射箭队的成员,骑马射箭是一项必须的训练,这使他对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这一个月里,他几乎是身不离鞍,在孙马头的悉心指点下,他的马术进步神速,能和优秀的骑兵一比高下了。
来到一棵胡柳前,李庆安停下了战马,这里是他的另一项每日一练。
他从背上摘下弓箭,退到百步之外,弓弦拉满,瞄准了树干,弦一松,箭飞射而出,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精准地射在树干上。
李庆安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箭法没有变,可惜这副弓太软了,很不合手,他找不到从前那种箭势强劲的感觉,他暗暗忖道,什么时候得去搞一把好弓才行。
这时,他见天色已晚,便催马回戍堡,戈壁滩上风力强劲,漫天的风沙吹得他睁不开眼,他只得侧身前行.
忽然,他发现远处荒滩上有点异常,好像有件白色的物体,李庆安催马上前,不由愣住了,这个白色的物品竟是一具人的白骨,面朝下,一支箭插在脊柱上。
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从还没有完全腐烂的皮靴上,他便知道这十有**是葱岭以西的胡商,遭遇到了盗贼的劫掠,人死财失,估计原来是被风沙淹没,这两天风大,又将白骨吹露出来了。
李庆安下马用匕首挖了一个坑,将尸骨埋入坑中,他刚要离开,忽然惊讶地发现在刚才尸骨的位置上竟有一颗红色的宝石,他大喜过望,上前拾起宝石,宝石大小如鸡蛋,打磨得棱角光滑,透过阳光,宝石中竟有一簇火焰升腾,越烧越大,在夕阳的映照下光芒璀璨,名贵异常。
他有些困惑,这宝石怎么会没被抢走,他看了看宝石的位置,忽然明白过来,宝石是被这个人含在嘴里,所以才没有被发现,尸骨头朝下,刚才自己移动尸骨时,宝石便从口中滑落出来。
“嘿嘿!老子发财了。”
李庆安兴奋地将宝石藏好,又找了块长条形扁石,用匕首刻下:‘无名胡商之墓。’
他把扁石插入沙土中,拱拱手道:“胡老兄,你给我发笔小财,我让你入土为安,咱们就两不相欠了。”
李庆安翻身上马,心情畅快,一路上竟高声唱了起来,“李家溜溜的七郎,捡到溜溜的宝哟!”
.......
回到戍堡,士兵们正在帐篷外围成一圈吃晚饭,孙马头走出来牵马笑道:“七郎,快去吃饭吧!”
李庆安肚子着实有些饿了,他挤进人堆里坐下,随手拿起一张麦饼裹一块干肉吃了起来,唐军的伙食虽然管饱,但很简陋,基本上就是麦饼、干肉和黑豆汤,若想吃点上好的酒肉,就得自己掏钱去买。
“七郎,来一口酒。”
旁边的一名清秀的年轻唐军把酒壶递给他,这名唐军叫做贺严明,是戍堡里最年轻的唐军,今年只有十七岁,他是安西的第二代军人了,他父亲是长安人,开元二十五年应募为第一批长征健儿,带着妻儿来安西戍边,在拔焕城有五十亩免税赋的土地,去年老贺退役回家种田,儿子小贺便光荣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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